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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規範化建設年活動——內務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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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內務規範化管理,推進隊伍正規化建設,根據《**公安分局2020年度規範化建設年活動實施意見》,分局決定在全局範圍內開展“四室”(會議室、值班室、辦公室、寢室)精細化管理,特制定方案如下:

2020年度規範化建設年活動——內務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

一、任務目標

秉持“守正、出新、首善、敏行”的局訓,通過“四室”精細化管理,規範各單位日常運行和管理行為,培養民警優良的作風和嚴格的紀律,樹立公安隊伍良好形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四室”精細化管理工作專班,由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任組長,警務保障處負責牽頭制定制度規範、開展日常指導、通報及相關保障工作,宣傳科、警務督察大隊等相關部門做好配合工作,分局各單位負責抓好本單位“四室”精細化管理的具體落實。

三、建設內容

內務規範化建設,重點強化“四室”(會議室、值班室、辦公室、寢室)精細化管理,要做到“整潔、有序、規範”,即“環境衞生要整潔、物品擺放要有序、言行舉止要規範”。

(一)會議室

1.環境衞生“五整潔”。門窗整潔、牆面整潔,地面整潔,桌椅整潔,物品整潔。2.參會遵守“四禁止”。禁止吸煙、禁止在會場內接打電話、禁止交頭接耳、禁止做會議無關之事。3.桌面物品擺放統一。開會時,根據實際情況,桌面可選擇擺放桌牌、筆記本、茶杯或綠植;閉會期間,會議桌面僅可擺放綠植。4.設備使用規範有序。會場的麥克風、椅投影儀、屏幕、空調等設施,會議前要做好調試,使用完畢後,要及時還原位置,離開時關閉電源。要定期維護設備,出現損壞要及時維修。

(二)值班室

1.人員着裝規範。民警應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着裝管理規定》穿着警服,規範佩帶警銜、警號、胸徽、帽徽、領花、綴釘等標誌。警務輔助人員着輔警服裝或佩戴工作證。2.物品擺放整齊。值班室各種設備、裝置擺放整齊,性能良好。相關的規範制度等物品張貼(懸掛)統一規範、整齊有序。接警台擺放“四件”,即電腦顯示屏、值班民警標牌、接警電話、便民服務盒(內置簽字筆、印泥、老花鏡、紙巾),可根據工作需要擺放便民利民簡易宣傳架等,其他無關物品不得擺放在接警台上。接處警登記本等文書材料填寫後及時入櫃。3.內務衞生整潔。值班區域不得堆放雜物,衞生要定期打掃,保持門窗、牆面、地面整潔、無積塵。

(三)辦公室

1.環境衞生清潔。要做到門窗、牆面、窗簾整潔,無污損,地面整潔,無積塵,無煙蒂煙灰和果皮紙屑等廢棄物。2.配置規格統一。物品擺放、懸掛整齊有序,桌椅、沙發、櫥櫃等無破損,地面、窗台、櫃頂不得堆放雜物,辦公室會客區域擺放的沙發、會客椅、茶几、植物、茶水櫃等,樣式應與辦公室環境相符合。3.桌子擺放整齊。兩人以上共用的辦公室,辦公桌統一按照一列靠牆、靠窗擺放,因受場地限制的,可按兩列擺放;組合式辦公桌要整體靠近門另一側牆壁擺放,已設置組合式辦公桌且不便進行調整的辦公室,可根據場地大小,因地制宜放置,單人辦公室參照上述標準。4.桌面保持整潔。辦公桌面原則上統一擺放“四小物件”,即電腦顯示器、鼠標、茶杯、電話機,一盆綠色植物,各單位可根據情況自行選擇擺放,電腦主機擺放於桌底或靠牆側電腦主機架內,不得擺放於桌面,如辦公需要擺放其他物件的,報活動小組備案。5.辦公物品入櫃。玻璃文件櫃內原則上只擺放書籍、筆記本等文書資料,文件材料需要裝訂成冊或統一裝文件盒擺放。辦公抽屜或櫃子分類別、按大小擺放文件、訂書機、回形針等辦公物品,下班前將材料、物品整理歸位保持桌面整潔。6.設備規範使用。辦公室門鎖統一併保持完好,民警離開辦公區域時必須鎖好門、窗,下班後關閉電燈、空調、電腦等設備,並檢查安全。7.案管中心參照。案管中心要按照“一人一櫃、專人管理”要求,每日下班前將案卷等資料放入檔案櫃內,做好存取登記。檔案櫃頂部不得擺放雜物,並保持頂面整潔。

(四)寢室

1.配置統一擺放整齊。衣櫃、書桌、牀上用品、牀頭櫃、窗簾布、洗漱用具等,各單位要根據實際做到統一。牀鋪鋪墊、被子等要做到疊(儲)放統一有序;衣櫃、牀頭櫃內物品要統一擺放,衣櫃內衣服分類擺放整齊,洗完未晾乾及髒衣物一律不得入櫃;鞋子統一朝向,有序擺放;臉盆架從上到下依次放置臉盆,上下對齊;盆內只准放洗漱用品,統一豎直襬放,毛巾對摺後整齊向外統一角度掛放於臉盆上;其他物品一律入櫃。2.內務衞生整潔乾淨。保持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地面、牆面、屋頂、窗簾、門窗、牀鋪、桌櫃、保持完好整潔,無污損。3.注意安全節約能源。離開宿舍要關好門窗,隨手關閉電燈、空調等電器電源,整理好充電器、電源線等個人物品入櫃。

四、工作要求

(一)強規範、抓管理。內務規範化建設是加強分局隊伍正規化建設,踐行“守正、出新、首善、敏行”局訓的重要途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由“一把手”負總責,政工幹部具體負責,領導幹部要率先垂範,以自身規範樹立榜樣,將內務規範化建設和日常隊伍管理結合起來,做到精細化管理。

(二)強督導、抓落實。分局黨委成員要密切關注各自分管、聯繫單位的落實情況,加強指導督促。警務督察部門要結合日常督察工作,將各單位“四室”精細化管理的落實情況納入督察內容。各單位要開展內務規範化自查,落實精細化管理。

(三)強紀律、抓考評。“四室”精細化管理規範制度落實情況將納入分局隊伍正規化建設考評。若發現沒有正常開展相關工作的,對單位予以考核扣分;仍不整改落實的,對單位“一把手”及政工幹部予以“局規”記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民警個人出現不服從管理、態度敷衍等情況的,予以“局規”記分;情節嚴重的,取消個人年終評優評先資格。警務輔助人員違反上述規定的視情對責任民警或領導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