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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總結和2021年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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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20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總結和2021年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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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今年以來,我市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系列部署要求,及時研究推動、推深做實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根據要求,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2020年工作總結

(一)堅決落實黨政主體責任。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多次召開長江經濟帶滁州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專題會議、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會議暨市級總河長市級林長會議等,多次調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多次調度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堅決扛起主體責任,有力推進了污染防治攻堅戰各項目標任務落地落實。

(二)抓實抓細問題整改工作。深入實施“三大一強”專項攻堅行動,緊盯中央及省生態環保督察指出的問題,紮實推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截至目前,各類督察交辦問題已完成865個。需2021年及以後完成整改的34個問題,正在按照序時進度堅決推進整改。 (三)持續提升大氣環境質量。截至12月20日,我市PM2.5平均濃度3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5%;PM10平均濃度5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優良天數比例82.5%,同比上升13.0個百分點。一是圍繞目標抓攻堅。堅持秋冬攻PM2.5、春夏治臭氧,開展“百日會戰為健康”和“戰臭氧保優良”專項行動。整治揮發性有機物、工業爐窯、工業鍋爐企業,完成生態環境部四輪臭氧幫扶督查反饋問題企業整改,完成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出台最嚴秸稈禁燒工作方案,狠抓秸稈禁燒。二是圍繞項目抓治理。完成重點整治項目390個,完成96台燃氣鍋爐低氮改造、40台生物質鍋爐達標排放改造。完成2822輛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處置尾氣超標車輛109輛。三是圍繞科技抓提升。編制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和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規劃,解析PM2.5和臭氧污染源,初步摸清工業源、揚塵源等10類排放源和SO2、NOx等9種污染物排放量。建成10套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大氣環境綜合監測系統、5套黑煙車抓拍系統。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進一步健全了應急響應機制。

(四)水質考核斷面全部達標。全市7個國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85.71%,縣級以上飲用水源地水質合格率100%;長江流域國考斷面消除劣Ⅴ類。一是開展專項行動。開展“堅守斷面保碧水”行動。全面摸排、監測斷面上游河道沿線污染源,對排查出的206個入河排污口設置監測點位127個,進一步夯實了7個國考斷面和13個“十四五”新增斷面達標基礎。開展“強監管、保人飲”行動。設立縣(市、區)級監管區15個,鄉鎮級監管區25個,村級監管區65個。二是加快項目建設。爭取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全力推進水體達標治理,4條水體152個水污染達標治理項目基本完工。40個建制村農村環境整治任務全部完成,50個省級美麗鄉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完成驗收。7個污水處理廠建成投運,10個污水處理廠完成提標改造,88個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20個城市黑臭水體全部消除。1278家規模養殖場完成畜禽廢棄物處理配套設施建設。三是加快區域聯動。落實安徽、江蘇兩省《關於建立長江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合作協議》。

(五)有序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達100%,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水平顯著提高。一是扭住關鍵點。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應用,完成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3個市級治理修復工程有序推進。完成重金屬削減10%年度目標任務。二是盯住着力點。開展“管固廢、保安全”攻堅行動,520家危廢產生及經營單位納入省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全生命週期監管,危廢規範化管理達標率達90%以上。

(六)全面加強生態保護修復。一是推進礦山整治。4家礦山成功創建國家級綠色礦山;白果窪、螺絲窪2個採石場改造復綠工程完工,被省生態環境廳篩選為生態環境保護督查整改成效樣板。二是開展示範創建。對照省級生態示範市創建要求,25項創建指標已全部達標,正在申報第四屆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明光市、全椒縣成功創建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市)。三是優化自然保護地。優化整合後,除琅琊山、鳳陽山兩個風景名勝區外,已形成“2+10”自然保護地,即2個自然保護區、10個自然公園,各類自然保護地佔全市國土面積3.04%。

(七)推深做實河(湖)長制和林長制。開展重點河湖綜合治理等四個專項行動,組織“清河清湖”專項行動,堅決打擊非法採砂。探索建立“河長+”機制,河長辦檢察官工作站正式掛牌,在滁河流域開展“河長+警長”試點,完成滁河水環境遙測項目建設。圍繞創建全國林長制改革示範先行區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速推進林長制改革,完成成片造林16.01萬畝,佔省計劃118.6%,森林覆蓋率提高到35.86%。

(八)積極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工作,服務企業復工復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調整8個項目類別環評審批權限,豁免10大類30小類行業項目環評辦理手續。完成“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初稿和“三線一單”編制工作,認真落實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

二、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我市將緊盯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着力推動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台階。

(一)持續落實督察整改。開展“鐵拳出擊抓整治”專項行動,夯實市、縣、鄉三級行政區域網格化管理,建立網格“排長”制,確保完成13個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9個“23+80+N”問題整改;對已完成整改問題,動態開展現場核查“回頭看”,進一步鞏固成果,健全長效機制。

(二)深化大氣環境治理。實施PM2.5和臭氧濃度“雙控雙減”,開展“秋冬戰保健康”專項行動,落實重污染天氣聯防聯控預案。推進縣域網格精細化建設,推動涉氣企業差別化管理、智能工地建設,淨化居民炊煙精準管理,提升城市揚塵污染精細治理水平,探索深度治理大氣污染新路徑。推進水泥、玻璃、建材等重點污染源治理和無組織深度治理,深化鍋爐低氮燃燒技術整治改造。鞏固“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成效,持續開展揮發性有機物、工業爐窯整治達標專項行動。

(三)堅守水質考核斷面。以水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落實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緊盯污水處理廠(站)及配套管網建設、入河排污口整治、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尾水深度處理等水質改善項目,補齊城市環保基礎設施短板,力促水質持續改善。排查整治長江一、二級支流排污口,肅清斷面上游污染源,確保20個國考斷面水質達標。完成清流河水質自動檢測系統建設。深化跨界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推動建立第二輪皖蘇兩省長江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確保水質基本穩定並持續改善。

(四)推進土壤固廢治理。持續開展疑似污染地塊排查,加強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修復。完成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問題排查整改。持續推進“管固廢、保安全”攻堅行動,全面管控危險廢物環境風險。持續加強重點重金屬排放控制。紮實推進生活垃圾分類。

(五)統籌推進生態保護。以生態市創建為抓手,加強生態系統修復力度,持續開展生態違法違規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嚴格管控生態保護紅線,積極推進全市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成果落地。切實抓好礦山生態修復治理任務。健全河(湖)長制,進一步提升河(湖)長巡河巡湖實效。抓好林長制改革示範區先行區和改革示範點建設。

(六)力促治理能力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三線一單”成果落地應用,打造“亭滿意”營商環境服務品牌。落實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全面推進排污許可證審核發放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長效發證和證後監督機制。完成“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工作。完成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等改革任務,進一步提升鄉鎮監管能力建設。

(七)壓緊壓實各方責任。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格落實“管發展、管生產、管行業必須管環保”要求,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真抓實幹、久久為功,以最鮮明態度、最明確目標、最嚴格標準、最有效措施、最嚴明紀律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