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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調研促審判 用審判推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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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調研促審判 用審判推調研
第一篇:以調研促審判 用審判推調研第二篇:以調研促審判用審判推調研第三篇:以調研促審判用審判推調研第四篇:以調研促審判 用審判推調研第五篇:審判監督調研報告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以調研促審判 用審判推調研

近幾年來,xx法院始終把調研工作放在與審判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堅持為中心工作服務,為領導決策服務,為審判工作服務的宗旨,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抬升調研地位,強化調研措施,提高調研層次,形成了一批有份量的調研成果,指導了審判實踐,推進了司法改革,提高了幹警素質,保證了司法公正。自2014年9月至2014年10月,我院共發表調研成果351篇,其中被國家級刊物採用17篇,被省級刊物採用84篇,被市級刊物採用88篇。調研水平的提高有力地推動了審判工作的開展,2014年以來,該院年結案均在7000件以上,一線辦案人員人均結案達到120件,收結案件數連年居全市基層法院之首,辦案質量也名列前茅。

一、明其作用,隆其地位,抬調研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依法治國進程的深入推進,審判實踐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給法院審判和法官執法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作為一名法官,如何在新形勢下,熟練駕馭庭審,依法公正裁決,唯有學習和調研,只有勤於調研,善於調研,才能及時把握審判工作規律,把準審判工作脈膊。基於上述認識,該院始終堅持這樣的理念:調研不是紙上談兵,而是審判工作的延伸、拓展和深入;調研不是審判工作中可有可無的附屬,而是履行法官職責、提高法官素質的要徑;調研能力的高低直接反映了法官綜合素質的高低。為此該我院將調研工作作為全院的日常性工作,加強領導,隆其地位,努力為調研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一是健全調研工作領導網絡。早在兩年前,我院就建立了院黨組經常研究調研工作、院長統攬調研工作、分管副院長具體抓調研工作的領導網絡。院長和分管副院長經常在全院幹警大會上強調,不會搞調研的法官不是一名合格的法官,不會抓調研的庭長不是一名好庭長,要求部門領導帶頭抓好本部門的調研工作,帶頭開展調查研究。由於領導重視,該院幹警對調研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認識明確,形成了人人重視調研、人人蔘與調研、人人動手調研的良好局面。

二是重視職能部門建設。兩年來,該院調整和充實了研究室專業調研人員,配備了4名人員。4人中2人為法律本科畢業,其中的1人正攻讀法律碩士學位,另2名同志也是邊工作邊學習,目前正在函授法律本科。在物質條件方面,院領導考慮到研究室的特殊地位,注意向研究室傾斜,將院圖書資料室劃歸研究室管理,併為研究室徵訂了20多種法學類雜誌,為調研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便利。

三是充分發揮領導示範作用。該院黨組成員雖然沒有調研任務,但他們自加壓力,一方面要求分管部門及時完成任務,一方面帶頭撰寫調研文章。該院朱院長不僅自己動手寫調研,還積極參加市法院和區人大組織的理論研討會,提交論文,親自參會,受到市、區人大領導的高度稱讚。其他院領導也積極發揮示範作用,每年都有1篇以上調研文章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兩年來,該院黨組成員共發表調研文章22篇,其中國家級3篇,省級12篇。

二、規範管理,嚴格考核,促調研

近年來,該院從管理入手,建立嚴格的規章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為調研工作促進隊伍素質提高和法院工作全面發展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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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展調研工作中,該院立足審判實踐開展調研,要求幹警不僅要出文章,而且要出精品,不僅要出成果,而且要用成果。

一是圍繞審判中的熱點、難點、疑點問題開展研討。兩年來,我院緊緊圍繞審判中心工作深入開展調研活動,堅持做到調研文章來自審判,調研工作服務審判,形成了調研、審判良性互動。從該院發表的調研成果看,90%以上調研成果研討的都是審判實踐中的疑難問題。為活躍調研氣氛,該院還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調研活動,僅去年就先後組織開展和參加了全區政法理論研討會、全區人大理論研討會、民商事審判工作理論研討會、“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理論研討會等。去年7月我院又組織開展了審判活動中有關熱點、難點、疑點問題的專題調研活動,以12個審判業務部門為單位,成立12個課題組,確定12個調研課題,結合各自的審判特點,開展調研。經過近兩個月的調研,通過召開座談會、調閲卷宗、查閲資料、彙總數據,走訪有關企業、部門,形成了12篇調查報告參與評選。

二是積極運用調研成果指導審判、執行工作。兩年來,該院利用《xx審判》陣地開展各項專題研討活動,積極動員全院幹警參與。如針對執行難問題,該院及時發出徵稿通知,鼓勵全院幹警參加研討,並及時將這些稿件編輯刊登在《xx審判》上,得到有關領導和執行幹警的認可。針對本區因徵地拆遷補償問題產生的糾紛,我院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調研,分析了本區徵地拆遷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剖析了原因,提出了完善措施,得到了區政府的高度重視,目前區政府已着手對本區徵地拆遷中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正。

三是圍繞法學前沿問題開展調研,引導幹警掌握法學理論前沿知識,學以致用。由於制定法具有相對穩定性的特點及應變性差的缺陷,人民法院在審判實踐中經常會遇到法無明文規定的情況。對此,該院由業務庭牽頭,經常組織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審判幹部座談,形成有價值的觀點和調研成果,經梳理、歸納後被及時運用到審判實踐中。這些活動,既解決了審判工作中的“疑難雜症”,又活躍了學術氣氛,激發了幹警學習興趣,促進了幹警業務素質的提高,為培養職業化的法官隊伍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四是爭取各級領導對我院調研工作的支持。為提高調研成果的轉化利用率,該院積極爭取上級法院和區委、區人大、區政法委等領導對該院調研工作的支持,主動彙報各階段調研工作情況,邀請省、市法院及區有關領導、專家當評委。如該院在2014年開展的審判工作中有關熱點、難點、疑點問題專題研討活動中,不僅邀請有關領導作評委,還請有關領導及專家在研討會上現場點評,進一步凸顯了研討效果,使在座的全院幹警和課題組人員受到了啟發,增強了信心。

五是認真做好調研文章的彙編和利用工作。該院堅持每兩年對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和會議交流的優秀調研文章及獲獎的論文予以彙編,並形成制度。2014年,我院彙集了62篇省級以上調研成果,彙編成《xx法院調研文集》,人手一冊,供全院幹警交流、學習,並向區委、人大、政府、政協及區有關部門領導贈閲,以期對審判及其他工作有所裨益。

四、擴大陣地,提供平台,推調研

創建調研陣地是調動幹警開展調研活動,撰寫調研文章積極性的有效手段。為調動廣大幹警參與調研的積極性,該院早在九十年代初就創辦了《xx司法調研》內

第二篇:以調研促審判用審判推調研

近幾年來,xx法院始終把調研工作放在與審判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堅持為中心工作服務,為領導決策服務,為審判工作服務的宗旨,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抬升調研地位,強化調研措施,提高調研層次,形成了一批有份量的調研成果,指導了審判實踐,推進了司法改革,提高了幹警素質,保證了司法公正。自2014年9月至2014年10月,我院共發表調研

成果351篇,其中被國家級刊物採用17篇,被省級刊物採用84篇,被市級刊物採用88篇。調研水平的提高有力地推動了審判工作的開展,2014年以來,該院年結案均在7000件以上,一線辦案人員人均結案達到120件,收結案件數連年居全市基層法院之首,辦案質量也名列前茅。

一、明其作用,隆其地位,抬調研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依法治國進程的深入推進,審判實踐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給法院審判和法官執法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作為一名法官,如何在新形勢下,熟練駕馭庭審,依法公正裁決,唯有學習和調研,只有勤於調研,善於調研,才能及時把握審判工作規律,把準審判工作脈膊。基於上述認識,該院始終堅持這樣的理念:調研不是紙上談兵,而是審判工作的延伸、拓展和深入;調研不是審判工作中可有可無的附屬,而是履行法官職責、提高法官素質的要徑;調研能力的高低直接反映了法官綜合素質的高低。為此該我院將調研工作作為全院的日常性工作,加強領導,隆其地位,努力為調研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一是健全調研工作領導網絡。早在兩年前,我院就建立了院黨組經常研究調研工作、院長統攬調研工作、分管副院長具體抓調研工作的領導網絡。院長和分管副院長經常在全院幹警大會上強調,不會搞調研的法官不是一名合格的法官,不會抓調研的庭長不是一名好庭長,要求部門領導帶頭抓好本部門的調研工作,帶頭開展調查研究。由於領導重視,該院幹警對調研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認識明確,形成了人人重視調研、人人蔘與調研、人人動手調研的良好局面。

二是重視職能部門建設。兩年來,該院調整和充實了研究室專業調研人員,配備了4名人員。4人中2人為法律本科畢業,其中的1人正攻讀法律碩士學位,另2名同志也是邊工作邊學習,目前正在函授法律本科。在物質條件方面,院領導考慮到研究室的特殊地位,注意向研究室傾斜,將院圖書資料室劃歸研究室管理,併為研究室徵訂了20多種法學類雜誌,為調研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便利。

三是充分發揮領導示範作用。該院黨組成員雖然沒有調研任務,但他們自加壓力,一方面要求分管部門及時完成任務,一方面帶頭撰寫調研文章。該院朱院長不僅自己動手寫調研,還積極參加市法院和區人大組織的理論研討會,提交論文,親自參會,受到市、區人大領導的高度稱讚。其他院領導也積極發揮示範作用,每年都有1篇以上調研文章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兩年來,該院黨組成員共發表調研文章22篇,其中國家級3篇,省級12篇。

二、規範管理,嚴格考核,促調研

近年來,該院從管理入手,建立嚴格的規章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為調研工作促進隊伍素質提高和法院工作全面發展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保障。

一是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該院一直將調研工作納入院崗位目標考核辦法考核,年初下硬指標、定硬任務,年底考核時,對完不成任務的部門按比例扣分,從不打折扣。2014年,該院又嘗試對調研工作實行單獨考核、單獨獎勵,制定了新的調研工作意見,規定全院幹警每人每年必須有一篇調研成果在刊物發表或會議交流;部門負責人、選任審判長每人每年必須有一篇調研成果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或會議交流。同時將完成調研任務情況與部門和個人利益掛鈎,規定凡部門沒有完成調研任務的,不得參加年度市以上各項集體榮譽的評選;凡個人當年沒有調研成果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或會議交流的,不得任命為助理審判員、提請任命審判員及參加審判長評選;凡個人當年沒有成果在刊物上發表或會議交流的,不得晉職、晉級。為保證制度落到實處,該院嚴加考核,不搞例外。2014年7月在助審員提拔審判員過程中,有2名助審員雖已通過組織考核,但因調研文章未及時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而未予提拔。今年初,因有1個部門調研任務未完成,在申報全市法院“雙爭”活動先進集體時被換了下來。

二是建立調研成果獎勵評價制。為調動全院幹警積極性,該院對在本院及區級以上刊物發表或會議交流的調研成果均給予獎勵,同時實行高級別文章重獎。如對在全國核心期刊上發表調研成果的,最高給予2014元獎勵;對在最高法院及最高法院公報上發表調研成果的,除對作者予以物質獎勵外,院裏還為其申報立功,真正讓幹警感覺到,調研工作不是無所作為,而是大有作為。2014至2014年,我院兑現給作者調研成果獎近10萬元,讓調研作者得到了實惠,嚐到了甜頭。

三是建立通報督促制度。近年來,該院每年年初都要下發年度調研工作計劃,明確當年調

第三篇:以調研促審判用審判推調研

近幾年來,xx法院始終把調研工作放在與審判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堅持為中心工作服務,為領導決策服務,為審判工作服務的宗旨,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抬升調研地位,強化調研措施,提高調研層次,形成了一批有份量的調研成果,指導了審判實踐,推進了司法改革,提高了幹警素質,保證了司法公正。自2014年9月至2014年10月,我院共發表調研成果351篇,其中被國家級刊物採用17篇,被省級刊物採用84篇,被市級刊物採用88篇。調研水平的提高有力地推動了審判工作的開展,2014年以來,該院年結案均在7000件以上,一線辦案人員人均結案達到120件,收結案件數連年居全市基層法院之首,辦案質量也名列前茅。一、明其作用,隆其地位,抬調研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依法治國進程的深入推進,審判實踐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給法院審判和法官執法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作為一名法官,如何在新形勢下,熟練駕馭庭審,依法公正裁決,唯有學習和調研,只有勤於調研,善於調研,才能及時把握審判工作規律,把準審判工作脈膊。基於上述認識,該院始終堅持這樣的理念:調研不是紙上談兵,而是審判工作的延伸、拓展和深入;調研不是審判工作中可有可無的附屬,而是履行法官職責、提高法官素質的要徑;調研能力的高低直接反映了法官綜合素質的高低。為此該我院將調研工作作為全院的日常性工作,加強領導,隆其地位,努力為調研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一是健全調研工作領導網絡。早在兩年前,我院就建立了院黨組經常研究調研工作、院長統攬調研工作、分管副院長具體抓調研工作的領導網絡。院長和分管副院長經常在全院幹警大會上強調,不會搞調研的法官不是一名合格的法官,不會抓調研的庭長不是一名好庭長,要求部門領導帶頭抓好本部門的調研工作,帶頭開展調查研究。由於領導重視,該院幹警對調研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認識明確,形成了人人重視調研、人人蔘與調研、人人動手調研的良好局面。二是重視職能部門建設。兩年來,該院調整和充實了研究室專業調研人員,配備了4名人員。4人中2人為法律本科畢業,其中的1人正攻讀法律碩士學位,另2名同志也是邊工作邊學習,目前正在函授法律本科。在物質條件方面,院領導考慮到研究室的特殊地位,注意向研究室傾斜,將院圖書資料室劃歸研究室管理,併為研究室徵訂了20多種法學類雜誌,為調研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便利。三是充分發揮領導示範作用。該院黨組成員雖然沒有調研任務,但他們自加壓力,一方面要求分管部門及時完成任務,一方面帶頭撰寫調研文章。該院朱院長不僅自己動手寫調研,還積極參加市法院和區人大組織的理論研討會,提交論文,親自參會,受到市、區人大領導的高度稱讚。其他院領導也積極發揮示範作用,每年都有1篇以上調研文章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兩年來,該院黨組成員共發表調研文章22篇,其中國家級3篇,省級12篇。二、規範管理,嚴格考核,促調研近年來,該院從管理入手,建立嚴格的規章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為調研工作促進隊伍素質提高和法院工作全面發展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保障。一是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該院一直將調研工作納入院崗位目標考核辦法考核,年初下硬指標、定硬任務,年底考核時,對完不成任務的部門按比例扣分,從不打折扣。2014年,該院又嘗試對調研工作實行單獨考核、單獨獎勵,制定了新的調研工作意見,規定全院幹警每人每年必須有一篇調研成果在刊物發表或會議交流;部門負責人、選任審判長每人每年必須有一篇調研成果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或會議交流。同時將完成調研任務情況與部門和個人利益掛鈎,規定凡部門沒有完成調研任務的,不得參加年度市以上各項集體榮譽的評選;凡個人當年沒有調研成果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或會議交流的,不得任命為助理審判員、提請任命審判員及參加審判長評選;凡個人當年沒有成果在刊物上發表或會議交流的,不得晉職、晉級。為保證制度落到實處,該院嚴加考核,不搞例外。2014年7月在助審員提拔審判員過程中,有2名助審員雖已通過組織考核,但因調研文章未及時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而未予提拔。今年初,因有1個部門調研任務未完成,在申報全市法院“雙爭”活動先進集體時被換了下來。二是建立調研成果獎勵評價制。為調動全院幹警積極性,該院對在本院及區級以上刊物發表或會議交流的調研成果均給予獎勵,同時實行高級別文章重獎。如對在全國核心期刊上發表調研成果的,最高給予2014元獎勵;對在最高法院及最高法院公報上發表調研成果的,除對作者予以物質獎勵外,院裏還為其申報立功,真正讓幹警感覺到,調研工作不是無所作為,而是大有作為。2014至2014年,我院兑現給作者調研成果獎近10萬元,讓調研作者得到了實惠,嚐到了甜頭。三是建立通報督促制度。近年來,該院每年年初都要下發年度調研工作計劃,明確當年調研指導思想、工作思路及目標任務,落實調研課題。首先由每名幹警自報調研課題,自定完成時間,交由研究室統一審核把關,經審核、調整後再以文件形式下發。院研究室是全院調研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督查部門,定期檢查每名幹警的任務完成情況,凡到期未完成調研任務的,研究室及時以書面通知形式提醒幹警所在部門領導督促本部門幹警完成調研任務,較好地保證了年初任務的順利完成。該院還連續多年堅持調研成果季度通報制度,做到每季度書面通報一次全院各部門調研任務完成情況,以此營造全院調研工作你追我趕、比學趕超的氛圍。四是建立調研工作骨幹聯絡制度。去年初,該院以文件形式確定全院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分配來院的大學生為全院調研工作骨幹,要求骨幹帶頭開展調研活動,帶頭撰寫調研文章,自覺地將自身積累的法學理論運用到審判實踐中。院研究室負責組織調研骨幹的活動,加強業務交流,分配調研任務,幫助選題,指導調研工作的開展。目前,我院已基本形成了組織上領導重視、活動中骨幹

第四篇:以調研促審判 用審判推調研

近幾年來,xx法院始終把調研工作放在與審判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堅持為中心工作服務,為領導決策服務,為審判工作服務的宗旨,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抬升調研地位,強化調研措施,提高調研層次,形成了一批有份量的調研成果,指導了審判實踐,推進了司法改革,提高了幹警素質,保證了司法公正。自2014年9月至2014年10月,我院共發表調研成果351篇,其中被國家級刊物採用17篇,被省級刊物採用84篇,被市級刊物採用88篇。調研水平的提高有力地推動了審判工作的開展,2014年以來,該院年結案均在7000件以上,一線辦案人員人均結案達到120件,收結案件數連年居全市基層法院之首,辦案質量也名列前茅。一、明其作用,隆其地位,抬調研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依法治國進程的深入推進,審判實踐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給法院審判和法官執法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作為一名法官,如何在新形勢下,熟練駕馭庭審,依法公正裁決,唯有學習和調研,只有勤於調研,善於調研,才能及時把握審判工作規律,把準審判工作脈膊。基於上述認識,該院始終堅持這樣的理念:調研不是紙上談兵,而是審判工作的延伸、拓展和深入;調研不是審判工作中可有可無的附屬,而是履行法官職責、提高法官素質的要徑;調研能力的高低直接反映了法官綜合素質的高低。為此該我院將調研工作作為全院的日常性工作,加強領導,隆其地位,努力為調研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一是健全調研工作領導網絡。早在兩年前,我院就建立了院黨組經常研究調研工作、院長統攬調研工作、分管副院長具體抓調研工作的領導網絡。院長和分管副院長經常在全院幹警大會上強調,不會搞調研的法官不是一名合格的法官,不會抓調研的庭長不是一名好庭長,要求部門領導帶頭抓好本部門的調研工作,帶頭開展調查研究。由於領導重視,該院幹警對調研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認識明確,形成了人人重視調研、人人蔘與調研、人人動手調研的良好局面。二是重視職能部門建設。兩年來,該院調整和充實了研究室專業調研人員,配備了4名人員。4人中2人為法律本科畢業,其中的1人正攻讀法律碩士學位,另2名同志也是邊工作邊學習,目前正在函授法律本科。在物質條件方面,院領導考慮到研究室的特殊地位,注意向研究室傾斜,將院圖書資料室劃歸研究室管理,併為研究室徵訂了20多種法學類雜誌,為調研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便利。三是充分發揮領導示範作用。該院黨組成員雖然沒有調研任務,但他們自加壓力,一方面要求分管部門及時完成任務,一方面帶頭撰寫調研文章。該院朱院長不僅自己動手寫調研,還積極參加市法院和區人大組織的理論研討會,提交論文,親自參會,受到市、區人大領導的高度稱讚。其他院領導也積極發揮示範作用,每年都有1篇以上調研文章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兩年來,該院黨組成員共發表調研文章22篇,其中國家級3篇,省級12篇。二、規範管理,嚴格考核,促調研近年來,該院從管理入手,建立嚴格的規章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為調研工作促進隊伍素質提高和法院工作全面發展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保障。一是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該院一直將調研工作納入院崗位目標考核辦法考核,年初下硬指標、定硬任務,年底考核時,對完不成任務的部門按比例扣分,從不打折扣。2014年,該院又嘗試對調研工作實行單獨考核、單獨獎勵,制定了新的調研工作意見,規定全院幹警每人每年必須有一篇調研成果在刊物發表或會議交流;部門負責人、選任審判長每人每年必須有一篇調研成果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或會議交流。同時將完成調研任務情況與部門和個人利益掛鈎,規定凡部門沒有完成調研任務的,不得參加年度市以上各項集體榮譽的評選;凡個人當年沒有調研成果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或會議交流的,不得任命為助理審判員、提請任命審判員及參加審判長評選;凡個人當年沒有成果在刊物上發表或會議交流的,不得晉職、晉級。為保證制度落到實處,該院嚴加考核,不搞例外。2(請繼續關注)003年7月在助審員提拔審判員過程中,有2名助審員雖已通過組織考核,但因調研文章未及時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而未予提拔。今年初,因有1個部門調研任務未完成,在申報全市法院“雙爭”活動先進集體時被換了下來。二是建立調研成果獎勵評價制。為調動全院幹警積極性,該院對在本院及區級以上刊物發表或會議交流的調研成果均給予獎勵,同時實行高級別文章重獎。如對在全國核心期刊上發表調研成果的,最高給予2014元獎勵;對在最高法院及最高法院公報上發表調研成果的,除對作者予以物質獎勵外,院裏還為其申報立功,真正讓幹警感覺到,調研工作不是無所作為,而是大有作為。2014至2014年,我院兑現給作者調研成果獎近10萬元,讓調研作者得到了實惠,嚐到了甜頭。三是建立通報督促制度。近年來,該院每年年初都要下發年度調研工作計劃,明確當年調研指導思想、工作思路及目標任務,落實調研課題。首先

由每名幹警自報調研課題,自定完成時間,交由研究室統一審核把關,經審核、調整後再以文件形式下發。院研究室是全院調研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督查部門,定期檢查每名幹警的任務完成情況,凡到期未完成調研任務的,研究室及時以書面通知形式提醒幹警所在部門領導督促本部門幹警完成調研任務,較好地保證了年初任務的順利完成。該院還連續多年堅持調研成果季度通報制度,做到每季度書面通報一次全院各部門調研任務完成情況,以此營造全院調研工作你追我趕、比學趕超的氛圍。四是建立調研工作骨幹聯絡制度。去年初,該院以文件形式確定全院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分配來院的大學生為全院調研工作骨幹,要求骨幹帶頭開展調研活動,帶頭撰寫調研文章,自覺地將自身積累的法學理論運用到審判實踐中。院研究室負責組織調研骨幹的活動,加強業務交流,分配調研任務,幫助選題,指導調研工作的開展。目前,我院已基本形成了組織上領導重視、活動中骨幹挑樑、日常調研全院幹警共同參與的良性機制。五是完善調研總結評比制度。自2014年開始,該院堅持做到每兩年召開一次全院調研工作會議,總結經驗,分析不足,明確目標,同時對優秀調研成果及調研工作先進集體予以表彰,目前已召開兩次會議,彙編一本調研文集。同時不定期組織開展專題研討會,目前已組織過3次,評選出一批優秀調研成果,在全院營造了濃厚的調研氛圍,增強了全院幹警開展調研工作的積極性和榮譽感。三、立足審判,服務發展,用調研在開展調研工作中,該院立足審判實踐開展調研,要求幹警不僅要出文章,而且要出精品,不僅要出成果,而且要用成果。一是圍繞審判中的熱點、難點、疑點問題開展研討。兩年來,我院緊緊圍繞審判中心工作深入開展調研活動,堅持做到調研文章來自審判,調研工作服務審判,形成了調研、審判良性互動。從該院發表的調研成果看,90%以上調研成果研討的都是審判實踐中的疑難問題。為活躍調研氣氛,該院還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調研活動,僅去年就先後組織開展和參加了全區政法理論研討會、全區人大理論研討會、民商事審判工作理論研討會、“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理論研討會等。去年7月我院又組織開展了審判活動中有關熱點、難點、疑點問題的專題調研活動,以12個審判業務部門為單位,成立12個課題組,確定12個調研課題,結合各自的審判特點,開展調研。經過近兩個月的調研,通過召開座談會、調閲卷宗、查閲資料、彙總數據,走訪有關企業、部門,形成了12篇調查報告參與評選。二是積極運用調研成果指導審判、執行工作。兩年來,該院利用《xx審判》陣地開展各項專題研討活動,積極動員全院幹警參與。如針對執行難問題,該院及時發出徵稿通知,鼓勵全院幹警參加研討,並及時將這些稿件編輯刊登在《xx審判》上,得到有關領導和執行幹警的認可。針對本區因徵地拆遷補償問題產生的糾紛,我院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調研,分析了本區徵地拆遷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剖析了原因,提出了完善措施,得到了區政府的高度重視,目前區政府已着手對本區徵地拆遷中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正。三是圍繞法學前沿問題開展調研,引導幹警掌握法學理論前沿知識,學以致用。由於制定法具有相對穩定性的特點及應變性差的缺陷,人民法院在審判實踐中經常會遇到法無明文規定的情況。對此,該院由業務庭牽頭,經常組織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審判幹部座談,形成有價值的觀點和調研成果,經梳理、歸納後被及時運用到審判實踐中。這些活動,既解決了審判工作中的“疑難雜症”,又活躍了學術氣氛,激發了幹警學習興趣,促進了幹警業務素質的提高,為培養職業化的法官隊伍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四是爭取各級領導對我院調研工作的支持。為提高調研成果的轉化利用率,該院積極爭取上級法院和區委、區人大、區政法委等領導對該院調研工作的支持,主動彙報各階段調研工作情況,邀請省、市法院及區有關領導、專家當評委。如該院在2014年開展的審判工作中有關熱點、難點、疑點問題專題研討活動中,不僅邀請有關領導作評委,還請有關領導及專家在研討會上現場點評,進一步凸顯了研討效果,使在座的全院幹警和課題組人員受到了啟發,增強了信心。五是認真做好調研文章的彙編和利用工作。該院堅持每兩年對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和會議交流的優秀調研文章及獲獎的論文予以彙編,並形成制度。2014年,我院彙集了62篇省級以上調研成果,彙編成《xx法院調研文集》,人手一冊,供全院幹警交流、學習,並向區委、人大、政府、政協及區有關部門領導贈閲,以期對審判及其他工作有所裨益。四、擴大陣地,提供平台,推調研創建調研陣地是調動幹警開展調研活動,撰寫調研文章積極性的有效手段。為調動廣大幹警參與調研的積極性,該院早在九十年代初就創辦了《xx司法調研》內部簡刊,2014年,又在全市基層法院中率先將簡刊升格為正規的內部刊物《xx審判》雜誌,現已出版8期,共刊登調研文章147篇,其中有10篇被國家級刊物採用,有79篇被省級刊物採用。為增強《

xx審判》服務審判工作的力度,該院在《xx審判》欄目設置上,既注意到“專家特稿”、“專稿”、“專題研究”、“法學探討”等欄目的穩定性,又根據審判、執行實務靈活設置貼近審判、執行實踐的“審判實務”、“執行實務”、“民事調解”、“案例研析”等欄目,增強了刊物的可讀性和指導性。2014年該院還積極利用這一陣地,通過“特別報道”、“佳文賞析”、“同聲傳遞”等欄目向全院幹警及時傳遞法學前沿信息,擴大幹警的知識面。與此同時,該院注重外部調研陣地的開發利用,加強與外部報刊的密切聯繫,努力擴大調研成果的利用率和影響力。近年來該院一直與《江蘇法制報》保持合作關係,連續四年與江蘇法制報社協辦《法學縱橫》欄目,每年刊發調研文章都在25篇以上;加強與《人民法院報》、《審判研究》、《金陵法苑》以及人大有關刊物的溝通,建立了日常聯繫制度,及時瞭解這些刊物的用稿方向,確保投得快、投得準、用稿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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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審判監督調研報告

關於審判監督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2014年1月6日在縣十五屆人大

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

縣人大常委會人事委主任郭峯林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員:

為審議好縣人民法院關於審判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會前,縣人大常委會組成調研組,採取召開座談會、聽取彙報、查閲資料、走訪法官、接觸案件當事人等多種方式,對縣法院審判監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審判監督工作的主要成效

加強審判監督工作是提高審判質量、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近年來,縣法院始終堅持“三個至上”的指導思想,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不斷創新內部監督機制,認真履行審判監督職責,審判監督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縣法院黨組高度重視,大力推進審判監督工作。近年來,縣法院黨組高度重視審判監督工作,將審判監督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了對審判監督工作的領導,通過推進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廉政建設,為審判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注重隊伍建設,狠抓業務培訓。為了全面提升審判人員業務素質,多次選派人員參加省市組織的業務培訓會、研討會和經驗交流會,為審判工作的有效開展奠定了基礎;二是注重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了各類考評制度。在借鑑外地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並推 1

行了《工作績效考評辦法》、《案件質量監督評查方案》、《審判質量效率考評實施方案》等一系列考核評估制度,形成了一套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為審判監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注重廉政建設,着力改進工作作風。以落實最高人民法院“五個嚴禁”規定為重點,開展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和作風集中整頓,推行案件風險評估,加強常規案件評查,從不同層面加強廉政監督,促進了工作紀律、審判行為、辦案風氣的明顯好轉,為審判監督工作開展創設了良好氛圍。

(二)依法審理再審案件,較好地維護了司法公正和當事人權益。對再審案件進行審理,是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工作的重要內容。2014年以來,縣法院共審理再審案件9件,其中,由法院院長提請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再審的4件,檢察機關抗訴案件5件。儘管再審案件數量不多,但由於雙方當事人對立情緒較大,辦案難度大,質量要求高。從案件審理的整體情況看,縣法院堅持有錯必糾,依法維護司法公正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收到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縣法院認真研究案情,針對不同案件採取不同審理方式,既注重依法糾正錯誤裁判,又注重維護司法既判力;既注重維護法律的權威性,又注重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既注重依法裁判,又注重法條解讀和調解疏導。如對郭雷平受賄案再審維持了原判,維護了司法既判力;對王新榮房屋買賣案、郜慶平財產損失賠償案等4件案件進行了改判,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對宏夏建築公司建築工程合同案,通過

法條解讀,當事人主動撤回了申訴;對張慶萍醫療事故案、張宏偉買賣合同案,堅持人性化辦案,進行了事理分析、矛盾調解,最終化解了糾紛。所審理的9件案件,都在法定時限內全部審結,結案率達到100%,均達到了案結事了、服判息訴的效果。我們在調研中接觸到的部分案件當事人,對再審工作表示滿意。

(三)完善內部監督機制,案件質量評查有效推進。近年來,縣法院不斷創新內部監督機制,紮實開展案件評查,審判監督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強。一是細化量化考評指標,建立健全了評查工作制度。按照上級法院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審判工作實際,詳細制定了《案件質量監督評查方案》,從立案、審理程序、適用法律、文書製作、案件執行等方面都有明確的規定。同時,推出《案件質量效率考評實施方案》,將結案數、結案率、審限內結案率、一審息訴率、調解率、撤訴率、上訴率、上訴改判率、上訴發回重審率、執行率等作為評定審判質量的重要指標,實現了審判質量的量化考評。二是強化案件質量定期評查,提高了審判人員的司法水平。縣法院每兩月組織各庭室業務骨幹,對全部案件進行集中評查,嚴把案件的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量刑關、法律適用關,嚴格規範裁判文書的格式,定期召開案件質量評查座談會,共同研究改進措施和辦法,不僅加強了對審判工作的監督,也促進了業務交流,提高了審判人員的業務水平。三是轉化評查成果,引進激勵機制。每次評查結束,都形成評查報告,明確提出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共性和個性問題,並進行通報;工作效率和

審判質量的考核量化到每個庭室、每個工作人員,以文件形式通報;評出優秀庭審筆錄和優秀裁判文書,進行表彰獎勵。2014年11月,縣法院專門作出《關於學習借鑑胡建枝同志撰寫的裁判文書的決定》,號召全院傳閲學習。同時,將常規的案件評查和質量考評與年終考核有機結合,形成了比較科學的激勵和獎懲機制,激發了審判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了審判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二、審判監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建議

縣法院通過建立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評查和考核制度,進一步提高了再審案件的質量,內部審判監督工作有思路、有舉措、有亮點,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但外部監督相對薄弱,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互補充、有機結合的審判監督體系尚未形成。對此,應引起重視,加以改進。

(一)增強司法為民意識,進一步拓寬接受人大監督的渠道和途徑。縣法院堅持每年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但與黨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與外地法院的先進做法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 近年來,全國各地法院都在積極探索接受人大監督的路徑,其中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已成為新時期人民法院主動接受人大監督的重要方式。建議縣法院要加強與人大代表的聯絡溝通,儘快建立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制度。同時,要進一步增強工作主動性,對重點工作和重要問題,加強與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溝通交流,不斷拓寬外部監督的渠道和途徑。

(二)加強與檢察機關的協調溝通,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接受檢察監督的機制。近年來,縣法院較好地堅持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制度,對察機關提起的民事行政抗訴案件,及時依法再審,維護了司法公正。但在刑事案件的庭審、量刑、裁判文書規範等方面與檢察機關的協調溝通仍不到位。建議縣法院加強與檢察院多層次、經常性的聯繫與溝通;對檢察機關提出的糾正違法通知書和檢察建議書,給予足夠重視,認真研究,及時回覆;對重點工作和重要案件及時通報,交換意見,共同維護司法公正和法律權威。

(三)努力推進裁判文書網上發佈,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4)》,將推進裁判文書網上發佈作為司法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據瞭解,近年來,各地法院通過裁判文書網上發佈、庭審過程媒體直播等方式,不斷推進審判公開。而我縣在審判公開上的有效的舉措還不夠多。建議縣法院在堅持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同時,進一步落實公開審判原則,增強審判的透明度,積極推進裁判文書網上發佈和審判信息公開,在更大範圍和更深層次上實現審判公開,真正把審判活動置於社會的充分監督之下,實現司法與社會的良性互動,促進全縣審判工作的健康發展。

以上報告如有不妥,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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