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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現狀調研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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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現狀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新農村有線電視管理現狀調研報告

按照縣委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辦公室的部署,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對我縣農村有線電視網絡發展進行了調研,調研情況如下:

一、我縣農村有線電視現狀

xx縣農村於1998年開始進行有線電視建設,採取mmds多路微波系統,傳送12套節目,由於受到地形影響,只在部分平原地區安裝了有線電視,採取管理方式為鄉鎮廣播電視站代管維護、收費。隨着社會發展和技術的進步, xx年,對原有農村mmds多路微波系統進行光纜化改造,實現了有線電視“村村通”,實現了有線電視城鄉一體化,使有線電視節目增至45套。

農村廣播電視台站管理中所面臨的主要問題是:

(1) 利益分配問題。農村廣播電視一旦收回歸口到縣廣播電視局,將面臨如何有效保障縣廣電局、原農村廣播電視站的合作方及運維人員三者經濟利益的大難題;而且縣廣電局將對所有農村有線電視投資進行全面負責,屆時如何制約並激勵原農村廣播電視站的合作方及運維人員有效保障效益產出問題。

(2) 人工收費成本高。由於收費難造成了人力、物力和精力上的大量投入,對廣播電視台站的管理幾乎成了單一的“收費管理”模式,影響了其他方面工作的開展。

每年支付的收費管理成本就約佔總收視費的20%。人工登門收費本來就花費人力,加之一些用户存在拒絕交費和惡意欠費的現象,需要反覆上門收費而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在收費高峯期間,更是需要幾乎所有的工作人員忙於收費,而影響網絡正常的管理和維護,容易造成網絡故障增加,信號質量下降,反而更加劇了收費的難度。

私拉亂接的“漏户”、“黑户”多。根據調查顯示,一般地方“漏户”、“黑户”均達10%以上。如一個xx户的網絡,單初裝入網費就經損失約6萬元(以300元/户計),而且每年的收視費約要損失3.84萬元(以192元/年計)。

二、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

1、縣級有線電視設備相對落後,沒有終端控制系統,只有依靠人工逐户進行收費。

2、缺乏科學的管理手段,鄉鎮有線電視從業人員素質相對低下,在維護過程中存在着維修不及時,態度較為蠻橫的現象,使得入網率和收費率降低。

3、有線電視獨家經營的堅冰已經打破,ip數字電視對有線電視網絡的衝擊日益突顯。

三、應對上述問題的對策

如何進行快速而有效的收費是我們當前急需解決的大問題。

1、解決“收費難”的最好辦法就是採用適宜的加解擾收費管理系統。

它不僅可以增加網絡運營的經濟效益,減少收費成本,同時也能加強內部管理,杜絕管理漏洞,減少與用户間的矛盾,使有線電視網絡管理部門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網絡的運營和發展中去。

利用這種技術,就能謝絕那些未交費或未經允許的觀眾收看,而那些交了費或經許可的觀眾就可以重新恢復電視信號,實現收看的目的。它在電路上採用的方法是在catv分配網和用户電視機之間增加了兩個裝置:解擾控制器和解擾器,通過這兩個器件能對用户進行有效的收費。解擾控制器的工作與否受有線電視網的控制,用户交費,控制器控制解擾器工作,用户能看到電視;否則,電視畫面將受到嚴重的干擾。

當前比較流行的加解擾收費系統是先進的加密系統,採用這套系統,運營者可根據每一用户付費情況,對節目進行加解密,控制用户收看狀態,加強收費管理。

2、對鄉鎮有線電視站實行垂直管理

鄉鎮有線電視的垂直管理,可規範鄉鎮廣播電視站各項規章制度,對收視維護費進行明確規定,人員由縣廣播電視局和原鄉鎮廣播站共同組成,人事編制納入廣播電視局管理,加強人才培養,提高服務質量,實行量化管理,適應社會發展。 統一收費標準。從而形成正常的資金積累,屆時,無論哪個鄉鎮網絡出現問題將會舉全局的財力、物力、人力加之維護保障,這一點是垂直管理前任何一個鄉鎮都無法辦到的事情。

3、保障收支平衡。

由於城鄉聯網、舊網改造,投資過大,債務過高,償還能力較弱,還要精打細算、艱苦奮鬥,充分利用網絡的資源,發揮產業的功能,增加創收力度,增強發展後勁。

4、提高隊伍素質,增強服務質量。

尤其是農村廣播電視站的隊伍,要加強培訓,提高農村有線電視從業人員業務水平和服務意識,增強為廣大用户服好務的本領,適應工作的需要。從而推動農村有線電視事業健康發展。

【第2篇】個體集貿税收徵收管理現狀問題及措施調研報告

[內容提要:如何有效地對個體税收進行徵管是當前基層税務機關的一項重要工作。筆者結合實際徵管情況,從個體經濟税收徵管的現狀及問題入手,對有效加強個體、集貿税收徵管的方式、方法進行了探討。]隨着市場經濟體系的逐步健全,非公有制經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其中個體、私營經濟所佔經濟總量的比例更是連年攀升。有統計表明,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以年均9%的速度增長,而個體、私營經濟的年均增長速度則達到了20%以上,成為支撐整個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大力發展個體經濟的同時,對個體税收的有效徵管就成為基層税務機關的一項重要工作。

一、個體經濟税收徵管的現狀及問題

(一)確定户數難。個體工商户經營狀況和經營方式千差萬別,有定點經營、流動經營、租賃經營、承包經營、設攤經營、經常性經營和季節性經營等,而在這些經營的個體工商户中,證照不全的佔很大比例,有些經營户即使有營業執照,也無税務登記證,以至在日常徵收管理中,漏徵、漏管現象不斷出現,不能有效地將其控管起來,税款流失嚴重,並帶來税負不公等負面影響。

【第3篇】山區税源管理現狀調研報告

隨着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與之相適應的税源管理模式也在不斷改革與發展。但由於山區税源分佈、税源結構的特殊性,以及山區經濟發展的滯後性,很難適應國家以宏觀經濟發展為對象或目標所制定的税源管理模式,而應當根據各山區的實際情況進行税源管理模式的構建與選擇,主要是構建靈活機動,又相對穩定的管理框架,以促進山區税源管理的深度、廣度,提高山區税源管理的質量。

一、關於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模式及本文研究的重點

(一)什麼是税源管理。廣義的税源管理分為兩個層次:一個税收立法層次上的管理,即宏觀税源管理,包括對什麼徵税,税基確定,以及每個税種的具體減免、扣除、抵免、優惠政策的落實等,這都屬於立法解決的問題;第二個層次是執法層面上的實務操作管理,即微觀税源管理,主要是監督對現行税收政策的具體落實,即對具體税基的核實、監督、管理,屬於税收政策法規的實施管理。

(二)税源管理的基本模式。總結傳統的税收管理模式及其演變,税源管理模式可分為以下幾種模式:一是屬地管理。主要是責任到片、到人,各税統管,所以也稱分片管理。其特點是管理者對所管區域的情況瞭如指掌,對税源變化的掌控及時、準確。但因管理力量相對薄弱,對技術含量較高和行業特徵突出的税源,難以提高管理質量。二是集約化管理。主要是成立專門的管理機構,配備專門的管理人員,對在當地有較大影響力,對經濟發展及完成税收任務聯繫緊密的重點税源所實施的一種管理模式。其特點是在一定程度上優化了管理資源的配置。但如果這些骨幹税源分佈不集中,或者各個骨幹税源和行業特點差異大,有可能增加管理成本,如山區小礦山、砂石廠等。三是專業化管理。也被稱為行業管理,主要是以行業為對象劃分管理組,各管理組只對某一種或一類行業進行管理。其特點是有利於對專門行業進行深入研究,通過詳細掌握行業特點,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質量。但如果同一行業的地域分佈較廣,管理人員相對較少的情況下,有可能難以準確掌握同行業中各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變化,即掌握了行業共性卻難以準確把握企業的個性差異。四是簡易化管理。如委託扣税,或者採取簡易申報、簡併徵期、重點巡查的税收管理模式。其優點當然就是簡易,尤其是以現代高科技手段為依託的簡易化管理模式,更是今後税源管理的發展趨勢。資料顯示:隨着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變化,全國納税人數量平均每年增長10%左右,與此同時,納税人的組織形式、經營方式、經營業務也在不斷創新,税收徵管的複雜性和工作難度明顯加大,如果仍沿用傳統的人盯人、税收管理員屬地管户的單一方式管理税源,顯然已難以適應,大力發展信息化管理勢在必行。五是社會化管理。主要是針對零星、分散,容易流失的税源所實行的委託代徵等管理方式。優點是在及時控制税源流失同時,相應降低了管理成本。

(三)本文研究的重點。顯然,就税源管理的概念而言,本文所稱税源管理應屬於第二層次的税收政策法規的實施管理;就税源管理模式而言,主要是指在現階段既定的經濟結構和經濟發展狀態下,山區税源管理的模式。它不可直接套用上述某一種或幾種現存在的管理模式,而要根據山區税源的實際分佈狀況和發展變化情況,實事求是地做出科學選擇。

二、關於山區税源管理的模式

(一)山區税源的特殊性。為了選擇適合於山區的税源管理模式,必須首先摸清山區税源的特殊性。税源分散是山區税源的主要特徵,這是由於山區人口居住不集中,絕大部分納税主體都沒能離開自己賴以生存的家園,加之經營者文化水平不高,使其經營活動的技術含量較低,大多數納税人都只能從事亦工亦農、亦商亦家的家庭作坊式的經營,“不間斷經營週期”大多小於一個自然年度,如季節性經營。且大多數是就地取材似的生產經營活動,如農產品加工業、礦山開採業、建築材料加工業等。這種特殊的生產經營狀況,決定了山區税源大多呈現五種基本特性:一是税源分佈的分散性,這是由居住地的分散性所決定的;二是税源規模的弱小化,這是由經營者普遍較低的經營能力決定的;三是納税主體自身管理的隨意性,這是由納税主體家庭化經營所決定的;四是税源種類的零星化,這是由就地取材、“靠山吃山”的經營模式決定的。五是實施信息化管理的難度大,主要是納税主體自身落後的經營手段、不規範的財務管理狀況等,難以實現自身管理的信息化,也不具備税源管理現代化所需要的客觀條件,就税源管理而言,要擺脱傳統管理模式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二)目前山區税源管理所面臨的困境。由於山區税源本身的特殊性,客觀地要求税源管理模式的特殊性。但在實際工作中,山區税源管理很難尋求適合自身需要的管理模式,主要原因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受統一規範的制約,失去了山區税源管理的特色和靈活性。一般説來,上級統一要求的管理模式大多是根據經濟發展,或者税收工作本身發展的需要,從宏觀出發制定的,是符合整個社會發展要求的,但事物的特殊性是永遠存在的,在大多數地區普遍適用的模式或方式、方法,不一定適用特殊地區和特殊環境。二是受人為的極端因素影響,忽左忽右,搖擺不定。在如今這樣一個快速發展的年代,領導層作為決策者,對工作適時地進行改革是很正常、也是很必要的。但作為政策的執行者,由於所處的工作環境有差異,若不從實際出發去執行上級政策,就不能如期帶來工作的積極進展,有時反而給工作帶來了負面影響。就税源管理工作而言,每隔三五年就“規範”一次,具體表現在與税源管理模式緊密相關的人事、機構的安排和設置上,以及表現在各種管理手段的應用上,如:一時要大集中管理,一時要設分局或實行管理員管片制度;一時要實行微機監控,一時要實施《管理員手冊》等。且每有新的模式出台,就必定要求統一實施和檢查驗收,使得山區本來有限的管理力量大量地耗費在頻繁的機構撤併,繁瑣的編造資料、手工錄入、手工記錄等無用勞動之上,也就是典型的閉門造車,應付檢查,從而很少有時間和精力進行實地調查研究、跟蹤管理、解決實際問題等方面的工作。

(三)適應山區税源管理的基本模式。從上述論述可以得知,山區税源管理不易套用固定模式,而應根據各個山區的具體情況,如税源結構、税源分佈等情況,考慮税源管理成本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分別採用多種模式,或者綜合採用多種模式。但就目前大多數山區的發展狀況而言,屬地管理模式、集約化管理模式、專業化管理模式等,還是占主導地位的。

模式一,以屬地管理模式為基礎,輔之以集約化管理、專業化管理、簡易化管理和社會化管理模式。

模式二,以集約化管理模式為基礎,輔之以專業化管理、屬地管理、簡易化管理和社會化管理模式。

模式三,以專業化管理模式為基礎,輔之以集約化管理、屬地管理、簡易化管理和社會化管理模式。

三、山區税源管理模式的路徑選擇

如前所述,上述三種模式的選擇應根據各山區的地理環境、税源分佈、税源結構等情況具體而定,更可以突破上述模式。

(一)模式一的路徑選擇。對於山大人稀,經濟欠發達地區,可採用本模式,即以屬地管理模式為基礎,輔之以集約化管理、專業化管理、簡易化管理和社會化管理。與之相應的機構設置上,不宜採用以縣局為基層的大集中模式,也不宜以行政區劃為基礎設置基層分局(或税務所,下同)。其理由是,若在這種地區實行大集中模式,管理人員集中在縣局,而管理對象即税源卻遍佈於幾十及至上百公里之外,這會使管理人員的大部分時間被消耗在路途中,交通費、食宿費等管理成本增大,管理工作難以深入,管理質量低下,如五峯國税局就曾採用過大集中模式,全局30多名税源管理人員集中在縣局,而xx多户納税人卻頒佈在2372平方公里內的大山裏,因管理質量每況愈下,不得不重新設立分局;而若以行政區劃為基礎設置分局的話,勢必因機構臃腫和“僧多粥少”而增加税源管理成本,或者因機構多人員少而造成實際管理力量薄弱,還有可能因執行政策不統一造成税負不公等問題。而應以自然經濟區劃為基礎適當集中設立分局,如五峯縣8個鄉鎮,一共只設立了3個分局,這就兼顧了方便、效率、節約、執政政策規範等因素,具體實施路徑如下:一是分局對管轄範圍內的各税實行統一管理。

二是對特殊行業,由縣局組織力量,通過試點探索行業管理規範,試點成功後再在全縣各分局推廣運用。如五峯縣是一個茶葉之鄉,年該縣組織茶葉行業税收管理試點,探索出了茶葉生產的能耗(電、柴)與生產量的比例關係,以及包裝物等外購材料與產品銷售的比例關係及彈性係數,通過在全縣各分局推廣運用,使全年的茶葉税收較xx年增長35%。年該局又對礦產行業實行管理試點,探索出了雷管、炸藥等控管爆破物資與礦產開採量的比例關係及彈性係數,通過在全縣各分局推廣運用,1至7月累計入庫税收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長52%。

三是對全縣年税收收入達到一定規模的納税主體,或者對影響全縣經濟發展的行業,在屬地管理的基礎上,由縣局統一組織實行集約化管理模式,即縣局統一制定管理措施和跟蹤監督,由各分局分別執行,如通過信息化手段實行網絡管理、納入重點税源管理對象等。依然以五峯國税局為例:該局年1至6月平均在冊納税人2200户,年上半年實現國税收收入3715萬元。其中,該局將年納税額在30萬元以上的18納税人納入重點税源管理對象,半年來實現税收2841萬元,佔半年總收入的76%。

四是對起徵點以下或者零星税源,在屬地管理的基礎上,輔之以社會管理和簡易化管理等模式。如五峯國税局在增值税起徵點提高到現行水平以前,曾有60%的管理力量在管理着佔全縣國税收入總量3.8%的税源,後來以委託代徵方式解決了這個問題,使管理員的主要力量集中到了重點税源的管理之上,實現了當年入庫税收超歷史、超計劃。

(二)模式二的路徑選擇。對於區域面積較大,但重點税源卻相對較為集中的山區縣,可以採用模式二,即以集約化管理模式為基礎,輔之以專業化管理、屬地管理、簡易化管理和社會化管理等模式。重點税源是指企業規模、經營收入、納税額等相對較大,在當地有較大的影響力,對經濟發展及完成税收任務聯繫頗為緊密的納税户。如果這類納税户分佈相對較為集中,則採用以集約化管理為主的管理模式。與之相應的機構設置可以採用以縣局為基層的大集中模式,在邊遠地區適當設立税源管理點。具體實施途徑如下:

一是以縣局為單位,配備骨幹力量,對全縣的重點税源進行集中管理。

二是對年税收額在規定數額以下的納税户,以經濟區劃為基礎,設立税源管理點(或處),實行屬地管理。

三是對起徵點以下或者零星税源,輔之以社會管理和簡易化化管理等模式。

(三)模式三的路徑選擇。對以當地特色產業、工業企業、高新技術含量較高的企業、大型商貿行業等為主導税源的山區縣,可以採用模式三,即以專業化管理模式為基礎,輔之以集約化管理、屬地管理、簡易化管理和社會化管理等模式。機構設置則根據税源的分佈情況,相應實施以縣局為單位的大集中管理模式(税源較為集中時),或者以經濟區劃為基礎設立分局(税源較為分散時)。具體實施途徑如下:

一是縣局統一組織,以當地規模較大的行業、企業為單位,成立行業管理組,分別對不同的行業、企業實行專業化管理,以提高管理深度和管理質量,如茶葉行業税源管理組,煤炭行業税源管理組,金屬礦產行業税源管理組、商貿行業税源管理組等。二是對較大規模的行業、企業以外的企業分別不同情況進行相應管理模式:若税源分佈較為集中,可以實行二級專業化管理或集約化管理等模式;若税源分佈較為分散,可相應實施屬地管理模式。

三是對起徵點以下或者零星税源,輔之以社會管理和簡易化管理等模式。

税源管理模式只是税源管理的基本框架結構,要形成良好的管理效果,必須充實科學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如銀税聯網、税企聯網等,而管理手段、方式的創新與發展,更是税源管理工作良性、快速發展的重要途徑。隨着山區經濟的逐步發展,以高科技為依託的税源管理方式是現代税源管理的必然發展趨勢。與此同時,為税源管理人員減負,如整合軟件應用、簡化歸併文書等,也是不論什麼模式下都普通管用的強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措施。

【第4篇】我市司法鑑定機構及管理現狀的調研報告

司法鑑定是廣大人民羣眾處理勞動爭議、醫療糾紛、交通肇事等涉及自身合法權益的事情的有效途徑和手段,司法鑑定的公信力直接關係到司法審判的公平、公正,進而影響到廣大人民羣眾對司法公正的信心和信念。

近年來,隨着社會各項事業的蓬勃發展,司法鑑定行業也不斷的發展壯大。行業的發展對(三)司法鑑定機構外部執業環境不容樂觀。一是司法鑑定的管理與使用之間存在脱節問題,司法鑑定的委託、取證、質證和採信制度之間缺乏必要的銜接。各訴訟參與機關之間協調配合不夠,尤其是審判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信息反饋和工作協調機制。審判機關掌握司法鑑定機構的具體執業情況,如接受委託的數量、鑑定結論的採信率、出庭質證情況等,也比較瞭解司法鑑定機構在執業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但它不是司法鑑定的行政管理機關,不能對司法鑑定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甚至行政處罰。而司法行政部門作為主管行政機關,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具體執業活動了解不夠,產生監督的空白點。另外,司法鑑定人出庭質證在經濟補償和人身安全方面還缺乏制度保障。二是'三大類'以外的司法鑑定管理沒有跟上。根據國務院1998年給司法部的'三定方案',以及各地司法行政部門的'三定方案',司法行政部門履行'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的職能。當時,司法鑑定機構的執業範圍遠遠超出了'三大類',比較多得涉及司法會計、資產評估、工程造價、產品質量、知識產權等範疇。《決定》出台後,有關規定不夠明確,'一部兩院'的協商機制一時難見成效,對這些機構和人員的管理基本處於停滯狀態,迫切需要研究解決。三是缺乏税務、勞動保障、技術監督等部門的支持。目前,有關司法鑑定機構的税率確定、組織代碼證領取、司法鑑定人員的落户、社會保障等問題,仍然不夠明確,還缺乏相應的制度和政策支持,不利於司法鑑定事業的發展。

三、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一)主觀原因是認識上不統一。由於利益和立場的不同,以及《決定》部分內容表述模糊,相關司法解釋滯後,導致各相關部門對《決定》做出了不同的解讀,出現了認識上的混亂。比如説,偵查機關保留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屬不屬於《決定》所説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司法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的對象,僅僅是指社會鑑定機構和鑑定人,還是包括了偵查機關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對不涉及訴訟的事項,偵查機關的鑑定機構能不能進行鑑定,能不能收取費用?如果進行鑑定符不符合立法部門的原意?各部門的理解各不相同,學術領域的爭論沒有停止。在不同認識基礎上出台的工作規範和工作措施,往往也存在着矛盾和衝突。

(二)由於發展階段的限制導致了部分問題的存在。應當看到,從2022年至今,司法鑑定有法可依、規範發展只有短短的4年時間,要使司法鑑定工作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要求司法鑑定管理工作做到規範、有序,無疑不現實。我市司法鑑定機構雖然存在分佈不均等問題,但本着'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優化結構、有序發展'的方針,我市的司法鑑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進展,服務訴訟的作用進一步實現。但要求我市司法鑑定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相適應,要求有在全省甚至全國都叫得響的權威司法鑑定機構,這應當是作為我們的一個發展目標。而在此過程中,既需要行政管理部門的努力,也需要法院、檢察院、公安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支持配合;既需要司法鑑定機構的積極爭取,也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創造良好的執業、生存環境。

(三)司法鑑定管理工作還跟不上形勢需要。從管理制度上看,在《決定》出台後,司法部相繼制定了《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等,省司法廳也完善了相關的管理制度,初步解決了比較迫切的幾個問題。但是,從工作實踐看,准入門檻過低,司法鑑定人的資格考試製度沒有全面推開;執業監管不嚴,有關監管和處罰規定比較籠統,操作性有待加強;初任培訓、繼續教育、資質管理等制度還需要建立健全。從管理力量上看,司法行政部門與公檢法系統相比,管理人員嚴重不足,具備相關執業知識和經歷的管理人員比較缺乏,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進行業務管理存在比較大的困難。

四、對加強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提高對建立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的認識。

建立統一的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是中央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的重大決策,也是《決定》的核心內容。建立統一的司法鑑定管理體制,實現鑑定權與審判權、偵查權的分離,有利於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更好地履行自身職責,有利於促進當事人對鑑定活動的信任,有利於糾紛的最終、妥善解決。政法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改革的意義,自覺地貫徹好《決定》的規定和精神。為了落實改革要求,在中央有關部門沒有明確要求下,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鑑定人、鑑定機構的管理,應規範社會鑑定機構尤其是'三大類'以內機構。總體上,要形成司法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社會鑑定機構、偵查機關管理內部鑑定機構、人民法院負責鑑定的委託、採信等工作的格局。至於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應結合我市實際加強政法各部門間的協調和溝通。

(二)逐步實施自上而下的司法鑑定體制改革。

幾年來,在工作實踐中,對於因為國家立法滯後、缺乏統一性規範而帶來的種種困惑和無奈,我們深感切膚之痛。要想取得改革的良好效果,使改革得以順利推進,最好的路徑就是自上而下、整體推進。一項制度的改革,一個新體制的確立,需要有全局性、前瞻性、科學性的考慮,需要遵循統一性、規範性、可操作性的原則。而這是靠各地自行攻堅、以下促上的方式所無法達到的。在局部探索已經取得了較好效果,各地已經積累了不少成功經驗的情況下,要逐步完成對這些探索、改革的成果進行總結、分析和完善,並予以確認或做出統一規定。否則,各地在一個涉及制度建設的問題上長期處於各行其是、各顯神通的狀態,必然會造成新的法制不統一和思想混亂,給後續改革增添新的矛盾和困難。

(三)站在制度建設的高度開展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管理體制的改革往往是制度改革的重點。從事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從司法鑑定事業的大局出發,站在司法鑑定制度建設的高度來對待自己的工作。一是建立制度,對舊'湖泊'舉行清污和疏通,要將原來的'湖泊'變成'活水不斷、去污力強、清波盪漾、水質優良'。二是要培育和規範市場。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的司法鑑定因其特殊屬性長期處於比較封閉的狀態,沒有市場可言。但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司法鑑定應該遵循市場經濟統一、開放、自律的要求,對作為社會總資源有機組成部分的司法鑑定資源實行優化配置,這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因此,培育和規範司法鑑定市場就成為司法鑑定管理義不容辭的職責。要培育市場,就要打破部門和行業限制,在統一管理的前提下,實現開放運作、資源共享;要讓那些符合統一的准入條件的'魚兒'都進入到'新湖泊'中。這樣,市場才有生機和活力;要規範和完善市場,就要改變過去那種無序紛爭的混亂局面,注重引導、規範運作、加強管理,剔出那些'害羣之魚',使整個市場從無序走向有序。這樣,市場才能在規範中不斷完善和發展。常説'水清則無魚',但司法鑑定的'魚'必須在'清水'中。

【第5篇】2022年砂石土礦開採及管理現狀調研報告

為了詳細摸清伊金霍洛旗砂石、粘土礦產資源賦存情況、開發利用現狀、開採管理工作等基本情況,根據上級國土部門有關開展調研工作的具體要求,通過實地調查、查閲資料等方式,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形成本調研報告。

一、砂石土礦開採及管理現狀

(一)資源賦存及開發利用和市場供需情況。

伊金霍洛旗磚瓦粘土資源主要分佈在紅海子――布爾台格――鬆定霍洛一帶及布連地區,產在第三繫上新統中,具體產地主要有滿來壕、滿齋廟北、滿齋廟、布爾台、鬆定霍洛及布連磚瓦粘土等。查明總資源儲量2.25億立方米,其中鬆定霍洛礦區保有資源儲量為1154萬立方米,基礎儲量405萬立方米,資源量749萬立方米。化學成份:ai2o3為7.63%、cao為9.29%、fe2o3為4.75%、mgo為2.85%、sio2為58.25%、燒失量為12.03%、塑性指數為14.70%。

建築用砂資源主要分佈在伊金霍洛鎮、阿鎮、烏蘭木倫鎮、札薩克鎮及紅慶河鎮等地區現代河牀中,未進行過地質調查及儲量檢測工作,多以自然狀態賦存,因自然降雨、洪水沖刷而形成。建築石料礦產地目前在新廟鎮有發現,未進行過地質調查及儲量檢測工作,由於在巖石硬度等指標上達不到多數工業建設領域用料需求,因此目前基本屬於未開發利用的狀態。

截止XX年底,伊金霍洛旗共設置砂石土礦採礦權22個,其中磚瓦用粘土18個,磚瓦用砂1個,建築用砂1個,建築用石料2個。由於屬“十五”、“xx”期間出讓的採礦權,生產規模在2萬噸/年―5萬噸/年,露天開採方式,開採技術條件簡單,多為自然剝離表土後直接作為原材料使用,採用人工輔助半機械化生產作業流程。XX年以前,磚瓦用粘土礦平均年銷售收入約200萬元左右,年利潤約20萬元左右,基本屬於隨着需求量增加而相應增加產量階段。XX年至XX年磚瓦用粘土礦平均年銷售收入約500萬元左右,年利潤約50萬元左右,屬於市場需求量較大,銷售量銷售價格等隨之上漲階段。XX年以後隨着經濟發展速度放緩及生產成本的增加因素影響,同時由於新型建築材料的廣泛應用,導致需求量、產銷量明顯下降,各項經濟指標降低到XX年之前的水平或更低。

(二)地方人民政府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規範性文件情況。

嚴格執行有關禁止新上粘土實心磚和空心磚項目的規定。磚瓦用粘土資源從XX年之後未出讓新的採礦權,並按照逐步淘汰的原則,對一些城市周邊、主要公路兩側的粘土磚廠進行了拆除關閉。建築用砂石資源按照有償出讓的方式進行掛牌出讓,因資源枯竭等原因,目前僅保留1個採礦權。由於我旗境內85%以上的面積都有煤炭探礦權或採礦權分佈,受礦業權不能重疊設置的影響,近年來我旗未出讓新的砂石採礦權。為了規範砂石開採,旗人民政府於XX年批准了《伊金霍洛旗建築用砂石資源開發利用管理辦法》(伊政發[XX]126號),砂石開採以旗政府各職能部門會籤審批的方式進行管理,要求進行審批並繳納復墾保證金,在各鎮人民政府監督下進行開採及復墾,不審批採礦許可證。

(三)砂石土礦相關規劃、礦業權設置方案編制情況。

XX年旗國土資源局組織編制了《伊金霍洛旗非煤礦產資源規劃》(XX年-XX年),並經市國土資源局批覆。該規劃只對砂石資源禁採區、限採區、開採區及部分擬設置砂石採礦權的範圍進行了規劃,由於受礦業權不能重疊設置的制約,未進一步組織進行砂石採礦權的出讓。XX年底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無風險類礦種礦業權設置方案的編制要求,旗國土資源局組織開展了伊旗無風險類礦種礦業權設置方案的編制工作。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已放寬在政府出資煤炭探礦權範圍內設置砂石採礦權的限制,目前方案正在進一步修改完善之中,預計XX年底之前編制完成並批覆備案。

(四)砂石土礦採礦權出讓方式、出讓年限、出讓和審批程序、審批要件及准入條件情況。

我旗歷年來嚴格執行砂石、粘土等礦產招、拍、掛出讓的有關規定,累計掛牌出讓25宗,出讓年限為3-5年,由市國土資源局委託出讓,旗國土資源局按照採礦權掛牌出讓流程具體組織實施。

二、砂石土礦開採管理好的做法和典型經驗。

(一)嚴格禁止新上磚瓦用粘土項目,對已設置在城市規劃區、主要公路兩側破壞生態環境、經營粗放的粘土磚廠通過各種渠道進行拆除關閉,恢復生態環境和地貌。同時可使採礦權佈局更加合理,緩解了產能過剩的矛盾。

(二)積極爭取有關地質環境治理的專項資金,對歷史遺留的粘土、砂石採坑進行回填治理,植樹種草,改善生態環境。

三、砂石土礦開採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砂石土礦佈局存在的問題。建築用砂資源受礦牀賦存條件影響,佈局分散而且規模較小,供需距離存在矛盾,受季節性影響強。

(二)砂石土礦採礦權配置存在的問題。由於建築用砂資源開採週期短,部分業主違法向農牧民租賃土地,實際為了圈佔或開採砂石資源,導致在掛牌出讓時出現只能由違法租賃土地者競價或競得人與土地租賃者存在後續開採糾紛的問題,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開競爭出讓採礦權。

(三)砂石土礦採礦權審批存在的問題。一是建築用砂採礦權不能與其他礦業權重疊設置,導致基本無符合條件的可出讓範圍。二是建築用砂採礦權審批週期長,每年的4月份左右各類建設項目已開始使用原料,而按程序審批採礦權一般需幾個月或者更長的時間,不能滿足開採時間要求。多數業主都是通過觀望市場行情才決定本年度開採計劃,因此業主多采取違法開採的方式,既能滿足其靈活的開採需求,且違法開採成本要比辦理合法開採手續小的多,所以其積極辦理採礦許可證的積極性也不高。

(四)砂石土礦准入方面存在的問題。申請採礦許可證的過程中,涉及各部門准入條件程序繁雜,如水保、水利、林業、安監、農業、安監、環保等部門,收取的費用多。

(五)砂石土礦依法開採、執法監察方面存在的問題。由於存在上述諸多困難和問題,導致違法開採履禁不止,依法監管措施泛力,造成國土資源部門在執法監察中處於被動監管的困境。

四、有關建議

根據中西部地區特別是鄂爾多斯地區建築用砂資源的賦存條件簡單,開採週期短等特點,提出如下建議:

(一)根據地區實際,適當給予政策傾斜。一是取消建築用砂採礦權不得與煤炭探礦權重疊的限制,因為煤炭探礦權轉採礦權期限較長,建築用砂可在一至三年內開採完畢,雙方實際不存在礦權糾紛的可能,且出讓建築用砂採礦權時可輔助採取相應的限制條款。二是建築用砂採礦權不得與煤炭採礦權重疊限制可適當放寬。因開採礦種及開採深度不同,建築用砂開採深度一般不會超過地表向下10米的深度,因此出讓採礦權時可要求建築用砂採礦權人與煤炭礦業權人達成礦業權重疊安全生產協議,建築用砂採礦權人承諾放棄因煤礦開採造成塌陷要求補償或其他補償的權力,煤炭企業開採時提前通知砂石企業停止開採、撤離人員設備。通過上述措施可有效解決礦權重疊與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之間的矛盾。

(二)下放審批權利,簡化審批程序。目前建築用砂資源審批權利雖然已委託、或下入至市一級國土部門,但由於需要國土資源部統一配號,因此導致逐級上報的週期長,建議由市、縣一級國土資源部門直接配號、審批,報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備案入檔。簡化申請採礦證的前置要件,只對採礦權價款、土地復墾、招拍掛方式有償出讓等進行前置審批,其餘要件不做為前置審批要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出台政策加以規範,由上級國土資源部門按年度對監督管理情況進行督查、考核。

離退休黨員教育管理現狀調研報告

【第6篇】關於山區縣城建設與管理現狀的調研報告

我們_____是一個純山區縣,_____縣城是一個典型的山城。山區縣城建設和管理既有一般縣城建設管理的共性,也有鮮明的個性。近年來,加強我縣城市建設與管理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和焦點問題。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我就_____山區縣城建設與管理問題在調研的基礎上,作一些探索性的思考。

一、_____縣城建設與管理的現狀

【第7篇】有關於農村建房用地管理現狀調研報告

近年來,隨着我縣農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農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居住條件得到了明顯改善。但是,在不斷高漲的農村建房熱潮中,農民個人建設用地普遍存在着“不批就建,少批多建,無序亂建”等現象,既違反集約節約用地政策,對耕地保護工作帶來了巨大壓力,也嚴重影響了村容村貌和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阻礙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

一、農民建房用地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土地利用效益低下。據土地利用更新調查數據顯示,目前我縣農村居民點用地20764公頃,按農村人口76萬人計算,人均佔地面積273平方米,遠遠高出國家規定的農村村鎮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上限標準。主要表現為:單户用地面積較大,通常户與户之間都會留有巨大的間隙,並且前有禾場後有庭院,以及人為形成的灣子林,破壞和浪費了大量耕地;一户多宅現象普遍,建新不拆舊、農村人口進城不歸還宅基地等,造成相當數量的農村住宅和宅基地閒置荒廢;公路沿線建房盛行,但受公路控制紅線的約束,房屋與公路之間的土地基本閒置或低效利用。

(二)房屋建設佈局散亂。大多數村民建房隨意選址,建設用地雜亂無序,一般都選擇在自家自留地、承包地或交通較為便利的公路兩側建房,形成不少空心村,也有相當一部分農民新房建設見縫插針,哪裏地勢好、風水好就在哪裏建,造成新房舊宅斑駁錯雜,住房的朝向、大小、高矮參差不齊,亂建亂佔現象嚴重,村容村貌較差,浪費了大量土地資源,也不利於基礎設施配套,這些都與新農村各項建設要求格格不入,嚴重影響了村莊規劃的落實。

(三)違建現象非常普遍。 年以前,全縣90%以上的農户都在新建住房前,到國土部門履行了申報審批程序,建房用地秩序較好。但自xx年以來,由於税費改革取消了土地管理費,加之土地二輪延包實行長久不變政策,農民以為個人建房不收費,並且是在私有土地上建房,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隨意建設,主動辦理申報審批手續的農户數量也因此急劇下降。年起,每年辦理建房報批手續的農户不到500户,違法建房已成普遍現象。

(四)隱形市場極其活躍。在城市和集鎮規劃區、城郊結合部、交通區位優勢明顯的區域,受城鎮化進程加快和房價高企的影響,農民和集體經濟組織往往不顧土地管理相關法律規定,在社會資金的加入下,採取對手成交、以租代徵等方式變相交易集體土地,並非法在集體土地上進行小產權房地產開發,致使大量耕地被佔用,擾亂了正常的城區建設用地和房地產秩序,造成了鉅額土地收益流失。表現尤為突出的是鬥湖堤城區及周邊地區,其中王崗村一、七組的小產權房羣就是典型代表。

二、農民建房違法用地的主要原因

(一)村莊建設規劃滯後。我縣現行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於上世紀末期,由於以前各級對規劃重視程度不夠,且缺少公眾參與,加上受當時農村發展情況及編制技術水平的限制,規劃從一開始執行就顯現出它的不適應性。雖然現在土地修編已經完成,但仍然缺少可以有效規範和引導農民建房的村鎮建設規劃,導致違法建房的行為時有發生,出現了公路修到哪、自己的責任田在哪,房屋就蓋到哪裏的現象。儘管在推進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各村都制訂了村莊建設規劃,但大部分都無法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規劃的控管作用並不明顯。

【第8篇】河務局樞紐工程管理現狀調研報告

結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通過現場查看、召開有關人員座談會等形式,對_____樞紐工程管理工作進行了認真的調研。

近年來,在_____局的正確領導下,隨着水管體制改革的實施和深化,在理順體制、完善機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改善工程面貌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目前亦然存在許多問題和不足。_____局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要求及翟局長的講話都對水閘樞紐工程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確的目標和要求,我們要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契機,認真查找問題、認識問題、面對問題,採取措施、紮實工作,逐步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一、工程概況

_____樞紐工程位於_____省德州市_____區,武城縣和河北省故城縣的兩省三縣(區)交界處。_____樞紐工程是_____運河中下游的主要控制性工程,其上游接衞運河,下游分別接_____新河與南運河。樞紐工程由_____新河南進洪閘、北進洪閘,南運河節制閘及船閘組成,是一座以防洪為主的大型水利設施。

樞紐工程設計行洪流量3800m3/s,其中南進洪閘設計行洪流量1500 m 3/s,北進洪閘設計行洪流量xx m 3/s,節制閘設計限泄流量為300 m 3/s。

二、工程及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工程存在的問題

_____樞紐工程目前存在着機電設備老化、水工混凝土表面破損、金屬結構鏽蝕、護坡塌陷、觀測設施損壞等諸多問題。特別是北進洪閘問題尤為突出,閘底板存在貫穿性裂縫、閘門鏽蝕非常嚴重、其中一孔運行時支臂產生不正常聲音等。

(二)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水管體制改革,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飛速發展提供了機遇,水管體制改革以來,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有了很大進步,工程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工程面貌有了很大改善。但是,還存在許多問題和不足。

1、_____樞紐水閘工程存在問題嚴重,影響了某些工程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影響了工程管理水平的突破性提高。_____樞紐工程目前存在問題比較多,有的還很嚴重,雖然南進洪閘與節制閘經過全面的除險加固,但樞紐工程存在的問題仍然很多、很嚴重,這給樞紐工程的正常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2、管理制度落實不徹底

水管體制改革以來,在工程管理和維修養護方面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規章制度,有效的促進了工程管理和維修養護工作的開展。但是,有些管理制度落實的不徹底、不夠好,影響了工作的持續性發展。

3、養護公司人員素質需要提高

養護公司人員是水管體制改革從事業人員中分離的人員,由於種種原因,使養護公司人員人員業務素質不是很高,結構不盡合理,從而制約和影響了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開展和質量。

4、水閘觀測設備設施陳舊落後

5、水閘工程維修養護經費少,有些項目沒有經費保障

水閘工程維修養護經費中不能涵蓋所有的項目,如:水閘工程衞生清潔、觀測設施設備的養護等沒有相應經費保障,給工程的標準化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

6、規範化、制度化、精細化管理做得不夠。

7、由於種種原因,北進洪閘、節制閘閘門及水下水工部分無法進行正常的維修養護,致使已存在的問題越來越嚴重。

三、如何進一步做好工程管理工作

針對工程及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認真總結水管體制改革以來的經驗和不足,就如何進一步做好工程管理工作,使工程管理水平有更大的新的提高進行了認真的思考,認為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工作:

1、認真落實好工作責任制。水管體制改革以來,我局工程管理工作一直實行負責人責任制,責任到人,明確責任和工作要求,發揮了比較好的作用。因此,這項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工作責任和目標進一步細化,要求進一步嚴格,從而發揮更好的作用,促進工程管理工作。

2、認真做好工程檢查工作,特別是對電器設施及其運行設備按規定進行認真細緻的經常維修與保養,對電纜、避雷裝置進行定期遙測檢查。對工程存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處理,確保工程運行安全。

3、進一步理順工程管理體制、完善運行機制

根據水管體制改革工作的總體要求和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任制改革的總體部署,_____局結合單位實際,積極穩妥的開展了“管養分離”工作,形成了工程管理層與養護層的分離,依照公務員管理人員與事業人員組成管理層,養護層為維修養護公司,明確了管理層與養護層的職能。

職能清晰、權責明確的工程管理體制的建立,有效的促進了工程管理工作,由於人員等方面的情況和原因實際工作中還存在交叉的現象。我們要進一步做好理順體制和完善運行機制方面的工作,隨着養護公司人員素質和能力的提高、以及人員結構的合理逐步做好這方面的工作,這也是為工程管理工作建立和提供能體制機制保證,對提高和保證工程管理水平非常重要。

4、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加大規章制度的落實力度

_____局在水管體制改革工作和推行“管養分離”的過程中,加強了規章制度建設,結合單位和工作實際,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主要有:《_____樞紐工程維修養護細則》、《_____樞紐工程檢查管理制度》、《_____樞紐工程管理局管養分離實施辦法》、《_____樞紐工程日常管理養護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實,使工程管理工作基本實現了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但是也存在有些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情況。

我們要認真梳理已有的規章制度,結合實際工作加以修訂和完善,為做好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提供更好的制度保證。制度要真正發揮作用,關鍵在於落實。因此,我們還要加大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力度,把各項規章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5、加強維修養護隊伍業務素質的培養

這是一項長期而又艱鉅的工作,我們要針對人員狀況,結合實際工作,採取多種形式認真做好維修養護隊伍培訓工作,使維修養護隊伍的素質和能力逐步滿足工作和形勢的要求,為做好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提供人員保證。

6、加強管理、嚴格程序,認真做好工程維修養護的各項工作

(1)認真制定年度工程維修養護具體實施計劃方案

年度工程維修養護具體實施計劃方案是實施工程年度維修養護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做好維修養護工作,不斷提高工程管理水平,逐步實現工程維修養護規劃的重要條件。我們要根據維修養護經費水平和工程維修養護規劃,結合工程現狀,認真制定年度工程維修養護具體實施計劃方案,使計劃方案科學、可行、可操作,從而保證年度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實施和任務的完成。

(2)加強合同管理

管理單位與養護公司實行合同管理。管理單位根據上級批覆的年度工程維修養護具體實施計劃方案與維修養護公司簽訂年度日常維修養護合同和專項工程維修養護合同並嚴格合同管理。與設計以及監理單位實行合同管理制度,以做到職責分明,責任明確,嚴格按合同辦事。

(3)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質量控制

在合同實施和工程維修養護的過程中,為確保維修養護工作質量,管理單位成立維修養護領導小組並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同時加大維修養護工作的監理力度,對維修養護工程的實施進行全程監理。

水閘工程維修養護具有項目繁雜、項目多、單項工程量少的特點,質量管理與控制對保證整個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質量和任務的完成顯得尤為重要,

(4)嚴格辦事程序,控制工作進度

依程序辦事、控制工作進度是確保維修養護項目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任務的重要方面。我們要在制定計劃方案、實行合同管理的基礎上,更加嚴格工作程序,將計劃工作內容按月進行分解,管理單位每月月初向養護單位發維修養護工作內容和要求通知單,養護單位根據通知單的內容和要求開展工作,工作進度、完成情況定期報送管理單位,管理單位定期進行檢查和考核,不斷提高工作的規範化和精細化水平。

6、針對北進洪閘、節制閘無法進行正常維修養護工作的情況,而且這種情況短時間不可能改變。為了維修養護工作的正常開展和工程存在問題的及時處理,保證工程運行安全,建議上級安排專項經費,建造操作運行方便的檢修閘門。

總之,工程管理工作是水管單位的主要工作,水管體制改革以來有了很大的進步,工程管理水平和工程面貌有了明顯的提高和改善。但是,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以及工作的需要和新形勢的要求,還有很多的工作要做,體制機制創新、人員素質提高、規章制度完善、工作規範化、精細化等方面都需要我們下更大的氣力,把工作做的更好,使工程管理水平不斷邁向新台階。

【第9篇】當前城市管理現狀的調研報告

一、調研情況介紹

筆者通過參與城管執法的全過程,詳細瞭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現狀,利用走訪面談、問卷調查等方式隨機走訪大街上的羣眾,調查廣大幹部羣眾對當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滿意度、總體評價以及對城市管理對民生的影響;調查表明,廣大幹部羣眾對當前城管行政執法狀況總體上比較中立,認為當前行政執法“好”和“較好”的佔xx%,認為“一般”的佔xx%;“總體上好,但還存在不少問題”的佔xx%。

二、調研發現的問題和解決方法

(一)當前城市管理存在的新問題

在充分肯定城管行政執法主流趨好的同時,我們也必須正視和把握存在的問題。調研中,很多羣眾提到,當前城管行政執法在國內城市化發展如火如荼的新的歷史條件下,不僅面臨着嚴峻挑戰,還存在着不少問題,有的問題還比較突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執法手段單一,違章者層次參差不齊。

調查中發現,儘管近年來我們加大了城管執法工作的宣傳力度和對執法者依法行政的培訓,但仍存在部分執法隊員執法時不夠耐心,手段簡單粗暴。而部分弱勢羣體為了生活和出路不免要上街擺攤以掙生活費養家餬口。而這部分羣眾的沿街擺賣的行為則會破壞社會的經濟秩序,影響馬路交通,所造成的後果不堪設想。被執法者中絕大部分屬於沒有接受過正規教育或者文化水平較低的羣體,加上我國文化素質偏低的大環境也就勢必造成了很多民眾在面對執法者的時候所考慮的問題往往只有個人利益,而不會從城市管理乃至長遠發展的高度去看問題。這就必然造成了城管執法與違章者之間的摩擦與矛盾。

2、城管與被違章者之間利益矛盾逐步凸顯。

我國的市場經濟發展正處於要徹底改變原有的利益格局和利益關係的階段,因此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大量的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而且這種矛盾在所有矛盾中表現得最突出、所佔的比重也最大。調研中,我們瞭解到,當羣眾的利益得不到滿足時,他們習慣採取各種過激行為,往往容易導致執法者與被執法者之間的利益正面衝突,引發激烈的矛盾對抗。

3、城管在羣眾中的向心力持續下降。

從問卷調查看,當前羣眾對城管執法者的態度呈現不滿趨勢。在回答“您認為當前市容市貌的滿意情況”的問題時,回答“不滿意”、“基本滿意”、“一般”和“很滿意”的分別佔xx%、x%、xx%和xx%。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一些羣眾對城管已經出現不信任危機,城管在羣眾中的向心力明顯下降。

(二)當前城管與民眾矛盾激化的原因

當前執法者與被執法者之間關係面臨的種種新問題,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從本課題研究的實際需要出發,歸納起來,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部分執法者工作意識淡薄,素質不夠高、執法手段簡單粗暴。

執法者是政府執行行政管理工作的代表,是政府的門面,其觀念、素質和作風如何,直接影響和決定着羣眾對政府的看法。調研中,許多同志談到,部分城管執法時對羣眾態度偏差、作風不夠紮實,尤其執法手段簡單粗暴,它不僅降低了羣眾對城管的信任,敗壞了我們政府形象和權威,而且損害了社會公平與公正,直接引發城管與民眾之間的利益衝突,成為當前矛盾激化的主導誘因。

2、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決定。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處於經濟飛速發展的階段,為了打破大鍋飯的局面,政府鼓勵多勞多得。這就造成了收入差距拉大這一趨勢將會持續很長時間,至少在將來5-xx年內不會逆轉。現在,一個人絕對收入水平在提高,但是相對於整個社會來講,和其他人比較起來,他的收入增長沒有其他人快,與高收入者的差距在拉大。因此也就不可避免的存在所謂的弱勢羣體,也就必然會存在為生計而佔道經營的小商小販。另一方面,由於受教育水平不高,對黨政方針、政府政策的領悟力不夠,小商小販已陷入以自我為中心的怪圈,利字當頭,不會去考慮國家的發展及城市的規劃。

3、做羣眾工作的方式方法不適應時代發展需要。

調研中,大家普遍認為,造成當前城管與違章者之間矛盾對抗行為增強、衝突增多等問題,其中一個很重要成因就是少數執法者未能根據當前面臨的新情況、新變化、新特點,及時轉變對待羣眾的方式和做羣眾工作的方法,仍然習慣於“我説你聽”的傳統説教,羣眾思想政治工作缺乏互動性、有效性;特別是在處理羣體性突發性事件中,缺乏洞察民意的敏鋭性,平時不善於或不注重捕捉民情民意,不善於把握矛盾運動的規律,正確判斷矛盾的主次方面,往往使小矛盾演化成大矛盾。

4、少數政策不符合實際和有的政策落實不到位。

當前,從總體來看,政府制定和實施政策的總體情況是好的,但也仍然存在着少數政策不符合實際和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從政策制定方面看,不可否認我們制定的有些政策的確超出了羣眾的承受能力。使羣眾不能夠從中得到真正的實惠,嚴重挫傷了羣眾的積極性,傷害了羣眾對政府的感情,有時還會激化政府與羣眾之間的矛盾。

(三)解決方法

1、做好城市管理宣傳教育工作

(1)要高度重視城市管理宣傳工作,樹立宣傳工作一盤棋的思想。對宣傳活動進行總體策劃,圍繞重點、難點、熱點問題,分步驟、分階段持之以恆地進行輿論宣傳。

(2)由新聞發言人定期向市民發佈權威性的城管工作信息,對待暴力抗法事件採取各部門協同解決,堅決懲處抗法者,及時旗幟鮮明地向市民和社會各界表明態度。

(3)要充分發揮和切實利用電視台、電台、報紙和網絡新聞等公眾媒體的宣傳優勢,千方百計營造有利於城市管理的輿論氛圍,引導市民積極參與城市管理,自覺配合城管執法工作,為城管執法奠定堅實的輿論基礎。

(4)努力加快城市管理互動網絡的建設步伐。讓市民與城管直接進行溝通和對話,實現雙向互動,加深理解,達成共識,支持並積極參與到城市管理中來。

(5)大力宣傳文明市民、文明商家、優秀城管工作人員,讓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進社區、進居民户。通過構建立體式、全方位、多層次的宣傳平台,加大宣傳力度,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把城市管理的重點難點轉化為百姓關注的熱點和新聞媒體的宣傳點,不斷增強城管執法的影響力和公信力,讓“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為人民”的理念深入千家萬户。

2、注意克服“重建設、輕管理”的傾向,完善城市管理基礎設施。

切實解決因規劃置後所帶來的城市管理基礎設施不配套這一突出問題,完善二級或三級道路的環衞設施配套及環衞工人的配置及規劃還建一批公廁、垃圾中轉房、農貿市場、停車場等市政設施;從改善城管執法環境着眼,疏堵結合,將人性化管理與嚴格執法有機結合起來,加大對重點地段的城管執法力度,逐步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建議在人口密集的舊城區和市場功能不完善的城區,按照“三不”和“三分”的原則有序進行疏導。在不影響交通、不影響市容、不影響羣眾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進行規範管理的疏導點:如修鞋、擦鞋、修自行車、縫補衣服等羣眾生活需要的服務項目,劃出固定的街段進行規範管理,這樣既解決城市管理問題、擴大了就業,完善了城市功能,同時又滿足了人們的消費需求,體現了城市管理的以人為本管理理念,促進城市和諧發展。

3、進一步端正城管執法指導思想,提高城管隊伍素質,增強執行能力,大力培養和選拔年青優秀的城管骨幹人才。

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和公用服務的城市管理理念,堅持把市民利益放在首位,嚴格依法管理,增強執法效能並加強執法監督,真正做到執法為民。培養一支政治強、業務精、心理素質良好、能適應各種複雜執法條件的城管隊伍。

4、積極與其他職能部門相配合,特別是發揮街道辦事處作用。

街道板塊其職能作用的發揮尤其重要。目前,街道工作已基本走上了以税源經濟為中心,以城市管理為重點,以社會事業為基礎的健康發展道路。

(1)進一步明確街道市容管理的主體和基層基礎作用。

部分街道存在主體責任意識不強的問題,要通過考核獎懲等辦法將街道工作重心調整到城市管理上來;

(2)進一步強化街道的市容管理的主體地位。通過人財物和責權利的合理分配與調整,充分調動街道對城市管理的主動性,強化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

(3)進一步調動街道和社區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合理調整街道管理城市的自主權,挖掘潛力,促使市容市貌管理同就業、社區自治等工作有機結合,調動街道、社區、單位及廣大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為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打下堅實的羣眾基礎;四是城管職能部門,應切實擔負起綜合協調、監督檢查的職能,調動各種力量,把城管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5、助推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實施依法治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科學嚴密的法規體系是搞好城市管理的先決條件。

(1)要認真調查研究,組織力量,按照統一性、實用性、可操作性的原則,對城市管理現有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開展調查論證工作,積極為城管執法立法提供第一手實際材料。

(2)切實開展論證。要分析和歸納城管執法案例,總結現在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提出有預見性的符合工作實際的修改建議,形成綜合性意見,主動爭取人大立法機構和政府法制建設部門的重視和支持,推動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法規的修訂和不斷完善。

(三)個人小結

在調研實踐中,筆者前後共參與了一線的執法工作、疏導點蹲點駐守工作、服務窗口從事業務諮詢工作等,累計參與市區5次大型環境整治行動,服務諮詢羣眾xxx人,接投訴電話xxx個,回覆政務110投訴xxx個。通過這段時間的參與,筆者深深感受到城市管理是各個國家都可能遇到的問題,但城市管理的目的並不是為管理而管理,而是為了人民生活得更好而管理的,城市管理就是在為民生服務。而民生問題則是一個關係國家民運的大問題,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歷來都成為各級政府的頭等大事。無論是創建全國衞生城市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都是城市建設的需要,是為了使生活在這座城市的人們生活得更美好,更舒適,更健康,歸根到底還是為了人民羣眾生活得更好。所以,在我們構建和諧社會,實現科學發展觀的過程中,不能一味地進行清理。那樣只能激起民變,使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發生衝突。

密切城管與違章者之間的關係,最重要的是要落實在行動上。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緊密結合海口實際,從思想教育和制度規定入手,以人為本,走羣眾路線、密切與羣眾關係的新路子。

總而言之,從管理者的角度來看,沒有人願意動輒採取驅趕、強制、沒收措施,最希望的是人們能自覺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維護公共秩序和城市的整潔、安寧,相互尊重、和諧相處。但現實生活中,往往有個別人純粹出於自身利益而置公共利益於不顧,亂拋亂擺亂佔,給城市管理帶來隱患,擾亂了社會的公共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是城市管理的一大心病。如像社會上某些人主張的那樣以“生存權大於一切”為理由,去追求所謂的“和諧”,那麼,我們的城市秩序將如何?人民代表大會又何必要制定這樣那樣的城市管理規定,廣大羣眾又何必要求政府來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其實,就個體來説,生存權必定是最重要的,但對羣體來講,法律規定才是第一位的,因為它是維護整個社會公共秩序的準則,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遵守的。因此,建立並維護公共秩序反映的正是人們的“和諧”需求,這是構建城市管理的“大”和諧,是真正的和諧。反之,那種為追求個人利益而破壞公共利益的行為則是“小”和諧、假和諧,是“和諧”了個人,卻“和諧”不了社會。

【第10篇】全市城區非機動車管理現狀調研報告

為全面、真實瞭解我市城區非機動車管理現狀,鞏固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促進我市城區非機動車管理工作更加規範、更加富有成效,近日,xx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江巢生率內司工委及部分常委會委員,對我市城區非機動車管理現狀進行了一次專題調研。現將本次調研成果彙報如下:

一、工作現狀

非機動車管理工作包括:整治和規範非機動車不走規定車道、亂闖紅燈、路面亂穿行、逆向行駛、超載、亂停亂放等交通亂象。其中,電動車是主要管理對象。自去年創建文明城市以來,我市城區道路通行秩序得得到了一定改善。但由於市民素質、安全意識、法律意識低下,依法行駛、規範行駛還未形成一種自覺習慣,加之執法力量有限,因此,非機動車交通違法現象具有反覆性,亂闖紅燈、不走規定車道、逆向行駛等現象依然大量存在。

1、成立專門組織。為加強統一管理,市公安局在城區三個轄區中隊管理的基礎上,成立了非機動車管理中隊,現有民警2人、輔警12人,專門從事非機動車管理工作。

2、出台整治方案。為進一步規範市區非機動車管理,努力打造安全、暢通、有序的市區道路交通環境,市公安局制定了《xx市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活動方案》,明確了重點管理區域、重點整治對象和主要交通違法行為。對於重點路段、路口,採取定崗、定人、定責,實行'網格化'管理。

3、加強輿論宣傳。一是加強媒體宣傳,交警部門協調相關部門和新聞媒體,開展交通安全專題宣傳;二是強化全面宣傳,通過宣傳單、網絡、微信、電子顯示屏等方式進行全面宣傳;三是依託活動宣傳,藉助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基地,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活動,並邀請媒體記者深入一線採訪和曝光,強化集中整治的宣傳報道。

4、嚴格路面管控。一是對於實行機非分離的路段、路口,重點加強對非機動車佔用機動車道行駛、逆向行駛、越線停車等違法行為進行查糾;二是對於未實行機非分離的路段、路口,重點加強對非機動車亂闖紅燈、逆向行駛等違法行為進行查糾;三是對於市區商場、菜市場、學校、醫院等交通流量大的主次幹道,重點整治非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

5、加強專門領域車輛管理。加強快遞行業和外賣行業電動車管理,市安監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聯合下發《xx市從事快遞行業電動三輪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對全市17家快遞企業共387台快遞三輪車實行'三統一、一規範'管理,對多家快遞企業快遞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對轄區外賣行業車輛統一噴塗專用標識及編號,一車一檔、一人一檔。

二、存在的問題

(一)宣傳教育不夠到位。雖然已經開展了大量宣傳工作,但是還存在宣傳手段不多、形式不夠靈活、宣傳存在死角、效果不夠明顯等問題。

【第11篇】司法鑑定機構管理現狀調研報告

司法鑑定機構管理現狀調研報告

規範管理 科學指導 推動司法鑑定行業新發展

司法鑑定是廣大人民羣眾處理勞動爭議、醫療糾紛、交通肇事等涉及自身合法權益的事情的有效途徑和手段,司法鑑定的公信力直接關係到司法審判的公平、公正,進而影響到廣大人民羣眾對司法公正的信心和信念。

近年來,隨着社會各項事業的蓬勃發展,司法鑑定行業也不斷的發展壯大。行業的發展對行業管理的標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新的形勢下,按照新任務的要求,創新思路,加強指導,科學運作,規範管理,促進行業的健康、良性、協調發展,是司法鑑定管理部門要着重研究的課題。

最近通過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深切地體會到,科學發展觀的要義、核心、要求、方法在指導司法鑑定管理工作上有着深遠的意義,有以指導工作實踐,必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們司法鑑定管理處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對全市司法鑑定機構的整體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梳理總結了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查找到影響和制約行業科學發展的突出矛盾,決心以科學的態度去認真加以解決,使司法鑑定行業在規範的管理下、在科學的指導下,獲得更好更快的發展。

一、我市司法鑑定機構及管理的現狀

1、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及鑑定人的基本情況。目前,我市共有19類家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215名。其中,法醫類4家;司法會計類6家;工程造價類2家;房屋安全管理類鑑定2家;土地估價1家;交通事故司法鑑定1家;綜合類1家,即市科學技術諮詢總公司司法鑑定中心,其鑑定業務有6類:即機械電子、農業技術、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工程造價、工程質量及文書司法鑑定。

2、目前司法鑑定管理辦公室履行的工作職能有:司法鑑定人行業准入的初審和申報,司法鑑定機構設立和變更登記的初審和申報,名冊編制和名冊公告的初審和呈報;對司法鑑定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建立誠信檔案;對司法鑑定機構違法違紀的執業行為進行調查,並向省廳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司法鑑定統計、總結和報告、協助省廳組織司法鑑定人參加司法鑑定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

3、近年來完善的相關制度:在工作中相繼完善制定了《司法鑑定誠信管理制度》、《司法鑑定檔案管理制度》、《工作信息上報制度》、《信訪和投訴受理制度》、《機構設立初審程序規則》等九項規章制度,為貫徹《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的要求,起草了《司法鑑定委託協議書參考內容式樣》和《司法鑑定告知迴避單參考式樣》,建立了司法鑑定網上辦公系統;按照省廳的要求,統一了司法鑑定印章。

我市的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目前正有序開展,但由於司法鑑定是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中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所以,司法行政機關對司法鑑定的管理,還存在着和公檢法機關以及鑑定機構行業主管部門種種'剪不斷、理還亂'的矛盾,使統一規範管理的工作目標還面臨着很多困難和阻力。同時司法鑑定機構的行業特殊性,也使在自身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問題,影響了司法行政機關對其的規範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多頭管理的問題仍然無法有效解決。司法鑑定多頭管理是引發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原因,因此《決定》確立了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但從實際情況看,多頭管理、重複管理仍然存在。司法行政機關根據《決定》和經國務院批准的《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建立了法醫、物證、聲像資料等'三大類'國家名冊,並通過權威媒體向社會公開。與此同時,公安、檢察、法院又分別根據各自系統內有關規定,建立起系統內的鑑定管理體系和鑑定組織體系。除此之外,除法醫、物證、聲像資料三類專業鑑定機構外,還有由相關行業協會或主管部門推薦的其他類別的專業機構和專家名冊等。這些鑑定管理體系和鑑定組織體系之間的銜接和規範還需要進一步的探討和研究。

(二)司法鑑定事業的發展尚不均衡。主要表現在機構設置和佈局上缺少系統考慮。在我市現有的19家機構中,三大類機構只有4家,辦理業務佔到了70%。三大類外機構15家,其中司法會計類就有6家,業務量只佔10%,而且只有少數幾個機構業務相對多一點,大約有60%的機構沒有業務。此外,司法鑑定機構自身建設上存在的問題也直接影響到行業的發展,一是為追求經濟利益,超範圍受理司法鑑定事項,組織無司法鑑定資質的人員進行鑑定,不按規定標準收費,二是重委託機關、輕管理機關,對委託單位的要求是相當關注的,而對於司法行政機關的監督、檢查和日常規範化管理有消極牴觸情緒,對部署的工作要求並不熱心,主動接受管理的意識不強,三是重眼前利益,不做長遠考慮。許多鑑定機構的成立動機不正確,有些所是拼湊挪借司法鑑定人員取得司法鑑定機構資質,目的只為了增加原有行業資質的含金量,或是與其他有資質 的機構進行業務範圍的攀比,對於真正開展規範的司法鑑定業務並沒有認真考慮。

(三)司法鑑定機構外部執業環境不容樂觀。一是司法鑑定的管理與使用之間存在脱節問題,司法鑑定的委託、取證、質證和採信制度之間缺乏必要的銜接。各訴訟參與機關之間協調配合不夠,尤其是審判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信息反饋和工作協調機制。審判機關掌握司法鑑定機構的具體執業情況,如接受委託的數量、鑑定結論的採信率、出庭質證情況等,也比較瞭解司法鑑定機構在執業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但它不是司法鑑定的行政管理機關,不能對司法鑑定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甚至行政處罰。而司法行政部門作為主管行政機關,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具體執業活動了解不夠,產生監督的空白點。另外,司法鑑定人出庭質證在經濟補償和人身安全方面還缺乏制度保障。二是'三大類'以外的司法鑑定管理沒有跟上。根據國務院1998年給司法部的'三定方案',以及各地司法行政部門的'三定方案',司法行政部門履行'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的職能。當時,司法鑑定機構的執業範圍遠遠超出了'三大類',比較多得涉及司法會計、資產評估、工程造價、產品質量、知識產權等範疇。《決定》出台後,有關規定不夠明確,'一部兩院'的協商機制一時難見成效,對這些機構和人員的管理基本處於停滯狀態,迫切需要研究解決。三是缺乏税務、勞動保障、技術監督等部門的支持。目前,有關司法鑑定機構的税率確定、組織代碼證領取、司法鑑定人員的落户、社會保障等問題,仍然不夠明確,還缺乏相應的制度和政策支持,不利於司法鑑定事業的發展。

三、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一)主觀原因是認識上不統一。由於利益和立場的不同,以及《決定》部分內容表述模糊,相關司法解釋滯後,導致各相關部門對《決定》做出了不同的解讀,出現了認識上的混亂。比如説,偵查機關保留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屬不屬於《決定》所説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司法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的對象,僅僅是指社會鑑定機構和鑑定人,還是包括了偵查機關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對不涉及訴訟的事項,偵查機關的鑑定機構能不能進行鑑定,能不能收取費用?如果進行鑑定符不符合立法部門的原意?各部門的理解各不相同,學術領域的爭論沒有停止。在不同認識基礎上出台的工作規範和工作措施,往往也存在着矛盾和衝突。

(二)由於發展階段的限制導致了部分問題的存在。應當看到,從20xx年至今,司法鑑定有法可依、規範發展只有短短的4年時間,要使司法鑑定工作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要求司法鑑定管理工作做到規範、有序,無疑不現實。我市司法鑑定機構雖然存在分佈不均等問題,但本着'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優化結構、有序發展'的方針,我市的司法鑑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進展,服務訴訟的作用進一步實現。但要求我市司法鑑定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相適應,要求有在全省甚至全國都叫得響的權威司法鑑定機構,這應當是作為我們的一個發展目標。而在此過程中,既需要行政管理部門的努力,也需要法院、檢察院、公安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支持配合;既需要司法鑑定機構的積極爭取,也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創造良好的執業、生存環境。

(三)司法鑑定管理工作還跟不上形勢需要。從管理制度上看,在《決定》出台後,司法部相繼制定了《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等,省司法廳也完善了相關的管理制度,初步解決了比較迫切的幾個問題。但是,從工作實踐看,准入門檻過低,司法鑑定人的資格考試製度沒有全面推開;執業監管不嚴,有關監管和處罰規定比較籠統,操作性有待加強;初任培訓、繼續教育、資質管理等制度還需要建立健全。從管理力量上看,司法行政部門與公檢法系統相比,管理人員嚴重不足,具備相關執業知識和經歷的管理人員比較缺乏,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進行業務管理存在比較大的困難。

四、對加強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提高對建立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的認識。

建立統一的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是中央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的重大決策,也是《決定》的核心內容。建立統一的司法鑑定管理體制,實現鑑定權與審判權、偵查權的分離,有利於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更好地履行自身職責,有利於促進當事人對鑑定活動的信任,有利於糾紛的最終、妥善解決。政法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改革的意義,自覺地貫徹好《決定》的規定和精神。為了落實改革要求,在中央有關部門沒有明確要求下,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鑑定人、鑑定機構的管理,應規範社會鑑定機構尤其是'三大類'以內機構。總體上,要形成司法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社會鑑定機構、偵查機關管理內部鑑定機構、人民法院負責鑑定的委託、採信等工作的格局。至於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應結合我市實際加強政法各部門間的協調和溝通。

(二)逐步實施自上而下的司法鑑定體制改革。

幾年來,在工作實踐中,對於因為國家立法滯後、缺乏統一性規範而帶來的種種困惑和無奈,我們深感切膚之痛。要想取得改革的良好效果,使改革得以順利推進,最好的路徑就是自上而下、整體推進。一項制度的改革,一個新體制的確立,需要有全局性、前瞻性、科學性的考慮,需要遵循統一性、規範性、可操作性的原則。而這是靠各地自行攻堅、以下促上的方式所無法達到的。在局部探索已經取得了較好效果,各地已經積累了不少成功經驗的情況下,要逐步完成對這些探索、改革的成果進行總結、分析和完善,並予以確認或做出統一規定。否則,各地在一個涉及制度建設的問題上長期處於各行其是、各顯神通的狀態,必然會造成新的法制不統一和思想混亂,給後續改革增添新的矛盾和困難。

(三)站在制度建設的高度開展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管理體制的改革往往是制度改革的重點。從事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從司法鑑定事業的大局出發,站在司法鑑定制度建設的高度來對待自己的工作。一是建立制度,對舊'湖泊'舉行清污和疏通,要將原來的'湖泊'變成'活水不斷、去污力強、清波盪漾、水質優良'。二是要培育和規範市場。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的司法鑑定因其特殊屬性長期處於比較封閉的狀態,沒有市場可言。但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司法鑑定應該遵循市場經濟統

一、開放、自律的要求,對作為社會總資源有機組成部分的司法鑑定資源實行優化配置,這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因此,培育和規範司法鑑定市場就成為司法鑑定管理義不容辭的職責。要培育市場,就要打破部門和行業限制,在統一管理的前提下,實現開放運作、資源共享;要讓那些符合統一的准入條件的'魚兒'都進入到'新湖泊'中。這樣,市場才有生機和活力;要規範和完善市場,就要改變過去那種無序紛爭的混亂局面,注重引導、規範運作、加強管理,剔出那些'害羣之魚',使整個市場從無序走向有序。這樣,市場才能在規範中不斷完善和發展。常説'水清則無魚',但司法鑑定的'魚'必須在'清水'中。

(四)大力加強司法鑑定隊伍建設。司法鑑定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專業性、政策性。其管理對象的多樣,管理內容的廣泛,管理體制的複雜對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員提出了較高要求。不僅要求這些同志要有一定的理論功底、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懂法律和一定的專業知識,更要求他們熱愛這項事業,有強烈的敬業精神,有面對困難勤于思考,勇於開拓、敢於創新的氣概。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推行司法鑑定人繼續教育制度,確保所有的司法鑑定人每年都能夠接受1-2次專業知識、法律知識教育,不斷補充新知識、新法規,不斷提高鑑定技能;推行思想政治教育,通過各種類型的教育活動,提高司法鑑定人對司法鑑定的認識,以較強的政治素質保障各項業務的順利開展。要注重後備人才的教育培養,加強與高校法醫院系等司法鑑定人才培養機構的聯繫合作,擴大鑒定人的教育培養渠道,吸引優秀的專業人才進入司法鑑定行業。

(五)提高司法鑑定管理水平。司法行政機關要規範社會鑑定機構的執業活動,研究、出台符合我市實際的司法鑑定人收接案、出庭質證等制度,抓好上級有關制度的學習、貫徹。開展鑑定質量評估,組織對口檢查或案卷分析,提高司法鑑定質量水平。要加強對鑑定人執業活動的監管,重點解決不按程序規則、技術規範和技術標準鑑定,超業務範圍鑑定,不具備鑑定資格人員從事鑑定,私自接受鑑定,無正當理由拒絕鑑定,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支付回扣、介紹費,進行虛假宣傳,與委託人及利害關係人進行不正當交往等問題,保證司法鑑定人依法規範執業。認真對待投訴,嚴格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創造和維護良好的執業秩序。建立過錯責任追究機制,司法鑑定機構存在違法或過錯行為的,要追究其民事賠償責任和行政責任。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要加強對內設鑑定機構的管理工作,完善規章制度,加大硬件投入,提高科技含量,落實責任追究,使涉及司法鑑定的投訴、信訪有較大幅度下降。

【第12篇】國有企業人事管理現狀調研報告

國有企業人事管理現狀調研報告

一、當前固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難點

(一)人力資源管理體制上的難點:從勞動人事管理體制到人力資源管理體制的轉變。

改革開放後,西方人力資源管理的思想進人中國,並逐步被許多國有企業接受。雖然這些國有企業已將單獨的人事部門和勞資部門合併為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但是管理體制還沒有徹底轉變,實質上仍是行政管理體制,而不是經營體制。

在這種深層次因素的影響和作用下,導致了兩方面的結果,具體表現在:

1、用人制度僵化、缺乏競爭機制。

現行國有企業用人制度主要是全員勞動合同制和聘任制即以勞動合同形式把企業和個人之間的關係明確下來,並對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實行分級聘用。隨着市場化的推進,這種制度表現出的缺陷是缺乏競爭性、公開性、公平性。人員的聘用仍是通過主管提名、人事部門考察、組織討論的方式決定。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的方式還沒有進一步推行。員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後,只要沒有違反廠紀廠規,都會按時享受相應待遇,穩坐“鐵交椅”。同時人員配置機制不規範,因人設崗現象嚴重,因事配人還不能徹底落實,工作職位與個人能力上的能級對應原則沒有充分體現。造成人才缺乏與人才浪費並存人才閒置與用人不當並存。

2、分配製度缺乏新的突破,動力機制與約束機制沒有完善。

分配製度還沒有真正成為經營管理的推動力,生產經營效益與分配水平沒有取得良好的相互作用效果,分配製度創新難度大,分配製度改革滯後於經營內外環境變化。

經營者職位消費缺乏定量控制,存在灰色收入、隱性收入問題;採購、銷售人員分配行為透明度低,還不能從體制上消除吃回扣現象。職工工資結構不盡合理,職工收入沒有完全貨幣化,福利性待遇沒有全部轉成經營性待遇。

(二)人力資源管理上的難點:人力資源部如何成為經營戰略上的合作伙伴。

1、人力資源管理部在經營戰略實施中起到舉足輕重的地位,應納入經營決策層,但現實中卻普遍充當執行、參謀的角色。只是着眼於當前的業務管理,僅是在企業“需要”時發揮作用,如補充人員、平時發放工資、培訓職工、解決勞資糾紛等,沒有上升到企業經營戰略上的全局

考慮。

2、缺乏可行的人力資源管理髮展戰略。

經營戰略中比較重視產品開發、質量保證、成本降低、市場佔有等方面,但忽視人力資源方面的內容,如人力資源規劃、開發培訓、員工發展等。

3、人力資源管理與企業文化的合力沒有自發形成。

員工的個人價值體現在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之中,而企業價值、經營理念則體現在企業文化,這兩者如何相融合,共同形成企業發展的合力、推動力,當前是一個薄弱環節。因為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中的各部分(如績效評估、人員提拔、薪酬等)與個人價值更相關,只有當個人價值轉化為企業價值,人力資源管理才能與企業文化形成合力發揮更明顯更直接的導向作用、凝聚作用、激勵作用,共同實現經營戰略目標。

(三)人力資源管理策略上的難點:缺乏科學、合理、有效、可行的員工績效評估體系。

習慣沿用傳統的、經驗判斷為主體的績效評估手段,評估因素單一,理論上成熟的評估體系在國有企業的實施時間不長,缺乏可借鑑的經驗;在挖掘員工潛能、幫助員工發展方面體現不足,員工大多是被動地參與;評估結果與薪酬、晉升的掛勾不直接,還有很多人為因素起作用。

(四)人力資源重新組織與結構調整上的難點:j成員增效與機構人員重組優化。

這兩項工作觸及利益格局的調整,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其艱鉅性、複雜性、敏感性寸分突出。

(五)人力資源信息化管理手段上的難點:面臨網絡信息化的挑戰與國有企業信息化水平的制約。

二、解決以上國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面臨的實際難題,必須從深層次的管理體制、人力資源部門職能轉變、績效評估體系、人力資源重組優化、人力資源的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尋找相應的對策。

(一)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人力資源管理體制。

制度因素是影響人力資源管理方式和水平最為重要的因素。不少國有企業已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但人力資源管理的方式仍沿用傳統的勞動人事模式,要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人力資源管理體制,要做大量的實際工作,主要包括用人制度、分配製度兩大方面,重點解決“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收入能多能少人員能進能出”的問題。

1、徹底廢除過去套用國家行政身份的有關制度,建立符合國有企業實際的不帶行政身份色彩的招聘、使用、晉升、獎勵、培訓、分配製度。

2、建立動態的用人制度。一是對生產工人實行“三崗制”,幹得好的可以成為優秀工 人,幹得不好可能轉為試崗工人或待崗工人。二是對管理人員定期進行績效評估,實行末位淘汰制。三是對技術人員實行“評聘分開、競爭上崗”制度,保持有一定比例有技術資格的人員落聘或低聘。

3、健全“以人為本”的薪酬激勵制度,建立“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製度。

一、對高層經營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根據職責、風險、經營業績大小確定薪酬水平,合理拉開與一般員工的薪酬差距。二、對關鍵性管理、技術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實行市場導向型的薪酬制度,薪酬標準與市場價位接軌,避免人才外流。三、對普通員工實行技能導向型和工作導向型的崗位工資制度,做到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四、實行資本、技術要素參與分配,探索管理者期股、員工持股、技術人股的新辦法,以穩住優秀人才和技術骨幹。

(二)強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在經營戰略上的職能作用從戰略高度上進行角色定位。

1、把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提升到經營戰略的決策部門,而不僅僅是執行部門。高層管理者應當在職能範圍適當授權、放權。

2、加大人力資源投資,注重培育“學習型組織”。以戰略的眼光去看待在吸引人才、培養人才方面的投入,健全職教育培訓組織,完善“培養、使用、待遇體化”的新機制,加強員工的繼續教育終身教育。

3、重建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自身的識體系。必須具備現代化的管理科學、行為科學等方面的知識,必須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瞭解企業經營的內外環境及本企業生產流程、發展方向,掌握全體員工的個人基本信息。

(三)建立與健全科學、客觀、合理、有效的員工績效評估體系。

1、先進行全面的工作分析、職位分析,在此基礎上制訂績效評估標準,評估的因素要比較全面、合理。

2、人員分類考評。除制訂通用的考核標準外,還應根據人員的崗位、職責的不同,分別按高層管理人員、普通管理人員、生產性人員和非生產性人員分別制訂評估細則,可實行自我評估、下屬評估與上司評估、專門組織評估相結合的辦法。

3、指標定量化,並以實際工作結果為依據,既評定工作的數量,又評定工作的質量。既考評個人業績,又重視考評團隊業績,使個人業績與團隊業績保持一致。既注重絕對標準,又注重相對標準。

4、建立反饋制度,減少評估誤差,並根據實際條件的變化而提出評估方案的改進,以保持其有效性。

(四)建立和應用cims系統,提升人力資源管理信息化整體水平。

總之,國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存在的難題並非偶然形成,也不是短時間內就能徹底解決,既要國家宏觀政策的引導和支持,更需要企業實施科學有效的內部變革,建立科學的管理體制和有效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管理者和普通員工的積極性,進行管理創新,使人力資源真正成為國有企業的第一資源。

【第13篇】離退休黨員教育管理現狀調研報告

我們黨是一個偉大、光榮、正確的黨,也是一個走過xx年悠久歷史有着xxxx多萬黨員的大黨。黨在各個歷史時期聚集了大量的一代又一代久經考驗、出生入死、英勇奮鬥、無私奉獻的黨員,為國家的解放、建設、繁榮美好建立了不可磨滅的歷史功勛。許許多多的黨員同志隨着歲月的流逝而年齡增長離退了下來。但他們始終對黨懷着最真摯、最深厚、最樸素的感情。多少人發自肺腑的感慨“我把黨來比母親”。

黨員教育與管理工作是基層組織建設中的一項基礎性、經常性工作。隨着社會老齡化的加快,離退休黨員逐漸增多。離退休黨員作為黨員隊伍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如何關心好、照顧好離退休老黨員,充分發揮他們的“夕陽”作用,已成為當前擺在我們黨面前的一項課題。總書記曾批示:“老同志作為幹部雖然離退休了,但作為黨員永不退休,還應從政治上關心老同志”。作為黨的基層組織,如何妥善有序地管理教育好離退休老黨員,是我們應該肩負的重要職責,也是一項當務之急的工作。

一、離退休黨員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人員數量增大。隨着歷史車輪的前行,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口老齡化步伐的加快,離退休老黨員隊伍不斷壯大。據不完全統計:全國離退休老黨員佔黨員總數的比例已達xx%。以xx縣為例,離退休黨員xxxx人,佔全縣黨員總數xx%。黨員基數大,所以離退休老黨員數量多,是一支不可忽視的隊伍。

2.思想放鬆,黨性觀念淡漠。總的看,絕大部分離退休老黨員仍能以一個共產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繼續維護、關心、支持改革開放和國家建設,發揮作用,奉獻餘熱。但是,也有少數離退休老黨員不再追求進步,不再自覺主動學習和參加組織生活。“工作退休、思想滑坡”的現象嚴重;有的離退休老黨員不愛學習,對國家大政方針和地方建設妄加評論,對黨內的一些違紀違法的人和事道聽途説,誇大其詞,在羣眾中造成不良影響,嚴重影響了黨的威信和形象。

3.自我要求降低,紀律約束鬆弛。前不久,我們組織的老黨員現狀及願望xxxx份抽樣調查結果顯示:個別離退休黨員不參加黨組織的組織生活,包括黨課教育、支部活動等(約佔xx%);一些老黨員把交黨費看作是一種純粹的經濟負擔,為了少交黨費,要求把組織關係轉往街道社區或農村(約佔xx%);有的甚至半年不交黨費,個別的還有退黨的想法。

二、離退休黨員存在問題的原因

1.個人方面。一些離退休老黨員有鬆懈思想,認為自己為革命、為工作兢兢業業,奉獻了大半輩子,到了離退休下來的時候,認為自己什麼都退了,因而不願接受思想政治再教育,對黨的活動和地方建設不關心、不熱情、不參與。這些現象雖然發生在少數離退休黨員身上,但影響不可低估,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並下大力氣加以解決。

2.組織方面。一些基層黨組織對離退休老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認為離退休黨員參加組織生活可有可無,與離退休老黨員聯繫少,溝通少,存在着“一重一輕”的傾向,即重視對在職黨員的管理、監督、教育,而輕視忽略對離退休老黨員的管理、教育、服務。究其原因是基層黨組織工作存在“四難”。一難是對離退休黨員不好提要求。老黨員都是老同志,賦閒在家,年事已高,不承擔具體工作,對老黨員個人不好提要求;二難是對離退休支部佈置什麼任務不好掌握,因此工作要求普遍較低,基本上能管到什麼程度算什麼程度;三難是組織學習活動難,由於大多數老黨員居住分散,老弱病殘,信息聯繫溝通不暢,很難組織集中學習和集體活動;四難是經費欠缺、保障無力。由於經費特別困難,基層黨組織往往是“有心無力”手長衣袖短,無法解決離退休老黨員的具體困難和活動經費。

3.制度方面。主要是黨員分類管理制度需要進一步強化和健全。針對離退休黨員數量大、分佈廣、流動性強的特點,對一些離退休黨員長期不過組織生活的處理制度,對離退休黨員屬地化管理制度有待進一步規範和落實,對離退休黨員的激勵和表彰制度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加強離退休黨員教育與管理的對策

一千多年前,文滔武略的一代英雄人物曹操曾寫過“老驥伏櫪,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壯心不已”的激情詩句。xxx烈士也曾有“人生如馬掌鐵、磨滅方休”的豪言壯語。廉頗、趙雲、黃忠更是家喻户曉的橫刀立馬、拼殺沙場的老英雄模範。離退休老黨員是我們黨的寶貴財富,他們也曾朝氣蓬勃,雄姿英發,指點江山,激揚文字,經過風雨的洗滌和歲月的沉澱,他們有着豐富的工作經驗和社會閲歷,如何安排好他們的生活,發揮好他們的作用,是我們黨組織和黨務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責任和光榮而艱鉅的使命。

(一)提高認識,真切關愛,動之以情

1.要真正重視。各級黨組織要提高認識,加以重視,真正認識到做好離退休老黨員的工作是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和突出環節。要根據離退休老黨員居住分散、部分黨員高齡多病、行動不便等特點,創新黨組織的設置方式和活動方式,制定相應的制度,加強對離退休老黨員的教育管理,不斷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由於離退休老黨員曾經在國家和黨的建設事業上發揮過重要作用,而且其結識面廣,有的原來還是領導幹部,他們往往在人民羣眾中和社會各屆有較大的影響力。如何調動和發揮老黨員的積極性和榜樣作用,進而帶動其他老同志發揮“夕陽增輝”作用,這將對於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建立激勵機制,在“七一”建黨節、“十一”國慶節等重大節日活動時,要擴大離退休老黨員的參與面、表彰面,讓他們真正感受到黨組織的重視和肯定。

2.要真情關懷。黨中央和中央領導提出要切實關心愛護黨員和基層幹部,特別是要幫助老黨員解決實際困難。要在政治上多關心,思想上多溝通,生活上多照顧。目前,正在實施和逐步完善的黨內關懷制度正是一個真情關懷老黨員的重要舉措。在節慶日去看一看離退休老黨員,離退休老黨員在生病住院時去慰問一下,離退休老黨員有困難時去幫扶一下,這些都是離退休老黨員所盼的,也是我們應該做的舉手之勞的事情。要建立慰問機制,逐步建立健全節假日慰問老黨員制度。成立專門的機構和組織專門的工作人員,定期、定人去探視慰問老黨員同志,特別是老黨員病逝身故時,能以組織的名義送一個花圈,對家屬表示慰問,這對逝者是一個莫大的緬懷和肯定,對生者更是一種激勵和感動。

3.要真心愛護。各級黨組織要真心愛護,倍加體貼離退休老黨員。結合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創新載體,讓他們發揮餘熱有舞台,弘揚黨的光榮傳統有繼承,做出成績有肯定。要建立幫扶機制,要逐步建立老黨員之間、在職黨員幹部與貧困老黨員之間的對接幫扶制度。對生活困難、身體有病的老黨員要特別提供真真切切、實實在在的幫助。

(二)加強教育,嚴格管理,曉之以理,不斷提高離退休老黨員的政治思想素質

加強新時期新形勢下離退休老黨員的政治思想教育,是一項重要任務和不可放鬆的工作。各基層黨組織要注重改革創新,使老黨員的組織生活生動活潑,形式多樣,寓教於樂,並在活動中達到教育和提高的目的。

1.改進方法。變過去的讀讀報紙、擺擺龍門陣為政治思想引導式,國家大事、地方建設討論式,單位工作、社區活動參與式,以成功的事業去鼓舞人,以先進的典型去激勵人。特別是要在老黨員中開展尋找光榮感的思想教育,講理想、講榮譽、講奉獻,不斷增強教育的説服力和感染力。xx人傑地靈,又有着光榮革命傳統,這裏走出過有着光輝歷程的一代偉人尚昆主席;走出過被敵人殘酷地挖去雙眼,割下舌頭,斬斷雙臂,臨死不屈,英勇就義的闇公烈士。偉人的精神感動着我們的心靈;xx年代xx近xx萬人勒緊褲腰帶肩挑背磨,挖掘“三塊石”運河修電站的壯舉。這些人文精神定會激起他們當年的“壯懷激烈”的自豪感,讓他們想起當年激情燃燒的歲月。要通過建立開展“憶崢嶸歲月、看改革成果”季末交流活動,“奉獻寶貴經驗、幫助年輕幹部”雙月回崗活動等制度,讓老黨員再出激情、再展魅力、再立新功。

2.強化管理。要使老黨員繼續嚴格按照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退休不退黨”,進一步加強組織觀念和黨性鍛鍊,政治思想上不能放鬆,堅決不能放棄。對拒不交納黨費、思想消極、不思進取,經多方多次做工作仍不改進的,則應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不合格黨員,暢通出口,確保離退休老黨員隊伍的純潔性。

3.加強建設。按照“就地、就近”和有利於退休黨員管理的原則,組建離退休黨支部。黨支部委員應選派能力強、作風正、身體好、威望高的離退休黨員。同時,要形成單位、社區、基層黨委的合力,來強化退休支部建設。我們xxx劇團退休支部的老黨員在退休待遇本來就不好的情況下,xx年如一日,不計報酬,不辭辛勞,利用他們的文藝特長,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地方建設,為全縣老黨員發揮餘熱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

(三)創造條件,注意引導,積極鼓勵老黨員發揮餘熱作用

1.多聯繫。為避免出現離退休黨員既退崗也退黨現象,讓離退休黨員在生活、思想等方面均有所依,每個支部應明確專人負責離退休黨員的聯繫服務和協調工作,通過定期走訪、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及時瞭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和生活情況,加大走訪力度,重點進行幫扶教育,照顧慰問。

2.多接觸。為使離退休黨員緊跟時代步伐,時刻保持先進性,對文化層次較高的離退休黨員,突出政治理論、方針政策的教育;對文盲或半文盲離退休黨員,突出身邊典型的耳薰目染、言傳身教;對年老體弱離退休黨員,堅持上門送學、結對助學。

3.多服務。為豐富離退休黨員的精神文化生活,各基層組織可成立離退休黨員門球隊、象棋協會、秧歌隊等團體,修建綠色廣場、老幹部活動中心等學習健身娛樂場所,配置棋牌、vcd播放機、電視機等設備及體育用品,訂閲《參考消息》、《幹部之友》、《黨員文摘》、《當代黨員》和《黨風廉政文摘》等報刊雜誌,為離退休老黨員有一個豐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創造條件。

4.多關心。為激勵離退休黨員發揮餘熱的積極性,基層黨組織應在離退休老黨員中開展各種有紀念性、知識性、趣味性、娛樂性的健康競賽活動,營造 “老有所為” 的良好氛圍。對一些覺悟高、能力強的離退休黨員,讓他們走進校園擔起課外輔導員,或加入社區治安巡邏隊參與日常治安巡邏,或主動加入招商引資隊伍,為老黨員有事做,有地方幹事,搭建更多更好的平台。

(四)加強領導,保障經費,為黨的事業添磚加瓦

加強離退休黨支部建設,是做好老黨員工作的重要環節。已經成立了離退休老黨員的黨組織,要切實加強對離退休黨支部的領導,經常研究、關心、支持離退休黨支部的工作,努力把支部建設成為老黨員之家,成為帶領老黨員發揮“夕陽”作用的堅強核心,協助有關部門落實好離退休老黨員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穩定離退休老黨員隊伍,使他們更好地支持在職幹部職工的工作,要積極創造條件,保證離退休黨支部有必要的活動經費,有固定的活動場所和有豐富的學習資料,確保離退休黨支部能正常開展組織活動,真正使離退休老黨員“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老有所為”。堅持做到“政治上送營養,生活上送温暖,思想上送理解”。

忠誠奉獻不是青春的專利,晚霞也是人生輝煌的光彩。在加強和改善離退休老黨員工作中只要堅持貫徹“準確把握時代特點和黨的任務”這一要求,在實踐中不斷改進方法,不斷總結經驗,我們堅信,以我們無微不至的關心、百折不撓的恆心去做好老黨員工作。離退休老黨員“夕陽光輝”一定會晚霞滿天,輝煌壯麗。

山區税源管理現狀調研報告

【第14篇】有關於農村建房用地管理現狀調研報告範文

近年來,隨着我縣農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農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居住條件得到了明顯改善。但是,在不斷高漲的農村建房熱潮中,農民個人建設用地普遍存在着“不批就建,少批多建,無序亂建”等現象,既違反集約節約用地政策,對耕地保護工作帶來了巨大壓力,也嚴重影響了村容村貌和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阻礙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

一、農民建房用地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土地利用效益低下。據土地利用更新調查數據顯示,目前我縣農村居民點用地20764公頃,按農村人口76萬人計算,人均佔地面積273平方米,遠遠高出國家規定的農村村鎮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上限標準。主要表現為:單户用地面積較大,通常户與户之間都會留有巨大的間隙,並且前有禾場後有庭院,以及人為形成的灣子林,破壞和浪費了大量耕地;一户多宅現象普遍,建新不拆舊、農村人口進城不歸還宅基地等,造成相當數量的農村住宅和宅基地閒置荒廢;公路沿線建房盛行,但受公路控制紅線的約束,房屋與公路之間的土地基本閒置或低效利用。

(二)房屋建設佈局散亂。大多數村民建房隨意選址,建設用地雜亂無序,一般都選擇在自家自留地、承包地或交通較為便利的公路兩側建房,形成不少空心村,也有相當一部分農民新房建設見縫插針,哪裏地勢好、風水好就在哪裏建,造成新房舊宅斑駁錯雜,住房的朝向、大小、高矮參差不齊,亂建亂佔現象嚴重,村容村貌較差,浪費了大量土地資源,也不利於基礎設施配套,這些都與新農村各項建設要求格格不入,嚴重影響了村莊規劃的落實。

(三)違建現象非常普遍。 年以前,全縣90%以上的農户都在新建住房前,到國土部門履行了申報審批程序,建房用地秩序較好。但自xx年以來,由於税費改革取消了土地管理費,加之土地二輪延包實行長久不變政策,農民以為個人建房不收費,並且是在私有土地上建房,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隨意建設,主動辦理申報審批手續的農户數量也因此急劇下降。年起,每年辦理建房報批手續的農户不到500户,違法建房已成普遍現象。

(四)隱形市場極其活躍。在城市和集鎮規劃區、城郊結合部、交通區位優勢明顯的區域,受城鎮化進程加快和房價高企的影響,農民和集體經濟組織往往不顧土地管理相關法律規定,在社會資金的加入下,採取對手成交、以租代徵等方式變相交易集體土地,並非法在集體土地上進行小產權房地產開發,致使大量耕地被佔用,擾亂了正常的城區建設用地和房地產秩序,造成了鉅額土地收益流失。表現尤為突出的是鬥湖堤城區及周邊地區,其中王崗村一、七組的小產權房羣就是典型代表。

二、農民建房違法用地的主要原因

(一)村莊建設規劃滯後。我縣現行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於上世紀末期,由於以前各級對規劃重視程度不夠,且缺少公眾參與,加上受當時農村發展情況及編制技術水平的限制,規劃從一開始執行就顯現出它的不適應性。雖然現在土地修編已經完成,但仍然缺少可以有效規範和引導農民建房的村鎮建設規劃,導致違法建房的行為時有發生,出現了公路修到哪、自己的責任田在哪,房屋就蓋到哪裏的現象。儘管在推進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各村都制訂了村莊建設規劃,但大部分都無法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規劃的控管作用並不明顯。

(二)耕地保護政策受限。農村税費改革實施後,我省對涉及佔用耕地的,由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負責落實佔補平衡,但現實情況是絕大部分集體經濟組織既無財力也無能力來落實,致使農民建房的耕地佔補平衡成為一句空話。國家實行土地的用途管制,嚴格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即使是農民建房佔用農用地,也要報經省政府授權的市人民政府批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但受到土地利用計劃、農民建房用地的面廣點多及隨機性的影響,需要大量紮實的工作投入才能辦理規範的農民建房用地審批手續。

(三)建設管理缺位越位。一方面是部門和鄉管理職責缺位。年以前,國土部門基本上實行的是自收自支財務體制,處於唯錢管地的狀態,出於部門利益追求和生存考慮,忽視和放鬆了農民建房用地管理。在實際工作中,鄉鎮政府履行耕地保護的責任也不夠,在經濟發展和耕地保護上,更加傾向於經濟發展。同時,縣直相關部門普遍認為農民建房用地是國土部門的事,配合管理力度不夠,加上機構改革後,鄉鎮國土資源管理人手少且素質參差不齊,造成了土地違法行為多發。另一方面是村級管理越權或越位。部分村幹部片面理解土地管理相關法律制度,以所有者和管理者的雙重身份,越位行使對集體土地的完全所有權,擅自將農用地出讓、轉讓、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謀取經濟利益,違反了國家土地用途管理制度,造成了農村用地秩序紊亂。

(四)羣眾法律意識淡薄。由於農村個人建房用地需求的急速增長,羣眾對國家惠農政策認識不足,以及珍惜保護土地意識淡薄,不少農民羣眾思想上存在一些錯誤觀念和不良傾向,助長了農村個人建房用地隨意性,導致農村個人建房用地管理出現了較為混亂的局面。同時,土地管理法對農民違法用地建房實行只能拆除的特殊處罰措施,而依法拆除新建房,農民經濟損失大,會產生許多不穩定因素,因而真正拆除的違建房少之又少,違法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助長了違法佔地違法建設氣焰,導致城區及結合部非法哄搶及轉讓宅基地甚至耕地建房的現象愈演愈烈。

三、加強農民建房用地管理的建議

(一)建立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目前,國土資源管理已經形成較為完善的制度框架,其中關於農民建房用地管理的一些限制性、禁止性、程序性的規定也在各級關於宅基地的文件中均有出現,關鍵是要加以貫徹落實,並針對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出台切合實際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一方面,要加強農民建房用地管理考核。充分發揮鄉鎮人民政府在農村宅基地審批中的審核作用,對各鄉鎮農民建房用地管理狀況實行考核和責任追究。建議在縣政府對鄉鎮的重點工作綜合考核體系中,加入國土資源管理考核指標,除考核容易留於形式的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外,重點內容應放在涉及面廣的農民建房用地管理上;在鄉鎮對村級的年度考核中,也應把農民建房用地管理放在與計劃生育、社會治安同等的位置。另一方面,部門要形成規範農民建設用地管理的合力。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的規定,結合農民建房的一些程序性要求,電力、供水部門憑農民取得的合法建設用地通知書及規劃許可證(包括改擴建)通電、通水;房產部門憑土地使用證書和規劃許可證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對涉及農民進行經營性建房的,工商税務部門憑合法的土地房屋產權證明辦理工商税務登記。

(二)大力推行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據公安縣土地節約和集約利用研究專題報告顯示,到2020年,全縣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為14542.8公頃,但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整理在我縣尚未真正展開,而江浙一帶經濟發達地區早已嘗試並受益。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管理辦法〉的通知》和省國土資源廳有關文件的規定,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將若干農村建設用地地塊整理復墾為耕地或農用地後並經國土資源部門驗收後納入增減掛鈎指標儲備庫,試點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按照“總量控制、封閉運行、定期考核、到期歸還”的原則,使用增減掛鈎指標的新增建設用地不佔用土地利用計劃指標,不繳納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在如此政策背景下,建議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積極推行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整理,增加耕地有效面積,提高耕地質量,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優化城鄉建設用地佈局。對新建中心村或居民點所需用地作為村組公共用地,不承包到各家各户,為農民建房相對集中創造條件;對已分到農户需調整承包經營權的,可以用復墾新增加的耕地來調整平衡,多餘的耕地村組統一對外發包用於農業生產,農户復墾的擁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三)加大土地隱形市場整治力度。土地隱形市場非常普遍的一個手段就是利用户口遷移轉賣土地,必須採取相應的對策加以整治。比如對遷入中心城區的農業户口,村組不論什麼情況均不安排宅基地;對遷入城郊和城鄉結合部的農業户口,採取限制措施安排宅基地,由遷出地村組和國土資源所、遷入地村組和國土資源所共同確認是否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此外,加強土地價值明顯地區村組幹部羣眾的教育管理,預防土地違規交易。對在非法轉讓耕地上新建的小產權房,要組織強有力的專班,從重從嚴查處,甚至拆除部分影響大的違法建築,讓違法者不僅無利可圖,還要付出高昂的成本,從而震懾和打擊隱形交易後違法用於房地產開發的現象。

(四)發揮規劃的管控和引導作用。在充分徵求公眾意見的基礎上,儘快實現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的完全對接,用來控管和引導農民建房。特別是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要注重發揮項目建設效益,避免重視房屋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輕視鄉風文明、管理民主;重視農業生產條件建設,輕視村莊環境綜合整治,造成只見新房不見新村的現象,發揮項目建設的整體功能。各部門要在項目規劃設計時充分徵求農民意願,從農民生產生活的實際出發,充分發揮各項目的作用,在引導農民新村建設時,可以依託項目先行搞好基礎配套設施,然後農民視生產生活的條件逐步改善居住條件。同時,各支農項目也要優先考慮小城鎮周邊的道路、水、電建設,為農民進城鎮居住創造條件。政府還應出台優惠政策,在防止出現新的違法用地情況下,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到小城鎮進行農民公寓建設。

【第15篇】農村建房用地管理現狀調研報告

近年來,隨着我縣農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農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居住條件得到了明顯改善。但是,在不斷高漲的農村建房熱潮中,農民個人建設用地普遍存在着“不批就建,少批多建,無序亂建”等現象,既違反集約節約用地政策,對耕地保護工作帶來了巨大壓力,也嚴重影響了村容村貌和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阻礙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

一、農民建房用地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土地利用效益低下。據土地利用更新調查數據顯示,目前我縣農村居民點用地20764公頃,按農村人口76萬人計算,人均佔地面積273平方米,遠遠高出國家規定的農村村鎮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上限標準。主要表現為:單户用地面積較大,通常户與户之間都會留有巨大的間隙,並且前有禾場後有庭院,以及人為形成的灣子林,破壞和浪費了大量耕地;一户多宅現象普遍,建新不拆舊、農村人口進城不歸還宅基地等,造成相當數量的農村住宅和宅基地閒置荒廢;公路沿線建房盛行,但受公路控制紅線的約束,房屋與公路之間的土地基本閒置或低效利用。

(二)房屋建設佈局散亂。大多數村民建房隨意選址,建設用地雜亂無序,一般都選擇在自家自留地、承包地或交通較為便利的公路兩側建房,形成不少空心村,也有相當一部分農民新房建設見縫插針,哪裏地勢好、風水好就在哪裏建,造成新房舊宅斑駁錯雜,住房的朝向、大小、高矮參差不齊,亂建亂佔現象嚴重,村容村貌較差,浪費了大量土地資源,也不利於基礎設施配套,這些都與新農村各項建設要求格格不入,嚴重影響了村莊規劃的落實。

(三)違建現象非常普遍。 年以前,全縣90%以上的農户都在新建住房前,到國土部門履行了申報審批程序,建房用地秩序較好。但自XX年以來,由於税費改革取消了土地管理費,加之土地二輪延包實行長久不變政策,農民以為個人建房不收費,並且是在私有土地上建房,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隨意建設,主動辦理申報審批手續的農户數量也因此急劇下降。年起,每年辦理建房報批手續的農户不到500户,違法建房已成普遍現象。

(四)隱形市場極其活躍。在城市和集鎮規劃區、城郊結合部、交通區位優勢明顯的區域,受城鎮化進程加快和房價高企的影響,農民和集體經濟組織往往不顧土地管理相關法律規定,在社會資金的加入下,採取對手成交、以租代徵等方式變相交易集體土地,並非法在集體土地上進行小產權房地產開發,致使大量耕地被佔用,擾亂了正常的城區建設用地和房地產秩序,造成了鉅額土地收益流失。表現尤為突出的是鬥湖堤城區及周邊地區,其中王崗村一、七組的小產權房羣就是典型代表。

二、農民建房違法用地的主要原因

(一)村莊建設規劃滯後。我縣現行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於上世紀末期,由於以前各級對規劃重視程度不夠,且缺少公眾參與,加上受當時農村發展情況及編制技術水平的限制,規劃從一開始執行就顯現出它的不適應性。雖然現在土地修編已經完成,但仍然缺少可以有效規範和引導農民建房的村鎮建設規劃,導致違法建房的行為時有發生,出現了公路修到哪、自己的責任田在哪,房屋就蓋到哪裏的現象。儘管在推進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各村都制訂了村莊建設規劃,但大部分都無法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規劃的控管作用並不明顯。

(二)耕地保護政策受限。農村税費改革實施後,我省對涉及佔用耕地的,由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負責落實佔補平衡,但現實情況是絕大部分集體經濟組織既無財力也無能力來落實,致使農民建房的耕地佔補平衡成為一句空話。國家實行土地的用途管制,嚴格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即使是農民建房佔用農用地,也要報經省政府授權的市人民政府批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但受到土地利用計劃、農民建房用地的面廣點多及隨機性的影響,需要大量紮實的工作投入才能辦理規範的農民建房用地審批手續。

(三)建設管理缺位越位。一方面是部門和鄉管理職責缺位。年以前,國土部門基本上實行的是自收自支財務體制,處於唯錢管地的狀態,出於部門利益追求和生存考慮,忽視和放鬆了農民建房用地管理。在實際工作中,鄉鎮政府履行耕地保護的責任也不夠,在經濟發展和耕地保護上,更加傾向於經濟發展。同時,縣直相關部門普遍認為農民建房用地是國土部門的事,配合管理力度不夠,加上機構改革後,鄉鎮國土資源管理人手少且素質參差不齊,造成了土地違法行為多發。另一方面是村級管理越權或越位。部分村幹部片面理解土地管理相關法律制度,以所有者和管理者的雙重身份,越位行使對集體土地的完全所有權,擅自將農用地出讓、轉讓、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謀取經濟利益,違反了國家土地用途管理制度,造成了農村用地秩序紊亂。

(四)羣眾法律意識淡薄。由於農村個人建房用地需求的急速增長,羣眾對國家惠農政策認識不足,以及珍惜保護土地意識淡薄,不少農民羣眾思想上存在一些錯誤觀念和不良傾向,助長了農村個人建房用地隨意性,導致農村個人建房用地管理出現了較為混亂的局面。同時,土地管理法對農民違法用地建房實行只能拆除的特殊處罰措施,而依法拆除新建房,農民經濟損失大,會產生許多不穩定因素,因而真正拆除的違建房少之又少,違法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助長了違法佔地違法建設氣焰,導致城區及結合部非法哄搶及轉讓宅基地甚至耕地建房的現象愈演愈烈。

三、加強農民建房用地管理的建議

(一)建立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目前,國土資源管理已經形成較為完善的制度框架,其中關於農民建房用地管理的一些限制性、禁止性、程序性的規定也在各級關於宅基地的文件中均有出現,關鍵是要加以貫徹落實,並針對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出台切合實際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一方面,要加強農民建房用地管理考核。充分發揮鄉鎮人民政府在農村宅基地審批中的審核作用,對各鄉鎮農民建房用地管理狀況實行考核和責任追究。建議在縣政府對鄉鎮的重點工作綜合考核體系中,加入國土資源管理考核指標,除考核容易留於形式的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外,重點內容應放在涉及面廣的農民建房用地管理上;在鄉鎮對村級的年度考核中,也應把農民建房用地管理放在與計劃生育、社會治安同等的位置。另一方面,部門要形成規範農民建設用地管理的合力。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的規定,結合農民建房的一些程序性要求,電力、供水部門憑農民取得的合法建設用地通知書及規劃許可證(包括改擴建)通電、通水;房產部門憑土地使用證書和規劃許可證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對涉及農民進行經營性建房的,工商税務部門憑合法的土地房屋產權證明辦理工商税務登記。

(二)大力推行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據公安縣土地節約和集約利用研究專題報告顯示,到2020年,全縣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為14542.8公頃,但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整理在我縣尚未真正展開,而江浙一帶經濟發達地區早已嘗試並受益。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管理辦法〉的通知》和省國土資源廳有關文件的規定,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將若干農村建設用地地塊整理復墾為耕地或農用地後並經國土資源部門驗收後納入增減掛鈎指標儲備庫,試點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按照“總量控制、封閉運行、定期考核、到期歸還”的原則,使用增減掛鈎指標的新增建設用地不佔用土地利用計劃指標,不繳納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在如此政策背景下,建議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積極推行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整理,增加耕地有效面積,提高耕地質量,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優化城鄉建設用地佈局。對新建中心村或居民點所需用地作為村組公共用地,不承包到各家各户,為農民建房相對集中創造條件;對已分到農户需調整承包經營權的,可以用復墾新增加的耕地來調整平衡,多餘的耕地村組統一對外發包用於農業生產,農户復墾的擁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三)加大土地隱形市場整治力度。土地隱形市場非常普遍的一個手段就是利用户口遷移轉賣土地,必須採取相應的對策加以整治。比如對遷入中心城區的農業户口,村組不論什麼情況均不安排宅基地;對遷入城郊和城鄉結合部的農業户口,採取限制措施安排宅基地,由遷出地村組和國土資源所、遷入地村組和國土資源所共同確認是否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此外,加強土地價值明顯地區村組幹部羣眾的教育管理,預防土地違規交易。對在非法轉讓耕地上新建的小產權房,要組織強有力的專班,從重從嚴查處,甚至強制拆除部分影響大的違法建築,讓違法者不僅無利可圖,還要付出高昂的成本,從而震懾和打擊隱形交易後違法用於房地產開發的現象。

(四)發揮規劃的管控和引導作用。在充分徵求公眾意見的基礎上,儘快實現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的完全對接,用來控管和引導農民建房。特別是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要注重發揮項目建設效益,避免重視房屋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輕視鄉風文明、管理民主;重視農業生產條件建設,輕視村莊環境綜合整治,造成只見新房不見新村的現象,發揮項目建設的整體功能。各部門要在項目規劃設計時充分徵求農民意願,從農民生產生活的實際出發,充分發揮各項目的作用,在引導農民新村建設時,可以依託項目先行搞好基礎配套設施,然後農民視生產生活的條件逐步改善居住條件。同時,各支農項目也要優先考慮小城鎮周邊的道路、水、電建設,為農民進城鎮居住創造條件。政府還應出台優惠政策,在防止出現新的違法用地情況下,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到小城鎮進行農民公寓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