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對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的幾點思考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29W

對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的幾點思考

對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的幾點思考

益陽市安全生產執法支隊周育山

摘要:實施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有助於創新新形勢下的安全監管模式,有助於提升安全舍安全生產綜合治理能力,有助於構建全覆蓋的安全監管工作格局。當前,實施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需要把握科學劃分網格並釐清責任歸屬、最大限度協調利用既有網格資源、加強安全生產網格的信息化管理等功能定位。通過加強安監部門的組織領導、明確各崗位監管責任、提升網格安全員業務素質、保障舉報渠道暢通等工作要素來確保推進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的管理。

關鍵詞: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要“使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其中提到的“人民安全感”是黨和政府的重要責任之一。“安全第一”歷來是安全生產的首要思想和原則,是全社會正常有序運行的基本保證。從安全生產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角度出發,如何持續地保障安全生產中的安全感是職能部門的關鍵職責所在。全面提升基層安全生產監管的精細化、信息化和社會化水平顯得尤為迫切和重要,實施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就是一個具體且行之有效的途徑。

一、 實施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的意義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的統計,2017年,全國共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5.3萬起、死亡3.8萬人。其中較大事故613起、死亡2332人;重特大事故25起、死亡342人,其中特別重大事故1起。由此可見,全國安全生產監管任務依然嚴峻,實施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勢在必行,有助於創新新形勢下的安全監管模式,有助於提升全社會安全生產綜合治理能力,有助於構建全覆蓋的安全監管工作格局。

(一) 有助於創新新形勢下的安全監管模式

隨着我國科技社會的不斷髮展,企業在新形勢下的安全生產模式不斷變化,一方面,企業的生產硬件設施和技術不斷更新換代,另一方面,安全監管力量難以與之相適應地擴張壯大。由此,安全監管的任務和壓力愈來愈大。實施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的監管是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精細化監督管理過程,無疑有助於跟進由於企業安全生產的發展和變革所帶來的安全監管,是一種新形勢下對安全監管模式的創新。

(二) 有助於提升全社會安全生產綜合治理能力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中央提出的總目標需要各項具體方面共同發力,安全生產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將安全監管細化為基層的網格化管理,使安全監管體系延伸到最基層,建立各級安監機構的“千里眼,順風耳”,給安監力量“接長腿”,對提升全社會安全生產綜合治理能力有重要推動作用,這也是實現全面深化改革的具體手段之一。

(三) 有助於構建全覆蓋的安全監管工作格局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印發的《關於加強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2017]30號(後簡稱“《指導意見》”),要求各省級相關單位推動實施加強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力爭到2018年底,初步建成運行高效、覆蓋所有鄉鎮(街道)、村(社區)和監督管理對象的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體系。實質上,《指導意見》中提到的這一目標是解決安全生產監管之前未能實現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問題,真正實現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的全覆蓋工作格局。

二、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的功能定位

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有精細化、社會化、信息化等與傳統安全監管模式截然不同的特徵,使其在實施監管的過程中需要注意其特定的功能定位。

(一) 科學劃分網格並釐清責任歸屬

根據轄區內的監督管理對象情況,將安全監管轄區劃分為若干個安全生產監管網格,釐清網格內每個監督管理對象對應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此外,根據工作實際的需要,為相應網格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網格安全員,確保每個網格都有對應的安全網格安全員,可適度調整網格安全員的分佈,使網格安全員的配備與當地安全生產監管任務相適應。

(二) 最大限度協調利用既有網格資源

網格化管理已經運用在社會發展的很多方面,如社區網格化管理早已在基層社區推開。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平台可以依託既有網格,最大限度協調利用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網格或其他既有網格資源,積極推動安全生產網格與既有網格資源在隊伍建設、工作機制、工作績效、信息平台等方面的融合對接,實現網格資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的效率。

(三) 加強安全生產網格的信息化管理

在當今“大數據”時代,信息化已經在百姓的日常生活中發揮着巨大作用,同樣,在安全生產監管中,把握信息化這一要素對提高安全監管效率和準確度有重要意義。利用好基層安全生產網格中的信息資源,實現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與網格安全員的互聯互通、互為補充、有機結合,積極收集和監測基層安全網格的相關數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實行信息使用分級管理與授權准入,確保信息安全。

三、 確保推進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的重要因素

基於當前安全生產監管中存在監管部分組織不到位、崗位監管責任不明晰、安全員業務素質層次不齊、社會監督渠道不通暢等問題,為了確保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的順利推進,應當在以下方面加強和提升。

(一) 加強安監部門的組織領導

科學有力的組織領導是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按照正確方向發展的最根本保障。《指導意見》提出各地區安委會要加強對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地區要立足自身實際,堅持試點先行、循序漸進、注重實效,以點帶面,推動工作全面開展。具體而言,各地區安全監管職能部門科學組織和正確領導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工作的開展,領導各基層單位或網格落實安全生產監管,協調各單位和部門之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有利於保證安全生產監管的力度和效度。

(二) 明確各崗位監管責任

《指導意見》提出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監管責任,一是要明確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牽頭部門工作任務;二是要明確各網格的網格安全員、安全監管責任人和聯繫負責人,對網格安全員上報的信息進行彙總和分類處置;三是要對屬於牽頭部門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屬於配合部門的交由其進行處置。由此,安全生產監管從上至下涉及各級地方政府、各級安監部門、企業安全員、網格安全員等,只有各方明確自身責任,相互配合協調安全監管工作,才能將安全生產事故防範於未然。

(三) 提升網格安全員業務素質

網格安全員是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的“最後一公里”,網格安全員的業務素質高低直接影響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實效。因此,一方面,應該根據安全監管的職責需求,按照“先培訓再上崗”的原則,使網格安全員會檢查、會記錄、會報告,定期組織培訓,持續提高網格安全員發現問題的能力,提升網格安全員的業務素質;另一方面,應針對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對網格安全員的職責要求,保障安全員的合理工作待遇,並將考核與網格安全員的待遇掛鈎,建立常態化運行和考核機制

(四) 保障舉報渠道暢通

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的一項顯著特徵是與基層聯繫緊密。由此,基層本身也就能成為監督舉報的重要主體和來源。健全並保障對各項安全隱患、非法違法行為以及事故的舉報渠道暢通,實現基層人民羣眾對安全生產的外圍監督以及基層網格安全員的內部監督,內外監督並舉發力,監管部門及時兑現對舉報有功人員的獎勵,從而推進安全生產專羣結合、羣防羣治、齊抓共管。

實施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在一定程度上促成安全生產治理新格局,在直接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同時,也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了良好的、讓人民安心的安全生產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