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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家禽養殖保險調研報告(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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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政策性家禽養殖保險調研報告

政策性家禽養殖保險調研報告(精選多篇)

政策性家禽養殖保險調研報告

我區目前共有家禽養殖規模場及散養户324户,共計存欄達到898966羽。今年我區雖然沒有發生h7n9疫情,但是外地發生的人感染h7n9對我區家禽養殖業造成的影響卻是非常明顯的,主要表現在肉雞、雞苗滯銷,價格下跌。我局工作人員走訪各養殖户及市場發現,自從出現h7n9禽流感以後,我區活雞的銷量就減少許多,進貨數量減少,存貨也不多,雞苗價格因h7n9禽流感影響銷量下降70%左右。肉雞價格比h7n9禽流感疫情影響前下降了40%左右。一位種禽養殖商表示,以前雞苗2元/只,現在2角/只都沒人買;原來肉雞養殖成本價在7元/斤左右,目前銷售價4元左右/斤,賣不出去的只能做無害化處理,養殖生意麪臨重大危機,各養殖商家表示再繼續下去,將難以維持。

在我局工作人員走訪調查的過程中,各養殖户均表示由於養殖企業產品價格下跌,銷售困難,生產企業幾乎沒有資金回籠,但還需要大量的飼料等成本投入,因此面臨着流動資金嚴重短缺的巨大壓力,目前有種雞場已出現出手種雞的情況。養殖企業均希望上級部門能夠給予資金方面的補助。開展家禽養殖保險對家禽養殖企業有重大的積極意義,並表示雖然肉雞的飼養週期比種雞短,但是開展養殖保險同樣意義重大。

根據養殖企業反饋的意見,希望家禽養殖保險的責任範圍不僅僅限制在重大動物疫情,應該也包括各種自然災害等意外造成的損失。

由於家禽的體積相對牲畜小,而且數量大。保險承保及理賠的操作難度上比能繁母豬保險困難許多,建議對參保的家禽實行加掛腳牌等方式加以標記。在理賠的過程中,由獸醫主管部門先提出意見是否屬於理賠的責任範圍。

養殖企業表示,在剛剛經歷h7n9的影響,他們負擔保費的比例如果過高,會難以負擔,希望由政府負擔80%的保費,又養殖户負擔20%。

第二篇:關於我縣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調研報告

隨着農業產業化、專業化、規模化進程不斷加快,農業生產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但農業受自然條件制約大、農業防災抗災能力脆弱,(更多請關注)“多年致富,一災返貧”現象日益突出。推行政策性農業保險,是省委、省政府針對農業發展現狀作出的一項科學決策,對於減輕農業風險、鞏固農業基礎地位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我縣政策性農

業保險的基本情況

自2014年5月我縣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以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以分管農業副縣長為組長,縣發改局、農業局、財政局、人保公司等9個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試點協調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組建了由農業技術專家、人保公司人員組成的農險核損理賠專家小組。在充分調研、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出台了《關於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把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進展情況,列入“三農”工作督查考核內容。同時,出台各種配套措施,在資金、政策等方面給予大力扶持。2014年,在水稻、生豬、雞、鴨、大棚蔬菜五個品種的參保項目上,全縣共有85户種養大户參加保險,其中種植水稻18户,1644 畝;養生豬28户,4445頭;養雞27户,21.3萬隻;養鴨10户,19.2萬隻;種植大棚蔬菜2户,18 畝,累計保險金額1138.97萬元,保費收入34.15萬元。截止2014年4月25日,共發生理賠案29起,賠款192373.68元,其中2014年17起,賠款83945.68元;2014年1至4月12起,賠款108428元,已有54214.65元發放到農户手中,剩餘賠款將在年底全部賠付。政策性農業保險作為農村發展的“保護傘”、農業增效的“安全網”、農民增收的“護身符”,對於促進我縣現代農業發展、提高農户防災抗災能力、維護整個農村社會穩定以及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二、我縣政策性農業保險存在的主要問題

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於這是一項新生事物,尚處於摸索階段,推行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問題。

(一)保險險種範圍較小。省裏試點起步階段規定保險產品目錄為水稻、生豬、雞、鴨、大棚蔬菜、西瓜、柑桔、林木、淡水養殖等9個品種,根據我縣特色優勢農業發展和抗風險需要,按省定1+4x模式,參保險種原則上不超過5個,我縣只能從中選擇確定水稻、生豬、雞、鴨、蔬菜大棚等5個險種,其他如食用菌、蠶桑、茶葉等我縣傳統支柱產業卻無法參保,羣眾對開設這些險種呼聲很高。

(二)保險條款不盡完善。一是參保對象條件偏高。現有保險條款傾向於規模化的種養大户設保,其設保“門檻”偏高,如要求水稻種植20畝以上、大棚蔬菜5畝以上、生豬50頭以上、肉雞鴨8000羽以上,使許多未達到一定規模的種養户失去參保機會。二是事故絕對免賠額偏高。如生豬,規定飼養1000頭以下的絕對免賠額是5頭,使得養殖規模在幾百頭的農户認為參保不合算。三是產量減少沒有列入賠償範圍。根據保險條款,水稻只有在植株死亡絕收的情況下才能獲得賠償,而對遭遇病蟲害、颱風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減產損失卻不在賠償之列,如去年我縣水稻揚花期,突遇低温,致使621畝協優水稻減產5成以上,投保農户至今未能得到理賠。

(三)農户參保積極性不高。一是宣傳發動不到位。政策性農業保險尚處於試點階段,有些鄉鎮、村對這項工作還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政策宣傳、動員力度不夠,農户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瞭解不多,造成投保面較小。二是農户參保意識不強。農户對政策性農業保險認識不足,加上近年來我縣沒有發生較大的自然災害,對農業影響不大,造成的損失也不多,對農業災害心存僥倖心理而不願投保。三是農户收入普遍不高。雖然我縣從財政拿出資金對保費給予一定補助,如水稻保費補助80%,其他50%,但對於一些收入不高的農户,仍認為保費過高,難以承受。

(四)理賠定損難操作。一是責任劃分確定難。政策性農業保險標的主要是農作物和牲畜產品,具有不勻稱性特徵,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責任的劃分相當困難。二是專業技術人才缺乏。政策性農業保險要求工作人員既要懂保險的業務知識,又要懂農技的相關知識,給理賠帶來許多困難。三是道德風險和逆選擇難防範。保險標的在被保險人的控制下,受被保險人的行為影響很大,農業損失中的主觀道德因素難以分辨。

三、搞好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建議

推行政策性農業保險,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上閤中央的決策部署,下遂農民羣眾多年來的心願,是一項事關農業農村經濟全局和廣大農民羣眾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應針對xx實際,以加大“四個力度”為着力點,紮實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一)加大領導力度,在理順工作體制上下功夫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政策性農業保險

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把政策性農業保險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從執政為民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高度,深化思想認識,增強做好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二是完善實施意見。結合試點工作的有關情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實施意見的有關內容,使其更符合我縣實際,充分調動農户參保積極性。三

是搞好協調配合。政策性農業保險實行政府推動和市場運作的模式,在推行過程中涉及財政、發改、農業、人保公司等多個部門,要實行黨政一把手負責制,進一步完善縣、鄉、村三級工作網絡,明確責任分工,通力協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政策宣傳、風險防範、現場勘查、定損理賠等工作。

(二)加大扶持力度,在構建長效機制上下功夫

一是政策、資金扶持。按照中央要求,堅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針,縣裏要對參保者在財政扶持、貸款等方面實行優惠、優先,積極爭取上級對欠發達縣(市、區)在資金扶持上給予更多的傾斜。加大各項支農資金的整合力度,適當提高保費補貼比例。及時出台政策,對多年參保但未發生災害的農户給予獎勵,或一旦發生災害提高賠償標準,進一步調動農户參保積極性。二是技術信息扶持。充分利用氣象信息等資源,通過天氣預報、災害預測等服務,加強對各種自然災害和疾病的防控,為保險公司和廣大農户提供技術支持,防止和降低發生風險的機率。充分依靠鄉鎮基層的工作力量,動員廣大農户積極參保,引導農户通過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村級集體組織等形式整體參保。結合農技推廣體制改革,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定損理賠專家庫,出險後隨機從專家庫中選定人員參加技術鑑定、損失評估工作。搞好技術培訓,適應政策性農業保險定損理賠面廣量大、技術要求高的特點,依託鄉鎮建立一支專業化農險理賠隊伍,切實做好農險現場勘查、責任鑑定和定損理賠工作。三是其他配套措施扶持。把政策性農業保險同行政事業單位車輛險、企業財產險等優質險種捆綁經營,以險養險,進一步增強共保體經營實力。給予政策性農業保險税收優惠,包括開展保險業務的營業税和盈利年份所得税等。建立農業大災自助風險基金和再保險機制,由政府牽頭,保險公司和發改局、農業局等部門共同管理,採取政府、集體、個人多渠道籌集風險基金,實行單獨建帳、單項核算、滾動積累,形成足夠的實力應對農業大災。

(三)加大探索力度,在完善制度建設上下功夫

一是增加保險險種。從農業生產實際出發,根據農民的保險需求,將本地的支柱、特色產業,如食用菌、蠶桑、茶葉等納入政策性農業保險。二是適當放寬參保條件。如水稻種植面積參保起點可從原來的20畝以上降到10畝以上,肉雞肉鴨參保起點可從8000羽以上降到5000羽以上,種雞種鴨參保起點可從2014羽以上降到1000羽以上,生豬參保起點可從50頭以上降到30頭以上等等。三是適當降低事故絕對免賠額。可通過分段理賠方式,進一步細化受損絕對免賠標準,如飼養生豬,1000頭—700頭的,絕對免賠額為5頭;700頭—500頭的,絕對免賠額為4頭,500頭—300頭的,絕對免賠額為3頭;300頭以內的,絕對免賠額為2頭。四是補助避險補救費用。對採取必要、合理的補救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疾病診治費用、誤工費等,在條款中明確給予必要的補償,提高參保農户避險積極性。五是擴大賠付範圍。根據保險條款規定,水稻只有在植株死亡絕收的情況下,才能獲得賠償,而據農户反映水稻遭受各種災害導致植株死亡絕收的現象是很少見的,如颱風過後,水稻往往並不會死亡絕收,但產量卻大大減少。為此,宜將因自然災害引起的水稻減產列入賠償範圍。

(四)加大宣傳力度,在營造良好氛圍上下功夫

我縣政策性農業保險正處於起步階段,參保面還不夠寬,需要各有關部門通過全方位、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發動,進一步在全縣上下營造“人人蔘保”的良好氛圍。一是政府推動。縣裏要把加強政策性農業保險宣傳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列入有關單位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不定期進行督查。同時將宣傳工作具體化,對宣傳任務進行層層分解,明確縣、鄉、村三級職責,層層落實責任。二是政策促動。加強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正面宣傳,通過各種形式,宣講有關政策,講透意義作用,講清險種條款,講明責任利益,增強廣大農民羣眾的自我參保意識,變“要我保”為“我要保”。三是輿論引動。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簡報、文體活動等各種羣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深入宣傳,廣泛發動,加深廣大農民羣眾對政策性農業保險有關知識的瞭解,激發農户參保熱情,調動參保積極性,提高參保率和覆蓋率,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更好更快發展。

第三篇:關於高縣養殖業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調研報告財險

關於xxx縣養殖業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調研報告

開展養殖業政策性農業保險,是增強農村養殖業和農户抵禦自然災害能力的有效途徑,為全面瞭解養殖業政策性農業保險在農村的開展情況,通過發放調查問卷、走訪養殖大户等形式,對養殖業政策性農業保險現狀進行了調查。

一、我縣養殖業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開展情況

我縣於2014年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縣委、縣政府xxx度重視,成立了以縣長為組長,縣人大黨組書記、副主任、常委副縣長、分管農業的副縣長為副組長,縣農辦、財金辦、財政局、農業局、畜牧獸醫局、人保財險公司等11個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在廣泛徵求意見和調研的基礎上,制定了《xxx縣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並把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推進情況作為農業農村工作的考核內容。建立了農業風險保障體系、農業風險控制體系和資金保障體系,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在資金和政策上給予大力扶持。截止2014年我縣已建立了19個鄉鎮工作站,4箇中心工作站,285個村級協保點,併成立了由行政主管部門領導、人保財險公司負責人、鄉鎮幹部和農業畜牧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農業保險定損理賠專家組。我縣政策性農業保險險種分為種植業和養殖業兩大類六個品種,其中養殖業為育肥生 1

豬、能繁母豬兩個品種。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協同推進的原則,我縣2014年度承保育肥豬55965頭,保費收入1399125元,保險賠付元;承保能繁母豬38383頭,保費收入2302980元,保險賠付328970元。隨着養殖業產業的不斷髮展,養殖業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風險保障作用顯得越發重要。實踐證明,紮實開展養殖業政策性農業保險是一件政府得民心,農民得實惠,農業得發展的大好事,對於發展現代畜牧業。

二、養殖業政策性農業保險推進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xxx度重視和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從調查的情況看,推行政策性農業保險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主要問題。

(一)農民認識不到位,投保積極性不xxx。農民對養殖業政策性農業保險認識不足是農業保險推廣的主要問題。老百姓從事養殖業生產仍以單户小規模經營為主,長期是憑經驗辦事,靠運氣吃飯,部分農民對農業保險的意義和作用以及保險知識缺乏必要的瞭解,沒有認識到參加農業保險是轉嫁農業風險、維護自身利益的有效方式,甚至還有人錯誤地認為農業保險是向農民變相收費。所以,寧願抱存僥倖心理,也不願參加保險。另外,基層組織宣傳發動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制約着試點工作的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尚處於試

點階段,有些鄉鎮、村對這項工作還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政策宣傳、動員力度不夠,導致農户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瞭解不深入,影響了參保的積極性。

(二)保險政策不夠完善,具體操作存在困難。一是保險品種範圍較小。我縣養殖業政策性保險範圍為育肥生豬、能繁母豬兩個品種,實際操作中以育肥生豬和能繁母豬為主,其他如種公豬、後備母豬、流產母豬等投入大、風險xxx的品種無法參保,這與農民的保險需求有一定差距。調查中,農民強烈要求開設更多的險種。二是保險條款的操作性有待完善。比如能繁母豬參保要求投保時能繁母豬在8月齡以上4週歲以下,在實際操作中怎樣區分豬的年齡,以什麼標準來確定8月齡和4週歲,就存在隨意性和不確定性,給保險政策執行帶來困難。三是保險期限的確定需完善。除規模養殖場站可以隨時投保外,我縣的投保方式實行的是零散養殖户由鄉鎮政府統一投保,農户繳費時間和鄉鎮收齊保費後集中到保險公司投保的時間之間存在一個時間差,這期間農户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出現了保險真空期。

(三)保險制度不健全,理賠定損有難度。一是各相關單位的職責定位不明確。在政策性農業保險推進過程中,各相關縣級部門、鄉鎮和保險公司的職責任務分工不明確,檢查考核辦法不配套,再加上經費不到位,由此在具體業務工作中可能產生相互推諉現象,從而導致定損理賠效率不xxx。

二是專業技術人才少。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專業性很強,要求工作人員既要掌握嫻熟的保險經營技術,又要掌握廣泛的農業技術知識,目前具備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缺乏。影響了保險業務的順利開展。三是保險基礎數據收集不完善。由於技術力量投入不夠、部分養殖户不足額投保、投保牲畜的耳號管理不到位等原因,給保險基礎數據的收集和管理帶來難度,影響了勘查、定損、理賠工作及時順利開展。四是部分理賠程序較複雜。如育肥生豬的理賠要求“五照相”、“四簽字”、“一蓋章”、“一收回”等複雜程序,農户覺得賠的低,而且手續多,寧願不參保。

三、推進和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建議

養殖業政策性農業保險是一項事關農業農村經濟全局和廣大羣眾切身利益的大事,應該在以後的工作中立足我縣實際,以養殖户、政府、保險公司“三滿意”為目標,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更好更快發展。

(一)加大宣傳,營造良好氛圍。我縣政策性農業保險正處於起步階段,參保面還不夠寬,需要各有關部門通過全方位、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發動。一是政府推動。要把加強政策性農業保險宣傳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列入有關單位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不定期進行督查。同時將宣傳工作具體化,對宣傳任務進行層層分解,明確縣、鄉、村三級職責,層層落實責任。二是政策促動。加強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正

面宣傳,通過各種形式,宣講有關政策,講透意義作用,講清險種條款,講明責任利益,增強廣大農民羣眾的自我參保意識。三是輿論引動。充分利用電視、網絡、文體活動等各種羣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深入宣傳,廣泛發動,加深廣大農民羣眾對政策性農業保險有關知識的瞭解,激發農户參保熱情,調動參保積極性,提xxx參保率和覆蓋率。

(二)總結經驗,完善實施辦法。結合試點工作的有關情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實施辦法的有關內容,使其更符合我縣實際。一是提xxx保險賠付標準。近年來,農資價格不斷上漲,建議政策制定機關在制定政策時,根據實際情況,結合農業保險標的市場價格變化,對相關政策及時地進行修改完善,適當調整賠付標準。二是擴大農業保險範圍。兼顧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加強農險產品的開發創新,擴大保險範圍,豐富保險內容,提供適銷對路的保險產品,逐步滿足農民的需要。三是按照育肥豬出欄規律,合理安排投保時間,建立完善的投保標的物檔案,做到農户購進時投保,出欄時及時註銷。四是減免困難羣體保費。對貧困鄉鎮、貧困村,尤其是貧困户、五保户、烈軍屬家庭等,應該採取更優惠的政策。比如,這類羣體的農業保險費用,適當提xxx政府負擔比例,減輕他們的負擔。

(三)防賠結合,做好防災指導。政策性農業保險要做到防賠結合,通過保前檢查,對不安全因素和隱患及時提出

整改建議,並制定統一的防災減災預案和措施減少災情。同時,建立完善防災減災和無害化處理機制,相關部門會同保險公司,對投保期間的投保標的物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指導業主和農户做好防災減損和死亡牲畜的無害化處理工作。制定出台相關獎勵和扶持政策,對農業保險推廣、防災減災、無害化處理工作做得好的鄉鎮、村和部門進行表彰獎勵,對多年參保尚未發生災害的業主和農户給予獎勵或一旦發生災害提xxx賠償標準,進一步調動農户參保積極性。

(四)加強領導,理順工作體制。一是提xxx思想認識。政策性農業保險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把政策性農業保險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從執政為民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xxx度,深化思想認識,增強做好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二是搞好協調配合。政策性農業保險實行政府推動和市場運作的模式,在推行過程中涉及鄉鎮和農辦、財政、農業、畜牧、保險公司等多個部門,要實行黨政一把手負責制,進一步完善縣、鄉、村三級工作網絡,建立聯動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形成合力,完善統計體系,共享數據資料。另外,要落實辦公經費。在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過程中,鄉鎮和縣農辦、財政局、農業局、畜牧局、保險公司等相關部門承擔了大量的工作,建議給這些單位配套必要的工作經費和辦公設備。三是充分發揮農技服務網絡作用。依託行業協會、專業

合作經濟組織、農業龍頭企業與農户的聯動機制,帶領廣大農户團體參保,發揮基層農技隊伍滲透到農村的網絡優勢和技術優勢,協助開展保險辦理、理賠定損和防災防損等工作。四是提xxx從業人員素質。通過開展技術培訓、提xxx工作報酬、完善辦公條件等措施和依託鄉鎮建立一支專業化農險理賠隊伍,切實做好農險現場勘查、責任鑑定和定損理賠工作。

第四篇:畜牧局政策性生豬保險實施狀況調研報告

豬糧安天下。生豬與糧食一樣,始終是一個關係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的根本問題。從2014年開始,中央、國務院根據發展生豬生產和穩定市場供應、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執行政策性生豬保險,隨着生豬保險政策在我市的推進,該項政策已逐漸成為深受農户歡迎的“民心工程”。

一、基本情況

政策性生豬保險包括能繁母豬保險和育肥豬保

險,其中能繁母豬保險是全面實施,而育肥豬保險在全國還是試點階段,**省是首批開展育肥豬保險的省份。我市政策性生豬保險分別由人保財險公司、中華財險公司承保,其中巴州區、南江縣由人保財險公司承保,通江縣、平昌縣由中華財險公司承保。全市畜牧系統主管機構(即市、縣、區畜牧食品局)不直接參與保險工作,保險公司在各鄉(鎮)指定代辦人,具體負責保險工作的實施。各縣(區)鄉(鎮)畜牧站如受保險公司委託,則由其指定的代辦人組織協助實施。2014年,根據國家、省上要求,我市共承保能繁母豬21.7萬頭,收取保費259.8萬元,補助金額1039.2萬元(其中中央補助649.5萬元、省上補助233.8萬元、市級補助39.0萬元、縣級補助116.9萬元);保險公司理賠1.1萬頭,賠付976.0萬元(包含2014年投保2014年賠付的部分能繁母豬)。育肥豬34.9萬頭,收取保費188.2萬元,補助金額439.2萬元(其中中央補助62.7萬元、省上補助213.3萬元、市級補助31.4萬元、縣級補助131.8萬元);保險公司理賠11.5萬頭,賠付406.2萬元(包含2014年投保2014年賠付的部分育肥豬)。

二、主要問題

(一)認識需進一步提高。政策性生豬保險的執行,是中央、國務院為廣大養殖生產者提高抵禦風險能力和確保養殖增收的一項惠民措施。其保險的措施辦法,是由國家保監會、財政部、農業部等根據實際情況和生產規律而確定的。而在部分地方,由於對政策性生豬保險認識不足,存在生豬保險操作不規範的現象。對於農户,由於缺乏對保險的深刻理解,認為育肥豬保險是“挑肥撿瘦”、能繁母豬保險是“一發一收”。

(二)保險機制有待完善。育肥豬保險每年只能辦理一次,保險期限為4個月,而農户養殖的生豬出欄時間一般都超過了4個月,剩下的8個月時間農户不能辦理保險業務,因此,農户對此反映比較強烈。雖然國家在制定該項政策的時候,是根據生豬的生理特點和出欄週期制定的,但保險機制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三)業務職能存在混淆。畜牧部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具體承擔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工作。保險業務由保險公司指定的各鄉鎮代辦員負責組織實施,畜牧部門並不直接參與保險工作。但由於部分鄉鎮畜牧站職工作為保險公司代辦員,致使保險部門和畜牧部門業務存在混淆,往往給農户形成誤導。

三、對策建議

針對我市政策性生豬保險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一是要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牆報、標語,廣泛宣傳政策性生豬保險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二是要示範引導。在政策性生豬保險實施過程中,要注重方法,用典型事例做榜樣,使農户看到買保險的好處,然後逐步進行推廣。三是要提高從業人員素質。要進一步加大基層畜牧、保險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挑選思想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的同志擔任代辦員,做好解釋、説服工作,主動化解矛盾,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二)完善保險運作機制。一是要充分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積極主動參與建立面向農民的保險保障體系,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適合**農村經濟發展的保險政策,深度參與**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二是要發揮保險行業風險管理的專業優勢,把政策支持和市場機制有機結合,提高保險工作的運作效率。三是要加強與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合作,充分調動有關部門的積極性,形成扶持能繁母豬、育肥豬保險等農業保險發展的合力。

(三)規範行業指導行為。畜牧部門要積極配合政策性生豬保險,建立健全防疫體系,嚴格免疫制度,堅持“政府保質量,部門保密度”的原則,按照統一免疫程序,統一建立免疫檔案,統一免疫標記,統一疫苗供應,統一免疫管理,確保免疫密度達到100%。保險部門要進一步規範基層保險行為,健全基層保險機制。

(四)創新養殖信貸模式。政策性生豬保險在一定程度了化解了養殖風險、市場風險及疫病風險,但融資難問題依舊是制約畜牧業發展的問題。一是要進一步鼓勵商業金融機構發放養殖業貸款。在利率浮動幅度、再貸款、貼息、補虧、税收等方面,對支農信貸業務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用經濟手段調動各類金融機構信貸支農的積極性。二是積極推廣小額信貸。小額信貸的貸款額度要根據農户的家庭經濟狀況和產業發展規模確定,貸款利息要按實際使用貸款數量和時間計算,以減輕農民貸款負擔。農民還款可以少量多次,分段還款,既促進農民的貸款使用和還款,又有利於小額信貸的貸款回收。三是完善政策保障機制。完善政策措施,為山區現代畜牧業發展保駕護航,解決制約山區現代畜牧業發展的資金、土地、融資、風險等突出問題。

第五篇:江蘇省政策性農業保險肉雞養殖保險條款2014版

江蘇省政策性農業保險

肉雞養殖保險條款

總則

第一條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保險憑證以及批單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保險標的

第二條符合下列條件的肉雞可以作為本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以下稱保險肉雞):

(一)投保的肉雞品種必須在當地飼養1年以上;

(二)投保時肉雞在10日齡以上;

(三)肉雞存欄數8000只以上(含);

(四)飼養場所在當地洪水水位線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區,場內的建築物佈局應符合畜牧獸醫部門的要求;

(五)管理制度健全、飼養圈舍衞生,舍內光照、温度、相對濕度適宜,通風良好,有防暑降温措施,場舍定期消毒,不同批次的雞羣不同舍飼養,雞舍間的間距合理;

(六)肉雞經畜牧獸醫部門驗明無傷殘,無疾病,營養良好,飼養密度合理;

(七)肉雞按所在地縣級畜牧防疫部門審定的免疫程序接種並有記錄。 投保人應將符合上述條件的肉雞全部投保,不得選擇投保。

保險責任

第三條在保險期間內,由於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險肉雞死亡,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暴風、颱風、龍捲風、冰雹、地震、凍災;

(三)山體滑坡、泥石流;

(四)建築物倒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五)禽霍亂、馬立克氏病、傳染性支氣管炎、傳染性法氏囊病,新城疫、雞瘟(a型流感)及其強制免疫副反應。

第四條在保險期間內,由於發生第三條第(五)項中列明的高傳染性疫病,政府實施強制撲殺導致保險肉雞死亡,保險人也負責賠償,但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扣減政府撲殺專項補貼金額的差額為限。

責任免除

第五條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僱用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管理不善;

(二)除第四條規定的政府強制撲殺外的其他行政行為或司法行為;

(三)水污染、大氣污染、核反應、核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被盜、走失、餓、互鬥、淹溺、中暑、熱浪、中毒;

(五)淘汰肉雞宰殺;

(六)藥物的質量原因、假藥、強制免疫副反應以外的藥物反應造成的肉雞

死亡;

(七)違反防疫規定或發病後不及時治療所導致的肉雞死亡或無專業技術部門確診的死亡;

(八)在疾病觀察期內肉雞發生的疾病導致的死亡。

第六條 保險人對下列損失也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肉雞遭受保險事故引起的各種間接損失;

(二)飼養圈舍設施發生保險責任外的意外導致的保險肉雞損失;

(三)本保險合同中載明的免賠額。

第七條其他不屬於本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保險金額與免賠額

第八條 肉雞投保數量按當年累計存欄數確定,當年累計存欄數低於投保存欄數4倍的按4倍計算,同時須確定投保存欄數;每隻雞的保險金額參照投保時當地市場價格的6成確定,且最高不超過10元。

保險金額= 當年累計存欄數(只)×每隻保險金額(元/只)

當年累計存欄數、投保存欄數和每隻保險金額以保險單載明為準。

第九條 免賠額:每次事故的免賠額=實際存欄數(只)×3%×每隻保險金額(元/只)

保險期間與觀察期

第十條 除另有約定外,本保險合同的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第十一條 從保險單生效之日起七日內為疾病觀察期;保險肉雞在疾病觀察期內因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疾病導致死亡的,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保險人義務

第十二條訂立本保險合同時,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説明本保險合同的內容。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並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説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説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第十三條本保險合同成立後,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第十四條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認為被保險人提供的有關索賠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補充提供。

第十五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賠償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是否屬於保險責任的核定。

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保險金的義務。

保險人依照前款約定作出核定後,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被保險人發出拒絕賠償保險金通知書,並説明理由。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六條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肉雞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

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第十七條除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在本保險合同成立時一次性交清保險費。

投保人未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交付保險費的,保險人可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合同自保險人解除保險合同的書面通知送達投保人時解除,保險人有權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責任開始時至保險合同解除時期間的保險費。

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按照保險事故發生時投保人已交保險費與本保險合同約定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第十八條 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部門肉雞飼養管理的規定,搞好飼養管理,建立、健全和執行防疫、治療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畜牧獸醫部門和保險人的防疫防災檢查及合理建議,切實做好防疫、治療及安全防災工作,維護保險肉雞的安全。

保險人可以對被保險人遵守前款約定的情況進行檢查,及時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隱患的書面建議,投保人、被保險人應該認真付諸實施。

投保人、被保險人未按照約定履行其對保險肉雞安全應盡責任的,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解除保險合同。

第十九條保險肉雞轉讓的,被保險人或者受讓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辦理轉讓手續。

因保險肉雞轉讓導致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保險人自收到前款規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可以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保險合同。

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履行本條規定的通知義務,因轉讓導致保險肉雞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在保險期間內,保險肉雞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增加保險費或解除保險合同。

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約定的通知義務,因保險肉雞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應該:

(一)盡力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否則,對因此擴大的損失,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及時通知保險人,並書面説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和損失情況;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三)保護事故現場,允許並且協助保險人進行事故調查。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請求賠償時,應向保險人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一)保險單正本;

(二)索賠申請書;

(三)損失清單;

(四)政府畜牧防疫監督管理機構出具的真實合法的診斷證明、死亡原因證

明和防疫記錄等證明材料;

(五)投保人、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約定義務,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損失情況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處理

第二十三條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對保險肉雞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不得向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

第二十四條 保險肉雞死亡後,如果有殘餘價值,應由雙方協商處理。如折歸被保險人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其價值,並在保險賠款中扣除。

第二十五條 保險肉雞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死亡,且一次事故死亡只數超過實際存欄數3%時,保險人按以下方式規定計算賠償:

(一) 發生第三條列明的保險事故,賠償金額計算如下:

賠款金額=死亡肉雞總屍重(公斤)×每隻保險金額(元)/2(公斤)-免賠額-殘值

保險肉雞被洪水沖走流失的,保險人按沖走流失數的40%計算死亡數量;按同批次肉雞平均重量計量屍重。

(二)發生第四條列明的撲殺事故,賠償金額計算如下:

賠償金額=死亡肉雞總屍重(公斤)×每隻保險金額(元)/2(公斤)-免賠額-死亡肉雞總數(只)×每隻肉雞政府撲殺專項補貼金額(元/只)

(三)若保險肉雞發生第三條中的疾病責任時,保險人只負責自報案發病日起七日內的死亡損失。

(四)若保險肉雞平均每隻屍重超過2公斤,按2公斤計賠;若保險金額高於出險時的市場價格,則按出險時的市場價格計算。

第二十六條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單載明的投保存欄數小於出險時實際存欄數時,可以區分保險數量與非保險數量的,保險人以保險單載明的保險數量為賠償計算標準;無法區分保險數量與非保險數量的,保險人按保險單載明的投保存欄數與出險時實際存欄數的比例計算賠償。

第二十七條保險事故發生時,如果存在重複保險,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相應保險金額與其他保險合同及本保險合同相應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其他保險人應承擔的賠償金額,本保險人不負責墊付。若被保險人未如實告知導致保險人多支付賠償金的,保險人有權向被保險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第二十八條 保險肉雞發生部分損失,保險人履行賠償義務後,本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保險數量自損失發生之日起相應減少,保險人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

第二十九條未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責任,不退還保險費。

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以偽造、變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誇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應由有關責任方負責賠償的,保險

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有關責任方請求賠償的權利,被保險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關情況。

被保險人已經從有關責任方取得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已從有關責任方取得的賠償金額。

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有關責任方請求賠償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後,被保險人未經保險人同意放棄對有關責任方請求賠償權利的,該行為無效;由於被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可以扣減或者要求返還相應的保險金。

第三十一條被保險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爭議處理與法律適用

第三十二條因履行本保險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機構仲裁;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或者爭議發生後未達成仲裁協議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本保險合同有關的以及履行本保險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法律)。

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保險人解除保險合同的,按天計收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並退還剩餘部分保險費。

第三十五條 在保險期間內,保險肉雞中途部分或全部出售、轉讓或調離約定的飼養地點,該部分或全部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三十六條 保險肉雞發生全部死亡,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人在履行賠償義務後,本保險合同終止;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本保險合同終止,保險人按短期費率計收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損失發生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並退還剩餘部分保險費。

釋義

第三十七條本保險合同涉及下列術語時,適用下列釋義:

(一)火災:指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它必須具備三個條件:1.有燃燒現象,即有熱有光有火焰;2.偶然、意外發生的燃燒;3.燃燒失去控制並有蔓延擴大的趨勢。

(二)爆炸:包括物理性爆炸和化學性爆炸。物理性爆炸指由於液體、固體變為蒸汽或其他膨脹,壓力急劇增加並超過容器所能承受的極限壓力而發生的爆炸。化學性爆炸指物體在瞬間分解或燃燒時放出大量的熱和氣體,並以很大的壓力向四周擴散的現象。

(三)雷擊:指積雨雲中、雲間或雲地之間產生的放電現象,其破壞形式分為直接雷擊和感應雷擊兩種。

(四)暴雨:指每小時降雨量達16毫米以上,或連續12小時降雨量達30毫米以上,或連續24小時降雨量達50毫米以上的降雨。

(五)洪水:指山洪暴發、江河氾濫、潮水上岸及倒灌。

(六)暴風:指8級以上大風,即風速在17.2米/秒以上的自然風。

(七)颱風: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力12級或以上,即風速在32.6米/秒以上的熱帶氣旋。

(八)龍捲風:一種範圍小而持續時間短的猛烈旋風,陸地上最大風速在79—103米/秒,極端最大風速在100米/秒以上。

(九)冰雹:從強烈對流的積雨雲中降落到地面的冰塊或冰球,是直徑大於5毫米,核心堅硬的固體降水。

(十)地震:地殼發生的震動。

(十一)凍災:指因遇到0℃以下或長期持續在0℃以下的温度,引起動物喪失一切生理活力,造成死亡的現象。

(十二)山體滑坡:山體上不穩的巖土體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體向下滑動的現象。

(十三)泥石流:由於雨水、冰雪融化等水源激發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塊的特殊洪流。

(十四)建築物倒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指空中飛行器、人造衞星、隕石墜落,吊車、行車在運行時發生的物體墜落,人工開鑿或爆炸而致石方、石塊、土方飛射、塌下,建築物倒塌、倒落、傾倒,以及其他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十五)重大過失行為:指行為人不但沒有遵守法律規範對其較高要求,甚至連人們都應當注意並能注意的一般標準也未達到的行為。

(十六)禽霍亂:由巴氏桿菌引起的一種急性疾病。主要症狀:精神沉鬱、食慾喪失,雞冠發紅、下痢,呆立於一隅。

(十七)馬立克氏病:一種病毒性傳染病。病的特徵是周圍神經發生淋巴樣細胞浸潤和腫大,各內臟器官、眼球及皮膚出現同樣病變並形成腫瘤性病灶,引起急性死亡,消瘦,一肢或兩肢發生麻痺。

(十八)傳染性支氣管炎:是一種急性、高度接觸性傳染病。特徵是氣管炎和支氣管炎,呼吸困難,張嘴打噴嚏、產卵量下降。

(十九)傳染性法氏囊病:由病毒引起的雞傳染病。病毒侵害法氏囊,造成機體免疫機能下降。

(二十)新城疫:由病毒引起的一種急性、敗血性和具有高度毀滅性的傳染病。以呼吸困難、下痢、神經機能紊亂,粘膜和漿膜出血為特徵。

(二十一)雞瘟(a型流感):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感染疾病綜合症。 (二十二)互鬥:肉雞之間的互相咬殺與博鬥。

江蘇省政策性農業保險

肉雞養殖保險費率表

一、保險費率

3%

二、保險費計算

按年度投保的保險費=保險年度累計存欄數×每隻保險金額×保險費率 按批次投保(每批次保險期間不超過90天)的保險費=本批次投保存欄數×每隻保險金額×保險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