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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企業調研報告多篇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4.16K

物業企業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關於解決住宅小區停車難和物業管理問題的調研報告

住宅小區停車難與

目前,我市許多小區業主與物業企業之間的矛盾日趨嚴重,羣眾與企業的呼聲越發增多,翠竹北區等小區收繳率從四年前的80%下降到58%,勤業一、二、三村的收繳率只有30%,甚至像金色新城等這樣的新小區的收繳率也不到50%;近幾年來,我市不斷髮生物業企業撤離小區的現象,如荷花池公寓、廣景山莊、蘆墅廣景苑等小區。

分析物業管理矛盾的根源,主要是以下幾個因素:

1、法律法規不完善。一方面缺乏與物權法相配套的實施細則,我市又無立法權;另一方面,我市規範性文件的建設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滯後於小區物業管理和停車新的發展需求,致使實際工作中出現有法難行、無法可依的現象。

2、管理體制不順暢。一是政府社會管理沒有延伸到終端,一些政策法規在小區中出現梗阻、斷層現象,亂開店、亂停車、盜竊等影響居住環境質量問題未能得到遏制;二是基層黨支部及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三者之間相互促進、相互制約,共建和諧小區的機制沒有建立,居委會名義上是自治組織,現實上是從事黨政工作,但在處理業主與物業矛盾中“名不正、言不順”,解決基層矛盾的一線作用未能充分發揮,對其缺乏考核激勵制度,社會管理的積極性不足,特別是社區居委會和物業企業在協調解決

與上級政府部門相關的具體事務上,顯得無能為力。

3、市場主體不對稱。業主個體直接面對物業企業或開發商必然處於明顯弱勢,而我市目前業委會尚未普遍建立。業主自治意識不強,據調查,62%的業主對業主委員會不清楚、不參與。對業委會的設立、監督以及主要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沒有形成統一有效的規範。業主委員會的自治能力、內控能力、團隊精神和依法維權水平不高,業委會成員服務全體業主的動力不足,年紀輕、能力強的現職人員更不願加入業委會。另一方面,物業企業進入市場的門檻很低,實力不強,規模不大,素質不高,管理人員、高學歷層次、技術職稱等方面的比例都低於全國水平,物業管理行業的誠信度和公信力不強。

4、市場環境不和諧。某些新聞輿論的導向有偏差,部分羣眾對物業管理行業存有偏見,“享受免費午餐”的習慣在相當範圍內存在,物業的“傭人”地位和勞動成果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少數離退休幹部、現職領導、司法人員和教師等機關公職人員,帶頭欠繳物業費,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5、市場制度不健全。物業企業進入市場的門檻過低,市場的進退制度不規範,對業主和物業企業制約有效的社會誠信系統未能建立。追討惡意欠費的司法程序過長,成本過高,企業難以維權。對開發企業的責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房屋質量差,隨意更改規劃設計,公用配套設施數量不到位、技術標準不達標等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一些小區建管不分掩蓋着前期遺留問題,或轉嫁給後進入的物業企業,開發項目前期的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有待全面推進。業主與開發商、物業企業的糾紛在基層和司法訴訟層面上得不到高效解決。物業管理菜單式的分項消費制度未能建立,業主不能明白消費、透明監督。許多物業企業把出租公共共用設施和停車管理費作為重要的收入渠道,千方百計擴大路面停車,帳目不清,隱瞞收益。

6、政府管理不完善。在扶持、監管物業管理產業上,一些政府部門存在着職能錯位、缺位和越位現象,扶持物業管理這一勞動密集型產業的政策沒有形成,對小區內違規違章現象執法不力,把某一些義務和負擔轉嫁給企業,對物業管理費和停車費的價格調控水平還不夠高,一些部門的工作協調不到位。特別是基層行政組織事務多、經費少,就搞違章搭建或出租老小區僅有的公共用房公共設施,以補充管理經費不足。

7、公用設施不配套。在老小區和次

總之,從根本上説,公用設施上的硬件不足和二、關於解決停車難和物業管理問題的目標、原則和3、交警、城建城管、社區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目前,我市許多老小區和次新區即使用足區內停車資源,也不能滿足全部需求;尤其是實施規範停車後,必然產生對部分車主的“擠出效應”。因此,依靠區外道路道板、公共空地和周邊單位合作停車是一個現實選擇。建議,建立交警、城管、社區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先由街道組織社區公示並上報小區停車泊位的短缺數量,再由交警對動態交通影響作出評價後,按照便民利民、公開透明、能劃盡劃的原則,提出道路道板劃定泊位的方案,最後會同城管和街道、社區實施,同時建設部門要給予配合,對道板泊位下的管線承重能力進行評估。

總之,要通過體制機制的創新,推進政府的管理和服務貼近小區,使業主的訴求充分表達、意見民主集中、糾紛快速處置,從而真正把小區物業矛盾消解在基層。

【第2篇】物業調研報告

隨着城鎮化腳步不斷推進,各地新興小區如雨後春筍般圈地而起,五花八門的物業公司也有了巨大的發展空間,物業的品牌價值也成為了房地產商手裏越來越重要的籌碼。物業對小區的管理與城管對於城市的管理如出一轍,同時也有着包含關係。物業管的不光是小區整體環境,還要解決每個業主日常所遇到的問題。當小區內住户的某些行為觸犯到城市管理相關法規時,就進入了城管管轄範圍,要解決好這些物業、城管均可介入的問題往往需要雙方開展協作。

在現實中,諸多問題使得原本可以開展協作的部分反而成了城管執法過程中的瓶頸。由於物業平時與業主關係密切,有的物業管理人員與業主幾乎如親友般熟悉,出於感情層面以及日後相處考慮,物業在遇到業主有違法行為時往往容易採取迴避乃至包庇業主的措施,以使自己脱離干係。甚至還有一些不顧及品牌效益的物業,管理不好就直接撒手不管了,這就使得執法人員在期望通過物業與業主溝通時吃到了無數閉門羹。

而如果物業管理者們更深層地思考下業主的違法違規問題,不難發現,只要有一户業主帶頭不遵紀守法,並且被縱容和默許,就會有更多家業主來鑽法律漏洞以謀私利。這些業主行為最後往往影響到周邊業主的共同利益,造成其他業主的不斷投訴,將物業置於眾矢之的。物業若能配合執法力量做好嚴管嚴打工作,及時先行溝通處理並主動反應上報業主違規行為,那麼日後的管理將輕鬆很多,同時也能得到更廣大業主的好評。

物業與城管開展協作應有效地發揮雙方的獨有優勢,互相填補不足。物業掌握着業主的基本信息,對整個小區有更深的瞭解和更綜合的考量,擁有更多與住户的溝通技巧,更便於作一些溝通調解工作,也能為城管執法過程中需落實的細節問題提供更多綜合的建議,以儘量減少執法過程所產生的其他負面影響。城管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事,當物業的人情牌、管社區管理辦法行不通時,就需要城管介入,以更明確的行政職權來對業主行為作約束。城管借物業之巧勁,物業借城管之利劍,兩者協作方可攻堅克難。

城管與物業協作需要在平時就建立起一致思想,統一戰線,在關鍵時刻才能口鋒一致。這些磨針活不是一日兩日就能練就的,需要在兩者間先搭起人員、信息、政策的橋樑,多開展交流活動,落實現行政策,分析潛在問題,及時做好準備,提前給業主打好預防針。

新形勢下物業與城管打交道會越來越頻繁,有團結協作的心,運用好方式方法,才能夠化矛盾為橋樑,逐步優化物業城管協同管理格局。

加強居住物業裝修網格化管理的調研報告

隨着物業管理法規的不斷完善,業主、使用人法制觀念的不斷增強,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力度不斷加強,居住小區違法搭建情況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在部分居住小區依然存在着擅自在天井、庭園、陽台等部位搭建違法建築物和構築物,擅自佔用公共部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等現象,特別是一些高檔小區居民入住後,出現了比較嚴重的違法搭建情形,如有的業主、使用人擅自在房屋平台搭建陽光屋,甚至加層、改建、擴建、開挖地下室,不但嚴重破壞了小區的整體規劃與和諧的環境,還影響了相鄰業主、使用人的日常生活,引發了不少矛盾糾紛。

一、華陽地區居住物業裝修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幾年,隨着房地產二、三級市場的活躍,高檔商品房住宅中二次裝修開始增多,由此各類違章行為和違章搭建時有發生,引起社會的重視,從房地辦目前所掌握的情況分析,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業主將原房屋從裏到外徹底進行裝修或改建,改變了原始設計風格,如外牆立面安裝玻璃幕牆,將承重牆拆除後重新擴建,底層門廳、平台搭建成房間等等,違章面積在10~60m2不等。

(二)使用的裝飾材料比較高級、新穎,凡裝修過的房屋均超過原房屋設計標準,對小區環境影響相對較小,與周邊房屋的格局能基本保持一致。

(三)相鄰關係矛盾不特出,業主委員會一般也不直接干涉,只是對過分超出範圍的違章建築反響較大。

(四)由於業主身份比較特殊包括一部分系境外業主,物業公司較難直接進行勸阻,怕影響管理費的正常交付。

基於以上現狀從物業公司反映:認為政府管理部門處罰力度不夠,對違章户的處罰達不到威懾作用,另外迫於管理費拖欠,只能勸阻,無法阻止施工,否則發生衝突物業公司很被動。

然而作為搭建的業主卻認為:由於房屋設計在使用上不盡合理,且已陳舊,所以當新購房業主入住或原業主二次裝修時,往往請專業裝潢設計單位對房屋重新按個性化進行室內佈局,加之在經濟上有支付能力,使上述違章行為時有發生,由於示範效應,對其他業主影響較大,有趨同傾向。

二、進一步加強物業裝修網格化管理的建議

(一)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加強對住宅裝修的指導和監督

1、加強規範裝修行為的宣傳和指導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的規定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住宅使用公約》或《業主公約》的約定,履行對業主裝修住宅的管理職責,並制訂《住宅裝修須知》,配備相關的專業人員,加強對業主裝修住宅的宣傳、指導和監督。

指導物業管理公司將《住宅裝修須知》在所管理的物業小區內一併公告。同時,把《住宅裝修須知》送達物業管理區域內待裝修的業主或使用人並簽收。

2、加強住宅裝修前的管理

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在為業主或使用人辦理入住手續時,必須告知《條例》中規定的不得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和違法搭建等住宅裝修的禁止行為。禁止敲鑿的部位以及不得擅自隨意安置空調室外機和安裝防盜設施等注意事項。

業主或使用人在裝修住宅前,要求其將施工單位、施工期限、裝修內容(包括住宅裝修設計圖、施工方案)等書面告知物業管理公司併為裝修施工人員辦理小區臨時出入證等手續。

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業主或使用人提供的住宅裝修設計圖、施工方案中有違反住宅裝修禁止行為的提出整改意見。

為加強對施工單位裝修行為的管理,物業管理公司可與住宅裝修施工單位簽訂《住宅裝修管理協議》。

3、加強對住宅裝修活動的日常巡視和監督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明確由專人負責對住宅裝修活動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當有業主或使用人已入住的,應當督促裝修的業主、使用人或施工單位遵守施工作業時間,晚間18:00時至次日上午8:00時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鑽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

物業管理公司對進入小區的施工人員和建築材料及裝修施工階段涉及水、電、氣和結構等隱蔽工程的,每天應當加強現場巡視和檢查(包括節假日)並做好記錄,發現違規現象,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勸阻、制止並督促改正。

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破壞房屋外貌、違章搭建等違法裝修行為且拒不整改的業主或使用人及住宅裝修單位,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及時告知業主委員會並報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同時,物業管理公司應當責成違規裝修的施工人員停止施工。

4、加強知法、守法和履約意識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督促業主或使用人遵守《條例》等相關規定、遵守《住宅使用公約》或《業主公約》的約定。

物業管理公司與住宅裝修單位簽訂協議》的,應當督促其履行《協議》。在住宅裝修施工完成後,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及時收回小區臨時出 入證。對造成房屋和設施設備損壞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責成責任人及時進行修賠。

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裝修單位的違約行為,可依據《協議》的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裝修經勸阻。制止無效的,房產開發商或相關業主或使用人可依據《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住宅使用公約》的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業主委員會應當發揮自治管理作用

業主委員會應當經常檢查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務狀況,督促住宅裝修的業主或使用人遵守有關的法規和約定,及時調解裝修不當 引起的相鄰糾紛,對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督促其整改。

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勸阻無效的,經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通過,業主委員會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各區縣房地局應當加強對違法裝修的行政執法

區房地局不斷完善行政執法工作程序。對物業管理公司不履行法定管理服務和義務等行為,應當根據《條例》和《規定》的相關規定責令其改正,並可處相應的罰款。對物業管理公司違反《條例》和《規定》情節嚴重的,區縣房地局可作出降低資質等級的處罰,直至吊銷資質證書。

區縣房地局接到對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裝修的投訴,應當及時受理、立案併到現場調查、取證。核實,經核查屬實的,根據《條例》的相關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並處相應的罰款。

某城區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矛盾集中體現的領域,規範的物業管理是和諧社會建設總體戰略中的重要內容。根據區政協的安排,我們開展了xx城區物業管理的調研。

一、xx城區物業管理的基本情況

總體看,我區物業管理工作有以下四個特點:一是物業管理市場處於發育初步階段。二是物業管理總體水平較低。三是業主委員會作用發揮不好。四是物業管理行業監管體制不完善。

(一)xx城區物業企業現狀

我區物業管理從90年代初期開始起步,至今已有近xx年的發展。據調查,截至xx年底,在我區註冊的物業企業共有197家,其中一級資質企業3家,二級資質企業15家,三級資質企業179家,從業人員1xx餘人,管理人員1897人。外區物業企業在本區開展服務的約50家,從業人員約2850人。

(二)xx城區物業發展現狀

目前,全區共有物業管理小區389個,管理房屋3575萬平方米。城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90%,新建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

1、新建城市住宅小區的物業發展現狀。我區新建住宅小區共有389個,房屋建築面積為3075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34萬餘套,住宅成套率為100%,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其中有龍湖花園等6家單位6個住宅小區獲得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優秀)小區稱號;天驕俊園等11個住宅小區獲得市物業管理示範(優秀)小區稱號;富悦新城等32個小區獲得區級物業管理示範(優秀)小區稱號。

2、老小區的物業發展現狀。老小區主要有單位自管房、社會集資房、直管公房及“農轉非”安置房四類。

(1)單位自管房:包括機關自管房、羣團自管房、事業單位自管房以及企業單位自管房,房屋物業管理面積共計324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30871餘套,住宅成套率為97%。這類房屋的物業管理除了少數的委託物業公司管理外,其絕大部分仍由單位自行管理。由單位聘請人員進行小區的簡單的物業管理。產權屬職工私有的房屋,其住房及室內水、電、氣的維修均由職工自己負責;產權仍屬單位的房屋維護則仍由單位負責,整幢房屋較大設備、安全、水電方面的維修或公用部位的維修一般由單位負責。

(2)社會集資房:從1992年開始,我區開始推行社會集資合作建房,建築檔次低,單體樓佔了絕大多數比例。據統計,現在全區社會集資建房共894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74550餘套,住宅成套率為99%。這部分集資房的物業管理覆蓋率目前達到了90%。

(3)直管公房及“農轉非”安置房:直管公房,就是房管部門直接管理的政府和社會公共團體所有的房屋。這類房屋在我區共有約14萬平方米。“農轉非”安置房是政府對徵用土地的“農轉非”拆遷户進行安置的房屋,其中又包括兩類:一是政府將徵地費按政策規定付給拆遷户自建,產權屬自有;二是由政府統一建房安置拆遷户租住,住户按規定繳納租金,產權屬國家所有。從1987年開始,根據原江北縣人民政府文件規定:“凡以徵地經費修建的拆遷户住房,系國家投資修建的公房,屬公產性質,全部移交給房管局,納入國家公房管理。”因此,區房管局對全區的“農轉非”安置統建房進行全面接管。截至xx年底,區房管局共管理全區“農轉非”安置房共計77幢,7.55萬平方米。這部分房屋幾乎都沒有專業的物業公司進行管理,日常的清潔衞生及水、電、氣費的收取都由業主自行負責,室內的維修由業主負責,公用部位的維修則由區房管局負責。

3、房屋公共維修金的歸集和使用情況。從1999年開始歸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以來,累計歸集專項資金8.23億元,使用300餘萬元。

(三)xx城區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現狀

截止xx年底,全區共成立有小區業主委員會181個。在調研中發現,

90.5%的小區業主對物業狀況漠不關心,造成業主大會召開困難。23.7%的小區在全部入住幾年後仍沒有召開過業主大會,沒有組建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處於前期物業管理狀態。個別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因缺乏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65.4%的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序不規範,未通過業主大會選舉產生。58.3%的小區即使按規定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也未能起到應有作用。

(四)xx城區物業管理行政體制機制現狀

在《物業管理條例》及《xx市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1)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是物業所在地的物業管理的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物業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2)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依法對社區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對社區內物業管理活動進行指導監督,調解物業管理糾紛;(3)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物業管理進行監督,對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的相互關係進行協調。但在實際的工作中,區房管局人手不足,對物業管理中的問題疲於應付;街(鎮)政府、社區居委會很難插手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對物業公司無法制約,物業公司通常對其不理不睬,對工作不配合甚至是阻擾街(鎮)、居委會的正常工作。

按照《xx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以及市政府辦公廳和市國土房管局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辦發[xx]280號)和《關於物業管理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渝國土房管發[xx]548號)文件中有關職能的劃分,城區物業管理涉及到經委、建委、市政、環保、安監、物價、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公安、工商、規劃等相關部門的配合,但區內各相關部門普遍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思想,沒有形成工作合力,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缺乏相關的應急機制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導致物業管理問題突出。

1999年以來,我區針對物業管理工作相繼出台了《關於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xx府發[1999]129號)等5個文件,為理順城區物業管理體制、規範物業管理行為、提高老住宅小區物管水平、發揮業主自治機構作用、加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等打下了一定的基礎。

二、xx城區物業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xx城區物業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服務公司小、弱、散突出。我區隨着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近幾年來物業公司數量急劇增加。但從總體看,發展參差不齊。現平均每個物業公司管理面積僅20萬平方米,由於企業管理規模過小,綜合實力差,專業化水平低,造成物業服務社會資源浪費,效率低、效益差,也難以進一步吸引優秀人才從事物業服務行業。

2、物業企業服務意識不強。從調查的結果來看,物業企業主動上門服務率為32%,小區業主對物業服務人員的綜合滿意度為61%,這表明物業公司的服務意識不是很強。

3、物業管理企業的經營管理不規範。一是少數企業以犧牲業主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小區環境為代價,產生的各種污染等負面影響直接侵害了業主的利益。如:金港國際小區業主投訴門市油煙污染過重,物業公司缺少環保措施。二是少數物業企業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擅自在小區公共部位開展經營,全部收入歸企業方所有。如:鄉間城小區收取業主停車費引發糾紛。三是少數物業企業存在惡性競爭,低價傾銷,壓低服務標準。

4、物業管理企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一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户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及時滿足。二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專業人員。例如日常維修是物業管理一項很重要的工作,維修不及時、不到位,使業主對物業企業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甚至出現矛盾。

5、物業服務企業生存環境存在缺陷,經營困難。一是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低,嚴重製約了行業的健康發展。據調查我區247家物業企業、1625個項目的結果表明:有213家企業虧損。很多企業硬撐不下去了,只有被迫撤離所服務的樓盤。二是政府沒有建立物業服務調節機制和平衡機制。例如:同一職能機構管理着水電氣的價格與物業服務價格,卻沒有建立相應的平衡機制。當水電氣的價格不斷上升時,物業服務成本隨之增加卻沒有“消化”來源。同樣,其它成本費用價格上漲時,物業服務成本仍然沒有“消化”來源,導致了收入支出的“剪刀叉”現象,物業服務企業生存危機日益突出。三是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報酬低。調查表明,我區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平均報酬低於社會平均工資24%,平均福利水平不足國家規定的26%,勞資雙方潛在矛盾十分突出。

(二)xx城區物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服務費收取難。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服務人員責任心不強,服務質量差,服務不到位,導致住户有意見而拒絕繳費。二是物業收費規定不合理。不同價格的物業費具體的服務項目不明確,存在同質不同價或者同價不同質的現象。三是農轉非人員增多,住户無力繳費。如空港園區農轉非安置房,業主很多是低保户,以生活水平低為由拒交物管費。四是工程遺留問題隨着物業交接,將問題轉嫁給物業服務企業,成為住户不繳費的藉口。五是由於業主自身的原因,如業主內部糾紛、業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繳費不及時等。

2、建設遺留問題引發物業糾紛。有以下三種情況:

(1)工程質量遺留問題。主要表現有:①儘管通過了竣工驗收或綜合驗收,但向業主交房時仍存在一些並不完備的情況,如管理區域內的環境、道路、景點等設施未完工,影響業主居住,房屋本體外牆滲漏等等。②由於前期物業服務現在大多仍為開發商屬下的物業公司承擔,因此,多數業主認為開發商對建設質量的完善與有關承諾的兑現責任自然應由物業公司承擔,並往往以此作為衡量物業公司服務效果的重要指標。③開發中的工程質量遺留問題很難及時得到根本解決。這些問題遺留到物業使用階段,業主接房後往往很難與開發商打交道,從而很容易轉嫁給物業公司,引發矛盾。

(2)開發商物業銷售中遺留下來的問題。主要有:①未安裝一户一表(前期的老小區及集資房);②銷售廣告內容與實際交房時不一致;③擅自將小區公用部分(如屋頂、公共綠化地等)承諾給少數業主使用;④擅自改變公共設施用途、物管房用途、會所及車庫用途等。

(3)建管不分帶來的問題。我區房屋開發商屬下的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往往被定位為促銷或售後服務,僅作為開發的附屬產品,這樣,一些物業公司與開發商一鍋吃飯,導致了部分物業公司失去了獨立生存的能力。

3、老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差,缺乏專項維修基金。xx區的大多數居民住宅是九十年代初建成的,當時配套建設水平低,

基礎設施差,娛樂休閒設施很少。目前許多住宅小區的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急需維修養護和改造;娛樂休閒設施也急需改善,而這些小區沒有專項維修基金,根本無力進行舊小區改造。此外,老住宅小區都是實行開放式物業管理,小區內道路四通八達,人員來往較複雜,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比較嚴重,導致保安、衞生工作的難度加大。

4、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歸集和使用存在的問題。

(1)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收繳困難。主要集中在以前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的業主,根本沒有辦法讓其繳納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這就造成了一幢房屋或一個小區只有部分業主歸集了房屋公共維修基金。

(2)開發企業挪用已歸集的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房屋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開發企業統一收取,再交到區房管局的專用帳户上。開發企業不及時繳交給區房管局,造成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拖欠,很容易激發與業主間的矛盾,給後期物業管理帶來困難。

(3)使用上缺乏健全的機制和有效的監督,大修基金保值、增值難。按條例規定:當確需使用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時候,由業主委員會提出,經2/3以上的業主同意後,方可申請使用。但實際上,如果修繕部位只涉及到少數業主的利益,那麼就很難獲得小區2/3的業主通過,給實際使用造成了困難。另外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沒有專業機構對其作鑑定和監督其使用,容易讓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造成不法利用。隨着大量房屋開始進入維修期,當年收取的微薄的大修基金將入不敷出,如何在物價水平上漲的情況下,將有限的大修基金保值、增值,缺乏有效的手段。

5、水、電、氣收費難。一是水、電、氣費代收代繳矛盾大。水、電、氣部門只針對註冊的表(包括總表)服務,按總表的度量計費。物業公司被迫另派專人查抄分表,收取各業主水、電、氣費用後派人交給供水、供電、供氣的部門。由於水、電、氣的損耗,必然出現差額部分的分攤,有些物業公司就自行提高水、電、氣的價格,容易引起與業主的糾紛和矛盾。由於各種因素帶來的總表與分表的數量差額,所以有些業主覺得分攤不合理而拒繳水、電、氣費。二是物業公司代收的水、電、氣費存在着欠費現象。水、電、氣部門只是針對終端客户服務,並沒有和物業公司籤協議委託代收,在利益的驅使下,有的物業公司在收取了業主的費用後,並不及時繳交給水、電、氣部門,而是佔用了這筆資金,而水、電、氣部門又無權向物業公司催收,最後導致對住户停止供應水、電、氣,從而引發矛盾升級。三是水、電、氣管線和設備出現老化,需要維護、更換時費用不好解決。水、電、氣部門和物業公司互相推諉,責權不明。向業主收費既不合理也缺乏相應的依據。

(三)xx城區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業主委員會的選舉產生過程中存在着瑕疵。業主委員會的候選人提名缺少科學的依據,在實際操作中有盲目現象,形成業委會成員良莠不齊的情況出現,甚至有些業主通過一些不恰當的手段操控業主委員會,為自己謀取不正當的利益。業主委員會成立後,作用發揮也普遍不理想。在實踐中,對業主委員會的監督缺乏有效的手段,使業主難以有組織地參加管理和表達對物業管理的看法。

2、組成業主委員會的人員結構不夠理想。委員們多是由退休的老年人組成,年齡結構老化,知識水平及專業素質普遍不是很高,法律意識相對淡薄。

3、業主委員會的經費來源無法自行解決。業主委員會的資金來源可通過三種方法籌集:一是由小區全體業主分攤;二是通過經營小區公用部位的收益來獲取費用;三是通過贊助取得。但在實際的操作中,這三種資金來源渠道均有很大難度,幾乎就無法實行。由於沒有經費來源,業主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都很難開展。

4、業主委員會沒有自己的辦公用房或辦公場所。據調查,我區80%的小區沒有業委會用房。如果租房作為辦公用房,不僅費用高,而且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也不方便。

5、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召開的困難大。時間、地點均不好確定,與會業主很難達到2/3以上,業主參與意識不強,就連書面徵求意見也有難度,導致很多重大事項無法決定。

(四)xx城區物業管理體制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管理法律法規不健全。首先,物業管理立法滯後。除了xx年10月1日實施的《物權法》有關章節規定和xx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及地方性相關配套法規外,一直沒有國家級行業法規可以遵循。其次,物業管理法律關係各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不清。具體表現在:產權關係不明;法律責任不清楚;供水、供電、供氣等有關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的經濟關係不明確;作為經濟合同一方主體的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訴訟資格;等等。

2、物業管理體制不完善。物業管理涉及到規劃、建築等多個部門,有時各種矛盾會交織在一起。從全區看,缺乏一個強力部門有效的協調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業管理關係難以理順,多頭管理問題久拖不絕;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職責不清;街道、社區的綜合協調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房屋管理由房產部門負責,但房屋性質改變卻由建管辦監管,責任主體不明確,行政監管力度不大。如:錦湖花園出租門面房給人居住,租户接水、氣,存在安全隱患,居民反映強烈。而xx燃氣公司和中法水務公司認為只要用户申請,符合安裝條件,就可以辦理使用手續。而作為主管部門的房管局卻無法干預。

3、物業服務缺乏市場競爭機制。xx區的物業市場還沒有真正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大多數物業企業並不是通過招投標進入物業市場的,造成了許多物業企業缺乏競爭意識和責任意識。據調查,xx區專業物業公司只佔17%,開發商下屬企業佔45%,單位自己管理的企業佔16%,外聘服務企業佔22%。多數物業企業與開發商是相互依賴的關係。

三、完善物業管理的建議和措施

(一)加強xx城區物業企業服務的建議和措施

1、創造條件,積極鼓勵物業公司兼併、合併,走強強聯合之路,做大做強物業公司,做響物業公司品牌;鼓勵有實力的社會實體興辦物業公司,對從事老小區物業服務的企業,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和優惠。

2、鼓勵物業企業依靠科技進步提高服務水平。區房管局通過全區物業信息管理系統,運用現代化手段實施監督管理。

3、提高物業企業管理水平。一是物業企業應當在嚴格執行《物權法》,爭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時,提高經營能力,加強與業主、業委會的溝通交流,達成共識。二是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不斷創新服務項目。將每一項服務工作的程序都規範化,編製成具體的《操作手冊》,成為員工的行動指南。三是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服務團隊。物業服務企業在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能培訓的同時更應該注重個人素質方面的培訓。四是物業服務公司實行收費考核,建立內部激勵機制。

(二)加快xx城區物業發展的建議和措施

1、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營業税免收,所得税減半徵收;完善物業服務酬金制度,推進業主自治進程;

完善業主自管項目税收工商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對農轉非40、50人員參照國有企業下崗40、50人員政策執行,鼓勵企業擴大農民工使用,增加就業崗位。

2、實施“分類管理”。督促水電氣供應部門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要求,向最終水電氣使用人收取費用,並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水電氣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建議區政府組織水電氣供應部門和物業協會進一步溝通協商,研究水電氣供應管理,水電氣價格及代收費問題。使老問題有解決推進計劃,同時又杜絕新問題產生。

3、完善收費標準,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建議區政府儘快研究制定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費指導價格體系。物業服務收費應實行明碼標價,將收費項目和標準及收費辦法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以醒目方式予以公佈。對隨意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小區管理委員會、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有權向收費主管部門投訴,對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者,由政府物價檢查機構依法查處。

4、確保房屋大修基金的安全使用,實現大修基金保值增值。建議對業主交納的房屋大修基金委託銀行理財,按每個小區(大廈)開一個總帳户,按每户業主繳納的房屋大修基金為每户單獨開户,每年的利息自動轉存到業主的户頭上。凡需動用大修基金時,必須由大修房屋牽涉到的業主們投票表決,委託專業機構對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進行評估後方可動用維修款項,同時對大修基金的使用過程進行監督,對維修質量進行鑑定。

5、加大宣傳力度,引導人們正確的物業消費觀念。深入宣傳《物業管理條例》和《xx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讓廣大業主瞭解物業管理對小區環境的重要性,使物業企業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工作性質,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範圍內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推動整個物業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完善xx城區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制度的建議和措施

1、逐步推行業主誠信檔案的建立。對小區業主在水、電、氣物業管理等費用的交納、參加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等會議的出席率、自覺維護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等相關行為逐步建立電子信用檔案。

2、首屆業主大會的召開和業主委員會組建,應在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組織下,在區房管、公安、物價、市政等相關部門的指導監督下按程序進行,並將有關材料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備案登記,公安機關根據備案登記表刻發印章。

3、將業主自治機構的管理納入社區管理範圍。業主委員會應當自覺接受社區居委會領導,參加社區居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同時,邀請社區居委會參加業委會的活動,對業主與業主之間,業委會與業主之間,業主、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之間出現的各種矛盾和糾紛,社區居委會應當主動出面協調處理,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協助。

4、加強組織業主委員會成員的培訓。提高業委會成員的總體素質。

(四)建立健全xx城區物業管理體制機制的建議和措施

1、完善物業管理的建章立制。區政府應及時制定物業管理的中長期規劃,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xx市物業管理條例》,出台相關政策,如:《維修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物業使用管理辦法》、《承接驗收管理辦法》、《業主委員會管理辦法》等。同時,建立健全我區的物業公眾責任保險制度。

2、建立健全物業管理行政新機制。儘快成立由區委、區政府領導掛帥的xx區物業管理領導小組及領導小組辦公室,進一步明確房管局牽頭抓總的職能,並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按照“費隨事轉、權隨事走”的原則,進一步將物業管理監督權限下沉街道和社區,在區房管局的指導下,在街道、社區居委會設立物業管理辦公室,配備專門的物管員,並解決落實好相關的經費。

3、建立前期物業管理監管機制。建立物業管理提前介入機制。從工程項目規劃立項開始,物業管理應同步介入對房屋的功能、佈局、管網建設等提出專業的合理性建議供開發建設企業採納,為後期物業打下堅實的基礎。物業企業前期介入所產生的費用可由物業企業與開發建設企業協商解決。建立公共維修基金歸集機制,建議將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歸集時間前置在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階段,將繳交公共維修基金納入合同登記中的一個工作程序,直接在交易登記大廳內設專門窗口收取,切實杜絕無法及時繳交入庫的現象。建立物業招投標競爭機制。根據我區物業管理髮展的需要建立物業管理招投標市場。建立物業服務收費報審機制。前期物業收費價格應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初審,由區物價部門核定。物業收費按協商價執行,但不得高於或低於物價部門最終核定價的20-30%,並應按上述程序報物價部門備案。實行佣金制的物業公司每半年應公佈服務費的收支情況。

4、建立信息化管理機制。建立全區物業管理綜合信息系統。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業主、物業從業人員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方面的管理,實現物業管理的科學化和信息化。

5、建立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調處新機制。探索建立物業管理糾紛調處新機制。建議將物業矛盾糾紛納入司法調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調解制度,化解居民糾紛和及時處理侵害居民合法權益的事件。

6、建立物業管理用房長效機制。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各相關職能部門應嚴格按渝府發[xx]86號和渝國土房管發[xx]548號文件的規定,規劃和核定社區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業主委員會用房)。其中:開發建設單位對社區用房的提供應按每100户15平方米無償提供,建議由民政部門進行核定;物業管理用房按建築規模的0.3%-0.5%提供,由房管部門進行核定。對開發建設規模較小的項目,開發建設單位應提供社區用房的建設成本價款交區人民政府,由政府在規劃範圍內統一購買。

7、建立和推行補助金制度。建議對還建房、廉租房、城市低保羣體實行物業服務補助金制度,杜絕城市中新貧民區的產生。

城區集貿市場物業管理狀況調研報告

根據縣政府統一部署,近日縣商務局會同房產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鎮組成了調研組,對城區各集貿市場物業管理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旨在加強城區集貿市場物業管理,改善市容市貌,創造良好的城市環境。

一、基本情況

城區現有各類集貿市場11家,其中菜市場4家,小百貨市場4家,家居建材等專業市場3家。集貿市場的總佔地面積約16萬平方米,其中1000平方米以下1家、1000至5000平方米1家、5000至1萬平方3家、1萬平方米以上6家。總建築面積約23萬平方米,市場內共有門面約1650間,已出租約1080間,單元住房約1000户,已入住近750户。在區域分佈上,新建居委會3家,分別是北河街、舒州農貿市場、秀獅商業步行街;彰法山居委會4家,分別是彰法山菜市場、零碑商貿市場、姚衝大市場和旺業大市場;舒苑居委會2家,分別是天柱山大市場和金源菜市;龍井居委會1家,是天柱山菜市場;天柱山鎮1家,是皖鎮(附:潛山縣城區集貿市場基本情況調查表)。

二、現行管理模式

我縣現有的集貿市場建設投資主體有二種:一種是政府投資興建,如天柱山菜市場;一種是企業投資興建,其餘10家均屬此類性質。在管理模式上,主要是四種:一是有專門管理人員,如天柱菜市場,該市場3月市場辦管脱鈎後由工商局移交商務局管理,縣商務局組建了天柱市場服務中心,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現有事業編制21人,負責天柱市場的管理工作。零碑商貿市場隸屬商務局食品公司,食品公司安排2人,負責日常管理工作。以上兩個市場管理人員工資及日常維護費用均從市場攤位和門面租賃費用上列支。二是由開發建設市場的企業聘請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共3家,分別是秀獅商業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場、皖鎮。三是開發建設市場的企業聘請人員自行管理,共3家,分別是金源菜市、彰法山菜市場、旺業大市場。聘請人員工資由企業自行負擔。四是無人管理的市場,共3家,分別是北河街、舒州農貿市場、姚衝大市場。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集貿市場是城市的一個窗口,是城市人居環境和城市整體形象的一個重要體現。從調查的情況看,我縣集貿市場絕大部分只建不管或管理不到位問題比較突出,與廣大市民的生活需求極不相適應,已經成為潛山打造宜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創建文明城市的最薄弱環節,也是城市管理的一個難點,存在的問題十分突出。具體來講,主要是三個方面:

(一)綜合配套服務設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隱患。

旺業大市場商户入駐後,開發商安良公司當初也曾聘請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劃定專門停車場,按標準收取物業管理費,但由於市場是開放性的,加上商户素質參差不齊,物業管理費不能收繳到位,物業公司經營虧損,後與安良公司解除成立合同。除天柱菜市場、零碑菜市場、旺業大市場、秀獅商業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場、皖鎮等入市車輛管理較為有序外,其餘市場各種車輛沒有固定地點停放,導致市場的道路不暢,不少市場消防設施不齊全,消防安全隱患嚴重。個別市場設施簡陋、陳舊,電線老化、大棚破損嚴重,急需整治改造。

(二)開發建設市場的企業建市場與管市場錯位,權責不明確。

金源菜市臨街門面經營早點和畜禽產品的商户經營垃圾隨意丟棄,商户、消費者車輛亂停亂放,造成臨街主幹道污水橫流、垃圾成堆,商户佔道經營、人車混雜。姚衝大市場、旺業大市場內居民和商户建築垃圾隨意堆放,下水道堵塞、下水井蓋丟失。上述情況在北河街、舒州農貿市場、彰法山菜市場、天柱山大市場等均不同程度存在。其根本原因是開發商借政府其自身即得利益獲取後,經營市場、管理市場觀念淡薄。一部分開發商只建不管,市場建成後,門面和攤位銷售完畢就意味着對市場管理的終結,住户和商户自掃門前雪,對市場公共部分的管理無人問津,如北河街、姚衝大市場。一部分開發商不真心想管,敷衍了事。以物業管理費難以收取為由,不願意在資金上投入,只安排1至2人管理市場,同時安排的人員履行職責不到位,城市文明創建時,部門一督查就抓一抓,不督查,基本就放任自流,如金源菜市、旺業大市場。

(三)少數市場經營氛圍不濃、不景氣,經濟效益低下。

金源菜市場內有近300個攤位閒置,天柱山大市場、旺業大市場、姚衝大市場除臨街門面房在經營外,市場內門面房儘管已售出,但大多數基本閒置,不少居民買回後,只做倉庫或車庫。這些市場的交易額很小,有的攤位費收入僅幾萬元,經濟效益十分低下。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集貿市場是城市一項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與城鎮居民和廣大消費者利益息息相關。構建整潔有序的集貿市場交易環境,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的繁榮和經濟發展,是加強集貿市場物業管理的根本目的。現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行分類管理。

根據我縣城區現有集貿市場現狀,將其分為三類,按不同類別,明確各部門監管職責:第一類是有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管理的市場,如天柱菜市場、零碑集貿市場,仍由縣商務局管理,管理方式維持現狀不變。零碑集貿市場由於已劃入零碑地塊老城區綜合改造項目範圍,不宜對現有市場進行改造。縣商務局應督促市場管理人員,加強對市場內部管理,確保市場安全。第二類是建成時間早,市場產權分散,居民區與商住户混雜的北河街由縣城市綜合執法局管理。第三類是市場規模程度較高,商住户較集中的旺業大市場、姚衝大市場、彰法山菜市場、金源菜市、皖鎮、天柱山大市場、秀獅商業步行街、舒州農貿市場由縣商務局牽頭,縣房管局、工商局、住建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參與,全面推行物業管理。

(二)集貿市場實施物業管理主要措施。

結合各市場現狀,推行物業管理按以下3個方面同步進行:1、對正在實施物業管理的秀獅商業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場、皖鎮由縣商務局督促各物業管理公司加大管理力度,規範市場經營秩序,確保市場環境整潔;2、對由開發商聘人管理或無人管理的旺業大市場、金源菜市、彰法山菜市場、舒州農貿市場、北河街、姚衝大市場在未推行物業管理之前,為確保市場經營有序,由縣商務局派員會同開發商共同管理,市場內環境衞生由縣綜合執法局臨時派員清掃;3、由縣商務局牽頭,縣房產局、住建局、工商局參與,各集貿市場開發商配合,對城區集貿市場物業管理情況再次進行深入調查,以縣政府名義出台《潛山縣集貿市場物業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由縣商務局、房管局、市場開發商共同組織實施。

【第3篇】社區物業管理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會年初工作安排,6月下旬至7月上旬,我們在市人大常委會蔣國良副主任帶領下,對百官、曹娥兩個街道的社區物業管理情況開展調研,先後聽取了市建設局和百官街道、曹娥街道關於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情況彙報,專門聽取了提出社區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建議的人大代表意見,分別召開了由社區主任、業主委員主任、物業公司經理參加的六個座談會,全面瞭解了社區物業管理工作。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1.擺正位置,形成網絡。隨着我市城市化進程不斷推進,城市框架逐步拉大,居民居住區快速擴張,現百官、曹娥兩街道,已組建社區26個,生活小區126個,社區常住户數61148户,户籍人口91706人。同時,一大批農村和外來人員入住城區,常住人口已達178593人,且入住人員情況較為複雜,如何領導和管理好城市生活居住區日益成為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課題。社區管理工作已經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建立了市領導、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聯繫結對社區制度,明確了社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市建設局,並在市建設局設立物業科,專門負責指導全市的社區物管工作。百官、曹娥街道黨委、辦事處也十分重視社區物業管理工作,始終把其作為份內工作常抓不懈,做到了班子領導有分工,社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並注重社區基層建設,抓好社區組織體系和社區主任及小區業委會隊伍建設,為社區工作開展奠定了組織保障。

2.加強指導,推進工作。社區是最基層的管理組織,百官、曹娥兩街道在抓好組織體系健全的基礎上,切實加強對社區工作的指導,着力推進社區物管工作。兩個街道積極理順各種關係,明確社區管轄責任,及時指導組建小區業主委員會,對每個新接收的生活小區不踢球、不脱管、不空轉,真正做到凡在轄區內新開發樓盤竣工驗收移交一個,及時接收一個,管理組織健全一個,尤其十分重視配強業主委員會主任。兩個街道通過指導協調、監督管理、考評激勵,使各項任務在一線得以較好完成,矛盾在一線自我調停化解,問題在一線積極尋求解決,穩定工作在一線得到較好落實。

3.盡心盡責,積極奉獻。從調研情況看,每個社區居委會,平均擔負着10個生活住宅小區,約8千—2萬人的管理任務,管理單位量多而面廣,工作任務量大而艱鉅,住宅人員素質參差而複雜,社區工作者人少而擔重,面對繁雜的工作和壓力,各社區主任及相關工作人員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各負其責、樂於奉獻、熱心公益、盡責盡力。在工作中,遇到難事一馬當先,抓協調、抓聯絡、抓溝通,碰到棘事身先士卒,不退縮、不迴避、不計較,真正體現了千言萬語、千辛萬苦、千梯萬步。各業委會主任不計報酬、不圖名利、無私奉獻、腳踏實地、講究方法、自擔自治,積極擔起小區日常管理、協調、溝通、調解等繁重、雜碎、受氣的工作,在小區的維穩、安全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困難問題

1.組織保障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市對社區、小區的重視程度與農村基層建設相比存在差距,雖有市領導和部門聯繫結對,但沒有全覆蓋,工作尚欠到位,聯而不緊、聯而不實一定程度存在。二是建設局作為社區物管的主管部門,對社區物管工作力量較為薄弱,僅有一個科室,一個科長,導致在聯繫、指導、開展工作方面精力不夠,無法滿足對社區、小區正常工作的指導、監管、服務等需要。三是一個社區約8千—2萬常住人口,管轄面廣,但社區工作者極少,絕大多數社區僅6—8人,且社區工作人員的年齡、文化與現行社區工作也不相適應,“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所有工作都壓到幾個人身上,工作量大、任務重、壓力強可見一斑。同時,社區工作正常的辦公經費、維穩經費得不到保障;社區工作者生活待遇偏低,社區主任到一些聯繫結對部門求助經費臉難看、兑現難;社區碰到難事、急事、要事求助有些市級有關部門,繞道走、踢皮球、推諉扯皮等情況也一定程度存在。

2.制度規章有待進一步完善。現行的《xx市住宅區物業管理實施細則》是xx年6月市政府頒佈的,《xx市住宅物業保脩金管理辦法》、《xx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是xx年4月施行的。這些細則辦法已不能適應迅速崛起的社區、小區的管理工作。特別是物業管理部門的職責,企業職能,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關係、權利、義務與責任,前期物業管理要求、服務,物業費使用,維修等方面的規定有待加緊修訂完善。

3.監督管理有待進一步強化。由於開發的樓盤交付把關不嚴、監督不力,導致事後暴露了一系列問題。如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經營用房不到位,或面積小,或區位差;消防設施不出水,監控設備不實用,公共服務功能不完善;有的開發商口頭承諾好,實際兑現差;公用房、電梯維護,房屋保修,管網維修等責任主體不明確,保修經費不落實等等,發生問題,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就推諉扯皮,不能得到有效處置,引發小區業主強烈不滿、矛盾激發。現全市已有客用電梯2611部,且絕大多數為小區高層電梯,已出現過電梯下跌傷人事件,但其保養、檢測、維修經費無處着落,將成為今後社區不安全的隱患。

4.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一方面,部分業主只要服務,不要義務,對物業管理人員無理吵鬧、辱罵、刁難、動粗。違建亂搭、車輛亂停、雞鴨亂養、狗犬橫行等問題較為嚴重。從調研普遍反映,出現上述現象的,大多數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企業老闆,他們行為傲氣、出口狂言。另一方面,物業公司掛靠經營,管理人員不同程度存在素質不高,缺乏專業知識培訓,管理人員職責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服務不到位,違建亂搭制止不力,偷盜現象時有發生,引起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對立情緒。

5.物業收費有待進一步規範。近年來,樓盤開發類型較多、情況複雜,有敞開式開發樓盤、城中村改造樓盤、公開出讓建造樓盤,有別墅、獨排、聯排、疊排、多層、高層等不同房型的商品房,且空關房較多,而物業收費標準較為混亂,物業公司的物業費收、支透明度不夠,空關房全額收費等,引起業主不滿和反感。業主以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等為藉口,拒繳物業費現象較為普遍。

三、建議意見

1.要加強領導,強化保障。由於小區居住人員來自各行各業、四面八方,尤其是城中村拆遷改造安置住宅區和較早開發的開放式小區,情況更為複雜、各種問題頻出、工作難度很大。為此,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社區、小區和諧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強化社區建設,維護小區穩定已成當務之急,需要像重視農村基層工作那樣重視社區基層建設,切實加強領導,強化要素保障。要專門建立一個社區管理工作協調機構,有市領導分管,有關部門參與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社區管理建設、指導、處理、協調、考核等工作。業務主管部門要健全工作機構,配強精幹業務人員,認真擔起小區物管工作的監督、指導。掛鈎聯繫社區的市級領導和部門要定期開展調研,指導工作,真正做到貼身社區、直面問題、主動攬事、協調問題、解決困難。要重視社區管理專職人員力量的加強和選配,強化考核評比;要研究落實社區工作經費,切實重視和關心業主委員會主任,給予其工作上的支持和待遇與考核激勵。根據目前物業公司經營困難的實際,市政府要加緊調研,出台相關扶持政策,在公共用電、用水,税收、垃圾搬運等方面予以優惠扶持。

2.健全機制,規範管理。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建立完善相關制度,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切實規範社區及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一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市政府要加緊調研,出台加強社區管理建設工作的意見,進一步重視社區基層建設,明確工作任務和建設目標,切實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強化管理、考核激勵,確保隊伍穩定。要調研修改完善xx市住宅區物業管理實施細則,住宅區物業保修資金、住宅區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尤其是對住宅小區電梯檢測、維修保養資金的落實,要明確規定。有關部門要加緊研究出台住宅區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和物業收費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不同住宅區和不同類型房屋的物管費收費標準,物業費收支、減免要做到公開、透明,尤其對空關房的物管費收費標準建議減半收取。二要建立工作聯絡機制。市級層面要建立健全部門、街道、社區工作聯絡聯繫制度,對於難點、焦點、重點問題進行研究,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置落實。街道層面要建立定期、不定期的街道、社區、業委會工作聯絡機制,深入小區、瞭解實情、直面問題、協調處置,確保小區穩定。公安局所屬派出所要建立所轄警員小區聯絡制,融入居民住宅小區,為居民排憂解難,指導小區安全防範、矛盾化解、信息採集、重點人員管控等工作。要充分發揮業委會組織橋樑作用,建議有關部門牽頭,着手組建市物業行業協會,為物管工作開展提供交流平台,促進行業自律、推動公平競爭、維護合法權益、協調利益衝突。三要強化物管監督管理。市和街道要重視對業委會組織的考核評比,出台和完善激勵政策,明確工作要求。市級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交付使用樓盤移交物業公司時的監管工作,不走過場。街道和社區要加強對住宅小區的精細化管理,建立小區信息平台,全面推進小區網格化管理服務信息化,對小區每户住户基本情況實現信息動態化管理。要加強物業企業的規範管理,針對物業公司從業人員素質偏低,收費服務不對等、服務不規範、管理措施不落實、維修不及時等情況,有關部門和業主委員會要嚴把物業進入關,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建立健全退出機制,並加強對物業企業的動態管理,把企業的資質、登記和年檢與平時監管有機結合,切實規範物業公司的經營管理。

3.注重教育,提高素質。針對目前住宅區物業管理薄弱,物管人員素質偏低,小區業主素質高低不一等實際情況,加強住宅小區人員的素質教育迫在眉睫。為此,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街道要把提高住宅小區人員的素質教育提上議事日程。市文明辦和街道要牽好頭,結合實際、有的放矢,有計劃地開展形式多樣,以樹正氣、重美德、講和諧、鄰互助等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做到月月有活動、季季有高潮、年年有特色。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管理公司人員的監督教育,使城市生活住宅小區成為真正的“園林小區、衞生小區、文明小區、和諧小區”。

【第4篇】物業調研報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會年初工作安排,6月下旬至7月上旬,我們在市人大常委會蔣國良副主任帶領下,對百官、曹娥兩個街道的社區物業管理情況開展調研,先後聽取了市建設局和百官街道、曹娥街道關於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情況彙報,專門聽取了提出社區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建議的人大代表意見,分別召開了由社區主任、業主委員主任、物業公司經理參加的六個座談會,全面瞭解了社區物業管理工作。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1.擺正位置,形成網絡。隨着我市城市化進程不斷推進,城市框架逐步拉大,居民居住區快速擴張,現百官、曹娥兩街道,已組建社區26個,生活小區126個,社區常住户數61148户,户籍人口91706人。同時,一大批農村和外來人員入住城區,常住人口已達178593人,且入住人員情況較為複雜,如何領導和管理好城市生活居住區日益成為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課題。社區管理工作已經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建立了市領導、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聯繫結對社區制度,明確了社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市建設局,並在市建設局設立物業科,專門負責指導全市的社區物管工作。百官、曹娥街道黨委、辦事處也十分重視社區物業管理工作,始終把其作為份內工作常抓不懈,做到了班子領導有分工,社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並注重社區基層建設,抓好社區組織體系和社區主任及小區業委會隊伍建設,為社區工作開展奠定了組織保障。

2.加強指導,推進工作。社區是最基層的管理組織,百官、曹娥兩街道在抓好組織體系健全的基礎上,切實加強對社區工作的指導,着力推進社區物管工作。兩個街道積極理順各種關係,明確社區管轄責任,及時指導組建小區業主委員會,對每個新接收的生活小區不踢球、不脱管、不空轉,真正做到凡在轄區內新開發樓盤竣工驗收移交一個,及時接收一個,管理組織健全一個,尤其十分重視配強業主委員會主任。兩個街道通過指導協調、監督管理、考評激勵,使各項任務在一線得以較好完成,矛盾在一線自我調停化解,問題在一線積極尋求解決,穩定工作在一線得到較好落實。

3.盡心盡責,積極奉獻。從調研情況看,每個社區居委會,平均擔負着10個生活住宅小區,約8千—2萬人的管理任務,管理單位量多而面廣,工作任務量大而艱鉅,住宅人員素質參差而複雜,社區工作者人少而擔重,面對繁雜的工作和壓力,各社區主任及相關工作人員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各負其責、樂於奉獻、熱心公益、盡責盡力。在工作中,遇到難事一馬當先,抓協調、抓聯絡、抓溝通,碰到棘事身先士卒,不退縮、不迴避、不計較,真正體現了千言萬語、千辛萬苦、千梯萬步。各業委會主任不計報酬、不圖名利、無私奉獻、腳踏實地、講究方法、自擔自治,積極擔起小區日常管理、協調、溝通、調解等繁重、雜碎、受氣的工作,在小區的維穩、安全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困難問題

1.組織保障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市對社區、小區的重視程度與農村基層建設相比存在差距,雖有市領導和部門聯繫結對,但沒有全覆蓋,工作尚欠到位,聯而不緊、聯而不實一定程度存在。二是建設局作為社區物管的主管部門,對社區物管工作力量較為薄弱,僅有一個科室,一個科長,導致在聯繫、指導、開展工作方面精力不夠,無法滿足對社區、小區正常工作的指導、監管、服務等需要。三是一個社區約8千—2萬常住人口,管轄面廣,但社區工作者極少,絕大多數社區僅6—8人,且社區工作人員的年齡、文化與現行社區工作也不相適應,“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所有工作都壓到幾個人身上,工作量大、任務重、壓力強可見一斑。同時,社區工作正常的辦公經費、維穩經費得不到保障;社區工作者生活待遇偏低,社區主任到一些聯繫結對部門求助經費臉難看、兑現難;社區碰到難事、急事、要事求助有些市級有關部門,繞道走、踢皮球、推諉扯皮等情況也一定程度存在。

2.制度規章有待進一步完善。現行的《xx市住宅區物業管理實施細則》是xx年6月市政府頒佈的,《xx市住宅物業保脩金管理辦法》、《xx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是xx年4月施行的。這些細則辦法已不能適應迅速崛起的社區、小區的管理工作。特別是物業管理部門的職責,企業職能,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關係、權利、義務與責任,前期物業管理要求、服務,物業費使用,維修等方面的規定有待加緊修訂完善。

3.監督管理有待進一步強化。由於開發的樓盤交付把關不嚴、監督不力,導致事後暴露了一系列問題。如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經營用房不到位,或面積小,或區位差;消防設施不出水,監控設備不實用,公共服務功能不完善;有的開發商口頭承諾好,實際兑現差;公用房、電梯維護,房屋保修,管網維修等責任主體不明確,保修經費不落實等等,發生問題,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就推諉扯皮,不能得到有效處置,引發小區業主強烈不滿、矛盾激發。現全市已有客用電梯2611部,且絕大多數為小區高層電梯,已出現過電梯下跌傷人事件,但其保養、檢測、維修經費無處着落,將成為今後社區不安全的隱患。

4.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一方面,部分業主只要服務,不要義務,對物業管理人員無理吵鬧、辱罵、刁難、動粗。違建亂搭、車輛亂停、雞鴨亂養、狗犬橫行等問題較為嚴重。從調研普遍反映,出現上述現象的,大多數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企業老闆,他們行為傲氣、出口狂言。另一方面,物業公司掛靠經營,管理人員不同程度存在素質不高,缺乏專業知識培訓,管理人員職責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服務不到位,違建亂搭制止不力,偷盜現象時有發生,引起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對立情緒。

5.物業收費有待進一步規範。近年來,樓盤開發類型較多、情況複雜,有敞開式開發樓盤、城中村改造樓盤、公開出讓建造樓盤,有別墅、獨排、聯排、疊排、多層、高層等不同房型的商品房,且空關房較多,而物業收費標準較為混亂,物業公司的物業費收、支透明度不夠,空關房全額收費等,引起業主不滿和反感。業主以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等為藉口,拒繳物業費現象較為普遍。

三、建議意見

1.要加強領導,強化保障。由於小區居住人員來自各行各業、四面八方,尤其是城中村拆遷改造安置住宅區和較早開發的開放式小區,情況更為複雜、各種問題頻出、工作難度很大。為此,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社區、小區和諧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強化社區建設,維護小區穩定已成當務之急,需要像重視農村基層工作那樣重視社區基層建設,切實加強領導,強化要素保障。要專門建立一個社區管理工作協調機構,有市領導分管,有關部門參與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社區管理建設、指導、處理、協調、考核等工作。業務主管部門要健全工作機構,配強精幹業務人員,認真擔起小區物管工作的監督、指導。掛鈎聯繫社區的市級領導和部門要定期開展調研,指導工作,真正做到貼身社區、直面問題、主動攬事、協調問題、解決困難。要重視社區管理專職人員力量的加強和選配,強化考核評比;要研究落實社區工作經費,切實重視和關心業主委員會主任,給予其工作上的支持和待遇與考核激勵。根據目前物業公司經營困難的實際,市政府要加緊調研,出台相關扶持政策,在公共用電、用水,税收、垃圾搬運等方面予以優惠扶持。

2.健全機制,規範管理。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建立完善相關制度,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切實規範社區及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一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市政府要加緊調研,出台加強社區管理建設工作的意見,進一步重視社區基層建設,明確工作任務和建設目標,切實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強化管理、考核激勵,確保隊伍穩定。要調研修改完善xx市住宅區物業管理實施細則,住宅區物業保修資金、住宅區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尤其是對住宅小區電梯檢測、維修保養資金的落實,要明確規定。有關部門要加緊研究出台住宅區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和物業收費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不同住宅區和不同類型房屋的物管費收費標準,物業費收支、減免要做到公開、透明,尤其對空關房的物管費收費標準建議減半收取。二要建立工作聯絡機制。市級層面要建立健全部門、街道、社區工作聯絡聯繫制度,對於難點、焦點、重點問題進行研究,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置落實。街道層面要建立定期、不定期的街道、社區、業委會工作聯絡機制,深入小區、瞭解實情、直面問題、協調處置,確保小區穩定。公安局所屬派出所要建立所轄警員小區聯絡制,融入居民住宅小區,為居民排憂解難,指導小區安全防範、矛盾化解、信息採集、重點人員管控等工作。要充分發揮業委會組織橋樑作用,建議有關部門牽頭,着手組建市物業行業協會,為物管工作開展提供交流平台,促進行業自律、推動公平競爭、維護合法權益、協調利益衝突。三要強化物管監督管理。市和街道要重視對業委會組織的考核評比,出台和完善激勵政策,明確工作要求。市級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交付使用樓盤移交物業公司時的監管工作,不走過場。街道和社區要加強對住宅小區的精細化管理,建立小區信息平台,全面推進小區網格化管理服務信息化,對小區每户住户基本情況實現信息動態化管理。要加強物業企業的規範管理,針對物業公司從業人員素質偏低,收費服務不對等、服務不規範、管理措施不落實、維修不及時等情況,有關部門和業主委員會要嚴把物業進入關,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建立健全退出機制,並加強對物業企業的動態管理,把企業的資質、登記和年檢與平時監管有機結合,切實規範物業公司的經營管理。

3.注重教育,提高素質。針對目前住宅區物業管理薄弱,物管人員素質偏低,小區業主素質高低不一等實際情況,加強住宅小區人員的素質教育迫在眉睫。為此,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街道要把提高住宅小區人員的素質教育提上議事日程。市文明辦和街道要牽好頭,結合實際、有的放矢,有計劃地開展形式多樣,以樹正氣、重美德、講和諧、鄰互助等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做到月月有活動、季季有高潮、年年有特色。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管理公司人員的監督教育,使城市生活住宅小區成為真正的“園林小區、衞生小區、文明小區、和諧小區”。

物業管治情況調研報告

物業管理是今年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的三個突破之一。物業管理是一個成長的過程,也是迎接挑戰、自我加壓、探索新課題的過程。

一、目前我鎮物業管理試點工作開展情況

上半年,鎮城管辦在七個城區社區各選一處居民小區做為物業管理試點,打破社區原有的小區負責制的管理模式,重點在髒亂差的無人管小區開展物業管理。上半年工作重點是選定試點,解決遺留問題,成立業主委員會。城市七個社區的試點具體情況為:

1、社區:社區選擇三星花園小區做為試點。三星花園位於東城區閆家壩地段,共有居民近一百户。該小區前期開發遺留問題很多,圍牆未建好,沒有物業管理用房,長期無人管,垃圾成堆,草坪損毀,很多業主對在此居住失去了信心,打算賣掉房子。對於物業管理,多數人擁護,但缺乏信心。經過初步測算,要在該小區建立物業管理,尚需七萬元解決遺留問題。社區在小區召開了業主委員會籌備會,向各家各户發放了物業管理倡議書,徵求有關意見。下一步準備成立業主委員會。

二、社區:社區去年最先推行物業管理,併成功地在糧食局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建立了業主規約,協助小區實行了物業自治管理。今年,社區將綜合批發城作為物業管理重點整治單位。綜合批發城有業主近三百户,建成十多年來,沒有物業管理,遺留問題多,一直是縣城城市管理、衞生創建的死角難點。經走訪,綜合批發城要實施物業管理需解決四大遺留問題:清掏化糞池、拆除消防通道上的違章建築、恢復大門及門崗、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總測算費用近五十萬元。經過半年多的協調,目前成立了小區業主委員會,簡單疏通了下水道,基本拆除了消防通道上的違章建築,向開發商爭取了兩間門面作為物業管理用房,已由致遠物業公司拿出了初步管理方案,並正在協商解決大門及門崗的問題。7月30日晚,鎮政府組織在綜合批發城小區召開全體業主會議,正式宣佈小區管理移交縣致遠物業管理公司,該小區走上規範化管理軌道。

三、觀山社區:試點一:佳美公司宿舍區。因佳美公司(原一建公司)改制時已將其宿舍區(建築公寓)移交社區,並和鎮政府簽定協議,不再承擔建築公寓內的衞生創建等任務,請求取消建築公寓做為其創建包乾責任區。建築公寓有居民六十多户,以前社區在小區內實施過物業管理,後因少數業主私搭亂建而中止,成為無人管小區,後來小區衞生包乾到佳美公司,但缺乏長效管理。現在社區已召集業主代表開會,下發選票,籌備成立業主委員會,下一步再確定物業管理方案。試點二:原天鵝賓館院落。此事由農辦牽頭,鎮城管辦協助,在現場走訪了業主。針對院內的環境問題,我鎮拿出了初步改造方案。因院內主體繁多,改造資金龐大,我們已向縣政府反映,準備召開相關責任主體的協調會,解決環境問題後再議物業管理事宜。

四、老西門社區:老西門社區做為老城區,無人管小區最多,縣長熱線投訴最多,創建任務最難,實施物業管理的難度也最大。社區先後在百貨庭院、電影庭院、土產庭院、醬園廠庭院、商業新村、橋頭花園等地開會走訪,徵求業主意見,瞭解物業管理現狀,最終確定在電影庭院、醬園廠庭院和土產庭院實施物業管理。目前準備籌集資金解決電影庭院的物業管理用房和大門的問題。

五、渫陽社區:試點一:農資大市場。農資大市場一期工程建成多年,二期工程尚未售完。建成以來市場物業一直由市管中心(宏天物業)管理,但建設方和業主對物業管理強烈不滿,準備重新聘用物業服務企業。經社區推薦,建設方多方瞭解後,擬定由致遠物業公司接管。從五月份開始,致遠物業開始走訪業主,制定了初步管理方案,得到了建設方的認可。八月份,縣房管局準備採取邀標的方式,重新聘用物業公司。試點二:旺佳園。旺佳園共有業主75户,一部分是原勞動服務公司職工,另一部分是新開發樓房入住户。由於新遷户入住前交納了兩年物業管理費,兩年期滿後,物業公司退出,現在小區沒有物業管理,而且由於以前管理不規範,公共部分佔用嚴重,業主強烈要求實施物業管理。目前,社區已在小區內召開了業主委員會籌備小組會議,張貼了有關宣傳法規,投票選舉了業主委員會,下一步準備擬定物業管理方案並召開業主大會。

六、中渡社區:社區選擇小區做為試點。小區是原廣福橋煤礦職工宿舍區,有業主近七十户,改制後由社區接管,但由於收費狀況不好,管理有難度,每年社區還要負債投入。今年,社區在該小區率先推行物業管理,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並協助完善了業主規約。六月份,小區正式開始自治管理。

二、物業管理工作開展過程中存在的難點

1、社區對物業管理的社會效益認識不足。個別社區認為物業管理與小區管理在利益上存在着衝突,工作積極性不是很高。

2、硬件設施不配套。一是相當一部分院落建設不規範,無門崗和門廳,現在組織修建也不好規劃。二是居民區下水道、電、路等物業管理所涉及到的設施嚴重滯後,維修或建設需大量資金。

3、規範控制混亂。小區內亂搭亂建現象嚴重,臨時建築擠佔了消防通道。綠化率達不到設計標準,居民利用空坪隙地種菜,擠佔了綠化空間。

4、收取物業管理所必須的費用存在一定的難度。有些業主認為物業公司賺了錢,不願交費,或不願接受管理。很多人的思想還停留在單位提供後勤福利和大鍋飯的時代,對自己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不明。

5、物業管理企業動作欠規範。現有的幾個物業管理企業,市場化程度不高,管理不是很專業,缺乏先進的管理經驗與模式,營利的目的太明顯。

6、前期物業管理不規範,開發建設所遺留下來的問題對物業管理形成了極大的障礙。

7、業主大會難組織。居民對物業管理的含義認識不清、信心不足,參加會議的積極性不高。

8、媒體關注程度不夠。

三、對我鎮開展物業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1、嚴格執行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使物業管理的管理、服務、經營、收費等各方面各環節做到依法管理和運作。 政府要加強服務意識,出台相應的扶持政策,為廣大企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提供宏觀的政策支持與引導。建立物業管理市場準入制度。加強物業管理市場的培育,鼓勵房地產開發、房地產管理分業經營。鼓勵開發商從社會上聘請那些經過實踐被業主認可的物業管理公司來進行專業化的管理。鼓勵通過招投標等方式公開選聘物業管理公司,引進競爭機制,促使物業管理行業朝高度市場化方向發展。

2、物業管理企業要按照“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要逐步提高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的素質,多種渠道、多種形式培養人才,為物業管理持續發展提供人才資源。

3、社會公眾應客觀公正的看待物業管理這一行業,加深對這一行業的瞭解並對這一行業的作用充分重視,促使業主形成正確的物業管理消費觀念。

四、下一步工作重點

一是廣泛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二是建立健全新的物業管理模式和管理機制;

三是加強業主大會組建的指導監督工作;

四是進一步規範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工作;

五是建立“質價相符”的服務收費機制;

六是大力提高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素質;

七是理順好物業管理與社區建設的關係。

加強居住物業裝修網格化管理的調研報告

隨着物業管理法規的不斷完善,業主、使用人法制觀念的不斷增強,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力度不斷加強,居住小區違法搭建情況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在部分居住小區依然存在着擅自在天井、庭園、陽台等部位搭建違法建築物和構築物,擅自佔用公共部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等現象,特別是一些高檔小區居民入住後,出現了比較嚴重的違法搭建情形,如有的業主、使用人擅自在房屋平台搭建陽光屋,甚至加層、改建、擴建、開挖地下室,不但嚴重破壞了小區的整體規劃與和諧的環境,還影響了相鄰業主、使用人的日常生活,引發了不少矛盾糾紛。

一、華陽地區居住物業裝修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幾年,隨着房地產二、三級市場的活躍,高檔商品房住宅中二次裝修開始增多,由此各類違章行為和違章搭建時有發生,引起社會的重視,從房地辦目前所掌握的情況分析,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業主將原房屋從裏到外徹底進行裝修或改建,改變了原始設計風格,如外牆立面安裝玻璃幕牆,將承重牆拆除後重新擴建,底層門廳、平台搭建成房間等等,違章面積在10~60m2不等。

(二)使用的裝飾材料比較高級、新穎,凡裝修過的房屋均超過原房屋設計標準,對小區環境影響相對較小,與周邊房屋的格局能基本保持一致。

(三)相鄰關係矛盾不特出,業主委員會一般也不直接干涉,只是對過分超出範圍的違章建築反響較大。

(四)由於業主身份比較特殊包括一部分系境外業主,物業公司較難直接進行勸阻,怕影響管理費的正常交付。

基於以上現狀從物業公司反映:認為政府管理部門處罰力度不夠,對違章户的處罰達不到威懾作用,另外迫於管理費拖欠,只能勸阻,無法阻止施工,否則發生衝突物業公司很被動。

然而作為搭建的業主卻認為:由於房屋設計在使用上不盡合理,且已陳舊,所以當新購房業主入住或原業主二次裝修時,往往請專業裝潢設計單位對房屋重新按個性化進行室內佈局,加之在經濟上有支付能力,使上述違章行為時有發生,由於示範效應,對其他業主影響較大,有趨同傾向。

二、進一步加強物業裝修網格化管理的建議

(一)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加強對住宅裝修的指導和監督

1、加強規範裝修行為的宣傳和指導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的規定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住宅使用公約》或《業主公約》的約定,履行對業主裝修住宅的管理職責,並制訂《住宅裝修須知》,配備相關的專業人員,加強對業主裝修住宅的宣傳、指導和監督。

指導物業管理公司將《住宅裝修須知》在所管理的物業小區內一併公告。同時,把《住宅裝修須知》送達物業管理區域內待裝修的業主或使用人並簽收。

2、加強住宅裝修前的管理

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在為業主或使用人辦理入住手續時,必須告知《條例》中規定的不得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和違法搭建等住宅裝修的禁止行為。禁止敲鑿的部位以及不得擅自隨意安置空調室外機和安裝防盜設施等注意事項。

業主或使用人在裝修住宅前,要求其將施工單位、施工期限、裝修內容(包括住宅裝修設計圖、施工方案)等書面告知物業管理公司併為裝修施工人員辦理小區臨時出入證等手續。

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業主或使用人提供的住宅裝修設計圖、施工方案中有違反住宅裝修禁止行為的提出整改意見。

為加強對施工單位裝修行為的管理,物業管理公司可與住宅裝修施工單位簽訂《住宅裝修管理協議》。

3、加強對住宅裝修活動的日常巡視和監督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明確由專人負責對住宅裝修活動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當有業主或使用人已入住的,應當督促裝修的業主、使用人或施工單位遵守施工作業時間,晚間18:00時至次日上午8:00時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鑽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

物業管理公司對進入小區的施工人員和建築材料及裝修施工階段涉及水、電、氣和結構等隱蔽工程的,每天應當加強現場巡視和檢查(包括節假日)並做好記錄,發現違規現象,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勸阻、制止並督促改正。

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破壞房屋外貌、違章搭建等違法裝修行為且拒不整改的業主或使用人及住宅裝修單位,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及時告知業主委員會並報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同時,物業管理公司應當責成違規裝修的施工人員停止施工。

4、加強知法、守法和履約意識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督促業主或使用人遵守《條例》等相關規定、遵守《住宅使用公約》或《業主公約》的約定。

物業管理公司與住宅裝修單位簽訂協議》的,應當督促其履行《協議》。在住宅裝修施工完成後,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及時收回小區臨時出 入證。對造成房屋和設施設備損壞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責成責任人及時進行修賠。

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裝修單位的違約行為,可依據《協議》的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裝修經勸阻。制止無效的,房產開發商或相關業主或使用人可依據《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住宅使用公約》的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業主委員會應當發揮自治管理作用

業主委員會應當經常檢查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務狀況,督促住宅裝修的業主或使用人遵守有關的法規和約定,及時調解裝修不當 引起的相鄰糾紛,對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督促其整改。

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勸阻無效的,經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通過,業主委員會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各區縣房地局應當加強對違法裝修的行政執法

區房地局不斷完善行政執法工作程序。對物業管理公司不履行法定管理服務和義務等行為,應當根據《條例》和《規定》的相關規定責令其改正,並可處相應的罰款。對物業管理公司違反《條例》和《規定》情節嚴重的,區縣房地局可作出降低資質等級的處罰,直至吊銷資質證書。

區縣房地局接到對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裝修的投訴,應當及時受理、立案併到現場調查、取證。核實,經核查屬實的,根據《條例》的相關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並處相應的罰款。

集貿市場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根據縣政府統一部署,近日縣商務局會同房產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鎮組成了調研組,對城區各集貿市場物業管理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旨在加強城區集貿市場物業管理,改善市容市貌,創造良好的城市環境。

一、基本情況

城區現有各類集貿市場11家,其中菜市場4家,小百貨市場4家,家居建材等專業市場3家。集貿市場的總佔地面積約16 萬平方米,其中1000平方米以下1家、1000至5000平方米1家、5000至1萬平方3家、1萬平方米以上6家。總建築面積約23萬平方米,市場內共有門面 約1650間,已出租 約1080間,單元住房約1000户,已入住近750 户。在區域分佈上,新建居委會3家,分別是北河街、舒州農貿市場、秀獅商業步行街;彰法山居委會4家,分別是彰法山菜市場、零碑商貿市場、姚衝大市場和旺業大市場;舒苑居委會2家,分別是天柱山大市場和金源菜市;龍井居委會1家,是天柱山菜市場;天柱山鎮1家,是皖鎮(附:潛山縣城區集貿市場基本情況調查表)。

二、現行管理模式

我縣現有的集貿市場建設投資主體有二種:一種是政府投資興建,如天柱山菜市場;一種是企業投資興建,其餘10家均屬此類性質。在管理模式上,主要是四種:一是有專門管理人員,如天柱菜市場,該市場xx年3月市場辦管脱鈎後由工商局移交商務局管理,縣商務局組建了天柱市場服務中心,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現有事業編制21人,負責天柱市場的管理工作。零碑商貿市場隸屬商務局食品公司,食品公司安排2人,負責日常管理工作。以上兩個市場管理人員工資及日常維護費用均從市場攤位和門面租賃費用上列支。二是由開發建設市場的企業聘請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共3家,分別是秀獅商業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場、皖鎮。三是開發建設市場的企業聘請人員自行管理,共3家,分別是金源菜市、彰法山菜市場、旺業大市場。聘請人員工資由企業自行負擔。四是無人管理的市場,共3家,分別是北河街、舒州農貿市場、姚衝大市場。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集貿市場是城市的一個窗口,是城市人居環境和城市整體形象的一個重要體現。從調查的情況看,我縣集貿市場絕大部分只建不管或管理不到位問題比較突出,與廣大市民的生活需求極不相適應,已經成為潛山打造宜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創建文明城市的最薄弱環節,也是城市管理的一個難點,存在的問題十分突出。具體來講,主要是三個方面:

(一)綜合配套服務設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隱患。

旺業大市場商户入駐後,開發商安良公司當初也曾聘請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劃定專門停車場,按標準收取物業管理費,但由於市場是開放性的,加上商户素質參差不齊,物業管理費不能收繳到位,物業公司經營虧損,後與安良公司解除成立合同。除天柱菜市場、零碑菜市場、旺業大市場、秀獅商業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場、皖鎮等入市車輛管理較為有序外,其餘市場各種車輛沒有固定地點停放,導致市場的道路不暢,不少市場消防設施不齊全,消防安全隱患嚴重。個別市場設施簡陋、陳舊,電線老化、大棚破損嚴重,急需整治改造。

(二)開發建設市場的企業建市場與管市場錯位,權責不明確。

金源菜市臨街門面經營早點和畜禽產品的商户經營垃圾隨意丟棄,商户、消費者車輛亂停亂放,造成臨街主幹道污水橫流、垃圾成堆,商户佔道經營、人車混雜。姚衝大市場、旺業大市場內居民和商户建築垃圾隨意堆放,下水道堵塞、下水井蓋丟失。上述情況在北河街、舒州農貿市場、彰法山菜市場、天柱山大市場等均不同程度存在。其根本原因是開發商借政府其自身即得利益獲取後,經營市場、管理市場觀念淡薄。一部分開發商只建不管,市場建成後,門面和攤位銷售完畢就意味着對市場管理的終結,住户和商户自掃門前雪,對市場公共部分的管理無人問津,如北河街、姚衝大市場。一部分開發商不真心想管,敷衍了事。以物業管理費難以收取為由,不願意在資金上投入,只安排1至2人管理市場,同時安排的人員履行職責不到位,城市文明創建時,部門一督查就抓一抓,不督查,基本就放任自流,如金源菜市、旺業大市場。

(三)少數市場經營氛圍不濃、不景氣,經濟效益低下。

金源菜市場內有近300個攤位閒置,天柱山大市場、旺業大市場、姚衝大市場除臨街門面房在經營外,市場內門面房儘管已售出,但大多數基本閒置,不少居民買回後,只做倉庫或車庫。這些市場的交易額很小,有的攤位費收入僅幾萬元,經濟效益十分低下。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集貿市場是城市一項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與城鎮居民和廣大消費者利益息息相關。構建整潔有序的集貿市場交易環境,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的繁榮和經濟發展,是加強集貿市場物業管理的根本目的。現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行分類管理。

根據我縣城區現有集貿市場現狀,將其分為三類,按不同類別,明確各部門監管職責:第一類是有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管理的市場,如天柱菜市場、零碑集貿市場,仍由縣商務局管理,管理方式維持現狀不變。零碑集貿市場由於已劃入零碑地塊老城區綜合改造項目範圍,不宜對現有市場進行改造。縣商務局應督促市場管理人員,加強對市場內部管理,確保市場安全。第二類是建成時間早,市場產權分散,居民區與商住户混雜的北河街由縣城市綜合執法局管理。第三類是市場規模程度較高,商住户較集中的旺業大市場、姚衝大市場、彰法山菜市場、金源菜市、皖鎮、天柱山大市場、秀獅商業步行街、舒州農貿市場由縣商務局牽頭,縣房管局、工商局、住建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參與,全面推行物業管理。

(二)集貿市場實施物業管理主要措施。

結合各市場現狀,推行物業管理按以下3個方面同步進行:1、對正在實施物業管理的秀獅商業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場、皖鎮由縣商務局督促各物業管理公司加大管理力度,規範市場經營秩序,確保市場環境整潔;2、對由開發商聘人管理或無人管理的旺業大市場、金源菜市、彰法山菜市場、舒州農貿市場、北河街、姚衝大市場在未推行物業管理之前,為確保市場經營有序,由縣商務局派員會同開發商共同管理,市場內環境衞生由縣綜合執法局臨時派員清掃;3、由縣商務局牽頭,縣房產局、住建局、工商局參與,各集貿市場開發商配合,對城區集貿市場物業管理情況再次進行深入調查,以縣政府名義出台《潛山縣集貿市場物業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由縣商務局、房管局、市場開發商共同組織實施。

【第5篇】關於加強居住物業裝修網格化管理的調研報告

跟着物業辦理標準的連續美滿,業主、利用人法制見解的連續加強,辦理部分監督辦理力度連續加強,棲身小區違法搭建環境獲得了有效把握。可是在部分棲身小區仍然存在着擅悠閒天井、庭園、陽台等部位搭建違法構築物和構築物,擅自佔用大家部位、破壞房屋承重佈局等現象,特別是一些高檔小區居民入住後,呈現了比較緊張的違法搭建情況,如有的業主、利用人擅悠閒房屋平台搭建陽光屋,乃至加層、改建、擴建、開挖地下室,不但緊張毀壞了小區的集體籌劃與和諧的環境,還感化了相鄰業主、利用人的平常餬口生涯,激發了很多矛盾膠葛。

1、華陽地區棲身物業裝修存在的緊張題目近幾年,跟着房地產

2、三級市場的活潑,高檔商品房室第中二次裝修入手下手增多,由此各種違章行動和違章搭建時有產生,引發社會的珍視,從房地辦如今所把握的環境分析,緊張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業主將原房屋從裏到外完全進行裝修或改建,變化了原始計劃風致,如外牆立面安置玻璃幕牆,將承重牆排除後從頭擴建,底層門廳、平台搭建成房間等等,違章面積在10~60m2不等。

【第6篇】關於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物業管理是一種新型的管理模式,其職責是集中多種管理服務職能,整合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有效地幫助居民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從而不斷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優化居民生活環境。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調研報告,歡迎閲讀!

隨着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城市居民對生活質量和改善居住環境的要求與日俱增,居民住宅區的消防安全作為人民羣眾最關心、最需要解決的問題自然成為了物業管理的一項重要職責。當前,由於消防警力、業務經費、管理體制、業務水平等因素的影響,多數物業管理單位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大部分物業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不明確、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加之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單位之間缺乏信任基礎等原因長期存在,致使委託管理的單位、小區特別是多產權建築滋生大量的火災隱患。當前,各類小區物業管理模式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面臨着嚴峻的挑戰。

一、物業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多數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法律意識觀念不強

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法律法規明確的消防安全職責瞭解不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十條,都明確規定了物業管理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職責。然而,一些物業管理單位對此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懂法、不守法,有法不依,違法不究,造成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被動性,直接或間接地縱容了各類火災隱患的滋生和生長。

(二)一些物業管理人員消防業務素質不高

在平時在履行消防檢查時發現:個別物業管理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缺乏相應的消防專業技術知識,學歷層次、專業技術偏低,安全意識差。大部分小區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於形式,有些單位僅滿足於有人在崗,而值班人員對消防控制中心的各種消防設備的運行及日常的防火巡查情況卻不甚瞭解,值班人員對消防設施運行的正常與否毫不關心,對消防控制中心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聲響不聞不問。有的值班人員能夠發現問題,但不會解決問題,更有甚者直接關閉了之。一些單位消防器材無人管理,內部消防設施、器材被盜現象嚴重,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誌損壞突出,消防設施器材長期處於缺損狀態。一些單位與開發商、業主相互推諉、扯皮、推卸職責,缺少協調配合,導致舊的火災隱患久拖不改,新的火災隱患又迭出不窮,久而久之,大部分消防設施的功效特別是聯動功能大打折扣,大大降低了消防設施的完整性、可靠性,致使投資上百萬的消防設施形同虛設,無法發揮應有的功能。

(三)大部分物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不明

物業管理公司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產物,其最終目標是服務於與業主的各項合同約定,也就是説,其只對合同約定的內容負責。而目前普遍情況是物業管理單位在與業主的交接過程中有很多單位和業主對消防設施的管理沒有明細的合同約定,致使物業公司對消防設施要不要管理、如何管理、管理到什麼程度均不明確,而大部分業主特別是住宅小區業主也基本不關心除電梯運行及環境衞生等以外的公共設施的管理,導致部分消防設施不能時刻處於工作狀態,或有故障而不能及時得到恢復,影響了設施的工作效能;

(四)物業對部分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的業主缺乏管理

部分業主往往只注重自己居住、工作場所的小環境,而缺少對建築、小區整體安全的考慮,藉着裝修之名,肆意擴大裝修面積,擅自改變建築物使用性質,擅自增加夾層擴大防火分區,改變建築結構、樓梯形式,封堵排煙口、強佔圈圍疏散走道等,而物業單位為追求經濟利益,害怕得罪業主,未盡到勸阻和管理責任,在本單位無力解決的情況下未及時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妥善處理相關時宜,而只是認為我不是執法部門根本管不了這些事情,從而放任發展,增加建築的火災危險性和火災負荷,造成了大量的先天性的火災隱患;

(五)物業管理單位準入缺少消防必要條件

物業管理企業,是指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企業。雖然建設房管部門在核發資質證書時對物業管理公司擁有的技術人員數量上有明確要求,但沒有規定消防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加上目前很多建築特別是非住宅小區高層建築的物業管理企業基本上是從房地產開發企業派生出來,雖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但依附受制於房地產開發商,建設和管理不分的體制嚴重製約了物業管理單位的工作開展;

(六)消防設施日常維修資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於業主多且分散,在公共場地的使用、車輛的停放、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等方面業主與物業之間很容易引起矛盾,造成雙方產生不信任和糾紛的情形,加上傳統的主僕觀念影響,物業管理處於被動弱勢地位,導致物業管理費用不能及時收取。同時現有法律對建築大修理基金的收取、保管、使用等方面的規定,要求維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單位或受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作為實施單位,提出年度使用計劃及分項目維修經費預算報告書,經業主委員會審核,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後方可將維修基金分批撥付實施單位,其操作程序複雜,很少有物業單位有決心和耐心去申請和使用這筆經費,致使包括消防設施在內的公共設施維護保養經費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七)消防安全管

在日常的監督執法過程中,筆者遇到這樣的情況,由於與業主之間存在尖鋭的矛盾,有些物業管理單位未通過任何移交手續擅自撤離小區,致使小區的日常管理全面癱瘓,而小區的業主委員會隨即聘請了新的物業單位進行日常管理。而消防部門進入該小區進行監督抽查時,往往注重對物業管理單位的管理與監督,但由於原物業單位未將建築主體的審驗情況及消防設施的相關維護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而業主委員會也沒有把消防安全管理納入委託物業單位管理範圍,則新物業管理單位就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消防部門只能把責任落實到業主委員會。但業主委員會是由所有業主選舉產生的非法人臨時組織,不具備法律責任承擔能力,這就極大地增加了小區火災隱患的整改難度,大大加大了消防部門的工作量。

二、解決當前物業管理中消防安全職責不落實問題的對策

(一)進一步明確和完善相關法律規定

政府相關部門應根據目前物業管理的現狀,加緊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業主委員會的職責,完善組織機構,確保業主委員會人員的相對穩定。規範業主、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單位之間處置問題的程序,明確合同約定中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內容,規定每幢建築(或小區)聘請物業管理公司應通過競標形式進行,嚴禁單產權多使用建築或多產權建築開發公司委託下屬物業管理單位管理。把建築消防設施的委託管理作為業主聘請物業公司管理的先決條件,確保消防設施有人管理,明確物業管理單位的接管時間並完善建築消防設施移交的手續;

(二)提高物業公司的准入門檻

建設房管部門在核發資質證書時,應明確規定物業管理單位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專業技術人員,並把通過消防專業培訓且取得相應的消防資格證書作為核發物業管理單位資質證書的前置條件。同時要建章立制,制定消防部門與建設房管等部門之間的信息通報制度,及時掌握物業管理單位的相關信息,把物業公司擁有消防專業人員的數量、消防管理能力的強弱及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納入物業管理單位資質申領、等級評定的範疇,提高物業管理單位消防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

(三)加強對物業公司消防工作的指導

區級政府應將街道、社區範圍內的物管單位納入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的考核管理範圍,定期保量的對轄區內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把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管理作為今後消防管理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並把物業管理單位納入日常監督管理的視線,把規範物業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作為加強各類建築、小區消防工作的基礎內容,同時,物業單位要主動地與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建立聯動機制,一旦發現小區內出現違章違法行為,物業單位應及時報告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切實將一些隱患扼殺在襁褓之中。同時,相關職能部門也要加大執法力度,對存在火災隱患久拖未改的物管單位及個人應依法嚴肅處理,從嚴處罰;

(四)加大消防教育培訓力度

切實加強對物管單位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街道安全辦要具體抓好摸底、統計彙總工作,督促落實,防止漏報漏訓。通過培訓,使物業管理人員增強消防安全觀念,切實學懂學透《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各項消防安全職責,樹立起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管理人員要做到會報警、會組織人員疏散、會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力爭使物管單位消防管理工作水平、崗位人員素質有所提高。

(五)規範對公共維修基金的管理

《物業管理條例》已明確了維修基金制度相應的法律地位,其使用是否公平、合理,將直接影響到每一名業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須完善規範維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尤其應明確公共部分具體設施設備相對應的維修基金使用原則、程序等,建立物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防火組織,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切實解決火災隱患、經費等問題,對於需要動用房管部門的專項修理基金,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應幫助物業單位協調各業主,或者物業單位以粘貼公告的形式告知各業主,以便儘快地啟動維修基金,以保證火災隱患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整改。總之,物業管理單位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牽繫於千家萬户的平安幸福,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協作,共同努力,物業管理單位充分認清火災形勢和火災危害,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和義務,努力為居民的安居樂業和城市的經濟發展提供堅實的消防安全保證,才能營造居民小區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共同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第7篇】物業與城管協同管理問題調研報告

隨着城鎮化腳步不斷推進,各地新興小區如雨後春筍般圈地而起,五花八門的物業公司也有了巨大的發展空間,物業的品牌價值也成為了房地產商手裏越來越重要的籌碼。物業對小區的管理與城管對於城市的管理如出一轍,同時也有着包含關係。物業管的不光是小區整體環境,還要解決每個業主日常所遇到的問題。當小區內住户的某些行為觸犯到城市管理相關法規時,就進入了城管管轄範圍,要解決好這些物業、城管均可介入的問題往往需要雙方開展協作。

在現實中,諸多問題使得原本可以開展協作的部分反而成了城管執法過程中的瓶頸。由於物業平時與業主關係密切,有的物業管理人員與業主幾乎如親友般熟悉,出於感情層面以及日後相處考慮,物業在遇到業主有違法行為時往往容易採取迴避乃至包庇業主的措施,以使自己脱離干係。甚至還有一些不顧及品牌效益的物業,管理不好就直接撒手不管了,這就使得執法人員在期望通過物業與業主溝通時吃到了無數閉門羹。

而如果物業管理者們更深層地思考下業主的違法違規問題,不難發現,只要有一户業主帶頭不遵紀守法,並且被縱容和默許,就會有更多家業主來鑽法律漏洞以謀私利。這些業主行為最後往往影響到周邊業主的共同利益,造成其他業主的不斷投訴,將物業置於眾矢之的。物業若能配合執法力量做好嚴管嚴打工作,及時先行溝通處理並主動反應上報業主違規行為,那麼日後的管理將輕鬆很多,同時也能得到更廣大業主的好評。

物業與城管開展協作應有效地發揮雙方的獨有優勢,互相填補不足。物業掌握着業主的基本信息,對整個小區有更深的瞭解和更綜合的考量,擁有更多與住户的溝通技巧,更便於作一些溝通調解工作,也能為城管執法過程中需落實的細節問題提供更多綜合的建議,以儘量減少執法過程所產生的其他負面影響。城管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事,當物業的人情牌、管社區管理辦法行不通時,就需要城管介入,以更明確的行政職權來對業主行為作約束。城管借物業之巧勁,物業借城管之利劍,兩者協作方可攻堅克難。

城管與物業協作需要在平時就建立起一致思想,統一戰線,在關鍵時刻才能口鋒一致。這些磨針活不是一日兩日就能練就的,需要在兩者間先搭起人員、信息、政策的橋樑,多開展交流活動,落實現行政策,分析潛在問題,及時做好準備,提前給業主打好預防針。

新形勢下物業與城管打交道會越來越頻繁,有團結協作的心,運用好方式方法,才能夠化矛盾為橋樑,逐步優化物業城管協同管理格局。

【第8篇】我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調研報告

物業服務管理,是指物業服務企業接受物業所有人的委託,依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衞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修、修繕和整治,並向物業所有人、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其直接收取的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小區維修、保安、保潔、綠化、道路、税費等幾個方面。因此,物業管理企業在管理中集中體現的是市場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管理行為,這種市場化的運作全部是通過有償服務收費來實現。由此可見,物業服務市場的主體結構要求是“誰受益、誰交費”。

目前,隨着房地產業的發展及物業服務行業法規的不斷完善,我市物業管理的普及程度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除了寫字樓、商場、商品房外,工業廠房、學校、醫院、房改房,城區居民小區也逐步引入物業管理。物業服務行業在得到社會的認可和接受的同時,由於各個方面因素的影響,還是存在着各種各樣的困境和難題,對行業的發展造成了一定的影響,特別是物業服務收費問題尤為突出,如何加強監管已屬刻不容緩。

200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下發《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行為,保障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以該辦法為依據,_____市政府於6月下發了《_____市物業管理辦法(試行)通知》(下稱辦法),通過政府職能的轉變逐步將物業服務收費的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轉為市場調節價及政府指導價。《辦法》規定包乾制、酬金制的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即由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德惠服務等級、標準等因素,制定相應的等級基準價和浮動幅度,並定期公佈;實行組合制的普通住宅服務收費和高檔住宅別墅物業服務收費以及非住宅物業(如居民小區、商場等)的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即由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為業主提供優質價相符的服務,實行明碼標價,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進行公示。

《辦法》出台後,在行業及企業當中、廣大業主當中產生了波瀾,企業認為沒有了“尚方寶劍”,收費將會更難,有企業的老總更説::“這不是要我們提供無償服務嗎?”而業主們則認為政府不批覆定價這不是給物業管理企業提供亂收費的依據嗎?輿論方面也給予了較大篇幅的關注和報道,對關於住宅檔次、服務標準的掛鈎、收費標準的調整、如何協調定價等方面的存在着這樣那樣的質疑。我們曾經在一天內接到10多個有關收費方面的電話投訴。尤其是覆蓋面較廣的舊物業、早期的、中低檔的商品房等物業,由於物業的綠化地小,道路較窄、壞、爛,配套不齊,功能欠缺,對機電、綠化等的養護不重視,再則業主素質參差不齊、需求的物業服務較表面等等問題,對物業服務實行指導價的爭議特別大。個別物管企業也因為低價介入物業的管理,並用車場費用等多種經營彌補服務費等做法,導致物業的重新招標,形成了各方均對原來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含金量重新評定問題。

一、我市物業服務管理的現狀:

1、物業管理內容主要是小區的公共部位。小區公用設置的維修,不涉及業主室內部位。但有些業主卻認為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不僅僅是保潔、保安、綠化,應無所不包,要求物業企業無償為住户室內提供一切服務,一旦服務得不到滿足,就以此為“藉口”,拒交、少交、欠交物業管理費。

2、業主對物業服務收費缺乏知情權。從我市中心城區看,各物業服務公司都能做到明碼標價收費,能在小區醒目位置公示服務項目內容、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等,但對物業服務收費的收支情況,物業服務公司沒有嚴格按照嚴格規定“每年不少於一次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收費的收支情況,接受業主和業主委員會的監督”。侵犯了業主的知情權和監管權。

3、物業公司自身管理水平較低,開展和提供的服務項目單一、面窄。目前我市中心城區的物業企業僅僅是面向居民住宅小區提供服務,而對居民住宅小區也僅僅提供保安、保潔、綠化等一些基本服務內容,缺乏服務創新意識。比如西苑小區物業公司,不能充分利用社區黨建、社區衞生、社區文化、社區價格進萬家等一系列社區建設活動的契機,拓展服務平台,只好在收費率不到70%的情況下,靠出租店輔租金來負債運轉。全市沒有一家開設代接送小孩、代灌液化氣、代家政服務等項目的物業服務企業。

4、物業企業員工素質不高,服務不規範,認為物業服務是簡單勞動,於是低薪聘請一些文化低、沒有接受過專門培訓的人員上崗。即便是企業對員工進行培訓,也還是停留在基本技能的初級階段,還沒走向由勞動部門參與的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培訓與鑑定,致使物業服務工作不到位,不按規範操作,從業人員流動性大、素質不一,高品位的物業公司無從查找。

6、業主委員會工作滯後。目前,我市中心城區絕大部分小區都沒成立業主委員會,雖然有極個別社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但都沒有形成和發揮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橋樑與紐帶的作用:服務質量的監管工作沒有真正開展起來;對物業服務與公共財務的收支疏於監管。同時,由於業主委員會自身缺乏對物業相關政策、規定的瞭解、理解和運用,致使物業企業單方説了算,而業主委員會卻對物業的管理事項難以決策。

7、有個別業主過度強調個人的實用性利益不顧社區整體外觀形象的共同維護。如:防盜鋼窗、空調等的安裝零亂;私佔公共場所,擁堵通道;隨意丟棄堆放生活垃圾,這些行為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物業公司的工作難度和不應有的工作量。

8、物業企業由小區全體業主共同選舉、公開招聘的規定沒有得到全面執行。目前,_____市中心城區各居民住宅小區提供物業服務的物業企業都是前期物業開發代管,後期物業則是由開發商將原來分管物業的人員分離出去,重新註冊企業名稱、企業法人,成立新的物業服務企業來接管社區。不論是前期還是後期物業,都沒有通過市場公開競爭招標,由全體業主自主選舉物業管理公司,致使物業企業提供的服務質量標準缺少明細、欠缺可監督性。

9、市場體制不活,社會公共服務資源不均,增加了物業公司管理成本,導致不少物業公司負債經營。如;_____市康居蒂景灣居民住宅小區,公共服務水電都是按商業用户執行,甚至居民樓道公用照明也是無價可講,價位的順勢反差加重了物業公司的管理成本,以致企業通過變術來減少債務,實行勉強運轉。

10、由於房地產開發商的問題,小區分期建設及附屬物配套工程未完全峻工而提前交付,有些配套設施如水、電、氣工程不配套,造成物業公司開展工作困難,影響物業服務質量。

11、如何加強監管、規範行為?如何引導物業公司和業主搭建互盈載體?相關職能部門監管缺位。

二、造成物業服務管理難的主要成因:

1、開發商對小區配套承諾不兑現,質量問題多。由於開發商不兑現售房時的承諾,入住後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有的業主以拒繳物業服務費來與物業服務公司實行對峙。開發商遺留問題引發的物業管理矛盾,主要表現在;一是面積分攤不合理,配套服務設施建設承諾不能兑現。二是房屋使用中出現質量問題,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就修繕責任互相推託。三是轉嫁本屬自身承擔的費用(如:房產測繪費)給業主導致業主意見突出。

2、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收費不合理、財務不透明。物業服務收費難的另一個原因,是物業公司不按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物業費,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收費或者收費少服務。從調查的情況看,這是業主反映最強烈的問題,直接影響了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關係。雖然我市1999年就出台了《_____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收費辦法》,明確規定了收費項目、檔次和收費標準,但仍有部分物業公司擅自提高收費標準、設立項目或者以強制提供服務的方式收取費用。此外,問題更多的是物業公司的收費標準與其所提供的服務質量不符,同一區域同一收費標準的不同小區,服務的質量各有千別,常常引起業主的不滿,以致業主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依照國家發改委、建設部《關於印發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應當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而現在不少物業公司並沒有執行規定,特別是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缺乏透明度。業主不知道自己交納的費用花在什麼地方,總認為物業公司收了很多錢,卻沒有用在業主身上,所以拒絕交納物業費。

3、業主的消費觀念有待改變。部分業主物業服務的消費觀念沒有完全樹立起來。一是買房人對物業管理的認識需要一個過程。二是我們國家誠信價值體系尚在初級階段。遇到問題,業主不是積極通過司法、行政手段解決,而是選擇隨意拖欠或者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方式進行,這種做法不僅損害了合同的嚴肅性,而且造成了住宅消費的誠信危機。三是一部分人存在從眾和僥倖心裏,看到小區內有業主不交物業費,認為自己交了反而吃虧,所以也效仿着拒絕或者拖欠物業費。物業服務收費不到位,最終利益受到損害的還是業主本身。物業費主要用於居住小區房屋公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等服務性開支。部分業主不繳費,等於免費享受公共服務,這對繳費的業主是不公平的。長此發展,不繳費的業主可能會越來越多,最終導致物業管理無法正常進行,房屋及設施將會失修失養,小區的保安、保潔、綠化將無人問津。

三、着力從以下方面加強監管。

1、規範物業服務行為,提高物業服務水平。倡導物業服務企業通過建立成本分析制度整合資源,聯合採購,擴大管理規模,降低管理成本。物業管理作為服務行業,服務質量是關係到企業發展的核心問題,這就要求企業創新服務理念,優化服務質量,為業主提供更細緻、更周到的人性化服務,定期公佈物業費的收支情況,使業主明白消費。物業服務企業雖然是勞動密集型產業,但競爭仍然十分激烈。因此,僅靠降低物業費已經不能吸引消費者,只有通過規範化的管理和優質的服務塑造企業品牌,才能實現物業企業的發展、壯大。具體方法應該:一是改變以往的收費態度和方式。由於收費員沒有經過專業培訓,自身對物業相關政策、規定缺位理解和運用。同時,由於收費面廣、點多、量大,難免出現生、冷、硬的工作態度,因而與業主的溝通、交流不是很順利,導致業主對物業服務公司有意見而不願交費。如:物業企業可在小區公告欄定期公佈已繳費業主的名單,起到督促作用;對極個別拖欠較多、影響整個小區物業收費工作的業主,物業公司應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以起震懾教育作用。也可以依靠業主委員會,並以業主委員會的名義下發通知,宣傳交納物業費是業主應盡的職責。二是要加強物業服務公司的自身建設,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物業企業要努力為廣大業主提供優質服務,規範服務行為,逐步擴大服務項目,不斷追求服務的精細度,注重對服務質量的研究,加強對員工素質的培養。通過企業自身的不斷努力,為小區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從而使廣大業主逐步接受“花錢買服務”方式。另外,物業企業還要提高管理水平,加強內部管理,建立規章,規範行為準則。收費時可根據居民的不同情況,在物價部門制定的物業收費標準幅度內,與業主商量確定。對有些收入很低確實交不起物業管理費的,應給予減免政策並向其他業主公佈,一方面解決了交不起物業管理費的貧困户的困難,另一方面也起到和發揮了其他業主監督的作用。物業服務公司應該在加強企業自身建設、通過服務水平、質量上下功夫,盤活內部管理機制,不斷提升服務質量以贏得廣大業主的認可和滿意。

2、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規範自身行為。協會應實行橫向協調、縱向指導的方法。一方面要加大與物價局溝通,物價部門要定期舉辦物業服務管理培訓,規範其執收行為,為物業管理企業解答對《辦法》和新頒佈的《物業服務管理條例》存在的疑問。針對企業在執行過程中面臨的問題,有針對性的提出專業意見、建議,對於中檔的物業,建議企業應進行全面的評價,遵循給什麼服務報什麼價格的原則,按政府的標準定價,提供切實可行的服務內容,不能進駐後再提價,引起業主的反感。要特別注意對公共秩序的維護,在實行明碼標價期間要確認收多少服務多少,不能隨便許諾能人所不能。對於廣大業主方面,協會要重在宣傳及時引導的方法。針對業主缺乏成熟的物業管理消費意識的情況,協會以輿論為嚮導,有針對性地做了大量的解釋和引導工作。如召開不同地區的業主座談會,請有關人士來為其講解案例,在物業管理收費方面存在包括如何界定變通住宅?界定檔次有爭議怎麼辦?三級資質的物管企業能否按一級收費?沒有業委會能否改收費標準?哪種情況下收費明細賬單一定要公佈?小區車位收益該歸誰等七大焦點問題從行業的角度提出了意見和建議。此外,為切實指導物業服務收費的定價、協調、平息業主與物管企業因定價問題引發的矛盾,針對物業檔次界定難的問題,協會可以啟用物業服務收費建議的評審程序,由企業或業委會提出需求,協會以組織行業專家到物業現場進行評審,從行業的專業角度提供合理的定價建議、意見,為物價部門審定價費提供切實可行的資料。為更好地平衡行業所面臨在收費方面的困難和矛盾,行業協會除了對物業服務收費項目進行明碼標價外,物價部門也應主動與其溝通,開展收費公示,統一製作公示牌,接受社會監督。

3、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幫助業主樹立正確的物業管理消費觀念。業主買房是一個持續消費的過程,即便是付清全部房款,也僅僅是消費的開始,所以改變購房消費觀念也是一個必須解決的問題。因此,要加強對《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價格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使廣大業主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樹立“花錢買服務”的物業消費意識,明白不繳、少繳和欠繳物業管理費不僅損害了物業企業的利益,同時也損害了廣大業主的利益。同時,也應該堅持在日常的物業管理小區中利用不同宣傳的形式:如公告欄、宣傳欄等向業主進行宣傳,提高廣大業主對物業管理的認識,讓業主知道交納物業服務費是每個業主的應盡義務。房管部門要從完善部門職能入手,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和幫助廣大業主樹立正確的物業管理消費觀念,努力為物業企業和業主搭建互盈互利平台。

4、建立和完善物業管理法規體系,規範物業服務管理行為。規範和約束小區的業主與業主之間、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關係,僅靠業主公約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有一個具有強制性、權威性的物業管理法規體系。因此,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在充分調查、廣泛徵集意見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_____市物業服務管理辦法》,通過規章的形式將他們的責、權、利明確下來,確保業主和物業公司雙方利益不受侵害;同時大力推進和完善《_____市物業服務管理招投標制度》。業主大會通過招標選聘物業企業時,房管和物價部門必須到場進行指導,努力做好監管、指導到位,當好服務者、指導者、監督者和管理者。作為服務者,房管和物價部門要以人為本更好地為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服務;作為指導者,房管和物價部門要在全面實施《_____市物業服務管理辦法》的同時,加快出台《_____市物業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加強宣傳發動的工作力度;作為監督和管理者,房管和物價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依法行政,嚴格規範物業服務企業的行為。同時,又要加強對業主行為的正確引導,提高業主素質。要通過整合社會公共服務資源,實行政府扶持政策,加大政策傾斜力度,減少物業企業管理成本,為物業企業發展和小區和諧創建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5、加強監管,完善配套。物業費的收取標準與物業的品質及服務質量密不可分,收費辦法應當更加細化服務的範圍、內容和標準,根據服務的質量可以有一定的浮動幅度,以體現服務的差別性帶來的收費差異。此外,對實行物業服務費酬金制的預收物業服務資金中除了物業服務支出外,還包括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而國家對酬金並沒有統一的標準,建議提供一個教較為合理的利潤區間,供業主大會與物業企業進行協商確定標準。此外,價格執法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解決價格糾紛,切實保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在嚴格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的同時,要積極幫助物業企業改進工作,規範執收行為,促進全市物業服務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

總之,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與物業檔次、消費羣體有直接的關係,如何兼顧居民的承受能力與企業所得利潤合理定出收費標準廣而告之並明碼實價提供服務,是企業在政府指導價及市場調節價下,學會如何在改革開放的經濟市場中迎搏擊、求生存的必交答卷。任何事物的發展均非一帆風順,更何況風雨兼程的物業服務行業。隨着市場的逐步放開,由精度業主和物管企業實行雙向選擇服務和市場,這將是物業管理髮展的大方向,行業協會應顧及全局,起好橋樑作用,對企業、對業主均應抱以一視同仁的負責態度、行使指導、監督的職能。當物業服務公司做到公佈帳目明明白白時,當業主真正瞭解物業服務費的含金量時,物業服務行業將會達到一種平衡、業主與物管企業間將相互達成一種共識,在明確各方主體的責任,實現質價相符的市場經濟規律時,才是持久的、永恆的。物業管理的目的是構建和諧的環境,誰享受誰支付,將權利還給業主的同時應及時地引導以提升業主對物業管理的認知度,這樣,物業管理只會有雙贏而不可能有單贏的局面,也只有這樣,才能在社區實現和諧安定的生活。

【第9篇】物業管理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導語:對於物業管理工作情況,各位可以做一個調研報告。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物業管理工作情況調研報告,供大家閲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管理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20xx年4月到8月,我局在市、區政府部門領導下,積極與住建、環保、城管執法、工商質檢、公安消防和各街道辦事處、物業服務企業、社區居委會、業主代表等相關單位聯繫人,對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組深入到20多個不同特點的物業小區進行了實地調查走訪;分別召開了8次物業服務企業代表座談會、10次業主委員座談會。

一、基本情況

物業管理工作起步較晚,物業管理總體水平較低,主要以三種模式推行:(1)近幾年開發修建的商品房、綜合樓基本推行了專業化物業管理模式,佔30%;(2)單位修建的辦公室、辦公綜合樓和職工集資建房等實行自建自管物業服務,佔20%;(3)20xx年前修建的商品房,拆遷還房以及相對零散的單幢樓房實行自由式物業管理模式,由社區和業主自主聘請民工看大門、打掃清潔衞生,佔20%;(4)其餘小區和老舊住宅無物業服務和管理,佔30%。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加強了制度建設。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先後制定了《前期物業和保障性住房物業企業服務收費標準》、《物業企業招投標制度》、《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維修資金收繳使用辦法》等制度。通過具體制度的建立和落實,基本保障了物業管理工作的開展。

二是推行了“菜單式”物業收費服務模式。制定了《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將物業服務內容劃分6個等級、6個小項,服務企業按對應物業收費菜單中的等級服務項目、服務標準進行服務和收費,基本做到了業主期望的“質價相符”。

三是抓了樣板示範工程。出台了《物業管理示範小區標準》,對創建示範項目活動進行指導,截至目前,共推行50多個各類管理模式的示範小區。

四是積極開展了物業宣傳培訓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向業主和社會宣傳物業知識,增強業主的物業自治意識,努力贏得社會方方面面對物業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過辦班請專家講課培訓,提升物業從業人員的素質,提高物業從業人員的物業服務能力。

三、存在的問題

(一)歷史遺留問題多,老舊小區治理改造難度大。

近年來,隨着城市建設的不斷擴張和快速發展,以居住環境優美、物業服務規範為特徵的現代化住宅小區保持高速增長趨勢。而興建於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甚至更早的住宅區,小區的規劃方案比較簡單,內部結構及住宅功能相對落後。隨着城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硬件設施的先天不足就逐步凸現出來。路不平、燈不亮、下水不暢、雨污合流、無化糞池、無停車位、管理缺失、環境衞生差、治安形勢複雜等情況。隨着時間的推移,這些問題已呈集中爆發態勢,給人民羣眾生活帶來極大不便,由此引發的社會矛盾層出不窮。例如,東嶽廟街新華小區、北門市場觀音井小區、草壩街將軍公寓等小區基礎設施配套落後,管網嚴重堵塞,污水橫流,臭氣熏天。

(二)物業管理體制不健全,監管工作合力不夠。

目前,物業管理制度體系還很不完善,物業管理活動涉及到的多個部門,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職責不清,行政管理和物業服務關係還沒有完全理順;市、區、街道、社區之間沒有建立起系統協調的物業管理體制,相關職能部門沒有建立起物業管理聯動機制,如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物業企業協會等目前尚未建立或成立。

(三)物業管理專業人才匱乏、編制不足。

目前,部門物業管理專業人才匱乏,其從業人員大多來自“轉制、轉崗、轉業”人員,缺乏專業理論素養和足夠的管理經驗;編制嚴重不足,工作任務重,難以有效地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專業指導和監管。區房管局物業管理科室人員4人,僅1人有編,其餘3人均為臨聘人員,對1200多個物業小區的管理指導工作顯得力不從心,杯水車薪。95%的街道辦事處、社區無物業管理科室和專職管理人員。物業企業管理人員多為城市下崗再就業人員和農村剩餘勞動力,整體素質偏低,普遍缺乏物業管理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有相當一部分從業人員沒有經過物業管理培訓,職業道德、專業技能、應急能力及相關法律知識等都難以適應物業管理專業崗位的要求。雖然物業行業主管部門近年來下大力氣加強了物業管理專業人員的培訓與指導工作,但是仍然跟不上物業管理行業迅速發展的需要。

(四)物業企業市場競爭不足,整體服務水平低。

物業企業缺乏必要的市場競爭,這樣,物業服務企業的整體服務水平也必然較低。特別是相當一部分物業公司是住宅小區原開發企業的子公司,與原開發企業存在依附關係,不是真正獨立的企業法人。甚至有的物業管理人員的工資在原開發企業開支,形式上獨立,實際上不獨立,缺乏對物業發展的長遠打算。有的物業服務企業服務態度和質量差,而且還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公共建築和共同設施設備的用途,引起業主的不滿。同時,“建管不分”的體制造成一個樓盤一家物業,無法形成規模,企業盈利能力較差,使物業公司缺乏提高服務質量的動力,影響了物業管理產業的健康發展。

(五)業主委員會組建難,運作不規範。

業主普遍缺乏必要的物業管理知識,自治意識不強,不願參與物業管理;即使有業主委員會,其成員組成複雜、人員良莠不齊,缺乏“有能力、有名望、善協調”的組織者。全區實施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中,只有46個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不足物業服務小區的5%。

從運行情況看,70%的業主委員會運作不規範,既沒與物業企業簽訂服務合同,也沒制定業主公約和議事規程,監管措施乏力;20%的業主委員會缺乏社區、物業主管部門必要的指導和支持,工作進展緩慢;20%的業主委員會形同虛設,沒有發揮業主的橋樑紐帶作用,距真正意義上的自治管理相距甚遠。

四、對策與建議

(一)列入民生重點,徹底治理推進。

建議組織力量對物業管理服務問題,進行全面普查,整理歸類。借鑑相鄰城市物業管理的成功做法和根據實際特點進行創新結合起來,制定物業管理綜合治理方案,認真落實。

(二)有序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工作。

老舊小區主要位於江南老城,建議把老舊小區分片劃區,按實際情況劃為四類,按照改造難度由易到難來劃分。一類作為試點,可選三到五個,例如草壩街的改造就非常成功。二類為比較容易改造的小區,對我區創衞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影響大的先實施。三類為改造困難相對較大的小區。四類小區主要是一些改造難度大的小區,如那些單棟且住户少、房屋很破舊且基礎配套設施極度落後的建築。

(三)建立有效的監管調處機制。

一要繼續加強房屋竣工驗收和物業承接驗收,確保物業服務設施設備保質保量,不出現各種隱患。二要儘快出台物業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明確物業服務企業,業主、社區、政府管理部門之間的責任。三要完善規劃、公安、物價、消防、城管、供水、供電、通信網絡等部門組成的協調機構,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促進其提高服務水平。四要實施街道社區網絡化管理,管理員專人專職,要包片包區,並加大協調物業管理工作力度。

(四)培育物業服務市場。

一要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規範物業服務流程、服務等級和收費標準。要建立企業信用、年審、評比制度,促進物業企業提升服務水平。二要支持、幫助物業企業吸納優秀人才,拓寬服務領域,開展有償家政服務,電子商務配送等業務,滿足不同層次的服務需求。三要建立行業協會,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鼓勵物業企業相互學習交流,向一流企業看齊,企業間形成比、學、趕、幫、超氛圍。支持、協助物業企業學習外地先進經驗,提升我區總體服務水平。四要實行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建立企業、物業公司雙向選擇,公平競爭的機制。要將物業企業的信用情況作為招投標、業主大會選聘、小區評優的依據。

(五)多方參與,推進業主委員會建設。

制定出台業主委員會管理辦法。辦事處及社區要大力推進業主委員會建設,選出真正能夠代表業主利益,熱心公益事業、公道正派、敢於負責、有一定工作水平的人員主持、參與業主委員會工作。發揮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建立雙方相互溝通、相互理解的良好關係;學習借鑑外地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好的經驗,完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辦法,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建立健全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委員的工作職責,建立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業主委員會要向業主做好宣傳、解釋、協調工作,發揮自律作用,團結引導業主遵守“業主公約”和各項管理制度,按合同約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自覺支持物業管理工作。

附:服飾企業生產管理情況調研報告

一、調研概況

1.調研目的。通過對成衣整套生產流程的體驗,對國內服裝企業的現有運作流程有一個瞭解和認識,總結生產管理特色,提出改進建議。2.調研企業。泗陽某服飾有限公司。3.時間安排。一週的時間,具體時間安排如下:服裝生產前的準備工作,如服裝接單之後的制板技術及製作工藝分析,對面輔料及裏料的認定,製作相應色卡,製版,樣衣製作等,三天時間;裁剪,及縫製環節,兩天時間;後道車間(小後道、綜合後道),存儲,打包出倉,約兩天時間。

二、企業概況

該服飾有限公司位於江蘇省泗陽縣經濟開發區,配備了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電腦平縫機、雙針機、鎖釦機、粘合機等設備3967台(套),是國內規模較大的具有現代化工藝水準的羽絨服生產基地,為集團公司提供配套服務。

三、企業生產管理的基本架構

該企業是生產基地,在生產模式上屬於訂單加工模式,是由下訂單並提供樣衣、原材料樣本以及服裝生產工藝單,按照客户的指令組織生產,為集團公司提供配套服務。右圖為服裝生產管理的系統。下面為該企業的生產過程:生產通知單。由客户發來生產通知單,根據提供的樣衣進行分析,得出製作成本,與客户協商達成一致,投入生產之中。分析技術工藝及設計。分析服裝款式的技術工藝,製作難點,對面料、輔料、裏料的確定,研製出相應的色卡,以便服裝生產過程準確進行。通過色卡,確定款式服裝的服飾材料之後,通過打板,製作出單件的服裝成衣,由技術部確定裁剪要求、用料結構、縫製工藝要求及步驟等。經過排料劃樣投入生產。裁剪。裁剪是服裝生產的第一道工序,是把面料、裏料及其他材料按排料、劃樣要求剪切成衣片,還包括鋪料、排料、算料、套裁,驗片、編號及捆紮等。在額定的縫製車間生產之前完成剪裁的工作。縫製。它是按不同的款式要求,通過合理的縫合,把各衣片組合成服裝的第一個工藝處理過程。縫製車間以小組為單位,一個小組36人,1個組長,1個副組長,30個縫位,4個輔助工。後道車間。分為小後道和綜合後道車間。小後道的主要任務是服裝產品檢驗,人數上4個人一張台板,3個人流動檢查,1個總檢,以及承擔服裝縫製工序之後的鈕釦縫製等。成衣品質控制。成衣品質控制是使產品質量在整個加工過程中得到保證的一項十分必要的措施,貫穿於整個生產過程及後期的後道、及出廠之前的倉儲管理之中。成品倉儲。製作好的服裝成衣按規定的要求打包裝箱,根據銷售計劃運往地點或返回總公司物流中心等待分配。

四、管理特色

在縫製車間會有品質部的巡檢,對於出現的問題及時修正,在小後道車間則是成衣的檢驗,配以流動檢查和總檢,在整燙,打包。裝箱之後,仍會有質檢部進行抽檢,在出倉發貨之前保證服裝質量。

五、調研建議

(一)展望未來成衣發展趨勢

1.市場全球化。當今全球化的發展趨勢也給服裝企業帶來新的機遇,與此同時,很多國外服裝企業必定計劃在亞洲開展業務,很多外國企業必定在東南亞建立服裝製造工廠,對我國服裝業也帶來挑戰。2.全面質量管理(tqm)。許多服裝企業正在將全面質量管理方法應用到服裝生產、經營中。按照這一方法,整個組織從最高管理者到一般員工都要參與,不斷探求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的方法,以能夠有效的縮短運轉週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生產效率等。3.新技術應用與創新。技術進步促進大量新產品和新工藝的出現。無疑計算機已經並將繼續對企業組織產生最大的影響。在新材料、新方法和新設備方面的技術進步也極大地影響着運作。產品工藝上的技術變化將直接影響到企業組織的產品質量及競爭力。4.流程再造。流程再造是指一切重來,對企業現有流程進行分析,找出問題所在,從而設計出新的企業流程。流程再造的核心是使現有企業流程得到重大改善。與供應鏈管理。erp的核心管理思想就是實現對供應鏈的有效控制。所謂供應鏈是指產品生產和流通中涉及的原材料供應商、生產商、批發商、零售商以及最終消費者組成的一個供需網絡。供應鏈管理從一個全新的高度對物流、資金流、信息流進行有效管理,是一種對原材料供應商、生產製造企業、批發商、零售商以及最終消費者等組成的系統進行的管理。這也是目前許多企業正在積極努力的目標。6.準時化生產(jit)與精益生產(lp)。準時化生產方式是一種有效利用各種資源、降低成本的準則。其含義是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生產必要數量和完美質量的產品和零部件,以杜絕超量生產,消除無效勞動和浪費,達到用最少的投入實現最大產出的目的。精益生產方式是指運用多種現代管理方法和手段,以社會需要為依據,以充分發揮人的積極性為根本,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企業資源,最大限度地為企業謀取經濟效益的生產方式。強調的是質量、柔性、縮短時間和協同工作。準時化生產是精益生產方式的核心。

(二)建議

面對市場全球化的現狀,服裝企業在發展上應面對全球化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在發展的潮流中,走出適合自己的道路。在管理上,為更加有利於提高產品效率及運轉週期等,要動員管理者到一般員工都參與的一體化參與方式。基於產品和工藝上的技術變化對於企業組織的產品質量及其競爭力影響很大,對於產品技術上的創新,要及時的體現在產品生產中,要對原材料供應商、生產製造企業、批發商、零售商以及最終消費者等組成的供應鏈管理進行系統管理。

【第10篇】關於我縣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為推動我縣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物業管理,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滿足市民日益提高的居住質量要求,根據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要求,我局組成專題調研組,深入城區各住宅小區,認真開展物業管理工作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物業管理工作的現狀

㈠小區以及物業管理的基本情況

調研結果顯示,我縣已有物業管理企業入駐的小區僅7個,基本上都是新建的住宅小區,面積約50萬平方米,户數約5300户,其餘多為社區居委會管理或由住户自請環衞工清掃。已經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僅有2個,分別是“星光名庭”和“圳業太陽城”。

物業管理企業基本情況:目前,在我縣註冊的物業管理企業有3家,均為三級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入駐我縣小區從事物業管理服務的企業有5家。

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基本情況:全縣物業管理從業人員不到 100人。其中持有各類上崗證的不到30人。

㈡居住小區的特點

1、小區檔次差距大。從住宅小區配套設施方面看,既有新建的設施齊全、綠地率高的高標準小區,也有早期開發的設施不完善、甚至是髒亂差的小區。從物業管理費收繳率方面看,收繳率高的“麗景花城”達到90%,而收繳率低的桂楊新賢城只有40%。從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方面看,有0.2元/月/平方米到0.4元/月/平方米不等。

2、小區遺留問題多。由於歷史的原因和客觀條件限制,我縣居住小區較為分散,遺留問題多。有的小區基礎設施差,配套不齊全;有的小區建設規模小,相關手續不完備;還有許多小區是敞開式的,給物業管理工作帶來一定難度。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房地產開發建設遺留問題成物業糾紛主因。在物業糾紛投訴中,有相當數量是業主投訴個別房地產開發建設遺留問題而引發的。有的開發商未嚴格按規範和規劃要求配套相應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或將配套設施等共有產權挪作經營使用。如綠化不到位、安防設施不到位、公共車棚(位)少、休閒公建設施少等。有的開發商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後,小區公共設施和部位施工監管不到位。有的因工程施工質量遺留問題至今難以解決。

2、物業行政管理體制尚未理順。承擔小區物業行業管理職責的是縣房管局,但這只是一種行業指導性的工作,按照縣政府辦轉發的《關於明確物業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的要求,相關鄉鎮、居委會應設立物業管理專職人員,但我縣至今尚未落實到位。因此指導、監督業主大會與業主委員會工作,以及對轄區內日常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管等方面尚未發揮應有的作用。此外,物業管理涉及到房管、城建、物價、供電、供水、消防、公安等多個部門,有時各種矛盾交織在一起,僅靠房管部門難以協調各方,容易造成物業糾紛投訴率高、調解率低的局面。

3、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組建難且運作不規範。一是部分小區開發期較長,小區內物業管理區域難以確定,造成業主大會遲遲不能召開。二是部分小區規模較大、業主户數較多且相互之間大多又不熟悉,組織業主進行選舉、決策等事務存在較大難度。三是業主參與意識不強,業主委員會組成複雜、人員良莠不齊,缺乏“有能力、有名望、善協調”的組織者。四是有些業主大會與業主委員會建立、運作不夠規範,管理機制不健全。目前我縣僅有的二個業主委員會均或多或少存在要求物業公司提供工作經費的問題。五是有的業主委會成立之初比較迫切,而成立後遇到困難與矛盾就撒手不管,如太陽城業主委員會。

4、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率低。造成收費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物業管理企業服務質量不到位。二是低收入羣體經濟承受能力有限。三是業主反映的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引發居民不滿情緒而影響交費。四是商住混合小區收費難,如太陽城小區。五是業主對物業管理服務的消費觀念尚未完全形成。

5、物業管理服務行為不規範。我縣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和培訓沒有跟上,普遍存在着聘用人員未取得相關物業管理上崗證就上崗的現象,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不夠高,服務水平參差不齊。大部分物業管理企業服務不規範、不到位、服務質量差。

6、無物業管理住宅小區物業維護、管理問題日益突出。我縣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建造的住宅樓,當時受條件限制,在規劃、建設、用地等方面不夠規範,存在小區配套不齊全、綠地面積小、停車位不足、環境髒亂差、房屋立面破損嚴重等問題。這些舊住宅小區目前尚無法開展物業管理,基本是由社區居委會代管。這些住宅建築所存在的諸多問題已成為廣大業主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

三、意見和建議

針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困難與問題,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縣物業管理工作,提高物業管理水平,調研組提出如下意見與建議:

1、要完善物業管理源頭監管。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從源頭上加強物業管理工作 ,認真落實各項監管措施,從根本上減少物業管理矛盾糾紛。一是縣工商、建設等部門應廣泛徵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着手製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等示範文本,明確規定前期和後期物業管理服務中的服務範疇、服務標準、合同期限、服務費用,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進一步規範和約束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的行為。二是建設主管部門應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規規定,在房地產規劃設計圖紙審批時明確物業共有部位、共同設施使用功能,防止開發商、物業公司擅自處分屬於業主的物業共有部分、共用設施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而引發矛盾糾紛。在組織驗收時,應配合有關單位將小區各類管道工程(含地下管道隱蔽工程)列入驗收內容。

2、要健全物業管理體制機制。首先,要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物業管理體制要求,完善和規範物業管理行政管理體系,相關鄉鎮應設立物業管理工作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加強鄉鎮、居委會的物業管理隊伍組織建設。其次,要根據“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明確縣、鄉鎮、居委會的職責分工,將管理重心下移,充分發揮鄉鎮、居委會對轄區日常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管作用。第三,要健全完善物業管理各項制度,建立縣、鄉鎮、居委會、房管等部門的綜合協調和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將物業管理納入社區建設統一管理,積極探索行政主管部門、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共同參與、相互監督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保存與使用的新型工作方法,確保專項維修基金的足額歸集和合理使用。

3、要深化物業管理法規宣教。運用互聯網、電視台、報紙、宣傳欄等傳播媒介,廣泛開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規的宣傳活動,強化對相關工作人員、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成員和業主代表的教育培訓,促進基層行政管理人員、業委會成員依法履職;促使物業管理企業遵紀守法,規範管理,更好地為業主提供服務;增強廣大業主的物業管理法律意識和消費觀念,使他們充分認識到搞好物業管理不單是物業企業、政府、居委會的事情,而且是需要全體業主和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的工作。

4、要強化物業管理指導監督。一方面,縣政府職能部門與鄉鎮、居委會要主動介入,認真分析研究當前小區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引入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履行職責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大組織、協調、指導、幫助的力度,促進業主大會召開,業主委員會建立並有效開展工作。要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的法律指導與日常監管。對於業主委員會所需工作經費,應指導其通過業主大會規約來收取,杜絕向物業公司直接索取的現象。另一方面,縣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與鄉鎮、居委會要各司其職,強化日常管理,加大執法力度,及時查處物業服務違法行為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的違法行為;加大調處力度,及時化解各類物業管理矛盾糾紛,儘快解決業主反映強烈的問題。同時,還要組織不定期巡查,對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級差、服務不到位、收費不規範的企業予以通報批評,降低甚至取消其在本縣轄區內從事物業管理的資格,維護廣大業主合法權益。再一方面,要加強引導,儘快形成“以質論價、質價相符、合同約定”的收費體系,努力營造物業管理企業崇尚優質服務、業主自覺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的和諧氛圍。同時,按物業服務等級標準逐步提高我縣物業收費標準、提升物業管理檔次,積極探索市場化運行機制建設的新內容,真正實現物業管理的雙向選擇。

5、要規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要樹立質量與品牌意識,從以下幾方面入手,規範管理、優化服務,取得廣大業主和業委會的支持和配合。一是加強從業人員業務培訓,提高其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二是應當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統一採用收費標價牌形式,在其服務區域內的顯著位置或收費地點,對物業管理企業、服務等級、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等進行公示。同時,每月應在小區公告欄等醒目處公佈一次當月由業主使用的公共水電費用分攤詳細情況、日常維護收支情況等,使廣大業主“明白消費”。三是要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為廣大業主提供相應服務並達到服務承諾標準,對業主和業委會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時整改。四是落實物業承接驗收制度,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進行查驗,以減少因開發商遺留問題引發的物業矛盾和糾紛。

6、要積極推進舊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縣政府應組織相關職能部門,調動各方積極性,針對舊住宅小區物業規模小,較為分散,尤其小區樓房陳舊、基礎設施差,物業管理難以起步的情況,逐個進行調研、分析,採取多種途徑、多種形式,加快小區整治,解決處理好維修資金歸集困難、物業管理用房缺乏等問題,整合物業管理資源,完善物業管理條件,改善舊住宅小區的居住環境。可着手先行對幾個無物業管理小區進行新型管理工作機制的試點,通過總結經驗,逐步建立健全適應我縣實際情況的舊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模式,最終促其走上規範化管理軌道。

【第11篇】物業調研報告範文

物業管理是一種新型的管理模式,其職責是集中多種管理服務職能,整合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有效地幫助居民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從而不斷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優化居民生活環境。隨着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城市居民對生活質量和改善居住環境的要求與日俱增,居民住宅區的消防安全作為人民羣眾最關心、最需要解決的問題自然成為了物業管理的一項重要職責。當前,由於消防警力、業務經費、管理體制、業務水平等因素的影響,多數物業管理單位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大部分物業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不明確、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加之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單位之間缺乏信任基礎等原因長期存在,致使委託管理的單位、小區特別是多產權建築滋生大量的火災隱患。當前,各類小區物業管理模式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面臨着嚴峻的挑戰。

一、物業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多數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法律意識觀念不強

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法律法規明確的消防安全職責瞭解不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十條,都明確規定了物業管理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職責。然而,一些物業管理單位對此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懂法、不守法,有法不依,違法不究,造成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被動性,直接或間接地縱容了各類火災隱患的滋生和生長。

(二)一些物業管理人員消防業務素質不高

在平時在履行消防檢查時發現:個別物業管理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缺乏相應的消防專業技術知識,學歷層次、專業技術偏低,安全意識差。大部分小區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於形式,有些單位僅滿足於有人在崗,而值班人員對消防控制中心的各種消防設備的運行及日常的防火巡查情況卻不甚瞭解,值班人員對消防設施運行的正常與否毫不關心,對消防控制中心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聲響不聞不問。有的值班人員能夠發現問題,但不會解決問題,更有甚者直接關閉了之。一些單位消防器材無人管理,內部消防設施、器材被盜現象嚴重,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誌損壞突出,消防設施器材長期處於缺損狀態。一些單位與開發商、業主相互推諉、扯皮、推卸職責,缺少協調配合,導致舊的火災隱患久拖不改,新的火災隱患又迭出不窮,久而久之,大部分消防設施的功效特別是聯動功能大打折扣,大大降低了消防設施的完整性、可靠性,致使投資上百萬的消防設施形同虛設,無法發揮應有的功能。

(三)大部分物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不明

物業管理公司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產物,其最終目標是服務於與業主的各項合同約定,也就是説,其只對合同約定的內容負責。而目前普遍情況是物業管理單位在與業主的交接過程中有很多單位和業主對消防設施的管理沒有明細的合同約定,致使物業公司對消防設施要不要管理、如何管理、管理到什麼程度均不明確,而大部分業主特別是住宅小區業主也基本不關心除電梯運行及環境衞生等以外的公共設施的管理,導致部分消防設施不能時刻處於工作狀態,或有故障而不能及時得到恢復,影響了設施的工作效能;

(四)物業對部分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的業主缺乏管理

部分業主往往只注重自己居住、工作場所的小環境,而缺少對建築、小區整體安全的考慮,藉着裝修之名,肆意擴大裝修面積,擅自改變建築物使用性質,擅自增加夾層擴大防火分區,改變建築結構、樓梯形式,封堵排煙口、強佔圈圍疏散走道等,而物業單位為追求經濟利益,害怕得罪業主,未盡到勸阻和管理責任,在本單位無力解決的情況下未及時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妥善處理相關時宜,而只是認為我不是執法部門根本管不了這些事情,從而放任發展,增加建築的火災危險性和火災負荷,造成了大量的“先天性”的火災隱患;

(五)物業管理單位準入缺少消防必要條件

物業管理企業,是指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企業。雖然建設房管部門在核發資質證書時對物業管理公司擁有的技術人員數量上有明確要求,但沒有規定消防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加上目前很多建築特別是非住宅小區高層建築的物業管理企業基本上是從房地產開發企業派生出來,雖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但依附受制於房地產開發商,建設和管理不分的體制嚴重製約了物業管理單位的工作開展;

(六)消防設施日常維修資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於業主多且分散,在公共場地的使用、車輛的停放、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等方面業主與物業之間很容易引起矛盾,造成雙方產生不信任和糾紛的情形,加上傳統的“主僕”觀念影響,物業管理處於被動弱勢地位,導致物業管理費用不能及時收取。同時現有法律對建築大修理基金的收取、保管、使用等方面的規定,要求維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單位或受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作為實施單位,提出年度使用計劃及分項目維修經費預算報告書,經業主委員會審核,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後方可將維修基金分批撥付實施單位,其操作程序複雜,很少有物業單位有決心和耐心去申請和使用這筆經費,致使包括消防設施在內的公共設施維護保養經費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七)消防安全管

理未納入委託管理的正常範疇

在日常的監督執法過程中,筆者遇到這樣的情況,由於與業主之間存在尖鋭的矛盾,有些物業管理單位未通過任何移交手續擅自撤離小區,致使小區的日常管理全面癱瘓,而小區的業主委員會隨即聘請了新的物業單位進行日常管理。而消防部門進入該小區進行監督抽查時,往往注重對物業管理單位的管理與監督,但由於原物業單位未將建築主體的審驗情況及消防設施的相關維護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而業主委員會也沒有把消防安全管理納入委託物業單位管理範圍,則新物業管理單位就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消防部門只能把責任落實到業主委員會。但業主委員會是由所有業主選舉產生的非法人臨時組織,不具備法律責任承擔能力,這就極大地增加了小區火災隱患的整改難度,大大加大了消防部門的工作量。

二、解決當前物業管理中消防安全職責不落實問題的對策

(一)進一步明確和完善相關法律規定

政府相關部門應根據目前物業管理的現狀,加緊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業主委員會的職責,完善組織機構,確保業主委員會人員的相對穩定。規範業主、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單位之間處置問題的程序,明確合同約定中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內容,規定每幢建築(或小區)聘請物業管理公司應通過競標形式進行,嚴禁單產權多使用建築或多產權建築開發公司委託下屬物業管理單位管理。把建築消防設施的委託管理作為業主聘請物業公司管理的先決條件,確保消防設施有人管理,明確物業管理單位的接管時間並完善建築消防設施移交的手續;

(二)提高物業公司的准入門檻

建設房管部門在核發資質證書時,應明確規定物業管理單位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專業技術人員,並把通過消防專業培訓且取得相應的消防資格證書作為核發物業管理單位資質證書的前置條件。同時要建章立制,制定消防部門與建設房管等部門之間的信息通報制度,及時掌握物業管理單位的相關信息,把物業公司擁有消防專業人員的數量、消防管理能力的強弱及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納入物業管理單位資質申領、等級評定的範疇,提高物業管理單位消防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

(三)加強對物業公司消防工作的指導

區級政府應將街道、社區範圍內的物管單位納入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的考核管理範圍,定期保量的對轄區內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把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管理作為今後消防管理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並把物業管理單位納入日常監督管理的視線,把規範物業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作為加強各類建築、小區消防工作的基礎內容,同時,物業單位要主動地與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建立聯動機制,一旦發現小區內出現違章違法行為,物業單位應及時報告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切實將一些隱患扼殺在襁褓之中。同時,相關職能部門也要加大執法力度,對存在火災隱患久拖未改的物管單位及個人應依法嚴肅處理,從嚴處罰;

(四)加大消防教育培訓力度

切實加強對物管單位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街道安全辦要具體抓好摸底、統計彙總工作,督促落實,防止漏報漏訓。通過培訓,使物業管理人員增強消防安全觀念,切實學懂學透《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各項消防安全職責,樹立起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管理人員要做到會報警、會組織人員疏散、會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力爭使物管單位消防管理工作水平、崗位人員素質有所提高。

(五)規範對公共維修基金的管理

《物業管理條例》已明確了維修基金制度相應的法律地位,其使用是否公平、合理,將直接影響到每一名業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須完善規範維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尤其應明確公共部分具體設施設備相對應的維修基金使用原則、程序等,建立物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防火組織,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切實解決火災隱患、經費等問題,對於需要動用房管部門的專項修理基金,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應幫助物業單位協調各業主,或者物業單位以粘貼公告的形式告知各業主,以便儘快地啟動維修基金,以保證火災隱患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整改。總之,物業管理單位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牽繫於千家萬户的平安幸福,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協作,共同努力,物業管理單位充分認清火災形勢和火災危害,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和義務,努力為居民的安居樂業和城市的經濟發展提供堅實的消防安全保證,才能營造居民小區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共同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加強居住物業裝修網格化管理的調研報告

隨着物業管理法規的不斷完善,業主、使用人法制觀念的不斷增強,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力度不斷加強,居住小區違法搭建情況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在部分居住小區依然存在着擅自在天井、庭園、陽台等部位搭建違法建築物和構築物,擅自佔用公共部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等現象,特別是一些高檔小區居民入住後,出現了比較嚴重的違法搭建情形,如有的業主、使用人擅自在房屋平台搭建陽光屋,甚至加層、改建、擴建、開挖地下室,不但嚴重破壞了小區的整體規劃與和諧的環境,還影響了相鄰業主、使用人的日常生活,引發了不少矛盾糾紛。

一、華陽地區居住物業裝修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幾年,隨着房地產二、三級市場的活躍,高檔商品房住宅中二次裝修開始增多,由此各類違章行為和違章搭建時有發生,引起社會的重視,從房地辦目前所掌握的情況分析,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業主將原房屋從裏到外徹底進行裝修或改建,改變了原始設計風格,如外牆立面安裝玻璃幕牆,將承重牆拆除後重新擴建,底層門廳、平台搭建成房間等等,違章面積在10~60m2不等。

(二)使用的裝飾材料比較高級、新穎,凡裝修過的房屋均超過原房屋設計標準,對小區環境影響相對較小,與周邊房屋的格局能基本保持一致。

(三)相鄰關係矛盾不特出,業主委員會一般也不直接干涉,只是對過分超出範圍的違章建築反響較大。

(四)由於業主身份比較特殊包括一部分系境外業主,物業公司較難直接進行勸阻,怕影響管理費的正常交付。

基於以上現狀從物業公司反映:認為政府管理部門處罰力度不夠,對違章户的處罰達不到威懾作用,另外迫於管理費拖欠,只能勸阻,無法阻止施工,否則發生衝突物業公司很被動。

然而作為搭建的業主卻認為:由於房屋設計在使用上不盡合理,且已陳舊,所以當新購房業主入住或原業主二次裝修時,往往請專業裝潢設計單位對房屋重新按個性化進行室內佈局,加之在經濟上有支付能力,使上述違章行為時有發生,由於示範效應,對其他業主影響較大,有趨同傾向。

二、進一步加強物業裝修網格化管理的建議

(一)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加強對住宅裝修的指導和監督

1、加強規範裝修行為的宣傳和指導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的規定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住宅使用公約》或《業主公約》的約定,履行對業主裝修住宅的管理職責,並制訂《住宅裝修須知》,配備相關的專業人員,加強對業主裝修住宅的宣傳、指導和監督。

指導物業管理公司將《住宅裝修須知》在所管理的物業小區內一併公告。同時,把《住宅裝修須知》送達物業管理區域內待裝修的業主或使用人並簽收。

2、加強住宅裝修前的管理

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在為業主或使用人辦理入住手續時,必須告知《條例》中規定的不得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和違法搭建等住宅裝修的禁止行為。禁止敲鑿的部位以及不得擅自隨意安置空調室外機和安裝防盜設施等注意事項。

業主或使用人在裝修住宅前,要求其將施工單位、施工期限、裝修內容(包括住宅裝修設計圖、施工方案)等書面告知物業管理公司併為裝修施工人員辦理小區臨時出入證等手續。

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業主或使用人提供的住宅裝修設計圖、施工方案中有違反住宅裝修禁止行為的提出整改意見。

為加強對施工單位裝修行為的管理,物業管理公司可與住宅裝修施工單位簽訂《住宅裝修管理協議》。

3、加強對住宅裝修活動的日常巡視和監督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明確由專人負責對住宅裝修活動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當有業主或使用人已入住的,應當督促裝修的業主、使用人或施工單位遵守施工作業時間,晚間18:00時至次日上午8:00時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鑽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

物業管理公司對進入小區的施工人員和建築材料及裝修施工階段涉及水、電、氣和結構等隱蔽工程的,每天應當加強現場巡視和檢查(包括節假日)並做好記錄,發現違規現象,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勸阻、制止並督促改正。

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破壞房屋外貌、違章搭建等違法裝修行為且拒不整改的業主或使用人及住宅裝修單位,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及時告知業主委員會並報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同時,物業管理公司應當責成違規裝修的施工人員停止施工。

4、加強知法、守法和履約意識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督促業主或使用人遵守《條例》等相關規定、遵守《住宅使用公約》或《業主公約》的約定。

物業管理公司與住宅裝修單位簽訂協議》的,應當督促其履行《協議》。在住宅裝修施工完成後,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及時收回小區臨時出 入證。對造成房屋和設施設備損壞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責成責任人及時進行修賠。

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裝修單位的違約行為,可依據《協議》的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裝修經勸阻。制止無效的,房產開發商或相關業主或使用人可依據《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住宅使用公約》的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業主委員會應當發揮自治管理作用

業主委員會應當經常檢查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務狀況,督促住宅裝修的業主或使用人遵守有關的法規和約定,及時調解裝修不當 引起的相鄰糾紛,對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督促其整改。

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勸阻無效的,經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通過,業主委員會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各區縣房地局應當加強對違法裝修的行政執法

區房地局不斷完善行政執法工作程序。對物業管理公司不履行法定管理服務和義務等行為,應當根據《條例》和《規定》的相關規定責令其改正,並可處相應的罰款。對物業管理公司違反《條例》和《規定》情節嚴重的,區縣房地局可作出降低資質等級的處罰,直至吊銷資質證書。

區縣房地局接到對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裝修的投訴,應當及時受理、立案併到現場調查、取證。核實,經核查屬實的,根據《條例》的相關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並處相應的罰款。

某城區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矛盾集中體現的領域,規範的物業管理是和諧社會建設總體戰略中的重要內容。根據區政協的安排,我們開展了xx城區物業管理的調研。

一、xx城區物業管理的基本情況

總體看,我區物業管理工作有以下四個特點:一是物業管理市場處於發育初步階段。二是物業管理總體水平較低。三是業主委員會作用發揮不好。四是物業管理行業監管體制不完善。

(一)xx城區物業企業現狀

我區物業管理從90年代初期開始起步,至今已有近xx年的發展。據調查,截至xx年底,在我區註冊的物業企業共有197家,其中一級資質企業3家,二級資質企業15家,三級資質企業179家,從業人員1xx餘人,管理人員1897人。外區物業企業在本區開展服務的約50家,從業人員約2850人。

(二)xx城區物業發展現狀

目前,全區共有物業管理小區389個,管理房屋3575萬平方米。城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90%,新建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

1、新建城市住宅小區的物業發展現狀。我區新建住宅小區共有389個,房屋建築面積為3075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34萬餘套,住宅成套率為100%,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其中有龍湖花園等6家單位6個住宅小區獲得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優秀)小區稱號;天驕俊園等11個住宅小區獲得市物業管理示範(優秀)小區稱號;富悦新城等32個小區獲得區級物業管理示範(優秀)小區稱號。

2、老小區的物業發展現狀。老小區主要有單位自管房、社會集資房、直管公房及“農轉非”安置房四類。

(1)單位自管房:包括機關自管房、羣團自管房、事業單位自管房以及企業單位自管房,房屋物業管理面積共計324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30871餘套,住宅成套率為97%。這類房屋的物業管理除了少數的委託物業公司管理外,其絕大部分仍由單位自行管理。由單位聘請人員進行小區的簡單的物業管理。產權屬職工私有的房屋,其住房及室內水、電、氣的維修均由職工自己負責;產權仍屬單位的房屋維護則仍由單位負責,整幢房屋較大設備、安全、水電方面的維修或公用部位的維修一般由單位負責。

(2)社會集資房:從1992年開始,我區開始推行社會集資合作建房,建築檔次低,單體樓佔了絕大多數比例。據統計,現在全區社會集資建房共894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74550餘套,住宅成套率為99%。這部分集資房的物業管理覆蓋率目前達到了90%。

(3)直管公房及“農轉非”安置房:直管公房,就是房管部門直接管理的政府和社會公共團體所有的房屋。這類房屋在我區共有約14萬平方米。“農轉非”安置房是政府對徵用土地的“農轉非”拆遷户進行安置的房屋,其中又包括兩類:一是政府將徵地費按政策規定付給拆遷户自建,產權屬自有;二是由政府統一建房安置拆遷户租住,住户按規定繳納租金,產權屬國家所有。從1987年開始,根據原江北縣人民政府文件規定:“凡以徵地經費修建的拆遷户住房,系國家投資修建的公房,屬公產性質,全部移交給房管局,納入國家公房管理。”因此,區房管局對全區的“農轉非”安置統建房進行全面接管。截至xx年底,區房管局共管理全區“農轉非”安置房共計77幢,7.55萬平方米。這部分房屋幾乎都沒有專業的物業公司進行管理,日常的清潔衞生及水、電、氣費的收取都由業主自行負責,室內的維修由業主負責,公用部位的維修則由區房管局負責。

3、房屋公共維修金的歸集和使用情況。從1999年開始歸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以來,累計歸集專項資金8.23億元,使用300餘萬元。

(三)xx城區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現狀

截止xx年底,全區共成立有小區業主委員會181個。在調研中發現,

90.5%的小區業主對物業狀況漠不關心,造成業主大會召開困難。23.7%的小區在全部入住幾年後仍沒有召開過業主大會,沒有組建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處於前期物業管理狀態。個別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因缺乏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65.4%的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序不規範,未通過業主大會選舉產生。58.3%的小區即使按規定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也未能起到應有作用。

(四)xx城區物業管理行政體制機制現狀

在《物業管理條例》及《xx市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1)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是物業所在地的物業管理的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物業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2)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依法對社區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對社區內物業管理活動進行指導監督,調解物業管理糾紛;(3)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物業管理進行監督,對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的相互關係進行協調。但在實際的工作中,區房管局人手不足,對物業管理中的問題疲於應付;街(鎮)政府、社區居委會很難插手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對物業公司無法制約,物業公司通常對其不理不睬,對工作不配合甚至是阻擾街(鎮)、居委會的正常工作。

按照《xx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以及市政府辦公廳和市國土房管局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辦發[xx]280號)和《關於物業管理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渝國土房管發[xx]548號)文件中有關職能的劃分,城區物業管理涉及到經委、建委、市政、環保、安監、物價、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公安、工商、規劃等相關部門的配合,但區內各相關部門普遍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思想,沒有形成工作合力,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缺乏相關的應急機制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導致物業管理問題突出。

1999年以來,我區針對物業管理工作相繼出台了《關於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xx府發[1999]129號)等5個文件,為理順城區物業管理體制、規範物業管理行為、提高老住宅小區物管水平、發揮業主自治機構作用、加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等打下了一定的基礎。

二、xx城區物業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xx城區物業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服務公司小、弱、散突出。我區隨着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近幾年來物業公司數量急劇增加。但從總體看,發展參差不齊。現平均每個物業公司管理面積僅20萬平方米,由於企業管理規模過小,綜合實力差,專業化水平低,造成物業服務社會資源浪費,效率低、效益差,也難以進一步吸引優秀人才從事物業服務行業。

2、物業企業服務意識不強。從調查的結果來看,物業企業主動上門服務率為32%,小區業主對物業服務人員的綜合滿意度為61%,這表明物業公司的服務意識不是很強。

3、物業管理企業的經營管理不規範。一是少數企業以犧牲業主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小區環境為代價,產生的各種污染等負面影響直接侵害了業主的利益。如:金港國際小區業主投訴門市油煙污染過重,物業公司缺少環保措施。二是少數物業企業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擅自在小區公共部位開展經營,全部收入歸企業方所有。如:鄉間城小區收取業主停車費引發糾紛。三是少數物業企業存在惡性競爭,低價傾銷,壓低服務標準。

4、物業管理企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一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户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及時滿足。二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專業人員。例如日常維修是物業管理一項很重要的工作,維修不及時、不到位,使業主對物業企業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甚至出現矛盾。

5、物業服務企業生存環境存在缺陷,經營困難。一是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低,嚴重製約了行業的健康發展。據調查我區247家物業企業、1625個項目的結果表明:有213家企業虧損。很多企業硬撐不下去了,只有被迫撤離所服務的樓盤。二是政府沒有建立物業服務調節機制和平衡機制。例如:同一職能機構管理着水電氣的價格與物業服務價格,卻沒有建立相應的平衡機制。當水電氣的價格不斷上升時,物業服務成本隨之增加卻沒有“消化”來源。同樣,其它成本費用價格上漲時,物業服務成本仍然沒有“消化”來源,導致了收入支出的“剪刀叉”現象,物業服務企業生存危機日益突出。三是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報酬低。調查表明,我區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平均報酬低於社會平均工資24%,平均福利水平不足國家規定的26%,勞資雙方潛在矛盾十分突出。

(二)xx城區物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服務費收取難。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服務人員責任心不強,服務質量差,服務不到位,導致住户有意見而拒絕繳費。二是物業收費規定不合理。不同價格的物業費具體的服務項目不明確,存在同質不同價或者同價不同質的現象。三是農轉非人員增多,住户無力繳費。如空港園區農轉非安置房,業主很多是低保户,以生活水平低為由拒交物管費。四是工程遺留問題隨着物業交接,將問題轉嫁給物業服務企業,成為住户不繳費的藉口。五是由於業主自身的原因,如業主內部糾紛、業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繳費不及時等。

2、建設遺留問題引發物業糾紛。有以下三種情況:

(1)工程質量遺留問題。主要表現有:①儘管通過了竣工驗收或綜合驗收,但向業主交房時仍存在一些並不完備的情況,如管理區域內的環境、道路、景點等設施未完工,影響業主居住,房屋本體外牆滲漏等等。②由於前期物業服務現在大多仍為開發商屬下的物業公司承擔,因此,多數業主認為開發商對建設質量的完善與有關承諾的兑現責任自然應由物業公司承擔,並往往以此作為衡量物業公司服務效果的重要指標。③開發中的工程質量遺留問題很難及時得到根本解決。這些問題遺留到物業使用階段,業主接房後往往很難與開發商打交道,從而很容易轉嫁給物業公司,引發矛盾。

(2)開發商物業銷售中遺留下來的問題。主要有:①未安裝一户一表(前期的老小區及集資房);②銷售廣告內容與實際交房時不一致;③擅自將小區公用部分(如屋頂、公共綠化地等)承諾給少數業主使用;④擅自改變公共設施用途、物管房用途、會所及車庫用途等。

(3)建管不分帶來的問題。我區房屋開發商屬下的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往往被定位為促銷或售後服務,僅作為開發的附屬產品,這樣,一些物業公司與開發商一鍋吃飯,導致了部分物業公司失去了獨立生存的能力。

3、老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差,缺乏專項維修基金。xx區的大多數居民住宅是九十年代初建成的,當時配套建設水平低,

基礎設施差,娛樂休閒設施很少。目前許多住宅小區的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急需維修養護和改造;娛樂休閒設施也急需改善,而這些小區沒有專項維修基金,根本無力進行舊小區改造。此外,老住宅小區都是實行開放式物業管理,小區內道路四通八達,人員來往較複雜,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比較嚴重,導致保安、衞生工作的難度加大。

4、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歸集和使用存在的問題。

(1)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收繳困難。主要集中在以前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的業主,根本沒有辦法讓其繳納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這就造成了一幢房屋或一個小區只有部分業主歸集了房屋公共維修基金。

(2)開發企業挪用已歸集的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房屋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開發企業統一收取,再交到區房管局的專用帳户上。開發企業不及時繳交給區房管局,造成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拖欠,很容易激發與業主間的矛盾,給後期物業管理帶來困難。

(3)使用上缺乏健全的機制和有效的監督,大修基金保值、增值難。按條例規定:當確需使用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時候,由業主委員會提出,經2/3以上的業主同意後,方可申請使用。但實際上,如果修繕部位只涉及到少數業主的利益,那麼就很難獲得小區2/3的業主通過,給實際使用造成了困難。另外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沒有專業機構對其作鑑定和監督其使用,容易讓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造成不法利用。隨着大量房屋開始進入維修期,當年收取的微薄的大修基金將入不敷出,如何在物價水平上漲的情況下,將有限的大修基金保值、增值,缺乏有效的手段。

5、水、電、氣收費難。一是水、電、氣費代收代繳矛盾大。水、電、氣部門只針對註冊的表(包括總表)服務,按總表的度量計費。物業公司被迫另派專人查抄分表,收取各業主水、電、氣費用後派人交給供水、供電、供氣的部門。由於水、電、氣的損耗,必然出現差額部分的分攤,有些物業公司就自行提高水、電、氣的價格,容易引起與業主的糾紛和矛盾。由於各種因素帶來的總表與分表的數量差額,所以有些業主覺得分攤不合理而拒繳水、電、氣費。二是物業公司代收的水、電、氣費存在着欠費現象。水、電、氣部門只是針對終端客户服務,並沒有和物業公司籤協議委託代收,在利益的驅使下,有的物業公司在收取了業主的費用後,並不及時繳交給水、電、氣部門,而是佔用了這筆資金,而水、電、氣部門又無權向物業公司催收,最後導致對住户停止供應水、電、氣,從而引發矛盾升級。三是水、電、氣管線和設備出現老化,需要維護、更換時費用不好解決。水、電、氣部門和物業公司互相推諉,責權不明。向業主收費既不合理也缺乏相應的依據。

(三)xx城區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業主委員會的選舉產生過程中存在着瑕疵。業主委員會的候選人提名缺少科學的依據,在實際操作中有盲目現象,形成業委會成員良莠不齊的情況出現,甚至有些業主通過一些不恰當的手段操控業主委員會,為自己謀取不正當的利益。業主委員會成立後,作用發揮也普遍不理想。在實踐中,對業主委員會的監督缺乏有效的手段,使業主難以有組織地參加管理和表達對物業管理的看法。

2、組成業主委員會的人員結構不夠理想。委員們多是由退休的老年人組成,年齡結構老化,知識水平及專業素質普遍不是很高,法律意識相對淡薄。

3、業主委員會的經費來源無法自行解決。業主委員會的資金來源可通過三種方法籌集:一是由小區全體業主分攤;二是通過經營小區公用部位的收益來獲取費用;三是通過贊助取得。但在實際的操作中,這三種資金來源渠道均有很大難度,幾乎就無法實行。由於沒有經費來源,業主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都很難開展。

4、業主委員會沒有自己的辦公用房或辦公場所。據調查,我區80%的小區沒有業委會用房。如果租房作為辦公用房,不僅費用高,而且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也不方便。

5、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召開的困難大。時間、地點均不好確定,與會業主很難達到2/3以上,業主參與意識不強,就連書面徵求意見也有難度,導致很多重大事項無法決定。

(四)xx城區物業管理體制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管理法律法規不健全。首先,物業管理立法滯後。除了xx年10月1日實施的《物權法》有關章節規定和xx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及地方性相關配套法規外,一直沒有國家級行業法規可以遵循。其次,物業管理法律關係各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不清。具體表現在:產權關係不明;法律責任不清楚;供水、供電、供氣等有關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的經濟關係不明確;作為經濟合同一方主體的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訴訟資格;等等。

2、物業管理體制不完善。物業管理涉及到規劃、建築等多個部門,有時各種矛盾會交織在一起。從全區看,缺乏一個強力部門有效的協調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業管理關係難以理順,多頭管理問題久拖不絕;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職責不清;街道、社區的綜合協調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房屋管理由房產部門負責,但房屋性質改變卻由建管辦監管,責任主體不明確,行政監管力度不大。如:錦湖花園出租門面房給人居住,租户接水、氣,存在安全隱患,居民反映強烈。而xx燃氣公司和中法水務公司認為只要用户申請,符合安裝條件,就可以辦理使用手續。而作為主管部門的房管局卻無法干預。

3、物業服務缺乏市場競爭機制。xx區的物業市場還沒有真正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大多數物業企業並不是通過招投標進入物業市場的,造成了許多物業企業缺乏競爭意識和責任意識。據調查,xx區專業物業公司只佔17%,開發商下屬企業佔45%,單位自己管理的企業佔16%,外聘服務企業佔22%。多數物業企業與開發商是相互依賴的關係。

三、完善物業管理的建議和措施

(一)加強xx城區物業企業服務的建議和措施

1、創造條件,積極鼓勵物業公司兼併、合併,走強強聯合之路,做大做強物業公司,做響物業公司品牌;鼓勵有實力的社會實體興辦物業公司,對從事老小區物業服務的企業,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和優惠。

2、鼓勵物業企業依靠科技進步提高服務水平。區房管局通過全區物業信息管理系統,運用現代化手段實施監督管理。

3、提高物業企業管理水平。一是物業企業應當在嚴格執行《物權法》,爭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時,提高經營能力,加強與業主、業委會的溝通交流,達成共識。二是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不斷創新服務項目。將每一項服務工作的程序都規範化,編製成具體的《操作手冊》,成為員工的行動指南。三是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服務團隊。物業服務企業在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能培訓的同時更應該注重個人素質方面的培訓。四是物業服務公司實行收費考核,建立內部激勵機制。

(二)加快xx城區物業發展的建議和措施

1、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營業税免收,所得税減半徵收;完善物業服務酬金制度,推進業主自治進程;

完善業主自管項目税收工商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對農轉非40、50人員參照國有企業下崗40、50人員政策執行,鼓勵企業擴大農民工使用,增加就業崗位。

2、實施“分類管理”。督促水電氣供應部門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要求,向最終水電氣使用人收取費用,並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水電氣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建議區政府組織水電氣供應部門和物業協會進一步溝通協商,研究水電氣供應管理,水電氣價格及代收費問題。使老問題有解決推進計劃,同時又杜絕新問題產生。

3、完善收費標準,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建議區政府儘快研究制定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費指導價格體系。物業服務收費應實行明碼標價,將收費項目和標準及收費辦法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以醒目方式予以公佈。對隨意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小區管理委員會、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有權向收費主管部門投訴,對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者,由政府物價檢查機構依法查處。

4、確保房屋大修基金的安全使用,實現大修基金保值增值。建議對業主交納的房屋大修基金委託銀行理財,按每個小區(大廈)開一個總帳户,按每户業主繳納的房屋大修基金為每户單獨開户,每年的利息自動轉存到業主的户頭上。凡需動用大修基金時,必須由大修房屋牽涉到的業主們投票表決,委託專業機構對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進行評估後方可動用維修款項,同時對大修基金的使用過程進行監督,對維修質量進行鑑定。

5、加大宣傳力度,引導人們正確的物業消費觀念。深入宣傳《物業管理條例》和《xx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讓廣大業主瞭解物業管理對小區環境的重要性,使物業企業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工作性質,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範圍內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推動整個物業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完善xx城區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制度的建議和措施

1、逐步推行業主誠信檔案的建立。對小區業主在水、電、氣物業管理等費用的交納、參加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等會議的出席率、自覺維護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等相關行為逐步建立電子信用檔案。

2、首屆業主大會的召開和業主委員會組建,應在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組織下,在區房管、公安、物價、市政等相關部門的指導監督下按程序進行,並將有關材料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備案登記,公安機關根據備案登記表刻發印章。

3、將業主自治機構的管理納入社區管理範圍。業主委員會應當自覺接受社區居委會領導,參加社區居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同時,邀請社區居委會參加業委會的活動,對業主與業主之間,業委會與業主之間,業主、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之間出現的各種矛盾和糾紛,社區居委會應當主動出面協調處理,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協助。

4、加強組織業主委員會成員的培訓。提高業委會成員的總體素質。

(四)建立健全xx城區物業管理體制機制的建議和措施

1、完善物業管理的建章立制。區政府應及時制定物業管理的中長期規劃,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xx市物業管理條例》,出台相關政策,如:《維修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物業使用管理辦法》、《承接驗收管理辦法》、《業主委員會管理辦法》等。同時,建立健全我區的物業公眾責任保險制度。

2、建立健全物業管理行政新機制。儘快成立由區委、區政府領導掛帥的xx區物業管理領導小組及領導小組辦公室,進一步明確房管局牽頭抓總的職能,並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按照“費隨事轉、權隨事走”的原則,進一步將物業管理監督權限下沉街道和社區,在區房管局的指導下,在街道、社區居委會設立物業管理辦公室,配備專門的物管員,並解決落實好相關的經費。

3、建立前期物業管理監管機制。建立物業管理提前介入機制。從工程項目規劃立項開始,物業管理應同步介入對房屋的功能、佈局、管網建設等提出專業的合理性建議供開發建設企業採納,為後期物業打下堅實的基礎。物業企業前期介入所產生的費用可由物業企業與開發建設企業協商解決。建立公共維修基金歸集機制,建議將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歸集時間前置在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階段,將繳交公共維修基金納入合同登記中的一個工作程序,直接在交易登記大廳內設專門窗口收取,切實杜絕無法及時繳交入庫的現象。建立物業招投標競爭機制。根據我區物業管理髮展的需要建立物業管理招投標市場。建立物業服務收費報審機制。前期物業收費價格應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初審,由區物價部門核定。物業收費按協商價執行,但不得高於或低於物價部門最終核定價的20-30%,並應按上述程序報物價部門備案。實行佣金制的物業公司每半年應公佈服務費的收支情況。

4、建立信息化管理機制。建立全區物業管理綜合信息系統。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業主、物業從業人員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方面的管理,實現物業管理的科學化和信息化。

5、建立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調處新機制。探索建立物業管理糾紛調處新機制。建議將物業矛盾糾紛納入司法調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調解制度,化解居民糾紛和及時處理侵害居民合法權益的事件。

6、建立物業管理用房長效機制。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各相關職能部門應嚴格按渝府發[xx]86號和渝國土房管發[xx]548號文件的規定,規劃和核定社區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業主委員會用房)。其中:開發建設單位對社區用房的提供應按每100户15平方米無償提供,建議由民政部門進行核定;物業管理用房按建築規模的0.3%-0.5%提供,由房管部門進行核定。對開發建設規模較小的項目,開發建設單位應提供社區用房的建設成本價款交區人民政府,由政府在規劃範圍內統一購買。

7、建立和推行補助金制度。建議對還建房、廉租房、城市低保羣體實行物業服務補助金制度,杜絕城市中新貧民區的產生。

關於×市現階段物業管理髮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於×市現階段物業管理

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物業管理作為新興的朝陽產業,在我市已有十餘年的發展歷史,這十幾年來,在各級政府領導的關心和支持下,在廣大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物業管理總體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物業管理從一個新生事物發展成了貼近千家萬户、家喻户曉的行業。為了更深入地瞭解我市物業管理現階段發展狀況,結合實際情況,通過實地走訪及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對我市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中發現問題歸納如下:

一、收費難依然是制約我市物業管理行業發展的最大壁壘

在調研中我聽到最多的眼就是收費難,似乎從有物業管理那天起就伴隨着這一問題,即使是在《物業管理條例》頒佈實施一年多的今天,在人們的消費意識、物業管理觀念逐步加強的情況下,收費難依然是困擾絕大部分物業管理企業的首要問題。業主不交費的理由眾多,物業管理企業服務不到位自不必説,而如房屋質量等開發商遺留問題以及鄰里間糾紛等也被拿來作為不交費的理由就實在讓人不得不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經營困境感到同情了。更有甚者,沒有任何理由,就想“搭車消費”,用別人的錢享受自己的服務,於是效仿他們做法的人越來越多,物業管理企業收上來的物業費越來越少,從企業追求利潤的經濟本性來説,當收入小於成本或者利潤減少時,必然會降低成本,而降低成本的直接後果就是服務質量下降,於是更多業主對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不滿意,從而不交物業費,這就進入了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小區環境差了,住房自然貶值,到頭來受苦的其實不只是物業管理企業,還有園區內的所有業主。所以要搞好瀋陽的物業管理,必須從培養人們的交費意識入手。經濟基礎是實現小區保值增值的關鍵,這一點必須讓廣大業主們清楚的認識到。

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運行不規範,作用發揮不當

在《物業管理條例》中,業主大會制度被作為一項重要制度再次明確,業主大會是全體業主的自治組織,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作為產權人和物業使用人的業主是小區真正的主人,管理好小區應該是全體業主的共同願望,所以物業管理不是物業管理企業一方的事,而是全體業主的事,業主應通過業主大會這一渠道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利,發表自己的觀點,參與到小區管理中去。但在調研中發現,很多小區的業主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對小區物業狀況漠不關心,造成業主大會召開困難,有些小區在全部入住幾年後仍沒有召開過業主大會,沒有組建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處於前期物業管理狀態,個別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因缺乏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為小區正常的物業管理埋下隱患。有的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序不規範,未通過業主大會選舉產生,不具有合法性,其行為不具備法律效力,不能代表全體業主。還有的小區即使按規定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但其成員對物業管理相關知識瞭解甚少,對其職責認識不清,缺乏足夠的精力、熱情,業主委員會形同虛設,不能起到應有作用。另外,個別社區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成立比較漠然,未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要求發揮應有的組織、指導作用,使部分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處於無序狀態。

三、物業管理企業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

這一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一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户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及時滿足,影響物業管理服務水平的提高和客户滿意度的提升。其實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很多是源於物業管理企業人員服務態度不好,很多問題只要正確溝通都是可以解決的,物業管理企業人員一定要樹立“業户至上”觀念,才能把物業管理這項工作做好;二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專業人員。例如日常維修是物業管理一項很重要的工作,維修不及時、不到位都會使業主對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甚至出現矛盾。

四、服務標準不統一,有待規範

物業管理服務作為一種商品,不僅具有一般商品的特性,還具有一定公眾性的特性。業主在購買本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的時候會與其他小區相比較,看看自己所享受到的服務在價值、價格上是不是最優的,但由於現在我市未對不同價格的物業費應具體提供那些服務做出細緻明確的規定,所以在業主進行比較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同質不同價,或者同價不同質的現象,這種現象會對業主在評價物業服務上產生影響,質優價廉的小區業主會認為物業費交得值,他們得到了應有的服務,而那些質優價不廉,甚至是質不優價不廉的小區業主就會認為他們應該得到更多服務,或者減少物業費的支出,從而不願交物業費。

五、開發商遺留問題嚴重影響物業管理企業正常經營

開發商遺留問題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房屋質量存在問題;二是承諾未兑現,業主未得到承諾利益,園區內配套設施未健全。調查中,有些物業管理企業管理人員反映他們小區內沒交物業費的業主有90%是因為房屋質量有問題,還有的是因為開發商承諾的配套設施沒有建,業主又找不到開發商,於是物業管理企業便無奈地成了替罪羊。此外,有些物業管理企業為了擴大管量,對開發商妥協,降低承接標準接管物業,也為日後的管理工作埋下隱患。

六、地方性法規建設滯後,影響物業管理行業規範化

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已頒佈實施一年多,對我市物業管理行業起到了積極的規範作用,但由於其全國性和指導性的特點,在解決物業管理中的一些具體問題時可操作性差,這就要求我市能儘快出台地方性配套法規、規章,如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上的投票權數的確定等。

針對以上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儘快出台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等級標準

按照“分等定級、質價相符”的原則制定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等級標準,同質同價,質高價高,不同等級,價格不同,服務內容和質量也不同。由小區業主大會根據需要討論決定選擇具體服務標準,並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不搞服務不足,也不搞服務過剩。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服務,業主按時足額交納物業費,物業管理企業定期公佈費用收支賬目,讓業主明白消費,避免雙方因費用問題產生懷疑。

二、加快業主大會制度規範化進程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成立業主大會,公開選舉業主委員會,使業主的合法權利得到保護,正當權益得到維護。經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要熱心公益事業,對這項工作有足夠的熱情,能夠在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之間起到溝通橋樑的作用,及時將業主意願反映給物業管理企業,在遇有業主因開發商遺留問題不交物業費時及時向業主解釋,消除二者間誤會分歧,使小區物業管理在和諧的氛圍中正常運行。

三、制定物業管理人員培訓計劃,提高員工的專業素質和道德素質

在提高員工專業技能方面應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1、做好人力資源管理,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提高管理服務水平;2、制定計劃,分期分批對各類人員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3、實行“末位淘汰制”,競爭上崗,樹立崗位就是報酬的觀念;4、多渠道吸納有經驗的專業人才,與本地實際相結合,優勢互補,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在提高員工道德素質方面,要着力從培養其服務意識入手,説話、辦事時刻從服務者的角度出發。因為在物業小區裏,住户人數多,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作為物業管理人員不能對業主要求太高,應該多從自身找差距,擺正自己的位置,工作中多一份耐心,用自己良好的服務態度和優質的服務水平贏得業主的理解和支持。

四、嚴格把好驗收關

事實證明,開發商遺留問題是日後小區物業管理的最大難題,所以在小區竣工驗收時,相關部門必須嚴格把關,房屋質量、配套設施必須保質保量。物業管理企業在承接物業時也要詳細檢查物業情況,包括小區業主檔案資料等,不能因盲目擴大管量而為日後經營管理埋下隱患。

五、儘快出台地方性法規、規章

由於各地物業管理實際情況存在差異,《物業管理條例》將一部分具體法規、規章的制定權交給地方,我們應根據我市物業管理實際,結合《物業管理條例》實施一年多以來的實踐經驗,儘快制定出台實施細則,為解決具體問題提供操作性強的法律依據。

六、加大宣傳力度,創造物業管理和諧的供給需求環境

深入細緻宣傳《物業管理條例》,讓廣大業主不但瞭解物業管理對小區環境的重要性,也能在適當時候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充分行使自己作為物業主人的權利。同時通過宣傳,也要使物業管理企業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工作性質,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範圍內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使物業小區形成業主要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提供服務的互補狀態,促進我市住宅小區環境優化,推動整個物業管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五年一月十日

【第12篇】暑期物業管理實習報告範文調研報告

隨着國家經濟建設的迅猛發展,國民收入的不斷增加,人們越來越重視生活的質量,當人們已滿足衣食温飽之後,便對住宅環境及其所在的社區文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物業管理在我國雖然是一個新興的服務行業,但也有20多年的發展歷史,應該説也積累了一些經驗,它隨着國家經濟建設的迅猛發展,國民收入的不斷增加,人們越來越重視生活的質量,當人們已滿足衣食温飽之後,便對住宅環境及其所在的社區文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物業管理在我國雖然是一個新興的服務行業,但也有20多年的發展歷史,應該説也積累了一些經驗,它由興起到發展,現已成為現代居民生活不可缺少的服務行業,物業管理究竟能否走可持續發展道路?作為一名物業管理專業者,在即將畢業之際,我作了一次實習調研。

xxxx年xx月至xxxx年x月,為進一步鞏固所學知識,理論聯繫實際,我在xx市xx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進行了為期半年的訪問學習。在實習期間,我們受到了xx市xx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熱情接待。通過到公司各物業管理處的實習,我對各處的物業管理情況有了初步的瞭解。在這一過程中,我學到了物業管理工作中的具體業務知識,豐富了所學的專業知識,為以後正常工作的展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調研對象的基本情況

xx市xx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3年5月,位於錫城北門楊木橋小區xx內,東連錫城路,南臨滬寧鐵路,西靠鳳賓路,北依213國道,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的獨立法人企業,資質等級為三級,註冊資金為100萬元。

近幾年來,公司始終貫徹“以人為本、誠信服務”的理念,遵循“優質高效、一流服務、信譽至上”的宗旨,並擁有一批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取得全國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崗位證書的高素質管理人才,造就了一支思想正、技術強、作風好的物業管理隊伍,公司先後成功接管了xx、xx二期(民豐西苑)、綠洲花園等小區,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面對行業競爭激烈、困難重重的物業管理市場,公司策劃了一條良性循環的發展道路。目前,我們正在積極準備iso9001質量體系的認證工作,並已取得內部審核員資格證書。公司承諾:嚴格按照“市物業管理優秀住宅小區”的達標標準,制定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確保工作圓滿完成,為業主創造一個文明、整潔、安全、有序的生活環境,營造一個賞心悦目的生活空間。會一如繼往、不斷創新,力爭為錫城更多的業主、住户提供優質、安全、舒適的服務,進一步提升企業形象,精心打造“新橋物業”的企業品牌,使新橋物業成為物業管理行業中一顆璀璨的明星。

二、調研的目的和意義

“實習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學了三年的物業管理,總是想把所學的知識用到實習中去,這是我調研的目的之一;另外,想對現階段物業管理行業在社會上的發展狀況做一個瞭解,以便為今後正式走上工作崗位做一個堅實的基礎,這是我調研目的之二;物業管理雖然有良好的發展前景,但從物業管理的現狀來看,行業內部和社會環境之間有一系列的問題需要解決。只是隨着社會經濟進一步發展,為物業管理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行業內部不斷自我完善,這樣,物業管理的美好前景才能變為現實。我想通過此次實習,我會對物業管理有一個新的認識和體會,會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理論聯繫實際,把自己所學用到社會實習中去,注意把書本上學到的物業管理理論知識對照實際工作,用理論知識加深對實際工作的認識,用實習驗證所學的物業管理理論,探求物業管理工作的本質與規律。從小方面講,為自己以後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而努力;從大處講,也為物業管理行業走上成熟和健康發展之路貢獻自己微薄之力。

三、調研的方法和範圍

本次調研我主要調研分析了新橋物業各管理處開展物業管理有關工作的特點、方式、運作規律,對管理處的設施管理、事務管理、保安管理也有了初步瞭解。在調研期間,我主要採用了現場採訪物業管理人員、進行現場調研等方式,完成了調研工作。新橋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現在有三個管理小區,分別為xx、民豐西苑、綠洲花園。

四、調研的結果及分析

在實習期間,我深深體會到了新橋物業的優勢,以及其在黃巷街道的影響。雖然新橋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僅經過了短短几年的發展,卻取得了如此大的成績,這與新橋人辛勤工作勇於創新,敢於挑戰的精神是分不開的。但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也發現了這其中存在的一些影響新橋物業發展的問題,現總結整理如下:

第一、內部管理不規範。首先,幾處的物業管理差不多都沿襲了舊有的管理模式。部門分工不明確,制度不健全,少有程序化、規範化的工作流程,大部分進行着簡單粗放的管理。其次,由於物業管理牽扯到的問題眾多,各處體制不健全,各種關係錯綜複雜,需要協調、處理的關係眾多,使得各物業處把大量的精力放在處理各種關係上,處理好這些關係當然有利於公司的發展,但當因此而忽視了內部管理與對外服務時,就難免本末倒置了。這樣就影響了物業管理健康的發展。

本文由實習報告收集整理

第二、責權利不明。責權利不明是影響公司發展的主要障礙。例如:一些房屋維修問題、設施設備配套問題,都可以較好的協商解決。但更多的卻是使物業管理工作無法獨立開展,許多問題都需要層層審批,造成了多頭管理,影響了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的提高和物業管理的健康發展。還有,各物業管理處內部、各崗位之間責權不明,崗位職責分工不合理,人員配備不科學,造成了工作效率低下,工作鏈斷檔,工作流程不流暢,使一些工作不能正常、快捷有效的完成,大大影響了服務水平的提高。

【第13篇】物業小區管理和服務工作調研報告

近年來,隨着房地產業的迅猛發展,街道轄區物業小區數量急劇增加,由此引發的物業糾紛、業主委員會選舉換屆難等問題十分突出。如何管好物業公司,加強業委會的指導和監督,成為我們必須共同面對並加以解決的一個重要課題。三個月在深圳的掛職學習期間,比較了兩地物業小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從實際出發,分析原因,尋找對策,借鑑南山街道的管理模式,力爭更好的為小區居民服務,維護轄區和諧穩定。

一、xx街道和xx街道轄區物業小區基本情況及主要特點

截至xx年6月底,xx街道轄區共有物業小區xx個,總建築面積約xx萬平方米,物業管理服務企業xx家。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有xx個,佔總數的45.7%;正在進行換屆選舉中的有x個,其中,由於各種原因長期成立不了的有x個;因物管問題和業委會組建換屆問題發生糾紛的有x個。xx街道轄區共有住宅小區xx個,總建築面積約xx萬平方米,物業管理服務企業xx家。單位自管xx家,社區代管小區xx家,三無小區x家,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有xx個,正在進行選舉中的有x個.

總體看,街道轄區物業小區主要有以下三個共同特點:

1、新建物業小區數量劇增,迎來小區業委會組建高峯期。轄區三年內新建物業小區和交付使用的小區不斷增加,先後有幾十個小區進行業委會籌備和組建工作。

2、因物業建築質量、建設遺留問題、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以及物管公司的服務質量等問題引發的物業糾紛時有發生。

3、業主委員會組建難、運作難、監管難,引發問題糾紛多的現象較為突出。

二、物業小區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一)物業建設開發、銷售等環節遺留問題多種多樣,成為引發其他問題的根源

現象一、新樓盤工程質量出現問題。主要表現有:①一些小區物業在開發商向業主交付使用後,發現存在房屋外牆滲漏等質量問題。②開發商向業主交房時仍存在管理區域內的環境、道路、景點等設施未完工、不完備的情況,影響業主居住。

現象二、物業銷售中遺留下來的問題。主要表現有:①銷售廣告承諾內容與實際交房時不符。②擅自將小區公用部分(如屋頂、公共綠化地等)承諾給少數業主使用。③擅自改變公共設施用途、物管房用途、會所及車庫用途等。

現象三、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歸集和使用存在的問題。開發商挪用或不及時向有關部門繳交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給後期物業管理帶來困難。

例如南山轄區鼎太風華、繽紛假日和諾德花園小區都是在物業設計開發、公共面積使用、物業產權劃分等方面的承諾內容與實際交房或後期建設時不符,引發開發商或物業公司與業主間產生矛盾,並逐步升級發酵,導致業委會選舉難、物業管理難等系列問題,甚至發生小區懸掛標語橫幅,業主聚集上訪堵路,打砸、傷人等暴力衝突事件。五里墩轄區的五里商城小區的公共維修基金補交,開發商不知去向等。

主要原因:

①很多問題要到物業使用階段才能發現,造成矛盾發酵或向物業公司轉嫁。

②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不夠細緻、規範,相關部門審驗、監管不到位。

(二)物業公司管理服務不規範、不到位,常常引發物業糾紛

現象一、物業公司資質、水平良莠不齊,服務質量總體偏低。雖然經過審核評級,但員工素質、公司規模、綜合實力和專業化管理水平等各項指標表現優秀的物業公司較少,很多物業公司服務意識不強,物業員工主動上門服務少,業主對物業服務人員的綜合滿意度低,有的物業公司在管理中問題百出,口碑極差。

現象二、物業公司的經營管理不規範。由於產權不清,有的物業公司擅自在小區公共部位開展經營,全部收入歸企業方所有;有的物業公司資金使用、財務審計缺乏公開透明度,存在挪用物業管理費、違規使用維修基金、做假賬等現象。

主要原因:

①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低、收費難、成本高,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報酬低等原因導致物業公司招工難,難以保證員工高素質和服務高質量,在合同中、後期物業公司“自炒魷魚”現象不斷增多。

②相關政策、法律法規不夠完善,行業標準不夠統一規範,物管行業缺乏政策扶持力度和良性競爭機制,行業協會監管自律、獎懲制度形同虛設,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沒有真正落實到位。

例如南山街道轄區月亮灣山莊物業糾紛中,南油物業在合同到期、法院判決其限期退出的情況下,以賬目尚未核清為由一直拒絕退出,街道、社區和職能部門多次採取口頭、書面形式要求其執行法院判決退出管理,但該物業公司仍然不理不睬,導致後期發生較為嚴重物業糾紛事件。

業主參與度不高,並處於相對弱勢,業主、業委會很難與開發商、物業公司形成制衡機制,有效監督不夠。

(三)業委會存在“三難”問題,成為引發問題糾紛的焦點

現象一、成立難

在業委會的組建上,兩街道轄區已經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物業成立率都不到50%。有些小區從部分業主提出成立業委會申請後,籌備和組建工作持續1、2年時間,最終沒有結果,過程中還出現小區業主分派、對立,甚至引發糾紛、上訪等情況。

主要原因:

①業委會缺乏羣眾基礎,業主參與意識薄弱。一些業主認為小區硬件和物業管理過得去,有無業委會沒有關係,有的業主甚至不知道小區哪家物業公司在管理,不知道小區有沒有業委會。所以,很多小區在業委會組建過程中,由於報名人數不夠,選舉在籌備階段就流產了。

②一些開發商和物業管理企業對組建業委會不積極,擔心業委會成立後業主的勢力大了,物業不好管理,甚至有可能炒掉物業,所以採取不提供業主資料、拖延時間等各種手段致使籌建、組建業委會工作就難以進行。例如轄區現代城華庭、美麗灣公寓等小區都發生以上情況。

現象二、運作難

一些小區雖然成立了業委會,但在日常管理方面,存在委員到會率低、參與度差等情況,致使工作無法正常開展,業委會形同虛設;在履職方面,業委會成員缺乏與業主、物業之間的有效溝通,業委會不作為、業主大會長期“冬眠”等現象普遍存在,未能充分發揮橋樑和監督作用。

主要原因:

①業委會成員的服務意識、工作積極性不高。業委會組織較鬆散,且服務工作一般都要佔用業餘時間開展,大部分業委會成員難以真正做到在其位謀其政。

②業委會成員素質和能力參差不齊。上班族、年輕人大都沒有時間參與業委會工作,所以入選的業委會成員往往是年齡較大的退休人員,有的小區個別業委會成員年齡達到70多歲,在個人精力和活動能力方面都不夠理想,且小區事務常涉及工程整修、財務審計、設備養護、維修資金使用等專業和法律方面的問題,對業委會成員的知識面、綜合能力和相關經驗等要求較高,很多業委會成員難以勝任。

現象三、監管難

實踐證明,業委會是把雙刃劍,用得好可以發揮很大的積極作用,如果業委會出現問題,往往導致小區出現矛盾和糾紛,影響和諧穩定。業委會常存在以下典型問題:

①個別業委會成員動機不良,具有很強的私利性。在行使職權時為謀取個人利益,違規使用小區通過出租經營用房或利用公共部位出租產生的收入擅自增加業委會成員工作補貼,甚至收取其他物業公司好處,積極主張和操作更換物業公司事項等。

②部分業委會亂作為,運作不規範。因缺乏內部管理和約束的機制,少數業委會工作比較隨意,超越權限行使權利,小區維修基金使用、設施改造、業委會成員任免、開展訴訟等重大事項不按規定進行公示或召開業主大會通過,暗箱操作、違規操作現象時有發生;個別業委會成員與物業公司相互勾結,形成利益團體,犧牲業主利益,侵犯業主權益,甚至出現個別業委會完全被業委會主任控制,業委會主任以權謀私,從中獲利的情況。很多情況下,業主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代表”,合法利益“被犧牲”,而業主往往因為處於弱勢,對此類行為難以制止。

個別業委會維權手段不合法,造成社會不穩定因素。一些業委會成員為達到發泄私憤、謀取私利等目的,假借為業主維權名義故意製造事端,挑起業主與物業公司、政府部門之間的意見和矛盾,帶頭或煽動業主採取非正常上訪、遊行示威等過激行為擾亂社會治安。物業糾紛多發,使基層政府組織承擔的維穩壓力日益加大。

主要原因:

①利益驅使,權力誘惑。這與當前物業小區管理中對業委會存在的錯誤理解和導向有關。大部分業主不關心業委會選舉,而個別業主則表現為過度關心,究其原因,“無利不起早”!錯誤的將加入業委會作為一個謀生手段,一些業主在報名參選時就問社區工作站的工作人員:“我們一個月能有多少補助啊?”、“聽説某某小區業委會每個人每月發一兩千塊錢呢!”;一些業主認為業委會是個權力機構,無所不能,進了業委會就有了權力,有了地位,可以領導自居,業主、物業、政府都得“聽我的!”。

②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不夠完善,規範性、指導性有待加強。很多文件,無論在時效性、操作性上,都不能適應當前的實際工作需要,基層工作人員在具體實踐中遇到很多存在爭議的問題時無可遵循。

例如: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一般情況下也只能在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違反法律、法規的決定時,責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決定,而達到解散業委會的條件比較寬泛,實踐中很難落實,也極少實施。

機制不夠健全,指導監管缺位。在人員機構方面,基層專項工作力量薄弱,人手不足問題普遍存在,工作人員業務水平、相關法律知識掌握等不能適應形勢需要和工作實際,工作能力不足、方法欠缺、疲於應付,對業委會很難真正做到指導準確和監管到位。在工作機制方面,政府相關部門普遍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各部門之間職責不清、協調不暢,行政管理和物業管理關係難以理順,缺乏相關的應急處置、協調聯動機制和有效的監管措施,在實際的工作中有時出現“誰都能管、誰都不管”,相互推諉的情況,致使很多矛盾越積越深,工作陷入被動局面。例如月亮灣山莊糾紛問題久拖不絕,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政府相關單位和部門指導不夠準確,監督不夠到位,措施不夠得力,工作中沒有形成有效合力等原因造成的。

三、相關對策及工作建議

如上所述,因物業小區管理引發的一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成為影響社會穩定,阻礙社會發展的絆腳石。問題的解決不會立竿見影,制度的完善不在一朝一夕。我們認為,政府部門、物業公司、業委會、業主四方面都有導致問題的因素,都負有責任,協調和理順諸多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打破阻礙物業小區規範化運行管理的瓶頸,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共創和諧的物業管理局面成為解決問題的關鍵。根據工作實際,謹提出以下相關思考及工作建議:

(一)高度重視,調整思路,樹立新型管理和服務理念

高度重視不是口號,是迫切希望!呼籲社會各方對這一問題真正引起關注,合力解決問題。小區物業管理是一個新興行業,是社會建設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到千家萬户的切身利益。深圳的社會建設、管理和服務都走在全國前列,出租屋、外來人口等基礎性管理模式成熟有效。作為街道一級的基層政府部門一定要認清形勢、有所作為、敢於擔當,我們更加不能迴避、不能畏難、不能敷衍,必須克服難處、想到細處、落到實處。

在認識和理念上,要處理好服務與管理的辯證關係,在加強管理的同時注重服務,使其相輔相成。把以人為本,業主自治,支持和維護大多數業主合法權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根據小區居民羣眾的合理需求開展工作。要抓住物業公司和業委會這兩個核心,引導他們在依法實施民主自治管理,服務居民羣眾上發揮應有作用,實現建立“管理有序、服務完善、環境優美、治安良好、關係和諧的物業小區”的總體目標。

在實際工作中,要在“人、財、物”上給予充分保障。進一步增加人員編制,充實工作力量,改變基層工作人員疲於應付的工作局面;業務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履行專業管理的職能和責任,重心下移,切實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幫助,做到準確、細緻、到位,並具有明確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法律知識和相關業務培訓,提高專項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法規,細化政策,建立健全規範化物業小區管理工作機制

物業建設開發遺留問題,物業公司管理服務不規範、不到位以及業委會“三難”現象,對小區業主的正當權益造成侵害,誰來監督?怎樣監督?如何打破物業小區管理運行瓶頸?成為政府面臨的工作難題。加強政府的指導和監督力度,建立完善依法行政、規範管理的制約機制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在法律層面,有關部門儘快出台操作性強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填補法律漏洞和監管空白。重點對一些在日常管理中較為多發,容易產生爭議的典型問題加以明確和解決。對物業公司服務質量等問題,要按照“按質論價”的原則合理界定和明確制定物業小區管理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和小區維修資金籌集、使用等具約束力的操作程序和實施細則;建立物業服務誠信考核制度,考核結果與物業服務企業等級評定、資質升級和政府獎勵補貼政策相掛鈎;在日常監管、考核和獎懲程序上要權力下放,充分聽取街道、居委會、業委會、業主等方面的意見,對行業協會和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權給予法律上的保障。對業委會給予清晰、準確、合理、科學的定位,明確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建立規範、有效、透明的考核和監督制度;完善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組建和運作程序;推行業主委員會有償服務制度,統一薪酬標準;明確業委會不作為、亂作為的處罰規定;建議明確業委會備案為必經的審批程序,屬實質性備案;對由街道辦事處組織聯席會議的程序、效力、責任等問題加以明確。

在行政層面,主要解決政府各有關部門職責不明確,管理與服務脱節的問題。建議改變市、區主管部門單一管理的模式,在街道辦事處成立專職機構,專門負責物業管理工作,建立市、區、街道三級物業管理行政職責;建立物業小區管理服務綜合信息系統,對物業企業、業委會、業主、物業從業人員以及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方面實現科學化和信息化管理;建立物業小區矛盾糾紛調處聯動機制,對涉及小區公共安全的設施設備應急維修、物業公司撤盤、物管糾紛等重大、疑難、複雜問題的個案,立即啟動專項工作組模式,各部門形成合力,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制定工作方案及解決措施。

(三)開拓思路,創新方法,探索行之有效的物業小區管理模式

在法律、政策、行政保障充分,依法行政的基礎上,日常工作中,必須要在方式方法和管理模式有所創新和突破。結合南山街道實際,我們擬逐步推行“一三五一”物業小區管理服務工作模式,以“促溝通、解矛盾、創和諧”為目標,以強化物業公司、業委會指導監管為重點,積極搭建多元互動平台,有效實現多方聯動管理,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有力維護小區穩定和諧。

1、“一網”,即建設“社區家園網”,搭建小區業主網絡議事平台。

佔領網絡陣地,在有條件的社區藉助社區服務中心成了“家園網”平台,開設物業小區“網絡議事會”欄目,主動為業主提供交流平台,公佈相關會議決策,公開事件處理、事務推進落實,通報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等。通過信息互動正確引導輿論導向,積極倡導文明風尚,及時瞭解小區輿情,疏導鄰里糾紛,消除怨氣隔閡,暢通維權渠道,拓寬議事空間。

2、“三會”,即制定落實物業小區綜合管理聯席會議、小區業主民意懇談會(現場)會和物業管理工作培訓會。

由街道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物業小區綜合管理聯席會議,由城管執法、安監、消防、文化衞生、司法信訪和物業主管部門參加,對物業小區管理中存在的違法搭建、公共安全、環境衞生、物業糾紛、業委會運作等突出問題採取集中會診的方式進行排查,逐項落實責任主體、整改措施和督辦期限,做到事事有落實,件件有反饋。

由社區工作站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物業小區業主民意懇談(現場)會,由業委會、物業公司、業主代表和小區“五員”隊伍等參加,聽民意、化民怨、解矛盾、除隔閡,形成小區事務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各方力量共同參與、良性互動的和諧氛圍,真正體現 “小區是我家,管好靠大家”。

由街道或社區組織每年一度的物業管理工作培訓會。採取年終總結聯誼的形式,安排各物業公司負責人、業委會成員和其他業主代表等人員進行經驗交流,開展相關專業知識的集中培訓,提高其規範化運作水平和履職能力。

3、“五員”,即“網管員”、“聯絡員”、“觀察員”、“輔導員”和“督導員”,羣策羣力,分工合作,共同參與小區事務。

網管員主要由社區工作站工作人員和社區服務中心社工擔任。負責社區家園網“網絡議事會”欄目的維護、信息相關更新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聯絡員主要在小區物業公司、業委會、義工隊、老年協會和部分業主代表中產生,主要負責收集和提供相關信息、通報有關情況、開展業主宣傳動員等工作。同時,結合街道網格化管理制度,本片區的網格員要負責協調聯絡有關部門、根據落實具體事項等工作。

觀察員主要由業主中富有熱心、公益心並具有一定組織能力和法律、財務等相關專業知識的業主代表組成。負責對物業公司、業委會和相關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進行監督,並可向督導員提出工作建議網絡管理員和輔導員主要由專業律師、司法調解員、警員、心理學專業社工和業務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組成,也可吸收業主中的文化、衞生、環保、法律等專業人才。通過召開座談會,開辦輔導班、心理資訊室、小區事務調解工作室等形式開展各類公益服務性活動。

督導員主要由業主中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代表等較有影響力的業主代表和街道業務、紀檢等部門領導組成督導組,對小區相關管理事務、事件和案件的處理等相關事項進行監督指導、推進落實。

4、“一創建”,即開展宜居物業小區創建系列活動。

通過居民滿意度調查、業主投票等方式和程序,制定評定標準、細則及相關獎懲規定,試行物業公司“紅黃牌”掛牌或星級評定製度,開展三好物業(小區)評比、最有為(具活力)業委會表彰等系列活動,積極創建“綠色、人文、平安、和諧”現代化宜居物業小區。

【第14篇】物業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矛盾集中體現的領域,規範的物業管理是和諧社會建設總體戰略中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規範我區物業管理,近期,我區物價部門組織人員對城區物業服務進行調研,在引導業主樹立正確的物業服務消費觀念,引導物業服務企業依法經營、公平競爭、合理收費,如何進一步規範物業行業管理等方面出不懈的努力。

一、基本情況

我區物業管理行業起步較晚,正是朝陽產業,通過近十年的發展,由於各方面因素的影響進度緩慢,還存在市場化運行機制未健全、開發商影響、專業性的人才匱乏等問題。總體看,我區物業管理工作有以下三個特點:一是物業管理市場處於發育初步階段。二是物業管理總體水平較低。三是物業管理行業監管體制不完善。據統計,目前,吉安市中心城區共有物業管理小區38家,物業管理企業30個,管理房屋230萬平方米。城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80%,新建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本區註冊一級資質物業服務公司尚無,註冊二級資質較多。所有小區均未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水平很難得到一個質的提升。目前我區多層住宅物業管理費用的收費標準為每平方米0.3—0.5元,高層住宅為每平方米0.7—0.9元。儘管如此,我市物業行業收費平均收費水平仍低於80%。物業管理費標準不高,收繳率低,個別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因缺乏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成為制約我市物業管理行業發展的主要因素。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物業服務公司規模較小。我區隨着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近幾年來物業公司數量急劇增加。但從總體看,發展參差不齊。由於企業管理規模過小,綜合實力差,專業化文祕雜燴網水平低,造成物業服務社會資源浪費,效率低、效益差。如果形成規模效應,則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市場化運作機制尚未健全。物業管理尚未真正形成市場準入機制。物業服務企業生存環境存在缺陷,經營困難。一是我區為中心城區,由於鄰近縣居民到我區投資購房置業者較多,有的購買多套住房不急於入住等因素導致空房率高,小區入住率不高,由於規定未裝修入住按50%交納物業服務費,不交納電梯運行費,而這部分人員未入住,並未減少物管企業的服務成本,再加上已入住業主交費意識薄弱,應交的物業費也收不上來,據統計,收取物業管理費達到90%以上,已經是非常不錯的狀態了。導致許多小區由於收費率低處於微利狀態,甚至產生虧損,造成物業管理企業難以為繼。二是由於我區物業行業還處於起步階段,許多業主對物業收費都表示不理解,業主繳費意識薄弱,造成物業服務收費率低,有的企業因難以全額收取物業管理費,只有被迫撤離所服務的樓盤。

3、物業服務費收取難。主要表現在:

一是一些服務人員責任心不強,服務質量差,服務不到位,導致住户有意見而拒絕繳費。

二是住户無力繳費。如安置房、經濟適用房,業主很多是低保户,以生活水平低為由拒交物管費。

三是工程遺留問題隨着物業交接,將問題轉嫁給物業服務企業,成為住户不繳費的藉口。

四是由於業主自身的原因,如業主內部糾紛、業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繳費不及時等。

五是由於業主物業繳費意識薄弱。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隱性服務被忽視。不少業主認為,交了那麼多的物業管理費,不就是有幾個保安和幾個清潔工嗎?這錢花得太冤枉。於是少交甚至不交物業管理費的現象時有發生。雖然物業管理公司提供了很多服務,但由於服務本身是隱性的,業主沒有因此得到很直觀的利益,所以業主很難感受到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

六是有的業主僅比較其物業收費標準,而未比較物業服務質量,業主對收取物業服務費表示抗拒。特別是對停車收費及車庫及儲藏間、雜物間交物業費表示不理解。二次供水、電梯使用費分攤收取矛盾大。由於各種因素有些業主覺得分攤不合理而拒繳水、電費。

七是不少小區的業主認為物業管理公司的收費不透明、不合理,亂收費、高收費,因而拒絕交費,此類問題很有普遍性。

八是業主認為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與收費質價不符。在實際物業管理工作中,也確實存在物業管理公司服務不到位、服務態度不好、維修不及時、收費不規範等情況。這樣,造成業主對物業服務不滿意,對物業管理企業產生意見,因而拒交物業管理費。

九是當物價部門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物價上漲水平和業主服務水平提高等情況,對物業收費標準作出調整後,部分業主不願按提高後的標準交費。由於物業費收入收不到位,不少物業公司收支難以平衡,入不敷出,從而降低服務標準,對小區設備維護、清潔、綠化投入等工作打折扣,造成惡性循環,引起住户不滿,陷入了物業公司抱怨收不足費而無法服務,業主抱怨服務低劣而不願交費的怪圈。據全國價格舉報電話受理投訴統計,近三年來,業主投訴物業管理企業收費項目和標準不透明、違反規定亂收費,一直位居各類價格舉報問題的前三位。

4、物業管理體制不完善。物業管理涉及到規劃、建築等多個部門,有時各種矛盾會交織在一起。從全區看,缺乏一個強力部門有效的協調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業管理關係難以理順,多頭管理問題久拖不絕;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職責不清;街道、社區的綜合協調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房屋管理由房產部門負責,但房屋性質改變卻由建管辦監管,責任主體不明確,行政監管力度不大。

5、物業管理缺乏監管。我區所有小區均未成立業主委員會,有些業主往往不清楚自己可享受那些服務內容、有哪些服務標準,應交多少費用,如何監管物業管理企業等,這些問題使得部分物業服務企業帶有一定的隨意性,少服務、服務不到位現象時有發生,體現不出“質價相符、優質優價”的物業收費原則,對此業主意見,對物業管理的有償服務產生疑問,影響小區的正常管理運作。

6、業主的消費觀念有待改變。部分業主物業服務的消費觀念沒有完全樹立起來。

一是買房人對物業管理的認識需要一個過程。

二是我們國家誠信價值體系尚在初級階段。遇到問題,業主不是積極通過司法、行政手段解決,而是選擇隨意拖欠或者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方式進行,這種做法不僅損害了合同的嚴肅性,而且造成了住宅消費的誠信危機。

三是一部分人存在從眾和僥倖心裏,看到小區內有業主不交物業費,認為自己交了反而吃虧,所以也效仿着拒絕或者拖欠物業費。物業服務收費不到位,最終利益受到損害的還是業主本身。物業費主要用於居住小區房屋公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等服務性開支。部分業主不繳費,等於免費享受公共服務,這對繳費的業主是不公平的。長此發展,不繳費的業主可能會越來越多,最終導致物業管理無法正常進行,房屋及設施將會失修失養,小區的保安、保潔、綠化將無人問津。

三、對加強完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1、走強強聯合之路。創造條件,積極鼓勵物業公司兼併、合併,走強強聯合之路,做大做強物業公司,做響物業公司品牌;鼓勵有實力的社會實體興辦物業公司,對從事老小區物業服務的企業,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和優惠。

2、完善物業管理的市場準入機制。努力引入物業管理的市場競爭機制,明確規定物業公司的資質。加強物業管理市場整頓,對不符合要求和規定的物業公司、物業管理人員,堅決吊銷執照,註銷上崗資格證書,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要深入社區,加強日常巡查,對維修不及時、服務不到位、收費不規範的行為予以嚴肅查處,直至降低或取消其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要繼續加強物業管理企業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強化檢查考核、資質審定、從業人員業務培訓等工作措施,促進我區物業管理行業的服務水平不斷提高,提高我區的物業管理水平。

3、建立前期物業管理監管機制。建立物業管理提前介入機制。從工程項目規劃立項開始,物業管理應同步介入對房屋的功能、佈局、管網建設等提出專業的合理性建議供開發建設企業採納,為後期物業打下堅實的基礎。建立物業服務收費報審機制,應在售房前,向物價部門申報核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規定在向物價部門申報前期物業收費標準後方可售房,以減少不必要的矛盾。在物業管理企業在引導業主理性維權的同時,緊密聯繫房地產開發商,不斷完善物業功能,確保物業建設質量和配套設施設備的齊全及有效維修養護。

4、完善細化收費標準。建議儘快研究制定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費指導價格體系,細化《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各收費檔次對應物業企業應達到的具體標準,明確高層住宅另行收取的電梯運行費是否包含電梯維修、年檢費,電梯費用各樓層間的分攤比例問題,明確私家車庫、儲藏間是否要交物業服務費等問題,建議二次供水由供水公司統一管理,由供水公司向業主收取二次供水費。要建立市場化的收費機制,使物業管理服務向市場化、專業化方向發展,必須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目前售後房物業收費矛盾凸現,商品房矛盾相對平穩的特點,採取分類指導辦法,做到公開合理、質價相符以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實行同一收費標準。

5、應制定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提取使用程序。按有關條例規定:當確需使用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時候,由業主委員會提出,經2/3以上的業主同意後,方可申請使用房屋公共維修基金。但實際上,如果修繕部位只涉及到少數業主的利益,那麼就很難獲得小區2/3的業主通過,給實際使用造成了困難。另外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沒有專業機構對其作鑑定和監督其使用,容易讓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造成不法利用。隨着大量房屋開始進入維修期,當房屋需維修,當年收取的大修基金如何提取使用的問題。目前,我區的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從未提取過。

6、簡化催繳物業費法律程序。當業主惡意拒交物業費時,現行辦法是由物業企業起訴業主,這樣將耗費物業企業大量的人力、財力,通過法律途徑追討的物業費都不足以支付訴訟等相關費用。建議明確物業企業催繳物業費更為簡單措施或程序。

7、妥善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市環衞部門向業主收取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為3元/户、月,由物業企業代收。該部門所做的工作僅是從轉運站將生活垃圾運走,且不提供垃圾筒,現物業小區內道路衞生、垃圾外運至垃圾轉運站都由物業企業承擔,市環衞處每月向物業企業收取3元/月、户的垃圾處理費。由於市環衞處並未提供相應服務,只做了其中一部分,故物業企業物業企業不應承擔3元/月、户的垃圾處理費。

8、加大宣傳力度。引導人們正確的物業消費觀念。物業管理公司本身要注意加強物業管理水平,提高自身的服務質量。規範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加大業主對物業管理的正面宣傳和引導,讓業主樹立正確的“物業服務消費觀”,有效避免收費難的問題。讓業主瞭解物業管理工作的內容,提高物業管理的商品意識。讓業主感受實質上是一種服務型的商品交換。物業管理公司需要引導業主的思想觀念要由物業管理的無償提供向有償型的商品提供方面轉化。

9、加大對物業行業的監管力度。推進物業行業社會化、市場化進程,淨化地域性物業行業競爭環境。健全本市物業政策法律法規,形成完整、系統體系。

10、進一步提高物業企業管理水平。一是物業企業應當在嚴格執行《物權法》,爭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時,提高經營能力,加強與業主、業委會的溝通交流,達成共識。二是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不斷創新服務項目。將每一項服務工作的程序都規範化,編製成具體的《操作手冊》,成為員工的行動指南。三是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服務團隊。物業服務企業在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能培訓的同時更應該注重個人素質方面的培訓。四是物業服務公司實行收費考核,建立內部激勵機制。

11、建立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調處新機制。探索建立物業管理糾紛調處新機制。將業主自治機構的管理納入社區管理範圍。業主委員會應當自覺接受社區居委會領導,參加社區居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同時,邀請社區居委會參加業委會的活動,對業主與業主之間,業委會與業主之間,業主、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之間出現的各種矛盾和糾紛,社區居委會應當主動出面協調處理,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協助。建議將物業矛盾糾紛納入司法調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調解制度,化解居民糾紛和及時處理侵害居民合法權益的事件。收費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第三條:“今後凡是涉及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物業管理企業不再辦理收費許可證和不再實行收費年審制度,與之相關的罰則自行取消”。恢復物業服務收費許可證換髮和收費年審制度,以便價格部門履行監管,加大失信懲誡力度。

13、儘快修改、細化物業管理有關規定。《江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吉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已經不能適應當前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物業管理髮展的客觀要求,修改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成為迫切需求,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共同推動新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儘快出台。新出台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應能充分考慮其可操作性、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指導性,兼顧市場雙方的利益,並在收費標準、服務內容、定價方式、收費方式等方面進行細化,進一步明確物業服務成本構成和服務內容,定價方式上吸收其他城市的經驗,實行菜單式計費方式,讓業主明明白白消費,物業企業清清楚楚服務。

【第15篇】加強居住物業裝修網格化管理的調研報告

隨着物業管理法規的不斷完善,業主、使用人法制觀念的不斷增強,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力度不斷加強,居住小區違法搭建情況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在部分居住小區依然存在着擅自在天井、庭園、陽台等部位搭建違法建築物和構築物,擅自佔用公共部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等現象,特別是一些高檔小區居民入住後,出現了比較嚴重的違法搭建情形,如有的業主、使用人擅自在房屋平台搭建陽光屋,甚至加層、改建、擴建、開挖地下室,不但嚴重破壞了小區的整體規劃與和諧的環境,還影響了相鄰業主、使用人的日常生活,引發了不少矛盾糾紛。

一、華陽地區居住物業裝修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幾年,隨着房地產

二、三級市場的活躍,高檔商品房住宅中二次裝修開始增多,由此各類違章行為和違章搭建時有發生,引起社會的重視,從房地辦目前所掌握的情況分析,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業主將原房屋從裏到外徹底進行裝修或改建,改變了原始設計風格,如外牆立面安裝玻璃幕牆,將承重牆拆除後重新擴建,底層門廳、平台搭建成房間等等,違章面積在10~60m2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