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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中的不穩定問題及對策(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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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徵地拆遷中的不穩定問題及對策

徵地拆遷中的不穩定問題及對策(精選多篇)

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四城同創”指揮部的正確領導下,在省建設廳的指導幫助下,按照省級園林城市的相關標準和要求,牽頭組織開展園林城市創建的各項工作,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得到進一步加強,綠化景觀效果和檔次進一步提升,城區環境衞生和秩序管理進一步規範,創建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現將2xx年工作總結和20年工作思路報告如下:

一、xx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城區綠化整治效果突出,綠化景觀凸顯

1、制定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實現城市綠化管理制度化

隨着城市建設的不斷髮展,廣大市民對城市環境和園林綠化管理的要求越來越高。為改變在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規、規章嚴重缺乏、城市綠化保護的監督、執法和綠化成果鞏固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的問題,我局結合我市實際,代市政府草擬了《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暫行辦法》、《市城市綠線管理暫行辦法》和《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等相關管理辦法,市政府已分別於今年9月、12月發佈實施。隨着這些園林綠化管理辦法的出台,將實現我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的制度化。

2、全面開展拆牆透綠工作,實現城市綠化資源共享

通過拉網式的調查摸底,我市城區具備實施“拆牆透綠”條件的單位(小區)實體圍牆15處,共約5000米。為順利推進全市“拆牆透綠”工作,我局對照《城市園林綠化專項整治考核標準》,結合實際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拆牆透綠”工作方案,明確了責任單位、督辦單位、工作目標、完成時限等,召集相關部門和單位召開動員大會,市城管局領導、市園林處專業技術人員對拆牆單位上門逐一進行政策宣傳和技術指導,全力推進“拆牆透綠”工作。目前,南車機車有限公司、市公安局等10個單位已完成了長3500米實體圍牆的拆除,新建了視線通透的穿透式圍牆,其餘單位正在制定“拆牆透綠”方案和開展前期準備工作。

3、加大古樹名木保護力度,實現古樹名木“無證”零的突破

今年7月,我局對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古樹名木進行了全面普查,對古樹名木生存現狀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具體處理措施和解決辦法,市城區共有古樹名木52株(古樹名木23株,名木羣2處共29株),按照《四川省城市園林綠化條例》、《古樹名木管理辦法》的規定,市園林處於9月上旬完成了市城區古樹名木掛牌保護工作,首次為古樹名木“掛牌正身”;按屬地管理原則,明確管護單位,並與管護單位簽訂管護責任書,明確管護責任。對長勢不好、存在病蟲害的古樹各木,市園林處及時派專業技術人員及時進行了現場處理和技術指導。

4、開展園林式單位、居住小區創建,實現創建“細胞工程”經常化

按照市政府辦《關於開展市級園林式單位和居住小區創建活動的通知》(資府辦函〔200〕35號)、“四城同創”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加快推進市城區市級園林式單位和居住小區創建工作的通知》(資創建辦〔200〕6號)等文件精神,積極籌備開展市級園林式單位、小區的創建評選工作。前期,全市共有60餘個單位、居住小區提出了創建申請。我局組織園林綠化專業人員按照相關標準和辦法,對申報單位、居住小區進行了檢查驗收。通過查閲創建資料、聽取工作彙報、實地察看等方式,對市電力公司、市交通局、市財政局、蜀亨大酒店、博雅酒店、芭蕉園、廣場小區、天景花園、九曲花園等一批創建單位的市級園林式單位和園林式居住小區進行了評比打分,市政府已發文命名錶彰市級園林式單位和居住小區45個。通過創建,增強了廣大單位和市民愛綠、建綠、護綠的自覺意識,為實現省級園林城市創建目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5、開展城區公共綠地補植工作,實現綠化檔次全面提升

按照城市綠地“黃土不露天”的原則,做好對街道、小區、單位的綠化摸底和增植補綠工作,市城區一、二、三類街道存在樹木、草坪死缺株現象,需補植。從8月起,市園林處即着手準備城區園林綠地苗木補植、更換工作。目前,已完成嬌子大道、南駿大道、大千大道的草坪、綠籬補植工作,完成了上西街、建設北路、建設西路、濱江大道等路段的行道樹補植工作,共補植喬木173株、灌木769平方米、草坪7688平方米。同時積極鼓勵單位、小區、居民開展“見縫插綠”、“屋頂增綠”,實施屋頂綠化、陽台綠化,提高城市綠化覆蓋率。

6、加強城區綠地和公園、廣場管理維護,實現公共場所服務優質化

實施城區綠化帶白色垃圾、雜草、石塊、動物糞便等雜物的徹底清理,及時沖洗園林植物枝葉上的殘留塵垢,定期清洗廣場地磚、水池等公共場所。加大了公共綠帶的保潔力度,每天保潔時間在14小時以上;完成了全市城區公共綠地14萬平方米草坪的修剪,15萬平方米綠籬、0.2萬株行道樹的修枝整形工作。清除園林垃圾25車,約50噸,維修花台沿石27處,開展公共綠地病蟲害防治5次,施肥1次。

加強了城區三賢文化公園、世紀廣場、體育廣場、萇弘廣場、鳳嶺公園管理和維護、為市民休閒營造良好城市環境。目前已完成了公園廣場燈具、座椅、垃圾桶、花台等園林設施的維修工作,建立了城市園林設施“隨壞隨修”的工作制度,確保各類設施功能的正常發揮。共檢修安裝燈具135盞,維修電線路長達2380m,綠地供水管網260餘米,維修花台126處長108米,維修座椅62座次,清理鳳嶺公園上山道路排水溝餘米,集中清洗廣場水池3次。、春節、國慶期間,在城區主要節點擺放鮮花40萬餘盆,開啟公園、廣場的夜景亮化設施和噴泉,營造出了濃厚的節日氛圍。

7、開展春節、國慶鮮花擺放工作,打造城市綠化景觀節點

為迎接2xx年春節和國慶60週年等重大節日,營造喜慶、祥和、熱烈的城市環境,9月下旬,在嬌子大道收費站廣場、二環路和馬鞍路節點、市政府大門外綠地、世紀廣場等城市重要公共區域共擺放鮮花30萬餘盆,擺放鮮花面積約3000平方米共投資40餘萬元。市民反響較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通過城市園林綠化專項整治行動,我市城市園林綠化面貌有了較大的改善,成功打造了嬌子大道、市政府轉盤、三賢文化公園、南駿大道、濱江大道等重要景觀節點。

(二)城市管理工作上台階,城區環境進一步優化

1、市政、環衞管理加強,城市功能進一步完善

市容環境衞生管理進一步加強,城市環境進一步優化。重點加強城區環境衞生的整治和管理,對亂丟亂倒、建築工地、清掃保潔、衞生死角、洗車場點、垃圾清運與處理進行了規範和整治。一是認真抓好城區主次幹道及小街小巷清掃保潔工作,承擔近280萬平方米的清掃保潔任務,分成15個承包片區,劃分成若干清掃保潔責任地段,逐段落實專人負責,分段包乾,堅持每天兩次大清掃,全天候保潔。對和平路、政府路、嬌子大道、廣場路、雁城路等商業繁華及人流量大的主要街道180萬平方米實行特級路面16小時清掃保潔,堅持機掃面積達110萬平方米。二是認真抓好垃圾的日產日清工作,承擔城區552個垃圾清運點、46座垃圾庫、1座中轉站的清運任務,穩步推進垃圾袋裝化工作,日清運生活垃圾達224噸,全年共清運城市生活垃圾6.75萬噸;三是認真抓好街道衝(灑)水工作,對城區140餘萬平方米的城市主街道進行衝(灑)水作業,衝(灑)水量達8.4萬噸。四是規範生活垃圾處理,城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97%以上。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運行正常,對城區收集運輸到垃圾處理廠的城市生活垃圾均按要求進行了衞生填埋,確保垃圾處理廠產生的滲濾液得到有效處理,全年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數量達7.54萬噸,堅持開展垃圾處理廠內的滅鼠滅蠅工作,運行狀況良好;與城區240個單位簽訂了《生活垃圾處理服務合同》,為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提供保障。其間,位於八楞村南駿工業園主幹道側的垃圾滲濾液管道於2月、8月兩次被土石方壓破,隨時存在污染周邊環境的危險,經採取安裝臨時性排污管道的搶險措施,有效防止了事件擴大,確保了穩定。五是認真抓好環衞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安排專人對城區30座直管公廁、37座直管垃圾庫、1座垃圾中轉站、1000個果皮箱、1座垃圾場、23輛機動作業車、55輛人力清運三輪車進行了有效地維護管理,全年共維修公廁120餘座次,垃圾庫60餘座次,安裝果皮箱610個,維修果皮箱660個,維護維修環衞作業車輛1000餘輛次,確保了環衞設施的正常使用。辦理《建築垃圾運輸許可證》182個,着力編制環衞設施建設規劃。城區一、二、三類街道路面清掃保潔率達100%,垃圾清運率達100%,垃圾袋裝化率達80%以上,市區環衞設備完好率達90%以上。在日常管理的基礎上,繼續開展環衞作業市場化試點工作,探索環衞市場化作業新路子。

城市市政設施管理進一步加強,逐步增加城市基礎設施功能。全面加強城市市政設施管理,重點整治維修城區車行道、人行道、排水系統、橋涵等,進一步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功能。共辦理佔用市政設施許可證712件,開挖市政設施許可證102件。維修城區人行道1米2,路沿石350米,非機動車欄杆195 米;填補車行道坑槽395 米2;改造九曲花園河堤欄杆343.6 米;為健康快車活動安裝排水管506.2 米;清掏排水系統6219米,檢查井317座,更換和疏通水溝蓋板118塊、水篦子78套,新建排水溝150米、排水管50米,增設雨水篦21套,主排水溝清淤2400米,並對設施的安全性進行了全面檢查和及時維護。排除孫家壩羽絨廠積水23萬米3。新安裝路燈370柱,維修城區路燈2162 盞,更換各類燈泡1822只、鎮流器247只、觸發器430只。更換路燈故障電纜300餘米,恢復被盜路燈電纜126米,對28台變壓器和1台配電櫃進行了經常性養護,並按季節變化適時調整了全市區路燈的亮熄時間,確保了道路亮燈率達98%以上。新增加城區路燈燈杆廣告位438個,廣告燈箱26個,均實行了對外招租。對城區15座橋樑進行了安全檢測,確保市民出行安全。

2、加大執法管理力度,規範城區衞生和秩序管理

按照年初制定的執法管理重點工作任務,集中力量組織實施城區建築垃圾、户外廣告及店招、佔道經營、車輛停放、夜市及校園周邊秩序等專項整治50餘次。對重點區域、重要路段堅持重點管理、實施錯時巡查管理,集中清理整治了皇龍路夜市、萇弘廣場亂搭建棚屋及城北商業街、仁德中路、馬家巷等馬路市場及城區市場周邊市容秩序,對西門橋街等亂倒垃圾嚴重的街道開展專項整治,規範了市民行為。2xx年共教育糾正各類違規違章人員7000餘人次、依法辦理城管行政處罰案件2990餘件,其中:查處違規處置建築垃圾33件;查處入城髒車31件;新批設置户外廣告17處,送發書面整改通知540餘份,動員業主自行拆除和依法組織拆除破舊污損廣告、牌匾330餘處,依法查處擅自設置户外廣告店招、橫幅標語390餘起;清除城區“牛皮癬”76000餘處(張),查處20件;清理整治各類佔道經營攤點16200餘處,依法查處各類違規佔道行為1350餘件;規範夜市攤點770餘個,查處67件;查處擅自開挖城市道路違規行為25起,查處毀損市政、環衞、園林、燃氣等設施案件16件;拆除各類亂搭建230餘處(個),查處40件;規範亂停放機動車、非機動車6700餘輛,查處亂停放820餘起。

3、開展主題實踐活動,充分調動創建熱情

市城管局以“愛我城市愛我家,共建美好新”為主題,紮實開展創建省級園林城市的各項主題實踐活動,取得了突出成效。城管系統各單位結合工作實際,開展了“義務植樹”、“千人大掃除”、“街面油污清除”、“城區衞生大調查、大清潔”、“人行道雜草清除”、“城管執法大勸導”等主題實踐活動,在“五一”、“十一”等重要節日,組織城管幹部職工開展主題實踐活動,提升了幹部職工積極創建園林城市、愛護城市環境的工作熱情。2xx年,城管系統共開展各類主題實踐活動10餘次,參加人員上萬人次,排查、處理各類環境治理的問題近1000個,清理衞生死角1000餘處,解決重大民生穩定問題2個,清運死角垃圾餘噸,清淤3000餘立方米,治理“牛皮癬”1800餘處,拆除違規設置的布幅廣告及標語橫幅210餘處,疏導規範流動攤點1100餘個,取締違規夜市攤點120餘處,城區環境衞生及秩序明顯改善。

4、公用事業穩步發展

港華燃氣公司全年共銷售天然氣1893萬方,新安裝天然氣3200户,户內維修整改9366户,鋪設天然氣管道26千米。做好“侯十工業帶”燃氣管網建設的前期準備工作,加快“北內環”建設的協調進度,為公益事業穩步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三)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全面推進創建工作

雁江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市、區相關部門按照《市創建省園林城市實施方案》提出的創建目標和任務分解,全面推進省級園林城市創建的各項工作。

1、雁江區政府組織城區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加強居民院落綠化宣傳,組織城區居民和區級機關幹部職工開展義務植樹活動。在侯家坪、沱東新區開發建設時加強了配套綠化設施建設,積極動員單位、居民參與園林式單位、小區的創建,提升了市民愛綠、護綠的意識。

2、開發區管委會在園區新建項目綠化嚴格執行“四同時”制度,確保綠化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2xx年共投入60萬元完善園區綠化,實施了外環路南段口子的裸露山體綠化和外環路北段臨高速路約3萬平方米的綠化。園區工業企業建設涉及保留山體的,要求業主做好保留山體植被保護和裸露山體的綠化工作,督促園區企業實施“拆牆透綠”。

3、市規劃和建設局嚴格執行相關行業標準,從源頭入手,狠抓規劃“龍頭”關和竣工驗收關,要求城區各類建設項目按要求規劃建設綠地,達到創建的各項指標要求,正牽頭組織實施九曲河綜合整治工程,打造沿線城市景觀帶,提升城市綠化水平。

4、市林業局加強了植樹造林宣傳,大大增強了市民的綠化意識,組織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全市義務植樹盡職率達75%以上。組織春秋兩季義務植樹100萬株,全市完成義務植樹500萬株,城區78個山頭綠化全面完成。投入經費10萬元,引進先進裸露山壁綠化科技試點,實施了1000平方米山壁的綠化恢復。投入10萬元經費,組織對嬌子大道兩旁山體植被差地段進行綠化補植,完成造林面積100餘畝。全市實施天保工程綠化6萬畝、荒山造林2萬畝、工業原料林3萬畝、義務植樹3萬畝。

5、市環保局實施藍天碧水工程。重點抓好清潔能源行動計劃,把好新建項目入口關,對城區三產業油污染進行集中整治,大力推廣煤改氣,2xx年城區空氣質量達國家二級以上的天數達到了99%以上。開展工業廢水、水源地保護區地表水環境綜合整治,強化水污染防治,打擊違法排污企業,加大對水源地保護力度,積極配合開展九曲河環境治理。今年,城區空氣、噪聲環境質量全面達標,沱江出境斷面持續達標,雁江區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達標率達100%。

第二篇:破解徵地拆遷中的難題與對策

破解徵地拆遷中的難題與對策

□宋懷明

近年來,各地因徵地拆遷而引發的羣體上訪事件時有發生,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一個因素。其主要特點如下:

一、規模逐漸擴大,造成較大影響。一些人抱着“法不責眾”以及“事情鬧得越兇,領導越重視,越容易解決”的心態,成團結夥,集體越級上訪,在社會上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

二、行為容易過激,事態難以控制。個別羣眾情緒偏激,容易衝動,常常表現為謾罵工作人員,堵路堵門,並造成眾人圍觀,使事態擴大,給處置工作帶來難度。

三、一些部門重視不夠,解決問題辦法不多。有的同志在拆遷過程中對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在思想上出現偏差,片面強調加快進度,對做好被拆遷人思想工作研究不夠,思考不深,在事件初露端倪時缺乏敏感性。

目前,拆遷遺留問題引發信訪重複率高,也與有的羣眾對政策一知半解有關,總認為個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出問題層層加碼,又不願聽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解釋,三番五次到多個部門重複上訪,牽涉領導精力,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因此,如何有效地保護羣眾合法的財產權,規範徵地拆遷行為,這是實際工作中迫切需要解決的社會問題。

深化依法治理,推進依法拆遷。

1、當公開透明、規範操作,維護徵地拆遷工作的公正性。要公開拆遷許可證審批程序、拆遷管理收費標準以及拆遷投訴渠道。對拆遷項目要規範管理,建立動態檔案,進行全程跟蹤服務和監督。結合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要求,加強徵地拆遷工作的執法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嚴格依法處理,維護徵地拆遷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

2、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強化行政執法監督。依法行政,先要依法治權,徵地拆遷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正確行使權力,防止濫用權力並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羣眾監督以及司法機關依據行政訴訟法實施的監督。徵地拆遷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堅持輿論先導,加強法制宣傳。要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做上門、做到家、做到位,使被拆遷人主動配合拆遷工作。在拆遷實施的過程中,對羣眾反映的困難要盡最大努力幫助解決。對羣眾的合法權益要堅決予以維護,對合情、合理但不一定符合政策的要求,根據實際情況,在説服教育的基礎上給予妥善處理,儘可能地減少強拆。多做思想工作説服、教育羣眾,爭取大多數羣眾的支持,使幹羣之間、黨羣之間少一點誤會、多一些

理解,努力營造一個良好的拆遷工作氛圍。

嚴格執行糾紛排查責任制,化解房屋拆遷中的各類矛盾。凡涉及徵地拆遷的糾紛問題,各級調解組織的主要負責人都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及時化解矛盾,維護地區穩定。

1、認真排查、梳理拆遷中的不穩定因素。組織專門力量,對拆遷項目(包括有歷史遺留問題的拆遷項目,正在進行和將要進行的拆遷項目)集中進行排查。對可能發生羣體上訪和可能阻斷交通等的拆遷項目,要重點排查,力爭從最基層或源頭上發現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和隱患,做到情況明、底數清。

2、及時化解矛盾。對已經發生的以及排查出來的矛盾和問題,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工作方案,排出時間表,千方百計把不穩定因素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3、切實落實糾紛調處工作責任制。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切實加強對調處工作的領導,明確專人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第三篇:濉溪縣徵地拆遷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濉溪縣徵地拆遷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2014-11-24 09:17:34信息來源: 安徽省濉溪縣國土資源局濉溪縣是一個資源大縣,境內煤炭資源十分豐富,在建礦井加上生產礦井共有15對。為發展資源優勢,濉溪縣強力實施工業強縣戰略,堅持以發展工業經濟統攬經濟工作全局,工業經濟加速崛起,工業增速高位運行。隨之而來的是我縣境內的土地被大量徵收或塌陷,多個壓煤村莊需要搬遷。在徵地拆遷工作中,我們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積累了一些經驗,但也面臨着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將徵地拆遷中存在的問題、產生原因和解決對策作一簡要分析。

一、當前徵地拆遷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及其原因

在現行制度下,在徵地拆遷工作出現的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補償方式單一,難以解決被徵地農民的長遠生計

當前,徵地安置的主要途徑是一次性貨幣安置,即一次性發放安置補助費,讓農民自謀職業。這種方法操作簡單,只要按法定標準計算安置費用,造冊發放到人就可以了。但實際上,貨幣安置雖能解決被徵地農民的暫時生活問題,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證徵地工作順利進行,卻難以解決他們的長遠生計。農民一旦失去土地,缺少謀生手段,加上農民自身的理財能力和投資能力偏弱,就會坐吃山空,長遠生計沒有着落,終將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

(二)失地農民就業艱難,社會問題不容忽視

隨着經濟建設不斷徵收土地,一部分農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個別村組農民已無地可耕,而目前農民多數屬於低文化、沒資金、沒技能的弱勢羣體,特別是一些中年農民,適應不了現代企業的管理和技術的要求,儘管有的人可以到企業中做一些非技術性的重體力勞動,但隨着年高體弱,會逐漸喪失勞動能力而論為無業人員。雖然説,引進企業後,能帶動周邊第三產業的發展,將為失地農民提供很好的就業機會,但並非所有失地農民都能夠參與到這一產業中去,還有相當部分的農民因缺資金或不懂經營等因素制約而長期失業。因此,徵地後農民的失業問題將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

(三)對違章建築的補償,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弱化,造成私搭亂建、搶栽搶種現象嚴重

近幾年以來,由於職能部門監察的缺位,及在徵地拆遷工作中對於農户搶栽搶種的樹苗特別是對違章建築給予了一定數額的補償,因此造成農户一旦聽説政府要徵地的事情後便會突擊建房或者種植作物,以獲取額外補償費。

(四)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偏低,拆遷難度加大

我縣壓煤村莊搬遷補償安置費用大都按照搬遷人口計算。淮北市雖然出台政策,將搬遷安置費用提高到每人10350元(補償給家庭部分為每人9000元,補償給集體部分為每人1350元),但隨着市場物價的上漲,羣眾用這些費用搬遷建房確實困難,特別是現在老村址上建的樓房比較多 ,每人補助遷建費9000元,人口少的連原先建房的成本也達不到。羣眾對此意見很大,反響強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徵地拆遷工作難度,挫傷了羣眾拆遷的積極性。

存在以上問題,產生的原因十分複雜,既有機制的原因,也有體制的因素;既有執法力度的問題,也有制度本身存在缺陷的問題。

二、對策和建議

基於目前工業化、城鎮化的不斷推進,因此,徵地工作在今後乃至一段時間內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工作。認真做好徵地工作,既要使徵地工作積極服務於各類建設,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同時又要切實保護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解決好農民的長遠生計,保持社會的長治久安。在目前相關法律法規尚未修改完善的情況下,要從根本上解決目前徵地中的這些問題,關鍵是要改革和完善目前的徵地制度。我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慮:

(一)建立徵地、拆遷、安置一體化的科學工作機制

從政府層面整合行政資源的綜合力量,運用行政、法律、經濟、宣傳等手段,實行統一計劃、統一政策、統一徵地、統一拆遷、統一安置、統一管理。按照政、事、企分開和責、權、利統一的原則,深化市、縣聯動、部門配合的徵地機制,充實、明確政府及各部門在徵地、拆遷、安置工作中的職責,建立徵地、拆遷、安置一體化的運行機制。

(二)嚴格徵地管理,合理和節約利用土地

推進徵地制度改革,關鍵是規範政府徵地行為。一要嚴格執行現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在遵循嚴格保護和合理、節約用地原則的前提下,認真執行徵地“兩公告一登記”工作,嚴格徵地程序;同時要認真執行《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在徵地中,凡是村組集體組織或羣眾要求聽證,國土資源部門都要組織聽證,保證農民對徵地工作的知情權。二要嚴格控制用地指標和徵地範圍。首先要盤活現有存量土地。在目前用地指標日益緊張的情況下,政府要把工作重點轉入到加強簽約企業的用地跟蹤管理,建立企業用地信用制度,督促企業依法辦理供地手續和按計劃投入建設,對違反協議逾期未動工建設的企業,應一視同仁依法給予收回土地。其次,要嚴格控制徵地範圍,在保證盤活存量土地上,再根據建設的實際需要,按項目報批,保證報批一宗用一宗,不要批而不用、開而不發,造成土地資源浪費。再次,要嚴格控制用地指標,對用地項目要認真篩選,嚴格執行工業用地控制指標,對一些大的用地項目要經過充分論證,用地面積要根據企業的實力、項目投資規模、投資計劃、經濟社會效益的具體情況而定,不能任憑企業要求多少就供給多少;防止“圈地”行為,避免浪費土地資源。

(三)改進徵地補償支付方式,防止補償渠道梗阻和堵塞

徵地補償費用問題是徵地工作的核心問題。徵地補償款能否落實到位關係農民切身利益,關係農村社會穩定。在執行現行徵地補償標準的前提條件下,要保證有限的徵地補償費用落實到被徵地農民手中,需要改變補償費支付途徑,防止補償費渠道梗阻和漏洞。一要調整補償費支付主體。長期以來,徵地補償費都是以鄉(鎮)、村(居)為主體發放的,由於基層政府財力不足,難免有截留部分徵地補償款現象。要改變這種狀況,必須從源頭抓起,調整支付補償費的主體,由國土資源局根據被徵地鄉(鎮)、村(居)提供的農民名單、分配方案,把補償款直接發放給徵地農民,這樣可以減少補償款發放的中間環節,縮短支付渠道,堵塞漏洞。

採取這種做法,必然涉及到鄉(鎮)、村的利益,同時,鄉(鎮)、村工作在農村基層第一線,在徵地拆遷工作中擔負着巨大的協調任務,沒有一定的利益驅動,會直接影響其徵地工作積極性。因此,在直接支付給被徵地農民補償款的同時,可以根據財力,適當給鄉(鎮)、村政府支付一定的工作經費。只

有這樣,才能既確保被徵地農民的利益,又調動鄉(鎮)、村政府的積極性,實現經濟的發展和農村的穩定。

(四)創新安置方式,切實解決農民生活的長遠之計

目前普遍實行的以貨幣方式進行安置,容易產生“分光吃光”的狀況,對於農民生活的長期保障和農村穩定是十分不利的。現在雖然實行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線,但這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失地農民的生活問題,更談不上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解決失地農民的生活安置問題,最根本的要着眼於農民的“造血功能”,在徵地過程上,為農民提供自我發展的空間,只有讓農民通過自我發展,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長遠生計,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給予考慮。

一是實行國有土地留地安置的方式,引導被徵地農民入股創辦經濟實體。採用按批准面積的10%左右土地作為安置人員的“村留地”,用以發展二、三產業,在“村留地”上辦經濟實體,一方面解決了部分農民就業問題,另一方面從根本上解決了失地農民的後顧之憂。

二是加強技能培訓,提高失地農民的就業技能。

三是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努力為老、弱、病、殘農民提供生活保障。目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都在徵地補償費中留成了一定比例的補償款,應當用於農民的安置保障方面,同時投入發展再生產,壯大集體經濟。

四是學習外地在徵地改革試點中有關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及農民社會保障方面有一些成功的做法和經驗,如“徵地補償綜合價”、“土地換保障”,及把失地農民的安置納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障體系等。

(五)逐步完善市場化的拆遷補償價格機制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價格涉及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確定價格應舉行由專家學者、有關部門、農民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價格構成應有一定的材料成本指數彈性。總價格應適當向失地農民傾斜。補償政策應適當細化,要縮小農村房屋拆遷與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價格的差別。創新壓煤村莊搬遷的新機制,積極探討據實補償、封閉運行、市場化運作的新模式。

(六)加大法制宣傳和教育力度

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村居民,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運用多種形式加強對城建規劃的宣傳,教育農民必須服從規劃,自覺遵紀守法,依法保護自身權益。政府應按規劃嚴格實施建,加強對農村宅基地的審批管理,建立農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網絡,理順人户分離關係,防止有人多處批地,多頭建房,堅決剎住違規佔地建房之風。

第四篇: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徵地拆遷的現狀問題和對策研究

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徵地拆遷的現狀問題和對策研究

作者:上官晨南發佈時間:2014-12-05 08:36:47

【論文提要】

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建設用地的需求不斷加大,國有土地中可供建設用地使用的數量已經越來越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特別是黨的18大召開後,新型城鎮化已成為我國的重大戰略,可以預見在不久的將來,各地政府會不斷加大徵地拆遷的規模,越來越多的農村集體土地會被徵為國有,越來越多的農民會失去土地和房屋,成為失地農民。由於我國特有的城鄉二元制結構,使得在城鎮化推進過程中農民的權益並沒有得到有效保障,農民在城市化進程中權益受損的狀況普遍存在。從近幾年法院審理徵地拆遷行政訴訟案件的情況看,因徵地拆遷引發的行政爭議居高不下,且羣體性事件時有發生,暴露出我國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本文在分析總結現行徵地拆遷制度的基礎上,指出目前徵地拆遷中存在的四大主要問題,並結合我國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要求就如何推進徵地拆遷領域的措施創新提出改進建議,以期實現對被徵收人合法利益的有效保護。(全文共4500個字)

【正文】

一、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失地農民權益保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我國的基本國情決定了農民問題是我國的根本問題。

我國是一個絕大多數人口在農村的農業大國,這是最重要的國情。農民問題,始終是我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根本問題。當前,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已經成為各地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和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一項重要發展戰略。城鎮化的過程中必然伴隨着大量農用地的徵用,大量農民會失去自己祖祖輩輩耐以生存的土地,成為失地農民。而由於我國目前徵地拆遷中存在四大問題,一些地方在城鎮化建設中,出現了大量違背農民意願搞大拆大建、而大拆大建後又對農民的合法權益不予

保障,最終導致羣體性事件發生的突出問題,極大地損害了政府和羣眾的關係,也危害了社會穩定的實現。地方政府如何合理補償失地農民使他們在失去土地後還有生活的嚮往的問題關係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關係到三農問題能否順利解決,更關係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我國能否實現順利構建。同時,也只有不斷地在實踐和探索中正確處理好失地農民的補償問題,人民羣眾的生產生活水平才能不斷提高,社會也才會越來越穩定、和諧。因此,各級地方政府在處理因推進地方城鎮化進程而出現的徵地問題時,必須要充分考慮到失地農民的損益補償問題。

(二)我國現行徵地拆遷制度的不足所導致的社會矛盾決定了對失地農民權益保護的必要性

目前由於一些地方政府為了加快推進城鎮化建設去強制性徵收大量土地,但給予被徵地農民的補償卻出現不公平、不到位的情況,從而導致農民合法利益受損,以致生活水平下降。這一問題在我國城鄉二元制結構的情況下顯得尤為突出,由於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健全,部分尚未被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的失地農民可能因一次拆遷就陷入生活的絕境,在這種情況下,一些社會矛盾產生甚至不斷加劇。在這種情況下,地方政府如何解決被徵地農民對公平補償的訴求問題,已經成為維持地方社會穩定、保障地方城鎮化順利推進的關鍵問題。因此,在城鄉二元制結構的情況下,進一步研究關於失地農民的公平補償問題,完善我國的徵地拆遷制度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意義,這不僅是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所必須解決的重大課題,更將直接影響到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能否順利實現。

二、新型城鎮化進程中侵害農民利益的主要表現形式

(一)、違法強制徵收土地。一些地方政府在徵地手續不齊全甚至在沒有任何徵地手續的情況下,為了所謂的城鎮化目標,違法採取強制手段徵佔農民的土地,造成一些農民失去了祖祖輩輩賴以生存的土地,加之公平合理的補償又跟不上,失地農民最終都聯合在一起走上了一級一級的上訪之路,而由此導致的羣體性事件也時有發生。

?(二)、補償標準不公平合理。《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土地徵收補償制度補償標準低,不能體現土地的未來價值,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據相關資料顯示,耕地

轉為商業用地時,政府與農民所得收益比最高可達49:l,與政府取得的土地出讓收益相比,農民得到的徵地補償款僅為很少一部分,甚至出現“用不到一年的收入買斷農民的生存之本”的不正常現象。”

(三)、失地農民的未來生活得不到保障。在現實的徵地拆遷過程中,地方政府對城鎮化過程中的失地農民往往都願意採取一次性的貨幣補償方式,在貨幣補償後對農民以後的生活都不予幫扶,然後由於我國的城鄉二元制結構,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很不完善,農民除了知道種地之外,缺乏其他的就業技能,在徵地之後,失地農民往往都成為種田無地、上班無崗的人員,成為當今社會新的弱勢羣體,也影響社會的穩定。

(四)、地方政府為追求政績,違背農民意願搞大拆大建。新型城鎮化不是傳統的大搞、特搞房地產開發,它是一種和諧有序的城市化狀態,但一些地方政府在錯誤觀念的指引下,未制定科學合理的徵地規劃就違背農民意願搞強制大徵地、大拆遷、大建設,而在沒有科學合理規劃下的徵地中,農民難已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就成為必然,這也極大地加重了農民家庭尤其是低收入農民家庭的經濟負擔。

(五)、評估和分配土地補償款中存在一些腐敗行為。農民是這個社會的弱勢羣體,加之缺乏有效的土地補償款監管措施,政府在徵地拆遷過程中往往會為了各種目的與民爭利,使失地農民本來按照法律規定就不多的補償款變得更少。

三、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失地農民利益補償難以實現的主要原因

(一)、對新型城鎮化的內涵認識不足

城鎮化具有周期長、系統性、人性化的特點,它更多的是意味着一個國家的和諧狀態和文明化程度,其核心是人的城鎮化,使城鎮的新老居民能共享發展的成果。而房地產開發僅僅是城鎮化建設的一個點或者僅僅是一種手段。?新型城鎮化是一種和諧有序的城市化狀態,我們不能以傳統的房地產開發思維和規則來認識或者指導,否則就很容易走入誤區,現在徵地拆遷中存在的種種問題主要就是因為各地政府把房地產開發作為城鎮化的核心內容,大搞、特搞、亂搞城市化建設,在這種思維指導下的城鎮化建設往往都有着急於求成的特點,往往都缺乏科學合理

的徵地拆遷預案,往往都導致農民的不理解和惡性羣體事件的發生。然而,新型城鎮化和房地產開發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新型城鎮化包括四大方式的轉變,即引進新的生產方式,創造新的生活方式,倡導新的思維方式,提倡新的行為方式。最終實現社會功能完備,商務交通便捷,綠色低碳智能,安全安定和諧,居民就業充分,充滿激情活力的新城鎮。”

(二)、土地補償制度有很大缺陷

這種徵地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嚴重偏低、沒有考慮被徵土地的原有收益、未來用途、質量等綜合因素,是嚴重違背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引發各種矛盾。?“我國現行徵地補償計算方式通常稱為“產值倍數法”,其主要法律依據是《土地管理法》,農村徵地補償的內容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費數額一般為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至10倍;安置補助費是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但兩項之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是對農民被徵用土地的勞務補貼,青苗指的是被徵用土地上經過人工耕作而生長的各類莊稼、蔬菜、苗木等;附着物則指的是被徵用土地上人工形成的與土地不可分離的不動產物,如房屋、樹木、魚塘等。”

(三)、城鄉二元制結構對農民社會保障權的限制

目前,我國對城市居民和農民在養老、醫療、就業等保障體系上採取“雙軌制”,對農民而言,土地不僅是他們的職業基礎,而且承載着他們養老、醫療、就業等基本的生活保障。然而在城鎮化進程中,由於城鄉二元制結構導致失地農民在喪失原有土地所帶來的社會保障權利的同時,又無法享受到與城市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權利。在普貨幣補償完成拆遷後,失地農民需自行解決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待遇,這使得他們的生活得不到良好的保障。

四、我國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失地農民權益補償的實現

(一)、建立新的土地補償制度。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世界上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土地徵補償制度,可對我國土地徵用補償提供很多啟示,我們應該學習其合理的東西,如美國的特色——合理補償,充分反映土地的市場價值,並通過法律來最大限度地保障土地所有者的利益;英國的特色——嚴格限定公共目的,對徵地程序作詳細的規定,切實保護被徵地者的利益;日本的特色——以完全補償標準確定土地補償費,實行全面而具體的補償。”④從某種意義上來説,土地徵用補償是我國徵地拆遷制度中一個必須儘快解決的關鍵問題,其解決必須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結合土地徵用的實際情況,同時借鑑發達國家土地徵用補償制度的相關經驗,以市場為基礎,以公平合理為導向。對此,筆者有以下幾點設想:(1)、確立全面補償原則,土地補償應主要補償土地未來的市場價值,因為土地是稀缺資源,只會越來越珍貴;(2)、確立長效補償原則,由於城鄉二元制結構的存在,中國的農民失去土地後基本就失去了大多的保障,這就要求我們在進行土地補償時應把失地農民的養老、就業等相應的保障費用計算在內;(3)確立嚴格補償原則,農民在某種程度上是這個社會的弱勢羣體,現實社會中存在很多剋扣土地補償款的現象,這就要求我們建立一套嚴格的土地徵收款發放制度,確保每一分錢及時、全部的發放到每一個農民手中。

(二)、完善失地農民的就業機制,解決好城鎮化進程中農民的長遠生計問題。就業是民生之源,有工作才是在這個社會立足的基礎,土地對於中國的農民來説就是職業,而且大多是唯一的職業,這就要求我們政府要把千方百計促成失地農民就業作為徵地補償的頭等大事來抓。首先,要及時轉變失地農民的就業觀念,提高自謀職業、競爭就業的自覺性,其次,鼓勵其積極強化各種就業培訓,要使每一位失地農民想學就有地方學。最後要鼓勵失地農民自主創業,為失地農民在審批、税收、貸款等方面創造自主創業的良好條件。

(三)、完善司法訴訟渠道來切實保護失地農民的權益。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在新型城鎮化如火如荼的今天,大量徵地補償方面的案件會越來越多,這就要求我們各級法院在處理這種類型案件時要建立一套方便快捷的訴訟機制來滿足失地農民的要求,筆者有以下幾點設想:一是建立徵地案件的簡易立案模式,使失地農民在利益受到侵犯時能及時得到法院的受理;二是

建立徵地案件的快速審理模式,使失地農民的糾紛能及時得到法院的處理;三是建立徵地案件快速執行模式,使失地農民的利益能及時得到法院的保護。

五、結語

黨的“十八大”把新型城鎮化提到一個新的高度。種種政策信號表(請關注好 範 文 網:)明,城鎮化已成為黨和各級政府關注的重中之重和新一屆政府的重要政策着力點,並將成為中國未來十年乃至更長時間內的核心國家戰略。而城鎮化的深入推進必然意味着更多失地農民的出現,當前,失地農民與下崗工人、城市貧民一樣,都屬於社會弱勢羣體,他們社會地位低下,經濟能力有限,抗風險能力薄弱,在徵地過程和其他社會活動中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由於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再加上相應救濟渠道的不暢通,給社會穩定帶來了很大的隱患。因此,在土地徵收中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妥善化解徵地拆遷中所存在的行政爭議,既是保障失地農民生活的現實需要,也是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實現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會的戰略要求。

參考資料

作者單位:武寧縣人民法院

第五篇:徵地拆遷安置領域中職務犯罪特點分析及預防對策

徵地拆遷安置領域中職務犯罪特點分析及預防對策

時間:2014-11-05

作者:江朝禮 文恕 劉德華

來源:正義網

近年來,隨着地方經濟的高速發展,農村城市化、工業園區化的不斷推進,徵地拆遷安置是必經的程序之一。由於現有的徵地拆遷政策存在部分不足,並客觀上使評估和拆遷工作人員在補償標準的執行上留有較大的自由度,容易導致暗箱操作,為犯罪行為提供了可趁之機,使得拆遷領域職務犯罪呈高發態勢,給國家經濟造成了巨大損失。徵地拆遷安置中產生的問題已經成為羣體性上訪、羣體性事件的重要誘因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阻礙了地方經濟的健康有序的發展,也給社會穩定帶來了不安定因素。

下面,我們結合四川省成都檢察機關近幾年查辦的各類徵地拆遷安置中的職務犯罪案件,通過對各類拆遷安置領域中職務犯罪的主要手段和特點進行了深入地研究和認真地剖析,尋找案發特點和規律、及預防職務犯罪的措施。

一、徵地拆遷安置領域職務犯罪案件的特點

(一)案件不斷增多,數額不斷攀升。在幾年前,我們所查處的拆遷安置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的涉案金額較多是在幾萬或者是十幾萬,但近兩年所查處的拆遷安置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的涉案金額上升到幾十萬、上百萬,甚至上千萬元。如成都某縣查辦的古城社區會計程某某挪用拆遷補償款1700多萬元,給國家造成的損失上千萬元。又如某地以拆遷辦主任劉某為首的貪污、受賄案中,5名涉案人員近五年之中,在負責拆遷過程中,多則五、六十次,少則十餘次貪污或受賄。且貪污、受賄數額較大,一般的工作人員在幾年時間裏貪污、受賄數額就高達10萬餘元,並且從一次幾千到一次幾萬不等,造成國家多支付拆遷補償款40餘萬元。

(二)手段不斷變化,花樣不斷翻新。負責拆遷、安置的工作人員在拆遷工作中除了做羣眾的工作外,還要負責丈量被拆遷房屋面積、清點附屬物、製作房屋拆遷補償表、核算補償數額並上報等工作。部分負責拆遷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條件,在丈量房屋面積、清點附屬物等方面做文章,減少違法建築面積,增加合法建築面積。利用以上手段,為被拆遷户多報拆遷補償款,從而大肆收受賄賂,或者乾脆偽造被拆遷户檔案,從而套取補償款進行私分。還有采取開具虛假髮票冒領公款,或暗箱操作,收入不上賬,或以假協議、假佔地、偽造有被拆遷户簽名的花名冊等手段,間接佔有土地補償費、土地配套費、拆遷補償款;有的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在土地轉讓上大做文章,低價轉讓土地,從中獲利,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

(三)窩案層出不窮,串案不斷出現。徵地拆遷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窩案、串案特別突出。往往是“拔出蘿蔔,帶出泥”,一個案件線索,揪出一人,就牽帶出一片。共同犯罪、羣體犯罪出現。參與徵地拆遷工作的公務人員之間或與社會上的人員蓄意串通,內外勾結,利用各自的職責和工作上的便利條件,分工合作,共同作案,大肆騙取國家補償款或收受賄賂。如成都某縣檢察機關的公訴部門在審查葉某某涉嫌詐騙的案件中,發現該詐騙案件裏可能有職務犯罪的跡象,經過偵查人員深入細緻的調查,發現並查處了該縣河池社區書記賈某某和主任張某某相互勾結,在河池社區拆遷安置過程中,違規將河池社區的安置房的修建工程發包給葉某某修建, 1

共同收受葉某某70餘萬元賄賂的犯罪事實。窩案串案的增多,説明犯罪主體正在由個人向羣體蔓延,是當前涉及徵地拆遷安置領域職務犯罪日益嚴重的一個重要表現。

(四)基層不斷髮案、人員不斷複雜。在辦案中查處的涉案人員既有鄉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有村民委員會、村黨支部和村民小組工作人員,甚至還有被拆遷的農户,其中,以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的負責人居多。在實際的拆遷過程中,政府主要依靠村、社基層組織對所拆遷的農户和各種房屋、廠房進行摸底調查和實際丈量等工作。這些人在拆遷確權、丈量、安置、處理公共資產等方面掌握着決定他人重大利益的權力。這就給基層組織的幹部提供了犯罪的機會。如香山社區的徵地拆遷過程中,被拆遷的農户獲得政府的補償後搬走了,留下來的房屋都有一定的價值,很多的拆遷公司都想獲得該社區舊房的拆除工程,該社區書記葉某某利用職權將社區的舊房拆除工程交給拆遷公司的劉某某,收受劉某某55萬元的賄賂。

(五)影響不斷擴散,危害不斷增大。拆遷户、違章建房户為謀取非法利益,向負有拆遷職責的工作人員行賄,甚至與工作人員相互勾結,採用共同違法建房、虛增拆遷房屋面積等形式,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和安置返遷房,村民產生攀比心理,致使違章建房户越來越多,違章建築面積越建越大,不但使國家增加鉅額拆遷補償資金,造成國家重大財產損失,同時也給徵地拆遷安置工作帶來很大的阻力。少數國家工作人員,為謀求不正當利益,利用職務便利,違法為村民辦理建房手續,造成村民多次對抗拆除違章建築工作的開展,激化社會矛盾,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阻礙了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因徵地拆遷引起羣眾集體上訪,甚至發生羣體性事件和嚴重惡性刑事犯罪,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少數工作人員在金錢誘惑下,為了滿足個人的私慾,追求個人最大物質利益,置國家法律於不顧,不但使國家財產受到損失,還嚴重破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嚴重損害了廣大人民羣眾的利益,影響了黨和政府與人民羣眾的血肉聯繫。

二、徵地拆遷安置領域職務犯罪案發的原因

(一)缺乏有效監管,操作缺乏透明。拆遷辦掌握了徵地拆遷工作最直接的權力,同時存在一人多職,內部權力過於集中,缺乏真正有效的監督制約。上級主管部門為了徵地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賦予了徵地拆遷部門較多的職權,且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的空間,加上徵地拆遷部門內部分工較少,權力過於集中導致失控。再就是徵地拆遷辦只向羣眾公開拆遷的相關政策,而具體的徵地拆遷面積、產權人、户籍人口、應拆除面積、附屬物、補償標準、補償金額等都不太公開。這種不透明的程序就給徵地拆遷過程中的職務犯罪提供了温牀。由於很多地方的拆遷工作過程不公開、不透明,羣眾無法參與到監督工作中,為不法分子搞“暗箱操作”進行權錢交易提供了很大的空間。如公興鎮副鎮長張某某,利用分管拆遷安置的職務之便,由於在安置房的招投標過程中缺乏有效的監督,副鎮長張某某通過“暗箱操作”將修建安置房的工程交給建築商曾某,收受曾某70餘萬元的賄賂。

(二)拆管職責不明,管理體制缺位。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城市房屋管理拆遷條例》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拆遷管理辦公室是拆遷工作的具體監督管理機構,土地管理部門負責與拆遷有關的土地管理工作。而在實際執行中,城建、國土等部門對拆遷工作的監督,由於缺乏完善的監督工作機制和有效措施,使拆遷補償工作缺乏基本的監督制約。並且現實的徵地拆遷工作中,由於工作需要而設立的辦事機構缺乏長效的工作機制,對徵地拆遷中的土地房屋勘查丈量、套用補償標準、補償款的發放等關鍵環節缺乏規範的操作流程;沒有確定專門的部門負責對拆遷補償的相關資料沒有進行認真的審核和核實。由於職責不明、管理體制的缺位等原因,給職務犯罪以可乘

之機。

(三)政府定位不準,行政參與過多。在徵地拆遷安置過程中,由於拆遷動員、安置、補償等環節還沒有完全到位的情況下,各級政府為確保建設項目早日動工,不得不以行政權力過多介入到具體的拆遷事務中,如強制拆遷,採取包辦的方式參與到徵地拆遷工作的各個環節,導致很多被拆遷户對拆遷工作不理解,進而引發與政府的激烈對抗,這在一定的程度上分散了政府的精力,疏忽了各項監督制度的有效執行,給職務犯罪提供了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人員素質不高,利益思想嚴重。有些基層幹部法律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放鬆了對自己人生觀、世界觀的思想改造,經受不住權力、金錢的考驗,利已主義、享樂主義、“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思想惡性膨脹,導致意志薄弱者為追求奢侈糜爛的生活方式而涉入犯罪的深淵。同時,由於他們法律意識淡薄,對自己的行為感覺不到是在犯罪,經不起金錢誘惑,不能正確認識自己行為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三、徵地拆遷領域職務犯罪的防範對策

(一)強化社會監督,加大拆遷透明。要堅持公開、透明原則,在徵地拆遷中全面推行“陽光拆遷”,以規範徵地拆遷的各類行為,為社會監督提供條件。一要實現執行文件的透明化。拆遷前舉行公開聽證,並應向被拆遷人宣傳、講解所執行的拆遷補償文件和操作程序文件,公開拆遷補償安置政策,嚴格執行公示公告程序,讓被拆遷人和其他羣眾瞭解正當的程序和標準。二要實現操作程序和結果透明化。被拆遷房屋的測量和評估等操作程序都應當公開,特別是拆遷過程必須嚴格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在被拆地段設立公示欄,將具體的徵地拆遷面積、產權人、户籍人口、應拆除面積、附屬物、補償標準、補償金額、支付期限等具體事項向羣眾公開,杜絕暗箱操作。三是要實現監督途徑透明化。要公佈拆遷單位及工作人員身份,公開舉報電話、接待信訪時間等投訴和複議渠道,以便羣眾監督。

(二)強化內部監督,加大財務監督。一是要對拆遷流程全監控。實行居民代表參與制和複核制,在動產評估和補償款核定環節應有居民代表參與,對拆遷工作的測量、圖表的繪製、登記造冊等決定補償金額的關鍵環節進行現場監督和簽字認可。對於動產評估和補償款核定實行復核制,邀請其他居民代表、拆遷工作人員等組成獨立小組進行復核。同時,對於動產評估結果、補償項目、房屋面積、建房時間應及時予以公示,以利羣眾監督。加強對房屋拆除工程發包的流程監督。房屋拆除工程應由投資方、拆遷人共同組織實施公開招標,紀檢機關應參與監督。加強對拆除施工隊伍的資質審核,對於有行賄記錄的施工隊伍禁止進入市場。二是要實現資金流轉全控制。嚴格規範財務制度,把好財務收付關口。對徵地拆遷的補償款及其他專用款項,要統一管理,合理使用。推行財務公開制度,推行“資金統管制”和“會計代理制”。建立內部審計和稽核制度,定期開展項目審計或者專項的財務抽查,以便及時發現拆遷資金、補償款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要規範崗位設置,按財經法規和財會制度,結合各單位實際管理情況和決策、執行、監督三者既統一又分離的原則,設置會計、出納及審核、審批崗位,不允許一人兼任會計出納等現象的出現。

(三)強化法制宣傳,加大思想教育。要通過警示教育、以案説法、印發法律宣傳資料、舉辦法制講座等各種有效形式,使工作人員明白什麼是犯罪、為什麼會犯罪、如何預防犯罪,一旦犯罪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後果等,從而使他們警鐘長鳴,自省自律。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擺在頭等重要的位置,密切聯繫實際,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建立健全思

想政治工作的長期有效的機制,教育和引導黨員幹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世界觀、利益觀,築牢拒腐防變的“靈魂”工程。

(五)強化懲治力度,加大預防措施。要把查處徵地拆遷領域職務犯罪作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手段,加大查辦拆遷領域職務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嚴肅查處徵地拆遷領域中的職務犯罪,要做到力排各種阻力和干擾,發現一起,查辦一起,使拆遷領域職務犯罪分子被及時查辦,並繩之以法。不僅要消除職務犯罪分子繼續貪腐為惡的條件和機會,也要震懾從事主管徵地拆遷的工作人員,使其有所觸動、有所戒懼。並在徵地拆遷領域積極開展行業預防和個案預防,與徵地拆遷部門建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聯繫制度,針對查辦案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發案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檢察建議,幫助發案單位和主管部門制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堵漏建制,完善有關制度。加強徵地拆遷領域職務犯罪案件的調研分析,探索發案規律、特點,加大犯罪預測和對策研究力度,不斷調整改進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從而減少和遏制徵地拆遷領域職務犯罪的發生。

(作者單位:四川省檢察院 四川省雙流縣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