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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手機管理規定(精品多篇)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3.07W

學校手機管理規定(精品多篇)

學校手機管理規定 篇一

一、全廳所有公車一律實行入庫封存。根據我廳實際情況,全廳公車封存地點設省委大院、省政府二院和廳機關南院三處地方。上下班交通車一律停放機關南院。省就業培訓中心、省勞動人事學校公車就地封存。

二、全廳所有公車鑰匙一律上繳集中保管。其中,南院公車鑰匙集中保管由徐文華負責,北院由徐電宇負責。有公車的廳屬單位由各單位綜合處(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

三、節假日期間,嚴禁公車私用。

四、確因公務需要使用公車的,要嚴格審批程序。由公車使用人填寫“節假日公車使用派車單”,所在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報請分管廳長審批同意,方可派車。廳屬各單位確因公需要使用公車,必須經主要負責人批准。

五、節假日期間,廳後勤服務中心將加強對全廳公車入庫情況的檢查。凡違反上述規定私自用車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學校手機管理規定 篇二

第一條:本公司於節假日及工作時間外應辦一切事物,除由主管人員

在各自職守內負責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 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 指揮監督保安人員及夜班工作人員

(三) 預防災害、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四) 隨時注意清潔衞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 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一) 自星期一至星期日下午下班時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 節假日:日班上午8點起至下午5點止(可隨辦公時間的 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5點起至次日上午8時止

第三條:每日值班人員由管理部編排(為管理人員主任級以上人員值

班),並應置值日牌,寫明值班人員的姓名懸掛於明顯地方。

第四條:值班人員應該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

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並須在公司或工廠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值班人員遇有事情發生可先行處理,事後及時報告。如遇其

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報並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第六條:值班員工收到電文、貨物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 屬職權範圍內的可及時處理

(二) 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應立即聯繫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 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於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值班人員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寫報告表,於交班後送

主管領導轉呈檢查。

第八條: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者,公司

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第九條: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

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條:值班員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它

員工代理並呈准,出差時亦同,代理者應負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本規定於20xx年10月26日開始執行。

學校手機管理規定 篇三

一、工作職責:

(一) 物資的出入庫管理

(二) 物資的保管

(三) 物資的盤點

二、技能要求:

1、熟悉倉庫管理辦法,並能按要求執行。

2、瞭解各類物資的保存方法、注意事項、有效期等。

3、清楚庫內物資的存放地點、大致用途、使用部門等。

三、工作內容

(一) 入庫管理

1、生產物資到貨後,確認物資名稱、型號規格、供方名稱然後清點數量。

2、倉庫根據《送貨單》記錄的數量清點無誤後,將產品放置於待檢區,由檢驗員進行檢驗。數量不準確的,物資名稱型號不清楚的通知採購部處理。

3、上述確認無誤後,在《送貨單》上簽字,並留存根。

4、協助質檢人員將檢驗合格的物資按要求放置在合格區域,不合格的物資放置在不合格區域,並督促採購部及時處理不合格物資。

5、盤點檢驗合格的物資,並將物資放置到規定區域(貨架或固定堆放區),然後將盤點結果錄入計算機。

6、及時更新數據庫庫存數據。

(二)出庫管理

同型號貨物在出庫時應遵循先進先出原則,以防老化損失。

1、工具:

1) 對借用件必須由借用人員填寫《借用表》(簽字,填寫借用日期)

2) 倉庫根據實際領用情況,保存各類單據,做好台帳管理,並及時更新數據庫。

2、元器件:

1) 配料, “元件明細表”為發料大單。

2) 手工填寫《領料單》為小單,是大單的補充,一般為必要、但設計疏漏的元件和設備。《領料單》上必須寫明材料的用途、數量、規格。領料單一式兩份,領料人與庫管員各自留存備查對照。

3) 倉庫管理員在發放物資時,應向收貨人員當面點交清楚,同時必須在有關單據上填寫實發數量,收貨人與發貨人(保管人員)雙方認可。

4) 如果領料時發現元件不齊,倉庫管理員要及時通知採購部門,不得拖延。物資的發放應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

5) 凡實行以舊換新的物資,應收回舊物,且分區存放並作明顯標識。

6) 委外加工物資的發放,需按相應入庫半成品名稱型號數量開領料單出庫。

7) 倉庫管理員根據每天的領料情況必須做好台帳管理,並及時錄入數據庫。

(三)保管

應根據物資的不同性能和特點,合理劃區存放並標識,做到“二齊”、“三清”、“四號定位”、“五五堆放”、“六防”。

1、“二齊”:庫容整齊,堆放整齊。

2、“三清”:數量、規格、材質要清。

3、“四號定位”:區域、料架、層次、貨位號實行定置管理,對號入位。

4、“五五堆放”:以五為基本單位,定量堆放,達到過目知數。

5、“六防”:防鏽、腐、蛀、潮、混、漏。

6、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存放,應採取特殊防護安全措施,指定專人保管。接受安全、環保部門的隨時檢查和監督。

7、對庫存物資應做到帳、物相符,加強盤點工作,做到日清、月抽、年綜合盤點。

8、加強倉庫的安全、保衞工作。

9、為確保倉庫保管物資安全,未經批准,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庫房。

10、倉庫保管區應明亮、通風、乾燥。

11、倉庫保管區嚴禁煙火。

12、庫區內的水、電、氣源,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物資的保管必須做到帳、物相符,並建立健全台帳,完善數據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失靈、腐爛、失效、流失、短少、鏽蝕、報廢時,倉庫應及時隔離並報質檢部鑑定後,將合格的放回原處;不合格的分析原因、查明責任,再根據質檢部所開的《不合格品處置單》處理,更新數據庫。因保管不妥人為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公司規定嚴肅處理。

(四)物資的盤點

1、倉庫可根據實際採用不同的盤點方式。盤點方式主要有定期盤點、不定期盤點、循環盤點、重點抽查盤點、永續盤點等。

2、庫存物資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每月月底經過抽盤後,打印庫存報表交部門負責人審核,再將通過審核的報表發放至採購部、財務部及管理者代表處。必要時採購部可對庫存物資進行抽查,抽查結果與報表有出入時,書面報告管理者代表進行責任追究與處理。

3、對庫存物資應經常進行盤點、清查,做到日查、月抽、年(季、半年度)盤點,年終盤點時採購部須派專人協助盤點,結果報至採購部及財務部。

4、庫存物資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

5、倉庫對盤點情況,必須做好記錄。對在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認真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並組織實施,同時必須將盤點情況上報採購部及財務部。

6、對盤點中發現的物資盤盈、盤虧,必須經過總經理審批,並以書面形式下達處理方法後方可轉帳,在批准前,仍按原帳面數列帳,嚴禁擅自調整。

學校手機管理規定 篇四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並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信息。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信息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並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集會、晚間就寢後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短信、玩遊戲、上網。如有違反,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並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信息,自覺抵制不良信息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巢湖市衞生學校

20xx年8月修訂

學校手機管理規定 篇五

第一條 為規範集團公司公務用車的配備和使用管理,控制公務車費用的支出,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確保行車安全,更好地為生產經營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公務車是指集團公司所屬各分公司、子公司及直屬單位公務使用的各種小轎車、麪包車、吉普車、客貨兩用車。輔助生產用車(含通勤車、因業務關係外借車輛、營銷用車、生產經營駐外單位用車、救援、採購運輸等車輛)不在此範圍。

第三條 集團公司安全技術部負責公務車配備標準的擬定、選型購置的指導和公司內部調劑調撥;負責總部公務車維修審核。

第四條 公務車採購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用車單位申請

二、主管部門提出意見

三、集團公司批准

四、選擇車型

五、車輛購置

六、手續辦理

七、車輛管理使用

管理流程示意圖如下:

第五條 公務車配備標準

一、上年度綜合利潤指標完成在100萬元以下的單位,且已完成利潤計劃,可配備公務車一至兩部,標準為15萬元以下轎車一部,11萬元以下轎車一部。(購車價值均含車輛購置税,下同)

二、上年度綜合利潤指標完成10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單位,可配備公務車兩部,標準為價值18萬元以下轎車一部,價值13萬元以下轎車一部。

三、上年度綜合利潤指標完成150萬元以上單位,可配備公務車二至三部,標準為價值18萬元以下轎車一部,價值13萬元以下轎車一至兩部。

四、綜合利潤指標完成300萬元以上單位,可配備公務車三部,標準為20萬元以下轎車一部, 15萬元以下轎車兩部。

五、綜合利潤指標完成500萬元以上單位,可配備公務車三部,標準為25萬元以下轎車一部, 17萬元以下轎車兩部。

六、綜合利潤指標完成1000萬元以上單位,可配備公務車四部,標準為30萬元以下轎車一部, 18萬元以下轎車三部。

七、綜合利潤指標完成20xx萬元以上單位,可配備公務車四部,標準為40萬元以下轎車一部, 20萬元以下轎車三部。

八、邯鄲站可配備二部公務車(配備標準同前),各縣汽車站和直屬單位原則上不配車,如確因工作需要,可提出申請,經集團公司安全技術部和分管本單位業務工作的副總裁同意後,提交總裁辦公會批准。已實行站司合一的汽車站確需配備公務用車的,由主管公司提出申請,按本規定的有關程序辦理。

車輛管理,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六條 下列情況公務車購置另行辦理。

一、虧損單位和吃經費補貼單位不準購置新車,確因工作需要,經集團公司批准,由集團公司內部有償調撥。

二、由於業務的特殊性,階段性產生較大利潤的單位,公務車配備不參照第五條標準,購車須經集團公司研究批准。

三、因業務關係需要外借車輛的,由單位寫出申請報告,經集團公司安全技術部考察確需的,由業務主管副總裁簽署意見,提請總裁辦公會決定。

第七條 公務車購置、更新,所選車型優先在集團公司所屬汽貿公司銷售的車型中選購。

第八條 輔助生產性用車的配備不在配備標準範圍。如確實需要,必須經集團公司審批,並納入考核。

第九條 所有經集團公司批准購買的公務車輛必須及時到集團公司安全技術部和監事會辦公室登記備案,年終按各單位計劃內實有公務車數由審計部進行考核。

第十條 按照本規定超標準配備公務車的單位,由集團公司統一內部調劑使用。自本規定執行之日起,各單位不得超標準配備公務車,否則除對超標的公務車進行沒收外,還要對車屬單位的主要領導進行責任追究。

第十一條 在用公務車必須嚴格按照集團公司6年足額提取折舊標準執行。未足額提取折舊或使用年限未達到6年,原則上不準更新。

第十二條 購置新車(含二手車)必須以單位名義向公安車輛管理部門申領機動車行駛證牌照。本規定實施前購置的車輛,凡沒有以單位名義註冊登記的,必須予以更正,否則按違規處理。

第十三條 新購車(含二手車)在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正式登記後,必須將原始單據列入單位固定資產帳,並按公司規定提取折舊。

第十四條 公務車修理由駕駛員提出,須經單位車輛技術管理部門鑑定同意,填寫公務車派修單,到指定廠家修理。修理費用需經車輛技術管理部門審核,單位領導批准,方準到財務報銷。總部車輛的維修費用1000元以內的,由安全技術部部長審核,辦公室主管副主任審批報銷;1000元以上的,由安全技術部部長審核,辦公室主管副主任簽署意見後,報主管副總裁審批報銷。

第十五條 車輛費用標準

公務車費用按車型實行年度綜合定額指標管理,分季度(月)實施,年終考核。定額費用包括:(1)燃潤油費;(2)維修保養費;(3)年度檢審費等。

一、年綜合費用定額:(生產經營單位參照執行)

二、各單位要建立專項公務車費用管理台帳,分季(月)

製作卡片,建立審批制度,嚴格掌握不準超支。年終由集團公司審計部進行審計,實行超支罰款(超多少罰多少)。

三、集團公司安全技術部建立總部公務車費用台帳和全司公務車費用信息庫,按月記入單車費用信息,發現問題,及時報請領導處理。

第十六條 公務車使用管理

一、車輛使用範圍

1、領導工作用車。

2、來賓及主要業務關係人員的接送。

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其他人員:

(1)因公出入攜帶大額現金或貴重物品的;

(2)處理突發事件、重大事故或緊急任務需到現場的;

(3)工傷及工作期間危重病號的搶救;

(4)外出公務或特殊情況的用車;

(5)經領導批准的其他需用公務車的行為;

公務車的使用應本着工作優先的原則,區分輕重緩急。

二、公務車駕駛員管理

1、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嚴守交通法規,做到安全行車,文明行車;

2、嚴守出車紀律,未經領導批准,不得私自動用車輛。執行出車任務時,不得超越時限和運行範圍;

3、愛護車輛、裝備,增強責任心,對車輛勤於維護保養,使車輛經常處於良好狀態;

4、出車執勤,要端正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出車及工作期間嚴禁喝酒,嚴禁超速超員、強超強會。嚴禁將車輛交予他人駕駛和非因公動用車輛,否則發生意外一切損失後果自負。

三、公務車停放(包括外出執行公務期間)必須停放在有專人看管的正規停車場點;夜間有車庫的應放入車庫,嚴防發生車輛被盜及火災、損失等情況,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公務車發生交通事故,按照集團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總部實行車輛統一管理,嚴格執行公務車管理辦法。各單位要根據本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單位車輛使用辦法。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公務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同時廢止。

學校手機管理規定 篇六

一、目標:

為進一步優化學校校園文化管理環境,學校特設立手機監管領導小組; 組長:成員:

二、措施如下:

1、首先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節課要巡查一次並做好巡查記錄。

3、堅決做到發現一例處理一例並考核到位。

4、做好每天的統計通報工作。

5、做好沒收學生手機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學生家長承諾書存檔工作。

7、非住校生學校安排值日生採取一進一查制度。

三、處理方案

1、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此手機由學生第一監護人來學校領取。領取時家長應給學校寫一份承諾書。否則,任何人不允許領取。

2、凡是X月X 日上午X點之前沒有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學校查處一例,沒收一例。該手機必須等到該生畢業後由該生第一監護人方可領取。

3、凡是家長給學校寫過承諾書的,再次發現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沒收。等到該生畢業後方可領取。

四、相關考核

1、凡是學生上課期間玩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後方可領取。並扣科任教師2元。

2、不上課期間,發現學生帶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後方可領取。並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學生舉報一例者,經查屬實,給舉報者班級加20分。

4、凡發現為學生使用手機提供便利者,一律通報批評並扣該班級20分。

5、後勤工作人員,凡發現學生在生活區帶手機,特別是接打手機者,一律給予沒收,並交到學校且給予該生班主任扣2元,若後勤工作人員發現不給予處理者,一次扣相關後勤工作人員2元。

6、寢室內應加大安全檢查次數,發現刀具、火機、課外書籍,一律沒收,並交到學校。凡學校檢查時安全檢查落實不到位者,每次扣相關人員2元。

X學校

二〇xx年八月二十四日

學校手機管理規定 篇七

一、倉庫管理制度

1、倉庫是物品保管重地,除倉庫管理人員的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進入的人員,除倉管員外,任何人不可獨自進入倉庫,須有相關人員陪同。

3、任何進入倉庫人員不得攜帶火種,嘻戲打鬧,大聲喧譁。

4、任何入進入倉庫不得私自拿取倉庫物品,必須服從倉管員的管理。

5、倉庫內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採取相應措施,符合消防規定,並按倉庫面積每50平方米配置4KG乾粉滅火器一個。

6、倉庫內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確實需要臨時存放必須經經理同意方可。

7、對違反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8、此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二、物品入倉制度

1、物品入倉制度是為了確保採購物品的質量,及時有

效地掌握庫存物品,所辦理的完備的入倉手續。

2、物品入倉時需要登記;日期、名稱、數量、品種規格、單價、供應商電話。

3、物品入倉時,倉管員須開箱檢驗所購物品的數量、名稱、規格

並對查驗的倉庫物品進行簽字確認。

4、倉庫管理員應對入倉的物品進行分堆存放,編號、以便於核對數量。並注意每次入倉後都要做好室內的衞生清潔工作。

5、大型設備設施、以及磚、水泥、沙等物品不需要入倉,但倉管員必須趕往現場核實數量,質量,並做好入倉出倉等手續。

6、設備工具入倉後,必須詳細記錄採購情況及保修日期等,並將隨機文件複印存檔,以備日後維修之用。

三、物品領用制度

1、物品領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備件、低值易耗品的領用。

2、物品領用實行按單領取,在領取時要憑報事單上的內容領用相關物品,並在領用登記表上做好登記。其他部門在無單領用時;雖經各部門主管同意方可。

3、如領用的物品在使用過程中有剩餘的情況,領用人應將多領物品退回倉庫,倉管人應認真進行核對登記。

4、如在緊急情況下,可先進行領用,事後補辦相關手續。

5、領用物品時;除維修組及前台管理人員外,其他部門在領用物品時必須由部門負責人進行領用。

四、工具管理制度

1. 各班組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個人常用工具和小組公用工具,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 所有工具都要進行建帳管理,做到帳物相符,每人必須在各自的工具清單上簽字。

3. 所有的工具必須正確使用,特別是電動工具必須正確、合理地使用,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使用。

4. 所有工具堅持以舊換新的原則,在領用新工具時必須交回舊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統一由倉庫處理,不準私自處理。

5. 專業工具未經培訓不得隨意使用。

6. 較大型的專業工具應隨用隨借,當日歸還。

7. 新工具在領用時也必須進行登記、建帳簽字。

8. 所有工具實行丟失賠償的原則。

9. 借用工具均應填寫《工具借用登記表》,在登記表上填寫清楚;時間、借用工具名稱、借用工具用途、借用人簽名、並出示報事單後方可借用。填寫的借用工具用途及出示的報事單必須真實,如有偽造,一經發現嚴懲不怠。

10、未經部門主管批准,不可將借用的工具用於不屬於小區日常維修以外的維修使用。

11、倉管員每月會對個人領用的工具及部門領用的工具進行盤點核實,任何人都必須配合,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

12、員工在調離公司時,全部工具必須如數交回。

13、此制度適用於中南花園各部門。

五、物品盤點制度

1、物品盤點制度是為了確保公司的物品與帳面相符,保證公司物品的使用正規化,是確保資產不流失的有效方法,併為採購提供重要依據。

2、為及時反映公司各部門物品的數量及使用狀況,配合編制採購計劃,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每月對使用的易耗品進行盤點一次,並將核實物品的庫存情況向經理彙報。每季度對花園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盤點一次,並進行存檔。

3、倉管員在盤點過程中要制訂常用易耗物品的最低儲存量,數量不能把握的須與各部門主管溝通,共同制訂最低儲存量,根據庫存量向公司領導提出申購備品計劃,避免物資積壓所造成的浪費資金,更要避免物資短缺而影響正常工作的開展。

4、倉庫員應做到倉庫內的各種物品做到帳、物、卡三相符,並防止物品過多,過少,損壞或過期等情況。

六、物品申購制度

1、物品申購制度是為了確保以最少的物品儲存來滿足物業維修保養和日常運作的需要,儘可能的壓縮庫存,防止積壓,提高資金和倉庫的利用率。

2、根據庫存情況和日常使用的消耗記錄,設立常用物品的庫存量,一般以一個季度的消耗量為計算庫存依據。

3、各部門在申購物品時,必須由部門主管填具申購單報經理審核上報公司批准方可。在填寫時要寫清楚;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用途等,對較少用的配件必須提供樣品,以方便購買時準確無誤。

4、各部門只限每月申購一次,即每月3日前將本月所需物品提前申購,並向倉管員核實庫存量,以免造成庫存積壓。

5、倉管員必須認真核實各部門申購的物品具有合理化,嚴格限制申購數量,將庫存情況向經理彙報,核實無誤後,在申購單處簽字確認。

6、日常所需在月申購計劃之外的物品,價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經理批准購買。日常所需物品價值超過200元以上的報由公司總經理審批方可。

七、物品採購制度

1、物品採購制度是為了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採購價廉物美實用的物品。

2、月計劃的採購量必須嚴格按照申購單上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等進行購買。臨時小型採購量必須按臨時填制申購單上的內容購買,嚴禁私自主張多買或少買。

3、採購物品時必須遵循“貨比三家”的原則,在保證物品質量的前提下,儘可能挑選物美價廉且有誠信的供貨商供貨。

4、採購的物品必須説明保用或保修期等內容,以便發生問題可以及時的進行處理,並可節約不必要的費用支出。

5、購買物品結算時,費用在3000元以下的可進行現金付款,超過3000元以上的應開具支票付款。

6、購買的物品必須開具有效發票,特別情況的;例如;水泥、沙等無發票物品必須開具有效的第二聯購貨收據。

7、管理中心為了便於工作的開展,可設立500元的維修採購備用金,並由經理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8、若遇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急需採購物品,費用在200元以下的,雖獲得經理批准後,方可支取備用金。費用在200元以上的物品必須由經理上報總經理批准方可購買及使用備用金。

9、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從中獲取不義之財,或故意提高物價,獲取高額回扣等貪污行為,如若發現有此行為者將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以上物品管理制度從批准之日起實施!

學校手機管理規定 篇八

為提高現代化辦公實效,規範公司電腦的使用管理,確保電腦以及網絡資源高效安全地用於工作,特製本規定。

一、總則

第一條 公司電腦以及網絡資源僅為辦公所配置,員工不得從事無關使用。

第二條 公司內部由專人負責電腦的維護、維修等各項工作,公司

員工對所使用的電腦有管理、維護的責任與義務。

第三條 公司電腦已全部建檔立案,並進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

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電腦。

二、電腦使用與管理

第四條 電腦的操作系統、網絡IP地址的配置均由電腦管理員統

一安裝、設置,各部門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增刪軟件或更改各項設置。

第五條 不得將任何與工作、業務等相關的文件存放在C盤系統目

錄、根目錄、桌面、我的文檔中,未按規定保存文件造成文件丟失的,後果自負。

第六條 電腦上不得存放有影響和破壞公司電腦網絡正常運行的

軟件,如:(黑客程序,網絡搶帶寬軟件,網絡代理服務器軟件、帶病毒的文件、電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時要求定期給電腦進行殺毒操作,如發現存在此類文件,管理員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況下無條件的完全刪除,刪除操作中引起的數據丟失和系統出現錯誤等由此類文件所有者負責。

第七條 嚴禁使用公司電腦玩遊戲、看在線電影,和使用通訊軟件

上的娛樂功能一經發現一律罰款200元,再次發現者將立即予以開除。

第八條 不得私自拆卸電腦及外設,更不得私自更換電腦機箱內的

硬件設備,如有發現,一律由行政辦進行嚴肅的處罰及處理。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設備、網絡資源、更不能破壞電腦網

絡設備,對有破壞者將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並予以開除

第十條 具有上網權限的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瀏覽無關網站、不得下載娛樂

軟件或影音文件。

第十一條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時發起與工作無關的QQ羣等多人對話、網絡會議、

廣播信息等,更不能在多人對話的情況下,發表、討論、

誹謗有損公司員工及公司利益的言論。

三、電腦安全及維護

第十二條 各部門應定期備份工作文檔、數據、圖紙等文件,對重

要的或涉及公司機密的數據文件需要在兩人或者負責人

監督下進行備份操作,並且由各部門負責人保存。員工

未經許可,不得為他人(包括離職員工)複製公司內部

任何數據資料。對於嚴重構成有損公司利益、造成公司

經濟損失的行為,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或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使用者應該經常整理電腦文件,以保持電腦文件的整齊,

建議每月要進行電腦硬盤碎片整理操作。

第十四條 員工應該保持電腦周圍環境的清潔,鍵盤,鼠標機箱,顯示器等不應

堆積灰塵,應該每日清理。

第十五條 遇到突然停電時,必須等待3分鐘後才能再次開啟電腦

電源,以免造成電腦主電路板損壞,如有UPS電源供電

的,在突然斷電後的12分鐘內必須關閉電腦電源,以免

UPS電源損壞。

第十八條 應將機箱放在空氣容易流通的地方,室温應維持在28度左右,以確

保電腦正常運行。電腦的機箱上不允許堆放雜物。

第十九條 如遇電腦故障,需填寫“電腦維修申請單”並交由行政辦,統一調派

專人維修。維修完成後由使用人驗收並簽字。如碰到有

硬件損壞要更

換的,由電腦管理員寫出情況説明並加上使用者的購買

申請,然後交

行政辦。

第二十條 如電腦出現問題,沒有及時報修,或因使用者操作不當

所引起的電腦相關損壞,由該電腦的使用者負責賠償或

交由行政辦處理。

第二十一條 公司鼓勵員工使用電腦,在不影響電腦使用者及正常工

作的情況下,鼓勵不會使用電腦的員工,在經管理員的指導下學習電腦知識。

五、附則

本規定由行政辦、電腦管理員以及各部負責人共同監督、執行。

瀋陽天龍混凝土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