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局相關文件規定,經校黨支部會議研究,現就2021年度我校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範圍
我校在編在崗人員(含在我校交流一年以上教師)。
二、考核組織實施和考核方式
1、成立2021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考核方式:
採用無記名方式進行組內考核、推薦,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後公示。
三、考核等次和評優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人數不超過被考核人員總數的15%,在不同崗位人員中產生。
四、考核條件
考核結果應公正反映2021年度工作表現,即: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績效。
(一)、優秀等次應優先考慮以下條件:
1、滿工作量;(承擔班主任工作為滿工作量的一半)
2、教學效果好、工作業績優;
3、科研、競賽成果突出;
4、積極承擔上級和學校各種公益工作;
(二)、有以下情形不予確定為優秀等次:
1、曠工、曠課;
2、沒有完成學校的工作任務;
3、不能按時上交工作相關材料;
4、從事有償家教、體罰學生、亂收費等有關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
五、考核程序
1、組內考核初評,實行無記名投票,當場唱票,統計結果,請各組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會議記錄完備,會前簽到。
2)、學習本評選辦法。
3)、每組確定二名同志,分別承擔唱票、監票、統計工作。
4)、個人述職。
5)、各處室、教研組根據2021年度教職工工作表現在推薦指標內推薦本處室、教研組優秀人員。
6)、各處室、教研組考核初評記錄完整,組員對考核初評結果簽名確認,並隨考核結果一同上報辦公室。
2、領導小組根據考核條件和組內初評情況,確定全校教職工考核等次並公示。
附件1:
各處室、教研組優秀分配指標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