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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4W

根據教育局相關文件規定,經校黨支部會議研究,現就2021年度我校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學校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一、考核範圍

我校在編在崗人員(含在我校交流一年以上教師)。

二、考核組織實施和考核方式

1、成立2021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考核方式:

採用無記名方式進行組內考核、推薦,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後公示。

三、考核等次和評優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人數不超過被考核人員總數的15%,在不同崗位人員中產生。

四、考核條件

考核結果應公正反映2021年度工作表現,即: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績效。

(一)、優秀等次應優先考慮以下條件: 

1、滿工作量;(承擔班主任工作為滿工作量的一半)

2、教學效果好、工作業績優;

3、科研、競賽成果突出;

4、積極承擔上級和學校各種公益工作;

(二)、有以下情形不予確定為優秀等次:

1、曠工、曠課;

2、沒有完成學校的工作任務;

3、不能按時上交工作相關材料;

4、從事有償家教、體罰學生、亂收費等有關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

五、考核程序

1、組內考核初評,實行無記名投票,當場唱票,統計結果,請各組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會議記錄完備,會前簽到。

2)、學習本評選辦法。

3)、每組確定二名同志,分別承擔唱票、監票、統計工作。

4)、個人述職。

5)、各處室、教研組根據2021年度教職工工作表現在推薦指標內推薦本處室、教研組優秀人員。

6)、各處室、教研組考核初評記錄完整,組員對考核初評結果簽名確認,並隨考核結果一同上報辦公室。

2、領導小組根據考核條件和組內初評情況,確定全校教職工考核等次並公示。

附件1:

各處室、教研組優秀分配指標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