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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2021年度職工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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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2021年度職工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研究院2021年度職工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為了認真、全面、客觀地總結評價全所職工2021年度工作業績,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考核實施方案。

第一條 考核範圍

2021年度全院在編在崗職工。

第二條 考核事項

1.考核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績效考核暫行辦法》(晉人社廳發[2013]27號)、《**********2021年度教職工考核實施方案》及聘用合同、崗位職責。

2.考核內容

全面考核職工表現,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以年度工作任務為基礎、重點考核年度工作實績。

3.考核原則

考核以調動工作積極性,促進我院科學發展為目的,堅持民主公開、客觀公正、羣眾公認、注重實績、全面準確的原則。

4.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比例控制在各類型參加考核人員的15%以內。根據《***************2021年度教職工考核實施方案》,我院2021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為12。

5.考核標準

各類崗位考核各等次基本標準如下。

(1)專業技術人員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

優秀: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工作責任心強、勤奮敬業, 專業技術能力強或提高快,工作有創新,在教學科研、新技術 推廣應用中成績突出。

合格: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工作負責、業務熟練,專業 技術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無責任事故

基本合格: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夠遵守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工作負責、業務較熟 練,能夠提高專業技術能力,基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 作任務,無責任事故或重大失誤。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性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 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或責任事故。

(2)管理人員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業務, 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成績突出。領導人員能出色完成 崗位目標或任期目標。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業務, 工作積極,能夠完成工作任務。領導人員能較好完成崗位目標 或任期目標。

基本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夠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業務較熟悉。工 作態度端正,基本能夠完成工作任務。領導人員能夠完成崗位 目標或任期目標。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性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 作中造成嚴重失誤。領導人員不能完成崗位目標或任期目標。

(3)工勤技能人員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

優秀:政治思想表現好,模範遵守法律、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精通業務,工作勤奮,責任心強,確保勞動安全,工作 成績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現好,自覺遵守法律、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業務,工作積極,無責任事故,注重勞動安全,能 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現較好,能夠遵守法律、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業務較熟悉,工作態度端正,無責任事故或嚴重 失誤,注重勞動安全,基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不合格:組織紀律性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或忽視勞動安全、違反工作和操作規程,發生嚴 重事故。

第三條 成立考核工作領導組

組 長:****

副組長:*** *** *** ***

成 員:各管理、業務科室負責人、各支部書記

考核領導組辦公室設在院黨政辦,負責考核工作具體事宜。

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副主任:***

第四條 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辦法

1.本次考核採取分單元考核辦法,依據每位職工填寫的《年度考核登記表》,設置兩個單元,第一單元包括“教學科研崗”、“教輔和其他專業技術崗”和“工勤崗”;第二單元包括“管理崗”和“雙肩挑”人員。考核採取分配指標、單元內部推選方式進行。

2.全院職工分類進行考核

(1)單位主要負責人由學校組織人事部負責考核;

(2)副處級職務及以下人員由所內考核:考核工作領導組副組長李羣負責第一單元評議工作;領導組副組長郭明慧負責第二單元評議工作。

二、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根據2021年度所在崗位如實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擔任副處級以上管理職務,同時具有專業技術職務副高以上人員除填寫“管理崗”登記表之外,還要填寫相應的“教學科研崗”或“教輔和其他專業技術崗”登記表,其他人員只能參加一個類型的考核。

2.單元內推選:由各單元考核負責人主持本單元評議推選。評議人根據被評議人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結合本人的年度考核表進行評議推選,優秀比例控制在所有參評人數的15%以內。

3.考核工作領導組對各單元上報的推選人員進行綜合考評,劃定最終考核等次。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審定通過後進行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工作人員進行組織談話。

5.考核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簽署考核等次意見,蓋單 位行政公章。

6.被考核人簽字確認考核結果。

7.考核材料存入個人檔案。

第五條考核時間安排

1.2021年12月29日發佈考核通知和考核方案。

2.2021年12月30日18:00點前以科室形式交回所屬人員《事業單位職工年度考核表》電子版,由考核組劃分考核單元。

3.2021年12月31日上午各考核單元負責人組織所屬人員評議推選。

4.2021年12月31日下午考核工作領導組綜合考評。

5.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7日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公示,公示內容:考核優秀名單及個人業績材料。

6.2022年1月7日考核結果上報組織人事部。

第六條 幾類特殊人員的考核

1.新進人員,首次就業,在試用期內的,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非首次就業,本年度工作滿半年的確定等次,不滿半年的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2.新提拔任職的領導幹部,按照現任職務進行考核,注意瞭解在原任職崗位的工作情況。

3.擔任多個職務的領導幹部,在承擔主要工作職責的單位進行考核。

4.派出掛職鍛鍊人員,在掛職鍛鍊期間由所掛職單位進行考核並確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

5.派出學習培訓、訪問學者、出國留學人員、攻讀學位人員和執行其他任務的人員,由所在單位進行考核,主要根據學習培訓表現、完成工作任務等確定等次。有關情況由其學習培 訓和執行其他任務的所在單位提供。

6.本年度病假(因工負傷除外)、事假、非單位派出外出學習累計超過半年的工作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7.當年出現責任事故、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處分的,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受到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或撤 職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 上等次。

8.被立案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後未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照規定 補寫評語、補定等次。

9.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經教育後仍拒接參加的,其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10.領導幹部年度考核除按本方案考核之外,還需執行其他有關領導幹部考核的規定。

第七條 考核結果運用

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職工正常晉升薪級工資、專業技術職務和管理職務以及發放獎勵性績效的依據。

第八條 本辦法由院黨政辦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附件:1.教師科研崗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2.教輔及其他專技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3.管理崗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4.工勤崗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研究院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