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學校關於進一步加強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管理的實施辦法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6.27K

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部門:

學校關於進一步加強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管理的實施辦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規範學校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的管理,鞏固我校宣傳思想陣地,現將學校2014年制定的《關於舉辦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管理辦法(試行)》修訂如下:

第一條學校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活動舉辦主體必須是學校批准設立的部門、學術機構、各類組織(包括學生社團等)。

第二條 舉辦部門組織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必須牢牢把握正確的宣傳輿論導向,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嚴格執行團結、穩定和正面宣傳為主的工作方針,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使其成為宣傳科學理論、傳播先進文化、弘揚社會正氣、促進學術繁榮的陣地。

第三條 舉辦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舉辦者要如實填寫《河南經貿職業學院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活動審批表》(見附件),報請相關部門審批,未經批准一律不得舉辦。講座原則上應提前3個工作日、大型報告會等提前5個工作日申報。

第四條 舉辦者對校內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活動必須切實加強管理。堅持分類指導和“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督”的原則,建立審批制度。

(一)屬於學術類的,由教務處負責管理,報主管校長審批,黨委宣傳部備案;屬於非學術類的,以大學生為主參加的,由學工部、團委負責管理,報主管副書記審批,黨委宣傳部備案;屬於意識形態、形勢政策類的,由校黨委宣傳部負責管理,報主管意識形態的黨委副書記審批。

(二)境外人員主講,應先按相關外事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報黨委宣傳部和主管意識形態的黨委副書記審批。

第五條各部門在報批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時,必須對擬邀請主講人的思想政治傾向和主講內容進行了解和把關。如發現主講人的主講內容有政治性錯誤觀點,舉辦部門要立即制止並消除影響,同時要向黨委宣傳部如實反映情況。

第六條 各部門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應保留完備的申報、審批材料,活動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將開展基本情況送校黨委宣傳部。

第七條 對因不按程序申報、在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活動中造成不良政治影響和後果的,追究舉辦部門的責任,並進行嚴肅處理。

第八條對批准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如需進行新聞宣傳報道,注意把握正確的政治導向,並事先徵得校黨委宣傳部同意。

第九條校外人員借用學校和各部門所屬的場所舉辦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活動,必須從嚴控制,如確需借用的,由本部門初審,報學校辦公室審批後,到黨委宣傳部和保衞處備案,初審部門全程管控活動過程。

第十條本規定由校黨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管理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