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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全員培訓保障制度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34W

教師全員培訓保障制度

教師全員培訓保障制度

為了提高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和業務水平,更好地促進學校工作的順利開展和教師自身的發展,保障教師培訓能有所收穫,取得新成果,特制訂教師全員培訓學習保障制度。

一、參加培訓的對象:

培訓對象為全體在職教師。

1、參加培訓教師應按規定日程準時參加學習,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在參加培訓期間,因病、因事不能參加實習的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並上交到教務處備查。

2、培訓前,按培訓要求帶上教材和筆記本,並做好相關準備;培訓時,認真專心,重要內容要作記錄,不做任何無關的事;培訓後,要向學校主管部門和全體教師彙報學習情況和心得體會或交流經驗感受。

3、參加培訓教師應尊重輔導教師的管理,遇到問題主動提出,並自覺遵守培訓管理制度。教師之間彼此尊重;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共同進步。

4、教師在參加培訓期間必須保證達到培訓所要求的學習時數,同時應做到積極自學,認真鑽研,刻苦訓練。

5、健全骨幹教師示範導學及動態管理機制。定期組織骨幹教師送教下鄉等活動。通過他們,帶動全鎮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

6、按照廣昌縣《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評估辦法》,明確教師參加培訓的學分要求及參加各類培訓學分計算方法。

7、建立個人培訓檔案。檔案包括教師繼續教育學時學分登記手冊、教師在校外進行各種培訓的學分證明或學歷證明(本科以上)、教師在校內參加各種培訓、教師發表論文或各種獎勵的獲獎證書等,均由中國小學校的教務處出具證明及負責檔案管理。做到一人一表,一事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