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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生活通信網絡保障和通信網絡服務安全責任制度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41W

為進一步強化工地項目部的安全工作,創造工地生產生活通信網絡保障和通信網絡服務工作良好的安全環境,維護穩定的工作秩序,根據信息管理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工地項目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生產生活通信網絡保障和通信網絡服務安全責任制度

一、安全工作小組

組  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項目副經理、技術總工

成  員:鄭州調度中心組長、網絡組組長、通訊組組長

二、安全工作小組責任分工

1、組長:主抓通訊網絡部安全工作,對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全面安全工作,對安全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3、安全崗位責任人:根據《工地樞紐管理中心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重點落實各班組長的管理工作;參加各項通訊網絡安全工作會議,與相關單位建立經常性聯繫,轉達、發放有關通訊網絡安全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和材料,落實安全工作小組交代的具體工作。

三、安全責任主要內容

1)具體負責通訊、網絡及所轄區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所轄區域各部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指導、督辦。

2)負責所轄區域設備、設施的運行安全,防盜、防破壞。建立相應的安全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並針對系統運行的特點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保證系統運行安全、穩定、可靠。通訊信號無責任事故性中斷,網絡傳輸運行安全。

4)負責對項目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貫徹落實有關安全會議精神及學習安全知識。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克服工作麻痺思想,不斷加強安全教育,確保所轄區域各項工作順利進行,不發生任何安全事故。

5)定期巡查各通訊網絡機房,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6)檢查、督促各區域《崗位安全責任制》的不斷完善和貫徹落實。

7)負責兩岸三地所轄範圍的防汛安全等工作。

8)負責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