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醫療保障制度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67W

目錄

醫療保障制度
第一篇:我國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第二篇: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第三篇:國內外醫療保障制度比較第四篇:淺談國內的醫療保障制度第五篇: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制度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我國基本醫療保障制度

我國基本醫療保障制度

五、 我國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保障水平總體不高,人羣待遇差距較大。一是但仍有1億多人沒有納入醫保體系。二是籌資和保障水平總體不高,三是城鄉之間、區域之間保障水平不均衡,四是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不健全,

(二)適應流動性方面不足。一是醫保關係轉移接續困難。二是異地就醫問題突出,

(三)保證可持續性方面不足。一是統籌層次不高。目二是醫藥費用成本控制機制未完全建立。三是經辦服務能力不適應事業的快速發展。

六、 我國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的建議

(一)擴大覆蓋面,儘快實現全民醫保的目標。

主要措施:一是全面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在將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納入城鎮職工醫保的基礎上。二是推進大學生參保。三是加大推進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參保力度,落實選擇參保政策,提高參保率。四是新農合參合率繼續保持較高水平。

(二)提高並均衡醫療保障待遇水平,保障人民羣眾基本醫療。主要措施:一是提高封頂線。二是提高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三是進一步降低大病、重病患者個人負擔。四是拓寬保障範圍。五是加大醫療救助力度。

(三)加強醫療保險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主要措施:一是編制包括醫療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險預算,使基金管理更加科學、規範。二是提高醫療保險統籌層次。三是加強醫療服務管理,充分發揮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的監督和制約作用。四是改進支付方式,推行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等。

(四)改進醫療保險服務,方便參保羣眾。

主要措施:一是推行直接結算,二是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為重點,改進異地就醫結算管理服務。三是做好基本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工作,四是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最大限度方便參保人員。

第二篇:我國醫療保障制度

我國的醫療保障制度 醫療保險制度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按照保險原則為解決居民防病治病問題而籌集、分配和使用醫療保險基金的制度。它是居民醫療保健事業的有效籌資機制,是構成社會保險制度的一種比較進步的制度,也是目前世界上應用相當普遍的一種衞生費用管理模式。

中國的醫療保障制度根據享受對象可以分為城市醫療保障制度和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80年代之前,農村建立了以合作社為基礎的合作醫療,(我們一定會做的更好)其經費來源於個人和社區集團,但家庭責任承包制的出台使其跌入低谷。而在城鎮實行的是二元社會醫療保險制度,一是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實行的“公費醫療制度”;另一個是國有企業職工實行的“勞保醫療制度”。其他的城市居民或由於是上述的受保對象的親屬而享受“半勞保或統籌醫療”,或是完全自費醫療。這其實是一種無償性保障制度,這完全不適合於改革開放後的新世界。

我國現行的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及城鄉醫療救助。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帶來的經濟風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而城鄉醫療救助主要是為無力進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以及進入後個人無力承擔自付費用的城鄉貧困人口提供幫助,使他們能夠與其他社會成員一樣享有基本醫療保障。基本待待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約72%,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約67%;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支付比例約55%:新農合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約55%。

公費 、醫保於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區別:一是改變過去國家為保障職工的醫療需求承擔無限責任的作法,實現單位保障、福利保障到社會保障的轉變;二是變過去國家和企業包攬職工醫療費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增強了個人自我保障的責任,實現權利與義務的統一;三是變過去各個單位分散管理為社會化管理,實現醫療保險基金的統籌使用、互助共濟;四是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户相結合,建立醫、患、保三方面制約機制。

第三篇:國內外醫療保障制度比較

國內外醫療保障制度比較

1、發達國家醫療保障制度

(1)英國的醫療制度

英國的國民健康服務制度(national health service,簡稱nhs)為具有社會福利性質的醫療制度,屬典型的全民醫療制度,是在1942年著名的貝弗裏奇報告基礎上、移居英國“國家健康服務法”於1948年建立起來的。由英國政府所設立且資助的國民健保制度,包括兩個層級的醫療體系,即是以社區為主的第一線醫療網,第二層則為nhs的醫院服務,由各科的專科醫師督責並接手。

英國衞生服務完全是計劃調節的模式,雖有利於社區衞生服務的公平性及功能的實現,但有可能缺乏競爭和活力,出現低效率等問題。英國醫療制度所需的經費投入,主要來源是政府的公共財政撥款,其比重佔整個城市醫療經費的85%,另外15%分別來自於醫院開設的特殊高級病房和提供的特殊護理。因此,雖然英國作為老牌的市場經濟國家,有着強大的財力作支撐,仍無法面對日益劇增的醫療經費支出的公共財政壓力。現有的財政投入難以滿足市民不斷增長的醫療需求,難以有效改善市民的醫療條件,醫療的服務質量開始明顯下降。

(2)德國的醫療制度

德國是世界上最早實施社會保障制度的國家,擁有相對發達和完善的保險體系。就醫療保險而言,目前德國醫療保險由法定醫療保險和私人保險兩大運行系統構成。公民就業後可視其經濟收入多少,在法定醫療保險和私人醫療保險之間進行選擇。

由此可見,德國法定醫療保險投保人繳納的保險費主要取決於經濟收入,而享受的醫療保險服務則不以繳納費用的多少而有所不同。這也是他們引以為豪的“高收入幫助低收入,富人幫助窮人,團結互助、社會共濟、體現公平”的社會醫療保險宗旨。

(3)美國的醫療制度

美國的醫療保障與其他西方國家不同,它的保險體系以民間的商業醫療保險為主體,對老人、殘疾人、低收入者輔以政府的公共醫療保險與補助。民間商業保險覆蓋了美國總人口的70%,而且大部分由企業為職工購買,是美國企業福利的主要組成部分,個體經營者與農民則自我負擔加入民間商業醫療保險。

美國是所有西方工業國家之中唯一沒有全民健保的國家,其醫療保障制度是一種典型的私人健康保險制度,它主要通過私人籌資、私立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其資金籌集和醫療服務的提供都以市場為準則。而以市場為導向的商業醫療保險的突出優點是能夠提供多樣的險種,以滿足不同人羣的不同需要;同樣私人醫療服務機構在激烈的市場競爭壓力下和自身利潤最大化動機的驅使下,必然會努力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效率,以滿足患者多層次的需求。但由於醫療保險是第三方付款制度,因此容易出現投保者過度的醫療需求,以及醫生和醫院為了增加收入而又到病人,過度提供醫療服務的問題。

2、發展中國家醫療保障制度

(1)墨西哥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

墨西哥的醫療保險制度的特點是各級政府參與,醫療保險組織開辦醫院,醫療保險的覆蓋人數約佔總人口的65%,在城市達90%以上。涉及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障,除了針對企業工業和農業工人的“全國職工社會保險協會”,還有專門為城市和偏僻地區的窮人設立的免費醫療救濟。而農村貧困居民的醫療服務由全國職工社會保險協會的農村事務部總協調負責管理,由政府和協會簽訂協議,利用協會的人力和物力為沒有能力支付醫療費用的貧困農民提供免費醫療救濟,費用全部由政府承擔。

(2)巴西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

巴西實現城鄉居民全民保險制度,全國公民無論貧富都享有醫療保障的權力,醫療保險覆蓋面廣,發展速度快,待遇水平較高,處於發展中國家的前列。巴西農村醫療保健計劃的特點:1)政府重視農村衞生服務體系建設,設立專項經費資助農村醫療保健計劃。2)在制度設計上,注重對醫療服務者的激勵。在位從事農村衞生保健服務者提供啟動資金及生活補助的同時,還按服務量進行獎勵,這在相當程度上激發了他們在農村開展醫療服務的積極性。

(3)印度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

長期以來,由於收入低下、醫療資源城鄉間分配失衡等原因,印度農村的醫療保障很不理想。許多農村在生大病時,只能聽天由命,自生自滅。近年來,為保障廣大農村人口的健康安全,印度一些地區的行業聯合組織和非政府組織開始行動起來,積極介入農村醫保,牽頭幫助農民投保醫療,在解決農民的大病醫治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當地專家指出,以往大型保險公司不接納農户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户居住分散,獲得收入的時間和金額都極不確定,而且投保數額較小,導致公司成本較高。而由行業組織出面,帶領農民集體投保,可有效避免上述風險,降低保險公司的交易成本,確保農户能獲得正規的醫保服務,有利於農民這個弱勢羣體的健康安全。

(4) 馬來西亞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

馬來西亞實行國家衞生服務計劃,衞生事業由國家預算安排,衞生防疫、幼婦事業等公共衞生開支由國家負擔,醫療保健實行低收費。政府在農村地區提供的醫療服務全部免費,住院病人只需交很少的費用(就餐費),貧困地區和醫療條件差的地區還可以減免,但醫療服務技術一般,藥品種類較少。

(5)塞內加爾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

非洲的塞內加爾一些社區建立成為“微型保險”的鄉村醫療保障組織,並以該組織為單位購買正規保險公司的醫療保險,這樣既能把健康服務和保險服務引入基層,又能客服社區人口規模微小難以分擔風險的缺陷。這種醫療保障方式受到國際勞工組織的高度評價並廣泛推薦。

3、國外醫療保障制度的啟示

(1)政府的重視和支持是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重要保證。

墨西哥、巴西、泰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一個共同特定是政府參與,既參與管理,又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尤其是泰國,政府的財政收入成為農村醫療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而在巴西,在實行全民統一的醫療保險制度的同時,還針對農村專門設立“家庭健康計劃”,並由聯邦和州政府統一實施與監督,足見政府對農村醫療保障問題的重視。由此可見,目前我

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建設非常薄弱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政府的支持尤其是政府資金的支持。而造成政府支持不足的根源,可能在於對農村醫療保障的意義認識不足。

借鑑墨西哥、巴西、泰國等國的經驗,我國政府對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的支持應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政策支持;二是資金支持;三是管理監督。

(2)逐步建立城鄉一體的醫療保障制度。

醫療保障制度既是一種準公共產品,又具有社會福利的屬性。高質量的醫療保健應當作為一種全體國民可以獲得的權利,農民同樣應該享受,而不管他們的生活狀況或經濟地位如何。墨西哥和巴西的醫療保險制度並無城鄉差別,農民和城市居民參加同一個保險組織,而且都是在上世紀中葉在企業工人醫療保險制度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同時也是在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比較低的情況下建立起來的。

從巴西、墨西哥等國的經驗來看,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並不是決定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差異性的原因,而可能只是一個藉口而已。現在,無論從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角度考慮還是從建立和諧社會、統籌城鄉發展以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角度考慮,都應當把改變城鄉醫療資源分配嚴重不公,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無差異的醫療保障制度作為一項重要內容。

(3)建立多層次、多種形式的醫療保障制度和農村貧困人口的醫療救助制度。

巴西除實行全民統一的醫療保險制度的同時,還針對農村專門設立“健康計劃”;墨西哥主要針對農業工人及其家屬實施職工醫療保險,而對於農村貧困人口則由政府提供免費醫療;馬來西亞、泰國為農民提供近於免費的醫療服務;而印度、塞內加爾等國則通過非正式機制解決了部分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障問題。這表明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可以是多種形式和多種層次的,並非只有一種模式。不同國家的具體國情決定了選擇什麼樣的模式。

借鑑這些國家的經驗,基於我國農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水平過低的現實,在加快推進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提高其保障水平的同時,應當鼓勵農民通過多種方式解決醫療保障問題,如通過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專業協會等為會員集體投保以其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建立農村貧困人口的醫療救助制度等。

第四篇:淺談國內的醫療保障制度

淺談國內的醫療保障制度

社會保障主要指二個方面,一是養老,再有就是醫療。今天主要是和大家交流一下我們的醫療保障制度。

我國的醫療保障制度始建於上世紀50年代初,當時由國家勞動人事部及財政部聯合下發的一系列相關文件後,建立的也就是我們以往説的“勞保、公費”醫療制度,這個制度一直延續到98年,但上海是2014年開始實施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户相結合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

大家都知道“勞保”是針對國有及部分集體企業,而“公費”是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而佔極大多數人的農民是不享有“勞保、公費”醫療的,儘管政府也提倡建立農村互助合作醫療,但實際上這一制度鮮有在農村建立的,因此以往的社會醫療保障享有的人只是城鎮職工,嚴格意義上説這不是社會保障,而是企業自營保險。如此,80年代開始經濟體制改革以後,逐漸顯現出這樣的醫療制度嚴重製約了企業走向市場和參與市場競爭,迫使政府對醫療制度的改革。因此,我們的醫療制度改革(其實養老制度也一樣)的目標或者説導向,是為了適應經濟體制的改革,也即養老、醫療制度是為經濟體制改革服務,而非政府的治國方略或政治理念。如此一來,2014年後醫療制度改革並不成功,這在5年前國務院發改中心對全國的醫改調研究中明確提出,國內的醫改是失敗的。

那麼失敗在哪裏?首先剛才講到的,改革的導向或者目標就是錯誤的,醫療制度或者説整個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只是為經濟服務的,它更是一個民生問題,這是政治或者説是治國理念。其次,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户相結合的醫療制度還是不能覆蓋全社會成員,非就業人員及廣大的農業人口還是不能享受到經濟改革及發展帶來的好處,這就有問題了。再者,醫療市場暴露出的問題已經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矛盾(推高了醫療費用、腐敗等)。如此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這就是此前一段時間熱熱鬧鬧的二次醫改。但改的怎麼樣呢?人們感受到了什麼呢?

其實這次改革的最大惠及人是農村人口,也就是建立新農合作醫療制度,將新農合作醫療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強制性)。城市的基本醫療制度沒有大的變化,像上海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户相結合,只是在籌資比例上作了一定的調整。應該説,上海的基本醫療制度改革一開始起點就比較高的,相比較其它城市保障面及保障水平還是比較高的,因此本次籌資比例上的調整不會導致保障水平下降的,當然要提高也是不可能的。如此,大家可能要問,那我們還需要關心醫改什麼呀?

其實我們關心醫改,不能光看醫療費用是否會降下來,就醫是否會更方便點。要我説,你如果光看這二點,那一定會讓你失望的。

首先我告訴你們醫療費用要降下來是不可能的,道理我告訴你。(1)最近數年醫療費用大幅上升一方面是醫院由計劃經濟模式向市場經濟轉軌,這如同80年代企業走向市場一樣,價格上升能量釋放出來;另一方面,醫療市場與一般的市場有不同點,信息不對稱(醫生開什麼藥、什麼治療方案,患者沒有更多選擇權),如此醫院走向市場後必定會利用這一優勢獲取最大的利潤。再有就是醫療流通領域的制度缺失。(2)醫療技術的進步。醫療技術是高風險,也就是開發投入很大,這些投入最終是需要臨牀推廣後從市場,也即患者身上回報的。

(3)通脹。醫療服務是一種勞務,而且是技術勞務,因此通脹下,服務價格也會上升。如此你明白了為什麼説醫療費用不可能下降的道理了吧。但是本次醫改後會不會醫療費用還如前些年這樣大幅度上升呢?我也説不上會不會。但可以肯定的即便上升,那一定不會是以上三個原因,因為這三個方面基本上走完了他們各自的歷程,以後影響醫療費用的不會是這三個主因,而一定是另外的,是什麼呢?套用一句官方的話,就是深層次的問題。這就變的複雜了,什麼是深層次的?到底有多深?但你如果看了醫改後還是一頭霧水,這是為什麼?那

我告訴你,這就是政府的智慧——政府會説,你看我都説了,要着力解決***,要完善****,要健全****,多好啊!但怎麼解決?怎麼完善和健全?你們看到了嗎?反正我沒看到。

我這麼説,不是説政府不想解決深層次的問題,這次醫改中央還只是一個指導意見(中央永遠如此),具體實施細則還是由地方制訂。就上海來説,社會統籌與個人帳相結合的基本制度不會變的,變也只是籌資比例上,不會直接影響醫療價格,但什麼會直接影響醫療價格呢,除了上面所説3個主要因素外,更多是醫療結構體系、以及贏利性醫療與共立性醫療界限模糊,以及醫療市場制度缺失等。只要將這些問題解決了,那麼醫療費用這隻老虎就變成籠中虎了。應該説上海在這些方面已經意識到,並且也在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所以今後大家應該密切關注我下面説的,因為這些都是深層次的東西,這些問題不解決,那麼我們的醫療改革就不會有成功。

一、嚴格區分贏利和非贏利醫療:因上海的醫療技術優勢,尤其是一些三甲醫院,吸引了更多的病人資源,尤其外地病人。導致醫療服務有效供給不足,也源於醫院走向市場化,醫院的特需診療、中外合資院中院如雨後春筍蓬勃發展,誰不希望找好的醫生?誰不想用好的藥、更先進的檢查?誰不想住更好的病房呢?特需醫療可以滿足患者的這些需求,結果醫療技術資源向這些地方及患者傾斜,因為醫院可在這些地方和病人身上獲得更高的利益,也就推高了醫療價格。本次醫改上海將對贏利性(特需醫療)和非贏利作出嚴格的區分,也就是説今後特需醫療所有費用不享有醫保結算(以往部分可以的),但何時正式實施,沒有時間表。

二、研究建立分級醫療體系:上海的醫院分為一、二、三級。以往除了診療費在這些醫院不等外,其它費用都是一樣的,另外,小醫院的一些基本的目錄內藥物不全,以及醫保局對這些醫院的差別對待(如門診處方,大醫院一張可以200元,地段醫院只能80元)這就導致病人更願意上三級醫院就醫,如此造成病人資源過度在大醫院積聚,造成就醫難的問題,也同時推高了醫療費用上升。今後可能要建立分級醫療體系,也即是今後上大醫院就診,必須經低一級的醫院醫生轉診,同時對患者在一、二級醫院就診的收費優惠,引導一部分病人資源向一、二級醫院流動,緩解就醫難和就醫貴。當然,要建立完善的分級醫療體系,是一項非常龐大的系統工程,設計到醫療信息共享、醫療技術資源優化分配等,在可預見的2-3年裏恐怕實現不了。

三、政府採購:這項工作早在2014年上海就實施了,也就是所有醫保目錄內藥品均統一有政府招標採購統銷,減少藥廠到患者之間的流通環節,同時通過公開透明的招標,有效防止藥品虛高。但如果負責這項工作的政府官員腐敗,這項好的制度能否執行到位就難説了,因此要讓這項制度真正發揮出來,這些官員怎麼來監督?這可能涉及體系外的問題了,暫且不説。

四、醫保目錄:雖然上海已經早實現藥品政府採購,但大家還是感覺到藥品貴。那是因為納入醫保目錄內的藥品分為甲、乙、丙類,甲類基本上醫保報銷,其它的都需要個人承擔部分(10-40%不等)。

以前很多人以為藥廠都希望將自己的藥品納入到醫保目錄中,於是乎公關活動少不了。但是近幾年一些藥廠不願意將自己的藥品納入醫保目錄了,這似乎令人費解了。其實很簡單,進不進醫保目錄關鍵看哪個對企業更有利,進目錄意味着價格被政府管制了,不進,企業可自主定價。如此什麼藥進了目錄了?想一想都明白一二,二三流的藥廠更願意進目錄,知名藥廠不願意不進目錄。

五、引入醫院第三方管理:所謂第三方管理,也就是對醫院的醫療活動、收費等進行制約。因為醫療市場的特殊性——信息不對稱,所以決定醫療方案几乎醫院醫生單方面説了算,在利益驅使下,醫院和醫生不可避免就會出現過度醫療(過度開藥、過度檢查)。所以必須有第三方介入,才能有效地監督醫療質量,制約過度醫療。那麼誰可以成為今後醫院的第三

方管理呢?國外的經驗告訴我們,商業醫療保險公司。因為保險公司擁有龐大的病人資源,也有專業的技術人員,在與醫院的合作中,一方面可以維護病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可以對醫院起到很好的制衡作用。顯然要實現這樣的目標,政府如果不作為,也實現不了,但現狀令人不敢樂觀,為什麼?道理很簡單,哪有老子給兒子穿小鞋的呀?

應該説還有很多因素會影響醫療價格,不一一在這裏説了。總的來説,我們的醫療保障體系遠未完善,要走的路很長。不過話説回來,像歐美那樣發達國家,大家都認為社會保障體系很完善了,但政府不也是要改革嗎?可見,社會保障體系要完善,要讓所有人都滿意,沒有一個政府能做到,更別説我們這樣14億人口的發展中國家了。所以要我説,身為上海人應該感到慶欣了,因為我們的醫保制度已經是國內最好的了,這裏陳良宇同志功不可沒(2014年的醫改是他主導的),我們也不能因為他犯了事將人家曾經做得好的也給抹殺了。

第五篇: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制度

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制度

戴鳳舉

2014年第7期 ——社會發展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社會醫療保障制度經歷了一段改革發展的歷程。計劃經濟時代的城鎮公費醫療、勞保醫療與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曾經使絕大多數城鄉居民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基本醫療保障。隨着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社會利益主體多元化,原有的醫療保障制度已難以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在“十一五”期間,我國醫療保障制度至少應在以下兩個方面得到進一步改革和完善。

擴大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面

我國目前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均存在覆蓋面低的問題。從城鎮來看,雖然截至2014年底,全國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3709萬人,在上一年參保人數12404萬人的基礎上增加了1300多萬人,但是由於覆蓋率偏低,造成大批城鎮勞動力人口遊離於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原因主要有三個:一是我國現行的基本醫療保險以單位投保為組織形式,大批非公有制企業勞動者,如私營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僱員,以及農村進城務工人員,雖然已經成為從業人羣的一支主力,但是卻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障。二是醫療保險保費收繳難。一些大中型國有企業都面臨企業負擔過重和經濟效益不好等困難,儘管繳費比例較低,但企業拖欠醫療保險費的情況仍然很嚴重,造成此類企業在職職工和下崗、離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障嚴重不足。三是一些經濟效益好的新興國有股份制企業、外資企業因僱員年齡構成偏低,負擔輕,對醫療需求較少,對於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積極性不高,有

意拖延參保,從而造成公平性在基本醫療保險的運作中無法充分體現,形成了一定的惡性循環。

從農村來看,我國實施的醫療保障主要是政府財政扶持、採取互助互濟形式的合作醫療制度。據衞生部統計,截至2014年底,全國已有678個縣(市、區)開展了合作醫療的試點工作,覆蓋人口2.36億人,共有1.79億農民參加了合作醫療,參合率為75.7%。雖然新型合作醫療試點工作近幾年來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實際參合農民目前佔農村總人口的覆蓋率仍然很低,廣大農村缺醫少藥、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還時有發生。

為了擴大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面,可採取以下措施:

首先,在廣大城市地區深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具體做法是:其一,將目前單純覆蓋參保職工本人的醫療保險擴展到職工所撫養的直系親屬(主要是未成年子女),中央和地方政府對此在財政上應以補貼支持。其二,根據中央“認真解決進城務工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的有關指示精神,進一步強化外來人員用工制度的監督管理,將醫療和工傷保險的參保作為各行業僱傭農村進城就業人員的必要條件。其三,抓好混合所有制企業、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保,繼續加大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力度,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應建立專職人員和機構,為上述人員參保提供便利條件。

其次,對於廣大農村地區,各級政府也應當按照中央有關指示精神,大力“加強農村公共衞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基本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事實上,2014年8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明確,要進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財政支持力度,2014年將試點的縣(市、區)由目前佔全國的21%擴大到40%左右,中央財政對參加合作醫療農民的補助標準在原有每人每年10元的基礎上再增加10元。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有兩個問題需要加以考

慮:其一,儘管國家承諾對貧困地區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給予人均20元的財政補貼,但對於特別貧困的人羣,很難拿出應付的每人10元的籌資款,貧困地區地縣兩級政府的保障資金也難到位。因此,建議政府在增加財政的社會保障投入的同時,採取多渠道籌措社會保障基金的方式,包括社會慈善、社會捐贈、羣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甚至可以通過發行彩票的方式籌集資金,對於資金提供方則可以進行一定税收減免和其他政策優惠。其二,新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如何高效使用,最大程度為廣大參合農民提供基礎醫療服務,同時有效防止基金的流失和非法挪用。對於此問題,建議參考發達國家的做法,大力引進商業保險對醫療風險的評估和管理技術,以及委託商業保險公司對基金進行“第三方管理”,以確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同時,在部分條件允許的地區(主要是參合率較高的地區),建立農村養老和醫療互助基金管理機構,該機構應不同於傳統的政府管理部門,而是一種國外流行的互助合作保險社(公司)模式,對基金的使用、醫療機構和計劃的選擇、基金保值增值等問題實施有效監控。

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的責任範圍和給付標準

我國目前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中,有兩個問題值得特別重視:一個問題是,按照目前的融資方式,個人負擔部分過高。我國目前是職工和所在單位按工資總額的8%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醫療保險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一般為800~ 1000元),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一般為4萬元)。另一個問題是,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户使用範圍與支付比例的劃分不夠明晰,分賬管理不夠嚴格,導致個人賬户閒置不用或者部分賬户積累過多與醫療統籌資金收不抵支的現象並存。我們認為,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核心作用,應是抗衡疾病或意外傷害對個人和家庭造成的嚴重財務影響,從而充分起到社會的穩定器功能。因此,在目前融資條件有限的

情況下,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範圍應以大病、重病、急症等為主。建議取消社保基金中的個人賬户,將全部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用作統籌部分,用於支付職工的住院費用、門診大病醫療費用(包括腎病、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化療和放射等治療和藥品)以及急診醫療費用。對於上述醫療費用,降低個人負擔比例,提高最高給付上限。其他門診類診療和藥品費用,通過商業性補充醫療保險提供保障。

為有效發揮商業保險公司的技術和管理優勢,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建議基本醫療保險改變政府管理者與經營者的雙重身份制度,國家可採取第三方購買和第三方管理的方式,由商業保險公司經營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保險學會會長)

您是否還需要以下相關範文:

各國醫療保障制度基本概況

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思考

城鄉醫療保障制度調查

中國醫療保障制度的改革

中國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