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魯金監函(2020)721號《關於做好2019年度典當行年審工作的通知》的具體要求,公司對2019年度典當經營情況進行了自查,具體情況如下:
1、註冊資本實收情況
註冊資本與實收資本是相符的,無虛假出資、抽逃資金情況。
2、資金來源
資金來源全部為公司自有,沒有從商業銀行貸款,
無非法集資、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存款及從商業銀行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借款等的違規情況。
3、法人股東存續及與股東的資金往來
公司與股東無典當業務發生,也無資金往來情況。
4、典當業務結構及放款情況
2019年發放典當貸款2筆,典當金額共計20萬元,已按典當規定開具當票並簽訂典當合同,無發放信用貸款,超範圍經營及超比例放款情況。
5、絕當物品的處置
2019年度發生典當業務2筆,已全部收回無
絕當情況。
6、當票、續當憑證使用情況
典當業務全部按規定開具當票、續當票,無合同代替當票及賬外掛賬現象,與發生的典當業務相符合。
7、息費收取情況
2019年發生的典當業務,典當綜合費率是2.5%,
典當利率0%,無預收利息情況,綜合費及利息收取符合典當相關規定。
8、典當行及分支機構變更情況
公司無分支機構,無私自變更、違規變更情況。
9、與典當業務相關的各類經濟合同
2019年發生的典當業務已全部簽訂典當合同。
通過自查,公司業務規範管理需要提高,財務管理有待改進。今後的典當業務繼續嚴守典當程序,依法經營規範經營,規範財務管理,完善財務制度,不斷提高業務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