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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司法行自查報告多篇

欄目: 自查自糾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8.36K

規範司法行自查報告多篇

【第1篇】規範司法行為自查報告

“司法公開年”、“審判監督年”、“作風建設年”專項活動開展以來,我院在市委的領導和上級法院監督指導下,嚴格按照專項活動的要求和目標,以“公正與效率”為主題,以司法為民為宗旨,結合本院的工作實際,以解決羣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入手,針對容易發生徇私枉法、權錢交易、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容易侵犯當事人權利的崗位和環節,認真查擺問題,切實進行了集中規範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階段各項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成立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

專項整改活動開展以來,院黨組給予充分重視,召開黨組會、院務會和全院幹警大會進行專門的動員和部署,併成立了院長為組長的專項整改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專項整改活動的日常工作,組織抓好活動的實施和檢查,形成院黨組統一領導,一把手總負責,各黨支部牽頭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協調配合,全院幹警廣泛參與的領導和工作機制,為紮實推進專項整改活動打下了堅實的組織基礎。

(二)動員部署,認真開展學習教育

專項整改活動啟動後,我院高度重視活動的學習教育工作,建立了以支部為單位的學習小組,要求所有學員都按時參加集中學習,嚴格考勤制度,認真學習《法官法》、法官職業道德,三大訴訟法相關內容,最高法院《兩個辦法》等,並分庭室、分支部進行討論,加強參學者對學習內容的理解,同時明確開展專項整改活動的重要現實意義,以進一步提高幹警專項整改的主動性。

(三)廣泛徵求意見,開展自查自糾

我院在上半年開展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查擺問題的基礎上,着重以執法行為是否規範的角度查找問題,對辦案超審限、執限,不作為或亂作為,故意拖案、壓案、裁判不公、辦案作風是否文明等問題派出調查組以問卷調查的形式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瞭解羣眾對法院工作的看法,向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發放《徵求意見表》62份,收集到對院班子成員以及幹警個人意見60條,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法院以專項整改的形式來提高審判作風、改善面貌表示讚賞和滿意。通過發調查表、開座談會、走訪有關單位以及各部門的自查,查擺出少數案件審判質量不高,個別法官辦案效率低下,隨意延長審執期限,職業道德較差等方面近20個問題。

(四)嚴格考核,務求取得實效

嚴格執行上級法院關於培訓考核的工作標準。組織全體幹警參加統一組織的專項整改考核。要求每位幹警認真對待,個別幹警因公務無法參加考核的,積極做好補考工作,確保參考率達到100%。

二、專項整改活動擺查出的主要問題

對照專項整改活動的具體要求,結合徵求到的各種意見,以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態度,對我院司法行為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認真查找,主要有以下一些問題:

1、審判質量和效率方面的問題。當前,我院司法不公的問題在社會上和羣眾中還有比較多的反映,突出表現在:一是個別案件審判質量不高,時有改判情況;二是辦案週期過長,超審限的現象時有發生;三是執行力度不大,執行難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四是辯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夠,不能使訴訟當事人勝敗皆服,等等。

2、隊伍建設方面的問題。從總體上看,我院法官隊伍的整體素質還不能適應審判形勢的發展和需要,突出表現在:一是有的大局意識、政治意識不強,存在孤立辦案,就案辦案現象,辦案社會效果不好;二是學歷層次不高,與《法官法》要求還有較大差距;三是有的業務水平較低,駕馭庭審的能力不強,裁判文書的説理性不夠、質量不高;四是個別人有吃請現象,行為失檢,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違法違禁的苗頭;五是有的職業道德較差,審判紀律不嚴,素質不高等等。

3、司法作風方面的問題。近幾年來,我院結合實際,不斷探索司法為民的新途徑,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護民的具體措施,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但距羣眾的要求和期望還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現在:一是有的同志衙門作風嚴重,對當事人“生、冷、硬、橫、煩”時有發生,經常有信訪件反映;二是告狀難、申訴難的問題仍然存在;三是司法指導、司法救助還不夠到位;四是涉訴上訪工作做得不夠,“羣體訪、重複訪、越級訪”尚有發生;五是司法為民措施未能完全落實到位,有的不完善、有的流於形式、有的走過場;六是有的共產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發揮的不夠,混同於、甚至不及普通羣眾;七是對新時期如何做好隊伍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好的辦法和措施,幹警隊伍總體凝聚力還不夠強等等

4、司法管理方面的問題。當前,我院管理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突出表現在:一是制度有漏洞、有隱患、有薄弱環節,尤其是抓制度落實不夠;二是內部缺乏監督制約和責任追究機制;三是有的公文不規範,文書處理不規範;四是有的案卷歸檔不及時,甚至出現案卷多年不歸的現象;五是部門之間團結協作不夠;六是後勤管理問題較多,等等。

三、針對問題,紮實整改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為規範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我院先後整理、修訂了《廉政制度》、《崗位目標考核》、《保密制度》、《首問責任制》、《錯案責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層層簽訂責任狀,有針對性地制訂各類整改措施30條,結合我院實際,共修訂完善立案、審判、執行、法院管理等方面70餘個規範管理制度。堅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觀公正評價每位幹警的適崗性。

2、採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務。為將司法為民要求落到實處,我院研究制訂了六項立案便民措施。一是設立便民服務枱,實行預約接待制。二是開通訴訟綠色通道,涉及弱勢羣體案件優先立案。三是推行三個“當日”,即當日立案、當時受理、當時移送。三是提供模擬訴狀樣本,方便當事人撰寫訴訟文書。四是推行窗口部門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羣眾訴訟。五是推行立案大廳ab崗工作制度,確保信訪崗位不空崗、不缺崗。六是明確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使弱勢羣體的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3、抓審理執行,規範司法行為全過程。我院規範司法行為不是表現在形式上,而是對審判執行全過程進行認真規範。立案階段,將各類案件受理的條件、程序、時限通過發放訴訟指南等方式向當事人公開釋明;審理階段,增設流程管理圖,方便當事人瞭解案件審理進程;裁判階段,要求法官加強判後釋法、釋疑工作,引導當事人理解並服從法院裁判;執行階段,將執行財產情況、案件進度情況、強制措施實施情況等,納入公開告知的範圍。同時規範庭審,由審委會成員不定期地對庭審進行觀摩,要求法官認真把握庭審技能,不斷提高庭審駕馭能力。

4、強化審限監督,提高辦案效率,解決案件久拖不決的問題。建立案件超期預警制度,對刑事案件三十天內未辦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二個月內未辦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五個月內未辦結的,要求承辦人上報分管院領導和審監庭,並對未能及時辦結的原因作出説明,便於院領導和審監庭跟蹤監督,嚴防案件超審限。

5、強化案件流程管理,實行繁簡分流。我院進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對立案、庭前準備,開庭審理合議、調解、裁判、文書製作、執行、歸檔等工作步驟、具體內容和要求,提出具體操作指南,明確具體時限。對拖延審判的案件及時發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時結案。要求幹警辦案過程中,要充分發揮簡易程序快速、便捷、經濟的特點,對案件審理實行繁簡分流,依法適用簡易程序,減輕當事人訴累,縮短辦案週期,並隨着條件的成熟,不斷擴大簡易案件適用範圍。

6、強化調解機制,提高辦案效率,我院針對案件當事人在訴訟中對立情緒大、矛盾激化,不利於構建和諧社會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了民事審判調解機制,最大強度地體現司法為民原則。要求幹警在辦案過程中把握訴訟調解工作的切入點,在自願合法的基礎上,堅持“立案調、庭前調、開庭調、執行調”和藉助社會力量化解矛盾糾紛等工作方法,運用調解手段,儘量調解結案。在專項整改活動中,我院審結的民商案件調解結案率達到了56%。

7、規範法官細節行為,提升法官形象。我院以提高對外服務質量為切入點,做好多個“一”字文章:方便當事人,力求“少跑一次腿、少累一分鐘、少費一份心、少花一分錢”;服務態度上力求“一視同仁”,即生人熟人一個樣,有無關係一個樣,外地本地一個樣;服務方式力求“四個一”,即給一張笑臉,讓一個座位,遞一壞茶水,説一句暖心話;第一印象要求做到“五個感”即進庭有清潔感,登門有親切感,説話有熱情感,辦事有實在感,工作有高效感

四、立足長遠,構建長效機制

專項整改活動從總體上看,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幹警的工作作風、精神風貌得到明顯提高,服務基層、服務羣眾的意識,有了新的增強,但專項整改活動不僅僅是一項活動,而應該把融入到日常的工作當中,體現其日常性和長效性。通過專項整改活動,我院積極探索司法為民、維護公正的具體舉措,構建專項整改的長效機制,以進一步推進法院各項工作。

(一)積極探索建立加強班子建設的長效機制。努力建設清醒堅定,幹事創業,團結協調,敢於負責,羣眾擁護的班子,使領導班子成為帶領廣大幹警不斷開創新局面的堅強領導集體。從加強學習入手,着力提高班子的決策水平,改進工作作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及時總結經驗教育,並繼續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使班子成為幹警的表率。

【第2篇】法院規範司法行為專項整改活動自查報告

“司法公開年”、“審判監督年”、“作風建設年”專項活動開展以來,我院在市委的領導和上級法院監督指導下,嚴格按照專項活動的要求和目標,以“公正與效率”為主題,以司法為民為宗旨,結合本院的工作實際,以解決羣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入手,針對容易發生徇私枉法、權錢交易、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容易侵犯當事人權利的崗位和環節,認真查擺問題,切實進行了集中規範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階段各項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成立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

專項整改活動開展以來,院黨組給予充分重視,召開黨組會、院務會和全院幹警大會進行專門的動員和部署,併成立了院長為組長的專項整改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專項整改活動的日常工作,組織抓好活動的實施和檢查,形成院黨組統一領導,一把手總負責,各黨支部牽頭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協調配合,全院幹警廣泛參與的領導和工作機制,為紮實推進專項整改活動打下了堅實的組織基礎。

(二)動員部署,認真開展學習教育

專項整改活動啟動後,我院高度重視活動的學習教育工作,建立了以支部為單位的學習小組,要求所有學員都按時參加集中學習,嚴格考勤制度,認真學習《法官法》、法官職業道德,三大訴訟法相關內容,最高法院《兩個辦法》等,並分庭室、分支部進行討論,加強參學者對學習內容的理解,同時明確開展專項整改活動的重要現實意義,以進一步提高幹警專項整改的主動性。

(三)廣泛徵求意見,開展自查自糾

我院在上半年開展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查擺問題的基礎上,着重以執法行為是否規範的角度查找問題,對辦案超審限、執限,不作為或亂作為,故意拖案、壓案、裁判不公、辦案作風是否文明等問題派出調查組以問卷調查的形式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瞭解羣眾對法院工作的看法,向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發放《徵求意見表》62份,收集到對院班子成員以及幹警個人意見60條,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法院以專項整改的形式來提高審判作風、改善面貌表示讚賞和滿意。通過發調查表、開座談會、走訪有關單位以及各部門的自查,查擺出少數案件審判質量不高,個別法官辦案效率低下,隨意延長審執期限,職業道德較差等方面近20個問題。

(四)嚴格考核,務求取得實效

嚴格執行上級法院關於培訓考核的工作標準。組織全體幹警參加統一組織的專項整改考核。要求每位幹警認真對待,個別幹警因公務無法參加考核的,積極做好補考工作,確保參考率達到100%。

二、專項整改活動擺查出的主要問題

對照專項整改活動的具體要求,結合徵求到的各種意見,以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態度,對我院司法行為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認真查找,主要有以下一些問題:

1、審判質量和效率方面的問題。當前,我院司法不公的問題在社會上和羣眾中還有比較多的反映,突出表現在:一是個別案件審判質量不高,時有改判情況;二是辦案週期過長,超審限的現象時有發生;三是執行力度不大,執行難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四是辯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夠,不能使訴訟當事人勝敗皆服,等等。

2、隊伍建設方面的問題。從總體上看,我院法官隊伍的整體素質還不能適應審判形勢的發展和需要,突出表現在:一是有的大局意識、政治意識不強,存在孤立辦案,就案辦案現象,辦案社會效果不好;二是學歷層次不高,與《法官法》要求還有較大差距;三是有的業務水平較低,駕馭庭審的能力不強,裁判文書的説理性不夠、質量不高;四是個別人有吃請現象,行為失檢,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違法違禁的苗頭;五是有的職業道德較差,審判紀律不嚴,素質不高等等。

3、司法作風方面的問題。近幾年來,我院結合實際,不斷探索司法為民的新途徑,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護民的具體措施,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但距羣眾的要求和期望還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現在:一是有的同志衙門作風嚴重,對當事人“生、冷、硬、橫、煩”時有發生,經常有信訪件反映;二是告狀難、申訴難的問題仍然存在;三是司法指導、司法救助還不夠到位;四是涉訴上訪工作做得不夠,“羣體訪、重複訪、越級訪”尚有發生;五是司法為民措施未能完全落實到位,有的不完善、有的流於形式、有的走過場;六是有的共產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發揮的不夠,混同於、甚至不及普通羣眾;七是對新時期如何做好隊伍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好的辦法和措施,幹警隊伍總體凝聚力還不夠強等等

4、司法管理方面的問題。當前,我院管理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突出表現在:一是制度有漏洞、有隱患、有薄弱環節,尤其是抓制度落實不夠;二是內部缺乏監督制約和責任追究機制;三是有的公文不規範,文書處理不規範;四是有的案卷歸檔不及時,甚至出現案卷多年不歸的現象;五是部門之間團結協作不夠;六是後勤管理問題較多,等等。

三、針對問題,紮實整改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為規範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我院先後整理、修訂了《廉政制度》、《崗位目標考核》、《保密制度》、《首問責任制》、《錯案責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層層簽訂責任狀,有針對性地制訂各類整改措施30條,結合我院實際,共修訂完善立案、審判、執行、法院管理等方面70餘個規範管理制度。堅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觀公正評價每位幹警的適崗性。

2、採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務。為將司法為民要求落到實處,我院研究制訂了六項立案便民措施。一是設立便民服務枱,實行預約接待制。二是開通訴訟綠色通道,涉及弱勢羣體案件優先立案。三是推行三個“當日”,即當日立案、當時受理、當時移送。三是提供模擬訴狀樣本,方便當事人撰寫訴訟文書。四是推行窗口部門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羣眾訴訟。五是推行立案大廳ab崗工作制度,確保信訪崗位不空崗、不缺崗。六是明確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使弱勢羣體的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3、抓審理執行,規範司法行為全過程。我院規範司法行為不是表現在形式上,而是對審判執行全過程進行認真規範。立案階段,將各類案件受理的條件、程序、時限通過發放訴訟指南等方式向當事人公開釋明;審理階段,增設流程管理圖,方便當事人瞭解案件審理進程;裁判階段,要求法官加強判後釋法、釋疑工作,引導當事人理解並服從法院裁判;執行階段,將執行財產情況、案件進度情況、強制措施實施情況等,納入公開告知的範圍。同時規範庭審,由審委會成員不定期地對庭審進行觀摩,要求法官認真把握庭審技能,不斷提高庭審駕馭能力。

4、強化審限監督,提高辦案效率,解決案件久拖不決的問題。建立案件超期預警制度,對刑事案件三十天內未辦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二個月內未辦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五個月內未辦結的,要求承辦人上報分管院領導和審監庭,並對未能及時辦結的原因作出説明,便於院領導和審監庭跟蹤監督,嚴防案件超審限。

5、強化案件流程管理,實行繁簡分流。我院進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對立案、庭前準備,開庭審理合議、調解、裁判、文書製作、執行、歸檔等工作步驟、具體內容和要求,提出具體操作指南,明確具體時限。對拖延審判的案件及時發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時結案。要求幹警辦案過程中,要充分發揮簡易程序快速、便捷、經濟的特點,對案件審理實行繁簡分流,依法適用簡易程序,減輕當事人訴累,縮短辦案週期,並隨着條件的成熟,不斷擴大簡易案件適用範圍。

6、強化調解機制,提高辦案效率,我院針對案件當事人在訴訟中對立情緒大、矛盾激化,不利於構建和諧社會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了民事審判調解機制,最大強度地體現司法為民原則。要求幹警在辦案過程中把握訴訟調解工作的切入點,在自願合法的基礎上,堅持“立案調、庭前調、開庭調、執行調”和藉助社會力量化解矛盾糾紛等工作方法,運用調解手段,儘量調解結案。在專項整改活動中,我院審結的民商案件調解結案率達到了56%。

7、規範法官細節行為,提升法官形象。我院以提高對外服務質量為切入點,做好多個“一”字文章:方便當事人,力求“少跑一次腿、少累一分鐘、少費一份心、少花一分錢”;服務態度上力求“一視同仁”,即生人熟人一個樣,有無關係一個樣,外地本地一個樣;服務方式力求“四個一”,即給一張笑臉,讓一個座位,遞一壞茶水,説一句暖心話;第一印象要求做到“五個感”即進庭有清潔感,登門有親切感,説話有熱情感,辦事有實在感,工作有高效感

四、立足長遠,構建長效機制

專項整改活動從總體上看,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幹警的工作作風、精神風貌得到明顯提高,服務基層、服務羣眾的意識,有了新的增強,但專項整改活動不僅僅是一項活動,而應該把融入到日常的工作當中,體現其日常性和長效性。通過專項整改活動,我院積極探索司法為民、維護公正的具體舉措,構建專項整改的長效機制,以進一步推進法院各項工作。

(一)積極探索建立加強班子建設的長效機制。努力建設清醒堅定,幹事創業,團結協調,敢於負責,羣眾擁護的班子,使領導班子成為帶領廣大幹警不斷開創新局面的堅強領導集體。從加強學習入手,着力提高班子的決策水平,改進工作作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及時總結經驗教育,並繼續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使班子成為幹警的表率。

(二)積極探索建立加強隊伍建設的長效機制。一是切實抓好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二是大力推進學習型相關的建設,健全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制度,在隊伍中營造重視學習、自覺學習、終身學習的良好風氣。三是堅持不懈地開展黨風黨紀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強經常性的黨風黨紀教育,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警示教育大會,運用典型案例教育幹警,並形成制度,長期堅持。

(三)積極探索進一步保障司法公正的長效機制。按照“依法、科學、便民、公正、高效”的原則,建立健全涵蓋審判和執行、隊伍建設、法院管理等各個方面的工作規範和制度,積極探索和逐步建立科學化、標準化的質量和效率參評體系。繼續完善和落實審判權責、規範審判運行的各項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着力抓好庭審規範化工作,進一步落實公開審判原則,提高庭審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四)積極探索建立司法為民的長效機制。堅持司法為民宗旨,在思想上化為司法的基本理念,在審判中化解為嚴格執法的實際行為。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工作,最大限度地實現審判工作的司法效益,弘揚司法民主、強化開放意識、擴大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積極推進司法文明,從文化建設、作風建設、物質文明建設入手,真正落實司法為民的各項舉措,使老百姓真真切切的感受司法文明的魅力和享受到人性化的司法服務。

【第3篇】規範司法行為自查報告範文

“規範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開展以來,我院在區委的領導和上級法院監督指導下,嚴格按照專項活動的要求和目標,以“公正與效率”為主題,以司法為民為宗旨,結合本院的工作實際,以解決羣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入手,針對容易發生的問題,認真查擺問題,切實進行了集中規範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階段各項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1、審判質量和效率方面,突出表現在:一是個別案件審判質量不高,時有改判情況;二是辦案週期過長,超審限的現象時有發生;三是執行力度不大,執行難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四是辯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夠,不能使訴訟當事人勝敗皆服。

2、隊伍建設方面。從總體上看,我院法官隊伍的整體素質還不能適應審判形勢的發展和需要,突出表現在:一是有的幹警大局意識、政治意識不強,存在孤立辦案,就案辦案現象,不注重社會效果;二是有的業務水平較低,駕馭庭審的能力不強,裁判文書的説理性不夠、質量不高。少數法官不注重審判業務知識的更新,對法律的規定尤其是立法的原意、立法所追求的目的缺乏深入地理解掌握,自我感覺良好,從而導致機械辦案、適用法律上的武斷等現象時有發生,使辦案的質量不高

3、司法作風方面。近幾年來,我院結合實際,不斷探索司法為民的新途徑,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護民的具體措施,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但距羣眾的要求和期望還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現在:司法指導還不夠到位;有的共產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發揮的不夠,混同於、甚至不及普通羣眾;幹警隊伍總體凝聚力還不夠強。

4、司法管理方面。當前,我院管理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突出表現在:制度有薄弱環節,尤其是抓制度落實不夠;部門之間團結協作不夠。

上述問題的存在,説明我們對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還缺乏深入的調查研究,對工作的指導監督力度還不夠,對隊伍的教育管理還不夠嚴格。對此,我們將認真聽取多方評議意見,並採取切實措施,努力加以改進和解決。

規範司法行為自查報告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