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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保護整改自查報告

欄目: 自查自糾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63W

生態環境保護整改自查報告1

生態環境保護整改自查報告

根據集團下發的《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專項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高度重視,立即對所經營的房地產施工項目、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專項排查治理工作。

一、房地產項目方面

(一)深圳公司

1.發現問題

一是深圳項目目前正處於主體工程施工階段,現場現階段已基本無動土作業,因此也基本不存在揚塵問題。對於模板工程等少量產生的揚塵,項目也已配備霧炮機並在現場大門處安裝了揚塵檢測系統,能夠很好的控制揚塵問題。

二是由於項目地下室後澆帶暫未完全封閉,因此下雨排水時泥漿較多,容易造成三級沉澱池被堵,污水得不到有效沉澱就排入市政管網。我司已要求總包單位安排雜工定期清淤,確保現場產生的污水經沉澱後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三是對施工現場產生的建築垃圾,已要求總包單位按樓層歸堆並覆蓋,待各樓棟施工電梯按照完畢後,再安排雜工轉運。

2.整改計劃

經排查,深圳項目內無重大突出環境問題,持續保持環境保護自查自糾工作。

(二)東莞公司

1.發現問題

一是東莞花園項目已於2022年1月7日已完成竣工驗收工作,目前處於質量通病整改以及品質提升階段,無重大危險源、無揚塵、無噪音。

二是經實地勘察,項目在工地外已劃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位,車輛停放有序;工地日常清潔工作按時開展,垃圾分類堆放,正常清理。

三是現在已啟用的污染、雨水管網已分別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工作,分類按規定進行排放。

四是現場主要實體工作已經完成,目前室外園建、室內精裝修地下室後續工作等,原則上不安排夜間加班工作,不存在噪音擾民情況;建築垃圾按要求定點堆放,及時清運。

2.整改計劃

經排查,項目內無重大突出環境問題,後續將繼續推進東莞花園項目交付工作,儘快完成質量通病整改及品質提升工作,完善園建綠化工程。

(三)佛山公司

1.發現問題

一是佛山項目目前正處於基礎施工階段,現場現階段存在大量動土作業,現場噴淋霧炮齊全,施工區域裸土局部未覆蓋,道路兩側按要求安裝噴淋單局部未開啟。

二是施工現場混凝土輸送泵及土方運輸等車輛清洗處設置三級沉澱池和專屬沖洗設備,廢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經三次沉澱後用於路面灑水降塵但未清理泥漿。

三是現場存放油料、鋁膜脱模劑等滲透材料,已對庫房進行防滲漏處理,儲存和使用採取防滲漏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水體。

四是生活區設置的食堂,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強管理,專人負責定期淘油,防止污染。

2.整改計劃

一是繼續深入開展生態環保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因項施策,對檢查發現的生態環保隱患提出具體整改要求。

二是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全面提高全員認識,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

三是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

四是建立完善生態環保隱患排查機制。

五是建立生態環保風險數據庫,實時動態監管。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公司將持續做好環境保護自查自糾工作。一是繼續加強組織領導,從總部及所屬公司兩個層面建立對環境保護的監督和檢查機制,制定和完善相應的制度體系;二是進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對於發現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方案,並持續跟蹤以落實整改;三是責任落實到人,加強責任追究力度,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

生態環境保護整改自查報告2

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

根據《關於開展環境保護自查工作的緊急通知》(烏黨辦法電 [2016] 15號)和《烏蘭察布市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環境保護專項督查工作的通知》(烏黨辦發電[2016]28號)文件要求,我縣全面認真地開展環境保護專項自查工作。現就自查情況做如下報告:

    一、環保專項自查工作情況

此次專項行動,全縣共出動執法人員153人次,出動執法車35輛次,對轄區內排污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

1、存在問題企業情況

興和縣騰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等多家鐵礦從2014年至今處於停產狀態,採礦區生態恢復治理工作滯後;興和縣污水處理廠未編制應急預案,未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事故池;分散燃煤小鍋爐共21家,存在環境隱患;光宇熱力有限公司,治污設施不建全,染染物超標排放。

2、已銷號整改到位企業情況

全縣石材行業,全部停產、停電,對廢棄物的亂倒亂堆現象實行了集中整治。城關鎮轄區內2家不符合國家環保產業政策的煉膠廠,縣政府責成經信、公安、供電、環保等多部門依法取締。

二、環境隱患台賬管理工作落實情況

1、我縣已對存在的環境隱患明確了責任單位、責任人,

同時明確了整改措施。

2、我縣對轄區內環境隱患和重大環境問題台賬中所列

出的重點環境問題均進行跟蹤監管,對存在問題企業下達了整改通知,提出了相應的整改要求,並不定期到企業對整改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3、我縣對重點環境問題整改到位的企業進行了銷號,

銷號後的企業依然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

企業,縣政府下達了停產文件。

   三、環保違規項目清理整頓情況

我縣共有違規建設項目7家,未批先建項目2家,久

拖不驗項目5家。

1、未批先建項目:有2家,分別為金龍鐵粉廠、金海川鐵粉廠,現已全部停產。

2、久拖不驗項目:共5家。分別為:

烏蘭察布市博泰礦業有限公司興和縣唐僧溝礦區首採區30×104t/a鐵礦石採選工程、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馬家地楊坡20萬噸/年鐵礦採選工程、興和縣中才礦業有限公司興和縣喇嘛營鐵礦年開採10萬噸鐵礦石項目、興和縣中才礦業有限公司興和縣喇嘛營鐵礦年開採30萬噸鐵礦石項目,其中內蒙古興和縣興鑫特鋼有限公司2×33000KVA鎳鐵礦熱爐技改搬遷項目,現在轉產改為生產工業硅,重新報批環保審批手續已進入公示階段,其餘四家連續停產多年不具備驗收條件。

四、開展燃煤鍋爐“冬病夏治”工作情況

1、提高思想認識。鍋爐煙塵污染專項整治是有效改善城區空氣質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羣眾身心健康的一項重要舉措。各部門要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周密計劃,認真落實,確保這次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順利完成。

2、制定印發文件。我縣制定了《2016年度興和縣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重點整治1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為了進一步推動工作的實施,制定了《2016年興和縣城鎮商用、生產、生活鍋爐拆除改造方案》。

3、狠抓責任落實。各鍋爐產權單位的負者人是本次專項整治的第一批責任人。各相關責任單位結合實際注重實效,及早制定治理方案,對鍋爐進行安裝更新,改用有效的除塵,脱硝,脱硫設施,並確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此項任務如期完成。

4、強化監督管理。縣政府將組織監察、環保、公安、質檢等部門組成專門執法檢查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章,對鍋爐污染治理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檢查,實行半月一檢查,一月一通報,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拒絕按縣政府要求安裝除塵脱硫設施的單位和業主,要依法給予處罰並堅決予以查封,對相關責任人追究刑事及行政責任。

5、嚴格監測驗收。環境監測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環保標準,對治理後的鍋爐進行污染物排放監測。根據各單位的申請和國家排放標準,逐項監測,做到數據真實有效,監測方法步驟科學合理,程序規範,合格一個驗收一個,確保此項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6、嚴審新上鍋爐。為防止新污染源的產生,從2015年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興和縣城內新安裝使用生產燃煤鍋爐。允許安裝生活燃油、燃氣和電熱鍋爐,鍋爐房選址及鍋爐安裝必須經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審批,並取得環保驗收合格證,方可投入使用。目前已開工未完工的有4台:分別為國際酒店、御都酒店、中蒙醫院、興和縣醫院,復工及開工時間為2016年3月至2017年10月15日,未開工的有17台:分別為經委小區、外貿小區、實驗國小、銘揚酒店、原工商酒樓、中國人民銀行興和支行、農業銀行、光輝小區、利民小區、郵政小區、康泰小區、生資小區、舊公會、舊城關小區、文化小區、舊城政府招待所、温州商業街,復工及開工時間為2016年3月至2017年10月15日。

7、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做好鍋爐污染治理的宣傳報道工作。治污期間,新聞單位及時對各單位污染治理進行全方位的報道,利用輿論監督公開曝光一批整治工作開展不力的部門和單位。

五、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落實情況

我縣網格化環境監管方案已報送,並向社會進行公開,

對全縣環境保護監管網格明確了網格監管責任人,並對各網格進行日常環境監管。

  六、生態環境專項整治情況

1、對自然保護區檢查和整改情況

蘇木山自然保護區無違規企業。

2、飲用水源地保護區檢查和整改情況

我縣有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4處,分別為八十三號水源地、南腦包水源地、農會卜水源地、十七號水源地。定期對各水源地進行例行監管,未發現有供水設施和保護飲用水源地無關的建設項目及畜禽等動物養殖和堆放、填埋、傾倒劇毒、高殘留農藥等危險廢物及工業廢物、生活垃圾、糞便和其他廢棄物。

七、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   

1、我縣每月對污水處理廠進行例行檢查,在線監控設施已安裝,運行過程中在線監控設備運行不正常,興和縣污水處理廠於第三方設備運營維修公司進行協商,後對運行不正常設備進行了更換維修。

2、興和縣城市建設改排水有限責任公司2016年4月對部分損壞的設備進行更換,自5月份起,運行正常。日處理污水3800噸。下一步縣環保局將繼續加強監管,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和處理率,爭取2016年底負荷率達到80%.

3、環保應急預案編制完成,正在評審中。

4、興和縣中水回用工程規劃中。

專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