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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景區管理制度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6W

旅遊景區管理制度多篇

旅遊景區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旅遊景區景點環境管理工作,提高旅遊景區景點環境質量,促進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環保局、國家旅遊局、建設部、林業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加強旅遊區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環法[1995]462號)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自然保護區、世界文化遺產地、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重點文物古蹟所在地、生態功能保護區等開展旅遊活動的區域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旅遊景區景點管理機構應對景區環境質量負責,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

第四條 旅遊景區景點管理機構應根據環境保護工作的任務,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環境管理工作人員,較大的旅遊景區景點應當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機構,並採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第五條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將旅遊景區景點的發展規劃和環境保護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撥出資金用於旅遊景區景點的環境保護。旅遊景區景點也應積極爭取社會團體、個人以及國外有關機構的'捐助,並將旅遊收入的一部分用於環境保護,用於環境保護資金不得低於景區門票收入10%,環保投入比例隨着旅遊區收入增長逐步提高。

第六條 實行旅遊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生態環保一票否決制度。旅遊景區景點管理機構制訂的旅遊資源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必須有專項環境保護內容,或制訂專項環境保護規劃,進行環境功能區劃分,明確環境保護目標。不允許在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緩衝區以及其他需要絕對保護的區域開發旅遊活動。規劃應報縣以上政府批准實施

第七條 縣以上環保、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法對轄區內旅遊景區景點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參與規劃的論證審查。

第八條 旅遊景區景點開發建設項目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其廢水、廢氣、廢渣的處理設施和防止流失、植被破壞、景觀破壞的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旅遊資源開發的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和審批。

第九條 旅遊景區景點禁止建設污染環境的工業設施和對生態環境有害的項目。建設其他設施和項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對現有的上述項目或設施,其污染物排入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必須限期治理或依法關閉、搬遷。

第十條 旅遊景區景點管理機構應因地制宜建設消煙除塵、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設施。景區內生活服務單位的燃煤鍋爐必須採取消煙、除塵措施,其他爐灶應採用型煤、液化氣、電等清潔燃料,賓館、飯店的營業爐灶必須安裝油煙處理設施,禁止原煤散燒;排放污水超過標準的,應進行淨化處理,污水回用;生活垃圾應分類袋裝,進行無害化處置。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旅遊景區使用高音嗽叭或其他方式造成噪音污染。

第十二條 旅遊景區景點管理機構及其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植樹造林、護林防火和植物病蟲害防治工作。保護一切自然資源和自然、人文景觀。禁止捕獵野生動物和破壞其生存環境,禁止採集和銷售國家和省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禁止毀林毀草、開山取石、挖土採沙、開礦冶煉、建爐煅煉、改變水系等破壞生態的行為。生態嚴重破壞的地段,要封閉進行自然恢復。

第十三條 遊覽步道及交通道路的建設要合理規劃、設計,避免破壞生態和景觀,提倡採用天然石板路等。較大景區內的交通應當採用環保節能的方式,如電瓶車。機動車停車場應建在景區外隱蔽處並加強綠化和環境管理。

第十四條 景區中心區或主要遊覽區不得安裝高壓電纜和架空電線,各種線路、管網宜採用隱蔽工程。

第十五條 景區內禁止焚燒秸稈,控制使用化肥、農藥和畜禽養殖規模,防止農村面源污染和畜禽養殖污染。觀賞動物應做好衞生防疫和糞便處理工作。

第十六條 旅遊景區景點環保機構或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景區景點日常環境監測制定制度,定期監測景區景點內的理化環境和生態環境,並及時予以公告。

第十七條 旅遊景區景點應做好環境衞生和文物保護工作,推行隨票進門發放清潔袋並有效回收,建設水沖廁所或生態廁所,杜絕亂扔食品包裝袋,廢紙等廢物和在文物古蹟、古樹名木上亂刻亂塗、亂寫亂畫現象。加強書包範文對飯店、賓館的管理,衞生潔具、餐具必須進行消毒處理,杜絕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衞生潔具、餐具。

第十八條 旅遊景區景點應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建設必要的宣教設施,通過宣傳教育片、宣傳手冊、廣告標語、導遊解説等方式宣傳環境保護。

第十九條 對環境管理做出顯著成績的旅遊景區景點,環境保護和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二十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旅遊景區景點,環境保護和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給予處罰。

旅遊景區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衞生管理,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辦公室內及公共區域(樓梯)的衞生管理。

第三條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公司辦公室為公司環境衞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公司的環境衞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門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衞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公司所有員工都應提高環境衞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衞生習慣。

第二章室內環境衞生管理

第六條公司員工個人的辦公桌、椅、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電話機、傳真機、書櫥、書櫃、書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負責衞生與潔工作;須保持清潔、乾淨。

第七條個人的文件、資料須擺放整齊,桌面應保持整潔、乾淨;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不得擺放在辦公桌上,個人的餐具、用具等應單獨放在抽屜或櫥櫃內。

第八條下班後個人的文件要整理、擺放整齊;座椅要歸位。

第三章公共區域環境衞生管理

第九條辦公室地面每日輪值人員要認真打掃,拖把洗乾淨,擰乾水後拖地,保持地面清潔、乾淨,無污染。

第九條當日輪值人員要檢查辦公室所有垃圾筐,如果垃圾框滿就要及時更換垃圾袋,垃圾放在衞生間的垃圾桶內。

第十條每週一、三、五當日輪值人員不但要打掃辦公室地面的公共衞生,還要打掃公司樓梯衞生。

第十一條辦公室地面、洗手間每日輪值人員要認真打掃,保持地面無瓜皮、果殼、紙屑等髒物。

第十二條衞生間的垃圾桶滿時,輪值人員要及時更換垃圾袋,將更換的垃圾放在一樓樓棟口對面,由保潔人員定時運走。

第十三條洗手間枱面、鏡面要保持乾淨、清潔,茶葉渣過濾框和桶內污水,輪值人員要每日清理,用水管沖洗過濾框和桶。

第十四條當日輪值人員有事外出,由次日輪值人員頂替值勤,依次類推。

第十五條以上制度規定辦公室監督執行,每日檢查,發現不合規定的,扣罰當日輪值人員50元,由辦公部開出罰單,總經理簽字,從本人當月考勤獎中扣除。

第十六條違反本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行政部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一、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及廢棄物;

二、垃圾不裝袋、不入桶隨意棄置的;

三、辦公桌面髒亂、個人物品隨意擺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