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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衞生差整改措施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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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衞生差整改措施多篇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通用11 篇一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協調機制辦公室關於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電(20xx)19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密(20xx)32號)及《景德鎮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樂平市關於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精神,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決定在我鎮範圍內全面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査整治,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政府主體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疏堵結合、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同時,用三年左右時間,健全規章制度,完善相關標準,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立即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ー)摸底排查。各村(居)委會、林場對本行政區域範圍內的(含城中村)所有房屋進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有關信息錄入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點排查。對用作餐飲飯店、批發零售、休閒娛樂、教育培訓、醫療、倉儲物流、菜市場、作坊、種植養殖基地、旅遊景點、民宿賓館、養老、老年活動中心、古戲台、宗教

場所等經營性(含生產性、公益性)的農村自建房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並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做出初步判斷。各村(居)委會、林場可結合實際細化排查內容和重點。20xx年底前完成。

2、全面排査。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各村(居)委會、林場結合實際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址和周邊環境安全等,並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20xx年6月底前完成。

(ニ)重點整治。各村(居)委會、林場要以排査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1、制定重點整治方案。各村(居)委會、林場根據重點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內容、工作措施、技術路線、力量組織、時限要求等。

2、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各村(居)委會、林場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及時組織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依據《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進行房屋安全性鑑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3、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對經排查確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經營的,由產權人(使用人)自主聘請專業人員或機構進行整治方案設計並整治。

4、實行銷號管理。各村(居)委會、林場要建立重點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一户、驗收一户、銷號一户。銷號前不得繼續使用和經營、有關部門不得為其辦理任何涉及營業執照或行政許可手續。

(三)全面整治。各村(居)委會、林場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計劃。全面整治要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各村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用3年時間完成安全隱患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後港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蔡衍棟

副組長:董志偉、王清、蔡曉波、程衞華、石勇、吳曉春、董文波、王圖標、吳能平(後港市場管理監察分局局長)

成員:各村(居)委會、林場負責人、朱文良、徐帥、鄒茂元、餘序峯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政府,董志偉兼任辦公室主任。落實“鎮負總責,相關部門落實”的工作機制,各村(居)委會、林場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各村(居)委會、林場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組織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各項工作。以建制村為基本單位上報排查整治結果,對零報告的建制村須村(居)委會、林場主要負責人簽字上報。領導小組屬於階段性工作機制,不屬於新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後自動撤銷。

(二)細化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補齊監管短板,避免監管空白並形成專項實施方案。鎮規劃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填報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後港自然資源和規劃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和規劃建設,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鎮農林水辦負責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村莊整治有關工作;後港市場管理監察分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鎮宗教辦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鎮文教辦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以及農村文化和旅遊場所房屋安全管理;後港派出所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鎮民政辦負責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鎮司法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鎮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統籌現有相關資金支持本次排查整治工作;鎮衞健辦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各成員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和排查整治要求,協助各村(居)委會、林楊共享並及時提供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

(三)加強綜合保障。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等工作。各村(居)委會、林楊要統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各村(居)委會、林場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必要時組織成員單位按規定開展聯合實地督導,避免多頭檢查,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相關部門加強督促指導,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問責。

(五)做好宣傳發動。各村(居)委會、林楊要廣泛宣傳,使廣大部羣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瞭解農村幹部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羣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支持參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六)加快建章立制。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在排查整治中發現問題、研究對策,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健全鄉鎮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加強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各村(居)委會、林楊要在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紮實做好排查整治工作,20xx年元月10日前將納入銷號管理重點整治台賬報送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自20xx年12月起,各單位將工作進展情況每半月報送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通用11 篇二

為了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不斷提升我鎮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全力推動農村破落房屋的專項整治,根據市委市政府對農村破落房屋專項整治的工作要求。現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農村破落房屋專項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認真徹底排查本鎮範圍26個村(社區)目前農村破落房屋的存量,實行清單式推進,銷號式管理,確保該項整治工作每個環節底數清、數據準、情況明、措施實、成效快。

二、整治對象

對各村(社區)轄區內牆體倒塌的房屋、屋頂破損的房屋和殘垣斷壁進行專項整治。

三、整治方式

堅持以修繕為主,按照“體現鄉村風貌、保持鄉土味道、留住鄉愁記憶”傳統村落保護要求,最大限度對破落房屋進行修繕出新,儘量保留各個時代的農村房屋特色。

1、修繕。各村(社區)要動員組織相關人員對農户破損量較小的房屋進行認定,由農户向所在村(社區)提出修繕報告,經村(社區)審核上報鎮政府審批後,由村集體派人現場指導,在確保安全前提下,由農户自己修繕。修繕中要儘量保持房屋原貌,體現白蒲鄉土特色,修舊如舊、風格統一協調,要留住鄉愁。

對房主長期不在家的(含退休後有意向回本地生活的),各村(社區)要充分與房主進行溝通,對委託親戚或村集體進行修繕的,要做好電話記錄,溝通人和見證人要現場進行簽字,對記錄、音像等資料要收集整理歸檔。

2、拆除。各村(社區)要對交通不便和不適合用於公益事業的破落房屋,動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評估,對確需拆除的,由所在村做好與房主的溝通協調工作,並與農户簽訂拆除協議,結合“雙整治”由農户自行拆除,並指導農户做好房屋拆除安全保障工作;對拆除的建築垃圾要及時清運;將宅基地復墾為耕地的,要確保土地再利用。“一户兩宅”的,原有宅基地上的破落房屋必須拆除。

3、利用。對“無主户”、“空關房”等符合修繕條件的房屋,由村集體制定修繕方案,在上報鎮政府審批後,由鎮村給予一定的補助進行修繕,修繕後的房屋可作為村(社區)農家書屋、村史館,可用作志願服務站、易俗堂、“港港經”百姓茶館、文體活動點、婦女議事角或用於其他公益事業,確保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美觀、實用。各村注重投入,可結合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等,組織志願者加強日常管護,避免長時間無人居住和維護導致房屋破損。

四、工作部署

1、調查摸排階段:(5月18日—5月20日),各村(社區)組織專人對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破落房屋逐組、逐户進門登記調查,對破損房屋的性質進行界定,尤其是災後新增的破落房屋,掌握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宣傳發動階段:(5月21日—5月25日),各村社區在調查摸排的基礎上以村(社區)為單位組織對破損房屋户進行修繕、拆除整治的政治思想認識和宣傳教育認知;採取不同形式的宣傳,讓破損房屋户積極投入到修繕、拆除整治工作中。

3、整治推進階段:(5月26日—6月5日),各村社區要明確此項工作,對照目標任務,細化工作部署,掌握整治時點,抓好組織推進。政府公職人員、農村黨員幹部必須在5月31日前,由當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逾期未拆的由鎮村集中組織力量整治,視態度和情節由紀委按照有關規定立案處理。普通村民羣眾的破落房屋,必須在6月5日前由當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限期內不能整治到位的,由鎮村組織力量強制整治。對符合拆舊翻修或新建的破落房屋,必須在完善審批手續的基礎上,在6月5日前完成新建,過期沒有翻建的一律重新列入強制拆除整治的範圍,全面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整治任務。

4、驗收完善階段:(6月6日—6月15日),鎮黨委、鎮效能辦、國土、建管、執法局、農業農村工作局、人居環境辦公室組成破舊房屋整治工作聯合驗收組,逐村(社區)、逐地塊對清理前、清理中、清理後一户一檔的台賬資料和清理整治工作進行嚴格的督查驗收,確保全鎮整治工作整改完善,取得實效。

5、總結評比階段:(6月16日—6月20日),此項整治工作,既是政治任務,也是硬性考核指標。在整治過程中,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是該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鎮黨委、鎮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計劃作為重點、難點工作階段性考核,設立10分專項考核分,實現銷號制考核,重點整治工作期間,未銷號的每間扣0。5分,隱瞞未報的巡查發現扣1分,扣完為止。對此項工作整治推進落實較快、任務完成較好的村(社區),無論是修繕還是拆除,給予有功人員每間最高300元獎勵,按破落房屋整治情況按比例補助。對工作推進不力的村(社區),將由紀委啟動問責程序。

五、組織措施

1、密實組織結構。為確保破落房屋專項整治工作的`有序推進,確立以鎮黨委書記張成掛帥,鎮長陳慧華任組長的破落房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人大主席王亞明、黨委副書記朱志聰、紀檢書記石春暉任副組長,成員由各大辦公室負責人和各片片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人居辦分管領導陸鋭擔任辦公室主任,人居辦劉耀擔任副主任,成員由劉潔、繆晶、周鵬程、張金新組成。

2、強化過程控制。此項工作是當前農業農村工作的重點工作,但也是難點工作,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切實當擔起做好此項工作的重任,做好宣傳引導,大力宣傳農村破落房屋整治是提升人居環境,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影響村容村貌的發展趨勢,讓全體村民提高對破落房屋整治的知情權、人民羣眾的參與權,要召開好相關會議,兩委會全體人員會議、全體黨員會議、全體村民代表會議、被納入整治範圍的工作對象會議,將涉及本村(社區)納入整治的範圍、具體對象進行公示,提高做好這項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過程中,按照整治標準倒扣工作時點,強化對破落建築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在整治工程中每天要向鎮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整治進度,鎮效能辦視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開展全程督查,絕不允許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不良瀆職行為的出現,一經出現,由鎮紀委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嚴格督查考核。在破落房屋整治過程中,鎮級層面將派專人組織督查組,督查到每個村(社區)。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全體公職人員、全體黨員、幹部,在這次破落房屋整治工程中必須做出表率,主動帶頭在第一時間清理整治。具體要求:已經推進落實的要查結果和成效;正在推進落實的要查時點和進度;沒有推進落實的要查根源和原因;影響推進落實的要查因素和責任。任何單位、各個部門、每個村(社區)對確定為整治類型的對象,不論身份,不看背景,上到部門,下到基層,動真碰硬,一視同仁,切實加以清理整治,確保做到整治工作推進有部署,工作過程有督查,高效推進有結果。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通用11 篇三

為全面消除我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寧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集中力量利用3年時間,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屋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健全長效動態巡查制度和農村房屋管理機制。6個月內(即20xx年1月—6月)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3年內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摸底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委會對本轄內所有房屋按照自建和非自建2種類型進行全面摸底。重點排查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危房;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含廠房);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房屋;用於出租特別是羣租牟利的房屋;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使用廢棄的臨時施工設施作為生產和居住場所;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位於山邊、水邊、高陡邊坡及低窪地帶區域,易受自然災害侵襲、易發地質災害的房屋;位於城鄉結合部、學校周邊用於經營和租賃的自建房屋。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20xx年6月底前建立整治台賬,同時依託國家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我鄉農村房屋數據信息庫。

(二)整治銷號。按照行業負責原則,區別輕重緩急,對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全面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户、銷號一户。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責令使用人或擁有人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私自改擴建、加層、開挖地下空間及裝修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導致安全受到影響的房屋,要邊查邊改,在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前,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整改,排除隱患。工作人員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妥善處理居住人員的居住問題。對將危房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銷號。

三、工作步驟

(一)安全排查及重點排查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各村委會在20xx年全鄉農村住房安全工作“回頭看”、農村住房安全和視覺貧困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對羣眾住房安全再進行一次全面核查,確保前期發現的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同時,重點摸排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內容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遠的房屋、河道和地質災害隱患點建設的`房屋等,其中:農户自建用於經營的房屋,於11月30日前完成房屋安全信息上傳,其它房屋信息上傳於12月20日前完成,並建立重點整治台賬。

(二)全面排查及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以農村住房為單位,對農村所有房屋開展全面排查,排查內容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排查中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查清受地質災害威脅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結合農村危房改造衝刺清零,對已改造或原住房安全的農房,以竣工驗收報告或鑑定報告為依據,並結合房屋最新狀態進行判斷,對排查出的危房建立詳細的整治台賬。同時,根據既定的重點整治台賬逐開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縣住建局督促指導鄉鎮進行驗收銷號。對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應勒令停止使用並妥善處置。

(三)全面整治階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按照既定的全面整治台賬,逐一制定整治計劃,按照“誰擁有(使用)誰整治、誰主管誰督促”原則,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與鄉村振興、防災減災相結合全面整治。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安全監管職責,督促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築)產權(使用)單位進行整治,由縣住建局會同鄉政府進行驗收。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治任務的40%;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務的80%;到20xx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銷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本次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鄉政府已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各村委會要深刻認識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安排專人負責,並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強化指導,靠實部門責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組織相關站所按有關規定開展聯合督查指導,避免多頭檢查,重要情況要及時向鄉政府報告。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同步建立村級農房建設管理機構,配備村級管理人員及村級農房安全質量巡查員;對排查工作走過場、隱患排查不認真、措施落實不到位、疏漏重大安全隱患的村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由此產生嚴重後果的,將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注重宣傳,強化服務保障。要全面做好全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宣傳工作,增強農民羣眾房屋安全意識,讓房屋所有者瞭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通用11 篇四

根據通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通江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20xx〕22號精神,切實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決定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職責,按照邊查邊整改,輕重緩急,標本兼治、注重長效原則。以用作經營性的農村房屋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強老舊農村住房安全長效管理,及時消除重大安全風險隱患,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不受損失。

二、工作任務

鎮人民政府統一組織,以建制調整後的村為單位,統籌村組幹部、駐村工作隊、包片(村)領導幹部和包村幹部、村建、自然資源、農業、水利、安辦等站所人員作為排查主體,結合脱貧攻堅已有數據,充分運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轄區行政村內所有房屋基本情況。對排查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開展摸底排查和安全認定。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平排查和房屋安全認定同步開展。

1、排查的對象。一是明顯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經加層、改建擴建的房屋;三是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房屋;四是使用預製板的房屋;五是存在採用易可燃材料彩鋼板搭建、消防設施配備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房屋;六是位於滑坡、泥石流、礦;區採空區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災害隱患點的房屋。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2、排查的範圍。對轄區內所有未用作經營的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鎮級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加強排查組織、信息共享、溝通協調、指導培訓。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

3、安全評定(鑑定)。房屋安全評定(鑑定)按照縣住建局《關於認真做好農村住房危險性評定鑑定、改造對象認定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的'通知》(通住建發〔20xx〕97號)規定的程序和辦法操作,依據《農村房屋安全評定表》(附後)確定的房屋危險等級(A、B、C、D級)評估。評定意見一致的,以一致意見為評定結論;評定意見不一致或情況複雜難以評定的,可統一委託第三方機構鑑定。排查一房填制一份評定表,採集一處房屋照片,再按照評定表內容填寫《農村房屋排查整治APP》,一户多房的,每套住房都要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評定(鑑定),確保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評定(鑑定)全覆蓋。

已於20xx-20xx年脱貧攻堅“住房安全有保障”全縣統一排查評定(鑑定)且資料完善的(《原有房屋安全評定表》《脱貧攻堅住房安全達標入户考核綜合評價表》《其他途徑實現住房安全保障認定表》三張表完善的)可不再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等級評定(鑑定),但必須將《評定表》收集到村專檔管理,並將相關信息錄入《農村房屋排查整治APP》。目前仍未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的、評定資料遺失或不完善的、已排查評定(鑑定)又因暴雨、地質災害等因素致使存在安全隱患的必須再次排查評定(鑑定)。

(二)分類集中整治。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責任主體,各村書記、主任負責本轄區內房屋安全管理,鎮級相關部門負責監督指導行業安全生產,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紮實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1、制定處置措施。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予以拆除,該加固的及時加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特別是擅自加層、未經許可改擴建、採用彩鋼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經評估或鑑定不能繼續使用的,要及時責成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且經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但長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採取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等安全防範措施;對於有保護價值且存在安全隱患的傳統建築和民居,要經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商評估,暫時無法完成整治的,可先進行安全警示和掛牌保護,條件允許後再進行維修加固或修繕,不能搞“一刀切”式簡單拆除,對於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地質災害隱患和洪水災害隱患的房屋,由相關主管部門負責指導隱患防範治理工作。

2、抓好重點整治。各村要以存在安全隱患且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為重點開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時限要求等。要落實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進行整治的主體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給予技術指導。鎮、村兩級建立重點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户、銷號一户。20xx年5月底前完成。

3、全面加強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指導責任,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統籌相關政策、項目和資金,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制定整治計劃,建立整治台賬,有序推動整治工作,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建立健全機制。鎮級各相關行業監管部門要將經營場所安全性作為行政審批和日常監管重要內容。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認真執行《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在開展集中整治的基礎上,加快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保障人民羣眾合理建房需求。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範,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健全村級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監管機制,加強監管力度,完善上下聯動監管體系。強化農村房屋設計和風貌,加強建築工匠培訓宣傳力度,注重施工隊伍管理,提升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加快建立“數字農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實現農村房屋建設全過程信息化管理。

三、責任分工

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壓緊壓實各站所、部門責任,形成農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合力。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範圍圍,進一步強化監管。

(一)村鎮建設服務中心: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提升農村房屋設計建造和質量監管水平,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二)鎮安辦:負責指導農村範圍內的經營房屋安全管理、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和人員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整治。

(三)自然資源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指導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農房安全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

(四)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指導農業生產設施用房安全排查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對房屋選址是否位於洪水災害隱患點及周邊防汛安全情況進行排查。

(五)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

(六)派出所: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等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及隱患排查整治。

(七)民政辦:負責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

(八)司法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

(九)文化站: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傳統村落和旅遊場所安全管理。

(十)衞健辦: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鎮長張傑為組長,王斌、趙倩、吳慶副鎮長為副組長,鎮級相關站所、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動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指導督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排查整治工作實行鎮級相關站所、部門主要負責人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村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工作主體和實施主體,鎮級相關站所、部門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同志是本級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措施和具體責任、責任人員,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

(二)強化工作保障。各村要將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村房屋確權登記、亂佔耕地違規建房專項整治、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工作統籌結合,加強信息共享,避免重複摸排。鎮級相關部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村鎮建設服務中心要主動靠前服務。鎮司法所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等工作。消防救援機構要加強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建設,規範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強化對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的指導,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三)健全監督檢查。鎮紀委將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情況開展督促,對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人;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責問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協調、調度,及時彙總工作推進情況,報告領導小組組長。

(四)增強宣傳引導。各村、站所、相關單位要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廣泛開展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瞭解農村幹部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羣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微信等各種宣傳手段,定期宣傳通報整治情況,及時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形成全社會參與的輿論氛圍。

各村要第一時間向各站所、部門彙報,在鎮黨委統一領導下紮實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要在20xx年12月20日前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報送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自20xx年12月起,每半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通用11 篇五

為加快農村危舊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政府《關於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魯政辦字﹝20xx﹞143號)規定和市縣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在全鎮範圍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省市縣指示精神,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在全鎮開展農村危舊房屋拉網式排查,及時完成農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檔、農房鑑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記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鑑定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類隱患。

二、工作任務

(一)排查範圍

本鎮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房屋。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台。

1、農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農村自建房。主要用於自住的農村自建房,包括閒置的農村自建房。

(2)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將原有自建住房改變用途,用作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務用房。指農村集體所有或租用的用於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以及相關部門、行業系統、企事業單位所有或租用的用於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

(2)生產、經營用的非自建房。非農村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建設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3、統建的農村安置房。指在農村範圍內由政府、有關機關、村集體等統一組織建設的農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內容

一是要摸清轄區內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質量安全隱患,調查農户對危舊房的改造意願,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舊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確農村危舊房排查治理領導和聯繫人;二是房屋排查具體內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結構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況、房屋安全情況、用能情況等內容。三是摸底調查紙質版農村危舊房排查統計表於20xx年1月31日前報至鎮鄉建辦,未報送的房屋視為未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三)排查建檔對象

各行政村為實施主體,重點對農村年久失修、殘損破舊、不御風雨、不具備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和農村建設質量差、主體結構損壞嚴重、超負荷使用以及房屋所處的不利地理環境進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檔要同步進行(即排查一户,建檔一户)。各村要對危舊房進行房屋質量安全進行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為危險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鑑定,對存在疑問的房屋,報縣住建局統一組織二次鑑定。各村要進一步完善危舊房屋應急保障措施,一旦發現房屋安全問題或出現異常變化,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做到邊排查、邊建檔、邊騰空、邊治理。整個排查、建檔和鑑定工作於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內容

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户多宅”進行整治,該騰空的立即騰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維修的及時維修,該監控的加強監控。對自住C級、D級危險房屋要採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對已經列入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實施,儘快採取修繕、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對急需改造的危險房屋要優先列入改造計劃,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和上訪事件。各類危改户必須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務。

三、實施步驟

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從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結束,共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普查核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為單位,組織人員對農村羣眾住房情況進行全面普查,掌握羣眾住房基本情況,確定危房户並登記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工作必需於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數據彙總階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彙總統計數據,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狀況,分門別類梳理建檔,對存在疑問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鑑定,確保各項統計數據真實、可靠。

(三)推進治理改造階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户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落實分類處置措施,制定改造計劃,有序組織實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深刻認識做好危舊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下定決心推進危房治理工作,堅決杜絕僥倖心理、畏難情緒;要明確責任,建立危舊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工作;要結合本村實際,抽調責任心和工作能力強的人員開展排查工作,切實把工作做好。

(二)細化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共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應急辦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國土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辦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各農村學校、幼兒園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機關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養老院、幸福院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強化法律保障;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撥付;文旅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遊場所安全管理;衞健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三)強化責任落實。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務繁重,各村要根據上級指示精神,重點排查建造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確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動、早處置,不能有拖拉意識,更不能相互推諉,對羣眾反映的房屋安全隱患的線索和苗頭,必須認真對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看,一旦發現房屋情況危險,必須立即採取果斷措施,迅速轉移相關人員,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實或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的造成未改造發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員傷亡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精細化紮實推進。危舊房大排查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危,容不得絲毫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户家庭不遺漏、一個數據不搞錯。在排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儘快開展安全鑑定,根據鑑定結果確立安全等級,制定落實治理方案和措施,儘快消除安全隱患。

(五)加強督導考核。此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責任意識,全力推進工作進行,鎮黨委政府也將對各村嚴加考核。對工作推進情況行動進行通報,對推進工作有力、任務完成情況好的村,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進展緩慢的村進行通報批評,並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因工作拖拉、不作為、不落實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通用11 篇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於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湖南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和全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動員部署視頻會議精神以及《益陽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益政辦電【20xx】4號)、《赫山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益赫政辦函【20xx】37號)要求,切實做好我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吸取教訓;深入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隱患和問題,有效管控房屋倒塌的安全風險,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用3年左右時間,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利用3年左右的時間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確保我鎮農村房屋不發生倒塌等事故,千方百計確保廣大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為人民羣眾營造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

三、工作任務

1、排查範圍。對全鎮行政村範圍內的所有房屋(含鎮人民政府駐地的行政村、社區和下轄的行政村範圍內的房屋),獨立工礦企業和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不納入排查範圍,排查的房屋信息要全部納入農村房屋綜合信息平台和手機APP。

2、排查重點。重點是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3層及以上的農村自建房和使用空心水泥磚或易燃夾心彩鋼板建設的房屋,消防隱患突出的木結構房屋、土坯房和建築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農村危險房屋,要確保覆蓋全部,不留死角。醫院、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飯旅店等居住使用人員密集場所更要作為重點排查對象。

3、排查時間。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對全鎮農村用於經營性的房屋和醫院、學校、村級公共建築、幼兒園、養老院、飯旅店等居住使用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全面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全鎮所有農村房屋的安全性排查。

4、排查程序。充分發動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自報;鎮政府和行政村(社區)組織普查,完成信息採集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並將初步判定為C、D級的房屋形成台帳後上報區工作專班;區人民政府工作專班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開展安全性評估或鑑定,錄入信息。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發動行業監管範圍內產權人(使用人)對其房屋進行普查,完成信息採集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由各行業主管部門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可依據《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建築抗震鑑定標準》、《農村防火規範》、《農家樂(民宿)建築防火導則(試行)》,以及簡易鑑定規則進行。

5、排查內容。具體排查內容為:

(1)對房屋外觀及變形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房屋外牆、大角、承重牆體、樑柱板等部位有無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有無脱落,地基、基礎是否有沉降;主體結構是否有傾斜;永久建築邊坡及有無防護措施山體是否存在裂縫、沉降、傾斜,或者變形等。

(2)對房屋周邊環境進行檢查。主要檢查房屋周邊場地有無沉降、開裂等現象,特別要檢查房屋及周邊永久性建築邊坡排水系統是否正常。

(3)對房屋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是檢查是否有滲漏水現象,房屋裝修是否改動結構,永久建築邊坡坡頂、坡腳是否有危及其安全的現象和行為。

(4)房屋安全隱患處理情況。要全面排查房屋是否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有隱患的是否已採取日常監測措施,是否採取可靠措施排除隱患,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是否已組織人員撤離,人員撤離後是否進行妥善防護、準備拆除等。

四、鑑定標準和依據

鑑定等級劃分。按《危險房屋鑑定標準(JGJ125-20xx)的鑑定標準,房屋危險性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級:結構承載力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未發現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

B級:結構承載力基本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構件處於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

C級: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

D級: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五、整治要求

(一)建立整治台賬制定整治維修方案並告知公佈。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分等級、分類別及時認真制定整治台賬和整治維修方案,並及時在有關媒體、鎮(村)政務公開欄公佈相關信息。特別是對鑑定出來的C、D級危房,要告知產權人(使用人)落實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確保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二)分類推進實施。對檢查發現、羣眾舉報投訴的隱患,要第一時間督促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及時採取措施,限期整改落實到位。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危險房屋和產權明確的醫院、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飯旅店等居住使用人員密集場所,各產權責任單位要果斷採取措施,該停用的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從根本上杜絕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發生。對鑑定為C、D級農村自建房,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要及時納入危房改造,不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各村(社區)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監管和監測,確保人不住危房。全鎮要按照上級要求,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整治工作。

(三)建立長效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要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範、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加強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制定農村自建房用作經營應出具安全鑑定報告的管理規定,實現農村自建房用作經營有章可循。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制,下沉監管力量,確保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工作有機構有人員承擔。建立和完善村級建房理事會和村級建房協管員制度,建立健全農村建築工匠制度,擴大農村建築工匠隊伍,開展農村建築工匠培訓,提高工匠施工質量和水平。嚴格既有房屋改擴建管理。加快推進空心房中的危房拆除力度。

六、排查整治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1月30日前)。

第二階段:分類分級排查(20xx年12月—20xx年6月底)各行業主管部門和村(社區)要優先排查用作經營的農房和人員密集、年代較長、建築標準較低、失修嚴重的危險房屋,到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轄區內所有危險房屋的排查建檔工作。對於其他農房的排查工作要整村整組開展排查,不漏一棟,確保在20xx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第三階段:隱患鑑定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1月)。對排查出的經營性住房有安全隱患的,各相關責任單位和產權人(使用人)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對排查出的其他房屋,要分輕重緩急穩步推進,力爭三年內全部完成整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農村危險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領導,鎮人民政府成立滄水鋪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擔任組長,由分管村鎮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副鎮長擔任副組長,鎮直駐鎮相關單位及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詳見附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鎮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辦公室,具體負責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協調工作。各村(社區)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村(社區)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明確工作職責。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規定,將應當納入本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範圍,並加強監管。鎮村鎮規劃建設和管理辦公室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鎮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基層政府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對用作經營且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責令辦理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拒不辦理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黨建組織部門負責指導村(社區)黨羣服務中心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會事務辦公室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教育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會事物綜合服務中心負責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水利)負責指導水利設施附屬用房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會事物辦公室(文化)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遊場所安全院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會事物辦公室(衞健)負責指導農村醫療衞生機構場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負責督促落實農村房屋安全監管職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派出所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審判機關負責對涉訴案件依法立案、審判、執行,對需要改進的工作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司法所負責配合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制保障,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諮詢、矛盾化解;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信訪)負責指導排查整治工作中的`信訪問題處理;農電站和自來水公司等單位要在有關部門的主導下對用作經營且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及時斷水斷電。各部門、村(社區)要落實屬地責任,負責相應範圍內危險房屋的安全管理,做好危險房屋的調查、巡查、排查。經專業鑑定機構鑑定為危房的,要督促相關房屋產權人按鑑定結論予以整改,及時進行加固或拆除。

(三)做好宣傳引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和村(社區)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要提高風險意識,及時瞭解掌握農村幹部羣眾思想動態,做好解釋引導工作,及時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羣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四)嚴肅執紀問責。各行業主管部門和村(社區)要認真做好農村危險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對重視程度不夠、組織領導不力、工作進展緩慢或未按時限要求開展工作的單位,要通報批評;對隱患排查不徹底,整治不到位,發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員傷亡的相關單位及責任人依法依紀依規嚴肅問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鎮國土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由李國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統籌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張安輝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各行業部門和行政村(社區)協調工作,各成員單位分別明確一位具體工作人員為聯絡員。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通用11 篇七

為了全面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加強農村房屋安全管理,根據縣政府辦公室《懷寧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文件,結合我鎮實際,現制定關於黃墩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全鎮範圍內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

1、分類登記統計。由鎮黨委政府統一動員部署,以村為單位,

各村結合實際,全面動員村兩委幹部、駐村工作隊、包村幹部,結合相關部門已有數據,對本村轄區內所有房屋進行分類登記統計,摸清區域內房屋底數及房屋責任主體、類別(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經營等),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20xx年11月28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基本信息摸底工作;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系統錄入工作。

2、重點排查。調配力量參與排查,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重點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並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情況作出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進行安全性評估,形成最終排查結果。

3、全面排查。在開展重點排查的同時,各村根據初步登記統計情況,結合實際,對區域內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及周邊環境安全等。全面排查預計20xx年5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二)整治提升

1、重點整治。各村(居)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制定方案:各村(居)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組織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以及各地簡易鑑定規則進行房屋安全性鑑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落實產權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

建立台賬:鎮、村記錄重點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户,銷號一户。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各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將經營場所安全性作為行政審批和日常監管重要內容。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健全鄉鎮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充實技術力量;培育和規範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加強從業人員政策法規、工程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健全農村房屋建設規範標準,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拆除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保障。鎮政府成立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鎮直相關部門、村主要負責人具體負責。排查整治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導督促工作。各村要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成立機制,確保排查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2、強化紀律保障。各村、鎮直相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奮勇擔當,以鐵的紀律抓好工作落實,絕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3、強化技術保障。各村排查要按照統一排查標準進行,縣住建局負責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各村、鎮直有關部門在此次整治排查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

4、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既要保障房屋安全、治理有效推進,也要合法合規保障羣眾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等制度,加強源頭防範。

5、強化宣傳引導。各村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深入宣傳,廣泛發動,正確引導輿論。加強政策解讀和安全教育,引導羣眾特別是房屋業主提高房屋建設和使用的質量安全意識,強調房屋業主承擔經濟、法律、治安等各項主體責任。做深做細羣眾工作,爭取羣眾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參與,共同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圍。要定期公佈排查整治情況,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通用11 篇八

根據中央、省、市相關工作部署,為進一步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縣農村房屋現狀,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點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節點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實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鄉鎮要對轄區內範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底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調查登記檔案並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

1、重點排查。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人員聚集使用的農村公共房屋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由鄉鎮通過實地調查取證,按照要求,利用原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信息完成複核、補充、上傳。非自建房的農村公共建築,由有關部門組織排查鑑定並指導鄉鎮工作人員按照要求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有關部門再按照實施方案排查職責分工對本行業、領域的農村公共建築進行核實後上傳,力爭20xx年12月25日前基本完成。

2、開展安全鑑定。根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於重點排查的用作生產經營農村自建房和農村公共房屋,需經房屋安全鑑定符合安全要求,方可從事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或者出租。鑑定確認的農村危房,在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於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活動,市場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證照或者登記、備案手續。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根據《條例》規定和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應當督促農房產權人(使用人)在一個月內委託具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和房屋鑑定機構開展房屋安全鑑定,危房鑑定參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建村函〔20xx〕200號)執行,鑑定結果為C、D級的'房屋,確認為農村危房。

3、全面排查。在全面排查階段,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在浙江省現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農村自建房信息的基礎上,依託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逐户對原有農村自建房檔案進行復核,並需重新拍攝房屋正面照片上傳。對於非自建房的其他建築,由鄉鎮工作人員通過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實地採集信息(包含房屋正面照片),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按照排查職責分工核實後上傳。全面排查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對排查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要立即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確保人員安全。

(二)整治改造。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新建、改建、擴建行為,非法宗教集聚點和未經批准的幼托、培訓教育、養老機構等非法經營場所,要立即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鑑定確認的農村危房,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常態化治理改造”模塊,實行信息化監管,要在7日內製定“一户一策”治理改造方案,該拆除的及時拆除,該維修加固及時啟動維修加固,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重點排查整治房屋要在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同時有序推進全面整治工作,確保農村危房自確認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治理改造,實行“銷號”管理,到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農房安全隱患全面整治。

(三)長效管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危房常態化發現機制、改造機制,做到發現一户、及時鑑定和治理改造一户;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房建設管理機制,完善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健全鄉鎮農房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提高農房建設管理水平。

(四)進度跟蹤。自20xx年12月起,農村房屋排查整治相關工作進展情況每週報送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負責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加強綜合保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管、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鑑於工作時間緊迫,技術性強,各鄉鎮可以村(社區)為單位直接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深入排查,排查錄入經費標準不超過30元/户,最終數量以農房信息系統為準。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瞭解農村幹部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村農民羣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通用11 篇九

為紮實做好農村住房安全排查工作,按照省、市《關於印發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辦密電〔20xx〕17號、宣政辦密電〔20xx〕2號)及《涇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文件要求工作部署要求,確保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有序推進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務

對全縣所有農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步驟

(一)開展摸底排查。各鄉鎮要對本行政區域內行政村(含鄉鎮政府駐地行政村)範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排查中要注重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不同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各地要科學組織排查,力爭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重點排查任務,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面排查任務。

1、突出排查重點。對利用農村自建房開設的餐飲飯店、民宿賓館、超市、農資店、棋牌室、浴室、民辦幼兒園、私人診所、手工作坊、生產加工場所、倉儲物流等經營性房屋進行摸底排查,重點排查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2、組織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各鄉鎮要根據地方實際,結合農村危房改造、汛情災情農房排查等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結構安全排查,重點排查牆體、樑柱、地基、屋面、樓板等。加強對建檔立卡貧困户、農村低保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等農村困難家庭房屋排查,保障困難羣眾住房安全。

(二)安全評估鑑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縣住建局負責指導房屋結構安全評估或鑑定。各鄉鎮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及時開展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在房屋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鑑定基礎上,對房屋整體危險程序進行鑑定,按下列等級劃分:

1、A級:結構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構件未發現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

2、B級:結構基本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個別承重構件處於危險狀態,但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安全。

3、C級:部分承重構件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

4、D級:承重結構已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三)分類集中整治。各鄉鎮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

1、分類制定處置措施。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鑑定為C級、D級的,要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未經許可改擴建、經評估或鑑定不能繼續使用等,要及時責成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指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但長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採取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等安全防範措施。同時,隱患整治要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相結合,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條件的,納入危房改造計劃實施隱患整治。

2、抓好重點整治。各鄉鎮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重點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要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進行整治。縣、鄉、村三級建立重點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户、銷號一户。力爭20xx年6月第前基本完成重點整治任務。

(四)推動全面整治。各鄉鎮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實現農房建設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範,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部門責任。各鄉鎮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明確任務分工,狠抓落實。縣住建局成立農房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鬍晨,副組長:陳川,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村鎮股負責日常工作的開展,組織召開聯席會議,研究推進排查整治工作。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鄉鎮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組織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強技術指導。住建局組織安排技術人員(名單見附件)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加強農房建設技術指導,編制農房設計圖集供農民選用。加強農村房屋設計、建築工匠培訓、施工隊伍管理,提升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四)推進信息共享。各鄉鎮要充分運用好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開發的農村房屋綜合信息平台和排查整治手機APP,組織信息系統錄入培訓,將排查情況錄入信息系統,確保排查過程真實,排查結果準確,填報信息完整。縣住建局要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對排查整治過程中發現的不屬於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職責範圍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要及時反饋相關職能部門。

(五)加大宣傳引導。各鄉鎮要廣泛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羣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引導農民羣眾開展安全隱患自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向村委會報告,及時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