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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種常用公文具體寫法詳解

欄目: 素材及寫作指導 / 發佈於: / 人氣:5.92K

常用公文具體寫法詳解

六種常用公文具體寫法詳解

一、請示

是下級向上級請示批准的公文文種,屬上行文。主要用於:遇到缺乏明確制度規定的情況需要處理;需要上級批准才能辦理的事情;涉及多個部門的事情,請示上級批准。

請示和報告既有相同之處,又有區別。相同之處是兩個都是上行文,公文裏都有陳述意見、反映情況的內容。區別是:第一,時間有別。請示跟報告相比,時間要求更緊迫。請示寫的情況是未解決的,屬於將來時,報告寫的情況是已做過的,屬於過去時;第二,內容的側重點有別。請示着重於請示批准,報告着重於彙報工作;第三,要求有別,請示要求上級必須回覆,報告則不必,只供上級參考。

(一)寫法

一般由三部分組成:請示理由、內容、結語。

請示理由是文章的開頭部分,要扼要講明請示的背景和根據,及請示事項。複雜的一般寫成一段話,簡單的以一句話為之。請示理由之後,緊接着寫一句承上啟下的過渡語,基本格式是“現將……請示如下”,隨之點上冒號。但有些短小的請求也可不寫。

請示內容要寫得具體,條理清楚,説服力強。內容包括提出請示事項和闡述説明道理或事實兩項內容。提出請示事項要詳細,闡述説明道理要充分,這樣才能使領導心中有數, 1

易下決心。有些情況簡單,有條文和規定可依據,只是出於組織原則報給上級知道,請示內容部分只需提出請示事項即可,不必闡釋道理。

請示結語是請示的結尾部分,一般是另起一行空兩格書寫,語氣要謙恭,通常寫法是:“特此請示,請予審批”、“妥否,請批示”等。

(二)注意事項:

1、堅持一文一事。

2、不搞多頭請示。請示應主送直接主管機關,其他確需瞭解請示事項的領導機關,採取抄報形式處理。受雙重領導的單位,也應根據請示內容,擇要送一處領導機關,由主送機關答覆請示的問題,對另一領導機關採取抄報形式。

3、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個別需越級請示的,常採用兩種方式:一種是轉呈式,可以既避免越級,又明確主送機關;另一種是在越級請求的同時,把請示抄報被越過的主管部門。

4、不要把請示寫成報告或請示報告。

5、請示不要直接送領導者個人,或既寫主送機關,又同時主送、抄送給主送機關領導人。一般情況下,也不得在上報請示的同時抄送平級和下級機關。

二、報告

適用於向上級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覆上級機關的詢問,屬上行文,一般產生於事後和事情過程中。

1、寫法:

開頭,概括説明全文主旨。

主體,將工作的主要情況、做法,取得的經驗、效果等,分段加以表述,要以數據和材料説話,內容力求既翔實又概括。以反映情況為主的專題報告主要寫情況、存在的問題、今後的打算和意見;以總結經驗為主的專題報告主要寫情況、經驗,有的還可略寫不足之處和改進措施。

結尾,以 “專此報告”等語作結。

2、注意事項:

1)抓住重點,突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此基礎上列出若干觀點,分層次闡述。

2)專題報告要一事一報,切忌在同一專題報告中反映幾件各不相干的事項和問題。

3)切忌將報告提出的建議或意見當作請示,要求上級指示或批准。

三、通知

通知適用於批轉下級單位公文,轉發上級和不相隸屬單位的公文;發佈規章;傳達要求下級單位辦理和有關單位需

要周知或者共同執行的事項;任免或聘用幹部。大多屬下行公文。

寫法:

通知的寫作形式多樣、方法靈活,不同類型的通知使用不同的寫作方法。

1、印發、批轉、轉發性通知的寫法。把握三點:對印發、批轉、轉發的文件提出意見,表明態度,如“同意”、“原則同意”、“請認真貫徹執行”、“望遵照執行”等;寫明所印發、批轉、轉發文件的目的和意義;提出希望和要求。

2、知照性通知的寫法。這種通知使用廣泛,體式多樣,主要是根據通知的內容,交代清楚知照事項。

3、事務性通知的寫法。通常由發文緣由、具體任務、執行要求等組成。會議通知也屬事務性通知的一種,但寫法又與一般事務性通知有所不同。會議通知的內容一般應寫明召開會議的原因、目的、名稱,通知對象,會議的時間、地點,需準備事項等。

4、任免、聘用通知的寫法。一般只寫決定任免、聘用的機關、依據,以及任免、聘用人員的具體職務即可。

四、通 報

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屬下行文。

一般分為三部分:1、主要事實。表彰性通報要突出主要先進事蹟,批評性通報要抓住主要錯誤事實;2、分析指出事例的教育意義。表彰性通報,有在闡述先進事蹟的基礎上,提煉出主要經驗、意義和值得學習與發揚的精神。批評性通報要分析錯誤的性質、危害,產生的根源和責任,指出應吸取的主要教訓等;3、決定要求。寫明予以表彰或處理的決定,同時提出希望、要求。為了防範和杜絕類似錯誤發生,批評性通報的結尾處,通常要有針對性地提出防範的措施或規定。

五、函

適用於不相隸屬單位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函的使用範圍廣泛,涉及各方面的公務聯繫。屬平行文。

寫法:一般分三部分。簡要介紹背景情況;商洽、詢問、答覆的事項和問題;希望和要求。結尾通常用“此函”,“特此函覆”等。

六、會議紀要

是根據會議記錄和會議文件以及其他有關材料加工整理而成,是反映會議基本情況和精神的紀實性公文,是會議議定事項和重要精神,並要求有關單位執行的一種文體。

會議紀要一般分兩大部分。開頭第一部分一般應寫明會議概況,包括會議進行的時間、地點、屆次、組織者、出席和列席人員名單、主持人、會議議程和進行情況以及對會議的總體評價等,通常具體人員名單在結尾列出。第二部分是紀要的中心部分,大致可以有以下幾種寫法:

1、集中概述法。這種寫法是把會議的基本情況,討論研究的主要問題,與會人員的認識、議定的有關事項(包括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和要求等),用概括敍述的方法,進行整體的闡述和説明。這種寫法多用於召開小型會議,而且討論的問題比較集中單一,意見比較統一,寫的篇幅相對短小。

2、分項敍述法。召開大中型會議或議題較多的會議,一般要採取分項敍述的辦法,即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成幾個大的問題,然後另上標號或小標題,分項來寫。

3、發言提要法。把會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和精神實質,然後按照發言順序或不同內容,分別加以闡述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