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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實施方案(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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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實施方案(新版多篇)

應急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為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證應急救援裝備發揮其應有作用,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的應急救援裝備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

4、管理職責

4.1應急救援裝備的使用部門負責對其進行管理;

4.2工程安全部負責急救援裝備的有效性檢查。

5、內容及要求

5.1應急救援裝備為應對突發事件而準備,在應急救援救護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必須保證應急救援裝備在日常完備有效,不得隨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5.2各部門按當地自然情況以及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應急設施、應急裝備、應急物資並建立檔案台賬。

5.3對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5.4各部門、各項目部對現有的應急救援裝備負有儲存和妥善保管的責任,對救援裝備應定人、定點、定期管理,並將“三定”情況上報工程安全部,對調整情況應及時向工程安全部進行彙報,以便管理。

5.5對於具備應急救援裝備箱的各部門應明確應急救援裝備箱鑰匙所在,不得隨意挪動,保證在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裝備箱可以順利開啟。

5.6救援裝備責任人應按規定定期對裝備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及時更新

應急管理方案 篇二

一、進一步明確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羣眾,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以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落實和完善應急預案為基礎,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為重點,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逐步實現由被動處置向主動防範轉變,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和諧建設和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落實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責任制,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健全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配套完善應急管理政策措施,建設統一高效的應急平台以及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的應急管理保障體系,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調、軍地結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全面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三)編制實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抓緊編制出台並組織實施《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優化整合各類應急資源。科學指導各項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各地、各部門要緊密結合實際,編制本地和本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並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等專項規劃要符合預防、處置突發事件的需要,與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相銜接,合理佈局重點建設項目,統籌安排應對突發事件所必需的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

(四)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按照“政府統籌協調。防範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原則,年月底,各縣(市、區)要完成總體預案、專項預案、部門預案的編制工作;年底,全市所有街道、鄉鎮、居委會、村委會和各類企事業單位要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基本建立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應急預案體系。基層應急預案要符合實際,職責清晰,簡明扼要,可操作性強,並根據需要修訂完善。建立預案演練制度,有組織、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預案演練,加強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應急演練,力爭專項預案演練數佔總數的50%以上。

(五)加強應急管理體制建設。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是全市處置突發事件的決策指揮機構。發揮應急信息運轉樞紐作用。市政府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各自職責,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在相關領域應對突發事件的作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要結合實際,儘快明確承擔應急管理工作的指揮機構、辦事機構及其職責,配足相應的工作人員,各縣(市、區)政府要在年月底前完成。年底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都要明確應急管理機構,確定相關責任人員,承擔日常應急管理的各項職責和任務。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羣眾自治組織,要將應急管理作為自治管理的重要內容,責任到人,做好羣眾的組織和動員工作。各事業單位、企業要明確行政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應急管理中的職責,確定專(兼)職的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工作人員。

(六)加強應急管理機制建設。加快突發事件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建設。進一步提高應急管理機制的權威性和可操作性。研究建立保險、社會捐贈等方面參與、支持應急管理工作的機制,充分發揮其在突發事件預防與處置等方面的作用。

三、大力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七)加快推進應急平台體系建設。重點抓好“一網五庫”電子政務專網。爭取年底前實現市應急平台與省應急平台互聯互通,基本實現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輔助決策、調度指揮和總結評估等功能。應急平台建設要結合實際,依託政府系統辦公業務資源網絡,規範技術標準,充分整合利用現有專業系統資源,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複建設。

(八)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充分發揮公安消防及武警、解放軍、預備役民兵的骨幹作用。加強對志願者隊伍的招募、組織、培訓和管理。

(九)加強各類應急資源的管理。建立應急資源儲備制度。加強地方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實現國家儲備與地方儲備的有機結合。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在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方面的作用,實現社會儲備與專業儲備的有機結合。

(十)突出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以社區、鄉村、學校、企業等基層單位為重點。結合實際制訂各類應急預案,增強預防和先期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全市範圍內實施應急管理“615基礎工程,即每個縣(市、區)確定一個部門(系統)一個鄉鎮、一個社區(村)一家企業、一所學校、一所醫院作為示範點,以抓機構,抓預案、抓隊伍、抓宣傳、抓信息、抓整改、抓保障、抓培訓、抓演練、抓聯動等“十抓”為突破口,以信息早報告、苗頭早預防、隱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處置等“五個早”工作機制為重點,全面推動我市應急管理工作。

(十一)加大資金和科技投入力度。健全應急資金撥付制度。保障突發事件應對及應急管理辦公室工作經費,並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市直有關部門要對應急體系建設規劃佈局內的重大建設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相結合的應急保障資金投入機制,適應應急隊伍、裝備、交通、通信、監測預警、物資儲備等方面建設與更新維護資金的要求。高度重視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鼓勵各大中院校、科研單位進行應急裝備、設施以及應急管理基礎項目的技術開發,大力培養公共安全科技人才。

(十二)加強評估和統計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評估制度。要對事件的處置及相關防範工作做出評估,並對年度應急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要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應急辦報送年度應急管理評估報告,並總結典型案例,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要及時評估,認真分析,一事一報。要加強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完善分類分級標準,明確責任部門和人員,及時、全面、準確地統計各類突發事件發生起數、傷亡人數、造成的經濟損失等相關情況,並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突發事件的統計信息實行季報制度,重要事情統計實行日報制度。要研究建立突發事件發生後統計系統快速應急機制,及時調查掌握突發事件對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生活的影響並預測發展趨勢。

四、認真做好突發事件的防範、處置和善後工作

(十三)開展風險隱患普查和監控。各地、各部門要組織開展風險隱患普查、登記和風險評估工作。完善分級、分類管理制度,落實綜合防範和處置措施,實行動態管理和監控。市政府應急辦要對各地、各有關部門隱患排查情況進行綜合彙總,建立重大以上隱患信息數據庫。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要組織力量限期治理,特別是對位於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區的高危企業,不符合安全佈局要求、達不到安全防護距離的要依法採取停產、停業、搬遷等措施,儘快消除隱患。要加強對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排查調處,認真做好預警報告和快速處置工作。社區、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要經常開展風險隱患的排查,及時解決存在問題。

(十四)認真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各單位、各重點部位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充實必要的人員,完善監管手段。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職責分工,加強對本系統、本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管監察,嚴格執行安全許可制度,經常性開展監督檢查,依法加大處罰力度;要提高監管效率,對事故多發的行業和領域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實施聯合執法。各級主管部門和有關監察機構要把督促風險隱患整改情況作為衡量監管機構履行職責是否到位的重要內容,加大監督檢查和考核力度。各企業、事業單位要切實落實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十五)強化信息報告和預警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制度。按規定及時、準確、客觀地報告突發事件信息,並將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可能受事件影響的地區,對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認真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值班工作條件,明確值班人員責任,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加強各地、各有關部門信息報告工作的同時,通過建立社會公眾報告、舉報獎勵制度,設立基層信息員等多種方式,不斷拓寬信息報告渠道。建設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各類突發事件預警系統,建立預警信息通報與發佈制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息、電話、宣傳車等媒體和手段,及時發佈預警信息。

(十六)做好應急處置和善後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後。迅速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並按規定及時報告。按照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事發地人民政府負有統一組織領導應急處置工作的職責,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調動救援隊伍和力量開展救援工作,防止發生次生、衍生災害事件,做好受影響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現場環境評估工作。應急處置結束後,要及時組織受影響地區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工作和社會秩序,制定恢復重建計劃。災後恢復重建要與防災減災相結合,堅持統一領導、科學規劃、加快實施。健全社會捐助和對口支援等社會動員機制,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和災後恢復重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紀處理責任人員,總結事故教訓,制訂整改措施並督促落實。

(十七)積極開展應急管理培訓和宣傳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制訂應急管理的培訓計劃。做好應急管理培訓工作,並加強培訓資質管理。積極開展對地方和部門各級領導幹部應急指揮和處置能力的培訓,並納入各級黨校和行政學【】院培訓內容。爭取用3年左右的時間,完成全市應急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輪訓。深入開展應急科普知識“五進”進社區、進學校、進農村、進工廠、進機關)活動,提高社會公眾維護公共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五、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十八)進一步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責任制,並將落實情況納入幹部政績考核和政府目標管理範圍,特別要抓好市(縣)鄉(鎮)兩級領導幹部責任的落實。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理順關係,明確職責,搞好條塊之間的銜接和配合。建立和完善應對突發事件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定期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各級領導幹部要明確責任,不斷增強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深入一線,加強組織指揮。要建立並落實應急管理績效評估和責任追究制度,對有失職、瀆職、玩忽職守等行為的要依照法律法規追究責任,確保行政領導責任制落到實處。市政府應急辦要切實履行職責,不定期對各地、各有關部門應急體系建設、應急管理工作開展和落實等情況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及時協調解決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突出問題。

(十九)努力形成應急管理工作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堅持以人為本。軍地結合,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要切實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動員羣眾、宣傳教育、社會監督等方面的作用,重視培訓和發展社會應急管理中介組織。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為應對突發事件提供物資、資金、技術支持和捐贈。積極開展基層公共安全創建活動,樹立一批應急管理工作先進典型,表彰獎勵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心協力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局面。

(二十)做好信息發佈和輿論引導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突發事件的信息發佈、輿論引導和輿情分析工作。為積極穩妥地處置突發事件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堅持及時準確、主動引導的原則和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完善政府信息發佈制度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快速反應機制、輿情收集和分析機制,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信息發佈、新聞報道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歸口管理。新聞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新聞宣傳紀律,不斷提高新聞報道水平,自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應急管理制度 篇三

為充分發揮應管理機構的職能作用,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式,更加規範、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潛力和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規定,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一)應急預案編制。編制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基本資料:

1、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範圍和工作原則等;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包括: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地方機構或現場指揮機構、專家組等;

3、預防與預警機制,包括應急準備措施、預警分級指標、預警發佈或解除的程序和預警響應措施等;

4、應急處置,包括應急預案啟動條件、信息報告、先期處置、分級響應、指揮與協調、信息發佈、應急終止等;

5、後期處置,包括善後處置、調查與評估、恢復重建等;

6、應急保障,包括人力資源保障、財力保障、物資保障、醫療衞生保障、效能運輸保障、治安維護、通信保障、科技支撐等;

7、監督管理,包括應急預案演練、宣教培訓、職責與獎懲;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起草應急預案過程中,應當徵求應急預案涉及的有關單位意見,有關單位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和推薦。涉及限制公眾自我的或與公眾權利密切相關的,應以適當方式廣泛徵求意見。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有關規定,確定應急預案密級。

(二)應急預案體系動態管理。根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總體要求和部門機構調整變化狀況,每年對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適當進行類別、結構調整,使應急預案體系適應本區公共安全形勢和實際工作需要。

(三)應急預案修訂完善。針對應急管理工作中狀況的變化和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原則上每年組織有關部門和應急管理專家對本區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發生一般、較大、重大、個性重大突發事件後,要總結實踐經驗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有關單位對生效期間的應急預案,認為有必要根據實際狀況進行修改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認真研究,及時反饋研究結果。修訂和完善後的應急預案按規定及時報備。

(四)應急預案審核、印發和發佈。本區部門應急預案經徵求有關單位、專家意見後,由預案制定單位按有關程序審議,審議透過的本區部門應急預案應報政府應急辦備案。

(五)應急預案培訓。將各類應急預案有關資料列入每年應急知識宣教培訓計劃,以涉及公眾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為重點開展宣傳培訓,增強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提高社會公眾自救互救潛力。

(六)應急預案演練。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要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

(七)統計彙總報告。依託政府應急平台建立應急物資儲備信息,詳細登錄各類應急物資儲備的品種、數量和分佈狀況。

(八)補充、更新和輪替。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要做好本級、本行業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對短缺物資進行補充,對有保質期的物資實施更新和輪替。

(九)基礎設施推薦。加強應急通信、應急供電、應急避難場所、應急醫療救護以及效能運輸、消防、防雷等公共安全基礎設施,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

(十)督導檢查。每年年末對有關部門應急物資儲備任務落實狀況、救災物資年度消耗狀況進行督導檢查,根據應急物資短缺狀況指導有關部門提出補充計劃。對因突發事件救災而造成的物資虧空,有關部門儘快將應急物資補充到救災前水平。

三、應急隊伍及志願者隊伍管理制度

(十一)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建設。突發公共事件主管部門建立相應類別應急工作的專業人才庫,並可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織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參與相關預案的修正訂和完善工作。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專家組會議。組織學術交流和修訂和完善工作。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專家組會議。組織學術交流和課題研究,根據年度應急管理工作安排和課題研究計劃,組織應急管理專家,就本系統本行業公共安全形勢和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開展調查研究或帶給專業諮詢,為領導決策帶給科學依據。

(十二)應對工作評估分析。每年年底,組織專家隊伍和有關部門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發展趨勢及應對工作狀況進行預測分析研究,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進行總結分析,次年初總結分析報告,分報區政府體育場並按規定上報市政府。

(十三)應急隊伍統計分析。依託政府應急平台建立應急隊伍數據庫,每半年對應急救援隊伍、專家隊伍、志願者隊伍進行一次普查,對各類應急隊伍的區域分佈、工作任務、人員、裝備、培訓演練狀況進行統計,更新數據庫信息。並對相關數據進行彙總分析,為領導處置突發事件帶給決策依據。

(十四)應急隊伍培訓。突發公共事件相應主管部門要對相應類別的應急救援隊伍和志願者隊伍開展培訓,不斷提高應急救援潛力。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範公司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範事故的潛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應急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3、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資料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4、成立以公司總經理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副經理、礦長為副組長,安監科長、各採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監科,並負責日常管理。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公司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負責預案的編制、修訂。預案要貼合《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並持續與上級部門預案的銜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實際演練狀況,適時修訂《預案》,做到科學、易操作。

6、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資料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7、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潛力。安監科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8、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公司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9、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公司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潛力,並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10、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羣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11、成立兼職救護隊,人員由各科室、採區主要負責人及業務骨幹組成,並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潛力。

12、應急救援協議。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的預案和應急組織相銜接。根據有關規定,公司要同石家莊市礦山救援中心簽訂救護協議,一旦發生企業不能自救的事故,請求石家莊市礦山救援中心支援。

13、應急管理費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財務部門予以保障。

14、本制度解釋權歸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應急管理方案 篇四

1、目的

對在建建工程項目中的護坡作業加強管理,防止護坡作業出現坍塌。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項目在建工程的護坡作業的管理,以及一旦出現坍塌事故後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小。

3、職責

3.1設計

護坡作業的設計需由資質的設計院設計,不允許私自設計。

3.2審批

設計方案必須得到市人防委員會的審批。

3.3施工方案編制與施工

護坡作業的專業很強,施工應由有資質的專業施工隊伍進行。專業施工單位應先將護坡施工方案報施工單位,由施工單位部根據護坡施工方案負責監督護坡的施工。

3.4監控

根據施工合同要求,應明確對護坡作業在使用全過程中沉降及水平位移的監測職責和方法,並保留監測結果記錄。當監測的結果顯示或經檢查發現護坡施工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到場研究處理方案,處理方案實施前可能坍塌的範圍內不得有人繼續施工,並設立相應的警示標識。

4、應急預案

4.1施工現場發生護坡坍塌事故,項目部負責人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傷員,停止一切施工企業,立即電話通知公司上級領導。

4.2公司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應儘快趕往事故現場,組織搶險工作,併成立以總經理為首的搶險指揮部。

4.3公司各部門、各基層必須無條件服從搶險指揮部的指揮,保證人員、機械、物資和車輛的有效調度。

4.4對護坡坍塌事故所損壞的供水、道路等部門的設施,指揮部應立即上報相關部門,並指派人員積極配合他們突擊搶修。

4.5事故上報和調查取證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5、應急電話

6、時間表

護坡工程開工至護坡混凝土澆築養護完的全過程。

如何有效開展應急管理 篇五

一要建立健全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要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完善應急管理領導機構、辦事機構和工作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必要的經費,確保機構到位,人員到位,職責到位。

二要完善基層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要按照預案體系建設“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根據本轄區、本行業特點,認真做好預案編制和修訂工作。並結合預案積極組織實戰性強、羣眾廣泛參與的應急演練,針對演練過程中暴露的問題,及時修正和完善,真正達到落實預案、磨合機制、鍛鍊隊伍的目的。

三要抓好基層應急隊伍建設。基層應急隊伍處於突發事件的第一線,是先期處置突發事件的主要力量。一支基本素質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基層綜合應急隊伍,可以在隱患排查和信息報告中發揮預警作用,在先期處置中發揮骨幹作用,在協助處置和恢復重建中發揮輔助作用。

四要做好基層應急保障設施建設。鄉村要加強抗禦本地區常發突發事件的基礎設備、設施及避難場所建設,提高自身防災抗災能力。社區,特別是人口密集場所(學校、醫院、車站等)和工業區等高風險地區,要加強消防避難場所、醫療衞生等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

五要做好基層應急管理和培訓工作。幹部職工要學習《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熟練掌握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理程序和處置措施,做到依法應對。同時,要廣泛開展應急管理“四進五有”(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有機構、有預案、有隊伍、有後勤保障、有科普宣教)活動,利用各種媒體,採取羣眾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方式,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應急知識宣傳,增強羣眾憂患意識,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六要強化突發公共事件的防範和預警。要健全隱患排查監控機制,對各類危險源、危險區域和因素以及社會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排查,對發現的隱患要及時制定整改措施並限期改正,同時要建立隱患排查信息數據庫,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和動態監控。要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報告制度,重點區域、行業、部位要設立安全信息員,及時掌握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做到早發現、早防範、早處理。要強化社會聯動機制,發揮羣眾、社會組織及公民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等方面的作用,努力形成基層應急管理的整體合力。

七要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要嚴格執行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要求,明確辦事機構和人員,理順縱向、橫向的對口關係,充實力量,加強應急值班和信息報送工作。要堅持全天候值班制度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度,健全信息蒐集、處理和報送制度,全力做好信息收集準確,信息傳遞及時,隱患排查到位,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大局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