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公司正常的食堂秩序,給全體員工一個優良用餐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廚房之管理
1.1廚工守則,衞生條例
1.1.1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定,講究個人衞生、勤剪指甲、勤理髮、不要隨地吐痰。
1.1.2工作時必須自查食物是否變質、變味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1.3工作時要穿工作服,嚴禁上班時吸煙。
1.1.4嚴格按照食品衞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1.1.5洗乾淨後的餐具要整理齊備且有規律地擺好。
1.1.6工作中嚴格按伙食標準精打細算,以最大限度內儘量做到色香味,花樣、品種多樣化。
1.1.7整個烹食過程必須認真清洗乾淨並按時、按質、按量供給。
1.1.8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掃除,確保廚房環境衞生。
1.2管理制度
1.2.1廚房之所有需購物品都必須呈報行政主管,再由行政部門指定人員採購,購回之單據按程序:行政主管簽字D總經理審核D財務出納處銷帳。
1.2.2廚房所購回之食品,由行政部門每週不定期進行抽查,抽查內容:食品質量、重量。對不合格食品,拒收並按規定處理。
1.2.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廚房之一切物品。
1.2.4餐具必須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許可都不能將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
2.員工用餐公約
2.1就餐一律在餐廳進行,廠區內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進餐。
2.2嚴格按餐廳就餐時間進餐,其餐廳開放時間如下:
早餐:07:00D7:40 中餐:12:00D12:30 晚餐17:30D18:00
具體用餐時間按各部門下班時間表規定時間為準。
2.3員工打飯/打菜必須排隊並接受廚房工作人員和保安的管理。不準插隊,不準備、一人打多份。
2.4就餐時要有良好的姿態,不得揮動筷、匙、叉防礙鄰桌。
2.5就餐時不得高聲喧譁,碗、筷、匙不得故作撞擊聲。
2.6果核骨制,餘飯剩菜,不可隨手棄置。用餐完畢須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內。
2.7力行儉省節約,飯食多少盛多少,杜絕剩菜剩飯。
2.8餐廳內禁止吸煙。
2.9凡協力廠商來廠洽公人員,可在幹部餐廳就餐,但必須在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通知廚房,由洽談部門幹部帶入餐廳就餐。
2.10各部門如晚間加班至23:00或啟動夜班,須在下午16:30前通知廚房,以便廚房準備工作,逾時報餐,所造成用餐不便,由各部門管理自行解決工作。
2.11每月一日及十五日實行加餐制,用餐者須持票進行加餐。
1、公司層面
公司層面的影響因素很多,薪酬與福利體系、獎懲體系、績效管理體系、員工晉升體系、培訓與發展體系、勞動保護與安
全、工作環境等,這些因素都會影響到員工的士氣,因此公司必須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變革,適應公司發展要求。比如:薪酬與福利體系必須認真進行周密的薪酬外部調查,綜合考慮同行業的薪酬水平,也要考慮當地的薪酬水平,保證薪酬的外部公平;另一個方面要進行崗位評價,保證薪酬的內部公平,不同崗位之間根據崗位的貢獻價值,設定不同的薪酬水平,避免大鍋飯同時又要適當拉開距離。
2、管理者層面
除了公司層面進行改進之外,更重要的是作為公司的中層、基層管理者要掌握提高員工士氣的一些技能。建議中基層主管在提高員工士氣時加強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 深入瞭解員工的需求
瞭解員工的需求可以通過平時的溝通、會議、員工的抱怨、調查問卷等形式。只有深入瞭解下屬的需求,我們才能有效地激勵他們,充分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2) 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誰都不願意在這樣的工作氛圍下工作:幹活就出錯,一出錯就被指責;大事小事都要請示;辦公/現場環境亂七八糟;周圍淨是聊天、打私人電話、吵架、不幹活;團隊成員相互拆台、不負責任;人際關係複雜;上司總是板着臉。
都願意在這樣的工作氛圍下工作:寬鬆,和諧自由的氣氛;辦公/現場整潔温馨;團隊成員相互幫助,精誠合作;人際關係簡單明瞭;敢於嘗試,不會受到指責;微小的進步和成績都獲得上司和同事的認可和賞識。
因此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氛圍是我們中基層主管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之一。
3) 認可與讚美
人的天性是喜歡得到別人的認可與讚美,員工的微小進步,我們應該及時給予真誠的認可與讚美。在批評員工時也要適當注意技巧,不能傷害到員工的自尊,一般狀況下批評儘可能在私下進行。
4) 促進員工成長
在工作中不斷得到成長,是絕大部分員工的期望,作為主管,幫助員工不斷成長是我們的一項重要工作職責。
3、員工個人層面
員工士氣的高低最終決定因素是員工自己,只有自己才能對自己的士氣做主。士氣決定行為,行為決定習慣,習慣決定命運。所以我們自己的命運決定於我們自己的士氣。只有我們每一位員工始終保持着積極的心態,做自己積極心態的主人,我們公司的員工士氣才能更高,自己的人生才能更輝煌。
1. 目的
為規範特種作業的管理,杜絕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的傷亡事故,保持公司生產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特種作業全過程的安全環境管理和控制。
3. 職責
3.1 安全環保辦負責程序的建立、維護和更新。
3.2 安全環保辦負責聯繫對全廠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發證工作,並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負責聯繫對全廠特種設備的年檢。
3.3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所轄特種作業設備和作業人員的管理。
3.4 安全環保辦負責全廠特種作業設備和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監督。
4. 程序
4.1 特種作業的範圍
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壓力容器操作;
高、低壓電工。
4.2 安全環保辦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界定和檢查,特種作業人員基本條件。
4.2.1 年齡滿18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 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併成績合格。
4.2.3 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4.3 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與管理
4.3.1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3.2 安全主任必須建 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4.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應收繳其特種作業操作證。
未按規定接受複審或複審不合格的;
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後果或違章操作記錄達兩次以上的;
經區級醫院確認健康狀況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
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4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4.4.1 特種設備必須經市級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當地安全監督部門考核簽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4.4.2 安全環保辦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維修人員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4.4.3 特種設備應根據其檢驗週期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