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天然皮革(真皮)三個月。
2、人造革面/布面二個月。
一、未穿過之新鞋因以下質量問題,予以包換。
1、左右腳不配雙。
2、鞋面和鞋底有明顯的色差。
二、售出一個月內出現以下問題之鞋子,予以包換。
1、鞋面有嚴重退色者。
2、正常使用而鞋面斷裂。
3、正常使用而鞋底斷裂。
1、屬包換原因(一)者,若無同貨號或同款式可換,以原價退錢給消費者。
2、屬包換原因(二)者,若無同貨號或同款式可換,以原價扣除每日0.5%之折舊費退錢給消費者。
3、在第一個月內兩次修理無效者,可酌情按原價每日0.5%收取折舊費,予以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