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廠內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外來人員擅自 進入生產區域帶來的安全風險,保障我廠生產安全、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外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廠區;
2、因聯繫業務來訪人員,登記後聯繫業務人員, 經同意後,方可進入廠內(辦公區) ;未經允許不得擅 自進入生產區域;
3. 生產車間員工不得在崗接待外來人員, 來訪人 員應在登記後聯繫被訪人員到值班室接待;
4、上級領導、部門檢查工作時,值班人應及時登 記並通知廠內領導;
5. 值班人員需詳細登記來訪人員的姓名、工作單 位、來訪目的等信息。對於購買、領用我廠產品後離 開廠區的。人員,門衞應認真核對“出門條” ,與實物一 致方可放行;
6、接待人員應衣着整潔、舉止端莊、態度和藹、文明禮貌接待,因疏忽造成的財產等損失按相關制度 處理。
信訪工作是維護穩定,保持安定團結的重要工作,為了加強領導,維護內部穩定,及時發現問題,快速處理一切不安定因素,根據上級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1、信訪工作責任制:政工幹部領導負責本單位的信訪工作,本單位職工在領導接待日,可直接找單位責任人反映情況;各部門負責人配合、協助單位責任人開展信訪工作。
2、工作方針:責任人應遵循“預防為主、教育疏導、防止激化”的工作方針,加強防範工作,確保一方的穩定。
3、日常工作:責任人應經常開展談心、交流活動,及時掌握全體隊員動態,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消除不安定因素。
4、處理、回覆:責任人接到信訪件後,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對寫信人作出回覆;如本單位不能解決問題的,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同時,積極採取措施,防止矛盾的`加劇。
5、部門工作:各部門負責人,應積極開展思想交流活動,瞭解職工最新情況,發現不安定團結的隱患,應立即向單位責任人彙報,同時協助責任人做好當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
6、接待時間:週一至週五(節假日除外),時間:8:00—16:00。
7、接待要求:耐心聽取,認真記錄,細心解答,禮貌用語。
8、本規定自即日起實施。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保衞工作,規範外來人員進園,特制定本來訪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園一律在門衞室填寫來訪登記表,註明來訪者姓名、單位、園方接待人、事由、進園時間等方可進園。
2、門衞應禮貌地接待來訪人員,應熱情相迎,禮貌地詢問其找何人或何科室,電話聯繫後,耐心地告知其所在位置,必要時電話通知來人接待。
3、對於來訪事由,如是自己能夠辦妥的事,應儘快辦理;如需找其他處室(班級老師)辦理,應清楚地告知實情,儘量不讓客人久等。
4、來訪人員如要會見校領導,門衞經電話請示同意後,將客人引至領導辦公室。
5、接待結束後(來訪人員離園後),門衞及時填寫來訪人員離園時間,及時督辦來訪者要求辦理的未盡事宜。
一、羣眾來信
1、收到羣眾來信,要當日拆封,拆封時要注意檢查信封封面、郵票是否完整,拆封後要將信封、信件裝訂,並註明收信時間。
2、認真閲讀信件,並填寫《羣眾來信來訪登記表》。
3、對重要的信件要立即報送辦黨組書記、主任閲批,對一般的羣眾來信按“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轉交有關分管領導。
4、對羣眾來信在領導閲批後,要及時覆信,覆信要做到認真、熱情,向羣眾講明道理、宣傳政策,告訴羣眾處理結果或引導羣眾逐級反映問題。
5、對已辦結的信件要立卷歸檔,統一保管。
二、羣眾來訪
1、對羣眾來訪要熱情接待,並填寫《羣眾來信來訪登記表》。
2、認真閲讀來訪者攜帶的有關材料,通過交談詳細瞭解和記錄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和要求,以及接待人員做出的答覆。
3、根據“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引導來訪人員與有關領導或負責人見面;有關領導或負責人不在單位的,應確定接待時間。
4、接待人員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理念,儘可能減少羣眾往返的次數。對同一問題多次上訪者,要做好耐心的説服教育工作,宣傳相關的方針、政策,引導上訪者走依法處理問題的渠道。
5、對少數聚眾鬧事擾亂機關辦公秩序的上訪者,要即時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6、對疑似患有精神病、傳染病的上訪者要通知衞生、防疫、公安等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為加強學校與社會、學校與家長的溝通和聯繫,整合學校、社會、家庭的教育教學資源,努力打造讓家長滿意放心、社會信任認可、學生快樂成長的學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長來訪接待工作
1、家長來校日常接待工作由門衞負責,門衞應主動熱情詢問、解答家長提出的任何問題。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做好記錄,及時轉交有關部門解決。
2、教師對來校家長必須主動問好,耐心細緻地解答問題,熱情幫助解決困難。
3、教師除上課開會時間外,必須耐心接聽每位家長的。電話詢問,並做好解答、解釋工作。
4、對家長投訴,接待人員應做好記錄,及時交給校長匯同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並將處理意見彙報校長或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5、建立校長接待日製度。各校長接待日安排如下:
每週星期二下午
接待人員:xx
年級家長代表由德育處安排
二、附則
1、教職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扣除當月或學期結束考核獎。
(1)對家長的詢問不理不睬,冷漠處之,有損學校形象。
(2)索要或變相索要家長禮物,損害師德,敗壞學校聲譽。
(3)對家長投訴,不及時彙報處理,給學校造成嚴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