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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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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一

為推進石家莊超市行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石家莊市市政府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石家莊市商業聯合會、石家莊市信息工程職業學院等三家組成調查組於20xx年4月24日至29日對我市有代表性的超市和重點食品經營單位的食品安全狀況進行了較詳細的調查。

本次調查採用了詢問法、觀察法、問卷調查法對我市的10家超市公司、10家便利店、2家食品商場、3家農產品批發市場,共計25家公司、5個居民區和街頭千餘名消費者進行了攔截式調查,針對25家公司發放25套調查問卷,回收有效問卷23套共計100份,對消費者發放《消費者食品安全狀況調查表》800份,共收回問卷800份,有效問卷737份。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超市食品安全的現狀

(一)大部分超市對食品安全管理均有了嚴格的管理制度和規定,超市作為現代流通渠道的代表,從自身的發展角度出發,普遍建立了食品安全控制的組織架構和管理體系。

(二)食品商場和連鎖超市在食品安全經營管理上領先於其他渠道,在所調查的超市企業中大多數公司都建立了較嚴格完整的食品製作、儲藏、銷售、清理標準和流程。

(三)消費者對超市食品安全的信心指數明顯領先於其他渠道,關注因素多元化

(四)消費者十分看好媒體的食品知識傳播及對食品安全的監督

(五)在擔負食品安全的責任上,認為生產者、經營者重大

(六)對我市食品安全形勢認識及監管力上不容樂觀

(七)消費者缺乏有關食品安全和自身權益維護的法律知識。

二、超市行業食品安全方面需要正視和解決的突出問題

雖然百貨公司和連鎖超市是食品流通兩大安全通道,但目前在食品安全的管理上仍存在以下需加以重視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全員加強食品安全意識雖有,但普遍存在麻木僥倖的心理,不能切實迴歸消費者安全至上的理念上

(二)超市中食品安全職能部門的組織結構的設計不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控制的要求

(三)超市配送中心和門店食品安全相關設施投入嚴重不足,難以適應食品安全控制的要求。

(四)連鎖超市對代理商的食品安全控制需要加強

(五)聯營和招商部分的食品安全管理有待加強

(六)缺乏對供應商直接送達門店食品的食品質量監控

(七)食品質量控制中的管理執行力度彈性大,伸縮性強

(八)大部分超市缺乏基於HACCP(全球食品工業最佳衞生安全質量管理工具)的質量控制,弱化了生產過程中的產品質量保證

三、改善食品安全狀況的幾點建議

(一)對超市公司的建議

1、切實樹立起“消費者至上”營銷觀念,打造“百年超市”謀“長期利潤”發展之路

2、進一步健全超市食品安全職能部門的組織結構的設計。

3、加大食品安全相關設施投入,大力推動零售商的第三方檢()測。

4、加強對超市聯營和招商部分的食品和對供應商向門店直送食品的安全控制並加大管理執行力度。

5、加強對超市自制的或自採食品的HACCP控制,即注重生產過程的危害分析和關鍵點控制,作到產前、產中、產後全方位的食品質量控制,切實提高經營能力,適應國際化競爭。

6、加強商品信息電子化管理,建立食品經營各環節的電子信息檔案管理。

7、對有能力的超市公司可建立自己農副產品的基地,推出自有品牌,提高自身對農產品食品安全的直接控制能力。

8、建立一整套食品衞生安全明示制度,主動承擔起引導消費者安全消費、健康消費的社會責任。

9、核准供應商的准入制度,嚴格供應商的審核流程,把好索證驗證關,消除對加工食品質量控制存在的隱患

10、加強員工的經常化、慣例化培訓,提高綜合素質

(二)對政府行政監管部門的建議

1、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各食品監管的行政部門在分工明確基礎上,強化協調,成立鬆散型統一的機構消除存在的部門壁壘現象,杜絕食品安全管理存在政出多門的現象。

2、政府直接投資建設統一規範的食品安全的法定檢測網絡體系,提高檢測技術水平,與國際接軌,與異地協調,改變目前檢測機構、水平不到位的尷尬現象,切實把好食品安全關。

3、政府引導、扶持超市公司、大型批發市場進行產銷一條龍經營,建設農產品基地,開發自有品牌農產品形式的零售終端型組織和批發分銷型組織,正本清源。

4、發展電子政務,落實完善食品信息公開制度。

5、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成為真正溝通政府、企業、消費者之間的一座橋樑。

6、完善食品經營法律法規,加大食品安全執法部門的執法力度

7、發揮新聞媒體人民的喉舌的作用,大力普及宣傳食品安全的知識,更要作好食品安全的監督和跟蹤,為規範經營企業樹立好形象,對非法經營者進行懲治的利器

8、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地方公眾轉變角色,由維護消費者利益單一功能轉變為服務於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雙向功能。

9、依靠羣眾,廣泛開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動,齊抓共管,打好一場食品安全的“保胃”戰爭。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企業(超市)採購食品,應當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需要查驗和索取供貨方的票證如下:

1、營業執照;

2、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3、檢驗(檢疫)證明;

4、銷售票據;

5、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6、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7、進口食品報關單;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

第三條本企業(超市)從事食品經營,應當運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局商品(食品)安全監管系統》,根據查驗票證,及時、準確錄入食品准入備案信息。內容包括:食品條形碼、食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生產企業地址;食品生產者工商營業執照註冊號、營業執照複印件、營業執照有效期、生產許可證號、生產許可證複印件、生產許可證有效期;以及質量合格證明信息。如果購進食品為有機食品、保健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食品),或者榮獲中國名牌認證、馳名商標等,還須錄入有機食品認證號、保健食品認證號、中國名牌認證號、綠色食品認證號、無公害農產品(食品)認證號、馳名商標認證號和QS標誌號。並妥善保存相關資格認證文件和各類證照原件或複印件,以備查驗。

第四條對需要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本企業(超市)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3、糧油及其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經營預包裝食品的,由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包裝標籤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四)保質期及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生產許可證編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進口的預包裝食品的中文標籤、中文説明書,且中文標籤、中文説明書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

第七條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八條本企業(超市)按照食品廣告的宣傳購進食品時,採購人員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九條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至少二年。

第十條本企業(超市)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定 篇三

一、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1、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2、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3、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繫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4、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2、採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台賬的,食品進貨台賬應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3、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閲進貨台賬系統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枱銷燬或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系統中如實記錄。

三、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2、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5、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四、食品銷售衞生制度

1、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手捂口。

2、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3、食品銷售應有專櫃或專間,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4、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五、食品展示衞生制度

1、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2、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3、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衞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4、展示櫃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5、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衞生檔案。

3、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2、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生、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2、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3、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4、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九、食品衞生安全檢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衞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衞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衞生檢查記錄備查。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3、對銷售的商品保質期、有效期進行每天一小查,每週一大查,嚴格按照《商品臨近保質期規定》執行,屬人為因素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部門主管負連帶責任。

4、對在保質期內的商品出現變質、漏氣、脹包等現象,要及時下架處理,不得將這些商品銷售給顧客,一經發現,必追究當事人及部門主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