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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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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散裝食品管理制度

一、經營者必須將散裝食品分門別類實行專區專櫃專人銷售和管理。

二、經營者安排的散裝食品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效身體健康證件,操作時佩戴整潔衞生的口罩、衣帽和操作工具。

三、銷售的散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防鼠材料和設施予以遮蓋保護,並設置禁止觸摸的標誌,防止他人隨意接觸食品。

供消費者品償的散裝食品應明顯區分,並標明可品償的字樣。

四、經營者必須在盛放食品的容器和設施的顯著位置標明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

五、經營者標註的散裝食品生產日期、廠名廠址等必須與生產者提供的內容相一致,嚴禁更改原有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廠址等內容。

六、經營者將同類同種不同生產日期散裝食品混裝銷售的,應在盛放容器和設施的顯著位置標明最早生產日期和最短保質期。

七、經營者必須將已到期和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及時清理出櫃,不得再做銷售,對其銷燬情況作出詳細記錄。

八、經營者採購散裝食品時,必須嚴格遵照索證索票和查驗貨制度規定,向製售者索取、並核對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食品檢驗合格證、營業執照和標明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食品名稱等內容的食品標貼,以備督查商品貨源和商品質量。

九、經營者在進貨後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必須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採取措施防止流向其他單位和個人。

十、經營者對售出的散裝食品引發消費不良後果和造成食品中毒事件的,應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

一、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一)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二)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四)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五)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七)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偽標誌等質量標誌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八)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監管機關公佈屬於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二、本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

(二)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並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四)可能造成安全衞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

四、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對本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枱,退出超市。

五、本經營單位應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企業(超市)採購食品,應當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需要查驗和索取供貨方的票證如下:

1、營業執照;

2、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3、檢驗(檢疫)證明;

4、銷售票據;

5、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6、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7、進口食品報關單;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

第三條本企業(超市)從事食品經營,應當運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局商品(食品)安全監管系統》,根據查驗票證,及時、準確錄入食品准入備案信息。內容包括:食品條形碼、食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生產企業地址;食品生產者工商營業執照註冊號、營業執照複印件、營業執照有效期、生產許可證號、生產許可證複印件、生產許可證有效期;以及質量合格證明信息。如果購進食品為有機食品、保健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食品),或者榮獲中國名牌認證、馳名商標等,還須錄入有機食品認證號、保健食品認證號、中國名牌認證號、綠色食品認證號、無公害農產品(食品)認證號、馳名商標認證號和QS標誌號。並妥善保存相關資格認證文件和各類證照原件或複印件,以備查驗。

第四條對需要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本企業(超市)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3、糧油及其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經營預包裝食品的,由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包裝標籤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四)保質期及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生產許可證編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進口的預包裝食品的中文標籤、中文説明書,且中文標籤、中文説明書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

第七條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八條本企業(超市)按照食品廣告的宣傳購進食品時,採購人員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九條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至少二年。

第十條本企業(超市)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為了保證食品的質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內對質量安全有關的管理層及各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

3、職責

3.1 質量負責人: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協調、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報告。向公司管理層報告食品安全自查結果。

3.2 自查組長:提出自查小組名單,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實施活動,食品安全自查審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報告。

3.3 質保部:負責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實施自查,起草自查報告。對不合格項目的整改、實施效果進行確認。

3.4 自查小組成員: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及時實施自查,提交自查報告。

3.5 受檢部門:在職責範圍內,協助自查,負責本部門不合格項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4、要求

4.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劃

4.1.1 自查頻次:每年不少於1次且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質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個年度內所進行的安全自查,並覆蓋所有的相關部門。

4.1.2當有下列情況時,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發生了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或外界有重大投訴;

b)組織的內部機構、生產工藝、質量方針和目標等有重大改變。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準則、範圍、頻次和方法由質保部提出,質量負責人批准實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準備

4.2.1由自查組長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質量負責人批准, 經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表中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 員即被指定為該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

4.2.3自查小組成員不檢查自己的工作。

4.2.4質保部負責向自查小組成員提供自查時所需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受檢部門負責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關標準。

4.2.5自查小組成員按所檢查的範圍和受檢部門的特點,編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檢查時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實施

4.3.1召開一次簡短的首次會議,組長介紹自查的目的、範圍、準則、方式、計劃和自查人員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計劃中不明確的問題,確定末次會議的時間、地點。

4.3.2在受檢部門人員陪同下,由自查組長主持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員採用現場觀察、查閲資料、提問等方法進行抽樣調查。

4.3.3尋找客觀證據,在自查表中記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的事實。若發現不符合要求時,將不符合事實與受檢部門交換意見。

4.3.4自查結束,自查小組成員互相交流分析,確定不符合事實。在編寫“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時,須事實描述清楚,證據鑿。

4.3.5幫助受檢核部門制定並評價糾正措施。

4.3.6對自查結果進行彙總分析,確定不合格項,取得受檢部門簽字認可。

4.3.7召開末次會議,由自查組長報告自查情況和自查結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檢查結論,並對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議。

4.3.8提交自查報告。

4.4糾正措施

4.4.1根據審核員填寫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受檢部門除進行確認外,還要分析不符合產生的原因,由問題的責任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糾正措施,並規定完成糾正措施的期限。

4.4.2糾正措施須在規定的日期內實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責任部門必須向質量負責人説明情況,請求延期。

4.4.3受檢部門在預定期限內完成糾正措施的實施後,通知質保部確認完成情況,並報質量負責人認可。

4.4.4對期限較長的糾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時由自檢小組確認。

4.5食品安全自查結果提交管理評審。

4.6食品安全自查的記錄由辦公室負責保存。

5、相關文件

糾正措施程序

6、發放範圍

7、變更歷史

8、記錄

超市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食品經營主體准入制度

一、超市開辦者必須在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後,方可開業經營。

二、凡進入超市經營食品的企業、個體工商户,必須到工商部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經超市審查備案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

三、超市開辦者經營事項發生變更時,必須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後,方可從事經營變更事項。

四、入場經營者改變許可事項,應當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變許可事項。 五、入場經營者必須在經營場所懸掛證照,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食品經營進貨查驗制度

一、超市開辦者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對入場經營的食品及其供貨者執行查驗制度。

二、超市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質檢報告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三、經查驗供貨者的證照等手續齊全,准予入場的,超市建立供貨者檔案,將供貨者的證、照等證明文件複印件按照“一户一檔”或者“一品一檔”的要求備案。

四、超市須建立進貨台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供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五、超市開辦者設立分支機構,且分支機構所經營的食品由超市總部採取統一配送方式經營的,可由超市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做好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但需將備案資料複印件留存於分支機構,或採用電子台帳聯網備查。

食品貯存與銷售制度

一、超市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證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二、超市對貯存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過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按照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及召回制度處理,並做好相關記錄。

三、超市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四、超市銷售分裝食品或散裝食品,應當製作散裝食品標誌牌,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超市銷售生鮮食品和熟制食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六、超市銷售的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籤。標籤應當標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羣的主輔食品,其標籤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五

一、生鮮食品採購的特點及採購模式

1、生鮮食品的特點

與一般超市相比,生鮮食品具有以下特點:

(1)生鮮食品價格變化很大,批零差價大,很多商品價格變動幅度全年能達到10%以上,大多商品價格是一天一個價。

(2)除了麪包和熟食外,生鮮食品的品種季節性很強,這些商品均在短短的一個時期集中上市,在生產、銷售和價格上都表現出明顯的季節性的變動趨勢。

(3)生鮮食品大多為初級農副產品,其質量目前還主要沿用感官鑑定,缺乏統一的質量標準,造成生鮮食品在質量分級定價上標準制定困難。

(4)生鮮食品保質期短,易變質、易腐敗,其商品損耗大大高於其他商品。

2、生鮮食品採購管理的特點

正是由於生鮮食品與一般商品相比存在以上特點,相應地生鮮食品的採購也具有自己一些特點:

(1)採購的複雜性。由於生鮮食品價格變動較大,這就造成了採購人員市場採價困難,同時也增加了對採購人員吃拿回扣的控制的難度;由於生鮮食品質量難以標準化,這使得采購部門對廠家的質量比對和控制困難,同樣也給採購人員降低質量以謀取個人私益留下了空間。由於季度性很強,再加上農業產品靠天吃飯所造成的產量不確定性,這使得對生鮮食品的採購的品種和數量的預測困難。正是由於以上三個問題,造成生鮮食品採購的不確定性、複雜性加大。

(2)風險性。由於生鮮食品,特別是生鮮三果,經營成本、損耗大,操作複雜,如果採購管理不慎,就有可能使超市因經營生鮮食品而出現虧損或加大虧損,難以為繼,這也是許多超市想經營生鮮食品,卻又不敢貿然進人的一個原因。

(3)規模性降低。由於生鮮食品保質期短,有的僅1+2天,再加上許多超市未形成規模經營,這使得生鮮食品的採購半徑縮短,使得許多超市,特別是跨地區經營的超市門店自行採購商品,降低了連鎖經營在統一集中採購上所能獲得的規模效益。這也是在洋超市的進逼下,許多超市仍有生存空間的原因。因為洋超市在全國有一二十家,但在某一地區還只有一兩家超市,這些超市在生鮮食品的規模效益還不是很明顯,而當地超市只要規模達到一定程度,統一集中採購,在價格上還是有一定優勢的。因此當地超市只要把生鮮食品這一最具有集客力和特色的商品經營好,就能與洋超市形成有效抗爭。

3、採購的模式

從採購的集權程度可分為:

(1)分權式的採購組織(門店採購)

這種方式由各店商品部自行採購生鮮食品。

優點:採購具有相當彈性,較具市場針對性;價格由門店自定,機動性強,有較好的經營主導權;較能符合消費者需求。

缺點:較難發揮大量採購、以量制價的功能;利潤很難控制;無法塑造連鎖經營的統一形象。

分權式的採購組織,由門店自行採購,它多適用於門店之間分佈較廣的連鎖企業,並且它適宜於保質期相對較短的生鮮食品,如蔬菜中的葉菜,鮮活水產等等。

(2)集權式的採購(總部採購)

此種採購組織是把採購權集中在總部,由專職的採購部門來負責,採購權不下放。門店採購無決定權,但有建議權。

優點:連鎖店不負責採購,可專心致力於搞好門店銷售工作;可發揮集中議價功能,有利於降低採購成本;價格形象一致,利潤較易控制;促銷活動易於規劃,易掌握貨源。

缺點:門店工作彈性小,較難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採購工作和銷售工作較易脱節。

總部採購是連鎖超市非食品以及食品中幹雜食品的最常用的採購方法。在生鮮食品上,它較多地運用於門店較為集中的企業,特別是侷限在某一城市的連鎖企業,在品種上,它比較適宜保質期較長的品種,如凍肉、冷凍水產品等等。

從採購的渠道可分為當地採購和跨地區產地採購:

(1)當地採購。當地採購的生鮮商品主要是因為保鮮原因不適於遠途運輸的生鮮商品,採購渠道又可分為農產品批發市場和城市周圍農產品生產基地。生鮮商品的品類包括蔬菜中的葉菜類;按照政府規定必須從當地肉聯廠採購的鮮肉類產品;淡水養殖的鮮活水產品,部分副食產品(豆腐和豆製品,以及當地製作的新鮮糕點和熟食製品等);各種半成品涼菜和切配菜等。

(2)跨地區產地採購。跨地區產地採購的生鮮食品主要是可以在一定時間和距離內遠途調運,或者經過保鮮加工處理的生鮮的食品,它包括具有耐儲存、大批量大宗菜(大白菜、洋葱、土豆和冬瓜等);部分果實類水果(柑橘、蘋果、香蕉和箱裝水果等);冷凍水產品;乾鮮產品和保鮮封裝的加工製成品。

目前,超市生鮮區的經營品種很大程度上是依靠當地的採購貨源渠道,其主要原因:一是由於大量非標準化的生鮮商品因保鮮問題,不適於遠途販運;二是超市生鮮區的銷售流量無法支撐批量採購,所以現在同一地區的超市生鮮經營經常會出現商品雷同化的傾向,超市生鮮經營的特色未能得到發揮。

然而真正能形成品種、價格和新鮮度等渠道優勢的還是產地採購,包括城市周圍農產品生產基地和跨地區的產地採購,這種渠道優勢的發揮會使超市生鮮經營更加生動,運作空間更加寬闊,例如聯華超市的跨地區採購戰略就使其差異化經營策略得以充分展示。但生鮮採購渠道優勢的發揮程度是與連鎖超市生鮮經營規模(銷售量)和生鮮供應鏈中配送體系的完善程度密切相關的,相信隨着農產品保鮮運輸問題的逐步解決和超市區域性連鎖規模的擴大,跨地區採購的品種和數量都會不斷增加,超市生鮮經營也會越來越豐富多彩。

二、生鮮食品採購程序

1、接洽供應商

與供應商進行接洽是超級市場商品採購活動的第一步,在這一步驟中通常要進行以下具體工作:

(1)確定接待日。在消費品買方市場的條件下,各生產廠家都必須為自己的產品尋找銷路,每天都會有供應商到超級市場來推銷他們的商品,為了提高超級市場採購工作的效率,有必要建立一種與供應商接洽的制度,規定與供應商接洽的具體時間。

這樣就可以將採購人員從大量的接待活動中解放出來,使他們有一定的時間進行商品價格比較和商品適銷分析。坐等供應商上門是一種方法,但是對於生鮮食品來説價格、品種變化較大。採購人員也應主動前向批發市場、生產基地瞭解情況,這點對新開張的超市中顯得尤為重要。

(2)分類接洽供應商。要根據商品的不同類別將供應商進行分類,不同的採購人員接待不同類別的供應商,以提高洽談效率。

(3)明確規定供應商應提交的有關資料。具體包括供應商的生產許可證、產品的有關證明文件等。

(4)要求供應商提供樣品。在與供應商洽談時,可以要求供應商提供商品的實物樣品,以便採購人員檢查和判斷。

2、採價

採價就是超市採購人員在收到了供應商的產品報價以後,到市場上了解同類產品的價格,與供應商的報價進行比較,來確定取捨。採購人員在採價時,一定要注意採訪的商品要與供應商的商品是相同類型、相同品項,否則就沒有可比性。

3、議定價格

超級市場採購人員在採價以後,要與供應商面對面地商定供應商品的價格。在商議之前,採購人員要做一定的準備工作,要通過各種途徑瞭解供應商向其他超級市場的實際供貨價,再具體分析本超級市場的經營優勢和劣勢,以增加自己在價格談判中的砝碼,為本企業爭取到最優的供應價格。

超級市場採購人員事先應該確定一個可接受的最高價格,超過這個價格就應該果斷地放棄,再尋求其他供應商。

4、將商品導入賣場

採購人員在確定了供應商以後,要將準備採購的商品經過規定的程序進行報批,一經通過就要着手導入市場的具體工作。

(1)根據超級市場的規定為商品確定一個代碼,以便對商品進行統一管理。

(2)建立商品檔案。要將商品的品名、規格、代碼、所屬部門等資料錄入超級市場的計算機系統中,便於經營者及時瞭解該商品的銷售情況,進行恰當的進銷調存決策。

(3)首次進貨。首次進貨必須由採購人員親自負責,集中進貨,熟悉採購通道,瞭解供應商的實情,一旦發現不妥,及時調整採購方案,使超級市場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以後的採購可以由採購總部具體辦理,也可以由各分店電話進貨。

三、生鮮食品採購量的控制

生鮮食品按其保質期的長短可分為二類:一是保質期較長的,可壓底的商品,如冷凍食品,另一種是保質期較短,不能壓庫產品,需當日購進當日銷售,如各種鮮活食品。對待上述兩類產品,在採購量的控制上應採取不同的方式。

1、可壓庫商品採購量的控制

這類商品採購量的控制,關鍵在於最小庫存量和最大庫存量的確定。

(1)最小庫存量。根據電腦資料中滾動的N天的銷售量計算出某一商品的日平均銷售量,再根據商品到貨和加工配送的週期來確定最小的壓庫天數。如果一張訂單發下去,3天內能到貨,再加上加工配送的時間2天,則壓庫時間為5天。其計算公式:

最小庫存量=某類商品日平均銷售量×(廠家將商品送達配送中心的天數+配送中心進行加工的天數+配送中心將貨送達門店的天數+賣場中陳列量可銷售的天數)

對一些沒有組建配送中心的連鎖企業,其計算公式為:

最小庫存量=某類商品的日平均銷售量×(廠家將商品送達門店的天數+門店進行商品加工的天數+賣場中陳列量可銷售的天數)

這是最小庫存商品量,如果實際庫存低於這個數,可能會造成商品脱銷。在實際中可在計算機管理軟件開發時,在程序中設置預警措施,一旦實際庫存量臨近或低於最低庫存量,電腦系統進行預警報告。

(2)最大庫存量

最大庫存量的確定要綜合考慮以下3方面因素:

①根據庫容量來確定。根據當前保鮮設備的容量來計算庫存量,如果一個冷庫可存放10噸食品,分攤給每種食品的庫存容量是多少即可算出,這就是最大庫存量。

②根據保質期來確定。其計算公式為:最大庫存量=(保質期一廠家將商品送達門店天數一門店進行加工的天數)×日平均銷售量。

③根據最大采購資金預算量來確定。其計算公式為:最大庫存量=預算資金÷商品單價在最小庫存和最大庫存之間,超市可根據廠家發貨的批量大小以及相應的價格折扣、運輸費用來確

定一個合理的量值作為每次採購的批量值。

2、鮮活食品的採購控制

鮮活食品不能壓庫,沒有最大最小庫存量的限制,必須力爭當天購進當天售出。其理論採購量等於日平均銷售量。但是實際超市運作中可能會有一些商品無法當日全部售出,因此,計算公式為:

採購量=某日銷售預測值一前日商品庫存值

鮮活食品一般採用簽訂永續訂單的形式,簽訂一張合同,可以分多次交貨。對於由總部(或配送中心)集中進貨的,總部有了永續訂單後,門店可以根據這張訂單來填補補貨申請單,並實時傳到總部,總部經過審核後,將各個門店所需的鮮活食品的品種、數量彙總,然後發送給各個供應商。對於由門店自行訂貨的,程序也大致相同,則由門店直接向供應商訂貨,只是中間少了一道總部彙總審核這一環節。

四、生鮮食品採購合同的內容規定

生鮮食品採購合同內容除了商品的品種、數量外,還應對以下問題進行規定:

1、配送問題的規定

生鮮食品主要是供給日常生活所需,要求商品週轉很快。此時如欲保證充分供應,就必須依靠供應商準時配送商品。因此,在配送方式、配送時間、配送地點、配送次數等方面,通常在採購時就要和廠商在合同中予以規定,並要清楚規定廠商若違反了規定必須承擔的責任。

2、缺貨問題的規定

對於廠商的供貨,若出現缺貨的現象,必然會影響生意。因此應規定一個比例,要求廠商缺貨時應承擔的責任,以保證廠商能準時供貨。例如:容許廠商的欠品率為3%,超過3%時,每月要付1萬元罰金等。

3、商品品質的規定

進行商品採購時,採購人員應瞭解商品的成分及品質等是否符合政府衞生部門或工商行政等部門的規定。但因為採購人員的能力並不足以判斷各種商品的成分,因此在採購時,必須要求廠商在合同中作出保證符合政府法律規定的承諾,並提供政府核發合法營業的證明,以確保在商品銷售中不會出現問題。

4、價格變動的規定

生鮮食品價格變動較大,在鮮活食品簽訂永續訂單時,要對未來價格變動的處理作出規定,如在價格上漲時,要在調整生效前通知超市並經超市同意方為有效等。

5、付款的規定

採購時,支付貨款的日期是一種採購條件,在此不贅述。但在合同中須對付款方式有所規

超市怎麼選購安全食品 篇六

1、全麥麪包≠全麥食品

大家都知道全麥麪包更利於健康,因為它富含纖維,能幫助人體打掃腸道垃圾,延緩消化吸收,有利於預防肥胖。 現在很多地方都可以找到全麥麪包,但如果一看配料便會發現,真正的全麥麪包非常少。真正的全麥麪包是用沒有去掉外面麩皮和麥胚的全麥粉製作,顏色有點微褐,肉眼能看到很多麥麩的小粒,質地也比較粗糙,但有香氣。

提示:一定要看到足夠多的麥麩碎片,才能認定是全麥麪包,不過口感上真的有點粗。

2、日本豆腐≠豆腐

吃豆腐一個是要得到其中的優質蛋白質,另外一個就是獲取大量的鈣質,但這兩種在日本豆腐中都非常少,雖然口感上很嫩,也去掉了傳統豆腐的略微苦味。而我們傳統的豆腐是用石膏和滷水製成,含有豐富的鈣和鎂,內酯豆腐則是用葡萄糖酸內酯凝固劑製成,不含鈣也不含鎂。很多人認為,日本豆腐就是產自日本的豆腐,日貨顯得精細,然而豆腐是我們傳統的仿間技藝,最傳統也是很正綜的,雖然看起來不一樣,但成分是一樣

3、果醋飲料≠果醋

果醋及果醋飲料現如今越來越被廣大消費者所接受。可是大家常常很容易將果醋與果醋飲料的概念混淆。果醋是以葡萄、蘋果等水果為原料,通過發酵產生大於5%的醋酸含量,這種東西有助與消化,促進新陳代謝,消除疲勞等功效。而果醋飲料當中會添加果汁或色素、香精、甜味劑等物質,調配而成,其醋酸含量一般遠遠小於5%,且營養作用少之又少。

4、爆米花≠玉米

小時候吃爆米花大家擔心含鉛的問題,而現在的爆米花其實問題反而更嚴重了。大量的添加劑均是反式脂肪酸的大户,對心血管不利。而爆米花香精在製作的過程中會含有一種雙乙酰的物質,即便不是生產爆米花的工人,經常吃加香精爆米花,也可能導致一種叫做 “爆米花肺”的疾病。這種病的症狀是咳嗽和氣短,對人體肺臟的刺激很大。

5、巧克力≠黑巧克力

時下有人説黑巧克力對人身體有幫助,所以很多人都去刻意選擇黑巧克力,可是我國現在的巧克力含糖高達50%,可可含量大多不足。但真正的巧克力苦澀味重,大部分消費者通常不太容易接受。所以會加入可可脂,可可脂具有奇妙的口感,十分香滑,其含量越高,巧克力的口感就越柔美。可是市面上很多選擇的是代可可脂,成本降低了很多,口感上也能做到非常潤滑,遺憾的是沒有什麼營養價值,而且含有反式脂肪酸。

6、果汁飲料≠果汁

果汁屬於鮮榨或者是100%純果汁。而大多數果汁飲料的果汁都有添加劑,而果汁不足,果香味道就不夠豐富,那麼就只能靠香精讓它充滿了果香,又加了些色素看起來漂亮了,還要加入各種甜味劑、調節酸味的,讓他更適口。可是這裏面的營養與純果汁相比差很多。

7、乳酸飲料≠酸奶

這兩個其實比較好區分,乳酸飲料,在商品的包裝上都會標明,在後面會有一個小字些着飲料兩個字,看配料表就會發現第一項是水,第二項是牛奶,然後是糖,檸檬酸等。包括一些牛奶本應含有的營養素同樣都很低,而且還添加了很多成分。比如説草莓味的,就用了草莓味的香精,顏色則用什麼胭脂紅等調配出來的。這樣的飲品雖然比碳酸飲料要好一些,但對健康沒有任何促進作用。

8、麥片≠燕麥片

很多人以為麥片就是燕麥片,其實這裏面藏着商家的貓膩。純燕麥是用燕麥粒軋製而成,形狀比較完整,還有一些是經過速食處理的速食燕麥片有些散碎感,但仍能看出其原有形狀。燕麥煮出來的粥也是高度粘稠,這是其中的葡聚糖健康成分所帶來的,燕麥的降血脂,降血糖,高飽腹感都是由它而帶來的。而現在賣的一些“麥片”或稱為“營養麥片”則是多穀物混合而成的,如小麥,大米等,而且裏面還會加入麥芽糊精,奶精等,降低營養價值還會提高血糖上升速度,不利於心血管健康。

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七

為推進石家莊超市行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石家莊市市政府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石家莊市商業聯合會、石家莊市信息工程職業學院等三家組成調查組於20xx年4月24日至29日對我市有代表性的超市和重點食品經營單位的食品安全狀況進行了較詳細的調查。

本次調查採用了詢問法、觀察法、問卷調查法對我市的10家超市公司、10家便利店、2家食品商場、3家農產品批發市場,共計25家公司、5個居民區和街頭千餘名消費者進行了攔截式調查,針對25家公司發放25套調查問卷,回收有效問卷23套共計100份,對消費者發放《消費者食品安全狀況調查表》800份,共收回問卷800份,有效問卷737份。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超市食品安全的現狀

(一)大部分超市對食品安全管理均有了嚴格的管理制度和規定,超市作為現代流通渠道的代表,從自身的發展角度出發,普遍建立了食品安全控制的組織架構和管理體系。

(二)食品商場和連鎖超市在食品安全經營管理上領先於其他渠道,在所調查的超市企業中大多數公司都建立了較嚴格完整的食品製作、儲藏、銷售、清理標準和流程。

(三)消費者對超市食品安全的信心指數明顯領先於其他渠道,關注因素多元化

(四)消費者十分看好媒體的食品知識傳播及對食品安全的監督

(五)在擔負食品安全的責任上,認為生產者、經營者重大

(六)對我市食品安全形勢認識及監管力上不容樂觀

(七)消費者缺乏有關食品安全和自身權益維護的法律知識。

二、超市行業食品安全方面需要正視和解決的突出問題

雖然百貨公司和連鎖超市是食品流通兩大安全通道,但目前在食品安全的管理上仍存在以下需加以重視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全員加強食品安全意識雖有,但普遍存在麻木僥倖的心理,不能切實迴歸消費者安全至上的理念上

(二)超市中食品安全職能部門的組織結構的設計不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控制的要求

(三)超市配送中心和門店食品安全相關設施投入嚴重不足,難以適應食品安全控制的要求。

(四)連鎖超市對代理商的食品安全控制需要加強

(五)聯營和招商部分的食品安全管理有待加強

(六)缺乏對供應商直接送達門店食品的食品質量監控

(七)食品質量控制中的管理執行力度彈性大,伸縮性強

(八)大部分超市缺乏基於HACCP(全球食品工業最佳衞生安全質量管理工具)的質量控制,弱化了生產過程中的產品質量保證

三、改善食品安全狀況的幾點建議

(一)對超市公司的建議

1、切實樹立起“消費者至上”營銷觀念,打造“百年超市”謀“長期利潤”發展之路

2、進一步健全超市食品安全職能部門的組織結構的設計。

3、加大食品安全相關設施投入,大力推動零售商的第三方檢測。

4、加強對超市聯營和招商部分的食品和對供應商向門店直送食品的安全控制並加大管理執行力度。

5、加強對超市自制的或自採食品的HACCP控制,即注重生產過程的危害分析和關鍵點控制,作到產前、產中、產後全方位的食品質量控制,切實提高經營能力,適應國際化競爭。

6、加強商品信息電子化管理,建立食品經營各環節的電子信息檔案管理。

7、對有能力的超市公司可建立自己農副產品的基地,推出自有品牌,提高自身對農產品食品安全的直接控制能力。

8、建立一整套食品衞生安全明示制度,主動承擔起引導消費者安全消費、健康消費的社會責任。

9、核准供應商的准入制度,嚴格供應商的審核流程,把好索證驗證關,消除對加工食品質量控制存在的隱患

10、加強員工的經常化、慣例化培訓,提高綜合素質

(二)對政府行政監管部門的建議

1、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各食品監管的行政部門在分工明確基礎上,強化協調,成立鬆散型統一的機構消除存在的部門壁壘現象,杜絕食品安全管理存在政出多門的現象。

2、政府直接投資建設統一規範的食品安全的法定檢測網絡體系,提高檢測技術水平,與國際接軌,與異地協調,改變目前檢測機構、水平不到位的尷尬現象,切實把好食品安全關。

3、政府引導、扶持超市公司、大型批發市場進行產銷一條龍經營,建設農產品基地,開發自有品牌農產品形式的零售終端型組織和批發分銷型組織,正本清源。

4、發展電子政務,落實完善食品信息公開制度。

5、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成為真正溝通政府、企業、消費者之間的一座橋樑。

6、完善食品經營法律法規,加大食品安全執法部門的執法力度

7、發揮新聞媒體人民的喉舌的作用,大力普及宣傳食品安全的知識,更要作好食品安全的監督和跟蹤,為規範經營企業樹立好形象,對非法經營者進行懲治的利器

8、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地方公眾轉變角色,由維護消費者利益單一功能轉變為服務於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雙向功能。

9、依靠羣眾,廣泛開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動,齊抓共管,打好一場食品安全的“保胃”戰爭。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八

(一)責任人員

1、超市總經理為超市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保衞工程部主管為直接責任人,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各項安全生產具體工作。

2、針對各部門及崗位特點制定安全生產製度,責任落實到人。

3、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超市各部門必須在各自工作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超市每個職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一)費用的設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相關規定,保證安全生產專項費用。

(二)費用的提取按超市內部確定的百分比提取。

(百分比另行確定)

(三)費用的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專款專用,不得以其它理由挪作他用,經費支出主要用於:

1、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2、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

3、安全設施、設備的購置、維護、保養、更換;

4、危險源監控和安全隱患整改;

5、安全生產檢查;

6、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購置等。

(四)費用的管理由財務部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並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到位。

三、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從超市總經理到各連鎖店店長及全體員工,層層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

2、制定安全設施設備管理、檢修、維修制度,超市內所有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每日定期查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填寫當天的值班記錄。

3、制定重特大節日期間消防救援預案,成立消防預案救援小組,每個部門都有救援小組成員,以防止節日期間由於客流量大所引起的各類事故,做到防微杜漸,確保超市安全。

4、制定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制度,定期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對保衞人員進行專業知識、技能的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5、制定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制度,每年定期接受安監部門的年檢、複審,使上崗合格率達100%。

6、制定詳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一旦發生事故,按照制度規定執行。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條例》。

2、超市總經理負責總體消防安全工作。

3、保衞工程部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及突發事件現場搶險指揮工作。

遵循預防為主,搶險、救護、滅火、報警及時有效的戰略方針。

4、建立防火措施,設立防火標誌,配備消防器材,建立義務消防隊。

5、消防器材、設備由安全保衞部管理,責任到人,定期檢查保養,保證器材處於良好狀態,非火警不得動用。

發現器材丟失、損壞,要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6、安保科部要做到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落實消防部門的整改通知,按照要求整改隱患,並將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確保整改措施及時落實到位。

7、保衞人員分兩班晝夜24小時巡查,實行交接班記錄制度。

8、超市所有員工上崗前,必須通過消防安全知識培訓,使超市全體人員學會發現險情、報警、使用滅火器具和逃生等知識和技能。

9、安全保衞人員上崗前,要通過專業培訓,熟練掌握監控室內消防、防盜設備的觀測及操作,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10、賣場內禁止吸煙、燃明火,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

11、電氣線路的鋪設和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技術規範,必須統一由電工安裝、維修,電工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禁止無電工資質人員上崗作業。

12、專職管電人員對商廈全部電路做到每月檢修一次,24小時電工值班,實行交接班記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格執行電管制度及消防用電規定。

13、煙花爆竹等危險物品不得帶入賣場。

14、建立火災等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和管理制度

(一)勞動防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和防護用品

1、工作服由超市統一定製、發放或更換。

2、防護用品由超市根據部門、工作環境的需求統一發放。

手套、毛巾、洗衣粉、肥皂等防護用品發給生產輔助人員和後勤人員使用;絕緣手套、絕緣鞋等發給電工人員使用;另外,賣場還備有雨鞋、雨衣等以備汛期使用。

(二)管理制度

1、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由超市統一制定,辦公室負責統籌管理和發放。

2、超市辦公室負責統一工服款式、顏色和標誌。

3、員工在工作中要按超市要求着裝,妥善保管好工服,遺失者自費補購。

4、對於超市發放的工作服和勞動用品,任何部門不能隨意更改,違者按超市安全管理制度和條例執行。

六、安全生產逐級監察及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1、日常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要根據安全情況及年度工作重點,由保衞工程部確定監督檢查內容,制定監督檢查計劃,並監督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的實施。

主要內容為:檢查各部門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情況,重點加強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及需要重點檢查的崗位進行監督檢查。

2、聯合檢查:重要節假日,由保衞工程部、企管部等部門開展安全生產聯合檢查。

3、安全生產專項整改:由專項整改部門協同安全保衞部對某一區域的安全生產進行整改。

4、各部門在工作中應加強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保衞部或上級領導報告。

七、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一)獎勵

1、為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查,有很大價值,被列為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後,經實踐考核有效者;

2、為超市和顧客挽回經濟損失的,給超市帶來信譽的,給予表揚和獎勵;

3、及時發現制止違章和失誤操作並轉危為安的;

4、舉報事故經確認屬實者;

5、在安全生產專項活動及宣傳教育中成績顯著者。

(二)處罰

1、凡違章操作,不按操作規程工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和處罰;

2、損壞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器材、安全標誌的,給予處罰;

3、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給予處罰;

4、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在賣場內使用電熱水器、電熨斗的,經查處,給予批評和處罰。

(三)責任追究

1、對由於工作疏忽或玩忽職守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或引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者,進行責任追究;

2、對造成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負領導責任的,追究其領導責任。

八、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1、編制安全生產培訓教材,指定超市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專職部門對超市的全體從業人員進行分期、分批和定期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對新進店工作的員工進行基本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崗,確保每位從業人員懂得防火、防盜、防各類突發事件的安全生產知識。

2、定期聘請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專業人員對超市全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教育。

3、嚴格遵守國家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的規定,做好定期複訓工作。

4、安排相關人員按時參加安全管理部門舉辦的安全知識培訓。

5、聘請市公安局保安超市專業教官及安監局的專業人員對超市安全保衞人員進行專門的專業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

九、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超市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

2、特種作業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3、嚴格執行設備維護、保養、檢修制度。

4、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十八週歲。

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國中以上文化水平。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市安監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理論與實際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準獨立作業。

6、培訓已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必須按期進行復訓,複訓週期按市安監局的要求執行。

凡到期拒絕複審者,操作證作廢,不得繼續作業。

7、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特種作業人員,超市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對違章作業或造成事故者,商廈有權給予處分。

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1、各部門必須制定崗位標準化操作規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按着國家安全生產行業標準進行作業操作。

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定期檢查各崗位的安區安全生產工作是否有違規行為。

4、設立專職人員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進行監督。

5、實行崗位標準化操作培訓制度,未經安全生產培訓的人員不準上崗。

十一、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每月由保衞工程部主管負責召開1—2次安全生產例會,若遇特殊情況和工作需要,可增加召開次數。

2、安全生產參會人員為各連鎖店店長、部門負責人及安全小組成員。

因工作原因不能參會的,需經經理批准,要求其它人蔘加的,經經理同意,辦公室負責通知。

3、安全生產會議要求參會人員做好會議記錄,負責向所在部門傳達會議精神。

4、通過安全生產會議檢查、督促各連鎖店安全生產工作進展情況,並針對超市安全生產現實狀況,提出應對措施。

十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部門要在第一時間向超市保衞工程部報告,保衞工程部立即告知超市總經理,由超市總經理向上級單位安監局和楊莊鄉安監所及楊莊鄉政府報告。

事故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單位、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③事故類別;

④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⑤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

⑥事故報告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

⑦事故情況發生變化的,要及時續報;受傷人員受傷後30日內死亡的,及時補報。

2、事故發生後,超市立即實施《重特大事故救援預案》,保護好事故現場,事故調查組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要做到下列事項:

①瞭解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②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質;

③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④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建議;

⑤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十三、安全生產主管副職持證上崗制度

1、超市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要求設立安全生產主管副職一職,並確保其持證上崗,按時參加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

2、瞭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有較強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3、協助安全生產主管負責人組織學習、宣傳、貫徹、實施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決策和部署,並有定期向同級安監部門報告制度;

4、協助安全生產主管負責人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並檢查和督促落實;

5、協助安全生產主管負責人組織制定超市年度安全生產管理計劃,並督促落實;

6、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落實整改;

7、協助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加強演練和指導落實;

8、組織實施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確保相關人員按要求持證上崗及超市安全生產“三級教育”落實到位;

9、指導和督促超市按國家規定發放勞動保護用品,監督從業人員按規定使用。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一、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文件。

(二)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三)索取和查驗的文件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於2年。

(四)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選擇賬簿登記、單據粘貼、電子文檔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台賬。食品進貨台賬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閲進貨台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壞、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枱銷燬,並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如實記錄。

二、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衞生。

三、食品衞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貨架、用具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並定期進行保潔、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亂用。

(三)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展示櫃的玻璃、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並保持個人衞生。

(六)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衞生制度的監督落實工作。

(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從業人員個人衞生狀況;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衞生和運轉情況以及周圍環境衞生。

(八)發現問題,由衞生管理人員跟蹤改正。

(九)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並存檔。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制度

(一)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檔案。

(五)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過期限使用健康證明。

(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申請人簽名(蓋章):

日期: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定 篇十

為落實商場(超市)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商場(超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商場(超市)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鈎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商場(超市)應當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工作。

第三條 重要食品產銷掛鈎制度

經營糧食、食用油、蔬菜、肉類、禽類、豆製品、水產品、熟食等重要食品的商場(超市),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範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鈎關係,簽訂協議明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准入、退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商場(超市)應當配備2名以上食品安全監督員,負責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等工作,確保營業時間內堅守崗位。

商場(超市)採購食品,應當查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持期、出口商等內容。

商場(超市)採購按規定必須檢疫的家禽、牲畜及其產品,應向供貨者按批次索取《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牲畜產品檢疫合格證明》,並在顯眼位置公示,留存記錄備查。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並由商場(超市)的食品安全監督員專門建檔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食用農產品的進貨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90天。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商場(超市),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實行計算機收費管理的商場(超市)應當建立電子台賬。

第五條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商場(超市)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籤、中文説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經營蔬菜、肉類等食用農產品的商場(超市),應當設立食品安全檢測室(實行統一配送方式的連鎖企業可由企業總部統一設立),購置與經營規模、經營食品品種相適應的檢測設備,配備2名以上的檢測人員(可由食品安全監督員兼任),定期對經營食品進行抽檢。沒有檢測設備的商場(超市)應當定期抽樣送權威機槍檢驗。

第六條 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商場(超市)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商場(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檢測信息、退市食品清單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公佈的不合格食品,應當立即採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工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並記錄好停止經營等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