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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局公務員調任工作實施方案

欄目: 住建城建房產 / 發佈於: / 人氣:7.89K

關於做好局公務員調任工作實施方案

關於做好局公務員調任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參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過轉任或調任方式進入地方行政公務員編制,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鄉科級正、副職調任工作的意見(試行)的通知》、參照****委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基層公務員有序流動工作的意見》的通知(****〔2019〕2號)規定,結合住建局《三定方案》和實際情況,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決黨管幹部;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人職匹配;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促進人才合理流動的原則。

二、資格條件

(一)調動資格條件:通過考錄、軍轉安置及機關公務員(50週歲以下)調入參照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根據工作需要,符合擬任職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可按轉任方式交流進公務員機關,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調動程序和相關定辦理。(大組發〔2019〕2號第二條規定)

(二)調任資格條件

1.具有與擬調任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國有企業人員調入地直機關任職的,原則上應是國有企業中比照科級管理人員;事業單位行政管理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原則上應是事業單位科級行政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原則上應是國有企事業單位中擔任副高職專業技術職務兩年以上人員。

2.具備公務員法及配套法法規規定的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即:調任副科級領導職務的,最低工作年限累計滿5年;調任正科級領導職務的,最低工作年限累計滿7年,不含試用期。

3.具備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週歲。因工作特殊需要,對調任資格條件適當調整的,應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同意。

三、編制情況

(一)機關行政編制改革後情況:根據****編辦批覆的《三定方案》規定:我局機關行政編制22名,其中設領導職數4名(1正3副),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二)在崗在編情況:我局現有機關行政編制人數12人(正在辦理副處級機關行政編制1人),其中:領導職數4名,副處級非領導職數2名(其中1名正在辦理),正科級領導職數2名,正科級非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科員2名,空編3名。現有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三)轉(調)任人員範圍:按照公務員調動(任)必須在規定的編制和職數限額內進行的要求,調動(任)人員可在符合條件的3名正科級、2名副科級及3名參公科員範圍內組合。

三、工作監督實施步驟

(一)對擬轉(調)任人選實行公示制度。

(二)必須在規定的編制和職數限額內進行。

(三)有****〔2011〕159號文件規定的7種情形之一的,不得轉(調)任。

五、符合條件人員

我局涉及公務員轉任或調任人員有林業行政人員(參公)、事業編制人員(包括地方和林業編制),具體情況見工作人員名冊。

1.考錄林業機關人員有*人()

2.轉入或過渡林業機關人員有*人(不包括副處級調研員1名)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為確保重點工作紮實有序推進,富有成效,各地要切實加強對重點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領導下組,明確目標任務,落實責任措施,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如期完成。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明確責任,加強督查。各地要將具體工作落實到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地區將對照各地的工作方案和項目台賬,嚴格督查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對於工作開展不力、故意拖延、未按時限完成工作任務的縣(區、局)將給予全區通報,並將通報結果上報行署。

(三)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各地要根據重點工作的總體部署,突出工作重點,分清輕重緩急,本着先易後難的原則分步實施。要充分發揮領導小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的職能,實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