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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整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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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整理6篇)

篇1: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1 、消防安全工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貫徹“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的方針,堅持項目部職能部門與職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我合同段消防安全責任牌已經張掛於各部門、各單位門口,具體消防安全責任劃分如下:

經理部駐地領導辦公區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經理部駐地技術室、安全環保部、計劃合同部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經理部駐地中心試驗室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經理部駐地員工宿舍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經理部駐地員工食堂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混凝土拌和站消防安全責任人:李援朝xxx

鋼筋加工製作場消防安全責任人:xxxxxx

樑板預製場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臨時油庫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2 、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由項目部辦公室負責監管,安全監察部門協助管理,設置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3 、項目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針對項目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4 、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做到“ 四有” :有責任人,有安全制度,有消防組織,有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放置在安全、醒目地點,必須懸掛明顯標誌。

5 、對從事易於引起火災爆炸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專業知識培訓,達到“ 三懂三會” (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期火災),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6 、項目部根據需要,建立由職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有針對性的制定火災應急預案,並實施演練,提高火災撲救能力。

7 、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域,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區域,倉庫、廢品集中站和辦公生活及機械站等區域。施工現場的'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並加強值班巡邏。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開工前應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並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鐵鍬等。乙炔氣瓶與氧氣瓶的存放之間的距離不得少於5m ,使用時兩者之間的距離不得少於10m 。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和生火作業。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應採取切實可靠的防火措施。冬季施工採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制定施工現場火災事故預案及緊急救援措施。建立防火制度,組織義務消防隊,每班有消防員;定期、不定期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建立各級消防負責人責任制。

篇2: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範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築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篇3: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社區消防工作應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制,社區居委會主任對社區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並確定一名副主任具體負責社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社區內物業管理公司和其他非消防重點單位應按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明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並履行各自消防安全職責。

三、社區居委會每年應和社區內每户居民簽定居民防火公約,並檢查防火公約的落實情況。

四、社區居委會每年應和社區內非消防重點單位、個體工商户和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

五、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託經營、管理時,當事人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或協議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築消防設施應明確管理責任。

六、社區消防安全服務中心應負責《消防安全責任書》的年度考評並落實各種獎懲措施。

七、社區和各單位應在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基礎上建立落實各個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明確各個崗位的消防職責和消防安全責任人。

篇4: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所有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

1、消防安全工作由項目經理孫永平全面負責。

2、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孫永平擔任,副組長分別為楊奇峯、王瑞江、何仁清擔任,成員由專職謝遠征、範東旭、孫戰軍、高樹海、鹿波、楊賽波、王喜兵、郭銀傑、朱延龍。

3、項目部所有人員均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責任。

4、組織項目部人員適時開展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

二、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一)結合實際,對項目部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不定期向項目部人員宣傳消防知識,警醒項目部人員提高消防意識,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於泰山”的重大意義。

(二)對項目部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不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2、組織消防檢查

(一)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項目經理部和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或局部的防火檢查,主要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整;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內;消防責任制是否落實;是否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標誌;火災隱患是否存在等,並寫出檢查情況書面通報。

(二)通過檢查,如發現有的未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存在火災隱患時,應通知責令其限期整改。

三、施工現場防火責任制度

1、各工區負責人應全面負責其工區的防火安全工作,專職安全員應積極督促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應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施工的處理提出建議,並積極落實防範措施。

5、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7、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和加強值班巡邏。

8、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路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0、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安全防護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1、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2、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3、冬季施工採用保温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查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四、材料倉庫防火責任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類存放,並掛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温期間如氣温超過38℃以上時,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少於2.4m,電線敷設規範,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在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並掛設好滅火器。

五、特殊部位防火責任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築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規程牌、禁火標誌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於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於5m。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應配置兩具滅火級別不少於4B的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六、項目經理部防火責任制度

1、項目經理部防火工作由專職安全員負責,全體人員共同配合。

2、項目經理部嚴禁燒電爐,熱得快等電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後,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牀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牀內吹風。

5、項目經理部每50m2設置一隻滅火級別不少於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專職安全員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七、食堂間防火責任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

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掛設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有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時人責任。

八、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修理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領導小組彙報,及時更新。

九、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工程項目部成立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的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複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定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觀看錄象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長負責安排,

篇5: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消防安全歸口管理制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組織、協調教育系統、學校消防安全工作;

(二)執行國家、省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關於消防工作的規定;

(三)研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消防發展規劃、消防宣傳以及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重大問題;

(四)定期分析、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學校貫徹消防法規,整改火災隱患,總結、推廣消防工作先進經驗;

(五)在重要節日、重要活動、重要季節、專項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間,對學校消防工作落實情況組織開展督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領導小組決策的建議方案,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並負責各類會議籌備、文件起草等服務工作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細則,組織、實施和協調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四)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需要建立志願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師生、員工自防自救工作;

(七)與學校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八)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其他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在分管工作範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

(二)本學校的火災危險性,火災預防知識和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方法。

學校應當採取下列措施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瞭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設置消防安全課程,針對不同年齡段的學生認知特點,每學期開展不少於1次的消防安全教育課,並將消防安全常識納入學校管理人員、教師的在職培訓內容;

(二)積極組織課外活動,每學年至少組織1次消防科普教育活動。國小、國中每學年佈置至少1次由學生與家長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業,普通高中、中等學校及高等學校把學生參與消防安全活動納入校外社會實踐、志願活動考核體系;

(三)營造消防安全氛圍,充分利用校園電視、廣播、網絡、報刊、電子顯示屏、板報等宣傳載體,常態性播發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每月更新不少於1次,並在校內各醒目位置設置疏散逃生標誌及消防安全提示;

(四)舉辦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利用“全國中國小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學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產月”、“5.12防災減災日”、“11.9消防日”等活動契機,集中開展消防知識競賽、消防趣味運動會、消防安全知識講座等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

(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每學年至少組織2次應急疏散演練,使師生、員工掌握基本的.火場逃生自救要領。

四、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應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檢查時應填寫好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部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檢查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及應急照明設備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四)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能否使用;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及檔案、圖書、實驗器材、精密儀器等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六)師生、員工用火及用電行為有無違章情況;

(七)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校醫院(醫務室)、學生宿舍、食堂、圖書館、實驗室、文物古建築等重點防火部位應當加強夜間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指出並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組織撲救。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設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專門管理人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應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定期查看運行記錄並進行測試,發現異常及時維修更換,確保各類消防設施及器材整潔、衞生、有效。

(一)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違規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嚴禁對安全出口上鎖;

(二)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並定期進行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嚴禁遮擋、覆蓋或關閉安全疏散指示標誌;

(三)應確保滅火器定點擺放,不得隨意挪動,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兩次進行普查換藥,並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四)應嚴格按照規劃佈局設置、遷移消防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埋壓、圈佔、挪用、損毀、移動、拆除消防栓或塗抹、粘貼、遮擋消防標識;

(五)應定期對各類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

(六)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安監部門、公安派出所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及時予以核查、消除並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一)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並落實整改經費;

(二)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學校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於涉及城市規劃佈局等自身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三)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要對電器、燃氣設備的使用及明火動用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二)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電器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確保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進行測試;

(三)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四)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五)禁止在校園內使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六)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七)因特殊原因確需進明火作業的,動火單位和人員要遵守消防安全規定,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做到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八)校園內嚴禁吸煙並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師生、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校園內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存放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五)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學校可根據辦學規模和消防工作實際需要,在校內教職員工隊伍中組建義務消防隊,並定期開展培訓,予以考核。

(一)義務消防員應接受業務培訓和滅火技能訓練;

(二)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能;

(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四)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對考核優秀者給予相應獎勵。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學校及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學校應組織全員學習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開展演練,並結合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預案:

(六)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七)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八)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九)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嚴禁組織學生參與火災撲救活動。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處分。

篇6:企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1.0 目的:

加強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消除企業的火災危害。增強企業的自防自救能力杜絕或減少重大特大火災發生,把經濟損失、人員傷亡控制在最低限度。

2.0 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3.0 內容

3.1 防火負責人職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消防責任制)

A認真貫徹、遵守國家《消防條例》技術規範、標準,將消防工作納入企業經營、管理之內。

B主持消防委員會工作,指導職能部門和車間的消防工作,定期向職工報告消防工作。

C 組織制定本企業消防規章制度,督促和檢查貫徹落實。

D組織消防宣傳教育、考核效果。

E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F消防設施建設與企業發展建設同步。

G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H發生火災時組織撲救,保護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I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工作,並接受監督。

3.2 安全主任(消防幹部)職責

A組織實施安全規定和企業法人代表及防火安全委員會決定的消防工作。

B研究確定本車間火災危險點,制定控制措施。

C起草消防規劃、計劃規章制度、草案,提供領導審定。

D負責消防宣傳、檢查、整改等組織工作。

E負責消防器材配備、檢查、維修等組織工作。

F對違章、違法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G根據企業領導的指揮,及時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工作。

3.3 生產車間防火責任人職責

A建立健全本生產車間各級崗位責任制,督促落實。

B研究確定本車間火災危險點,制定控制措施。

C組織消防宣傳、檢查、整改火險等活動。

D領導本車間義務消防隊,維修消防器材。

E及時傳達上級關於消防工作的規定。並及時向上級報告工作情況。

3.4各部門防火責任制

3.4.1生產部門防火責任制。

A編制生產計劃同時編制消防建設項目,改善消防條件整改火災隱患。

B實施、檢查計劃時,同時檢查消防項目的實施、落實情況。

3.4.2工程技術部門防火責任制

A在編制工藝規劃、工藝守則、設計工藝設備時要考慮防火安全技術和措施。

B研究、開發新產品時有消防安全措施。

C在進行技術改造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時,要考慮消防要求,採取相應措施。

D對生產工藝中存在的火災隱患,應配合有關部門積極整改。

3.4.3質量管理部門防火責任制

A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修訂和審查防火安全技術規程和消防制度,並負責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B參加企業防火檢查、負責審批重點部位動火作業手續。

3.4.4設備部門防火責任制

A制定機械、電器、動力設備技術操作規程時,應包括消防安全內容。

B新設備安裝前,必須進行嚴格的消防安全檢查,管道的設計和安裝必須符合消防規定。

C對引進的重要設備,應將其有關消防安全資料報安檢、消防部門備案。

D經常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易燃易爆部位的設備要嚴格要求,不準帶病運行。

3.4.5動力能源部門防火責任制

A設計變、配電所時,要遵循有關防火規定。

B定期對用電設備、線路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不準帶病進行。

C檢測、維修防雷設備,確保靈敏好用。

D設計、施工、維修消防供水系統,確保滅火用水的需求。

3.4.6供銷部門防火責任制

A有計劃、定量購入易燃易爆物品,並按規定分類存放,並將有關資料上報消防部門備案。

B嚴格貫徹執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規定和防火制度。

C嚴格貫徹執行《倉庫防火管理規則》的規定,做好各類物資儲運中的'防火工作。

D加強對保管人員防火知識教育(持證上崗)。

3.4.7綜合辦公室防火責任制

A負責所轄下屬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

B負責所轄下屬部門的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方面的防火工作。

C負責企業內職工生活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3.4.8人力資源部門防火責任制

A對新入廠職工進行三級防火教育。

B對臨時工、入廠實習人員進行防火教育。

C與有關部門協商配備重點工種工人,並負責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D消防規章制度遵守情況,列入勞動紀律檢查的重點內容。

3.4.9安全部門(安全員)責任制

A組織實施上級和本企業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和消防辦法。

B收集、整理有關消防信息,掌握本企業消防工作綜合情況給領導當參考。

C起草消防工作計劃,各項消防工作進度。

D進行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

E組織宣傳教育,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F參加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對有關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G督促和檢查各種消防設施配備和維修工作。

H組織、指導義務消防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