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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場管理制度大綱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43W

劇場由於其設備的複雜性、功能的多樣性,為保證整個劇場燈光與音響設備的正常使用,特制定如下制度。

劇場管理制度大綱

1.音樂劇場的操作使用採取定崗定人。

2.本單位使用音樂劇場,採取申請登記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如對外出租必須簽訂兩個協議:租賃協議和消防協議。

3.總控制室除操作人員外,未經允許,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不準私自亂調燈光與音響控制鍵及其他設施設備。

4.如要進行對光彩排,需提前半天進場,在正式演出前一個半小時內須停燈休整,以保證正常演出。

5.燈光操作人員對整個舞台的燈光使用與電源控制負總責,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對舞台燈光與電源進行操作。

6.活動舉辦方在使用劇場專用話筒、音頻線與電源線盤時,必須由劇場工作人員操作。

7.總控制室內嚴禁吸煙,不準攜帶任何食品入內。

8.舉辦活動的單位與部門必須有專門指導老師在現場。

9.活動舉辦單位在活動結束之後要清掃劇場,以保持場地整潔。

以上制度敬請各活動舉辦方認真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