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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境高風險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風險聯防聯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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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的與依據

進境高風險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風險聯防聯控制度

(一)工作目的

為最大限度降低進境高風險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風險,及時有效預防和控制可能發生的動植物疫情,切實提高應對處置動植物疫情的能力,加強全市各單位間的協作與聯動,確保跨境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依據

根據《農業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關於支持雲南省在邊境地區開展跨境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農醫函〔2017〕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海關指定監管場地管理規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植物檢疫條例》的有關規定要求開展工作。

(三)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原則,嚴格落實防控工作責任制,強化風險管控,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嚴處置”,有效預防、系統應對進境高風險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風險,形成強大的防控工作合力。

(四)疫情分級

根據突發動植物疫情發生的性質、傳播速度、危害程度、流行範圍、趨勢和特點,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根據不同級別的疫情制定相應的處置方案。

(五)主要動植物疫病目錄

1. 動物部分。

(1)一類動物疫病

口蹄疫、豬水泡病、豬瘟、非洲豬瘟、非洲馬瘟、牛瘟、牛傳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綿狀腦病、癢病、藍舌病、小反芻獸疫、綿羊痘和山羊痘、禽流行性感冒(高致病性禽流感)、雞新城疫。

(2)二類動物疫病

多種動物共患病:偽狂犬病、狂犬病、炭疽病、魏氏梭菌病、副結核病、布魯氏菌病、弓形蟲病、棘球蚴病、鈎端螺旋體病。

牛病:牛傳染性鼻氣管炎、牛惡性卡他熱、牛白血病、牛出血性敗血病、牛結核病、牛焦蟲病、牛錐蟲病、日本血吸蟲病。

綿羊和山羊病:山羊關節炎腦炎、梅地-維氏納病。

豬病:豬乙型腦炎、豬細小病毒病、藍耳病、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徵、豬丹毒、豬肺疫、豬鏈球菌病、豬傳染性萎縮性鼻炎、豬支原體肺炎、旋毛蟲病、豬囊尾蚴病。

馬屬病:馬傳染性貧血、馬流行性淋巴管炎、馬鼻疽、巴貝斯焦蟲病、伊氏錐蟲病。

禽病:雞傳染性喉氣管炎、雞傳染性支氣管炎、雞傳染性法氏囊病、雞馬立克氏病、雞產蛋下降綜合徵、禽白血病、禽痘、鴨瘟、鴨病毒性肝炎、小鵝瘟、禽霍亂、雞白痢、雞敗血支原體感染、雞球蟲病。

兔病:兔病毒性出血病、兔粘液瘤病、野兔熱、兔球蟲病。

水生動物病:病毒性出血性敗血病、鯉春病毒血症、對蝦桿狀病毒病。

蜜蜂病:美洲幼蟲腐臭病、歐洲幼蟲腐臭病、蜜蜂孢子蟲病、蜜蜂蟎病、大蜂蟎病、白堊病。

(3)三類動物疫病

多種動物共患病:黑腿病、李氏桿菌病、類鼻疽、放線菌病、肝片吸蟲病、絲蟲病。

牛病:牛流行熱、牛病毒性腹瀉/粘膜病、牛生殖器彎曲桿菌病、毛滴蟲病、牛皮蠅蛆病。

綿羊和山羊病:肺腺瘤病、綿羊地方性流產、傳染性膿皰皮炎、腐蹄病、傳染性眼炎、腸毒血癥、乾酪性淋巴結炎、綿羊疥癬。

馬屬病:馬流行性感冒、馬腺疫、馬鼻腔肺炎、潰瘍性淋巴管炎、馬媾疫。

豬病:豬傳染性胃腸炎、豬副傷寒、豬密螺旋體痢疾。

禽病:雞病毒性關節炎、禽傳染性腦脊髓炎、傳染性鼻炎、禽結核病、禽傷寒。

魚病:魚傳染性造血器官壞死、魚鰓黴病。

其它動物病:水貂阿留申病、水貂病毒性腸炎、鹿茸真菌病、蠶型多角體病、蠶白僵病、犬瘟熱、利什曼病。

(4)農業農村部或省農業農村廳認定的其它動物傳染病。

2. 植物部分。

(1)植物檢疫對象名單。

全國植物檢疫對象名單(29種)(2009年6月4日農業部第1216號公告):菜豆象、蜜柑大實蠅、四紋豆象、蘋果蠹蛾、葡萄根瘤蚜、美國白蛾、馬鈴薯甲蟲、稻水象甲、紅火蟻、腐爛莖線蟲、香蕉穿孔線蟲、瓜類黑斑病菌、柑橘黃龍病菌、番茄潰瘍病菌、十字花科黑斑病菌、柑橘潰瘍病菌、水稻細條病菌、黃瓜黑星病菌、香蕉鐮刀菌枯萎病菌4號小種、玉蜀黍霜指黴菌、大豆疫黴病菌、苜蓿黃萎病菌、內生集壹菌、李氏壞死環斑病菌、煙草環斑病毒、黃瓜綠斑駁花葉病毒、毒麥、列當屬、假高粱。

(2)應施檢疫的植物、植物產品名單。

①稻、麥、玉米、高粱、豆類、薯類等作物的種子、塊根、塊莖及其他繁殖材料;

②棉、麻、煙、茶、桑、花生、向日葵、芝麻、油菜、甘蔗、甜菜等作物的種子、種苗及其他繁殖材料;

③西瓜、甜瓜、哈密瓜、香瓜、葡萄、蘋果、梨、桃、李、杏、沙果、梅、山楂、柿、柑、橘、橙、柚、獼猴桃、檸檬、荔枝、枇杷、龍眼、香蕉、菠蘿、芒果、咖啡、可可、腰果、番實榴、胡椒等作物的種子、苗木、接穗、砧木、試管苗及其他繁殖材料;

④花卉的種子、種苗、球莖、鱗莖等繁殖材料及切花、盆景花卉;

⑤中藥材;

⑥蔬菜作物的種子、種苗和運出發生疫情的縣級行政區域的蔬菜產品;

⑦牧草(含草坪草)、綠肥、食用菌的種子、細胞繁殖體等;

⑧麥麩、麥稈、稻草、蘆葦等可能受疫情污染的植物產品及包裝材料。

二、有關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我市防範進境高風險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風險的應急處置工作,制定防範進境高風險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風險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定期研究解決聯防聯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風險會商和風險評估,適時發佈預警預報,並向市委、市政府提出防範進境高風險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風險的工作建議。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領導小組各項部署;統籌協調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落實和推進情況;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做好與上級部門的協調對接;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三)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做好境內高風險動植物疫情的監測、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迅速對疫情做出全面評估,將疫情快報及時向市突發重大動植物疫情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和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負責制定控制和撲滅疫情的技術方案。根據上級授權發佈動植物疫情,向有關部門和地區通報疫情。負責市本級進境高風險動植物疫情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做好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及供應工作。培訓疫情處置人員,組織成立疫情處置預備隊。

市工業和商務科技局:負責對進境高風險動植物疫情防治、檢疫檢驗及快速診斷技術和農畜產品安全檢測技術進行科技攻關,組織開展科普宣傳工作。加強對動植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口管理,做好進境高風險動植物疫情發生期間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配合市公安、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維護市場秩序;分析、研究突發公共事件並汲取經驗教訓,組織口岸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和上報等工作。

騰衝海關:負責做好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對染疫及可疑染疫動植物及其產品實行消殺或隔離,嚴格把好第一道關口;負責組織實施對動植物隔離場所及污染區域進行嚴格消毒;負責組織實施對發現的植物疫情、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及時通報有關進境高風險動植物疫情及處置情況。

市委宣傳部: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新聞媒體的引導,負責組織做好新聞宣傳工作;在進境高風險動植物疫情應急處置期間,組織做好動植物防疫工作及動植物疫病科學預防、控制和撲殺知識的普及宣傳。

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應急處置物資儲備庫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市財政局:根據疫情需要,負責安排應急處置經費,加強經費的使用監管。

市林草局: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物的資源調查和監測,組織專家分析和提出有關陸生野生動物的分佈、活動區域和遷徙動態趨勢等預警信息;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及時向市農業農村局通報有關疫情;發生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時,會同有關部門快速採取隔離控制等措施。

市衞生健康局:負責疫點、疫區、受威脅區人羣的預防和公共衞生安全;負責疫區人羣人畜共患傳染病的疫情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組織對疫點、疫區周圍羣眾的科普宣傳及醫療救護,及時向市農業農村局通報有關疫情;協助做好疫情撲滅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疫區生活困難羣眾的社會救助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提供突發動植物疫情應急處理人員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應急物資和有關樣本的公路、水路安全快速的運輸保障,防止疫病擴散。協助做好封鎖區動植物及其產品的運送管理及公路、水路重大動物疫情的防堵等工作。配合市農業農村局依法設置道路臨時動植物疫情監督檢查站、臨時動植物檢疫消毒站。

市公安局:負責加強疫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協助做好疫區強制封鎖和疫點內動植物的強制隔離以及染疫動植物的強制撲殺等強制性工作的執行,及時依法、妥善處置與疫情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做好交通疏導與管制,保障處理疫情的有關車輛、人員迅速抵達疫區,保證疫區封鎖時車輛進出管制工作的落實。

市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參與進境高風險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人員的工傷待遇政策。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疫區的封鎖情況,協助關閉和封鎖疫區內的動物及其產品交易市場,加大對違法經營動物及其產品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加強應急物資生產環節的產品質量監督,打擊製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負責按照地方標準組織開展我市進境高風險動物疫情的處置工作。

市外事辦:負責做好突發動植物疫情應急處理的涉外事務,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向相關國際組織及有關國家、地區瞭解疫情防制等情況,接待國際組織考察、爭取國際援助等工作。

市人武部:負責組織協調軍隊、民兵系統的有關防疫資源,支持配合做好全市突發重大動植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參與邊境口岸的疫情防堵,出入境人員管控,支持全市突發重大動植物疫情的應急處理行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疫點、疫區的封鎖及強制撲殺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管委:鄉、鎮人民政府和農場管委設立相應的指揮機構和辦公室,負責指揮、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動植物疫情的控制和撲滅工作,根據疫情發展態勢,及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鄉、鎮人民政府和農場管委負責落實轄區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動植物疫情監測排查工作,在疫情發生期間,負責組織實施隔離、封鎖、撲殺、運輸、無害化處理、消毒等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和突發重大動植物疫情應急處理的需要,組織做好相關工作。

四、能力保障

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市工業和商務科技、海關、市場監督、農業農村、林業、衞健、財政、交通、公安等部門,做好進境高風險動植物疫情聯防聯控的保障工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將車載電台、對講機等通訊工具納入緊急防疫物資儲備範疇,按照規定做好儲備保養工作。通訊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緊急情況下的電話、電報、傳真、通訊頻率等給予優先保障。

(二)應急隊伍保障

市人民政府組建全市進境高風險動植物疫情應急處置預備隊伍,具體實施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疫情處置工作。預備隊伍由獸醫、植保、衞健、公安、市場監督等部門相對固定的人員組成。

(三)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公安部門等部門要優先安排緊急防疫物資的調運。

(四)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健康部門負責開展進境高風險動植物疫病(人畜共患病蟲)人羣的監測,做好有關預防保障工作。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在做好疫情處置的同時應及時通報疫情,積極配合衞生健康部門開展工作。

(五)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協助做好疫區封鎖和強制撲殺工作,做好疫區安全保衞和社會治安管理。

(六)物資保障

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按照計劃建立緊急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藥品、疫苗、診斷試劑、器械、防護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根據動物養殖量、植物疫情發生面積和疫病控制情況進行物資儲備。

(七)經費保障

市級財政部門負責做好經費保障工作,為進境高風險動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合理充足的資金保障。

(八)技術儲備與保障

建立重大動植物疫病防治專家組。專家組由技術官員、動植物疫病防治專家、流行病學專家、野生動物專家、動物福利專家、經濟專家、風險評估專家、法律專家等組成,負責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諮詢,參與防控技術方案的策劃、制定和執行。

科技部門組織力量開展進境高風險動植物疫情防治、檢疫檢驗及快速診斷技術和畜產品安全檢測技術的科學研究,鼓勵科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生產用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監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的新技術、新工具、新設備。

市動植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在上級動植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開展動物疫病診斷技術、藥物的研究,做好技術和相關物資儲備工作。

(九)培訓和演習

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進境高風險動植物疫情防治知識的培訓,提高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能力。農業農村部門要定期對疫情處置預備隊、動植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衞生監督機構的工作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內容包括動植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等知識技能,即:免疫、流行病學調查、診斷、病料採集與送檢、消毒、隔離、封鎖、檢疫、撲殺及無害化處理等措施;動植物防疫法律、法規;個人防護知識;治安與環境保護;工作協調、配合要求。

(十)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市人民政府要組織宣傳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管委利用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進境高風險動植物疫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動植物防疫科普知識,指導羣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進境高風險動植物疫情。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動植物防疫應急知識、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五、督查督辦

為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確保聯防聯控機制暢通,促使各聯防聯控成員單位履職盡責,最大限度降低進境高風險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風險,決定實施督查督辦工作制度。

(一)按照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公開承辦、講究實效、注重時限的原則開展督查督辦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會同市農業農村局,有關聯防聯控成員單位組織督查工作組,定期不定期對工作開展督查。

(二)對督查督辦的事項,承辦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辦理,形成高速、快捷的督查督辦運行機制。一般事項承辦單位在五個工作日內反饋,緊急重大事項按照市級領導要求迅速辦理,如期反饋。對在規定時限內辦理不力、反饋不迅速的承辦單位及個人,將進行全市通報批評。

(三)督查督辦的主要內容:

1. 聯防聯控各成員單位責任落實、工作部署和聯防聯控效果,聯防聯控工作過程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等情況;

2. 重大動植物疫情應急預案響應時各項措施落實(制度是否完善、措施是否到位、工作是否規範、保障條件是否完備)情況;

3. 羣眾反映強烈,領導十分關注的問題和事項;

4. 領導批示中需要查辦、落實、反饋的事項。

(四)督查督辦工作以下發書面督辦通知、電話督辦通知和現場督辦等方式開展。

(五)在實施監督檢查中發現工作不力,或有違法情形的,分別採取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或按照相應法規規定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