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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採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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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採購管理制度

物品採購管理制度1

1 、總則

加強對物資採購的管理,進一步規範公司生產、辦公用品採購工作,提高採購工作的效益,根據我公司實際,現制定本規定。

2 、採購原則

2.1 比價、定點採購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所有辦公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辦公室統一負責。凡是能在定點採購的辦公用品,要納入定點採購,不能列為定點採購的,按採購原則,進行市場比價採購。

2.2凡採用單一來源採購方式(包括定點採購)的,應遵循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按照權限由主管部門與申購單位共同確定供應商。

2.3 按審批計劃採購,不準採購計劃外的物品。

3 定點供應商確定原則:

3.1 根據市場調研,認真考察,貨比三家,以質優價廉、售後服務好、質量好為原則,方能定為定點供貨單位。

3.2 每月進行詢價、比價、每半年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或淘汰定點供應商。

3.3 建立供貨商名錄,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對長期合作的.供應商,辦公室應建立檔案,索取有效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各類相關的證照。並每年對供應商做出評價。

3.4 建立《採購台賬》(件附件一),要求記錄全面、準確、真實。

4 採購程序

4.1 辦公室隨時瞭解廠內日常消耗性辦公設備用品需求情況並確定公司辦公用品採購計劃;廠領導和各部門根據業務工作需要,提出辦公用品需求計劃,報辦公室彙總。

4.2 辦公室按需求統一購買。採購工作要科學、合理、增強透明度,採購前,應做到市場調查,充分掌握欲購物品的性能,價格及附加物件,力爭達到貨真價實、優質低價。

4.3 大宗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採購,各部門因工作需要購置的,須先提出《採購申請單》(附件二),註明用品名稱、規格、型號、用途等具體要求,辦公室審核,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辦公室根據申請單審批費用指標,按照採購原則進行辦理

5 驗貨

5.1 所採購的辦公用品到貨後,由倉庫管理員按送貨單進行驗收,經核對(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質量等)無誤後,在送貨單上(一式二聯)簽字驗收,然後將送貨聯留存歸類,另一送貨回單聯交送貨人帶回送貨單位做結算憑據。

5.2 付款

採購員收到供貨單位發票後,須查驗訂貨單位合同,核對所記載的發票內容並在發票背面簽字認可後,攜驗收入庫單結算髮票以及開列的支付傳票,交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後,做好登記,做到帳、卡、物一致,最後交財務處負責支付或結算。記賬聯由記賬員做記賬憑證並歸檔。

6 保管

辦公用品進倉入庫後,倉庫管理員按物品種類、規格、等級、存放次序、分區堆碼,不得混亂堆放,並由記賬員按送貨單序號和貨單內容在辦公用品收發存帳冊上進行登錄。倉庫管理員必須清楚地掌握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經常整理與清掃,必要時要實行防蟲等保全措施。

7 採購紀律

7.1 參與物品採購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不準參加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任何活動;不準收取供貨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費”、“好處費”;不準在供貨方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準損害公司利益,徇私舞弊,為對方謀取不正當利益。

7.2 物品採購過程中發生的“折扣”、“讓利”等款項,應首先用於降低採購價格;確屬難以用於降低採購價格的,一律進入公司財務帳內,不得由部門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給經辦人員。

7.3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紀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賠償,並按公司規定懲處。

物品採購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物資管理,規範物資採購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室

第三條 辦公室負責本規定製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計劃

第四條任何物品採購前必須由使用部門申報採購計劃,部門採購計劃須有部門領導簽字,經主管領導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第五條 物品採購計劃每月申報一次,於每月3日前按規定程序審批後報辦公室,對計劃外物品辦公室有權拒絕採購或辦理辦入倉手續(經總經理批准的急件除外)。

第三章 詢價

第六條 各部門報採購計劃前須進行初步詢價,並隨採購計劃一併報辦公室。

第七條 單價100元以下,批量300元以下的材料由使用部門和辦公室詢價;單價100元以上,批量300元以上的材料報集團材料部詢價。日常辦公用品及辦公設備由使用部門和辦公室詢價。

第八條 每種物品詢價不少於三家並填寫詢價表,詢價表內容應包括品名、品牌、單價、規格、供應商名稱、供應商電話等。

第四章 採購

第九條 公司所有物品均由辦公室依據按規定程序審批的採購計劃統一辦理採購。

第十條 採購物品時須由辦公室採購人員和使用部門指定人員同時進行,違者每次罰款50元。特殊情況下單獨採購需經公司領導批准。

第十一條 採購必須遵照“貨比三家”、“擇優擇廉”的原則,嚴禁採購質次價高的物品。如有發現每次罰款100元。

第十二條 所有采購的物品均需開具税務發票。5000元以上物品採購前須簽訂購銷合同,並由總經理批准。不簽訂購銷合同每次罰款50元。

第五章 入倉

十三條 所有采購的物品均需按規定辦理入倉手續並填寫入倉單,無入倉單的,財務不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四條 辦理入倉時,倉管員應對物品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等進行審驗,並與審批單、發票進行核對。物、單、票不符者不予入倉,如倉管員沒發現賬物不符而被督導室檢查發現,對倉管員處以50元罰款。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相關規定如與本制度衝突,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總經理或辦公室會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