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制度自2010年X月X日起開始實施。
1、提成結算方式:隔月結算,貨款未收回部分暫不結算,直至貨款全部回收;
2、提成考核:本銷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銷售任務的比例設定銷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計算辦法:
銷售提成=淨銷售額×銷售提成百分比+高價銷售提成
淨銷售額=貨品總計金額-設計師費用-公司成本百分比
4、銷售提成比率:
5、銷售提成比率會根據本公司不同產品制定相應的提成政策(見附件)
6、低價銷售:業務員必須按公司規定產品的最低價範圍銷售產品,特殊情況需低價銷售的必須向銷售經理以上領導申請,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制定銷售提成百分比;
7、高價銷售提成:為規範價格體系,維持銷售秩序,避免業務員之間出現惡性競爭,如果業務員高於公司規定最低價範圍銷售產品的,高出部分的XX%將做為高價銷售提成,管理制度《業務員提成制度》。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屬北京聚星複合材料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部所有。
1、業務員的薪資由底薪、提成構成;
2、發放月薪=底薪+提成
1、業務員的'薪資由底薪、補貼、提成及年終獎金構成;
2、薪資發放:
①每月發放底薪+補貼
②提成每個季度發放一次
③年終獎金年底發放
業務員的銷售任務額為每月月初由銷售管理人員公佈,試用期業務員第一個月不設定銷售任務,第二個月按正式員工的50%計算任務額。
強調以業績為導向,按勞分配為原則,以銷售業績和能力拉昇收入水平,充分調動銷售積極性,創造更大的業績,業務員提成制度。
1、提成方案
仿古建材類產品按銷售額的8%計算仿古四合院類建築產品按照3%提成。
2、提成結算方式:按季度結算,貨款未收回部分暫不結算,直至貨款全部回收;
3、提成考核:任務內銷售額按仿古建材類產品8%,仿古四合院類建築產品按3%提成,超額完成部分,按任務內銷售額的提成比例增加2%提成。
4、提成計算方法:
銷售提成=淨銷售額×銷售提成百分比淨銷售額=當期銷售金額—當期費用年終獎金=年銷售淨總額×0.5%
1、業務員的任務底薪為3000元/月,業務員工資實行完成任務比例發放制度。即當月完成任務的70%,即當月發放工資為3000元/月*70%=2100元。工資不低於最低生活標準1720元。連續3個月銷售額平均值不能完成銷售任務,則視為業務員能力不合格,轉綜合管理部自動離職。考核月份為每年度的2月至11月。其餘時間發放3000元底薪。
2、業務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工資為任務底薪的60%,即1800元。試用期合格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補貼:
1)交通補貼:按乘坐公共汽車為標準實報實銷;
2)通訊補貼:100元/月,試用期內業務員不享受通訊補貼。
3)伙食補貼:100元/月,試用期內業務員不享受伙食補貼。
為活躍業務員的競爭氛圍,提高業務員的積極性,創造衝鋒陷陣式的戰鬥力,特設三種銷售激勵方法:
1、月銷售冠軍獎,每月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月銷售冠軍,給予1000元獎勵;
2、季度銷售冠軍獎,每季度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季度銷售冠軍,給予2000元獎勵;
3、年度銷售冠軍獎,每年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年銷售冠軍,給予3500元獎勵;
4、各種銷售激勵獎獎金統一在年底隨最後一個月工資發放;
5、未完成月銷售任務的業務員不參與評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