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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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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一、總則:

1、機械設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合理裝備、安全使用、服務生產,為保證工程質量,加快施工進度,提高生產效益,取良好經濟效益創造條件。

2、搞好機械設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尊重科學、規範管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二、機械設備管理的台帳檔案

1、項目經理部設備員負責所在項目經理部的機械設備技術資料的建檔設帳,其中《機械設備登記卡》、《施工設備組織計劃》、《施工設備維修計劃》、《施工設備購置申請表》、《施工設備報廢申請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報生產科備案。

2、機械設備台帳應包括下列內容:

(1)設備的名稱、類別、數量、統一編號;

(2)設備的購習買日期:

(3)產品合格證及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

(4)使用説明書等技術資料;

(5)操作人員當班記錄,維修、保養、自檢記錄;

(6)《大、中型設備安裝、拆卸方案》,《施工設備驗收單》及《安裝驗收報告》;

(7)各設備操作人員資格證明材料。

(8)《機械設備登記卡》、《施工設備購置申請表》、《施工設備報廢申請表》、《機械設備檢查評定表》、《施工設備驗收單》、《設備運轉當班記錄》、《施工設備配置計劃》、《施工設備檢修計劃》、《設備維修記錄》、《早期購置之不理機械設備技術檔案補辦表》、《租憑合同》、〈自制簡易設備技術評定表〉。

凡設備技術資料(2)、(3)、(4)丟失或不全,由生產科組織對設備狀況進行鑑定、評定,填寫《早期購置機械設備技術檔案補辦表》,作為設備技術檔案存檔。

三、機械設備標識

1、設備標識應制作統一的標識牌,分為“大、中型施工設備”、“小型施工設備”及“施工機具”三類。

2、標識牌應按要求填寫。項目經理部設備員應將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的每三個月對設備進行一次檢查的檢查結果填入設備標識牌的“檢驗狀態”一欄中,檢查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時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將檢查情況填入《機械設備檢查評定表》中。

3、標識牌應固定在設備較明顯的部位。

四、機械設備的組織

1、凡屬新開工工程,項目經理部應先根據該工程實際情況編寫《施工設備組織計劃》,並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審批、備案。

2、項目經理部設備來源可分為“新購、調配、自有、租憑”。

3、項目經理部需購置新的大、中型設備時,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配合項目經理部設備員填寫《設備購置申請表》,報項目經理部審批。項目經理部需購置小型施工設備可根據施工生產需要自行購置。

4、凡由項目經理部自行製作、改制的設備均要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進行評定審,評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並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填寫《自制簡易設備技術評定表》。

五、機械設備租憑

1、項目經理部租憑大、中型設備時,要簽訂《租憑合同》;並將《租憑合同》複印一份報生產科備案。

2、租憑設備進場使用前,由生產科施工設備監督員組織對其性能進行評定、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安裝使用,並將驗收結果填入《施工設備驗收單》中。

3、租憑設備的管理應納入項目經理部設備的統一管理中。

六、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

1、機械設備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項目經理部負責,即貫徹“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生產科負責技術指導和監督檢察工作。

2、各項目經理部應聘任設備員,該設備員應具備機械設備基礎知識和一定的設備管理經驗

3、機械設備使用應按規定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操作人員、指揮人員及維修人員)。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持證上崗。

4、機械設備使用的工作人員應能勝任所擔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設備性能特點和維護、保養要求。

5、所有機械設備的使用應按照使用説明書的規定要求進行,嚴禁超負茶運轉。

6、所有機械設備在使用期間要按《設備保養規程》的規定做好日常保養、小修、中修等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帶病運轉。

7、機械設備的操作、維修人員應認真做好《設備運轉當班記錄》及《設備維修記錄》。各項目經理部的設備員應經常檢查《設備運轉當班記錄》的填寫情況,並做好收集歸檔工作。

七、施工設備的保養、維修

1、施工設備的保養由項目經理部設備員組織操作人員、維修人員按各類《機械設備保養規程》進行,並由操作人和設備員分別填入《設備運轉當班記錄》和《設備維修記錄》中。

2、《施工設備檢修計劃》由項目經理設備員部根據《各類機械設備保養規程》編制,並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審核、備案。

3、施工設備的檢修,由工地結合實際情況,按《施工設備檢修計劃》進行,日常維修工作由設備員組織進行,所有維修工作,設備員均要填寫《設備維修記錄》。

八、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

1、小型施工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由項目經理部按設備使用説明書的要求標明行;項目經理部設備員應做好相應記錄。

2、大、中型設備進場後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安裝、使用,並由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將驗收結果填入《施工設備驗收單》中。

3、大、中型施工設備、工程設備的安裝、拆卸工作應由專業隊伍來完成,並事先由選定的專業隊伍制定安裝、拆卸方案,報生產科設備技術負責人審批。若拆裝工作由非本公司隊伍來承擔,應先由生產科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後,方可承擔拆裝工作。

4、大、中型施工設備的運輸,按《物資搬運操作規程》執行。

5、大、中型施工設備、工程設備安裝完畢後,應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按有關標準對安裝質量進行驗收,並由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填寫相應的《安裝驗收記錄表》,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九、機械設備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機械設備應做好保護工作,小型設備應清潔、維修好進倉;大型設備應定期(一般一個月一次)做維護保養工作。

2、工程結束後,所有機械設備應儘快組織進倉,進倉後根據設備狀況做好維修保養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機械設備,恢復使用之前應安照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試驗。

十、機械設備的報廢批准。

1、機械設備凡是屬下列情況之一,應予報廢:

(1)主要機構部件已嚴重損壞,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達不到技術要求和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

(2)修理費用過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災害或事故,機械設備受到嚴重損壞,已無法修復的;

(4)技術性能落、能耗高、沒有改造價值的;

(5)國家規定淘汰機型或超過使用年限,且無配件來源的。

2、應予報廢的機械設備,項目經理部應填寫《機械設備報廢申請表》,送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審查、備案。大、中機械設備要送主管生產副經理審批。

3、報廢了的機械設備不得再投入使用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為了進一步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佈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佈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在的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應平坦,並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餘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杆、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宣傳牌、警示牌,還要在危險部位懸掛明顯的規定標誌,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9、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規定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1、危險化學品不得露天存放。

2、危險化學品倉庫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的規定。

3、危險化學品倉庫的牆體應採用砌磚牆、混凝土牆及鋼筋混凝土牆。

4、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置高窗,窗上應安裝防護鐵欄,窗的外邊應設置遮陽板或雨搭。窗户上的玻璃應採用毛玻璃或塗白色漆。

5、倉庫門應為鐵門或木質外包鐵皮,採用外開式。

6、有爆炸危險的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置泄壓設施。泄壓設施採用輕質屋面板、輕質牆體和易於泄壓的門、窗等,不得采用普通玻璃。

7、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獨立設置,為單層建築,並不得設有地下室。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羣眾防範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並積極落實防範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採用保温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週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好防範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於正常可使用狀態。

4、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後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後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週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後,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准,方可動火。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如下:

一、項目施工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消防宣傳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二、現場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三、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四、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五、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六、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高温照明燈具,不準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烙鐵、電燙鬥、熱水器等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七、倉庫應裝置醒目的防火標誌,按照國家有關消防規範,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九、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 適用範圍

1.1. 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從事建築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活動的監督管理,應遵守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於項目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1.3. 公司鼓勵從事技術、質量、工程、材設、人力資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施工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公司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科學管理。

2. 術語和定義

2.1. 安全生產標準化

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建立預防機制,規範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要求,人、機、料、法、環、測處於良好的生產狀態,並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規範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設。

2.2.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羣死羣傷、重大財產損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

2.3. 隱患

未被事先識別或未採取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事故的根源。

2.4. 工作環境

施工作業場所內的場地、道路、工況、水文、地質、氣候等客觀條件。

3 工作主體職責

3.1 公司、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制度的制定,並監督檢查項目的實施情況,對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3.2 項目部根據承建工程的規模,必須按規定配備安全員,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時設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項目經理是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第一領導責任人,應保障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用,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限期完成上級安全部門或監理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要求。

3.4 項目施工員是現場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負有直接責任,編制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方案,落實安全員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隱患整改要求,並限期完成,同時將整改情況反饋到項目部。

3.5 項目安全員負有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監督管理責任,督促落實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臨建設施、材料設備庫場、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狀況,及時排查安全事故隱患;負責監督安全隱患整改情況並反饋到項目部,提出改進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議。

3.6 勞務作業隊長是勞務作業隊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勞務作業隊必須按照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本勞務作業隊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工作;施工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施工班組必須配備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的日常安全文明監督檢查工作。

3.7 項目施工時,安全員和施工員發生意見不同時,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先執行安全員決定,再請項目部領導仲裁。

4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4.1 一般要求

4.1.1 安全標準化工作原則

1、項目部開展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除應執行本制度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範、規程的要求。

2、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基礎,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減少各類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證生產經營和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

4.1.2 建立和保持

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採用“策劃、實施、檢查、改進”動態循環的模式,依據本制度的要求,結合自身特點,建立並保持安全施工標準化系統;通過自我檢查、自我糾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績效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

4.1.3 評定

1、項目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實行公司、分公司、項目部三級自主評定、外部評審的方式。

2、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應根據本制度和有關評分細則,對項目部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情況進行評定;自主評定後向有資格的外部評審機構申請複評認證。

4.2 通用要求

4.2.1 安全報監

工程開工前根據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規定,到設區的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或委託的建築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辦理建築施工安全標準化報監手續,並提供如下基本資料:

1、《建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工程中標通知書》;

3、《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4、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計劃(品種、規格、數量),安全生產費用預收憑證和費用計劃;

5、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規劃方案;

6、擬進入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型號、數量;

7、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

8、建築施工企業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9、工程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

4.2.2 工程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1、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必須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周邊環境進行安全評估,制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並填寫評估報告,評估人應對評估結論的可靠性負責。

2、施工期間,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按規定分階段對工程的安全狀況進行綜合檢查評定,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並將評定結果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託的建築施工安全監督機構。

3、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上牆。

4、項目部應配備有關施工的安全技術標準規範,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列為項目部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並懸掛在施工現場操作崗位前。

4.3 核心要求

4.3.1 安全目標

1、項目部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總體及年度或階段安全目標。

2、安全目標應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安全生產以及文明施工目標。

3、安全目標應分解到項目部各管理層及相關崗位,並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工作,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把安全目標分解到每項工作並量化,並制定安全管理指標和考核辦法。

4.3.2 組織機構和職責

組織機構

1、項目部應根據承建工程規模,按規定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⑴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不少於1人;

⑵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1億元的不少於2人;

⑶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1億元以上的不少於3人,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並設安全主管。

⑷ 項目部同時承擔建築工程、安裝工程施工,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土建、安裝工程,按照土建專業、安裝專業配備各不少於1人。

3、項目部人員配備和崗位設置:具體要求執行《工程項目管理辦法》。

職責

1、項目部負責人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並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2、項目部應建立健全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3、項目部應建立安全責任考核制度,對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4.3.3 安全生產投入

項目部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應當專款專用,用於項目的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並建立安全費用台賬。

4.3.4 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規、標準規範

⑴ 項目部應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制度,明確主管人員、獲取的渠道、方式,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

⑵ 項目部各崗位人員應及時識別和獲取本崗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並跟蹤、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修訂情況,及時提供給負責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主管人員彙總。

⑶ 項目部應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管理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

⑷ 項目部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並將相關要求進行合規性評價,及時轉化為本項目部的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2、規章制度

⑴ 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併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範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行為和施工作業行為。

⑵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應符合公司、分公司相關要求。

3、操作規程:項目部可根據工程施工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併發放到相關崗位。

4、評估

項目部根據工程項目施工工期,應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週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項目施工完畢時,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和合規性評價。

5、修訂

項目部應根據法律法規、合規性評價及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4.3.5 文件和檔案管理

1、項目部應執行公司的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使用、評審、修訂的效力。

2、項目部應建立主要安全施工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並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3、安全檢查採用儀器監測的技術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或施工員負責填寫、收集、整理;安全檢查採用巡視檢查方法的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負責填寫,安全員負責收集、整理。

4、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執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規定或行業的要求。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1.施工現場機械無論是租賃的還是自有的,必須確保設備的完好、安全、可靠,使用前須制訂安全操作規程,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日常檢查、維修、保養。

2.施工現場要設置施工機械管理人員,對大、中、小型機械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及檢查,保證施工機械安全運行。

3.對施工現場租賃的塔式起重機、提升機及各種機械設備,出租和承租雙方方應簽訂租賃合同,並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委託安裝單位拆裝塔式起重機時,還應簽訂拆裝合同。塔式起重機的拆裝單位資質、相關人員的資格證等材料及設備統一編號、檢測報告等應一併存檔。

4.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按規範要求安裝,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5.施工現場對機械設備應以使用和保管並重為原則,按照“十字方針”(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定期進行保養工作。

6.各種施工機械設備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護罩,在維修、保養、清理時必須切斷電源並設人監護。

7.施工現場按規範搭設機械設備工作棚,流動設備必須做到防雨、防潮、防咂並放置在堅實幹燥的地方。

8.機械設備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信號等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9.大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上崗作業,嚴禁施工機械超負荷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範圍,禁止施工機械帶病作業。

10.機械進入施工現場後,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機械安全技術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各項規章制度。

11.班組操作人員須每日進行一次機械安全檢查並做好交接記錄,項目部每週進行一次機械安全檢查並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12.施工機械必須專人操作、管理、非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專業工程師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培訓,使其瞭解機械使用性,發現機械運轉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後方可使用,不得違章操作。

13.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首先服從安全要求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一、施工現場根據所處地域情況,設置符合標準的檔欄,圍欄。

二、建立健全的保衞消防組織和人員,做到晝夜巡查,不缺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備充足適用,佈局合理,消防設備三米以內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暢通。

五、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六、對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設有專用庫房和地點存放。存放領用專人管理,嚴格手續。

七、明火作業,採取專人檢查批准,實行“用火證”制度,現場禁止吸煙,必要時設置安全的吸煙場所。

八、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九、對事故現場做好保護,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 消防保衞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