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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設備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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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設備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起重設備管理制度 篇一

1 目的

為加強起重設備安全生產管理,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起重設備。

3 職責

資產管理部負責編制、修改、補充該制度,並對制度的執行實施監督、考核。

設備使用部門嚴格按制度的要求貫徹執行。

4 實施細則

4.1 交班操作人員負責對自己當班使用的設備安全裝置、設備運轉、設備保養及發現的異常情況和維修情況填寫到交接班記錄中,記錄維修情況時要註明維修日期及人員。

4.2 接班操作人員負責對起重設備進行檢查,並與交接班記錄逐項核實並簽字,如交班記錄與實際不符可拒絕簽字。

4.3 如有故障發生,操作人員同時要記錄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日期和維修日期。

4.4 交接班記錄要如實、認真填寫,如果弄虛作假或填寫不正確、不認真,每發現一次處罰責任人50元~100元。

5 記錄的保存與歸檔

交接班記錄由設備使用部門負責保存,保存期限為一年。

起重設備管理制度 篇二

1、起重機械安裝必須選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起重機械安裝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

2、安裝單位安裝前應具備的資料和手續;

1)安裝單位的資質證、安裝人員的資格證;

2)安裝方案、安全保證措施;

3)安裝合同協議書及各方的安全責任;

4)應急救援預案。

3、安裝單位在安裝起重機械前,安裝區域應設置警戒線,劃出警戒區,由專人進行監護。安裝單位應當在設備投入使用前將有關安裝工程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將其存入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資料檔案中。

4、驗收和定期檢驗。起重機械安裝結束後,安裝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範及技術説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自檢和調試,自檢合格後申請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檢驗,未檢驗和檢驗不合格的起重機械不得投入使用。起重機械實行定期檢驗制度,其週期為兩年。包括新設備首次啟用;經大修、改造的;若遇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或者發生重大機械事故,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機械,應在驗收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起重設備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 總則

公司的施工機械,車輛和維修,加工設備是公司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成各項施工生產任務的主要手段,因此,設備管理是企業管理工作不可忽視的重要環節,其設備素質和操作技術水平直接關係到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一條 為了加強設備管理,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施工企業機械設備管理規定,促進設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系列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設備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對施工機械設備實行“綜合管理”,做到合理裝備,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更新,不斷改善和提高本企業技術裝備素質,充分發揮設備效能,確保發揮設備效能,確保各項施工生產任務的完成。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的“機械設備”,係指公司的起重機械設備、施工機具。

第二章 設備配置及管理機構設置

第四條 設備配置根據施工需要實行大型集中,大中型專業固定的管理原則,做到有利於管理,有利於施工生產的機械化作業,有利於充分發揮設備效能,有利於調動各級設備管理人員的積極性。

第五條 各公司應根據本單位設備配備情況和承擔工程任務特點建立健全設備管理機構。並配備足夠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並保持相對穩定。

一、各級都要有一名領導主管設備管理工作,做到:定期聽取工作彙報,貫徹國家施工企業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對設備發展規劃、更新、改造、機械、人員設置等重大問題做出決策,滿足施工需要,促進企業向施工機械專業化方向發展。

二、公司設備管理部門的職責:

1、貫徹國家施工企業機械設備管理規定,並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

2、監督設備安全生產,合理使用,並參與設備事故的分析和處理工作,參與重要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3、對下屬公司的設備從購置使用到報廢處理的全過程實施管理、監督。

4、負責對下屬企業設備報廢,處理審批工作。

5、對專用設備的管理和使用進行技術指導和設備維修管理進行業務指導。

三、各分公司設備管理使用單位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規章、制度、規則,並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管理細則,隨時檢查落實情況。

2、參與本企業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平衡調配設備;負責大型設備的安裝、使用、維修及拆卸;監督、檢查設備的安全生產,合理安排設備使用和維修、保養工作;負責設備事故分析、處理工作。

3、負責編制設備年、季、月維修計劃,檢查設備月保養、維修計劃落實情況,對主要大型設備實行跟蹤管理。

4、對施工現場安裝的設備,進行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5、負責安裝後自驗合格的設備進行上報,申請有關部門驗收,發證。

6、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和台帳,掌握設備分佈情況,並定期進行清查,做好設備各種原始資料的統計和積累,準確,及時地填報各種統計報表。

7、負責設備的更新、改造、報廢、處理工作,辦理資產變更手續。

8、抓好“三定”(定人、定機、定崗)制度落實工作。

9、參與機械操作的技術培訓,辦理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的申領工作,機務人員持證上崗。

四、“機務人員”是基層設備管理工作人員,其素質情況直接影響設備基層管理工作。機務人員要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其職責:

1、執行上級下發的`各種管理制度,完成施工現場生產任務和設備管理、維修、使用、保養任務。

2、制定設備的月、季保養、維修計劃,並抓好落實。

3、負責設備“三定製度‘”交接班制度“的落實工作。

4、填寫好當日設備使用、維修、交接班記錄。

5、建立設備履歷卡、台帳。

6、採取措施,降低設備使用費用。

7、負責設備各種原始資料積累及設備建檔工作。

8、負責設備的安全使用,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堅持持證上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參與設備事故的分析、處理工作。

9、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總結設備管理,使用經驗

第三章 設備資產管理

第六條 設備購置管理

一、設備購置必須與本單位的生產發展 需要相適應,量力而行。

二、購置的設備,要對設備的技術性能,規格型號等進行認真選擇、論證,做到品種適用,性能可靠,便於維修保養,符合環保要求,嚴禁購置非定型產品。

三、新設備到貨後,要進行清點、驗收、試運轉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與供貨單位聯繫處理,避免造成經濟損失。

第七條 設備固定資產管理

凡新購,自制設備,單機價值在20xx元以上,耐用期超過兩年者,都要組成固定資產進行統一管理。

第八條 設備管理號碼編定

一、凡屬固定資產設備,按規定統一編制管理號碼。

二、設備報廢,該設備管理號自行消除,嚴禁繼續使用,以免混淆。

三、設備管理號碼採用阿拉伯數字組成,按公司下發資料要求編號。

四、各類設備採用掛牌、編號使用。設備的掛牌、編號要與設備管理資料牌、號相符合。

第九條 設備帳、卡的建立。各公司的設備要採取分類、分台、分型號建立設備帳、卡(設備檔案),內容:購置可行性報告、購置批件、驗收記錄(裝箱單、技術資料、説明書、合格證、圖紙等)、試運轉記錄、設備檢驗報告、設備履歷簿)。

第十條 設備報廢

一、設備凡具備下列之一者,均可申請報廢。

1、設備主要結構、部件已嚴重損壞,雖經修理其能力仍然達不到技術要求和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

2、維修費用過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災害或事故,設備受到嚴重損壞已無法修復的。

4、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沒有改造價值的。

5、非標準專用設備及國家列為淘汰機型或超過使用年限無配件來源的。

二、設備報廢程序

1、對需報廢的設備,設備管理部門和設備使用單位,組成“三結合”(主管領導、技術幹部、技術人員),技術鑑定小組進行全面的技術鑑定。

2、根據“三結合”技術鑑定小組對設備鑑定情況,報設備管理部門,設備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對需報廢的設備進行核查,經核查、勘測,鑑定無誤後,正式下文批覆報廢。

三、設備報廢后的管理工作

1、凡經批准報廢的設備,不再補提折舊,同時核減資產。

2、設備報廢后,不準繼續使用,嚴禁整機出售給其他單位。

3、對報廢設備的零、部件拆卸,需經設備管理部門同意,辦理有關手續,其餘部分一律出售給廢品收購單位。

第十一條 由於生產任務不足等原因而停用的設備,要聯繫出租,對外出租確有困難者應及時入庫存保管,並做好以下工作:

1、停機庫要設在安全、乾燥通風、易排水的位置,設備要擺放整齊,做到上有蓋、下有墊,隨機工具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

2、停機庫、場要備有足夠的防火器材,周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設備入庫、場前,要進行清洗、塗油、刷漆、放水,做好反腐處理。

4、精密部件,電器儀表,必須放到室內保管。

5、內燃設備應定期運轉檢查,防止生鏽。

6、特殊設備,應嚴格按照説明書進行辦理。

第四章 設備的使用管理

第十二條 設備使用原則

1、設備使用貫徹“管用結合,機人固定”的原則,按設備性能合理安排,正確使用,充分發揮設備效能。

2、對設備的使用,應加強計劃性,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忙而不亂、疏而不漏、合理調配、統籌安排的原則。

3、做到設備工作能力與生產任務和施工條件相適應,達到既節約動力又不超負荷作業。

第十三條 設備的使用要求

一、設備應有專人負責管理、使用,凡執行操作證的設備必須是固定人員執行定機、定人、定崗位責任的“三定”制度。

二、設備操作手,要熟悉本機情況,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會檢查排除故障。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持證上崗。

三、設備的燃、潤油應符合該機的使用要求,並根據季節變化及時更換。為了減少有形磨損應根據設備的磨損特點,建立科學的潤滑管理制度,並付諸實施。

四、在實施設備使用計劃時,應充分考慮到保養、修理方面因素。

第十四條 技術培訓

一、設備管理部門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各類機務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培訓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從事設備操作。

二、機務人員應刻苦學習鑽研技術,達到一專多能、精益求精,提高業務技術素質。

三、設備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一般不得少於三個月。

第十五條 設備檢查

一、為保證設備的正常使用、安全運行、解決設備管理工作中的問題,實行設備檢查、巡檢制度。

二、各施工現場項目部每月對管轄內的設備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公司實行季度檢查和日常抽查。

三、檢查的內容:機容、機況、操作、附件配備、工具、各種資料、保養、修理、安全、日常使用、保養、維修記錄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採取措施限期改正;每次檢查要有記錄,有重大問題要逐級上報。

四、對重點設備實行重點檢查。

五、對塔吊、龍門吊實行重點管理,定期檢查制度。

第五章 安全生產與事故處理

第十六條 安全生產

一、各公司、項目部要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意識教育,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點,開展羣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組織機務人員學習設備操作規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術。

二、各公司、項目部設備管理人員要增強責任心,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安全設施及安全規程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堅持持證上崗,無操作證者嚴禁上機,身體素質差,視力達不到0.8以上不得從事設備操作。

四、不屬本人負責的設備(持有操作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上機操作,負責司機不得將設備私自委託他人為值班或操作。

五、設備現場和臨時停放場所,應設有防火、防雨、防盜設施,並有專人負責看管。

六、設備安裝,嚴格遵守安裝程序,安裝場地應堅實、平整,確保設備及人身安全。

七、設備安裝完畢,應進行安全檢查及性能試驗,經試運行合格後,方可投入正常使用。塔吊、龍門吊應報上級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發給準用證後投入使用。

八、設備運輸時要綁紮牢固,重心穩妥,制動可靠,拆裝作業要有專人指揮,嚴禁在高壓線下拆裝。

第十七條 設備事故分類、處理

一、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100-5000元,或因損壞造成停工八天以上者。

2、大事故: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20000元或因損壞造成停工十五天以上者。

3、重大事故: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1元以上或因損壞造成停工二十五天以上。

4、非責任事故:是事前不可預料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壞行為。

二、事故處理與分工

1、一般事故由設備使用單位(公司、項目部)處理,並填寫事故報告,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2、大事故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處理,並報上級主管部門。

3、重大事故發生後,必須按事故報告處理程序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逐級上報,並保護好現場,協助調查處理事故。

三、事故處理原則

1、事故發生後,應首先搶救受傷人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利於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2、各類事故發生後,都應進行認真調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隱瞞不報,弄虛作假,要嚴格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制度從二0年十月五日起實施。

起重設備管理制度 篇四

全面貫徹《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規政策,通過採用技術、經濟和組織管理一系列措施,應用先進的科學管理手段與方法,對起重機械實行綜合管理,做到周密規劃、擇優選購、合理配置、精確安裝、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安全生產、定期檢驗、適時改造、適時報廢等全過程管理。以獲得起重機壽命週期費用經濟,綜合效率最高,確保安全運行,促進企業生產發展技術進步和高效經營。

1.1安全技術檔案

起重機械使用企業要建立健全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起重機械檔案包括:

(1)起重機械出廠技術資料、產品合格證、使用維護説明書、易損零件圖、電氣原理、電器元件佈置圖、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試驗報告、監督檢驗證明文件等有關資料。

(2)安裝過程中需要的技術資料,安裝位置,啟用時間。

(3)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出具的驗收證明或定期《檢驗報告書》。

(4)日常保養、維護、大修、改造、變更、檢查和試驗記錄。

(5)設備事故、人身事故記錄。

(6)上級主管部門的設備安全評價。

(7)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維保及檢測記錄。

1.2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要保證起重機械安全運行就要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制度,使作業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法可依。健全與落實特種設備組織管理機構,配置強有力的專業管理隊伍,並保持相對穩定以適應管理工作要求,管理制度應有如下內容:

(1)起重機械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職能管理部門與司機的崗位責任制。

(3)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4)維保大修、改造、報廢制度。

(5)日常檢查及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制度。

(6)管理、操作維修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7)操作人員交接班制度。

(8)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3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措施和援救預案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31條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設立以單位領導牽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為主,相關部門配合的緊急事故救援領導小組,明確職責,責任到人。根據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判斷可能出現的故障、引發的險情、意外事故的發生,制定出適合本單位起重機械特點的應對措施。該措施應包括對起重機械出現事故後的處理原則,緊急情況下所採取的程序、方法、步驟及相關部門人員的職責、分工協作等,並定期組織現場演習。

2起重機械運行管理

2.1操作人員的管理

操作人員在上崗前要對所使用的起重機械的結構、工作原理、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程、保養維修制度等相關知識和國家有關法規、規範、標準進行學習掌握。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培訓取得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兩個方面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2.2起重機械的“三定”管理

“三定”管理是指定人、定機、定崗制度。起重機械的“三定”制度首先是制度的制定和制度形式的確定,其中定人、定機是基礎。要求人人有崗有責,起重機台台有人操作管理:“定崗”責任是保證。

2.3定期檢查維護管理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要經常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檢查維保,並制訂一項定期檢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檢、周檢、月檢、年檢,對起重機進行動態監測,有異常情況隨時發現,及時處理,從而保障起重機械安全運行。

(1)日檢。

由司機負責作業的例行保養項目,主要內容為清潔衞生,潤滑傳動部位,調整和緊固工作。通過運行測試安全裝置靈敏可靠性,監聽運行中有無異常聲音。

(2)周檢。

由維修工和司機共同進行,除日檢項目外,主要內容是外觀檢查,檢查吊鈎、取物裝置、鋼絲繩等使用的安全狀態、制動器、離合器、緊急報警裝置的靈敏、可靠性,通過運行觀測傳動部件有無異常響聲,及過熱現象。

(3)月檢。

由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組織檢查、同使用部門有關人員共同進行,除周檢內容外,主要對起重機械的動力系統、起升機構、迴轉機構、運行機構、液壓系統進行狀態檢測,更換磨損、變形、裂紋、腐蝕的零部件,對電氣控制系統,檢查饋電裝置、控制器、過載保護、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可靠。通過測試運行檢查起重機械的泄漏、壓力、温度、振動、噪聲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徵兆。經觀測對起重機的結構、支承、傳動部位進行狀態下主觀檢測,瞭解掌握起重機整機技術狀態,檢查確定異常現象的故障源。

(4)年檢。

由單位領導組織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挑頭,同有關部門共同進行,除月檢項目外,主要對起重機械進行技術參數檢測,可靠性試驗,通過檢測儀器,對起重機械,各工作機構運動部件的磨損、金屬結構的焊縫、測試探傷,通過安全裝置及部件的試驗,對起重設備運行技術狀況進行評價。安排大修、改造、更新計劃。

3起重機安全技術檢查內容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感官檢查;另一種是利用測試儀器、儀表對設備測控。

3.1感官檢查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查很大部分憑檢驗人員通過看、聽、嗅、問、摸來進行。《起重機械檢驗規程》(20xx)296號所規定的起重機械檢驗項目中佔總項目70%以上是感官檢驗。通過感官的看、聽、嗅、問、摸對起重機械進行全面的直觀診斷,來獲得所需信息和數據。

看:通過視覺根據起重機械結構特點,觀察其重要傳動部位、承力結構要點、故障現象源兆。

聽:通過聽覺分析出起重機械設備各部位運行聲音是否正常,判斷異常聲音出自部位,瞭解病因,找出病源。

嗅:通過嗅覺分辨起重機械運動部位現場氣味,辨別零部件的過熱、磨損、過燒的位置。

問:向司機及有關人員詢問起重機運行過程中,易出故障點,發生故障經過、類別。判定起重機安全技術狀況。

摸:通過用手觸摸起重機運行部件,根據温度變化、振動情況,判斷故障位置和故障性質。

3.2測試儀器的檢查

根據國內外起重機械發展趨勢,現代化的應用狀態監測和故障診斷技術已在起重機械設計和使用中廣泛推廣。在起重機械運作狀態下,利用監測診斷儀器和專家監控系統,對起重機械進行檢(監)測,隨時掌握起重機技術狀況,預知整機或系統的故障徵兆及原因,把事故消除於萌芽狀態。

3.3起重機通用部件的安全檢查

(1)吊鈎

檢查吊鈎的標記和防脱裝置是否符合要求,吊鈎有無裂紋、剝裂等缺陷;吊鈎斷面磨損、開口度的增加量、扭轉變形,是否超標;吊鈎頸部及表面有無疲勞變形、裂紋及相關銷軸、套磨損情況。

(2)鋼絲繩

檢查鋼絲繩規格、型號與滑輪捲筒匹配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鋼絲繩固定端的壓板、繩卡、契塊等鋼絲繩固定裝置是否符合要求。鋼絲繩的磨損、斷絲、扭結、壓扁、彎折、斷股、腐蝕等是否超標。

(3)制動裝置

制動器的設置,制動器的型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制動器的拉桿、彈簧有無疲勞變形、裂紋等缺陷;銷軸、心軸、制動輪、制動摩擦片是否磨損超標,液壓制動是否漏油;制動間隙調整、制動能力能否符合要求。

(4)捲筒

捲筒體、筒緣有無疲勞裂紋、破損等情況;繩槽與筒壁磨損是否超標;捲筒輪緣高度與鋼絲繩纏繞層數能否相匹配;導繩器、排繩器工作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5)滑輪

滑輪是否設有防脱繩槽裝置;滑輪繩槽、輪緣是否有裂紋、破邊、磨損超標等狀況,滑輪轉動是否靈活。

(6)減速機

減速機運行時有無劇烈金屬摩擦聲、振動、殼體輻射等異常聲音;軸端是否密封完好,固定螺栓是否鬆動有缺損等狀況;減速機潤滑油選擇、油麪高低、立式減速機潤滑油泵運行,開式齒輪傳動潤滑等是否符合要求。

(7)車輪

車輪的踏面、輪軸是否有疲勞裂紋現象,車輪踏面輪軸磨損是否超標。運行中是否出現啃軌現象。造成啃軌的原因是什麼。

(8)聯軸器

聯軸器零件有無缺損,連接鬆動,運行衝擊現象。聯軸器、銷軸、軸銷孔、緩衝橡膠圈磨損是否超標。聯軸器與被連接的兩個部件是否同心。

3.4起重機安全保護裝置的檢查

(1)超載保護裝置

超載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符合設計要求,液壓超載保護裝置的開啟壓力;機械、電子及綜合超載保護器報警、切斷動力源設定點的綜合誤差是否符合要求。

(2)力矩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是臂架類型起重機防超載發生傾翻的安全裝置。通過增幅法或增重法檢查力矩限制器靈敏可靠性,並檢查力矩限制器報警、切斷動力源設定點的綜合誤差是否在規定範圍內。

(3)極限位置限制器

檢查起重設備的變幅機構,升降機構、運行機構達到設定位置距離時能否發生報警信號,自動切斷向危險方向運行的動力源。

(4)防風裝置

對於臂架根部鉸接點高度大於50米的起重機應檢查風速儀,當達到風速設定點時或工作極限風速時能否準確報警。露天工作在軌道上運行的起重機應檢查夾軌器、鐵鞋、錨固裝置各零部件是否變形、缺損和它各自獨立工作的可靠性。對自動夾軌器,應檢查對突發性陣風防風裝置與大車運行制動器配合實現非錨定狀態下的防風功能與電氣聯鎖開關功能的可靠性。

(5)防後傾翻裝置

對動臂變幅和臂架類型起重機應檢查防後傾裝置的可靠性,電氣聯鎖的靈敏性,檢查變幅位置和幅度指示器的指示精度。

(6)緩衝器

對不同類型起重量、運行速度不同的起重機,應檢查所配置的緩衝器是否相匹配,並檢查緩衝器的完好性、運行到兩端能否同時觸碰止擋。

(7)防護裝置

檢查起重機上各類防護罩、護欄、護板、爬梯等是否完備可靠,起重機上外露的有可能造成卷繞傷人的、開式傳動;聯軸器、鏈輪、鏈條、傳動帶等轉動零部件有無防護罩,起重機上人行通道,爬梯及可能造成人員外露部位有無防護欄,是否符合要求。露天作起重機電氣設備應設防雨罩。

3.5電器控制裝置

(1)控制裝置

應檢查電氣配件是否齊全完整,機械固定是否牢固、無鬆動、無卡阻;供電電纜有沒有老化、裸露;絕緣材料應良好。無破損變質;螺栓觸頭、電刷等連接部位應可靠;起重機上所選用的電氣設備及電氣元件應與供電電源和工作環境及工作條件相適應。對裸線供電應檢查外部塗色與指示燈的設置是否符合要求;對軟電纜供電應檢查電纜收放是否合理;對集電器要檢查滑線全長無彎曲,無卡阻接觸可靠。

(2)電氣保護

在起重機進線處要設易於操作的主隔離開關,起重機上要設緊急斷電開關,並檢查能否切斷總電源。檢查起重機電源與各機構是否設短路保護、失壓保護、零位保護、過流保護及特殊起重機的超速、失磁保護。檢查電氣互鎖、連鎖、自鎖等保護裝置的齊全有效性。檢查電氣線路的絕緣電阻,電氣設備接地、金屬結構接地電阻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機上所有電氣設備正常不帶電的金屬外殼、變壓器鐵芯及金屬隔離層、穿線金屬管槽、電纜金屬護層等與金屬結構均應有可靠的接地(零)保護。

3.6金屬結構

應檢查主要受力構件是否有整體或局部失穩、疲勞變形、裂紋、嚴重腐蝕等現象。金屬結構的連接、焊縫有無明顯的變形開裂。螺栓或鉚固連接不得有鬆動、缺損等缺陷。高強度螺栓連接是否有足夠的預緊力。金屬結構整體防腐塗漆應良好。

3.7司機室

應檢查司機室的懸掛與支承連接牢固可靠性,司機室的門鎖和門電氣聯鎖開關、絕緣地板與乾粉滅火器應配置齊全有效。對於有塵、毒、輻射、噪聲、高温等有害環境作業的起重機應檢查是否加設了保護司機健康的必要防護裝置。司機室照明燈、檢修燈必須採用36v以內的安全電壓。

3.8安全標誌

應檢查起重機起重量標誌牌,技術監督部門的安全檢查合格標誌是否懸掛在明顯部位。大車滑線、掃軌板、電纜捲筒、吊具、台車、夾軌器、滑線防護板、臂架、起重機平衡臂、吊臂頭部、外伸支腿、有人行通道的橋式起重機端架外側等,是否按規定要求噴塗安全標誌色。

起重設備管理制度 篇五

為加強起重機械設備管理,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強化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及檢測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備的基礎管理

⒈、起重設備要進行統一編號,分類建帳立卡,每年至少要對實物清查盤點一次,保持帳、卡、物相符。

⒉、起重機械設備要建立技術經濟檔案。內容包括:原始技術資料和交接驗收憑證: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事故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

⒊、起重機械設備實行統一報表制度,按規定編報各項統計報表,並定期組織統計分析,提出改進起重機械設備管理、使用、經營、維修的分析報告。

二、起重設備的採購管理

起重設備採購必須堅持登記備案管理制度,購買經省登記備案的產品,做到三證(登記備案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許可證)齊全。

三、起重設備的租憑管理

⒈、起重機械設備由公司供應,項目部都要關心愛護正確使用,及時維修、保養,不違章作業,不超荷使用,不帶病操作,發現故障及時由專業人員到施工現場按照修理規範標準要求進行修理,確保各項設備完好率達到,杜絕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

⒉、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機械設備有償使用,機械費公司收取總價的,架杆,架板按低於當地市場價租憑收取。鋼模板採用合同租賃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元,工地用完碼垛整齊,報公司設備科驗收後停收租金。機械費返還給項目部的,按設備使用維護的情況而定,維護保養差的按返還。項目部丟失的設備原價賠償,不允許自己購買次品補充,一經查出,予以沒收,並仍按原價賠償。

⒊、公司設備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檢查起重機械使用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帶病作業的起重機械,口頭或書面通知項目部限期整改,並由當事人認可簽定,起重機械化設備屬正常磨損,公司負擔維修費用,使用不當、損壞,由項目部負擔。工程附屬工程建成完工後,五日內機械設備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賃收費,項目部承擔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設備直接和項目部結算。

⒋、未經公司負責人同意,項目部私自購置的起重設備及零星工具,其價款由項目部全部負擔,設備歸公司所有。

⒌、停工後,對所有機械設備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設備科的全部送還,不能送公司的由項目部自己辦理,由設備科派人驗收。

為了使起重機械設備安全可靠,經常保持良好狀態,特制定以下規定:

四、起重設備的安裝管理

物料提升機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由工程技術人員作出施工組織設計,安裝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並必須選擇有拆裝資質的隊伍施工。小型設備安裝必須符合《建築施工安裝檢查標準》規定。

五、起重設備的使用管理

⒈、起重機械設備使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使用、違章操作起重機械設備。

⒉、起重機械設備保證機組人員相對穩定,做到定人、定機、定崗位職責的“三定製度”,且做到持證上崗。

⒊、起重機械設備必須在設備明顯處掛“合格準用牌”和操作人員姓名,塔機還應掛“十不弔牌”。

⒋、起重機械設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機械設備產品説明書及《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及國家、行業有關規程、規定。做好“十字作業”(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⒌、機組人員每天必須做好“日檢”及交接班工作,並認真真實填寫好“日檢記錄”交接班記錄和運轉記錄並存檔。

⒍、國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機械設備必須報廢,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在進行大修已不能達到使用和安全也應報廢,使用年以上的必須報廢。

六、設備的維修、保養管理

(一)塔式起重機的保養和修理

⒈、日常保養:

①經常保持各機構的清潔,及時清掃灰塵;

②檢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如低於規定油麪高度應及時加油;

③檢查各減速器的透氣塞是否能自由排氣,若阻塞,及時疏通;

④檢查各制運器的效能,如不靈敏可靠應及時調整;

⑤檢查各連接處的螺栓,如有鬆動和脱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

⑥檢查各種安全裝置,如發現失靈情況應及時調整;

⑦檢查各部位鋼絲繩和滑輪,如發現過度磨損情況及時處理;

⑧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時添加潤滑脂。

⒉、小修(塔機工作小時以後進行)

①進行日常保養的各項工作;

②拆檢清洗減速機制齒輪,調整齒側間隙;

③清洗開式傳動的齒輪,調整後塗抹潤滑脂;

④檢查和調整迴轉支承裝置;

⑤檢查和調整制動器和安全裝置;

⑥檢查吊鈎,滑輪和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修復和更改。

⒊、中修(塔機工作小時以後進行)

①進行小修的各項工作;

②修復或更改各聯軸器的損壞件;

③修復或更改制動瓦;

④更換鋼絲繩,滑輪等;

⑤檢查迴轉支承部分各連接螺栓,必要時更換,注意更換時高強螺栓;

⑥除鏽、油漆。

⒋、大修(塔機工作小時以後進行)

①進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項工作;

②修復或更換制動輪、制動器等;

③修復或更換減速機總成;

④修復或更換回轉支承總成。

七、塔機的檢測管理

塔機安裝完畢後,公司設備部門及時組織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進行檢測驗收和試轉試驗,達到標準要求的方可使用。其檢測標準應按《塔機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中有關規定執行。

起重設備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起重設備管理,保證起重設備的安全運行,加強對設備維護保養檢查,及時發現設備故障隱患,進行排查治理,預防

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我公司起重設備,為汽車吊、天車和電動葫蘆。

第三條

起重設備由設備材料部負責管理,指定專人負責,逐台建立設備登記卡,根據本單位設備情況制定起重設備的定期檢查制度,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年檢情況要記入設備登記卡,與其產品説明以及數據等有關技術資料一起立卷存檔。

第二章

設備使用管理

第二條

起重設備操作者必須經過訓練考試,並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未經專門訓練和考試不得單獨操作,如發現無證上崗擅自操作起重設備的要嚴厲考核。

各單位要建立起重設備台帳,設備操作規程要上牆。

第三條

起重機械安全裝置和勞動保護設施,不得任意損壞,一經損壞,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及時整修。嚴格“十不弔”制度,一經發現車間安全員應及時制止;並教育當事人,必要時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出現事故及時組織搶救,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做好“三不放過”教育工作。

第四條

第四條

起重設備操作者要嚴格執行起重設備操作規程,如發現違章作業要嚴厲考核。

第三章

設備維護檢查管理

第五條

應根據使用情況,按規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術檢驗,檢驗時應當檢查金屬構架各種動力設備,傳動機構,電氣設備,安全裝置,制動器,鋼絲繩鏈條,吊勾鏈銷和緊固件是否完好,安裝得是否妥當和磨損程度等情況,並且對起重機械作靜負荷試驗和動負荷試驗。

第六條

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對發現的隱患要及時填寫起重設備檢查表,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1、各分公司每月定期檢查,起重設備檢查表要每月報設備技術部備案。

2、設備材料部要對各單位起重設備使用情況不定期抽查和每季定期檢查,填寫起重設備檢查表,入檔保存。

第四章

設備年檢制度

第七條

安全保衞部負責同國家技術監督部門聯繫辦理年檢工作。

第八條

對新安裝,改造,大修的起重設備的安全技術,必須符合GB3811-83《〈起重機設計規範〉》等規定,技術資料、合格證齊全,必須經集團公司和本單位有關部門進行聯合驗收合格,經國家技監部門檢驗註冊後方能使用,起重機械的技術參數和電氣控制系統都不得任意修改,確需修改時,一定要事先提出設計方案,並經有關部門和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

第九條

對停用未滿一年,仍在年檢期的起重設備,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須經設備、安全等部門聯合檢查,進行負荷試驗、操作系統和運行系統鑑定合格後方允許使用。如不合格,按照檢查出的設備隱患進行整改,直至符合使用要求。

第十條

對停用滿一年以上,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須請國家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年檢審,發放合格證後方允許使用。如不合格,按照檢查出的設備隱患進行整改,直至符合驗收標準。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1、起重設備操作規程

2、天鐵物流起重設備檢查表

起重設備操作規程

1、起重機械的電氣線路,應當符合電器安全的要求。電動起重機上的金屬構架,軌道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或其他不帶電的金屬部分,都必須有保護性接地。

2、起重機械必須有清晰的喇叭或汽笛等音響信號裝置。

3、起重機械工作地點要有足夠的照明和暢通的吊運通道並且應與附近的設備,建築物保持一定的距離,使其運行時不致發生碰撞。

4、在軌道上移動的起重機械,必須在軌道末端設置立柱和信號燈。

5、起重機械的鋼絲繩,吊鈎、環形鏈等零部件,必須完好。

6、對起重機械應建立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制度,應當經常檢查金屬構架,各種動力設備,傳動機構,電氣設備,安全裝置,制動器、鋼絲繩、吊鈎、鏈條、鍵、銷、螺絲釘等是否完好,安裝是否妥當和磨損度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修理,嚴禁帶病使用。

7、起重機械嚴禁超負荷使用。

8、除在吊運作業中發生緊急危險時,任何人都可以發出停止信號外,只許負責指揮起重作業的人指揮吊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