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保證水廠設備的正常運轉,結合本廠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適用於水廠設備日常維護,檢修工作指導。
三、職責
設備檢修負責人負責該制度的貫徹實施。
四、相關內容
1.設備檢修人員、操作人員必須樹立高度的主人翁態度,嚴格按照設備的維修、保養説明書進行保養和維護,並做好記錄存檔。設備維修負責人負責全廠設備的日常檢查、試運行、維修維護工作。
2.設備維修負責人負責全廠設備的日常保養、節前保養、年度保養工作。
3.各設備運行前必須按照規定進行檢查,確認設備狀況良好後運行人員方能投入運行。
4.拆卸、安裝、保養工作時,做好相應的標示,零部件拆卸安全,放置妥當,防止其他情況發生。安裝時正確的選用工具,不破壞原有的結構,防止工具的選用不當對零部件及工具造成損壞。
5.檢修過程中嚴禁對安全、結構性的更改。必須更改時,須報請相關部門提出更改方案,經由相關部門或人員的確認後方可執行更改。
6.機修人員在修理完成後,工作現場要及時清理,保持設備及工作現場完成後得乾淨、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