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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管理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1W

學籍管理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學籍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進一步保持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必須加強學校學籍管理工作。

1.新生入學:

由教務處統一編班,復學及轉學的學生由分管校長簽字安排到班。班主任不得擅自接受學生。學校要在9月15日前編制完學生名冊,填寫好“常熟市中學學生學籍登記名冊”,並運用計算機進行管理。

2.學籍卡管理:

學生進校後必須填寫《學生登記表》,每學期結束時,由班主任認真填寫每個學生的成績、操行記錄、健康情況、考勤等,然後交教務處統一管理,學生畢業後交學校檔案室保管。

3.學生休學、復學:

因傷病由學生或監護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學校審核後統一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方可休學一年。休學期滿,學生監護人持休學證明和指定醫院復學證明到學校辦理復學手續,休學比例從嚴控制,原則上畢業班下學期不再辦理休學。

4.轉學:

因遷居等原因要求轉出的學生,應在開學前或開學後兩週內直接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辦理轉學手續。外地學校轉入的學生,必須持轉學證書和原學校學籍,得到學校同意,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辦理入學手續。

5.借讀:

要求辦理借讀手續的學生,要符合有關規定,經學校同意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辦理借讀手續。借讀生的學籍保留在原學校。會考、大學聯考一律回原籍學校參加報名考試。學校對借讀生應從嚴控制。

6.退學:

學生的監護人提出退學申請,要符合有關規定,經學校同意、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方能退學,學校不發任何學歷證明。不得藉故迫使任何學生退學。

7.成績考核:

學校每學期進行期中、期末考試或考查,學生學習成績按平時成績、期中、期末考試考查成績綜合評定。學年成績評定以第二學期成績為主,不得公佈考試名次。

8.證書發放:

學生修業期滿,成績達到標準(包括補考後成績達標的學生),操行及格以上,體育合格者准予畢業,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後由學校發給全省統一樣式的畢業證書。不合格的發給修業證書。

學籍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一、學籍檔案是學生取得學籍的憑證,是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美、勞等情況的真實記錄。因此,新生入學,首先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學籍檔案。有關表冊填寫要認真、完整,不得缺項。國小學籍檔案照片加蓋上級主管部門印章。

二、學籍檔案按學生年度統一編號後立卷歸檔,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裝訂整齊規範。

三、每學期結束,班主任要如實把學生在校的思想表現,學習和獎懲情況及時填入學籍檔案。

四、學生退學、休學、復學、轉入時要及時按規定辦好有關手續,做好登記和有關材料的歸檔工作。

五、學生升學、轉出;需要提取檔案時,由學校統一辦理,學生個人和家長不得私自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