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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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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研發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和作用

新產品開發是企業在激烈的技術競爭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命脈,它對企業產品發展方向、產品優勢、開拓新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起着決定性作用。為了使新產品開發能夠嚴格遵循科學管理程序進行,取得較好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職責

1、統籌規劃部負責新產品的調研分析與立項等方面的工作。

2、技術研發部負責產品的設計、試製、鑑定、移交投產等方面的管理。

3、物控部、生產部、質管部應在整個開發過程中給予支持配合。

三、新產品開發的前期調研分析工作

新產品的可行性分析是新產品開發不可缺少的前期工作,必須在進行充分的技術和市場調查後,對產品的社會需要、市場佔有率、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資源效益等五個方面進行科學預測及經濟性的分析論證。

1、調查研究

(1)調查國內市場和重要用户以及國際重點市場的技術現狀和改進要求。

(2)以國內同類產品市場佔有率高的前三名以及國際名牌產品為對象,調查同類產品的質量、價格及使用情況。

(3)廣泛收集國內外有關情報和專利,進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2、可行性分析

(1)論證該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和動向。

(2)論證市場動態及發展該產品具備的技術優勢。

(3)論證該產品發展所具備的資源條件和可行性(含物資、設備、能源、外購外協配套等)。

(4)初步論證技術經濟效益。

(5)寫出該產品批量投產的可行性分析報告。

四、產品設計管理

產品設計時從確定產品設計任務書起到確定產品結構為止的一系列技術工作的準備和管理,是產品開發的重要環節,必須嚴格遵循"三段設計"程序。

1、技術任務書

技術任務書市產品在初步設計階段內,由設計部門向上級提出的體現產品合理設計方案的改進性和推存性意見的文件,經上級批准後,作為產品技術設計的依據。其目的在於正確地確定產品的最佳總體設計方案、主要技術性能參數、工作原理、系統和主體結構,並由設計員負責編寫(其中標準化規則要求會同標準化人員共同擬定)。現對其編寫內容和程序作如下規定:

(1)設計依據(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包括一個或數個內容):

A、國內外技術情報:在市場的性能和使用性方面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或在產品品種方面填補國內"空白"。

B、市場經濟情報:

在產品功能、特點、形式(新穎性)等方面滿足用户要求,適應市場需要,具有競爭能力。

(2)產品用途及使用範圍。

(3)對計劃任務書提出有關方面的改進意見。

(4)基本參數和主要性能指標。

(5)總體佈局及主要構件結構敍述。

(6)產品工作原理及系統:需簡略勾畫出產品原理圖、系統圖,並加以説明。

(7)國內外同類產品的水平分析比較。

(8)標準化要求:

A、應符合產品系列標準和其他現行技術標準情況,列出應貫徹標準的目的和範圍,提出貫徹標準的技術組織措施。

B、新產品預期達到的標準化係數:列出推薦採用的標準件、通用件清單,提出一定範圍的通用件、標準件係數指標。

C、對材料和元器件的標準化要求:列出推薦選用的標準化係數和外購件係數指標。

D、與國內外同類產品標準化水平對比,提出新產品標準化要求,並預測標準化的經濟效果。

(9)關鍵技術解決辦法及關鍵元器件、特殊材料資源分析。

(10)對新產品設計方案進行比較,運用價值工程,着重研究確定產品的合理性能(包括消除剩餘功能),並通過不同結構原理和系統的比較分析,從中選出最佳方案。

(11)根據有關方面對新產品設計方案進行的評議情況(A評價),共同商定設計或改進的方案是否能滿足用户的要求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12)敍述產品既滿足用户需要,又適應本企業發展要求的情況。

(13)新產品設計實施、試調週期和經費估算。

2、技術設計

技術設計的目的,是在已批准的技術任務書的基礎上,完成產品的主要計算和主要零件設計。

(1)完成設計過程中必需的實驗研究(原理結構、材料元件工藝的功能和模具實驗),並寫出實驗研究大綱和實驗研究報告。

(2)做出產品設計核算書(如對運動、剛度、強度、振動、熱變形、電路、能量轉換、能源效率等方面的核算)。

(3)畫出產品總體尺寸圖、產品主要零部件圖,並校準。

(4)運用價值工程原理,編制技術、經濟分析報告。

(5)繪製系統工作原理圖,並作簡要説明。

(6)出特殊原件、外購件,材料清單。

(7)對技術任務書提出的某些內容進行審查和修正。

(8)對產品進行可靠性、可維修性分析。

3、工作圖設計

工作圖設計的目的,是在設計基礎上完成試製(生產)及隨機出廠用的全部工作圖樣和設計文件。

五、新產品試製的管理

新產品試製是在產品按科學程序完成"三段設計"的基礎上進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產的前期工作。試製一般分為樣品試製和小批試製兩個階段。

1、樣品試製

是根據設計圖紙、工藝文件和少數必要的工裝,由試製車間試製出一件或數十件樣品,然後按要求進行實驗,藉以考驗產品結構、性能和設計圖的工藝性,考核圖樣和設計文件的質量。此階段完全在研究所內進行。

2、小批試製

在樣品試製的基礎上進行小批試產,其主要目的是考核產品的工藝性,檢驗全部工藝文件和工藝設備,並進一步校正和審驗設計圖紙。此階段以研究所為主,由工藝科負責工藝文件的編制和工裝設計圖紙的完成,部分試製工作擴散到生產車間進行。

3、編制技術文件

在樣品試製和小批試製結束後,應分別對考核情況進行總結,並編制下列文件:(1)進行新產品概略工藝設計。根據新產品任務書,安排利用廠房、設備、測試條件等設想簡略的工藝路線。

(2)進行工藝分析。根據產品方案設計和技術設計,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裝、複雜自制件加工等項的工藝分析。

(3)產品工作圖的工藝性審查。(4)編制試製用工藝卡片。(5)設計產品試驗的工裝。

(6)計算試製用材料消耗和加工工時。(7)編寫試製記錄。

(8)編寫試製總結。着重總結圖樣和設計文件驗證情況,以及在裝配和調試中所反映的有關產品結構、工藝及產品性能方面的問題及其解決過程,並附上各種反映技術內容的原始記錄。樣品試製總結由設計部門負責編制,供樣品鑑定用;小批試製總結由工藝部門編寫,供批試鑑定用。

(9)編寫定型實驗報告。定型實驗報告是產品經全面性能實驗後所編的文件,內容包括定型實驗所進行的實驗項目和方法、技術條件、試驗程序、實驗步驟、參照的有關規定等。定型實驗報告由檢驗科編制。

(10)編寫試用(運行)報告。試用(運行)報告是產品在實際工作條件下進行試用試驗後所編制的文件。試用(運行)試驗項目和方法由技術部門規定。試驗通常委託用户進行,其試驗程序、步驟和記錄表格由研究所設計室負責編制。

(11)編制特種材料及外購、外協件定點定型報告,由研究所負責。

六、新產品鑑定的管理

在完成樣品試製和小批試製的全部工作後,按項目管理要求應申請鑑定。鑑定分為樣品試製後的樣品鑑定和小批試製後的小批試製鑑定,不準超越階段進行。屬於已投入正式生產的系列開發產品,經過批准,樣品試製和小批試製鑑定可以合併進行。

1、鑑定工作需準備的文件

(1)鑑定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供鑑定委員會用的成套資料。

(2)正常生產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供產品定型後,正常投產時,製造、驗收和管理用成套資料(產品圖應備有二十套,發設計、工藝、全資辦、檢驗科、生產科、工具室、裝配和零件加工車間、總工程師辦,並存檔)。(3)隨產品出廠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隨產品提交給用户的必備文件。

2、組織技術鑑定

履行技術鑑定書簽字手續。技術鑑定結論的內容是:

(1)樣品鑑定結論的內容:

審查樣品試製結果、設計結構和圖樣的合理性、工藝性,以及特種材料解決的可能性等,確定能否投入小批試製。

明確樣品應改進的事項,搞好試製評價(B評價)

(2)小批試製鑑定結論的內容:

審查產品的可靠性,審查生產工藝、工裝與產品測試設備,各種技術資料的完備性與可靠性,以及資源供應、外購外協、定點定型情況等,確定產品能否投入批量生產。

明確批量製造應改進的事項,搞好產品生產工程評價(C 評價)。

(3)各階段應具備的技術文件及審批程序按照產品圖樣、設計文件、工藝文件的完整性原則和有關的審批程序辦理。

七、新產品移交投產的管理

1、新產品移交投產應具備的文件

(1)新產品要力求結構可靠、技術先進,具有良好的工藝性。

(2)產品的主要參數、形式、尺寸、基本結構應採用國家標準或國際同類產品的先進標準;在充分滿足使用需要的基礎上,做到標準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3)每一項新產品都必須經過樣品試製和小批試製後方可成批生產,樣品試製和小批試製的。產品必須經過嚴格的檢驗,具有完整的試製和檢驗報告,部分新產品還必須具有運行報告。樣品試製、小批試製均由總工程師召集有關單位進行鑑定,並決定投產與否個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在同一系列中,個別工藝上變化很小的新產品,經工藝部門同意,可以不進行小批試製,在樣品試製後,直接辦理成批投產的手續。

(4)新產品移交生產線由總工程師辦組織,總工程師主持召開由設計、試製、計劃、生產、技術、工藝、全資辦、檢查、標準化、技術檔案、生產車間等各有關部門參加的鑑定會,多方面聽取意見,對新產品從技術、經濟上作出評價,確認設計合理,工藝規程、工藝裝備沒有問題後,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產線及移交時間的意見。

(5)批准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有產品技術標準、工藝規程、產品裝配圖、零件圖、工裝圖以及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

(6)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填寫“新產品移交生產線鑑定驗收表”。

2、技術資料驗收

(1)圖紙幅面和製圖要符合有關的國家標準和企業標準。

(2)成套圖冊編號有序,藍圖與實物相符,工裝圖、產品圖等編號應與已有的編號有連貫性。

(3)產品圖應按會籤審批程序簽字。總裝圖必須經總工程師審查批准。工藝工裝圖紙資料應由工藝科編制和設計,全部底圖應移交技術檔案室簽收歸檔。

(4)驗收前一個月應將圖紙、資料送驗收部門審閲。

(5)技術資料的驗收、彙總、歸口管理由技術研究部門負責。

研發管理制度 篇二

為加強對公司軟件研發部門工作管理,縮短開發週期,提高軟件開發質量,降低開發成本,提高開發效率,特制定軟件研發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日常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讓開發中各個環節更緊湊,更可控,需要儘可能實現軟件研發部項目管理的正規化,工作過程的流程化,以便提高軟件質量和開發效率,達到項目能按質按量按期交付的目標。

1、軟件開發總體遵循項目管理和軟件工程的基本原則。

2、項目管理涉及項目立項、項目計劃和監控、配置管理。

3、軟件工程涉及需求分析、系統設計、軟件實現、系統測試、用户測試、試運行、系統驗收、系統上線和數據遷移、產品維護。

第二章、階段成果

根據軟件工程的過程理論並結合公司目前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工作流程,並規定了各個重要環節需要提交的交付物。

1、立項:市場需求分析(或者合同)、項目立項申請表、項目風險分析清單。

2、需求分析:軟件需求報告或設計方案、需求規格説明書。

3、總體設計:概要設計説明書或功能模塊描述。

4、詳細設計:詳細設計説明書,包括軟件接口説明、單元測試計劃。

5、軟件實現:軟件功能説明、源代碼、源代碼説明或者註釋

6、產品測試:測試報告

7、產品發佈:產品説明書、使用手冊

8、產品維護:問題反饋記錄

9、項目總結:提交客户方的項目總結和公司項目彙報的PPT。

第三章、崗位設置

根據公司目前的開發過程主要分為分析、開發、測試三個階段。分析階段完成用户需求文檔的編寫,系統總體設計的編寫;開發階段完成設計文檔的編寫,代碼的編寫、代碼的維護。測試階段完成系統的測試,測試文檔及其他材料。通過逐漸的調整崗位,明確工作職責,逐步實現項目經理,需求分析工程師,高級軟件開發工程師,軟件開發工程師,測試工程師的崗位設置。

軟件研發項目管理制度

第四章、項目立項

1、需求分析工程師進行應用調查與分析,確認軟件的應用需求。

2、成立項目評審會,開發總監、部門經理和指定人員必須參加。對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編寫項目建議書,評估項目的難度和工作量,形成可行性研究報告。

3、根據項目配置的優劣成立項目開發組,制定軟件開發計劃,確定項目經理,由部門和項目經理共同來確定具體項目配置,知識技能要求,團隊成員及團隊的角色。

第五章、項目計劃與監控

1、以項目為單位,項目經理負責整個項目的計劃、組織和控制。

2、在整個項目過程中,項目經理定期檢查項目進度和完成情況,調整人員分工和安排。

3、項目計劃需要變更時,需要明確變更內容並及時彙報。項目經理需要説明客户變更原因並將變更説明提交公司領導審核,以便根據變更內容及時調整計劃。。

第六章、需求分析

1、對用户提出的需求進行分析彙總,梳理用户的業務流程和詳細的功能定義。

2、做出簡單的界面原型,與客户進行有效的溝通, 編寫需求詳細説明書。

3、根據現有條件進行估計,制定項目進度,制定詳細的軟件開發計劃。

第七章、總體設計

1、在該階段確定總體結構和軟件開發架構,文件命名規範,編碼規範。可按軟件需求劃分成子系統,也可直接定義目標系統的功能模塊及各個功能模塊的關係。

3、確定軟件模塊結構,給出每個功能模塊的功能描述、數據接口描述,並完成系統概要設計説明書。

4、完成數據庫的設計,並編寫數據庫設計説明書。

5、完成的文檔需提交公司進行歸檔管理。

第八章、詳細設計

1、調整前一步設計的不足,確認各模塊之間的詳細接口信息。

2、設計功能使用的具體描述、行為者、前置條件、後置條件、UI描述、業務流程/子流程/分支流程,界面説明等。

3、確定模塊內的數據流或控制流,對每個程序模塊必須確定所有輸入、輸出和處理功能。

4、彙總並提交所有相關文檔,審核確認質量和進度。

第九章、軟件實現

1、項目組根據概要設計説明書、詳細設計説明書制定系統實現計劃

2、有條件的情況下保證開發、測試和生產環境獨立。選擇軟件工具,明確項目成員的職責分工,按照編碼規範和詳細設計實現軟件功能。

3、代碼應滿足結構良好,清晰易讀,且與設計一致,符合編碼規範。

4、開發人員需要軟件實現過程中編寫軟件功能説明,源代碼説明。軟件功能説明文檔應説明項目名稱、編號、軟件名稱和版本號,軟件功能、主要功能實現過程。源代碼説明應説明項目編號、源代碼類名稱、編寫人員、編寫日期、變更履歷、功能、全局變量、數據庫字典、函數功能、接口。該文檔包含在源代碼文件中,以註釋形式存在。

5、項目組進行單元測試和集成測試。開發人員處理測試人員反饋的測試問題,並以書面形式反饋主要問題及解決辦法,直至系統運行穩定。

6、彙總並提交所有相關文檔,提交公司備案,形成項目知識庫。

第十章、軟件測試

1、根據單據測試和集成測試兩個過程,制定測試計劃。按階段設計測試實例,並將測試結果記錄,未通過的的反饋給開發人員調整。

2、完成測試文檔、操作手冊、安裝維護手冊的編寫。

第十一章、用户培訓

1、準備用户培訓計劃、培訓手冊

2、確定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向用户進行系統使用培訓、操作指導及提供軟件操作手冊。

3、保留培訓簽到表,用户意見等存檔。

第十二章、系統上線

1、制定上線計劃,確定上線工作時間表,部署的環境。

2、上線操作步驟以及問題處理步驟;

3、根據軟件特點、客户需求進行軟件部署,並記錄軟件部署和運行結果;

4、項目組根據系統運行請款對系統進行優化,記錄系統的運行情況、系統問題和處理後的版本。

第十三章、系統驗收

1、驗收工作準備,按要求整理項目成果物,打印裝訂成冊,並提交客户方。

2、系統主要使用部門及信息技術部門聯合成立項目驗收小組,從需求功能及技術需求層面對系統進行綜合評估和項目成果物的審核,根據驗收情況形成系統驗收報告

3、應用部門及信息技術部門負責人根據系統試運行情況簽署驗收意見。

第十四章、產品維護

1、調出項目主要開發人員,按照合同要求安排維護人員對系統進行技術支持。

2、系統需求變更或調整,記錄變更原因和軟件及源代碼的版本控制,按照軟件變更要求對系統進行維護。

第章十五、源碼和文檔

1、源代碼/文檔管理採用版本控制軟件VisualSourceSafe。

2、按項目的階段性完成源代碼、文檔的上傳。項目負責人每天對代碼進行檢查,開發總監或部門經理定期進行抽查。

3、文檔分為項目文檔和個人文檔,文檔上傳前進行歸類和彙總。

第十六章、質量檢查

1、項目負責人每天要檢查成員的工作完成情況,特別是新員工的工作進展;

2、工作抽查制度:不定期的進行抽檢,並將檢查對象、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結果反饋給被抽檢人。

3、內部審核制度:針對業務需求、概要設計(功能界面、數據庫)或疑難問題組織評審會,提出意見或解決方案。

第十七章、文檔規範

1、需按照軟件實施的階段落實成果物,參照《軟件過程提交成果表》。

2、如果客户有特殊要求,請按照客户要求的規範完成。並將最終的問題提交公司歸檔備份。

第十八章、軟件變更

為規範軟件變更與維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應用系統開發完畢並正式上線,移交給客户方之後的運行支持及系統變更工作。

1、系統變更工作可分為功能完善維護、系統缺陷修改、統計報表生成。

2、需求部門提出系統變更需求,項目經理同開發人員一起根據重要性和緊迫性做判斷,確定其優先級和影響程度,並進行相應處理,同時將變更需求整理成系統變更申請表。

3、系統變更實現過程按照軟件開發過程規定進行,遵循軟件開發過程統一的編碼標準和版本控制,並經過測試通過才能完成部署和上線。

4、在系統變更完成後,開發人員需將系統變更表的執行結果提交給項目經理,測試人員確認執行結果後,項目經理與需求提出方確認簽字後,提交至公司進行歸檔管理。

研發管理制度 篇三

(1)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

(2)負責組織制定原材物料和產品質量標準、技術措施計劃及工藝操作規程等,在制定以上工藝文件時,必須考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要求。

(3)負責組織對本單位的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辨識、評價、更新和學習,並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的環保和安全意識。

(5)是公司產品質量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從原材物料使用、生產過程質量監控到最終產品的質量管理,確保公司生產產品符合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的相關要求。

(6)持續推進清潔生產工作,不斷應用新技術改進生產工藝,在推行新工藝技術、改進工藝操作、試製新產品時,應落實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三同時”原則。

(7)負責在開發、研究新產品時,採取和落實相應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措施。

(8)在進行中、小試驗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操作規程,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

(9)認真履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內規定的本部門的各項具體工作。

研發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經費(以下簡稱研究開發經費)的管理,加速A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的科學研究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A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根據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結合A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研究開發經費是用於進行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新技術推廣應用的專項費用。

第三條研究開發經費必須按計劃統籌安排,節約使用,講求經濟效益。

第二章研究開發經費的來源

第四條研究開發經費的來源:

1、國家、股份公司對重點研究開發項目的專項撥款;

2、由A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開發項目費用;

3、其它方面籌措來用於研究開發項目的費用。

第三章研究開發經費的使用範圍

第五條研究開發經費的使用範圍:

1、為進行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新技術推廣所發生的調研費、資料費、差旅費、技術協作費、材料費、測試儀器的購置費等費用。

2、為進行研究開發項目評定,進行技術諮詢和學術交流等活動所發生的評審費、諮詢費、會議費等費用。

3、為開展科技情報及知識產權工作所發生的技術資料費、出版印刷費、專利年費等費用。

4、用於科技進步獎勵所發生的費用。

第四章研究開發經費的管理

第六條A公司科技處是研究開發經費的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研究開發項目的審定和費用指標方案的制定以及項目結果的評定工作。

第七條研究開發經費由A公司按研究開發項目計劃下達到具體項目,實行專款專用,嚴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第八條研究開發經費的撥付按照A公司資金撥付的規定執行,各項目承擔單位只有在研究開發項目委託開發合同簽訂後才能啟用,並由項目承擔單位按規定的使用範圍嚴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九條研究開發有關內容需要與外單位(A公司以外單位)合作或委託其進行的,必須簽訂科研項目外委技術合作研究合同,該合同須由A公司科技處審查後才能生效撥款。

第十條研究開發經費在使用中有關單位分管技術工作的領導,科技部門負責人要按內控制度授權的規定執行,並按照不同的項目進行核銷。

對於股份公司級研究開發項目,承擔單位在徐州基地者,其項目經費均在A公司的財務處進行核銷;承擔單位在徐州基地以外者,其項目經費在本單位財務代報,年底或項目完成後上轉公司財務處。

對於A公司安排的研究開發項目,承擔單位是公司所屬二級單位者,項目經費日常代報在本單位財務進行,年底或項目完成後上轉A公司財務處;承擔單位是A公司機關者,項目經費核銷在A公司財務處進行。

第十一條研究開發經費在各二級單位報銷時,須由項目負責人、單位分管技術工作的領導審核,並在核銷票據上簽字後方可到財務核銷;研究開發經費在A公司財務報銷時,須由項目負責人、單位分管技術工作的領導、科技處負責人審核,並在核銷票據上簽字後方可到財務核銷。

第十二條各項目承擔單位對已發生的研究開發經費要及時填入科技項目月報報A公司科技處。A公司財務處、科技處按內控制度規定每二月核對一次經費支出明細,核對記錄由財務部門、科技部門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

第十三條各單位研究開發經費一律不進入本單位成本,年底或項目完成時一次上轉A公司財務處核銷。

第十四條對由項目外委技術協作費完成的有關研究內容所取得的成果,在外委技術研究合同中必須明確:A公司為成果第一享用人;形成的固定資產,產權歸管道儲運公司、A公司;形成的知識產權納入公司、A公司知識產權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各項目承擔單位對於因研究開發工作需要,購置元以上設備、儀器者,須列入單位固定資產,並經單位資產管理部門簽收後方可到財務核銷,項目完成後辦理有關轉資手續。

第十六條對於各二級單位自行安排的研究開發項目,其經費使用和管理請遵照此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對於研究開發經費的使用情況,A公司將組織適時審查,如發現經費使用不當的,要追究項目負責人的責任,並視具體情況,收回項目計劃安排的投資款項;如發現違法亂紀行為,追究當事人的法紀責任。

第五章研究開發經費的核算科目

第十八條各單位必須按每個項目計算實際成本,研究開發項目的成本科目規定如下:

1、差旅費:用於項目調研發生的差旅費;

2、情報資料費:為進行項目研究所支付的專項資料費和科技情報費;

3、檢驗試驗費:為進行項目研究所支付的檢驗、化驗、分析、測量等費用;

4、外委技術協作費:在研究開發項目中,某項工作需要委託其他單位協作或諮詢所支付的費用;

5、運輸費:研究項目本身直接發生的運輸費;

6、管理費:為進行研究開發項目評定、技術交流等所發生的評審費、會議費等;

7、研究用設備儀器費:為進行項目研究所必須的小型設備、器具、儀器儀表等購置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A公司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研發管理制度 篇五

為了加強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經費(以下簡稱研究開發經費)的管理,加速公司的科學研究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根據國家的財務管理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研究開發費用是指企業在產品、技術、材料、工藝、標準的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

(一)企業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二)直接投入研發活動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三)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維護、維修等費用。

(四)用於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五)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製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設備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製產品的檢驗費等。

(六)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知識產權的申請費、註冊費、代理費等費用。

(七)通過外包、合作研發等方式,委託其他單位、個人或者與之合作進行研發而支付的費用。

(八)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諮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第二條研究開發經費的來源:

(一)國家、政府部門重點研究開發項目的專項撥款;

(二)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開發項目費用;

(三)其它方面籌措來用於研究開發項目的費用。

第三條研發過程的管理

(一)立項

(1)小型研發項目:是指投入資金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的研發項目,立項必須具備項目計劃報告、項目費用預算,經科研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報公司分管付總經理批准立項。

(2)中型研發項目:是指投入資金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含300萬元)的研發項目,必須具備項目計劃報告、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項目費用預算,經分管付總經理簽字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立項。

(3)大型研發項目:是指投入資金300萬元以上(不含300萬元)的研發項目,必須具備項目計劃報告、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項目費用預算,由項目發起人邀請公司科研、財務、市場三方代表討論通過後,經分管付總經理簽字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報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後立項。

(二)項目計劃報告必須説明項目名稱,目標,發起人,負責人,研發、測試承擔者,研發、測試的項目實施工期計劃,項目預算等內容;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必須説明項目名稱,市場調研情況,銷售預測,技術現狀和實現途徑等內容。

(三)研究過程管理

(1)、項目只有立項後才允許發生費用。費用報銷、研發領料時使用此項目名稱作為財務核算的依據。

(2)、明確研發費用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嚴格審批程序,並按照研發項目或者承擔研發任務的部門,設立台賬歸集核算研發費用。企業研發機構發生的各項開支納入研發費用管理,但同時承擔生產任務的,要合理劃分研發與生產費用。

(3)、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單個部門難以獨立承擔的研發項目,由公司集中研發力量、並統籌管理公司研發活動。

(4)、研究開發有關內容需要與外單位合作或委託其進行的,必須簽訂科研項目外委技術合作研究合同,合同需約定雙方權利義務、研究成果的產權歸屬、研究進度和質量標準等相關內容。

第四條研發費用的管理

(1)、每年由公司科研部門編制年度研發費用使用預算,報總經理審批。公司根據研發計劃及費用預算,提前安排資金,確保研發資金的需要,研發費用按實際發生額列入管理費用。

(2)、研發費用預算應當詳細説明費用支出的用途和數額,按照已經立項或擬立項的項目列支。與技術開發活動無關的任何其他費用不得計入研發費用列支。

(3)、研究開發經費的使用由分管科研負責人全權負責,研發費用報銷列支時,報銷單據必須列明項目名稱,由項目負責人、科研部負責人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

(4)、財務部單獨建立研發費用賬務核算體系,建立與研發費用內容對應的會計科目核算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按照研發項目及承擔研發任務的部門,設立台賬歸集研發費用,以保證各項研發費用歸集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5)、企業應當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按規定披露研發費用相關財務信息,包括研發費用支出規模及其佔銷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發費用情況等。

第五條所稱企業研發人員,指從事研究開發活動的企業在職和外聘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為其提供直接服務的管理人員。

第六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制定。

第七條本制度發佈之日起執行。

研發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和作用:

新產品開發是企業在激烈的技術競爭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命脈,它對企業產品發展方向、產品優勢、開拓新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起着決定性作用。為了使新產品開發能夠嚴格遵循科學管理程序進行,取得較好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2.範圍:

公司內工程部日常工作內容等各項流程的管理;

所包含的過程具體見如下章節:

2.1負責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現有產品的改良;

2.2新產品工藝的貫徹與落實;

2.3產品材料的改良

2.4工藝文件的編制與核准

2.5生產中技術問題的解決;

2.6客户樣品的跟蹤,採購樣品的確認

2.7 BOM表(產品零件結構表)的編制與

2.8新材料供方的,新材料技術問題的改善

2.9新產品質量的跟蹤

2.10協助品質部建立品質標準與計量標準化工作

2.11指導生產部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與維護

2.12供方的評審

2.13特採作業的核準

2.14負責公司工程資料的製作,發放及存檔

2.15負責樣品的打樣

2.16負責樣板、夾具的圖紙製作

2.17在整個開發階段系統地衡量客户的滿意度

3.權責:權力

3.1有權參與公司生產政策的制定;

研發管理制度 篇七

1、目的

為了營造一個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實驗室環境,達到“科學、規範、安全、高效、嚴謹”的目的,特制訂本實驗室管理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進入實驗室內所有人員。

3、人員職責

實驗室隸屬於103車間,負責103車間新化藥產品的小試工藝研究,中試和大生產過程中的小試跟蹤,已有工藝的改進實驗和配合其他部門需要進行的化學實驗等工作。

3.1實驗室負責人職責

3.1.1103車間負責人既是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實驗任務順利進行;

3.1.2制定實驗計劃和項目進度的跟進;

3.1.3儀器設備、試劑、耗材的採購申請;

3.1.4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設備安裝、調試、保養維修和報廢申請;

3.1.5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實驗人員科學、及時、有效、準確的完成各項實驗工作;

3.1.6指導和督促實驗人員撰寫實驗報告,進行實驗室文檔管理;

3.1.7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制度、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

3.1.8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與突發事件處理;

3.1.9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衞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衞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3.2儀器專員職責

3.2.1負責儀器設備的驗收和台帳建檔工作;

3.2.2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週期檢定;

3.2.3負責辦理儀器設備的保修,負責管理玻璃儀器的破損登記;

3.2.4負責實驗儀器外借的登記;

3.3試劑專員職責

3.3.1負責化學試劑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帳目檔案;

3.3.2負責玻璃儀器及低值耗材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帳目檔案;

3.3.3負責化學試劑和耗材庫房管理;

3.3.4負責化學試劑的過期報廢處理。

3.4安全專員職責

3.4.1負責實驗室消防器材的檢查和維護,並做好相應的登記台賬;

3.4.2負責進行實驗室用試劑特別是危險化學品MSDS的收集,並組織實驗室其他人員進行學習;

3.4.3負責監督實驗室產生的三廢(特別是廢水和廢渣)的妥善處理;

3.4.4負責收集現場急救知識並協助實驗室所有人員對於該知識的學習;

3.4.5負責進行實驗室危險因素識別和登記並定期更新。

4、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4.1實驗室應制定相應實驗室規則及實驗室安全制度。進入實驗室的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4.2實驗室應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負責本室的安全技術監督、檢查工作;

4.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有機合成實驗培訓並考核合格。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

4.4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使用化粧品,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來盛載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櫃不可存放食物;

4.5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特別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試劑氣體場所或做有關實驗時,嚴禁煙火;

4.6不得在實驗室辦公室內用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或用手機玩遊戲,聽音樂等;

4.7實驗室的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7:30,加班可預先提出申請,連續工作時應安排人員值守,原則上不允許安排無人看守的反應過夜。如確實需要安排無人看守的反應過夜,在實驗室門上必須張貼過夜實驗登記表,並註明該實驗負責人姓名和聯繫電話;

4.8實驗工作結束後,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值日生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並確保關好。清掃易燃的紙屑等雜物,消滅隱患;

4.9實驗使用過後廢液、廢碴應按規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反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4.10對危險性大的化學反應,如易爆、劇毒等,要經過上級批准,在安全防範措施具備的條件下進行。在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或開展易燃等化學實驗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爆面具、防護鏡,此類實驗操作必須確保兩人以上;

4.11實驗室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擺放在明顯、易於取用的位置,並定期檢查,確保有效,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4.12嚴格實驗室鑰匙的管理,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鑰匙;

4.13注意節能降耗,實驗室內的冷卻水不用時及時關閉,通風櫥不用時及時關閉照明和風機。實驗室辦公室內的空調要合理使用,不得將温度設定過低或過高;

4.14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並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5、試劑耗材的管理

5.1實驗室所有試劑,應由試劑專員建立台賬,領用人從倉庫領用試劑後,必須報試劑專員處登記;

5.2實驗耗材(一次性滴管、一次性離心管、乳膠管、取樣袋等)必須節約使用,應建立耗材領用台賬;

5.3實驗室不得大量儲存化學試劑,任何試劑的最大儲存量不得超過25kg;

5.4所有試劑包裝必須完整,且標籤標識完整,標籤標識內容至少應包括:品名、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家、分裝日期(領用日期)、責任人等;

5.5劇毒物品必須實行“五雙制度”(雙人管理、雙本賬目、雙把門鎖、雙人領發、雙人使用),未使用完的劇毒品必須進行退庫處理。

5.6實驗室用氣瓶,必須由相關使用人員自行搬至樓上,並放入氣瓶櫃,空瓶應做好標識,及時搬至樓下制定地點存放;

5.7實驗產生的樣品,必須標識清楚,包裝完整。同種樣品應集中定置存放,不得將不同品種的樣品混合存放;

5.8定期對實驗樣品進行處理,處理程序應符合質量保證部的相關規定;

5.9對不按規定使用、存放化學試劑及實驗耗材的,要視情節給予教育、處罰、限期整改,由此引發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6、實驗儀器管理

6.1實驗室應由儀器專員建立所有設備和儀器(包括玻璃儀器)的台賬,以方便管理;

6.2實驗室中的儀器必須確定責任人,由責任人負責維護和保養;

6.3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未經管理人員或使用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中的任何設備。實驗室設備和儀器外借需到實驗室管理人員處登記;

6.4玻璃儀器使用結束後及時清洗乾燥,嚴禁將玻璃儀器(如燒瓶、燒杯等)作為容器長時間的存放物料;

6.5實驗儀器不得出現鏽蝕、漏電、腐蝕等現象。玻璃儀器必須正確小心使用,如出現破損,及時處理掉,防止傷手,並做好破損登記;

6.6不得擅自拆裝或改裝實驗儀器,如必須進行實驗儀器的改裝,必須得到實驗室負責人的批准;

6.7對不按規定使用實驗器材的,要視情節給予教育、處罰、限期整改,由此引發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7、衞生工作制度

7.1實驗室實行值日生制度,實驗室使用人員每週輪流值日,值日生每天下班前必須完成以下工作:清理垃圾桶、整理實驗枱面、掃地拖地、檢查水電、檢查門窗等;

7.2實驗室內廢液桶,鹼缸必須定期清理,劇毒廢棄物送至安環部門進行處理;

7.3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喧譁、打鬧、抽煙、吃零食;

7.4實驗室工作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定佩戴標識、穿着工作服;

7.5實驗用過的儀器應及時清潔乾淨,放回指定位置,化學試劑必須放置於試劑櫃或指定位置中,不得隨意擺放;

7.6對於樣品櫃(或樣品抽屜)中的樣品,每個實驗項目的操作人,至少每一個月按要求清理一次,否則視為固體廢棄物處理。

7.7實驗室、門口及走廊由值日生負責清掃,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

8、記錄文件管理制度

8.1實驗記錄本必須按規定到生產部領取,並做好領用登記,實驗記錄本寫滿後或者某實驗項目結束後,將實驗記錄本交至生產部審核歸檔;

8.2不同項目應使用不同記錄本,不得在同一本記錄本上做兩種或兩種以上項目的實驗記錄;

8.3實驗記錄在書寫時應按照GMP記錄書寫格式的要求進行書寫和修改,應做到字跡清晰,內容真實。應按照實驗記錄本上的要求的將實驗內容填寫完整,不得隨意塗改或撕毀實驗記錄本;

8.4實驗樣品如需送質量控制部檢測,必須填寫請檢單,請檢單的其中一聯必須妥善保管;

8.5實驗過程中的檢測數據應及時的填寫在記錄相應表格中,對於樣品檢測圖譜或打印數據,必須粘貼於相應記錄的頁的背面;

8.6實驗記錄和實驗數據屬於公司機密,未經授權,不得帶出公司或以其他方式進行傳播;

8.7實驗室其他文件資料(包括工具書)原則上只限在實驗室內閲讀,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帶離實驗室。

9、附則

9.1本制度由103車間負責起草、修訂和解釋;

9.2本制度自20xx年08月01日起開始執行。

研發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速我公司的新技術的開發及推廣應用,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科技研發項目的管理,規範項目立項管理程序,提高項目管理效率。

第二條研發項目管理的基本原則是科學管理、規範權限、明確職責、管理公開、精簡高效。

第三條為保證研發項目管理的規範性和有效性,建立項目管理公開制度、報告制度、迴避制度、監督檢查和審計評價制度。

1、公開制度。在執行有關技術保密規定的原則下,由研發部對項目立項、項目實施、階段性成果和驗收鑑定結果等通過一定程序公開發布。

2、報告制度。項目承擔小組、項目責任人應定期報告項目執行情況,並根據要求按期如實填報有關報表。

3、監督檢查與審計評價制度。項目承擔小組和項目責任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嚴格履行項目合同書,在項目合同書規定的範圍內,享有充分的自主權。同時,項目承擔小組和項目責任人有義務主動接受研發中心的監督檢查、績效審計等跟蹤管理。

第二章項目調研

第四條項目調研工作由技術部完成。

第五條項目調研的主要任務:

1、論證該領域技術(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和動向。

2、論證該領域技術(產品)的市場動態及發展該領域技術(產品)的技術優勢。

3、論證發展該領域技術(產品)的資源條件的可行性。(含物資、設備、能源及外購外協件配套等)。

第六條項目調研結束,技術部提供項目立項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該報告應包括:

1、項目概況,國內外同類研究情況(包括技術水平)

2、市場需求、經濟、社會、生態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內容、技術關鍵;

4、預期目標(要達到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知識產權申請情況);

5、現有技術的知識產權情況及自主知識產權的擁有設想;

6、已有條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礎、技術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產或應用去向);

7、實施方案(包括進度安排);

8、項目預算(包括經費來源及用途);

9、預計項目主要參加人員及其簡歷。

第三章項目審查

第七條技術部提交《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立項報告書》由公司研發中心完成審查。

第八條研發中心由以下人員組成:總經理,技術總監,研發部經理,技術部經理,技術骨幹。必要時可外聘專家擔任顧問。該委員會實行集體會簽制度,涉及技術研發項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須會籤方可生效。

第九條審查結束,出具書面綜合審查報告。

第四章項目立項

第十條根據研發中心綜合審查報告,符合立項條件的,即可立項。

第十一條研發中心綜合審查報告出爐15日內簽訂研發項目立項報告書。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研發中心在項目實施管理中的職責是:

1、全程監督、檢查項目合同的執行情況;

2、審查項目季度執行報告、項目完成後的總結報告和項目經費決算;

3、對項目進行中期檢查、驗收以及績效考評;

4、負責對季度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分析總結,提出改進意見。

第十三條研發中心在項目實施中的責任是:

1、嚴格執行合同書,完成項目目標任務;

2、保證項目經費專款專用;

3、按項目管理部門的要求如實填報項目年度完成情況和經費年度決算以及相關的統計調查表;

4、接受研發中心對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5、接受並配合項目管理部門對項目進行的中期評估、驗收以及績效評估,準確提供相關數據和資料;

6、及時報告項目執行中出現的重大事項;

7、報告項目執行中知識產權管理情況和提出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

第十四條項目實施中必須建立季度執行情況報告制度,如遇目標調整、內容更改、項目負責人及場地變更、關鍵技術方案的變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對項目執行產生重大影響的情況,項目承擔小組必須及時向研發中心報告。

第十五條項目執行期內,若確需變更合同書內容的,項目承擔小組應提出書面報告並説明原因,經研發中心審查批覆後方可變更。

第六章項目驗收

第十六條項目完成後,由研發中心組織對項目進行驗收。

第十七條項目驗收以項目管理制度確定的考核目標為基本依據,對項目產生的科技成果水平、應用效果和對經濟社會的影響、實施的技術路線、攻克關鍵技術的方案和效果、知識產權的形成和管理、項目實施的組織管理經驗和教訓、科技人才的培養和隊伍的成長、經費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產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觀、實事求是的評價。

第十八條對所有項目驗收均採取現場驗收和書面驗收二種方式。

第十九條項目驗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項目組,在完成技術研發總結的基礎上,向研發中心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交有關驗收資料及數據;

2、研發中心審查全部驗收資料及有關證明;

3、研發中心一個月內批覆項目的驗收結果。

第二十條項目承擔者申請驗收時應提供以下驗收文件、資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樣機、樣品等)

1、項目立項報告書;

2、購置的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清單;

3、涉及經濟指標的有關證明材料;

4、項目經費的決算表;

5、其他有關項目完成情況的證明材料。

第二十一條被驗收項目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通過驗收:

1、完成項目任務不到80%;

2、預定成果未能實現或成果已無科學或實用價值;

3、提供的驗收文件、資料、數據不真實;

第二十二條未能通過驗收的項目,其承擔單位可在接到通知後15日內提出複查申請。

第二十三條項目產生科技成果後,應按規定進行科技成果登記。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技術部、行政管理部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公司立項的每個項目建立檔案,妥善保存。其中項目合同文本及其重要附件、項目驗收報告等文檔須長期保存。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研發管理制度 篇九

一、總則

1、在進行產品開發前必須進行調查研究,內容有

a、調查市場同類產品的技術現狀和改進要求。

b、調查同類產品的價格、質量、市場及使用情況。

c、廣泛收集有關產品的信息,進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2、進行可行性分析,工作有:

a、論證該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

b、論證該產品市場銷售情況及具備的技術優勢。

c、論證生產該品種的資源條件的可行性。

3、制定產品發展計劃:由研發中心提出草擬計劃,經主管領導初步審查,由主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縝密研究,確定後安排生產。

4、新產品研發人員主要職責是:

a、開展產品生命週期的研究,促進產品的升級換代,為企業提供產品生產的科學依據。

b、開展對產品升級換代具有決定意義的基礎技術研究、設備改造等。

c、開展那些對提高產品質量有重大意義的新技術、新材料的研究。

二、新產品試製工作規定

1、新產品試製是正式投入批生產的前期工作,試製一般分為樣品試製和小批試製。

2、樣品試製是根據客户要求或自主研發的品種,由分廠配合試出小樣,然後按要求進行試樣,以考察產品的性能、風格和設計的合理性。

3、小批量試製是在樣品試製的基礎上進行的,主要目的是進一步改進工藝設計,進一步考察產品的可紡性或可織性。

4、試製品種要求新產品研發員全程跟蹤生產並指導生產。

5、試製品種結束後,研發員要書面總結試製過程、問題分析、試製結果及仍需要解決的問題。

三、新產品試製工作程序

1、進行新產品簡單工藝設計或確定初步試製方案。

2、召開分廠及有關部門會議,進行生產工藝分析。

3、確定上機生產工藝並審核。

4、新產品研發員要全程跟蹤試製生產過程並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5、試製結束後,要及時總結。

研發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在於自主創新能力,加強科學技術研發管理是自主創新的基礎,加強研發項目立項管理是保證。為加速江蘇興洋管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科學研究和新技術的開發及推廣應用,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科技研發項目的管理,規範項目立項管理程序,提高項目管理效率。

第二條

研發項目立項管理的基本原則是科學管理、規範權限、明確職責、管理公開、精簡高效。

第三條

為保證研發項目立項管理的規範性和有效性,建立項目管理公開制度、報告制度、迴避制度、監督檢查和審計評價制度。

1、公開制度。在執行有關技術保密規定的原則下,由公司相關部門(即技術研發管理委員會)對項目立項、項目實施、階段性成果和驗收鑑定結果等通過一定程序公開發布。

2、報告制度。項目承擔單位(組)、項目責任人應定期報告項目執行情況,並根據要求按期如實填報有關報表。

3、監督檢查與審計評價制度。項目承擔單位(組)和項目責任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嚴格履行項目合同書,在項目合同書規定的範圍內,享有充分的自主權。同時,項目承擔單位(組)和項目責任人有義務主動接受技術研發管理委員會的監督檢查、績效審計等跟蹤管理。

第二章項目調研

第四條

項目調研工作由技術部完成。

第五條

項目調研的主要任務:

1、論證該領域技術(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和動向。

2、論證該領域技術(產品)的市場動態及發展該領域技術(產品)的技術優勢。

3、論證發展該領域技術(產品)的資源條件的可行性。(含物資、設備、能源及外購外協件配套等)。

第六條

項目調研結束提供項目立項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該報告應包括:

1、項目概況,國內外同類研究情況(包括技術水平);

2、市場需求、經濟、社會、生態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內容、技術關鍵;

4、預期目標(要達到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知識產權申請情況);

5、現有技術的知識產權情況及自主知識產權的擁有設想;

6、已有條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礎、技術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產或應用去向);

7、實施方案(包括進度安排);

8、項目預算(包括經費來源及用途);

9、預計項目主要參加人員及其簡歷。

第三章項目審查

第七條

技術部提交《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立項申請報告》由公司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完成。

第八條

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由以下人員組成:總經理,技術副總,技術部總監,開發部經理,生產部經理,技術骨幹。必要時可外聘專家擔任顧問。該委員會實行集體會簽制度,涉及技術研發項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須會籤方可生效。

第九條

審查結束,出具書面綜合審查報告。

第四章項目立項

第十條

根據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綜合審查報告,符合立項條件的,即可立項。

第十一條

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綜合審查報告出爐15日內簽訂研發項目立項合同書,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

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在項目實施管理中的職責是:

1、全程監督、檢查項目合同的執行情況;

2、審查項目季度執行報告、項目完成後的總結報告和項目經費決算;

3、對項目進行中期檢查、驗收以及績效考評;

4、負責對季度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分析總結,提出改進意見。

第十三條

項目承擔單位(組)在項目實施中的責任是:

1、嚴格執行合同書,完成項目目標任務;

2、保證項目經費專款專用;

3、按項目管理部門的要求如實填報項目年度完成情況和經費年度決算以及相關的統計調查表;

4、接受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對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5、接受並配合區科技局對項目進行的中期評估、驗收以及績效評估,準確提供相關數據和資料;

6、及時報告項目執行中出現的重大事項;

7、報告項目執行中知識產權管理情況和提出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

第十四條

項目實施中必須建立季度執行情況報告制度,如遇目標調整、內容更改、項目負責人及場地變更、關鍵技術方案的變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對項目執行產生重大影響的情況,項目承擔單位(組)必須及時向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報告。

第十五條

項目執行期內,若確需變更合同書內容的,項目承擔單位(組)應提出書面報告並説明原因,經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審查批覆後方可變更。

第十六條

在項目跟蹤管理中有如下情況者,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對項目承擔單位(組)或項目責任人將採取警告、中止項目實施、撤銷項目並追回已撥的科技研發資金等措施。情節嚴重的,二年內不受理該項目責任人新的項目申請。

1、無正當理由,不按期彙報項目執行情況的;

2、因項目承擔單位(組)自身過錯,使項目不能按合同規定實施的;

3、擅自停止項目實施或變更項目合同書內容的;

4、項目完成後不按期申請驗收或鑑定的;

5、截留、挪用、侵佔項目經費的。

第四章項目驗收

第十七條

項目完成後,由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組織對項目進行驗收。

第十八條

項目驗收以項目合同書約定的內容和確定的考核目標為基本依據,對項目產生的科技成果水平、應用效果和對經濟社會的影響、實施的技術路線、攻克關鍵技術的方案和效果、知識產權的形成和管理、項目實施的組織管理經驗和教訓、科技人才的培養和隊伍的成長、經費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產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觀、實事求是的評價。

第十九條

對所有項目驗收均採取現場驗收和書面驗收二種方式。

第二十條

項目驗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項目驗收工作應在合同到期半月完成,半月內如不能進行驗收的,項目實施單位(組)須向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提出延遲驗收申請報告;

2、項目組,在完成技術研發總結的基礎上,向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交有關驗收資料及數據;

3、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審查全部驗收資料及有關證明;

4、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一個月內批覆項目的驗收結果。

第二十一條

項目承擔者申請驗收時應提供以下驗收文件、資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樣機、樣品等):

1、項目合同書或計劃任務書;

2、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對項目的批件或有關批覆文件;

3、項目驗收申請報告;

4、項目實施工作總結報告;

5、項目實施技術報告;

6、有關產品測試報告或檢測報告及用户使用報告;

7、購置的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清單;

8、涉及經濟指標的有關證明材料;

9、項目經費的決算表;

10、其他有關項目完成情況的證明材料。

第二十二條

被驗收項目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通過驗收:

1、完成合同書任務不到80%;

2、預定成果未能實現或成果已無科學或實用價值;

3、提供的驗收文件、資料、數據不真實;

4、擅自修改對合同或計劃任務書考核目標、內容、技術路線;

5、超過合同或計劃任務書規定期限二個月以上未完成任務,事先未作説明的。

第二十三條

未能通過驗收的項目,其承擔單位可在接到通知後15日內提出複查申請。

第二十四條

項目產生科技成果後,應按規定進行科技成果登記。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技術部、綜管部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公司立項的每個項目建立檔案,妥善保存。項目合同文本及其重要附件、項目驗收報告等文檔須長期保存。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縣科技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