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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賣店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86K

專賣店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專賣店管理制度 篇一

考勤制度

1、上班時間以班表為準,違者按考勤制度處罰。

2、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離崗、串崗,扣10元/次;

3、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調班,扣10元/次;以上三點店鋪管理人員有違着雙倍處罰;

4、所有店鋪每班次必須提前15分鐘到鋪休整,保證工作狀態;

5、上下班必須本人打卡,代人打卡者每次罰50元,當事人每次罰100元,並以雙方當事人曠工一天計算;

6、充電時間不得超過45分鐘,違者扣5元/次;

7、除非工作需要,入倉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違者扣5元/次;

8、同事突然生病需請假必須要有醫生證明或藥房購物小票(標準時間),沒有相關內容作曠工處理,並扣50元/次;

9、正式員工上班嚴禁穿着其它競爭品牌的服裝,鞋子。違者20元一次。試用期員工店鋪要拿我們的衣服給實習員穿,在達到要求後第一時間申請工衣、工鞋;

員工儀容儀表儀態

1、工服統一穿着,工牌統一配戴,儀容儀表整潔,logo統一顏色,違者扣5元/次;

2、上班前要化好粧,佩戴好工牌,不得在賣場照鏡子(如有需要補粧,倉庫自備小鏡子),違者扣5元/次;

3、不可以在店鋪內嬉戲、打鬧、爭吵、粗言穢語、聚眾聊天、出現兩手叉腰等不雅動作,違者扣10元/次;

4、門口迎賓同事一定要有精神,站姿正確,迎賓語清晰宏亮,不做小動作、靠牆及不雅舉動,違者扣10元/次;

5、工作期間所有同事應注意個人形象,嚴禁在賣場挖鼻孔,照鏡子、整頭髮等等,如發現將口頭警告,屢教不改者將處以5元至10元罰款。

6、開b、收b應該認真對待,所有同事必須統一穿着工衣、工鞋、佩戴工牌,有損形象的扣10元/次;當班店長/副店/當值20元/次;

員工行為準則

1、早上上班不得將早餐帶回店鋪吃,違者扣5元/次;

2、上班時間不允許帶零食、香煙、打火機等物品,違者扣10元/次;當班連帶責任,罰10元/次;每月例會所有同事一律不許缺席,有重要事情必須提前申請會假,如無申請並缺席者將處以50元一次罰款。

3、工作期間一律不許在賣場嚼食零食,打瞌睡,玩弄指甲,發呆。如違例者處以5元一次罰款。

4、上班時間要將手機關機或調至震動狀態或統一上交收銀台保管,不得隨身攜帶手機,違者扣10元/次。

5、每個班次由當班店長/副店/領班(最多2人)帶手機,撥打與工作有關的電話內容,其他同事不允許接聽與撥打電話(特殊情況要報當班店長/副店/領班批准),違者當班店長/副店/領班扣20元/次,當事人扣20元/次

6、所有同事必須愛護店鋪所有設施,出現不愛護公物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按實價賠償;

7、不得欺詐公司以謀取個人私利,不可以泄漏公司的一切資料(數據、培訓資料等),違者扣當月工資並立即開除;

員工行為準則 篇二

1、早上上班不得將早餐帶回店鋪吃,違者扣5元/次;

2、上班時間不允許帶零食、香煙、打火機等物品,違者扣10元/次;當班連帶責任,罰10元/次;

每月例會所有同事一律不許缺席,有重要事情必須提前申請會假,如無申請並缺席者將處以50元一次罰款。

3、工作期間一律不許在賣場嚼食零食,打瞌睡,玩弄指甲,發呆。如違例者處以5元一次罰款。

4、上班時間要將手機關機或調至震動狀態或統一上交收銀台保管,不得隨身攜帶手機,違者扣10元/次

5、每個班次由當班店長/副店/領班(最多2人)帶手機,撥打與工作有關的電話內容,其他同事不允許接聽與撥打電話(特殊情況要報當班店長/副店/領班批准),違者當班店長/副店/領班扣20元/次,當事人扣20元/次

6、所有同事必須愛護店鋪所有設施,出現不愛護公物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按實價賠償;

7、不得欺詐公司以謀取個人私利,不可以泄漏公司的一切資料(數據、培訓資料等),違者扣當月工資並立即開除;

專賣店規章制度 篇三

一試用轉正

1、本店鋪確定新錄用員工的試用期為3天,每天直落,如錄取按新員工入職待遇標準計算3天工資,如不錄取按10元每天計算。試用期過後即轉見習員工,入職15天后方可正常輪休。見習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期間主管及相關人員對其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優者可提前轉正。

2、試用期滿,通過試用考核者簽訂僱傭協議,協議期滿如雙方均有意願則可續簽。

3、試用期間,如員工的表現未達到店方要求,則不能續簽僱傭協議。

4、員工通過試用後才可享受相關福利制度。

二考勤管理

工作期間店鋪員工實行輪班制,每月休息2天。具體上下班時間由店鋪具體狀況安排。

1、員工必須於正式上班前5分鐘到達店鋪,並準時於上班時間穿着整齊制服在店鋪開始工作。各店員的用餐時間為60分鐘,並由店長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安排。

2、店鋪店員因工作性質和職責所在,平時超時工作,不予補薪,特別時間需要加班時由店長安排將以每天15元計算。員工必須服從安排。

3、簽到:各員工必須準時簽到,相互監督。並由主管方負責考勤,不得弄虛作假,若經查明作弊,將扣除當班店員與店主管當月所有福利和津貼,獎金。

4、遲到:遲到超5分鐘者按每分鐘1元予以處罰,超過30分鐘不超6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月累計三次遲到或無故遲到一小時者,作曠工一天處理。每曠工一天處以三倍日工資罰款。

5、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未經店主管許可擅離職守者,作曠工一天處理。

6、曠工:員工沒有親自簽到,事先沒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發生突發事件不能簽到辦理請假手續而沒有任何形式向直接上級請假。無故不上班等情況,且時間最低達1小時者的均視為曠工處理。

7、無故曠工者,曠工一天扣底薪三天的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當月累計四天曠工的予以辭退,若在曠工期間給店鋪造成損失的由當事員工負責百分百賠償。

三編更方法

1、節假日不安排員工休息。

2、店鋪員工排更表每月編一次,每月月底做好排班表。 A早班9:00——12:30 18:30——22:30 B晚班12:30——17:30 18:30——22:30 C中班9:00——12:30 13:30——18:30 D通班9:30——22:30

中間用餐時間每班一次,每次60分鐘,由店長安排輪流用餐。店員無條件服從排班,不可私自調班,調班次數超出當月應休假天數,予以請假處理

四假期與福利

1、因行業性質特殊,國家規定之節假日不能休假,店員採取每月休2日的工作制,農曆12月期間取消所有休假。

2、半天之內事假,必須經店長同意簽字後方可外出,凡未經批准同意而擅自外出者以曠工處理。凡屬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交給店長批准後方可休假,否則視以曠工行為。任何休假者必須將手頭上的工作安排好,若因員工休假交接不清而造成的損失由當事入負責全部賠償。

3、員工折扣優惠:員工試用期滿後均享有此項福利。公司提供貨品折扣優惠(特價品除外),折扣以正價品的七折價計算。(使用該權限須先徵求店長同意)

4、原則上當月事假不得超過當月休假天數,超出2天按雙倍底薪扣除工資。(病假列外,出示醫生證明)

五調職·離職制度

1、因店鋪運作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何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動員工不得藉故推卸。

2、員工的工作表現,將由直屬主管定期進行考核,各員工必須認真對待和配合,任何人不可藉故逃避。

3、店方將視員工的表現考慮予以晉升。

4、奉調員工應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辦妥移交手續,並對新任接替者交待清楚工作細則。

5、離職手續:

a員工辭職必須遞交辭職申請書。員工在協議有效期內辭職,必須提前一月遞

交申請;經允許簽字後方可離職。(農曆12月不允許辭職)

b店方在接到辭職申請書2周內給予答覆,在未核准交接前不得離職,否則扣發當月薪金以補償其造成的損失。

c因行業性質不同,每年國家節假日期間無特殊情況不予以辭職。 d加班累計補休,病假事假申請不可以做為離職的代通知行為。

e勸退員工註明原因,按正常核發工資,並規定的時間內到店鋪結算工資,不得他人代領。

f自動離職者不發放工資。

g離職手續必須在核準辭職生效日後一週內辦理下列手續方可離職:

h交還所有領用工具,通訊器材物品及所發放的地任何資料等物品;管理人員離任應向繼任或同事交待清楚所有工作。

i因觸犯店管理制度或失職,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直至辭退而無須作任何補償。

J凡員工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連續累計曠工四天者,視為自動離職,店方有權按除名處理,沒收其餘留薪金做為損失之補償。

k凡玩忽職守或因違反協議條款給店方造成損失的,當事員工須承擔百分百的責任賠償。

六工作制服

1員工制服款先從員工薪金扣除,滿一年者予以報銷一半。

2工作時間必須穿着公司提供之整齊制服及佩戴胸牌,保持店鋪的統一形象。

3上班女員工必須畫淡粧。

七薪金制度

員工薪資由以下部分組成:

基本工資+全勤獎+工齡工資+提成獎金+用餐補貼+保險補貼+交通費補貼+通訊費補貼基本工資

1、試用店員:600元/月;正式店員:800元/月;資深店員:1000元/月實行考核評級制度,連續2個月業績排名第一的試用店員,可晉級正式店員,連續2個月業績排名第一的正式店員,可晉級為資深店員;資深店員連續2個月業績低於平均水平者以降級處理。

2、全勤獎:凡正式員工,在當月未請假,也未發生遲到早退、曠工及私自外出者,給予50元全勤獎。

3、工齡工資:按工作年限申請申請工齡工資,工作滿半年以上加30元/月,工作滿一年加50元/月,工作滿2年以上加100元/月。

4、提成獎金計提標準及發放原則:

A、提成比例

B、分配原則:獎金總額的5%作為店長基金,作為店內員工活動或獎勵使用;35%作為店長提成,剩餘60%作為店員提成,由店長根據員工表現及貢獻度進行分配。

5、補貼

八失貨賠償制度

方案准則:基於店鋪人員分工不同,各崗位職責不同,所以盤點失貨扣款制度如下:

扣款標準:店鋪丟失貨品按吊牌價乘以實際折扣計算賠償金額。扣款在員工月薪中扣除。

1店鋪每天點數盤點確認有失貨時,按當班員工的名單記錄來計算。

2不能確認具體失貨日期時,按照全體員工的:

店長薪金責任:1.5份資深店員薪金責任:1.2份店員薪金責任:1份

列:某店某日失貨1件,按款折後價為200元,當天當班員工3人

分別如下:店長1名,其責任為1.5份;資深店員1名,其責任為1.2份;店員1名,其責任為1份。

測算公式:責任共有1.5+1.2+1=3.7份分配每份負責金額::200/3.7=54.0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