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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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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多篇)

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等問題的通知 篇一

實施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

一、指導思想、總體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基礎、統分結合的集體林業雙層經營體制為主線,以建立經營主體多元化,責,權、利相統一的集體林權經營機制為目標,盤活森林資源資產,激發林業發展活力,保持林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促進生態環境改善和農民增收。

(二)總體原則。到6月底,基本完成我鄉林改任務,明確山林經營主體和收益主體,摧進林業主體和配套改革,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的目標。

(三)基本原則。①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確保村民平等享有集體林地承包經營勸;②堅持統籌兼顧各方利益,確保農民得實惠、生態受保護、林業的發展;③堅持尊重農民意願,確保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④堅持依法辦事,確保改革規範有序;⑤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確保改革符合實際;⑥堅持“大穩定、小調緊”的原則。

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明晰產權

林業產權的範圍包括森林、林木的所有權和林地的使用權。集體林權在保持林地所有權屬集體所有的前提下,將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落實到農户或者其他經營主體。

1、自留山和責任山

已經劃定的自留山,由農户長期無償使用,不得強行收回,不得隨意調整,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歸農户所有。

已經承包到户的責任山,要保持承包關係的穩定。林地承包期為70年,起止時間統一規定為1982年12月31日至2052年12月31日。承包期內,山上林木歸責任山户主所有,允許繼承。承包期屆滿,可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繼續承包。農户不願意繼續承包的,可在清理原合同約定的權責和義務後,交回集體經濟組織。

自留山、責任山面積、四至不清楚的,要在進一步明晰確認的基礎上,完善權屬登記和承包合同。林業“三定”時自留山、責任山已“兩山並一山”的,能區分的,可按林業“三定”政策予以區分,不能區分的,按責任山的'形式予以確權發證。

被集體收歸統一管理後已流轉的山林,凡程序合法、合同規範的,要予以維護。存在遺留問題的,要尊重歷史、依法辦事,妥善處理。

農户舉家遷移,户籍未變更的,其自留山和責任山維持不變;户籍變更未轉為非農業户口的,在遷入地取得了承包地的,其自留山和責任山應歸還集體經濟組織,在遷入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自留山和責任山可以繼續保留;遷移到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户口的,其自留山應當歸還集體經濟組織,責任山在承包期滿後歸還集體經濟組織。

2、集體經營山

對目前仍由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的集體山林,一般維持原集體管理不變,對羣眾意見較大的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的山林,可將林地和林木按人口落實到農户承包經營;也可採取均股、均利等形式落實產權,或一次性整體流轉後進行分配。

集體經營山林形成的債務,在林地、林木分配到户時,應將債務按山林面積或股份分解到林權權益人。

集體林產權明晰方式及承包方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須經本村、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集體經營山林已經流轉,程序合法、合同規範的,要予以維護;手續不完備、合同不規範、羣眾意見較大的,本着尊重歷史、依法辦事的原則予以完善;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依法糾正。

3、鄉村集體林場

對於過去無償平調村組集體山林組建的鄉、村集體林場,分配方式合理的,可仍由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保持鄉村集體林場的穩定。

已經填寫的林權證證本,有登記與實際情況不符等前期錯誤的,由鄉政府統一收回,清點造冊後,報縣人民政府批准銷燬。

(二) 落實處置權

1.實行木材採伐指標分配公示制度

各村把木材採伐指標的分配納入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和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確保集體商品材採伐指標入村到户率、公示率和及時率達到100%。

2.改革商品林採伐限額管理辦法

實行商品林採伐指標年度結轉滾動使用政策;短輪伐期工業原料用材林和非林地上的用材林的採伐年齡,由森林經營者自主確定,保證採伐指標;速生豐產林按其經營方案採伐,保證採伐指標;竹林採伐由經營者按生產技術要求提出採伐計劃,報林業主管部門批准,保證採伐指標;胸徑10釐米以下中幼林撫育間伐材不列入木材生產計劃管理範圍。農户在非林業用地營造的商品林,房前屋後營造的零星林木,不納入林木採伐限額,經林業站核實後自主採伐;

3.根據政策適度放寬生態公益林採伐強度和採伐方式限制。

4.簡化林木採伐審批程序,堅持憑林權證或其它有效的權屬證明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減少中間環節。

(三)放活經營權

1.嚴格執行《xx省森林資源流轉辦法》,加強森林資源流轉監督管理。遵循林地所有和經營權相分離的原則,在不改變林地所有權、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願、有償、規範”的原則,鼓勵將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以轉讓、互換、轉包、出租、入股等形式進行流轉。

2.對自留山、責任山的森林資源流轉由林權權利人自主決定,流轉後,農民與集體的初始承包關係不因流轉而改變。

3.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的森林資源流轉,要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提前公示,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同時必須進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並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中以公開拍賣、招標、競爭性談判、協商等方式進行。收益納入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用於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分配和公益事業建設。

4.所有林地使用權流轉的流入方必須有林業經營能力,不得拋荒或掠奪性經營。未取得林權證書、權屬不確定、有爭議的或法律法規禁止流轉的林地和森林資源,不得流轉。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流轉後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四)保障收益權

1.產權明晰後,農户經營自留山、責任山的合法收益歸農户所有。

2.落實各種林業補償、補助。徵收集體所有的林地,要依法足額支付林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徵林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經政府劃定的公益林,已承包到户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直接發放到户;未承包到户的,要落實管護主體,明確管護責任,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要落實到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户。

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步驟

全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成立機構,宣傳發動,制定方案(5月20日前)

成立我鄉林改領導小組(名單附後),召開各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動員大會,各村相應成立領導小組,經本集體經濟組織2/3以上村民或者 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制定村級林改方案,經參加決策人員簽名後報鄉政府批准,存檔。

(二)第二階段:組織實施,穩步推進(20 5月20日至 20 6月30日)

由各村組織人員會同技術骨幹及駐村幹部(名單附後)現場核實山林權屬、用1:10000地形圖勾繪面積和四至界線,全面落實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和林地使用權;確權結果張榜公佈定案後,完善或者重新簽訂林地承包合同書;將權屬落實情況登記造冊,經鄉鎮政府審核後報縣林業局登記,由縣人民政府核發林權證書。

(三)第三階段:對照內容,組織驗收(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改革工作基本結束後,由鄉林改領導小組對照各項改革內容,逐條逐項組織檢查驗收。

四、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廣泛宣傳、強化業務培訓

實行鄉鎮組織落實、村組具體操作、部門搞好服務”的工作機制。安排袁信凱等專業技術骨幹到縣進行業務培訓,各村要制定落實好宣傳方案,組織1-2人蔘加鄉里的業務培訓班

(二)實行駐村幹部包村制

各村配備駐村幹部及林業站工作人員各一名,要深入實地,指導落實。

(三)加強協調配合

各相鄰鄉村組踏界時要主動配合,互相協調。

五、強化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及時解決調處各種林權糾紛,把矛盾化解在最底層,。

六、嚴明紀律,確保進度質量。

1、尊重羣眾意願,保障林農權利。

2、認真履行職責,嚴懲以權謀私。

3、規範操作程序,確保林改質量。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篇二

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方案三

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戰略舉措,是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集結號”“動員令”,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措施。目前,如何貫徹落實就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是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舉措。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是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重大而現實的任務,是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的內在需要。當前在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中,還存在着諸如:思想建設中的理想信念淡漠、思想政治素質不高問題;幹部人事制度中的管理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等問題;作風建設中的“政績工程”、不作為、亂作為等作風不實問題。產生這些問題的一個重要根源在於體制機制。因此,只有始終把制度建設貫穿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中,才能構建起“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黨的建設制度體系”,才能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根本保證。全面深化改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在黨、關鍵在人。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成效如何,直接關係着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能否實現,關係着“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能否實現,關係着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能否實現。當前,我國全面深化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必然涉及各種社會關係、利益格局的調整;

經濟社會發展正處在關鍵時期,存在着不少矛盾和問題,面臨着諸多新的挑戰和風險。沒有堅強的政治領導、思想引導,改革和發展就不可能順利推進。

圍繞黨的先進性純潔性和執政能力建設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分別從深化黨的組織制度改革、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制度改革、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四個方面,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務和重點舉措。

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構建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機制。深化幹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是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增強黨的執政能力的治本之策。一要完善幹部選拔任用相關制度,在用人體制上分清黨委、領導、組織部門的各自權重、考察識別的責任;二要改進和完善幹部考評、競爭性選拔幹部等系列制度,合理確定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的職位、範圍、規模,改進選拔程序和方法,引導幹部在實幹、實績上競爭;三要對選任制和委任制幹部進行區分,不同規則適用於不同類型的幹部;四要完善幹部管理相關制度,打破幹部部門化,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加強幹部跨條塊跨領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觀念,推進幹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完善和落實領導幹部問責制,健全“問責”幹部復出制度等。

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執政方式。民主集中制是加強黨的團結,集中全黨智慧,民主決策、科學決策,實施正確領導的可靠基礎。一是要完善集中全黨智慧的決策機制,保證改革和發展決策的科學性;二是釐清地方黨委、政府及其部門的職權邊界,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和職能,理順工作關係,保證各級黨委、政府權力配置科學合理、運行規範高效,嚴格黨內生活,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內民主制度;三是着力構建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四是改革和完善地方黨委同人大、政府、政協、司法機關和人民團體的關係;完善黨委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理順和規範黨代會、全委會和會之間的關係等。

深化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制度改革。要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直接聯繫羣眾和服務羣眾制度;健全領導幹部帶頭改進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機制;健全改進文風會風制度;完善艱苦奮鬥勤儉節約制度;規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反對特權;落實“三嚴三實”相關制度等。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衝突、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任職迴避等方面法律法規,針對重點對象、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逐步建立健全風險預警、糾錯整改、內外監督、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機制;健全防止利益衝突制度,重點完善利益衝突迴避制度等。

深化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制度改革。基層黨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黨聯繫人民羣眾的橋樑和紐帶。基層黨組織建設得怎麼樣,直接影響到黨的凝聚力、影響力、戰鬥力的充分發揮。深化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制度改革,一是必須強化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創新基層黨建工作考核體系,把基層黨組織工作重心轉到服務改革、服務發展、服務羣眾上來,創建基層服務型黨組織;二是必須着眼於鞏固黨執政的組織基礎,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完善各領域基層黨組織建設制度;三是必須完善黨員隊伍建設制度,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處置不合格黨員的制度機制。

深化人才體制機制改革。推進人才體制機制改革,一要深化黨管人才的認識,強化黨管人才責任,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協調機制、督促落實機制、形成統分結合、上下聯動、協調高效、整體推進的人才工作運行機制;二要建立健全涵蓋國家人才安全保障、人才權益保護和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等人才資源開發管理各個環節的法律法規,推進人才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形成有利於人才發展的法制環境;三要創新人才工作的理念和思路,打破體制壁壘,掃除身份障礙,讓各類人才都有施展才華的廣闊天地;四要創新人才工作體制機制,注意從人才評價發現、培養鍛鍊、流動配置、激勵保障等方面形成更加科學、更具活力的一整套體制機制。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重在落實,《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公佈,能否取得良好成效,不僅取決於中央的頂層設計,更取決於能否全面貫徹落實。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必須建立落實責任制。一是樹立強烈的落實意識。確立落實觀念,樹立落實責任,堅定落實意志。二是練就過硬的落實本領,提高執行力和落實能力,用過硬的本領來增強落實能力。三是健全科學的落實制度,建立健全嚴格的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嚴格的監督檢查制度,完善工作問責制,完善績效考核制,建立健全嚴格的獎懲追究制度。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必須要有問題意識。十八屆三中全會將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納入改革的整體部署,這本身就表明黨的建設制度體系本身還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從黨內生活和黨的建設看,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等目前還呈現出了制度體系不完備、制度設計不科學、制度運行不規範、制度執行不嚴格等問題。因此,推進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必須結合黨的建設環境、任務、方式等所發生的新變化,着重從黨內生活制度和黨的領導制度兩個大的方面,對黨的建設制度體系存在的問題作系統梳理和深入分析。對不適應的制度進行改進,缺位的制度抓緊建立,不全面的制度儘快完善,不合理的制度堅決革除。

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必須統籌協調。黨內生活制度涉及思想、組織、作風、反腐倡廉、純潔性和先進性等方方面面的建設制度,對這些制度進行改革,需要注意統籌協調。同時還要注意黨的自身建設制度改革與黨的領導制度改革的統籌協調。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還要注重制度建設的關聯性、互補性和協調性,確保各種制度要素不矛盾、不衝突。

郭獻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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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黨的建設制度改革

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方案 篇三

據新華社電,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9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必須把握好正確政治方向,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要緊緊圍繞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更好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會議強調,黨的組織制度改革,重點是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嚴格黨內生活,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內民主制度體系。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在完善科學有效的選人用人機制上下功夫,通過制度改革和嚴格執行制度,解決長期存在的老大難問題,使各方面優秀幹部充分湧現。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制度改革,着力點是使每個基層黨組織都成為堅強戰鬥堡壘,黨的組織、黨的工作要做到全覆蓋,讓黨的旗幟在每一個基層陣地上都高高飄揚起來。要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和服務,確保進口嚴、出口暢、管得好、作用大。要完善人才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把各方面優秀人才集聚到黨和國家事業中來。推進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黨委(黨組)要抓,各級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要抓,有關職能部門要抓。要嚴格督查,及時發現解決推進中遇到的問題。要嚴肅紀律,制度一經形成就必須嚴格執行。

會議指出,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管理企業,在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主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佔據支配地位,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在我們黨和我國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經濟基礎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須搞好。深化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是中央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深化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和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認為,深化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要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出發,適應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進程,逐步規範企業收入分配秩序,實現薪酬水平適當、結構合理、管理規範、監督有效,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推進這項改革要堅持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方向,健全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強化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責任,增強企業發展活力;堅持分類分級管理,建立與中央企業負責人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嚴格規範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堅持統籌兼顧,形成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與企業職工

之間的合理工資收入分配關係,合理調節不同行業企業負責人之間的薪酬差距,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堅持政府監管和企業自律相結合,完善中央企業薪酬監管體制機制,規範收入分配秩序。

會議強調,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具有系統性。其他中央企業負責人、中央各部門所屬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也要參照《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積極穩妥推進。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推動改革順利實施。 會議指出,制定《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是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對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工作保障和必要業務支出進行系統規範的總體要求,將進一步推進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制度體系建設和嚴格規範管理。要按照依法依規、廉潔節儉、規範透明的原則,對中央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培訓、業務招待、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通信等設置上限標準,明確禁止性規定,進行嚴格規範。要嚴肅財經紀律,嚴禁公款用於個人支出。嚴禁企業按照職務為企業負責人個人設置定額的消費。取締企業用公款為負責人辦理的理療保健、運動健身和會所、俱樂部會員、高爾夫等各種消費卡。嚴禁用公款支付企業負責人履行工作職責以外的、應當由個人承擔的消費娛樂活動、宴請、禮品及培訓等各種費用,堅決制止與企業經營管理無關的各種消費行為。

會議要求,各有關部門按照監管職責對所屬中央企業進行指導監督,各中央企業要對集團本部和各級企業進行規範管理,層層落實監管責任,逐級健全管理制度,逐級實施預算管理,逐級推進公開透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要按照《意見》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區國有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具體辦法。 會議指出,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養的樞紐環節,關係到國家發展大計,關係每一個家庭的切身利益,關係億萬青少年學生前途命運。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教育考試招生制度不斷改進,為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作出了重要貢獻。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認真總結經驗,突出問題導向,迴應社會關切,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提高選拔水平,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要通過深化改革,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要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大學聯考錄取率,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完善中國小招生辦法破解擇校難題。要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深化大學聯考考試內容改革。要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完善和規範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改進錄取方式,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要改革監督管理機制,加大違規查處力度。要統籌規劃,試點先行,分步實施,有序推進。

會議要求,中央有關部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教育部等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文件,積極穩妥推進改革。要充分考慮教育的週期性,提前公佈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完善措施,逐步推廣。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