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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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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制度(精品多篇)

委員會制度 篇一

一、家長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

(一)幫助家長了解學校的工作計劃和要求,協助學校的工作。

(二)協助學校組織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

二、家長委員會的人選:

家長委員會的人選在各班推選家長代表的基礎上建立,家長委員會的成員應熱心、關心學校工作,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長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響,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活動能力,有一定的業餘時間。家長委員會設立主任1人、副主任2人。

三、家長委員會的作用:

積極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在促進學校質量提高,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加強家長自身建設上發揮作用。

四、家長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一)定期聽取學校領導對學校工作計劃、工作情況的介紹,學期結束聽取學校工作總結彙報。

(二)對學校各項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

(三)廣泛聽取家長對學校教學工作、教師師德、學校後勤等方面的意見,並及時與學校聯繫,交換意見。

(四)參與或主持學校的大型活動。

(五)為改善學校的辦學條件出謀劃策,提供條件。

(六)參加或召開家長會、家長代表會,協助學校舉辦家長學校或進行家庭教育講座。

(七)組織交流和推廣家庭教育先進經驗。

(八)組織專題學習討論,對家長在家庭教育中帶有共性的'總是開展研究,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九)開展評優家長活動,督促家長履行家長義務,提高自身素質,為孩子做出榜樣。

五、家長委員會成員每年九月略作調整。

一、組成

1七寶中學家長委員會是由學校學生工作部負責管理,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發揮社區、家庭和學校三結合教育功能的組織。

2學校家長委員會下設年級家長委員會分會,年級分會由各年級組建,並報校家長委員會批准。

3校家長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兩名,均由家長代表擔任。其成員由各年級分會推薦組成。

二、宗旨

堅持“全面發展、人文見長”的辦學思想,加強家庭與學校之間的聯繫,優化家庭教育環境,實現家庭、社會、學校教育一體化,促進青少年素質全面和諧的發展。

三、權利和義務

1家長委員會權力

(1)聽取學校工作報告,審議學校工作計劃,對學校各項工作提出諮詢和建議,制訂家長學校的辦學綱要和計劃。

(2)召開家長會議、家長代表會議,研究有關事宜並做出決議。

(3)總結、交流家庭教育經驗。

(4)向學校領導反映學生家長的意見。

2學生家長委員會義務

(1)協調、幫助學校搞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參加學校組織的有關教育教學活動(如:聽課、評課等)。

(2)宣傳學校教育教學的優秀成果和經驗。

(3)大力支持學校辦學,幫助改善辦學條件。

(4)學習家教知識,積極參加家長學校學習活動,提高自身素質。

(5)協調社會各個方面支持學校教育工作。

委員會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認真貫徹執行有關青少年教育的法律法規,優化育人環境,提高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水平,培養21世紀高素質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家長委員會是由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進行校外教育的羣眾性組織。

第三條:家長委員會要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思想,工作要遵循我校和青少年思想品德實際。

第四條:家長委員會的任務是保護學校、家長、青少年學生的合法權益,協調學校、家庭、社會的關係,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

第五條:家長委員會的機構組成、職責分工將保持相對穩定,工作要系統化、制度化。

第二章:家長委員會職責

第六條:切實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教育法律法規,共同參與學校管理,制定近遠期教育目標。

第七條:宣傳落實《家長教育行為規範》,幫助家長轉變教育觀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第八條:協助學校搞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貫徹實施。

第九條:傳遞學校信息,協調各種關係,優化育人環境。

第十條:監督學校對學生代管經費的'收支結算情況。

第十一條:及時反饋家庭、社會對學校的意見要求。

第三章:家長委員會組成

第十二條:家長委員會組成一般是:由家長和學生推薦,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全面考慮,推選出家長代表若干名,籌備會上由家長代表投票選舉產生。

第十三條:家長委員會由一名總理事,兩名理事,若干名委員組成,學校頒發騁書並宣告成立。

第十四條:家長委員會一般三年換屆。

第四章:家長委員會工作程序

第十五條:家長委員會每期在開學第二週和半期考試後各召開一次會議。

第十六條:家長委員會會議一般由總理事協調兩名理事召集並主持會議,重大問題由全體委員討論決定。

第十七條:家長委員會召開會議時,學校應向委員通報學校工作計劃、成就、問題和經費收支等情況,供委員瞭解和討論。

第十八條:家長委員會應把會議討論的問題及其決議、結果向學校和全體家長報告。

委員會制度 篇三

一、家長委員會工作制度

1、與學校緊密協作,發動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各項教育工作。

2、配合學校教育思想,宣傳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傳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學知識和經驗,促進家長創設有利於孩子學習、成長的家庭方法。對所在社區家庭教育進行諮詢,提高家長的認識,樹立新時代的家長形象,使家長在家庭教育中起積極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範。

3、協調學校與社會、家庭的關係,增強教育的合力。動員所有家長,積極學習教育知識,參與學校組織的家長活動和家長培訓。

4、廣泛蒐集家長對學校的意見和要求,分析、歸納家長們所反映的問題,將有關意見、建議及時提供給學校。

5、通過參與學校的重大活動或組織聽課等,關心、瞭解學校工作,對學校的辦學方向、教育質量、教師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設性意見,做出適當的評價,實行必要的監督。

6、結合實際情況,組織家長協助解決學校、年級在教育教學中出現的具體問題。

7、每期召開幾次工作會議,提出並研究一學期的工作計劃,期末做出總結。

二、家校聯繫制度

1、做好新生接待工作,認真填寫學生個人信息。

2、做好家訪等家校聯繫工作,及時向家長介紹教育重點和要求,給家長參與的機會。

3、確定單週五為校長接待日,瞭解家長對學校的建議。

4、每學期家長學校授課二次,使家長了解和掌握正確的家庭教育知識。

5、每學期召開全校性家長會兩次,各班家長會多次,並設立家長開放周活動,使家長了解學校及教師的工作,也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孩子的學習和生活過程。

6、每學期進行一次特色彙報活動。

三、家長開放工作制度

1、單週三對家長進行一次開放活動,每月開放日,各班的活動內容各有側重。但家長可以從各個方面瞭解學生學習和生活情況:如,進教室聽課、與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瞭解諮詢等。

2、家長每學期參加一次大型的家長會,每次舉行各種各樣的家庭教育等方面的諮詢活動。如:家長會後組織部分教師為家長做孩子的行為規範、學習習慣、家庭教育等方面的諮詢;節日慶祝活動、春遊、秋遊活動、運動會等。

3、低年級和高年級的家長,每學期開一次家長會,指導學生家長做好入學和升學學生的家庭教育工作,同時參加各種學校組織的入校或告別活動。

四、家長學校監督、檢查、反饋制度

1、校長及各部門領導經常在家長委員會會議上與會員研究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現狀和問題,聽取各種反饋意見,及時改進指導工作。

2、各主任經常檢查、督促各家長委員做好指導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與校外有關方面的關係,爭取社會力量的支持。檢查好家長、優秀家長學員的名單,報委員會審批,並向有關人員反饋。

3、主任做好每次講座的考勤工作,及時做好缺勤家長的思想工作,保證人人來校聽課,使每次聽課率達到100%。主任向家長單位及時聯繫,反饋家長在校學習的`情況。

五、家長學校學員守則

1、樹立為國教子思想,自覺履行教育子女的職責。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養子女遵守社會公德習慣,增強子女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3、關心子女的智力開發和科學文化學習,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要求要適當,方法要正確。

4、培養和訓練子女的良好生活習慣,鼓勵子女參加文娛體育和社會交往活動,促進子女身心的健康。

5、引導子女參加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支持子女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培養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勞動習慣。

6、愛護、關心、嚴格要求子女,不溺愛、不打罵、不歧視,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

7、要舉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業進取,各方面為子女做榜樣。

8、保持家庭和睦,創建民主、平等、和諧的關係,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9、學習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學知識及方法,針對子女的年齡特徵、個性特點實施教育。

10、要和學校、社會密切聯繫,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11、積極參加家長學校的學習,不無故缺席,認真聽課,參加考試,學以致用。

委員會制度 篇四

為了加強學校制度化管理,提高管理質量,達到統一思想、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落實任務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參加會議人員:學生髮展委員會全體委員。

二、會議時間:每學期集中開會至少兩次(因特殊情況可臨時決定召開會議)。

三、會議內容:通報學校辦學、管理和發展情況,聽取委員的意見和建議,審議決定學校有關學生管理的`重大決策、學生髮展和涉及家長切身利益的事項。

四、參加會議要求:

1、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參加方可舉行,必要時可以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2、會議議題與開會時間須在會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委員。

3、會議必須備好記錄本,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以便存檔。

4、積極參加會議,除有特殊原因不能到會須提前請假外,委員應按時到會,並表達意見和建議。

5、與會人員要積極參與會議討論,充分表達意見和建議,並按會議要求進行表決。

委員會制度 篇五

為加強學校學生營養計劃的規範實施和學校師生的飲食安全衞生管理,根據縣教育和體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學校開展食品安全家長委員會例行檢查,並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一、對食堂工作人員監督

家長委員會值日人員負責監督食堂工作人員規範操作情況,要求食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上崗,如發現人員身體不適或生病必須休息,接受治療,恢復健康後方可上崗,食堂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必須按規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二、對食品採購的監督

家長委員會值日人員監督食品原料及輔料的【本站】採購,確保食品原料及輔料進貨渠道規範,新鮮,無過期、變質食品進入食堂並做好索證工作。

三、對食品清洗的監督

督促食堂工作人員按規範進行原料的撿擇、清洗,做到乾淨無異物,並按規定進行切配。

四、對食堂烹飪的監督

監督食堂工作人員按規範對食品進行烹飪,確保飯菜燒製時間到位,味道可口,監督食堂必須將當天所採購的原料全部供應給學生。

五、對食堂衞生的監督

值日人員須督促食堂工作人員認真進行餐具的清洗,做到無殘留、無油漬,並按規範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認真做好食堂內外衞生打掃,做到無雜物、無污跡、無異味。

六、對學生營養餐工作進行監督

督促食堂工作人員按上級要求的標準為全體學生提供每天的營養餐,督促食堂工作人員是否按要求對配送的營養餐食品進行加工;督促食堂工作人員在營養餐實施過程中是否有違規行為。

委員會制度 篇六

1、食堂一經建立須成立伙食管理委員會,成員由以下7-9人組成:分公司

或項目書記、食堂管理員、中隊班組長或機組長、新老職工代表組成。

2、伙食管理委員會須嚴格掌握伙食標準與伙食成本,在保證就餐職工吃的。科學吃夠標準的同時,制定好食譜,按食譜改善伙食,虧盈不超過3%,

杜絕浪費和滋事,並行使好職權。

3、伙食委員會每週召集會議,針對食堂出現的飯菜衞生、質量、價格、服務和管理等問題,做出總結和評價,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議,並做好會議記錄。

4、食堂管理員必須掌握好當天就餐人數,及時提供給工作人員,保證一日三餐按時供應,減少浪費,飯菜加工要儘量不剩或少剩。

5、伙食委員會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到外部因素和內在因素的價格區分,凡事要通過調查和取證之後,召開會議,形成最後意見。嚴禁偏聽偏信,草率行事。

委員會制度 篇七

1、為切實搞好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一體化教書育人的工作,在學校的指導下,成立家長委員會。

2、本委員會旨在配合學校,抓好子女的校外學習,共同探討新時期子女教育的新特點和新方法,努力推進素質教育,努力把子女培養成為德、智、體諸方面全面發展的新世紀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

3、本委員會系學生家長自願組織,受學校統一領導和安排。

4、本委員會組成成員由學校、班主任與家長協商提名產生,計委員若干人,其中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員若干人,主任和副主任由委員會民主推舉產生。

5、本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凡屬委員會的統一活動,須經委員會共同研究決定。

6、認真聽取學校對家庭教育和家長的要求,按學校部署組織好學校、家庭、社會一體化教育網,為學校提供良好的教育環境,促進校園文明建設,推進素質教育。

7、認真聽取家長們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反饋給學校,並對學校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8、全面關心子女的思想和學習,督促子女認真完成老師每天佈置的作業和學校交給的各項工作。教育子女要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及有關管理規定,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做一個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識的文明學生。

9、努力營造教育子女的良好環境,相互交流教育子女的經驗,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探索科學的教育方法,並不斷總結經驗教訓,要教育子女成才報國,為配合學校培養新世紀接班人而共同努力。

11、本制度經委員會討論通過,自即日起試行。

委員會制度 篇八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領導的意見》(中發[20xx]15號)和中共××省委《關於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領導的意見>的意見》(發[20xx]33號)的文件精神,為了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推進“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體制的貫徹實施,結合我市政法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中共××市委政法委員會會議議事規則》。

一、議事的原則和形式

(一)議事原則

委員會會議實行集體領導制度。議事遵循平等、民主、少數服從多數,堅持民主集中制,執行集體決議和分工負責的原則。

(二)議事形式

1、委員會議實行例會制度,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亦可提前或推後召開。

2、委員會由政法委書記召集並主持,書記不在時,由書記委託的副書記主持,委員會委員參加。

3、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應事先向書記或主持會議的副書記通報。

4、根據會議內容和工作需要,由書記或主持會議的`副書記確定列席人員。

二、議事內容和決策程序

(一)議事內容

1、傳達貫徹上級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文件、講話、決定等有關精神;

2、研究貫徹市委及上級黨組織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討論決定涉及政法方面的重大問題;

3、研究決定司法體制改革,以及政法工作等的指導思想及其重大問題;

4、研究決定加強政法工作、綜治工作和維穩工作的規劃和措施;

5、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按照幹部的管理權限和組織、人事工作規定程序,討論擬定政法部門領導班子成員的選拔、調配、培養、考核和監督工作方案;

6、貫徹公正司法、為民司法原則,研究決定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絕對領導和政法機關自身建設等問題;

7、討論審定全市政法工作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決算、重大財務開支等重要事項;

8、討論研究政法委的重大事項和決定。

(二)決策程序

1、議題確定。會議的議題一般由政法部門(政法委機關科室)提出,政法委辦公室彙總報書記審定,或由書記直接確定。正常情況下不搞臨時動議。

2、會前準備。凡提交會議討論和決定的重要問題,會前要由有關部門(政法委機關科室)認真進行調查研究,考察論證,提出具體意見和初步方案,並提交必要的書面材料。提交的有關材料,會前要認真審查。情況不清楚,準備不充分,不能提交會議討論。

3、民主討論。對於重大問題,要認真進行民主討論,讓各種意見充分發表,每個人把話説透,使大家在充分民主的基礎上形成共識。不搞事先定調子、劃框子和象徵性的徵求意見,也不搞用傳閲簽字的方式代替集體討論。對於一時難以提出明確意見的重大問題,可採取召開務虛會的形式,只作討論不作決策,待取得一致意見後再作出決定。

4、正確集中。在會議充分討論基礎上,嚴格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採取口頭表態,舉手表決,必要時亦可採取記名推薦、無記名投票等形式集中多數人的意見作出決議。遇意見不一致時,在弄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求得共識。

5、明確責任。會議決議或決定一經形成,要按集體的意見做工作,個人如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但必須無條件服從,並按各自分工,落實責任。要有全局觀念,盡職盡責,通力合作。

三、決議的實施和監督保障

(一)決議實施

1、委員會議在有成員缺席的情況下討論決定的問題,由書記或副書記通知缺席的委員,使其瞭解並貫徹執行會議決定或決議。

2、會議作出的決議、決定,經書記同意,在規定範圍內通報,或根據需要編印會議紀要。需要行文的,由各職能部門按照政法委員會議討論的原則撰稿,由政法部門主要領導審閲簽發。

3、遇有特殊情況,需緊急處理的重要問題,由書記或書記委託的副書記負責解決,事後向委員會報告。

(二)監督保障

1、每次政法委員會議均作記錄,會務工作由政法委辦公室負責。

2、要嚴格遵守黨的保密紀律,與會人員對會議需要保密的事項必須嚴守祕密,不得泄漏。會議記錄由政法委辦公室嚴加保管。

3、委員會議決定的事項,明確由有關部門、單位辦理的,分管的委員要隨時督促檢查。政法委辦公室負責督促催辦,並將落實情況及時向書記或副書記反饋,必要時還要寫出專題辦結報告。

本規則從討論通過之日起實行。

中共××市委政法委員會

20xx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