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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53W

會計制度精品多篇

會計制度 篇一

民辦學校財務管理應建立:

財務計劃和財務決算方面的制度,預算管理制度,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工資基金管理制度,資金結算管理制度,學校基金管理制度,收費標準管理制度,費用開支標準管理制度,收據和發票管理制度,經營承包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有價證券管理制度和校辦工廠財務管理等制度。

會計制度包括會計準則、方法、程序等規定。主要內容有:會計工作通則、會計核算原則、會計科目、會計憑證、會計報表、會計監督、會計交接、會計檔案等規定。民辦學校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學校的會計制度,加強對學校會計活動的管理。資產管理制度是指民辦學校物資資產的保管、配置、使用等方面的規定。主要指:校舍、教學儀器設備等的保管維修制度,財產物資的管理和配置、使用制度。具體為:財產分類賬 制度,物品採購登記制度,物品進出庫制度,物品損壞及報廢制度,辦公用品發放等制度。

銅山縣民辦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銅山縣民辦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銅山縣各民辦學校:

為規範我縣進行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以下簡稱學校)財務管理工作,明晰學校的經濟關係,維護國家、舉辦者和學校的合法權益,促進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等文件精神,參照省財政廳、教育廳《江蘇省民辦高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縣政府辦《關於對全縣中國小收費實行縣級統一管理的意見》,結合我縣民辦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票據管理

1、學校使用票據包括《江蘇省中國小收費收據》、《徐州市政府非税收入收費收據》和《江蘇省行政事業結算憑證》,凡使用收費票據進行收費的收費項目,必須是經有權部門批准的合法項目。

2、《江蘇省中國小收費收據》、《徐州市政府非税收入收費收據》是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合法憑證,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擅自轉讓、借用、代開和買賣。

3、縣財政局負責學校的《江蘇省中國小收費收據》、《徐州市政府非税收入收費收據》和《江蘇省行政事業結算憑證》的發放、管理、檢查與監督。學校所需的票據由教育局統一到財政局領取,學校直接到縣教育局領取和核銷。

4、對已作廢或不需用的財政票據和保管5年以上的票據存根,由單位填制《江蘇省行政事業收費憑證銷燬申請表》報教育局審批、財政局審核同意後,統一銷燬。收費單位不得私自轉讓、銷燬收費票據。

5、收費單位應建立財政票據使用登記制度,明確專人負責,設置財政票據登記簿,定期到縣教育局繳驗票據。票據在啟用前,應當檢查票據是否缺頁、漏頁、重號等情況,一經發現,應及時向教育局報告,由教育局報財政局處理。如發生票據丟失,應及時聲明作廢,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登報掛失,報教育局和財政局處理。

二、財務管理體制及財會人員

1、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必須獨立設置財務處(室),作為學校的一級財務機構,統一管理學校各項財務工作,制定財務規章制度,編制財務支出預、決算,集中管理學校各種資金。學校不得在財務處(室)之外設置同級財務機構。

2、學校財務處(室)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同時,還應當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的經歷。一般會計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校財務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由校長提名,經學校董事會批准後任命,報縣教育局備案。與學校董事長、董事及校長有親屬關係人員,不得擔任學校財務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與學校財務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有親屬關係人員,不得在學校財務機構中從事會計工作。

三、預算管理 發佈時間:2008-8-71、學校預算管理是指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經費支出需要編制的綜合財務收支計劃。預算分為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支出預算由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等組成,凡是達到基本建設支出限額的項目,應當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理。

2、學校預算編制應當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注重效益、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必須建立嚴格的預算管理制度,明確預算編制方法和審批程序。預算一經批准,就對學校的經濟活動具有約束力。學校預算每年必須上報縣教育局備案。

4、在每個會計結束時,捐資舉辦的民辦學校和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應當從淨資產增加額中、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應當從淨收益中,按不低於淨資產增加額或者淨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發展基金,用於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四、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資金。民辦學校收入包括:

(1)教育事業收入。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學校按照國家和地方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向單位或學生個人收取的學雜費,承接科技項目、開展科研協作等活動取得的收入等。

(2)經營收入。指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後勤服務等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3)財政補助收入。指學校從財政或教育主管部門取得的用於資助學校辦學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

2、向學生收取的代辦費不列入學校事業收入、應列入“預收賬款”核算,不得挪作它用。代辦費應按學期收取,按實列支,多退少補,每學期末必須向學生公佈收支情況。

3、學校各項收入及往來款項都必須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確保及時足額收取,並按“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全部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學校內部其他部門不得自行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禁止隱匿、截留學校收入或抽逃辦學資金。

五、支出管理

1、學校經費支出要以教學、科研為中心,根據“確保必需,突出重點,效率優先”的原則安排各項支出。要嚴格支出管理,優化支出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學校全部支出應當統一分類,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學校的支出包括:

(1)教育事業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各項支出。事業支出內容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固定資產折舊和大修理支出等。為確保民辦學校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應當嚴格控制“人員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兩類支出原則上

不超過經費支出總額的50%。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提高上述比例的,應報縣教育局、縣財政局批准。

(2)經營支出。是指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的支出。經營支出必須與經營收人相匹配,並單獨計算盈虧。

(3)其他支出,是指學校除教育事業支出和經營支出之外的各項支出,如財產損失、利息支出等。

3、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和經營活動中,應當根據收入與支出相匹配的原則,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4、學校要加強支出管理,並制定相應管理規定,進行嚴格內部控制,並將內部管理制度報縣教育局備案。各項支出不得虛列虛報,也不得以計劃數或預算數代替。

六、財務會計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會計報告,是學校反應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書面文件。學校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定期、如實地向舉辦者、教育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2、學校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細表、基本數字表、現金流量表以及有關報表附註及財務情況説明書。

3、財務情況説明書,主要説明學校收入及支出、淨收益及其分配使用、資產負債變動、現金流量變動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學校為自身發展向銀行提供的資產抵押或經濟擔保、未決訴訟等或有關事項,應當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説明。

4、財務分析是財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教育主管部門、舉辦者或投資者的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指標包括投資者投入資金變動情況、學校辦學積累增減變動情況、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情況、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佔事業支出的比例、資產負債率、生均費用(或成本)增減、現金流量變動情況等,學校可以根據本校特點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5、學校財務會計報告和財務分析報告,應當經財務處(室)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法定代表人審核,同時簽名並蓋章。學校每年應將財務會計報告上報縣教育局、財政局等部門和有關報表使用者。

七、財務監督

1、學校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建立、健全內部財務會計制度,規範校內財務會計秩序,並將內部控制制度及時報縣教育局備案。學校會計人員、財物保管人員、業務經辦人員、審批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2、縣教育局依法對學校財務會計工作實施監督。學校教育事業收入、經營收入、財政補助收入、學生代辦費等,均應及時存入縣教育局指定銀行財政專户,縣教育局會計核算中心根據學校支出計劃,按時將支出所需款項撥入學校支出銀行賬户。

3、學校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主動接受財政、審計、物價等部門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和謊報。

八、財務清算

1、經審批機關批准,民辦學校解散時,應當予以公告,及時辦理解散手續,並依法進行財務清算。

2、學校財務清算,應當依法成立由審批機關、舉辦者、民辦學校代表組成的財務清算機構,對學校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轉移、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遺留問題。

3、學校財務清算時,應當首先支付所欠教職工工資及社會保險繳費;支付遣散、轉移在校學生有關費用;償還銀行貸款及其他各種債務。學校清算後的剩餘財產,返還或者折價返還舉辦者的投入後,其餘部分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用於發展社會力量辦學事業。

銅山縣財政局

銅山縣教育局

財務會計制度 篇二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於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户服務意識。

一、財務部職責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迴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

7、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採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税金。

9、參與業務項目結算,參與採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12、加強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代理人到財務部部領取“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

3、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4、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5、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7、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説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繫,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籤。

財務部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週一填寫貨幣資金週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髮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瞭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並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彙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鈎稽關係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12、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項目部人員構成等;

13、理解並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税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並結合合同督促項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部報帳;

16、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並制單入帳;

17、準確把握各項材料採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19、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

20、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1、參與業務項目、採購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22、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23、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工作。

財務基礎工作規範

財務基礎工作規範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一、票據

1、票據的種類:

(1)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

(2)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

(3)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

2、票據的報銷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户名稱(填寫陝西藝林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服務項目、金額(大小寫應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此報銷單專為出差報銷使用,後附出差火車、船、飛機等票據、住宿發票、寫明出差天數、出差補貼、核出總報銷金額。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3)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此支出證明單有兩種用途,一種為對於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後,可以報銷;另一種為對於一次報銷,票據非常多的情況,使用支出證明單進行票據彙總。此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附則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章 總 則 篇三

一、為了加強經營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公司章程和總公司財經管理制度及國家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經營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設置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辦理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三、財務部門要依法合理籌措資金,並有效使用資金。既要做到廣泛籌集資金和組織資金來源,滿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辦公需要,又要降低籌資成本,有效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四、財務管理部門應明確財務會計人員的崗位、職責分明、實行崗位責任制。

五、按照科學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內部財務審批制度,明確內部審批權限,強化內部控制。企業所有重大財務收支活動,均應實行執行與監督行為相結合。執行與監督人員相分離的原則,有牽制、有稽核。對企業資金調度、財務運作和可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影響的經濟活動,必須形成由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實行聯合簽署方為有效的制度(簡稱聯籤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資金調度、財務運作和可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經濟活動必須報請董事會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違反財經紀律的各項開支,財會人員

必須堅持原則,有權抵制並向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彙報。

七、正確反映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依法繳納税收,並接受財税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八、財務部門應按照要求認真編制企業各項財務預算,為加快實行全面預算管理辦法打下基礎。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要體現“真實性、完整性、嚴肅性、先進性”原則,根據年度預算的目標,分解指標、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並按照分級管理的要求加強檢查和考核,以確保財務預算的有效實施。

九、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各項經濟業務都應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原始記錄的及時、準確、真實。

(二) 健全計量驗收交接制度,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要經過嚴格的計量驗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

(三) 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財產清查,及時處理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十、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會計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費用的計算應當互相配比。一個時期內的各項收入和成本費用,應在同一個時期內登記入賬,不應脱節,提前或延後。

十二、各項資產應按實際成本計價。

十三、企業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不得任

意改變,如有改變,應經總經理室、公司董事會同意,並報主管財税機關審批或備案。

十四、財務經理以外的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由財務經理派人員監交,財務經理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派人員監交,在移交過程中必須辦好交接手續,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十五、企業應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未經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同意,其他部門人員和外來人員不準借閲會計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