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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寄宿生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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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寄宿生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國小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一

1、各班每天要進行晨檢。

2、班主任或班級衞生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

3、發現學生有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傳染病早期症狀,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及時報告校長並向上級衞生及中心校報告。

4、對因病缺勤的學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並進行登記。

5、學校發現疫情要在及時上報。

6、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的;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者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的;學校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學校疫情報告人均應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國小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二

學校人羣聚集,流動性大,接觸面廣,是傳染病的易發場所。國小生由於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禦各種傳染病的能力較弱,是多種傳染病的多發年齡,一旦發生,極易傳播和流行,並可擴大到家庭和社會。必須高度戒備地重視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現將我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有關要求規定如下:

1、建立健全學校衞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職責。學校主要領導負總責,確保認識到位、職責到位、經費到位、檢查到位、獎懲到位。

2、建立“羣防羣控、蓋邊沉底”的工作網絡,充分調動廣大師生員工參與學校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工作的積極性。

3、學校把健康教育納入教學計劃。開設健康教育課。

4、充分利用板報、牆報、校園網、廣播電視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傳染病預防知識教育,切實增強學生的衞生防病意識和社會公共衞生的責任感。

5、教育學生做到“四勤”、“四不”、“一報告”。即:勤洗手臉、勤通風、勤曬衣被、勤鍛鍊;不隨地吐痰、不喝酒抽煙、不共用毛巾、不要過度緊張和疲勞;發現傳染病可疑者立即報告。

6、學校根據傳染病流行季節的特點,每年至少集中開展兩次以預防呼吸道和消化道傳染病為重點的衞生宣傳教育。利用家長會、家長學校、告家長書等形式,宣傳傳染病預防知識,以取得家長的配合與支持。

7、落實“四早”措施,確保疫情預防和控制無漏洞、無死角。

早發現。學校要堅持晨檢制度並保持經常化。早隔離。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狀者,應立即採取隔離措施,確保其他學生不與之接觸。早報告。學校的衞生保健老師為傳染病疫情報告責任人。認真做好疫情的登記、分析和整理工作。發現疫情及時上報。早治療。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狀者,應根據不同類型傳染病,及時將病人送定點醫院隔離治療或在家隔離治療,同時在當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導下,對病人所在場所進行終末消毒。發生大面積疫情時,可對與病人接觸的其他人員進行預防性投藥,對所在場所定期消毒。

國小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三

一、加強領導,認真落實責任制,嚴格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衞生部關於加強學校衞生防疫與食品衞生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等有關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的責任意識。

二、制定相應的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預案,確保涉及學校師生身心健康的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

三、建立健全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控與報告制度,做到傳染病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治療。發現疫情,必須在2小時內報案。先報告鄉衞生防疫站,同時報告教育局。

四、學校指定專人作為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負責學校傳染病的監控與報告工作。

五、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傳染病預防的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健康教育課、班會、黑板報等形式開展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

六、積極配合衞生部門、加強對學校傳染病預防工作的督促檢查。

七、加強自我檢查,落實學校傳染病預防措施。

八、重視當地衞生部門提出的整改措施,改進學校衞生工作,消除有可能導致傳染病的各種隱患。

大田國小傳染病預防領導小組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

組長:丘仕恆

成員:楊發青、劉桂芬、包志風、王振裕、張大漢、許志強

二、職責:

(一)組長職責:

是學校傳染病預防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加強學校對傳染病預防的領導,配合衞生部門對學校傳染病預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切實制定和落實各項傳染病預防措施,建立健全疫情監控及報告制度。

(二)成員職責:

利用健康教育、班會、隊會、集會、扳報、廣播電視、多媒體等開展傳染病預防宣傳教育工作,把學校提出的各項預防措施落到實處。

國小寄宿生管理制度 篇四

一、寄宿生因家中有急事需回家,應由學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請,並寫出請假條,經班主任、生活管理教師批准後,辦理請假手續,並由生活教師開出“住校生離校單”,交門衞後方可離校。

二、歸宿假回家後,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時到校的寄宿生,家長或臨時監護人要事先向班主任和生活教師電話請假,事後補上由家長簽字的請假條。

三、寄宿生在教室上課期間因身體不適,需休息者,由本人書面申請,班主任批准簽字,交值班的生活教師後,方可進入宿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