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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77W

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學生宿舍安全制度 篇一

為進一步規範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工作,防止發生用電事故,努力創建資源節約型校園,本着“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根據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28號)令,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極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二條 全體學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輔導員。

第三條 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私自拆接電源;不得私自安裝燈頭、增設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拆修配電設施等。

第四條 學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

1、各類電器應為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於安全使用期限內。

2、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不得在無人使用時讓電器處於通電或待機狀態,養成安全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第五條 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誌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任何學生不得擅自接觸配電設施或將照明燈頭、電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帳、棉質、紙質物品等)使用。

第六條 禁止使用“熱得快”、電飯煲、電熱爐、電炒鍋、電熨斗、微波爐、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器、電烘乾機、電熱水器、電榨汁機以及其它可能導致超負荷用電、安全係數較低,以及與宿舍功能不相適應、妨礙水電管理和環境衞生管理的電器。

第七條 學生使用空調、飲水機實行申請准入制度,由學工處、宿舍管理中心核准並登記備案。

第八條為節約用電,合理使用空調。夏季氣温超過30℃,方可開啟空調製冷,冬季氣温低於0℃,方可開啟空調取暖;注意對空調的維護,有異常迅速報修,不得私自打開殼或者拆卸空調機件;雷雨天氣應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空調電源插座為空調專用,嚴禁插接使用其它電器;落實空調使用管理責任制,誰安裝、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

第九條 學生宿舍用電設施的維護和維修由後勤處負責。學生髮現宿舍的用電設施有損壞後應主動、及時向後勤處申報維修;後勤處接到申報後應立即安排人員完成維修。

第十條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常規管理和督查

1各系應將學生安全用電行為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學生日常安全教育範疇,定期採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同時要重視學生安全員、宿舍長的培訓,提高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

2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由系輔導員、宿舍管理員和學生宿舍安全員、宿舍長共同管理,保衞處、學工處、負責組織督查,督查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安全用電檢查。

3各樓宿舍管理員、各系各年級宿舍學生安全員、宿舍長,應對違規電器認真檢查,一旦發現,立即報告輔導員;保衞處、學工處、系書記和輔導員應根據宿舍管理員、學生安全員和宿舍長的報告,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違規電器的行為。

第十一條 學生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罰

1凡違反本規定第二、四條者初次給予通報批評,再次違反處以警告及以上處分;

2凡違反本規定第三、五、六、七條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並沒收違規電器及相關設備,造成後果嚴重者,加重處分;

3凡拒絕、妨礙工作人員依照規定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含警告)以上處分;尋釁滋事、侮辱、謾罵、威脅、恐嚇或毆打工作人員者,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含嚴重警告)以上處分,並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4凡違規使用電器者,本學年內不得參與獎學金、助學金的評定,不得參與各級各類的評優評先活動;

5對使用違規電器造成火災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除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追究法律責任,對責任部門和管理責任人視情節追究責任;

第十二條 在宿舍內發現禁止性電器設備,無論正在使用與否,無論新舊、好壞,一律沒收並由各系代管。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保衞處

20xx—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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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安全制度 篇二

第1條管理人員按時上下班,按時開關門,保證所有宿舍及上下樓通道暢通無阻。

第2條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時做好交接班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手續。

第3條嚴格按有關規章制度使用房間門鑰匙,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

第4條學生進入公寓後要加強巡邏,防止學生打架鬥毆等事件發生。

第5條嚴格執行學校兩休管理制度、規定,維持好秩序,對房間人數認真清查登記,對空、缺牀鋪的學生做好記錄並上報學校政教處。

第6條學生公寓嚴禁外來人員進入,不得留外來人員住宿。

第7條管理人員加強對消防器材的'檢查,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第8條加強對安全指示牌等物品的檢查,對損壞的及時上報並更換。

第9條隨時檢查學生房間內隱患,包括杜絕火種進入房間、是否有管制刀具、電器及線路是否安全等。

第10條如遇到緊急情況,如火災、觸電等重大事件,及時上報學校值班領導,同時迅速撥打“119”、“110”、“120”、或“999”等電話,有條不紊的疏散學生。

第11條保障電話暢通,不亂用工作電話私聊,如電話不同及時上報學校維修。

第12條管理人員遇到學生有病,應積極幫助治療,並及時送往學校衞生室或醫院。

第13條管理人員做到24小時值班,不脱崗、離崗或串崗,夜間值班人員每間隔30—60分鐘上樓巡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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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安全制度 篇三

為進一步優化宿舍環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確保住宿生在宿舍生活安全舒適,特制訂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愛護宿舍設施設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宿舍紀律。每學期開學,按老師的安排定位住宿,對不按定位,隨意調牀、搬遷、拆動生活用具者,給予批評教育,並責成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二、建立宿舍管理老師負責制。每學年,由學校聘任男女宿舍管理教師,宿舍管理教師每學期對宿舍公物進行清點作好登記,期末驗收,按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由宿舍管理教師落實到相關人員。

三、建立宿舍長負責制。每學期開學初,由宿舍的全體成員推選宿舍長,負責制訂輪流值日製度,檢查、落實宿舍內各種措施和督促宿舍學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五個必須十個不準”定期向男女宿舍管理教師彙報本宿舍的情況。

四、在宿舍,對人要講文明禮貌。杜絕講髒話和不文明的`舉止,嚴禁吸煙、喝酒、賭博、打架。

五、不準私自帶客進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學),違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六、晚間如遇同學生病,本宿舍同學要互幫互愛,並及時報告住宿管理教師和值班教師。病情較重者,值班教師第一時間報告住宿管理教負責人樑老師,樑老師迅速報告宋書記。通知家長,在值班老師陪同下迅速送往醫院治療。

七、遵守作息制度(含節假日),保證休息時間,晚自習時間一律要到教室學習(生病學生憑有關證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燈後不得大聲喧譁、講話,不準在宿舍裏打牌、下棋,否則,沒收一切娛樂器具,並通報批評。

八、必須保持宿舍清潔衞生,每週日返校進行一次大掃除,每天安排值日生進行清掃和保潔。嚴禁帶零食,嚴禁在宿舍內吃飯,嚴禁向樓下、窗外拋擲雜物;嚴禁污損牆壁及亂塗亂釘;嚴禁在廁所內丟雜物、硬紙塞進廁所、水管等

九、不準私接用電器,除沒收外,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並取消住宿資格。

十、不得將大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十一、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嚴禁男士(含家長)進入女生樓。

十二、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