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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人大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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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人大報告多篇

【第1篇】法院副院長在縣人大的述職報告

根據省法院黨組決定,我於2003年被通海縣人大常委會任命為副院長。依照縣人大常委會通人辦發(2022)5號文件通知, 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現將任職以來的學習、思想工作等情況,述職報告如下,請予考察評議。

一、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執行部門所負責執行的法律、法規方面的情況

今年,是世紀之交的一年,也是我國各項改革不斷深化的一年,作為一名共產黨員、人民法官,我認真學習了黨的十五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及江總書記“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認真參加了“三講”回頭看活動,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是黨中央高瞻遠矚,總攬全局,面向新世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它不僅賦予人民法院新的任務,也提供了難得的機遇,因為西部大開發和經濟社會的發展客觀上需要一個穩定的法制環境,人民法院肩負着保護人民、打擊犯罪、維護穩定、保證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重大使命,這不僅是人民法院為國企改革和實施西部開發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務的優勢所在,也是人民法院認真學習、努力實踐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法院工作中的具體體現。作為一名人民法官,一定要依照《法官法》的要求,解放思想、積極轉變執法觀念,要牢固樹立嚴格依法辦案觀念、證據觀念、實體法程序法並重觀念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觀念,要把確保案件質量,保護最廣大人民羣眾合法權益,讓人民羣眾滿意作為我們執法追求的最高目標。自己不僅是這樣理解,而且把這些思想貫穿在具體工作中,在分管執行工作中,儘可能與幹警進行思想交流,幫助他們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思想,培養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勤政廉政意識,在經常的交流接觸中,也使自己得到教育和提高,從而從根本上解決了“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為誰掌權”的問題。

為貫徹落實《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根據通海法院實際,我們從審判工作管理、內設機構、人事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整套方案及措施,確立了“大立案、精審判、重監督、強執行”的思路,成立了立案庭、審判監督庭、撤銷了民庭、經濟庭、成立民一庭、民二庭,將派出法庭抽上來,對部分人員實行交流輪崗,通過這些改革措施,堅決貫徹執行了中央及最高法院的一系列方針政策,適應了形勢發展,提高了辦案效率,為明年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轉摘於

二、崗位履職情況

根據院黨組分工,我分管執行和法警隊工作,執行工作是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一項重要權力,事關全局,責任重大,是切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一項具體措施,近來年,“執行難”已成為困擾全國法院的一個熱點問題,1999年7月7日,中共中央轉發了最高人民法院黨組關於解決人民法院“執行難”問題的報告,中央也將執行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通海縣法院也同樣面臨“執行難”的問題,自己分管執行工作,是黨和人民對自己的信任,也是對自己的挑戰與鞭策,我始終本着鍛鍊自己、增長才幹、磨鍊意志的目標,虛心向領導及同志們學習,在力爭儘快熟悉情況的基礎上,在執行工作中做到:一是依靠黨委的領導、人大監督和政府及全社會的支持,加強對執行局的組織領導,統一思想和認識;二是結合縣情,根據今年清理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特殊情況,制定強有力的執行措施,加大執行力度,全年共依法拘留12人,拘傳11人;三是經常性執行和集中執行會戰緊密結合起來,突出執行重點和難點。在10月20日至11月30日的“執行會戰”期間,帶領一個執行組負責河西、興蒙片執行工作,在執行中堅持了文明執行和依法嚴格執行相結合,加強宣傳教育,對當事人做耐心細緻的説服工作,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秉公辦案,嚴肅公正執法,把執行的法律、政治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起來。例如在11月23日,帶領執行幹警到河西鎮清水河辦事處小泥酢村執行一贍養案件中,能克服困難,步行十多公里路到該村,通過做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終於執行了該案,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四是採用送達傳票的方式,將被執行人傳喚到庭,節約了執行成本,又減弱了當事人的抗法心裏,緩和了幹羣關係;五是實行被執行人財產申報制度,同時鼓勵申請人積極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線索,提高執行效率;六是積極推行聽證制度和執行回告制度,充分體現執行程序的公正和公平,增強了執行的透明度;七是實行以租抵債的方式,充分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八是執行中既講究嚴肅執法又講究文明執法,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九是加強了執行情況的統計信息報送工作,全年報送有關執行工作專題簡報共15期。在全體執行幹警的努力及全院支持下,今年執行局共收案1628件,已執行1485件,執行率達91.2%,圓滿完成了縣委及中院下達的任務。

除抓好分管工作外,還參加“院長接待日”一次,對羣眾來信來訪作了認真答覆和妥善解決。草擬了本院“審判委員會工作細則”,並積極做好本院與其它法院的協調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三、勤政廉政,思想作風建設方面

近年來,黨內貪污腐化現象不斷出現,特別是部分法院幹警受賄等違法犯罪事件不斷曝光,這不僅損害黨的威信及利益,也嚴重影響了人民法院的形象,自己能以這些反面教材時刻警示自己,引以為戒,把理想和信念作為生命線來把握,按肖揚院長講的,要加強自身的職業道德,將“德化於自身、德化於本質、德化於社會”,即用高尚的道德規範指導個人生活,在八小時以外也要自省自警,保持高尚情操,樹立良好形象,用優良的道德規範自己的工作,要不畏強權,不徇私情,立身正直,要以自己良好的道德、高尚的品質,對整個社會產生積極影響,人民法官應該是社會的精英,成為法律的化身,正義的化身,要加強責任意識,公正意識,能夠做到“任憑風吹浪打,我自巋然不動”。一年來,自己繼續認真學習了中央、省委對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最高法院規定的“八不準”,省法院制定的“六條辦案紀律”及玉溪中院的“關於廉政建設的二十九條規定”,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活動,未出現任何違法違紀現象。

四、存在的`問題及今後改進措施

近半年來,自己在本職工作中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但離黨和人民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政治理論及業務學習還不夠,綜合領導能力及水平有待提高。

具體改

進措施:1、加強政治理論及業務學習, 認真領會“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形成良好的學習及思考習慣,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性原則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上下功夫,不斷進行自我檢查和自我批評,總結經驗教訓。

2、提高認識,理順工作思路, 抓住西部大開發的歷史機遇,結合本院實際

“法院副院長在縣人大的述職報告”版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開拓進取,開動腦筋,協助院長,將本院的各項改革進一步推向深入,使本院能以新的面貌迎接新世紀的到來。

3、堅持走羣眾路線,虛心向大家學習,深入基層和實際,進一步加強同全院幹警及廣大人民羣眾的聯繫,傾聽羣眾意見和建議,瞭解羣眾的疾苦和自己工作的不足,自覺進行反思改正,實實在在地為羣眾解決實際問題,從而也達到鍛鍊自己,增長才乾的目的。

總之,本人在新的一年裏一定加強學習,積極努力工作,開拓進取,爭取為通海縣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及各項工作邁上一個新台階貢獻自己的微簿之力。

“法院副院長在縣人大的述職報告”版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第2篇】基層人民法院關於辦理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和批評的報告

基層人民法院關於辦理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和批評的報告

基層人民法院關於辦理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和批評的報告

基層人民法院關於辦理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和批評的報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員:

根據瀋陽市和平區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規定,現向和平區人大常委會,作我院辦理和平區第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代表建議和意見情況的報告,請予審議:

一、建議辦理情況

和平區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我院共收到區人大轉來的代表建議6件,現已辦結4件、辦復2件。

1、李雅萍代表針對我院審結的和平區北站街道辦事處與瀋陽正大房屋開發公司回遷安置糾紛一案,提出的“要求法院加大執行力度,儘快解決居委會辦公用房”的建議。此案經我院1999和民初字第2073號判決:要求瀋陽正大房屋開發公司在原動遷範圍內安置居委會辦公用房二處,總建築面積39.5平方米,設施齊備並一次性給付原告北站街道辦事處補償四萬三千八百元,判決於20xx年11月20日生效。李雅萍代表建議要求我院加大執行力度,儘快解決居委會辦公用房問題,我院對此建議非常重視,派專人對這一情況做了調查,並及時與代表溝通解釋。具體情況如下:對於該判決的執行,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16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第219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1年,雙方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6個月”。李雅萍代表所反映的案件雙方當事人為法人,其申請執行的期限為6個月,即北站辦事處應當在判決生效後6個月內來我院申請執行,該案方可進入執行程序。按法律規定民事案件採取不告不理的原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權掌握在當事人手中,現因北站辦事處超過申請執行期限未來我院申請執行,已喪失了通過司法機關解決問題,保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只能通過雙方協商等方式促使對方履行判決。

2、張道立代表提出“關於李康英訴砂山街道辦事處倉儲保管合同糾紛案申請再審”的建議。我院對此建議非常重視,經調查具體情況是:我院對李康英訴砂山街道辦事處倉儲保管合同糾紛案判決後,李康英於20xx年初申請執行生效的判決,要求瀋陽市和平區砂山街道辦事處給付欠款。該案在執行過程中,因砂山街道辦事處經濟能力有限,自當年5月起,每月給付一部分欠款(3000、5000元不等)。到20xx年10月,砂山街道辦事處以原判決認定欠款數額不公為由向我院申訴要求再審。

和平區砂山街道辦事處提出的再審申訴未能進入再審程序的理由:一是我院於20xx年10月10日向二審法院作了書面再審請示,20xx年6月6日二審法院作出(20xx)沈經監字第91號函,答覆為“根據現有證據不足以推翻原判決,不宜提出再審,應維持原判”。二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二年內提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審申請人或申訴人超過兩年提出再審申請或申訴的,不予受理。三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上級人民法院對經終審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後維持原判或者經兩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複查均駁回的申請再審或申訴案件,一般不予受理。

因此我院無法啟動再審程序。但考慮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平衡雙方當事人利益,經我院審判人員的耐心調解工作,此案至20xx年2月,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李康英放棄一部分賠償金,餘款由被執行人一次性付清。雙方對此結果均表示滿意。

3、餘健代表提出的“和平區法院作風拖拉,一起經濟案件四年未審結”的意見。對我院1998年受理的遼寧省建設科學研究院訴瀋陽金山實業公司欠款一案,存在辦案法官作風拖拉,極不負責任等問題的批評,我院督查室對此案進行了調查,具體情況如下:原告遼寧省建設科學研究院於1998年10月來我院起訴,受案後一直未能找到被告下落,被告公司辦公場所也沒有找到,並且原告遼寧省建設科學研究院當時只提供了一份借款協議,鑑於案件事實難以查清,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五條第二款:“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根據這一規定,我院中止了案件審理,並作出中止裁定。20xx年3月10日,經原告補充新的證據,可以確認借貸關係,目前案件已缺席判決,於20xx年4月10日對被告公告宣判,4月22日向原告宣判;公告後判決於6月25日生效。此外,對餘健代表提出的辦案作風拖拉等意見,我院表示誠懇接受,已對該辦案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同時要求全院審判人員要吸取 教訓,引以為戒。

4、劉偉代表提出的“關於法院目前不宜受理企業拖欠醫藥費案件”的建議。建議指出,在計劃經濟轉到市場經濟時期,相當多的國營企業經營不善,拖欠了大量的職工醫藥費、甚至拖欠工資,這是一定的歷史時期產生的陣痛。只能根據企業的經營情況逐步解決,而法院不瞭解某一個企業的具體情況,受理案件後,將給企業造成極大的不穩定。我院收到此件後進行了認真的研究,關於企業拖欠職工醫療費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規定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於《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依據這一規定,目前此類案件法院仍應受理。但在今後的審判工作中,我院依法辦案的同時還要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5、徐馳代表提出的“和平區法院的民事調解書違法,致企業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意見。該意見對我院20xx年3月份受理的韋光漢等三人訴遼寧盛大房屋開發公司動遷安置的兩件動遷糾紛案,因調解書中沒有動遷房屋承租人瀋陽東望百貨商場一事,認為“動遷安置與補償達不成一致的由房產局裁決,不屬法院受理範圍,此份調解書違法應予撤銷”。我院對徐馳代表反映這兩件動遷安置案件進行了調查,院長親自主持兩次由立案庭、審監庭、民二庭的辦案人、庭長、主管院長及督查室參加的案件研究會,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啟動再審程序,原調解書中止執行。此案目前正式進入再審程序,近期即將結案。待再審結案後,我院將審理情況和結果向人大做詳細報告。

6、徐馳代表提出的“用證人證言否定虛假的書面合同和驗收單,並撤銷一審判決”的建議。此建議於20xx年7月2日轉至法院。對我院1997年審理的和平區城建建築公司訴圓路街道辦事處工程款糾紛一案,提出了通過再審撤銷一審判決的建議)。依據是:原告方和平區城建建築公司憑藉虛假合同和驗收單,佔有政府補貼並以此為證據向法院起訴圓路街道辦事處,要求給付工程款,一審中圓路街道辦事處敗訴,被告圓路街道辦事處通過檢察院提出抗訴,指出利用原告單位副經理、一審委託代理人苗華東及原告施工隊隊長任廣旭的證人證言,證明工程合同和驗收單不真實。目前此案正由我院審判監督庭再審,近期結案後將處理情況及時向人大報告。

二、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今後的改進措施

我院在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工作中,領導重視,分工負責。採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成立了人大代表聯絡室,配置一部專用聯絡電話,對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由聯絡室具體負責辦理,採取“一事一復”的方式,及時與人大代表溝通,聽取反饋意見。將一些代表請到法院旁聽案件的審理過程,通過這種形式主動接受人大代表的監督。今年我院還在人大代表中聘請了21位特邀執法監督員,對法院的司法工作進行監督。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極個別同志對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認識不夠,片面地認為監督是挑毛病、找麻煩,工作中有畏難或消極情緒。這些問題都要在今後)的工作中認真加以克服和改正。

憲法規定對法院審判工作的監督是人大的職權。人民法院主動接受人大監督,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是改進法院工作,提高執法水平,確保司法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樹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羣眾滿意率的重要措施。為此我院將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1、提高思想認識,加強領導,狠抓制度落實。要教育全院幹警,從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每一名法官充分認識到人民賦予的權力為人民,一定要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同時加強領導,院長、副院長要親自督辦,不斷增強接受監督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建立和完善辦理工作的責任制,努力實現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

2、改進工作方法,提高辦理效率。全院幹警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整體觀念,在辦理工作中做到密切配合,形成工作網絡,使這項工作更有效地開)展。完善督辦程序及催辦制度。加強中層領導在督辦環節中的作用,改進督辦案件與院中層領導脱節現象。切實處理好交辦案件與工作任務的矛盾,加快辦理進度,提高辦理效率。對尚未審(執)結的案件,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所有建議按期辦復、辦結。

3、落實辦理規則,保證辦理質量。對人大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要按照辦理規則,層層抓落實,做到件件有迴音、事事有着落。要堅持實事求是,依法公正、及時有效的原則對待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確保督辦案件辦理質量。對人大代表建議涉及具體案件的,要依據有關法律,認真調查核實,做出公正處理和及時答覆。

4、落實錯案追究制度,確保司法公正與效率。在人大代表建議涉及的案件辦理中,對確有錯誤的辦案人,要按規定予以處理,切實落實錯案追究制度。結合我院的各項管理規定,對辦理建議工作中不重視,未能及時完成交辦任務和轉變審判作風不力的責任人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用制度規範行為,確保法院審判工作實現“公正與效率”。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員,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是人民法院依法接受人民羣眾監督的重要渠道,做好建議辦理工作對於提高審判質量、維護司法公正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我院要在區人大的監督下,以對人民負責的高度責任感和使命感,採取措施,加大力度,紮實工作,全面提高辦理代表建議的質量和效率,努力做到讓代表滿意,讓人民滿意,為改革、發展、穩定做出新的貢獻。

【第3篇】法院副院長在縣人大的述職報告述職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祕書長、各位委員

根據省法院黨組決定,我於2003年被通海縣人大常委會任命為副院長。依照縣人大常委會通人辦發(2022)5號文件通知, 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現將任職以來的學習、思想工作等情況,述職報告如下,請予考察評議。

一、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執行部門所負責執行的法律、法規方面的情況

今年,是世紀之交的一年,也是我國各項改革不斷深化的一年,作為一名共產黨員、人民法官,我認真學習了黨的十五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及江總書記“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認真參加了“三講”回頭看活動,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是黨中央高瞻遠矚,總攬全局,面向新世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它不僅賦予人民法院新的任務,也提供了難得的機遇,因為西部大開發和經濟社會的發展客觀上需要一個穩定的法制環境,人民法院肩負着保護人民、打擊犯罪、維護穩定、保證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重大使命,這不僅是人民法院為國企改革和實施西部開發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務的優勢所在,也是人民法院認真學習、努力實踐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法院工作中的具體體現。作為一名人民法官,一定要依照《法官法》的要求,解放思想、積極轉變執法觀念,要牢固樹立嚴格依法辦案觀念、證據觀念、實體法程序法並重觀念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觀念,要把確保案件質量,保護最廣大人民羣眾合法權益,讓人民羣眾滿意作為我們執法追求的最高目標。自己不僅是這樣理解,而且把這些思想貫穿在具體工作中,在分管執行工作中,儘可能與幹警進行思想交流,幫助他們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思想,培養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勤政廉政意識,在經常的交流接觸中,也使自己得到教育和提高,從而從根本上解決了“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為誰掌權”的問題。

為貫徹落實《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根據通海法院實際,我們從審判工作管理、內設機構、人事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整套方案及措施,確立了“大立案、精審判、重監督、強執行”的思路,成立了立案庭、審判監督庭、撤銷了民庭、經濟庭、成立民一庭、民二庭,將派出法庭抽上來,對部分人員實行交流輪崗,通過這些改革措施,堅決貫徹執行了中央及最高法院的一系列方針政策,適應了形勢發展,提高了辦案效率,為明年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轉摘於

二、崗位履職情況

根據院黨組分工,我分管執行和法警隊工作,執行工作是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一項重要權力,事關全局,責任重大,是切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一項具體措施,近來年,“執行難”已成為困擾全國法院的一個熱點問題,1999年7月7日,中共中央轉發了最高人民法院黨組關於解決人民法院“執行難”問題的報告,中央也將執行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通海縣法院也同樣面臨“執行難”的問題,自己分管執行工作,是黨和人民對自己的信任,也是對自己的挑戰與鞭策,我始終本着鍛鍊自己、增長才幹、磨鍊意志的目標,虛心向領導及同志們學習,在力爭儘快熟悉情況的基礎上,在執行工作中做到:一是依靠黨委的領導、人大監督和政府及全社會的支持,加強對執行局的組織領導,統一思想和認識;二是結合縣情,根據今年清理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特殊情況,制定強有力的執行措施,加大執行力度,全年共依法拘留12人,拘傳11人;三是經常性執行和集中執行會戰緊密結合起來,突出執行重點和難點。在10月20日至11月30日的“執行會戰”期間,帶領一個執行組負責河西、興蒙片執行工作,在執行中堅持了文明執行和依法嚴格執行相結合,加強宣傳教育,對當事人做耐心細緻的説服工作,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秉公辦案,嚴肅公正執法,把執行的法律、政治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起來。例如在11月23日,帶領執行幹警到河西鎮清水河辦事處小泥酢村執行一贍養案件中,能克服困難,步行十多公里路到該村,通過做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終於執行了該案,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四是採用送達傳票的方式,將被執行人傳喚到庭,節約了執行成本,又減弱了當事人的抗法心裏,緩和了幹羣關係;五是實行被執行人財產申報制度,同時鼓勵申請人積極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線索,提高執行效率;六是積極推行聽證制度和執行回告制度,充分體現執行程序的公正和公平,增強了執行的透明度;七是實行以租抵債的方式,充分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八是執行中既講究嚴肅執法又講究文明執法,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九是加強了執行情況的統計信息報送工作,全年報送有關執行工作專題簡報共15期。在全體執行幹警的努力及全院支持下,今年執行局共收案1628件,已執行1485件,執行率達91.2%,圓滿完成了縣委及中院下達的任務。

除抓好分管工作外,還參加“院長接待日”一次,對羣眾來信來訪作了認真答覆和妥善解決。草擬了本院“審判委員會工作細則”,並積極做好本院與其它法院的協調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三、勤政廉政,思想作風建設方面

近年來,黨內貪污腐化現象不斷出現,特別是部分法院幹警受賄等違法犯罪事件不斷曝光,這不僅損害黨的威信及利益,也嚴重影響了人民法院的形象,自己能以這些反面教材時刻警示自己,引以為戒,把理想和信念作為生命線來把握,按肖揚院長講的,要加強自身的職業道德,將“德化於自身、德化於本質、德化於社會”,即用高尚的道德規範指導個人生活,在八小時以外也要自省自警,保持高尚情操,樹立良好形象,用優良的道德規範自己的工作,要不畏強權,不徇私情,立身正直,要以自己良好的道德、高尚的品質,對整個社會產生積極影響,人民法官應該是社會的精英,成為法律的化身,正義的化身,要加強責任意識,公正意識,能夠做到“任憑風吹浪打,我自巋然不動”。一年來,自己繼續認真學習了中央、省委對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最高法院規定的“八不準”,省法院制定的“六條辦案紀律”及玉溪中院的“關於廉政建設的二十九條規定”,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活動,未出現任何違法違紀現象。

四、存在的問題及今後改進措施

近半年來,自己在本職工作中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但離黨和人民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政治理論及業務學習還不夠,綜合領導能力及水平有待提高。

具體改進措施:1、加強政治理論及業務學習, 認真領會“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形成良好的學習及思考習慣,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性原則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上下功夫,不斷進行自

【第4篇】人民法院副院長在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上的述職工作報告

現在我向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述職,請予評議。

1995年1月,經組織安排和市人大常委會任命,我開始擔任市法院副院長,並一直分管執行工作。大家知道,“執行難”一直是困擾全國法院公正與效率的突出問題。執行工作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司法公正的實現,關係到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關係到人民羣眾對黨和國家的信任,關係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我從上任第一天起,就深感任務艱鉅,責任重大。幾年來,我在院黨組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中央11號文件和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執行工作的決議,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積極履行職責,通過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執行環境有了明顯改善,執行體制進一步健全,執行力度不斷加大,執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20××年,全院共受理執行案件3515件,執結3234件,執行總標的額4673萬元。執行局先後兩次被濰坊中院榮記集體三等功;我本人先後被省高院榮記二等功,授予“全省人民滿意的好法官”榮譽稱號。

一、認真貫徹中央11號文件及人大決議,積極完善執行工作新機制

為解決人民法院“執行難”問題,黨中央於1999年專門下發了11號文件,市委也以文件形式批轉了《諸城市人民法院黨組關於貫徹中央11號文件、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報告》,市人大常委會還於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專門作出了《關於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決議》,並多次聽取法院執行工作情況彙報,為執行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和幫助。作為分管執行的副院長,我認真貫徹執行中央11號文件和市人大常委會決議,緊緊抓住這一良好機遇,積極向院黨組建言獻策,並協助配合院長作有關方面的工作,逐步完善了執行工作機制。

20××年配合院長積極爭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成立了執行工作局,下設三個執行庭,使執行工作由單一執行庭負責制,為以執行局為主體,法警大隊密切配合,法庭積極參與的執行工作新體制。20××年充分發揮執行局的職能作用,完善了“三統一”管理機制,即統一管理全院執行幹警、統一調度使用全院的執行力量,統一管理協調全院執行案件,並進一步完善了統一立案、統一送達、集中開庭、分片執行等做法,提高了執行效率。20××年推行了執行長負責制,制定了《執行長管理考核辦法》,通過競職演講、民主評議和嚴格的理論考試、考核,公開選拔了4名執行長,放權加責,充分調動了執行幹警的工作積極性。去年來,又推行了“兩權兩化”改革,把執行權分為執行裁決權和執行實施權,將裁決權公開化,實施權層級化。執行一庭專司裁決,執行二庭、三庭負責執行,執行過程中,由執行長髮出執行命令,執行員具體實施。從而在內部形成了相互監督制約的執行工作新機制,實現“公正與效率”的有機統一。為建立與執行機制相適應的執行隊伍,積極建議院黨組不斷對執行人員進行調整充實,全院執行幹警最多時達35人,即使在機構改革,人員精減近三分之一的情況下,現在仍達28人,佔全院幹警總數的四分之一,使全院的執行工作有了切實的組織和人員保障。

二、積極推進執行改革,努力提高執行效率

隨着執行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解決“執行難”,必須牢固樹立現代司法理念,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積極推進執行改革,努力提高執行效率。為此,我在工作中,按照院黨組的統一部署,狠抓了以下幾項改革:

一是積極推行效率管理。要求全院執行案件正常存案不超過300件,每個執行人員全年執結案件不少於70件(全案全結),個案件平均執行時間不超過45天,並通過建立健全執限監督、濾布考評機制,與崗位目標責任制掛鈎獎懲等措施,確保案件及時執結。20××年所執結的3234件中,全案全結數2286件,佔70.1%,個案件平均執行時間僅為48天。

二是建立了執行案件中止聽證制度。為防止執行案件中止的隨意性,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積極提議建立了執行案件中止聽證制度,凡中止執行的案件,一律由執行局長或副局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聽證,以決定是否中止,確保執行案件公開、公正、依法進行。

三是實行彈性工作時間制。為提高執行工作的機動靈活性,根據執行工作的特點,我積極建議黨組對案件執行實行彈性工作時間制,執行人員可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充分利用早晚及節假日當事人在家之機,上門執行,使辦案效率大大提高。據統計,有30%的案件是利用8小時之外的時間執行的。

四是探索使用了債權憑證。對被執行人短期內無履行能力、自然人長期下落不明又無財產可供執行的,給申請人發債權憑證,如申請人發現可供執行的線索,可隨時持該憑證直接申請恢復執行。既簡化了執行和程序,又提高了執行效率。

三、注重探索執行方法,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

為解決“執行難”問題,壓濾機濾布我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聽取執行工作彙報,與執行幹警一起研究探討執行方法和藝術,並不斷加大執行力度,努力實現執行工作政治、經濟、法律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一是堅持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發揮靈活性和創造性。具體根據不同情況,因時因地因案制宜,採取相應的措施。如對有市場發展前景的被執行人,積極探索放水養魚、資產重組、債權轉股權等方法,使當事人雙方利益得到全面保護;對沒有現款支付,但有可抵債的商品或其他財產的,做好協調工作,實行以物抵債;對雖有償還能力,但一次性履行會影響企業經營和職工生活的,向申請人講明情況,取得理解與支持,幫助被執行人制定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實現執行和解;對於資不抵債、長期虧損的被執行人,採取清產核資、整體拍賣、償還債務等執行方式;對歷史上形成的遺留案件,堅持分清責任、實事求是。

二是不斷強化執行措施,加大執行力度。對被執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積極採取查封、凍結、扣押、搜查、劃撥、變賣、拍賣等強制措施;對躲債、逃債的被執行人,在新聞媒體公開予以曝光;對妨礙人民法院執行的該拘留的拘留,該罰款的罰款。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執行職能,確保生效裁判文書得以執行。去年來,先後批准對786件案件採取了不同方式的強制措施,其中拘傳117人次,拘留184人次,搜查69人次,維護了法律的威嚴。

四、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抓好執行隊伍建設

抓好執行隊伍建設是做好執行工作的基礎。工作中,我從四個方面入手,狠抓了執行隊伍建設。

一是堅持不懈的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引導廣大執行幹警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增強政治觀念和大局觀念,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的思想,切實做到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羣眾根本利益作為根本出發點和立足點。

二是開展經常性的紀律作風整頓。做到高壓不斷、警鐘長鳴、防微杜漸、防患未然,確保隊伍不出問題。

三是加強對執行幹警的業務培訓。通過組織幹警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總結交流工作經驗,開展案例評析和理論研討,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辦案能力,實現從“經驗型”向“知識型”執行幹警的轉變。

四是嚴肅執行紀律,規範執法行為。先後制訂了《強制執行措施審批制度》、《委託執行制度》、《執行迴避制度》、《財產過付制度》、《文明執行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去年,結合軟環境建設,還出台了《執行涉及企業案件的六個嚴禁》,並將省法院“八條禁令”和濰坊法院“六條禁令”,製成卡片,人手一卡,人人寫出保證書,層層簽訂責任狀。對違反紀律規定的,嚴格按照《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處理,決不手軟。去年,一名執行幹警因違反內部紀律而調離了執行崗位。

五、不斷加強自身修養,積極發揮表率作用

我作為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除分管執行工作外,還分管法警、政工、辦公室等工作,協助院長抓好全面工作。我時刻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在思想上絲毫不敢懈怠,處處嚴格要求自己,做幹警的表率,時時把自己的舉動置於組織和羣眾的監督之下。在學習上,注重加強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技能。在廉潔自律上,嚴格執行省高院“八條禁令”和濰坊法院“六條禁令”,堅持做到不與當事人和業務單位發生個人經濟來往,不參與當事人的吃請,對送錢送物的,能退還的堅決退還,不能退還的交公處理,秉公執法、廉潔辦案,並教育管好家屬子女,不得為當事人説情,不得委託當事人辦事,不得接受當事人的送禮。在組織紀律上,嚴格執行黨組決議,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積極維護班子團結,維護班長的威信。

在工作上,積極為案件執行排除妨礙,創造良好環境,對一些重大疑難案件自己都親臨一線指揮,尤其是對被執行人是企業和牽扯鄉鎮政府、村委的案件,自己都親自出面找有關部門做協調工作,使一些影響穩定的案件得以及時妥善處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為減少集體訪和越級訪的發生,積極推行預約接訪,凡是政法委聯合接訪及上級轉辦的的信訪執行案件,均由我和有關人員一起預約接訪,面對面聽取當事人的意見,並給予明確的答覆。去年來,共預約接訪13人,並分別不同情況給予處理和答覆,均未發生重複上訪。

各位主任、各位委員,回顧幾年來的工作,我深深體會到,執行工作任何一點成績的取得,都離不開市委的正確領導,離不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支持,離不開各部門各單位和社會的大力幫助,也離不開院黨組的正確決策和廣大執行幹警的辛勤努力,我本人只是做了一些份內的工作,做了一點應該做的事情,不足之處還很多,與上級要求、黨和人民羣眾的期望也有很大差距。特別是對理論學習不夠系統,對執行規律的研究不夠深透,“執行難”問題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執行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在下步的工作中,我要以這次述職為動力,發揚長處,克服不足,加倍努力。要繼續深入貫徹中央11號文件,認真履行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決議,全面加強和改進執行工作,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各種強制手段,不斷加大執行力度,提高執行效率,努力解決“執行難”問題,為全市幹事創業、加快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此,我誠懇希望各位主任和委員們一如既往地對法院執行工作給予更多的關心、支持和幫助,熱誠歡迎對我本人的工作給予批評、指導。

謝謝大家!

【第5篇】法院副院長在縣人大的述職報告範文述職報告範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祕書長、各位委員

根據省法院黨組決定,我於2003年被通海縣人大常委會任命為副院長。依照縣人大常委會通人辦發(2022)5號文件通知, 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現將任職以來的學習、思想工作等情況,述職報告如下,請予考察評議。

一、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執行部門所負責執行的法律、法規方面的情況

今年,是世紀之交的一年,也是我國各項改革不斷深化的一年,作為一名共產黨員、人民法官,我認真學習了黨的十五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及江總書記“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認真參加了“三講”回頭看活動,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是黨中央高瞻遠矚,總攬全局,面向新世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它不僅賦予人民法院新的任務,也提供了難得的機遇,因為西部大開發和經濟社會的發展客觀上需要一個穩定的法制環境,人民法院肩負着保護人民、打擊犯罪、維護穩定、保證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重大使命,這不僅是人民法院為國企改革和實施西部開發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務的優勢所在,也是人民法院認真學習、努力實踐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法院工作中的具體體現。作為一名人民法官,一定要依照《法官法》的要求,解放思想、積極轉變執法觀念,要牢固樹立嚴格依法辦案觀念、證據觀念、實體法程序法並重觀念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觀念,要把確保案件質量,保護最廣大人民羣眾合法權益,讓人民羣眾滿意作為我們執法追求的最高目標。自己不僅是這樣理解,而且把這些思想貫穿在具體工作中,在分管執行工作中,儘可能與幹警進行思想交流,幫助他們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思想,培養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勤政廉政意識,在經常的交流接觸中,也使自己得到教育和提高,從而從根本上解決了“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為誰掌權”的問題。

為貫徹落實《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根據通海法院實際,我們從審判工作管理、內設機構、人事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整套方案及措施,確立了“大立案、精審判、重監督、強執行”的思路,成立了立案庭、審判監督庭、撤銷了民庭、經濟庭、成立民一庭、民二庭,將派出法庭抽上來,對部分人員實行交流輪崗,通過這些改革措施,堅決貫徹執行了中央及最高法院的一系列方針政策,適應了形勢發展,提高了辦案效率,為明年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轉摘於

二、崗位履職情況

根據院黨組分工,我分管執行和法警隊工作,執行工作是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一項重要權力,事關全局,責任重大,是切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一項具體措施,近來年,“執行難”已成為困擾全國法院的一個熱點問題,1999年7月7日,中共中央轉發了最高人民法院黨組關於解決人民法院“執行難”問題的報告,中央也將執行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通海縣法院也同樣面臨“執行難”的問題,自己分管執行工作,是黨和人民對自己的信任,也是對自己的挑戰與鞭策,我始終本着鍛鍊自己、增長才幹、磨鍊意志的目標,虛心向領導及同志們學習,在力爭儘快熟悉情況的基礎上,在執行工作中做到:一是依靠黨委的領導、人大監督和政府及全社會的支持,加強對執行局的組織領導,統一思想和認識;二是結合縣情,根據今年清理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特殊情況,制定強有力的執行措施,加大執行力度,全年共依法拘留12人,拘傳11人;三是經常性執行和集中執行會戰緊密結合起來,突出執行重點和難點。在10月20日至11月30日的“執行會戰”期間,帶領一個執行組負責河西、興蒙片執行工作,在執行中堅持了文明執行和依法嚴格執行相結合,加強宣傳教育,對當事人做耐心細緻的説服工作,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秉公辦案,嚴肅公正執法,把執行的法律、政治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起來。例如在11月23日,帶領執行幹警到河西鎮清水河辦事處小泥酢村執行一贍養案件中,能克服困難,步行十多公里路到該村,通過做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終於執行了該案,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四是採用送達傳票的方式,將被執行人傳喚到庭,節約了執行成本,又減弱了當事人的抗法心裏,緩和了幹羣關係;五是實行被執行人財產申報制度,同時鼓勵申請人積極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線索,提高執行效率;六是積極推行聽證制度和執行回告制度,充分體現執行程序的公正和公平,增強了執行的透明度;七是實行以租抵債的方式,充分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八是執行中既講究嚴肅執法又講究文明執法,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九是加強了執行情況的統計信息報送工作,全年報送有關執行工作專題簡報共15期。在全體執行幹警的努力及全院支持下,今年執行局共收案1628件,已執行1485件,執行率達91.2%,圓滿完成了縣委及中院下達的任務。

除抓好分管工作外,還參加“院長接待日”一次,對羣眾來信來訪作了認真答覆和妥善解決。草擬了本院“審判委員會工作細則”,並積極做好本院與其它法院的協調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三、勤政廉政,思想作風建設方面

近年來,黨內貪污腐化現象不斷出現,特別是部分法院幹警受賄等違法犯罪事件不斷曝光,這不僅損害黨的威信及利益,也嚴重影響了人民法院的形象,自己能以這些反面教材時刻警示自己,引以為戒,把理想和信念作為生命線來把握,按肖揚院長講的,要加強自身的職業道德,將“德化於自身、德化於本質、德化於社會”,即用高尚的道德規範指導個人生活,在八小時以外也要自省自警,保持高尚情操,樹立良好形象,用優良的道德規範自己的工作,要不畏強權,不徇私情,立身正直,要以自己良好的道德、高尚的品質,對整個社會產生積極影響,人民法官應該是社會的精英,成為法律的化身,正義的化身,要加強責任意識,公正意識,能夠做到“任憑風吹浪打,我自巋然不動”。一年來,自己繼續認真學習了中央、省委對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最高法院規定的“八不準”,省法院制定的“六條辦案紀律”及玉溪中院的“關於廉政建設的二十九條規定”,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活動,未出現任何違法違紀現象。

【第6篇】基層人民法院院長在區委人大工作會議上的報告

基層人民法院院長在區委人大工作會議上的報告

基層人民法院院長在區委人大工作會議上的報告

基層人民法院院長在區委人大工作會議上的報告

各位領導、同志們:

這次區委人大工作會議是在全區上下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快我區振興發展步伐的新形勢下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這是我區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民主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黃凱書記代表區委所作的重要講話,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回顧總結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50年來,特別是地方人大常委會成立25年來的光輝歷程和寶貴經驗,明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人大工作領導的任務和要求,這對於推進依法治區,加快我區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設,必將發揮極為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就區法院貫徹落實這次會議精神,自覺接受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全面推進司法公正,作以發言。

一、堅持黨的領導,接受人大監督,是加強和改進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證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我國憲法規定的一項基本原則),是確保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維護和實現司法公正的政治保障。人民法院是黨領導下的國家審判機關,是法律的重要實施者。我們只有自覺地置於黨的絕對領導之下,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的法律和法規,才能真正擔負起在全社會實現公平正義的歷史使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人大負責,並受其監督。人大監督是人民法院正確行使審判權、嚴格執法、公正裁判的重要保證。

法院工作的實踐使我們體會到,堅持黨的領導和接受人大監督在本質上是完全一致的。人大的監督體現了黨的意志,而做好法院各項工作,堅持司法公正,就是最好的堅持黨的領導,就是最有效的接受人大監督。近些年來,區委、區人大對法院工作一直非常重視和關心,對事關法院改革、發展、和建設的重大問題,區委都提出明確要求,人大都給予了有力的支持,促進了區法院審判工作和隊伍建設的健康發展。區法院在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堅持把接受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自覺地貫穿於審判工作和隊伍建設的各個方面。一是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始終把握法院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法院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各項工作,從全區工作大局的高度確定工作思路和制定措施,確保審判工作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二是圍繞“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切實履行好憲法和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職責,大力各項審判工作。20xx年以來,每年受理案件均近萬件,案件數量在全市佔很大比重,積極發揮了打擊、保護、服務、調解等司法職能。三是圍繞司法為民的宗旨,努力改進工作作風。結合市法院制定的《關於落實司法為民宗旨11項措施》,我院重點改進了立案大廳建設,設立訴訟指導、風險提示等多項便民措施,把司法為民這一宗旨貫穿於全部審判活動之中,着力解決人民羣眾告狀難、申訴難和執行難問題。四是圍繞掌好用好審判權這個根本問題,大力加強法院領導班子和法官隊伍建設。我們按照區委提出的“政治建院”要求,把加強班子建設放在首位,班子成員從自身做起,帶頭廉潔從政、帶頭鑽研業務、帶頭依法辦案、帶頭接受監督。今年以來,機關黨委、紀委順利改選,全體班子成員沒有發生過受到舉報現象,團結、配合、協作地開展工作,整體面貌有了很大改善。在法官隊伍中大力開展司法為民教育、法官職業道德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整頓活動,並認真貫徹最高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法官法有關懲戒制度的若干規定》,整肅審判紀律,加強廉政建設,樹立先進典型,弘揚新風正氣。隊伍的素質和精神面貌有了進一步的改觀。

實踐證明,人民法院服從黨的領導,接受人大的監督越自覺、越主動,審判工作就越能打開局面,公正高效裁判就越能得到保障,人民法院建設就能不斷向前邁進。

二、大力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內部監督機制,不斷增強)接受人大監督的實效性

人大及其常委會依照憲法履行監督職權,與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目標是完全一致的,都是為了樹立司法權威,實現“公正與效率”這一工作主題。因此,我們區法院要自覺擺正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真正樹立起監督就是愛護、監督就是關懷、監督就是支持、監督就是幫助的觀念。要嚴格執行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不斷建立和完善接受監督的工作機制。

一、主動向人大報告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人大各項決議和決定。法院向人大報告工作是接受人大監督的重要途徑。區法院要主動將各項工作置於人大監督之下,除了每年向人代會報告全面工作外,有關法院改革、隊伍建設等重大事項、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案件審理,都要主動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對於人大及其常委會作出的決議、決定,要高度重視,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幾年來,我們先後就貫徹執行各項法律法規的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作了多次報告,主動接受審議和 視察,並認真聽取改進意見和建議,促進了法院的正確實施。今年,我院又新增設了《和平法院工作彙報》,專門向人大、政協定期並報我們的工作情況,此項工作受到了許多代表的認可和好評。今後,我們將根據形勢和任務的需要,把向人大報告工作這項制度做得更加紮實和富有成效。

二、加強制度建設,建立接受人大監督工作的長效機制。近年來,區法院逐步建立了與人大代表的日常聯繫制度,交辦案件重點督辦和通報制度,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參加聽證會和檢查案件制度,聘請人大代表擔任特約執法監督員制度等等。法院班子成員帶頭抓制度落實,堅持定期走訪人大代表、主動上門彙報工作,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批評,及時改進工作。這些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保證了人民法院接受監督工作的開展。我們將在今後的工作中,繼續堅持以上制度的落實,並結合我們的工作實際,不斷充實和完善,推動法院接受人大監督工作的創新與發展。

三、建立健全與人大代表聯繫的專門機構,認真負責地辦理好人大代表的批評、意見和建議。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責提出的議案和建議,是代表人民參與國家事務、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形式。認真辦理代表議案和建議,是人民法院接受人大法律監督的一個重要方面。我們非常重視此項工作,嚴格落實市院制定的《關於加強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的意見》和《關於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的規定》,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提高辦理質量和效率。二年來,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件,辦結率為,回覆率達100,有力地促進了法院各項工作。今後,我們將進一步加大督辦力度,努力提高辦理質量,務必使交辦案件辦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覆,力爭使代表建議的辦結率、回覆率、滿意率均達到100。

四、以實現司法公正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完善法院內部監督體系建設。近兩年來,我院積極探索外部監督來啟動和帶動審判機關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的途徑和辦法,先後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規定》、《落實審判監督責任規定》、《落實信訪責任的暫行規定》和《開庭審理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做到權力行使到哪裏,監督舉措就跟蹤到哪裏。去年以來,通過審判監督程序、發改案件評查程序和代表建議、信訪接待等渠道,深入查找違紀線索,並通過紀檢監察糾正違法審判,有1名審判人員受到警告處分。與此同時,我們加大了錯案追究力度,對錯判或出現差錯的名法官和工作人員給予了處罰。今後,我們將繼續強化法院審判責任和監督體系建設,全面建立起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的監督制約機制,為接受人大監督提供有效的措施保障。

三、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全力推進司法公正,為我區的改革發展穩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生命和靈魂。嚴格執法,依法辦案,公正司法,這是人民法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三中和四中全會的具體體現,是維護司法權威、提高法院公信力的必然要求。當前,我區正處在“東北振興、瀋陽先行、和平加速”這一長遠發展的關鍵時期。這對我們法院提出了新的考驗、新的目標和新的要求。我們要緊緊依靠黨的領導,自覺接受人大的監督,以公正司法的實際行動,為實現我區創建“三區”目標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優質的法律服務。

(一)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牢固樹立為創建“三區”服務的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是我國改革發展處於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具有重大意義的會議,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是指導我們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綱領性決策。我們法院要把學習貫徹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後的頭等大事來抓,組織領導班子和全體幹警認真學習有關文件,深刻領會精神實質,真正把思想統一到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上來。要通過學習貫徹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強化堅持黨的領導觀念,始終把法院工作置於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之下。要牢固樹立與創建“三區”相適應的大局觀念、平等保護觀念、以人為本觀念等現代司法觀念,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期法院審判工作,把審判職能和服務職能統一起來,把審判的法律效果與社會的政治和經濟效果統一起來,為促進我區加速發展、創建“三區”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