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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欄目: 衞生防疫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31W

第一章總則

醫院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一、為了有效的管理好國有資產,促進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保證醫院各項任務的完成,根據《新政府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醫院應當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設置專門的管理機構,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原則。

三、國有資產的購置和管理,要貫徹勤儉辦事的方針,根據事業計劃任務、技術條件和資金可能等情況全面考慮,統籌安排,反對積壓浪費,提高使用效率和經濟效益。

四、本辦法適用於我院佔有、使用國有資產的所有部門。

第二章國有資產的範圍和分類

五、本制度所稱的國有資產是指由醫院佔有或使用的房屋、建築物以及裝備設備,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項價值在規定起點以上的固定資產(下簡稱國有資產)。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劃分標準,將我院國有資產劃分為:

(一)土地、房屋及構築物

(二)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業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

(三)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設備,也屬於國有資產範圍,應作為國有資產管理。

六、醫院國有資產分為六類:土地、房屋及構築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圖書,傢俱、用具、裝具及動植物和其他國有資產。

第三章國有資產的歸口分類及各部門職責

七、醫院國有資產按照醫院資產管理原則,將財務科設為一級管理部門,設備科、總務部和信息科設為二級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設為三級管理部門。各級部門應根據權限建立健全本級相應的管理規定。

八、國有資產的歸口分類

(一)房屋、建築物及其各種附屬設施,各種車輛、機電設備、鍋爐、水暖、電器、傢俱及有關通用設備等,歸總務科管理。

(二)醫療設備、醫療器械、電子儀器、有關醫療、科研、專用設備等,歸設備科管理。

(三)信息類、數碼類設備、電腦硬件等,歸信息科管理。

九、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院國有資產總賬管理工作,以及與相關管理部門的資產信息核對工作。

(二)負責全院新增國有資產信息的審核工作。

(三)參與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組織的驗收工作。

(四)負責對閒置資產調撥及報廢資產的審核工作。

(五)負責組織相關管理部門對全院國有資產進行年終資產盤點工作。

十、一級管理部門(財務科)主要職責

(一)根據醫院的財務狀況,對職能管理部門下一年度國有資產申購計劃提出審核意見,併合理安排購置預算資金。

(二)負責醫院國有資產的財務核算工作,確保財務資產總賬與實物賬相一致。

(三)協助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做好國有資產實物管理工作,加強對實物管理的監督和控制。

(四)協助二級管理部門每年一次對全院國有資產進行清查,確保賬實相符。

(五)對出租、出借國有資產行程的收入,資產處置收入,應按照政府非税收管理規定,上交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

十一、二級管理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一)按照“誰採購、誰負責,誰維修”的原則,建立完整的國有資產檔案,規範管理程序,完善實物資產的產權證辦理、資產申購、招標採購、資產添置、資產調撥、資產維護、維修以及資產處置等相關手續,按檔案管理要求建立設備儀器技術檔案和運轉日誌,對大型貴重設備、儀器(10萬元以上)實行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負責組織設備、物資論證、採購及驗收等工作。

(二)負責所屬部門國有資產實物的分類統計、登記國有資產卡片、建立固定資產台賬,確保賬實相符。

(三)負責歸口管轄範圍內新增資產標籤的粘貼工作。

(四)監督、檢查三級部門國有資產的運營狀況。

(五)對資源配置進行統一規劃,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

(六)對申請處置的國有資產進行技術鑑定,提出處理意見。

(七)對已批准報廢資產進行妥善保管,待醫院統一處置。

(八)對歸屬本部門管理的國有資產根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清查、維護跟蹤和統計工作。

(九)應按照財務部門批准的資產購置預算進行實施,不得隨意辦理無資產購置預算的資產購置事項。

十二、三級管理部門(使用部門)主要職責:

(一)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貫徹執行醫院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各部門應設置資產管理員,對本部門自有或借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國有資產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二)建立部門國有資產明細賬和國有資產使用卡片,定期或不定期對本部門國有資產賬、卡、物進行核對,做好設備使用、維修、故障、事故等情況記錄。

(三)組織科室核心小組對擬申購資產進行可行性論證。

(四)提出國有資產處置初步意見。

(五)接受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四章國有資產日常管理

十三、國有資產購置、領用及轉移調撥管理

(一)國有資產配置應與醫院職能相適應,與財務狀況和預算管理相結合,勤儉節約,從嚴控制,科學管理,優化資產結構。

(二)購置設備要按規定申報,大型儀器設備要進行可行性論證,對安裝條件、配裝能力、資金來源、技術力量和利用率情況進行綜合論證。

(三)對於購入、調入設備,必須按發票、調撥單、合同等組織驗收,根據訂貨合同和發票內容及時認真地驗質驗量。

(四)及時辦理財產建帳、入庫、分配等有關手續,建立建全國有資產檔案。

(五)對領用的各類國有資產,不準隨意變動,如確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間進行轉移調配時,應根據相關調撥流程辦理。

十四、國有資產驗收管理

(一)驗收小組的組成。國有資產驗收應組成專門的驗收小組負責驗收,紀檢、監察、審計部門有權對各類驗收活動進行抽查監督。

驗收小組成員應由熟悉該採購項目的資產歸口職能部門、使用部門負責人、資產科、財務科、招標辦等至少3人以上單數人員組成,驗收小組負責人應由歸口職能部門人員擔任。

其中單台設備1萬元或批量設備金額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採購項目由歸口職能部門自行驗收。

(二)組織驗收。驗收小組應當按照採購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組織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

(三)出具驗收書。驗收小組完成驗收後,應當出具驗收書。驗收書應當包括每一項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的履約情況。

(四)驗收資料歸檔。採購合同項目完成驗收後,歸口職能部門應當將驗收原始記錄、驗收書等資料作為該採購項目檔案妥善保管,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燬,驗收資料保存期為採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十五、國有資產處置的管理

(一)國有資產的處置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採用市場競價的方式進行公開處置。

(二)國有資產處置範圍包括:閒置資產,報廢、淘汰資產,產權或使用權轉移的資產,盤虧、呆賬及非正常損失資產,已超過使用年限無法使用的資產,以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處置的其他資產。

(三)國有資產應當按照審批權限,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處理。

十六、國有資產的清查盤點

(一)財務科及歸口管理部門應不定期對國有資產進行抽查盤點,規範國有資產的日常管理。

(二)各管理部門年度應組織全面清查盤點,由財務部門、資產歸口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共同參與。盤點人員應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盤點核對,發現餘缺應及時做出記錄,查明原因,提出意見,按相關手續進行處理。

十七、國有資產管理變動移交管理

(一)國有資產管理崗分為機構變動和人員變動,機構變動是指經醫院批准部門之間或部門內部進行合併、分離或重新組建以及臨時機構撤銷等調整行為,人員變動是包括在應院內調動、退休、離職等情況發生的國有資產管理崗位變動而涉及的工作人員。崗位變動人員在離崗前應當做好國有資產交接,按程序辦理國有資產移交手續,確保我院國有資產賬實相符。

(二)科室資產管理員變動時變動時,應同新資產管理員做交接,並對所在科室資產進行盤點核對,確保資產編號、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存放地等與實際情況相符,由科室負責人進行監盤,交接完成後從系統打印紙質盤點表雙方簽字留存並。如遇科主任、護士長變動時,科室資產管理員也應進行資產盤點核對並簽字留存。

(三)崗位變動涉及資產變動時,應由變動崗位所在部門通知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實地核對,同時填寫資產變動表,雙方簽字後報資產科調整資產賬務。

第五章附 則

十八、本制度由醫院財務科負責解釋。

十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