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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隱患排查制度(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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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隱患排查制度(通用多篇)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篇一

為保證我園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幼兒園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本園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幼兒園規定高質量完成檢查。

2.根據本園實際情況,一般應安排排查以下部位,並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大型玩具和體育器具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隱患排查(欄杆、空調架及其它公共設施)。

3.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隱患的重點是做好安全防範工作,要根據各崗位的特點,想法保證幼兒園設施設備、食品、飲用水的安全性。

4.排查責任人要每月一次大排查,每星期一次小檢查,發現問題,保證在最短時間內解決。

5.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6.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園長彙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交由

幼兒園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幼兒園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7.具體負責幼兒園安全工作的副園長必須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分管教學的副園長負責幼兒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並收集好有關資料;總務主任和安保組長負責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8.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誌,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監控。堅持安全檢查月報告制度,幼兒園要將當月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9.幼兒園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篇二

為加大我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明確各級人員安全隱患排查職責和任務,建立和完善礦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發生,結合礦井實際,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安全生產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按照《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安監總局煤礦字[20xx]133號)認定的重大安全隱患。

2、煤礦企業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礦長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

3、礦井必須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設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構,負責隱患排查工作。

4、礦井成立安全隱患排查小組,安全礦長任排查小組組長,成員由各職能科室負責人組成,安全隱患排查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檢科。

5、辦公室要將查出的隱患登記建檔。

6、查出的一般安全隱患,自查小組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立即整改,整改結束後在整改表上籤署整改情況和姓名,辦公室負責整理送交礦長審核簽字備案。

7、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內容、資金、期限、責任人,並組織實施,必要時可上報主管部門。

8、安全隱患整改報告和公示

1)礦井每旬將隱患排查整改治理情況向煤業公司安監部作書面報告。

2)對於重大安全隱患在礦區相關場所進行公告公示。

9、礦井安全隱患排查時間定為每月5日15日25日,三次進行並及時召開安全隱患整改專題例會。

10、每次自查由一名自查小組組長牽頭,成員必須全員參加,無故不參加者每次除50元罰款。

11、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責任人務必認真落實整改,否則,對其給予經濟處罰。

本制度從發佈之日起執行。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篇三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一、總則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事故隱患的檢查與整改,明確職責,有效保證公司員工在生產經營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企業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事故隱患的檢查與整改,明確職責,有效保證公司員工在生產經營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企業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2、事故隱患是指在某個處所,基本設備、設施,甚至在某作業中存在着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如不加以解決或消除,就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

3、隱患檢查與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發生的主要預防性的措施,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隱患的檢查、登記與確認

1、隱患的檢查

(1)公司每月、樓層每週、櫃組每日至少對本單位各種設備、設施、危險源及其作業環境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2)公司要定期組織專業性隱患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

2、隱患的登記

(1)公司建立隱患檢查登記台賬,對檢查出的以及上報隱患及時登記。登記內容為:檢查人員、時間、隱患部位及危險狀態,責成的整改責任人、整改標準和完成期限等。

(2)凡檢查出的隱患經確認為無力整改的,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彙報,並在登記台賬上註明上報時間、樓層及接收人等。

3、隱患的確認與反饋

公司在收到樓層隱患報告後,要及時進行確認,櫃組級隱患由樓層領導通知櫃組長,進行確認反饋;樓層級隱患由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反饋。

三、隱患的分級、分類與歸口管理

1、隱患的分級:

櫃組級隱患由櫃組管理,櫃組長是隱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在自己管理為主的基礎上,樓層對櫃組隱患負有管理義務,同時具有監管責任(下同);樓層級隱患除自己管理外,接受公司領導管理。

2、隱患實行分類

櫃組、樓層在上報隱患時,按照生產設備、電器特種設備、技改工藝質量、火災、交通盜竊等五類,以便歸口上報。

3、隱患的管理

(1)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歸口管理。凡屬生產樓層存在的隱患由公司管理;凡屬設備電器、特種設備等存在的隱患,由維修電工管理。

四、隱患的整改

1、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堅持“三明確、三不交”原則。三不交即:櫃組能整改的不交樓層,樓層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三明確即:明確隱患整改的責任人、明確整改標準、明確完成時間。

2、公司在收到下一級隱患報告後,要及時進行確及時安排整改計劃,均不得藉故推諉和拖延。凡屬公司級整改的隱患項目,在未整改前由公司及隱患所在櫃組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3、公司定期組織安全綜合大檢查,凡公司檢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安全科下達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書,令責令限期整改。

4、隱患整改具體要求

生產過程中隱患的整改:各單位發現隱患後,應根據分級、分類管理原則,及時確定整改級別和整改部門。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單位,並制定出整改前切實可靠的防範措施,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

5、公司財務必須優先安排隱患整改的有關費用,並監督其正確作用。

五、考核

1、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在年終納入考核,並作為考核人員效績的考核內容。

2、對下列隱患檢查和整改情況進行獎懲

(1)未按規定進行隱患檢查工作;對已立項整改的隱患項目未按“三明確”要求按期整改;對已整改的隱患、產權單位及使用單位應加強管理,因維護和使用不當又重新造成不安全狀態;扣責任單位100-150元,扣安全第一責任20-50元。

3、因隱患整改不及時或失控,或因人為原因造成隱患而導致事故的,嚴格按公司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處理。情節十分嚴重,性質十分惡劣的,構成違法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安保科對隱患的檢查與整 改工作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整改要及時督辦,對造成事故的要及時組織調查,對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由公司領導批准後實施。

5、對及時發現隱患和隱患整改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對及時消除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員,公司將予以表彰獎勵。

風險隱患排查制度 篇四

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範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各部門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責任感,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條 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 ;

2、文明施工;

3、腳手架;

4、“三寶”“四口”;

5、施工用電 ;

6、起重吊裝;

7、施工機具;

8、操作行為;

9、思想觀念

第二條 安全檢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每週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2、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腳手架;臨時用電;起重吊裝等)進行檢查,這種檢查在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折方案進行。搭折時由質安部、物資設備等有關人員進行檢查。

3、經濟性安全檢查。即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班組每天要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要每天巡迴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必須檢查安全工作

4、季節性及假日後的安全檢查,防止不良氣候給施工帶來危害和節假日後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而造成安全事故。

5、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三條 安全檢查的方法有要求

1、根據檢查要求配備足夠力量,特別大範圍全面性的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並進行分工,明確個人負責檢查的內容、標準及要求。

2、明確檢查的目的和檢查項目,重點、關鍵部位,設定保證項目的重點檢查。對現場管理人員操作工人不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要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

3、人真細緻的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事故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4、認真全面的進行系統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評價。

5、認真做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對事故隱患要按“三定”原則,即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進行整改。有關部門及時複查,直至符合要求。

風險隱患排查制度 篇五

1.目的

為了落實環保各項規章制度和環境保護責任制,減少突發性事件造成環境風險,防範各類環境事故的發生,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與本公司形成勞動關係的人員及進入公司所屬生產區域的臨時用工、施工、實習人員、技術服務人員等。

3.相關文件及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4.內容及相關要求

第一條環境風險是指人們在建設、生產和生活過程中,所遭遇的突發性事故(一般不包括自然災害和不測事件)對環境(或健康乃至經濟)的危害程度。環境的隱患,包括自然環境、生產環境、環境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二條通過環境風險、隱患集中排查,全面、正確掌握風險隱患存在情況,推進風險隱患登記和現狀評估,制訂整改措施並落實,逐步建立風險隱患排查監管長效機制,清除各種環境隱患,保障環境安全,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

第三條全面排查治理環境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和遏制環境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公司環境保護技術和管理水平明顯提高,環境安全狀況明顯好轉。

第四條排查檢查內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記錄、查隱患、查環保設施設備。

第五條排查檢查形式:

a、聯合排查檢查。由安全監察部牽頭,各單位、部室協助配合,組織進行的環境風險排查檢查。

b、在重大節假日、國家重要活動前夕,由公司領導帶隊組織進行的環保大檢查、環境風險排查。

c、季節性排查檢查。針對雨季易發事故進行的環境風險排查檢查。

d、專業性排查檢查。對環保設施設備進行的技術性排查檢查。

e、日常排查檢查。由各生產單位、部室組織的排查檢查。

f、自檢。班前班中班後進行的自我環境風險排查檢查。

g、互檢。員工之間相互進行的環境風險排查檢查。

h、交接檢查。交接班時進行的環境風險排查檢查。

第六條排查檢查方式:採取季(月)現場排查檢查與不定期巡迴排查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各生產單位、部室進行全面的環境風險排查檢查。

第七條建立、完善環保監督檢查、環境風險排查及環境隱患整改制度、機制,保證環保檢查、環境風險排查常態化、機制化,做到班前、班中、班後互檢互查、自查自糾。

第八條對排查檢查出的環境風險或事故隱患由安全監察部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並按“三定、四不推”原則積極進行整改,確保把環境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重大隱患,要制定出防範措施和整改計劃,設立醒目標誌,並按第九條規定執行。

第九條帶有環境風險重大危險源、重大環境事故隱患的管理:

1、強化對重大環境事故隱患和帶有環境風險重大危險源的採場、排土場、尾礦壩等的監控力度,立足於事先預測和防範,並加強評估、普查和建檔工作。

2、帶有環境風險重大危險源的場所和設施必須做到:

a、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

b、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保證一定的應急救援器材、物資,定期開展重大危險源監測和評估。

c、對處於重大危險源作業場所的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崗位技能培訓,提高事故防範和處理能力。

d、現場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懸掛或立於醒目位置。

e、定期組織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進行重大危險源專項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f、制定、完善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並進行演練。

g、重大危險源檔案、評估報告、應急救援預案要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集團公司備案。

h、對存在環境事故隱患和缺陷的重大危險源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採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必要時停止作業或使用。

第十條針對一時不能整改的環境事故隱患,必須建立詳細的隱患檔案(包括分佈圖、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影響程度、採取的整改和監控措施等)。發現重大環境事故隱患時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集團公司,同時成立由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的隱患整改小組,編制應急救援預案並積極開展演練,有針對性地開展救援知識培訓,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設施、器材並保證完好有效。

第十一條完成重大環境事故隱患整改的場所和設施,應及時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集團公司申請審查驗收,並將驗收結果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監察部。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篇六

第一章總則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員工的人身安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環境的不安全狀態,落實環保各項規章制度和環境保護責任制,減少突發性事件造成環境風險,防範各類環境事故的發生,結合項目實際,制定本制度。

1.2通過環境風險、隱患集中排查,全面、正確掌握風險隱患存在情況,推進風險隱患登記和現狀評估,制訂整改措施並落實,逐步建立風險隱患排查監管長效機制,清除各種環境安全隱患,保障環境安全,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

1.3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項目環境保護技術和管理水平明顯提高,環境安全狀況明顯好轉。

1.4環境風險是指人們在建設、生產和生活過程中,所遭遇的突發性事故(一般不包括自然災害和不測事件)對環境(或健康乃至經濟)的危害程度。環境的隱患,包括自然環境、生產環境、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二章管理機構

2.1為加強環境管理工作,從源頭有效防範環境風險,確保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改到位,公司成立環境隱患排查領導小組。

2.2領導小組人員由項目安全環保管理委員會人員及專兼職安全員、環保管理員、技術員組成。

第三章排查檢查範圍、內容、形式、方式

3.1排查檢查範圍。公司各車間、各部門的各個工段等。

3.4排查檢查方式。採取公司月檢查、車間周檢查,現場排查檢查與不定期的巡迴排查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各部門、各車間進行全面的環境安全排查檢查。

第四章環境風險排查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

4.1建立、完善完善環保監督檢查、環境風險排查、環境安全大檢查及環境事故隱患整改制度、機制,保證車間、部室環保檢查、環境風險排查常態化、機制化,做到班前、班中、班後自檢自查。

4.2在重大節假日、國家重要活動前夕,由公司領導帶隊組織進行的環保大檢查、環境風險排查。

4.3對排查檢查出的環境風險隱患或事故隱患由安環科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並按“三定、四不推”(即:定時間、定措施、定負責人員,個人不推給班組、班組不推給工段、工段不推給車間、車間不推給公司)的原則積極進行整改,確保把環境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重大隱患,要制定出防範措施和整改計劃,設立醒目標誌,並按規定把環境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篇七

為落實學校安全衞生管理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號召全體教職工查尋學校周邊地區及校內學生安全工作隱患,組織動員全校學生幹部及護校隊員,深入學生內部發現安全隱患,爭取人人蔘與,個個排查做到有情必報,有險必查,有難必救,確保安全隱患消失在萌芽狀態。

二、排查措施

1、分級排查

學校綜治辦將學生安全管理分四級排查,即包保教師排查,班級排查,年級排查,學校排查,包保教師務必從包保學生選出安全聯繫員,每一週要座談一次,並要有詳實記載,一經發現安全隱患要逐級上報,不留後患,班級排查實行日查制,對缺席學生要及時與家長聯繫並寫好記錄,及時發現學生動態,化解矛盾,消滅安全隱患,年級班級安全工作彙報制度,及時處理有關事宜,學校由行政值日負責,從早晨6:00到晚上9:00,全天候對學校內及周邊地區實行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安全,以上若有空檔,學校一律追究其管理責任。

2、分項排查

學校將學生安全工作分四大項即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飲食安全、校內外活動安全,期初、期中、期末組織學生召開三次法紀教育會,宣傳安全工作,班級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主題班會,宣講安全工作。

(1)交通安全:學校綜治辦法嚴禁學生騎三無自行車來校,學校發佈告家長明令禁止學生騎機動車輛,並設立舉報學校電話,及時查處教育到位。

(2)人身安全:門衞確保學生不帶凶器來校,校園內不得燃放鞭炮及易爆物品,不得爬攀教學樓護欄、圍牆,行政值日確保校門口無社會閒雜人員逗留,及時排查圍攻、勒索學生的行為

(3)食品衞生安全:食堂、小賣部進貨監管會務必保證工勤人員持主上崗,小賣部進貨保證有“三期”記載,確保學生食品衞生安全,落實相關責任(具體以招聘合同為準)。

(4)校外活動安全:任何個人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准,在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方可離校,嚴禁擅自組織學生離校,特別禁止組織學生游泳及郊遊,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3、跟蹤重點學生。學校綜治辦建立重點學生違紀檔案,派學生跟蹤重點學生,及時反饋,落實管理,確保整治到位。

4、巡查重點地段。重點地域要定期檢查,如住宿樓地下室、教委宿舍區及校門圍牆外,確保重點防護地域排查到位。

風險隱患排查制度 篇八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特別規定》(國務院XX號令)和(安監總煤礦字[20XX]XX號、[20XX]XX號)法律、法規。防止礦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特制定重大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1、公司董事長對礦井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主要責任,負責全面安排重大安全隱患治理工作。

2、公司董事長負責對消除重大安全隱患工作進行領導、監督和協調,負責對消除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所需資金的安排。

3、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人員制定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4、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人員定期對重大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5、公司總工程師負責制定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對“一通三防”方面重大隱患負全面責任。

6、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負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措施的安排落實,負責整改所需的人力、物力的調節。

7、通風副總負責對“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隱患整改工作的具體落實;對“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負主要責任。

8、機電副總負責對機電方面重大安全隱患整改工作的具體落實;對機電方面的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負主要責任。

9、採掘副總負責對採掘和防治水方面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的落實,對採掘和防治水方面的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負主要責任。

10、安全副總負責對公司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實執行進行監督、對整改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重大安全隱患上報及整改完成情況的上報工作。

11、公司建立重大安全隱患登記、銷案制度,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明確具體的整改負責人,誰負責誰銷案。

12、公司安監處負責每月組織至少一次安全大檢查,每旬組織一次安全檢查,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彙報並督促進行整改。

13、公司建立重大隱患舉報制度,對舉報重大安全隱患和消除重大安全隱患有功的員工按照集團公司安全獎懲條例進行獎勵。

14、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向公司有關部門彙報,對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不及時彙報的責任人經查實將進行嚴肅處罰。

15、在日常的安全檢查中,發現一般安全隱患,實行誰發現誰負責落實整改,並負責整改完成情況的複查。

16、基層單位負責的責任區域內的重大安全隱患,由負責責任區域的隊長負主要責任,對責任區域的重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整改的,要及時上報公司相關部門處理。

17、負責整改的責任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回覆整改完成情況,對不能按時整改的應説明原因,對不按時整改或不按規定時間回覆整改完成情況的責任人進行處罰。

18、負責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的責任人,負責對重大安全隱患在整改期限內組織人員進行監督檢查,整改完畢負責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19、對不能處理的重大安全隱患,實行備案制度,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並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篇九

為加強通風瓦斯管理,防治瓦斯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瓦斯檢查員是否具有一定煤礦實踐經驗,掌握一定的通風、瓦斯知識,是否經上級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並持證上崗。

2、瓦檢員是否嚴格按規定的瓦斯檢查地點、檢查次數、巡迴檢查路線、巡迴檢查時間和檢查時間進行瓦斯檢查,是否嚴格執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每班是否向通風值班室和調度室彙報檢查情況。

3、瓦斯檢查員數量是否符合公司規定的人數配備。儀器確保完好,精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備有長度大於1.5m的膠管(或瓦斯檢查棍)温度計等。

4、瓦檢員是否嚴格按瓦斯檢查地點設置計劃規定執行,每次排查檢查的結果是否準確的記入瓦斯檢查手冊和記錄牌上,是否標好原始記錄檢查路線圖並通知現場作業人員。

5、是否存在瓦斯排查空班、漏班、少檢、假檢現象,並是否做到井下記錄牌板、檢查手冊、原始記錄“三對口”對三種記錄上的內容和數據、是否完全一致。

6、礦長、技術負責人、通風部門是否嚴格執行瓦斯報表審籤制度,對存在問題是否制定措施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