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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排查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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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排查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一

為切實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各類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為安全生產、安全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特制定隱患排查、整改、登記消除報告、隱患排查責任、事故隱患獎懲五項制度。

一、隱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實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環節、逐部位排查,掌握隱患的存在,分佈情況,分析產生隱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範措施。

3、排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人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設備、設施是否處於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場所安全生產狀況;從業人員是否經過三級培訓教育,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從業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放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從業人員是否正確佩帶;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有無違章指揮,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行為;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對從業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是否及時發現和制止;危險源的檢測監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

4、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執行。

5、設立公開舉報電話,暢通隱患舉報渠道,鼓勵廣大職工積極參與和監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對及時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舉報,按照《事故隱患獎懲制度》標準兑現獎勵。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責任。

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事故隱患是指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才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防患於未然。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制定本制度:

1、隱患整改的基本原則是:“六定、五不準”。六定:定安全隱患項目、定隱患整改措施、定隱患整改責任人、定隱患整改時間、定隱患整改質量要求、定整改驗收部門。五不準:凡個人能整改的不準推到班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準推到下班;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準推到車間(或分廠);凡車間(分廠)能整改的不準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準延遲時間。

2、各級各部門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重大隱患可直接上報公司主要領導,以保證儘快解決。

3、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4、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基層有條件整改的項目,要立即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並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如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存在的危險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安全的,要立即停產整改。

5、建立隱患整改督辦驗收制度。安全員要對發現的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由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並督促責任單位按時整改到位後,由安全員負責組織驗收,並簽署驗收意見。

6、對車間能整改的安全隱患,車間應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報安全員審查同意後整改。

7、凡本部門無力制定整改措施計劃的,應報安全科,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責任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諉、扯皮,拖期、延期。

9、各專業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驗收人對安全隱患的整除結果承擔驗收責任。

10、由於資金或技術問題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報告,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可列入下步整改計劃。

11、物資供應部門應對安全隱患整改所需的物資、器材的及時供應和產品質量負責,嚴禁購進假冒偽劣產品或“三無產品”。

12、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書面資料,要認真填寫,並經有關人員簽字後存檔。

13、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隱患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給於經濟處罰,由此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時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組織協調整改到位後,書面申請下達整改指令的部門組織驗收。

三、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

1、設立“兩本台帳”即排查記錄台帳和隱患治理台帳,明確專人負責填寫、上報和存檔備案工作。

2、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並按照職責分工明確人員,制定措施,落實整改資金,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3、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主管負責人接報告後應根據隱患等級作出立即整改決定或報告請示主要負責人。

4、一般隱患整改完畢並驗收合格後,在隱患治理台帳上記錄並銷號,重大隱患整改完畢後,申請主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驗收銷號。

5、對上級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隱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結束後,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向負責督辦的單位提出書面複查申請,經審查合格後,方可銷號。

6、局面複查申請的主要內容包括,隱患類別,隱患部位,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資金,整改到位情況以及整改責任人。

7、對排查出的隱患以及隱患整改消除情況定期向上級主管單位彙總報告,接受上級單位的指導和監督。

四、隱患排查責任制度

1、隱患排查責任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狀重要內容,單位內部層層簽訂責任狀,逐級分解落實任務目標。

2、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堅持“誰排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逐級管理。

3、從業人員負責本崗位的隱患排查工作,做好記錄及時上報。

4、專(兼)職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採取安全措施,一般隱患當場整改到位,重大隱患立即上報主管負責人。

5、主管負責人日常安全巡查,對專(兼)職安全員上報或巡查時發現的重大隱患及時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間及驗收負責人,對重大隱患整改情況要及時上報主要負責人。

6、主要負責人負責定期組織專(兼)職安全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隱患,落實整改資金,複查隱患整改情況,兑現獎懲,對定期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簽字把關,並負責組織人員對上級有關部門排查出的隱患進行整改,對掛牌督辦的隱患,負責分解落實整改責任,按要求和期限整改到位。

7、對因排查隱患不深入、不細緻或對排查出的隱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責任制不落實致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據本單位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五、事故隱患獎懲制度

在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其績效大小,分別給予物質獎勵和榮譽獎勵。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認真貫徹執行“三項制度”和各項安全措施,在安全隱患排查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

2、發現事故徵兆,立即採取措施或及時報告而避免事故發生、停產、主要設備損壞以及有其它顯著成績者。

3、事故隱患排查評比中,被評為優秀工作者。

4、及時制止違章和誤解操作並轉危為安者。

在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依據相關規定,分別給予經濟罰款、調離或辭退處理。

1、排查開展不力或不開展隱患排查者。

2、各類事故隱患不按期完成或拒不整改的。

3、發現各類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者。

4、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經勸阻不整改的。

5、不按規程運行安全設備、設施的。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篇二

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範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各部門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職責感,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條安全檢查的資料

1、安全管理;

2、禮貌施工;

3、腳手架;

4、“三寶”“四口”;

5、施工用電;

6、起重吊裝;

7、施工機具;

8、操作行為;

9、思想觀念

第二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禮貌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每週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2、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腳手架;臨時用電;起重吊裝等)進行檢查,這種檢查在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折方案進行。搭折時由質安部、物資設備等有關人員進行檢查。

3、經濟性安全檢查。即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班組每一天要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要每一天巡迴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必須檢查安全工作

4、季節性及假日後的安全檢查,防止不良氣候給施工帶來危害和節假日後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而造成安全事故。

5、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三條安全檢查的方法有要求

1、根據檢查要求配備足夠力量,異常大範圍全面性的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並進行分工,明確個人負責檢查的資料、標準及要求。

2、明確檢查的目的和檢查項目,重點、關鍵部位,設定保證項目的重點檢查。對現場管理人員操作工人不僅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要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

3、人真細緻的'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事故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4、認真全面的進行系統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評價。

5、認真做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對事故隱患要按“三定”原則,即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進行整改。有關部門及時複查,直至貼合要求。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落實建築工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進一步深化和規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負責人、項目經理和班組長作為企業、項目部和班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職責人,應分別組織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成員做好隱患排查工作,並督促和協調相關單位、人員做好隱患治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三級制度,即公司級檢查、項目自查、班組長和個人安全生產檢查。

第四條:公司級檢查是指由公司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等公司領導帶隊或分支機構領導帶隊,安全生產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有關技術人員或分支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檢查。

除此之外,安全生產管理部還組織專業性、季節性、驗收性、節前性、經常性檢查。節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安全違章單,落實“三定”措施,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複查(或委託分支機構負責複查)。

第五條:項目部自查是指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檢查,並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部位加大巡檢週期密度。

項目部還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性安全檢查,還應異常注意做好重大節假日前後的安全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於高危險性的作業應實行旁站監督。

第六條:班組長(或分包單位負責人)每一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區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我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並排除隱患。

第二章:職責

第七條:企業負責人(法人)職責:

1、企業負責人(法人)應按照《公司領導帶班制度》和《公司抽查時間表》的安排,帶隊深入公司所屬各施工現場,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以及項目經理的帶班生產情景,檢查記錄應分別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和施工現場存檔備查。

2、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八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職責:

1、協助公司負責人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並督促實施。

2、協助公司負責人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檢查工程項目的安全狀況,對達不到規範和公司要求的下發整改通知單,並進行獎罰。

3、對現場安全生產疑難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並督促項目部實施。

第九條:分支機構職責:

1、及時對項目部隱患排查治理展開工作監督管理,要求項目部建立實時檢查、班檢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職責,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2、協助項目部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第十條:項目經理職責:

1、項目部作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職責主體,項目經理應當將安全生產作為首要職責,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並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2、及時發現並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3、項目經理接到上級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制訂整改方案,並及時報送上級部門。

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範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職責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資料。

4、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規定的其它職責。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一條:參照《抽查(檢查)計劃》,項目經理部應結合公司實際和項目的進度、周邊環境、重點時段以及存在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景,分別從安全行為、現場實體、安全生產違章行為等三方面確定隱患排查的資料和重點。同時,針對現場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等超過必須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景,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預控,一旦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實施治理消除,並將相關情景進行登記存檔和報告。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採取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崗位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定期檢查次數分支機構每月不應少於一次,項目部每週不應少於一次,並應分別由公司負責人(或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和項目經理帶班檢查;專項檢查應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在重點施工環節及時段、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企業或項目部內部機構人員調整後等事故易發時段適時組織開展;崗位檢查應由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組長每一天進行巡查,施工人員在上崗前也應對作業環境、自身勞動防護狀況等進行自查。

第十三條:公司和項目部均應各自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記錄,其中公司負責人帶班檢查記錄還應分別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和項目存檔備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均應報項目經理,應按照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規定的程序、要求,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職責、資金、時限和應急預案“五到位”,整改完畢後應組織複查。對一時難以整改並對鄰近作業面的施工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應暫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時將該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景按照重大事故隱患的要求落實整改,並填寫相關《檢查表》及時上報。崗位檢查中發現的需報項目經理落實專人、材料、設備方能整改的隱患,也應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管理部應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每半年末月的15日前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向公司總經理報告本部門隱患排查治理情景,並協助公司負責人上報南方集團公司。

第四章:考核獎懲

第十五條:安全生產管理部於每半年底對各級帶班情景進行考核,並結合考核情景進行獎懲。

第十六條:獎勵細則:

1、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及辦法,並使本單位長期堅持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有關領導,結合年度考核對其進行獎勵。

2、對檢查過程中能及時發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生者,由本級單位一次性獎勵2000元。

3、對檢查過程中能及時發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生者,由本級單位一次性獎勵2000元

第十七條:處罰細則:

1、公司負責人、項目經理和班組長不按要求組織檢查、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者,應承擔安全職責,並理解上級部門的追查和處罰。

2、公司領導(或分支機構負責人)帶隊檢查時間不貼合規定的,每少一天處罰2000元;年度累計3個月未按要求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的,處罰5000元以上,並取消個人評獎資格。

3、項目經理未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給予5000元以上處罰。

4、項目經理因其他事務離開施工現場,但未向項目建設單位或公司請假擅自離開者,處以2000元以上罰款。

5、因安全生產事故問題引發相關方投訴、上級(或政府相關部門)警告、處罰及不良行為公示的,職責單位除承擔損失外,將被處以10000元以上罰款。同時,對職責人予以通報批評。

6、偽造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情景記錄者,每發現一齊,對職責單位處以每人每一天1000元以上罰款。不及時上報事故隱患情景及公司要求上報的其他相關信息的,視情景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對超過必須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無檢查的給予2000元以上處罰。

7、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執行經理未執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依法從重追究其的職責。

8、對違反本制度規定,經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處罰並繼續整改。視情節嚴重予以相關行政處分。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發行之日起實施。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篇四

為及時發現、治理重大安全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是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煤礦重大安全隱患認定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隱患分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重大安全隱患是指《煤礦重大安全隱患認定辦法》中規定的和上級認定的重大隱患。非此情況為一般安全隱患。

我公司規定為重大安全隱患、礦級安全隱患、一般安全隱患;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總經理組織整改,礦級安全隱患由公司安全副總或分管副總負責組織整改,一般隱患由部門負責監督指導整改。所定方案和措施,施工隊要在規定時間及時進行整改。

二、安全隱患的排查及責任

1、總經理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全面負責。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各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並對分管範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督促整改。

2、隱患排查按照分專業分級定期排查制

⑴每月底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對全礦的重大隱患進行排查分類,確定類別,形成書面資料向由總經理主持的現場辦公會彙報。

⑵每月下旬由各專業副總工程師或生產部分管採掘機運通的副部長對本專業下月隱患進行排查分類及按照“四定”原則(定項目、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下發整改通知單落實處理、總結當月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形成書面資料報安全監察室。

⑶每週末由各隊隊長組織隊幹及班組長對本單位施工範圍內下週的隱患進行詳細排查,將排查內容、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整改驗收負責人形成書面資料報安全監察室。

⑷每班由當班值班隊長對當班本單位施工範圍內的隱患進行排查,並在班前會採取措施落實安全負責人進行整改;各班組在作業前必須對現場進行隱患排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凡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必須向調度室彙報,並由調度室向相關部門和分管領導彙報。

三、認真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日常工作:

1、通風系統每月負責組織檢查防突頭面“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執行情況,“三專兩閉鎖”是否按規定安設及機構是否靈敏,兩個風井的主扇風機和瓦斯抽放站設備設施、運轉情況進行檢查的。組織通風隊、瓦斯隊每週對通風系統、通風設施及防滅火全面覆蓋檢查一次;各作業點有無瓦斯超限、積聚,局部通風質量是否符合要求;風筒出口風量及距磧頭距離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防突頭面、啟爆硐室是否完好;壓風自救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反向(防爆)風門是否能正常使用等作全面仔細檢查,發現問題或隱患按程序進行處理或不能處理的向調度室和主管通風礦領導彙報。

2、安監處牽頭每月組織綜合部、供銷科、生產部、運輸隊對火工產品的安全管理(運輸、儲存、發放、使用)的各個環節進行檢查是否按照火工產品管理制度執行的。放炮方面,重點對撤人、斷電工作、佈崗到位、嚴格執行“三人放炮製”和“一炮三檢制”操作過程進行檢查。

3、生產技術部要對採掘隊工作面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抓好初採、回撤、過斷層舊巷、靠近煤柱下的開採、岔口樓眼支護隱患排查。在火災方面,重點是防滅火管理,加快採面的推進度,減少採空區漏風,做好預防性灌漿,加強對瓦斯的檢查,封閉火區要嚴格按措施執行。

4、機運系統重點抓好“五種人”的管理,認真按《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檢查三大保護、“三專二閉鎖”安設和使用情況。每月對大型固定設備(主扇風機、抽放泵、壓風機、主提升絞車、主排水泵、地面變電所等)運行情況及性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或隱患要安排處理和彙報,組織機電隊、運輸隊對全礦供電系統、井下機電設備等隱患進行排查。

水害方面,重點做好洪訊期間的排水工作,檢查主排水泵性能和供電設備,一旦發現各種事故隱患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彙報。

5、採掘隊管理人員重點現場事故隱患排查:要對頂板支護質量、磧頭是否空頂、工作面通風斷面、電氣設備失爆、絞車等進行排查,並檢查職工在作業過程中是否按規程和措施執行的。

6、機電隊、運輸隊、綜合隊負責對所管設備進行日常檢查處,還必須每週對各機房、供電系統、三大保護、瓦電、風電閉鎖、運輸系統進行隱患排查。對查處問題、隱患安排處理,對解決不了的應向部門和公司調度室彙報。

7、生產技術部要參加礦、各部門組織的隱患排查,重點對彙報上來的事故隱患進行統計歸類,安排平衡隊伍對隱患進行整改,並負責收集隱患整改情況和督促整改。

四、事故隱患的。管理。

1、安監處負責對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安監處下設採掘組、通風組、機運組、地面組。各小組各施其職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三大規程、工程質量、技安措施等的執行情況。每次查到作業現場的安全隱患,都必須書面呈報公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總工程師批閲,並按批閲逐一落實,原則上誰查處,誰督促處理。能在現場整改的,則立即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臨時採取防範措施方能作業,出井後,下達《隱患處理卡》限期整改,並送有關領導簽字。對查出的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或給礦井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隱患,須立即停止作業,並報告有關領導;安監處負責收集各部門科室、隊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單歸類上報。並統一報表納入計算機管理。

2、在隱患排查管理的基礎上,每月由總工程師牽頭,進行一次重大隱患排查,並對彙報上來和檢查到的事故隱患等級的確認,經礦討論確認後,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須由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b級:難度較大須由礦解決的隱患。c級由業務部門、各單位或隊必須解決的隱患。各分管礦領導督促業務部門、各單位或隊組織整改,如果礦不能解決的重大隱患,必須書面上報集團公司,爭取上級安排安措項目。

五、事故隱患整改和治理

1、按照“分級負責,落實責任”的原則,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範圍內事故隱患的整改,必須做到項目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各單位或隊自查和礦、部門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將隱患消除後方準恢復正常作業,若無法將安全隱患處理好,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以防不測,無安全技術措施的,不準生產。各業務部門對檢查出並由礦落實整改安全隱患派專人進行現場督促和安全技術指導。各單位、隊對隱患整改必須限期整改、責任到位,落實人頭。

2、因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或落實不徹底,應付了事,導致事故發生的,按事故類別落實到對應分管業務部門或接受整改任務的部門或單位具體責任人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