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85W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標準化是組織現代化生產的重要技術基礎,是加強技術管理、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和國際貿易、促進技術進步、改進產品質量、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為了加強機械工業的標準化工作,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機械工業標準化的主要任務是在全行業範圍組織制定標準、貫徹實施標準和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指導和推動企業開展標準化工作;運用標準化手段推動行業技術進步,合理發展品種,提高產品質量,組織配套協作和專業化生產,提高生產效率。

第三條 標準化工作是機械工業科學技術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主管部門和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要加強領導和管理,並納入科技發展計劃。

企業標準化工作是機械工業標準化工作的基礎,是企業發展生產、提高產品質量和搞好科學管理的重要技術基礎工作,各企業要加強領導並納入企業發展規劃。

第四條 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是機械工業的一項重要技術經濟政策,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建立、健全在技術上與國際標準基本協調,水平上與國際標準和主要工業發達國家標準基本相當的我國的機械工業標準體系,以適應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和對外技術經濟交流的需要。

要積極開展國際標準化工作,認真參與國際標準草案的討論,積極向國際標準化組織提出我國提案,爭取被國際標準化組織採納,以維護我國的利益。

第五條 制定標準應貫徹軍民結合、軍民通用的原則。凡直接為國防建設服務的專用機械產品應制定軍用標準,凡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已能滿足軍用要求的,應直接採用。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六條 機械工業標準化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各級主管部門和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要建立和健全標準化管理機構和工作機構,加強組織管理。

第七條 機械電子工業部負責管理機械行業的標準化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化工作的法規、方針、政策,制 定機械工業的標準化方針政策和管理辦法,並貫徹實施;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標準化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按規定組織標準的制訂和審批;

(四)組織標準工作的協調:

(五)組織推動標準的貫徹實施,並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六)管理標準化工作經費;

(七)管理有關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

(八)對本行業各主管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學術團體的標準化工作進行指導;

(九)組織管理本行業範圍的國際標準化工作;

(十)組織標準化科技成果評選和標準化工作的表彰獎勵。

第八條 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機械工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地區本行業的標準化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上級的標準化工作法規、方針、政策,制定本地區本行業的標準化工作具體政策和管理辦法,並貫徹實施;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地區本行業的標準化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組織企業、事業單位承擔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任務,督促檢查計劃執行情況;

(四)組織推動標準的貫徹實施,並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五)按規定對企業標準化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並受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

(六)組織對重要新產品和技術引進項目的標準化審查;

(七)組織標準化的宣傳培訓和諮詢服務工作;

(八)組織標準化科技成果評選和標準化工作的表彰獎勵。

第九條 機械標準化研究所承擔機械行業標準化技術總歸口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開展標準化法規、方針、政策和組織管理辦法的研究並提出建議;

(二)受部委託做好行業標準化的技術組織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對行業的標準化工作進行技術業務指導和技術協調;

(四)組織開展標準情報資料、技術諮詢、行業標準出版發行和人員培訓工作;

(五)組織和推動本行業對口的國際標準化工作。

機械標準化研究所承擔的專業標準化技術歸口工作,其主要職責按第十條執行。

第十條 專業研究所承擔本專業標準化技術歸口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篇二

為保證特種機械安全運行,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更好的為施工生產服務,根據有關規定,結合項目經理部特種機械的特殊性能和用途,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法使用範圍,各種類塔式起重機、履帶起重機、汽車起重機、施工垂直提升設備、輪胎起重機。

2、特種機械設備的安裝,檢驗、報廢與管理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規程、標準和常州市的有關要求。

3、項目部應加強對特種機械設備的管理領導,安質部負責監察監督工作。

4、對新購進的特種機械設備必須組織專門人員進行驗收,按生產廠提供的技術資料核對。隨機附件資料產品合格證必須完整無缺,驗收人員必須簽字。

5、特種機械必須設有各類制動器,超負荷限制器,防傾覆行程限位和緩衝器,防碰撞和防爆炸裝置,各種指示儀表,聲光信號和其他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

6、特種機械的電器設備和電器線路,必須符合有關電器技術條件的規定,並附有檢驗合格的證明資料。

7、使用特種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證必須按規定期限進行復檢。

8、操作特種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該類型的機械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中嚴格注視各種指示標誌,發現異常和異響立即關機,消除故障後才能繼續開機。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篇三

1、各種機械設備在運到工地前,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可靠有效。

2、各種機械設備必須接地或接零裝置。

3、各種機械設備必須做到一人一閘,定人定機。

4、維修機械時必須拉閘停機,不得在運轉中修理。

5、各種機械必須做到有輪心有罩。

6、各種機電設備必須定期保養,主要機電設備保養規程為:按“加工廠設備保養規程”表。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篇四

一、人員配置

項目部必須配備專、兼職設備管理人員。合同金額超過1億元的項目部必須配備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合同金額超過3億元的項目部必須成立設備管理機構。對於大型設備直接影響工程工期、質量、安全的項目,設立項目設備副經理。

租賃公司必須設置安全總監並配備專職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設備安裝拆卸等關鍵工序的過程控制。

設備租賃公司、勞務分包、專業分包、甲方指定分包、應根據設備的數量、特點,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單位施工範圍內施工機械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項目部設備安全管理體系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要按照國家行業以及地方要求取得相應的資格人員作業。所有作業人員要做到持證上崗。大型設備要建立崗位責任制及交接班制度。

二、管理機構及崗位職責

1、項目機械管理部室及人員

1.1項目經理對項目部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負總責,是項目部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1.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和上級有關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法律法規以及各項管理辦法,負責制定項目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1.3負責本部室生產活動的危害因素辨識,並傳遞至項目施工技術部。參加項目危害因素評價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1.4負責組織項目部施工現場所有施工機械設備使用前的驗收、監督檢查、日常保養及維修的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機械安全操作規定,做到定機、定人管理。

1.5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無操作證嚴禁操作機械。作業前要進行分專業、分工種的培訓、教育、考試,考試合格後。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1.6負責設備操作人員證件的審核及施工方案論證編制上報工作,實施完畢後進行驗收。在施工機械活動範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安全防護。

1.7對施工現場的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等大型設備安拆過程及起重吊裝作業進行旁站式監督,及時檢查和糾正違章。

1.8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邊環境以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對機械設備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施工機械設備事故,實現本質安全。

1.9定期進行機械設備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落實。做好維修保養、交接班記錄等管理工作。經常教育和檢查操作人員遵章守紀情況,參與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施工機械設備操作人員

2.1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後,發給機械操作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無操作證嚴禁操作機械。作業前要進行分專業、分工種的培訓、教育、考試,考試合格後。由設備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2.2設備操作人員使用機械必須實行“兩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機,包使用、包保管、包保養),操作人員要相對穩定。

2.3機械操作人員要做到三懂(懂構造、懂原理、懂性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要正確地使用機械,按規定進行保養,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4凡使用機械均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多人操作的大型機械應實行司機長負責制,小型機械可設專人兼管數台。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確保機械正常運行。嚴禁野蠻使用和“帶病作業”。

2.5交接班制度是保證機械正常運轉的基本制度,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由值班司機執行,多人操作的單機或機組除執行崗位交接外,值班人或機長應進行全面交接並填寫機械運轉記錄和交班記錄。

2.6一班作業的機械雖然不進行交接,亦應做好機械的清潔養護和整備工作,填寫運轉記錄。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篇五

1、管段內禁止使用國家、行業或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機械設備。施工單位機械主管人員應對所有進場的機械設備進行驗收驗證並實行動態管理。進場機械清單報監理單位總監辦備案。

2、大型和特種機械設備(如大中型起重機械、架橋機、施工電梯、打樁機、混凝土拌合站、鍋爐壓力容器等)應當具有法定檢驗檢測合格證明及以下資料:1)產品的生產許可證和出廠產品質量合格證;2)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範和有關安全操作的説明;3)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4)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説明等。

3、用於施工現場的起重機械設備,其安裝,拆卸必須有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審批手續,由有安裝,拆卸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的隊伍進行。嚴禁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從事特種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工作。也不得將施工起重機械的拆裝工作分解給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隊伍進行。

4、施工現場新安裝或者停工6個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機、龍門架、井字架、整體提升腳手架、滑模爬模、架橋機等自行式架設設施,使用前應當報請當地技術監督部門進行驗收,或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驗收。經檢測合格,取得合格證書後方可使用。並於驗收合格後30日內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登記。

5、帶計量裝置的機械設備(如瀝青拌合站、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水穩拌合站等)在使用前,要仔細對計量裝置進行檢定或校準(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檢定)後方可使用。

6、安全使用機械設備

6.1 施工單位在使用機械設備時應建立安全操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定人定機,並落實專人管理,制定要求、職責和權限,確定監督檢查,考核的辦法,施工中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勞動防護用品應佩戴齊全。

6.2 施工單位應確定責任人對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現隱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解決。

7、監理單位駐地辦應對施工單位進場的機械設備清單、合格證、人員上崗證等進行核對和監督,對特種設備安裝、拆卸隊伍及檢測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核。應對現場安裝、拆卸施工進行監督,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制止。對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施,責令停止使用並清退出場。

8、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對施工單位進場的機械設備進行抽查。並不定期對機械管理制度、機械安全操作制度、持證上崗情況、責任制度、勞動防護用品採購發放等情況進行抽查。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篇六

為加強機械加工的管理,提高自制設備能力和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滿足設備檢修對自制備品配件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化工企業(礦山)機械加工車間(機修車間)的加工任務,由設備動力管理部門統一安排。

2.設備動力管理部門必須於年底前根據自制設備和備品配件的消耗、庫存情況編制好下一年度自制設備和備品配件加工計劃。加工計劃要按季、月安排生產。實施計劃及加工圖紙每月提前25天由設備動力管理部門下達。加工車間在15天內做好生產準備工作,包括編制工藝、工時定額,落實材料、工裝,核算生產能力,於月前5天編出月度作業計劃後進行施工,並報設備動力管理部門作考核依據。

3.機牀數量少(5台以下)的車間要自行安排月、日計劃。車間設備員安排計劃後,應報設備動力管理部門,便於考核。

4.機械加工車間每週召開一次由各生產車間設備員參加的調度會,除通報加工情況外,還要安排計劃外的加工任務。設備動力管理部門每月召開一次計劃平衡(或協調)會,檢查月度加工計劃的完成情況、項目進度,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5.機械加工應實行工時定額管理和經濟核算。車間每月公佈各機牀或操作工人的生產計劃完成情況,及時表彰先進。

6.機械加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質量檢驗制度,設置專門檢驗機構或專職檢驗人員加強工序質量檢查,未經檢驗的半成品,下道工序不準自行施工。大型鑄鍛件及高壓件必須對原材料按規定進行檢驗,凡生產的成品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

7.加工過程中出現的。重大技術問題,由設備動力管理部門召集有關部門或人員研究處理。加工過程中產生廢品時,操作者應填寫產品報廢單,找出原因,吸取教訓。車間要經常召開質量分析會,交流操作經驗,不斷提高加工質量。

8.各機械加工單位應及時上報月加工計劃完成情況,內容如下:

(1)產量鑄鐵(噸)、鑄鋼(噸)、有色金屬(噸)、加工件(件/噸)、鉚焊件(件/噸);

(2)品種(項目)項目完成率=(實際完成項/計劃項)×100%;

(3)質量要考核加工件的合格率和廢品率;

(4)台時利用率=(實際利用台時/應有台時)×100%;

(5)定額工時完成率=實際總完成工時/項目總定額工時)×100%;

(6)修舊利廢指修舊利廢的項目、件數及創造或節約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