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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務公開制度(合集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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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務公開制度(合集18篇)

篇1:村務公開制度

第一條  村務公開內容包括政務公開、財務公開、資產資源公開和村民自治公開四大內容。

(一)政務公開包括:計劃生育、宅基地審批、土地徵用補償、救災救濟款物發放、招工徵兵、優撫五保、水電費代收代繳、糧食補貼、教育補貼、興修水利、人畜飲水補助等。

(二)財務公開包括:村民委員會(含村辦企業)的年度財務計劃、各項收入、各項支出、各項財產、債權債務和收益分配等,財務公開項目中不允許出現“其他支出”等含糊語句,所有收支情況都要逐筆逐項明確説明。

(三)資產資源公開包括:村集體擁有或以投資、貸款和勞動積累形成的建築物、農業機械、機電設備、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林木、果園、農田水利設施、鄉村道路和教育、文化、衞生、體育設施,村集體投資興辦的企業及其收益形成的資產情況;村集體擁有的土地、林場、荒田水面、灘塗等資源情況。

(四)村民自治公開包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及補貼標準、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村公益福利事業建設、村幹部年度工作目標和工作安排以及民主評議方案、村土地承包經營方案及土地流轉情況、村幹部及村民的社會保險等。

第二條  公開形式。村務公開主要採取公開欄的形式,各村公開欄要實現“三固定”,即固定的公開欄、固定的防雨設施和固定的意見箱,公開欄要有專人管理、時時維護。公開的格式要嚴格按照有關部門統一規定格式進行欄目設計。公開的形式要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既按標準嚴要求,又因地、因村、因事制宜,既要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不斷創新村務公開的有效形式,又要採取羣眾喜聞樂見的方式,使公開既“見欄”又“見面”。

第三條  公開時間。一般的村務事項每季度公開一次,每季度首月15日前公開上季度情況;財務收支、水電費代收代繳等情況每月公佈一次,每月15日前公佈;徵用土地和宅基地審批、救災救濟款物發放、招商引資、公益事業建設、資產資源變動等涉及農民利益的重大問題以及羣眾關心的事項要及時公開。

第四條  公開程序。按照以下五個步驟進行:

(一)由村委會提出公開內容;

(二)由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把關,對公開內容進行補充完善;

(三)提交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確定;

(四)向村民公開;

(五)村民委員會應在10日內對村民提出的意見與建議給予解釋和答覆。

第五條  認真聽取和處理羣眾意見。村民對公佈的內容有疑問的,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投訴,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對村民反映的問題應當及時進行調查,確有內容遺漏或者不真實的,應督促村委會重新公佈;也可以直接向村黨總支、村委會詢問,村委會應在10日內予以解釋和答覆。村委會要對村務公開資料進行整理歸檔並妥善保管。

村民對村務不公開或者公開不及時、弄虛作假等問題,有權向上級黨組織、上級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有關部門接到反映後要及時進行調查核實,經查證屬實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篇2:村務公開制度

一、公開的內容:

財務收支、財產及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民負擔、計劃生育指標安排與處罰、徵地土地和宅基地審批、各種費用收繳管理、各業承包和其他需要公開的內容。

二、公開的時間:

堅持每月公佈一次,每次公開時未涉及到的內容可以不公佈,涉及到應及時公佈的內容必須及時公佈。

三、公開的形式:

以公開欄張榜及農廉網村級網頁公佈為主,適時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公佈。

四、公開的程度:

在村居黨支部領導下,村委會擬出公開的內容,聽取村民代表意見後公佈。

五、公開工作的監督與管理:

村民代表對村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負責開啟意見箱,吸取羣眾意見,宣傳解釋公開的有關內容,對羣眾反映的問題及時向村黨支部反映,由村居“兩委”會負責處理。

凡涉及村裏的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都要按照以下民主決策程序進行:

“四議”程序

1、提議

凡是党支書記或村委主任認為需要開會討論決定的事情,首先應在村兩個主幹之間相互提出來,兩主幹之間達成共識後,再向支村兩委會上提議,其他兩委班子成員認為自己分管範圍內的某一項工作需要上會研究的,應直接向書記或村委主任提議,由兩個主幹碰頭商定後再向支村兩委會上提議,未經兩主幹碰頭商定的事情,書記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準單獨向兩委會上提議。

2、商議

由党支書記組織並主持兩委班子成員商議事情的'聯席會議,並由會前提議上會討論的班子成員向會議作出議題説明,然後安排足夠的時間讓與會人員對議題進行討論。討化時,實行“一把手”末位表態法,即總支書記在聽取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的意見後再表明自己的態度,最後總支書記綜合各方面情況,採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集體決定。

3、審議

通過支村兩委討論決定的事情,屬於重大事項的,首先要經過黨總支會議進行審議。審議形式為:(1)支部書記向會議提出支村兩委討論的事項;(2)參會黨員以黨小組分開討論;(3)以黨小組彙報討論結果;(4)全體參會人員進行表決。

4、決議

通過支部會議表決通過的事情,再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決議,決議的程序為:(1)支部或村委主要領導向村民代表彙報支部所審議通過的事情;(2)村民代表充分發表各自的觀點;(3)就支部審議通過的事情進行表決。

5、要求

(1)召開支村兩委會議、黨員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實參會人員必須達到應參會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開會;

(2)討論表決通過的事情必須經實到會人員半數以上人員通過方可有效;

(3)表決形式可選擇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三種形式中的任何一種。

(4)討論確定某個分管領導所提議的問題無特殊情況必須有其分管領導參會,否則,本次會議暫不確定。

兩“公開”要求

1、決策過程公開:經過“四議”所決定的工作在實施過程中,要將實施的每一個環節進行公開,公開的內容包括:工作進展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存在哪些問題,下階段如何發展,讓廣大羣眾對該項工作有充分了解。

2、實施結果公開:每項工作結束後,要將該項工作的完成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以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情況全方位向公眾公開。

3、公開的形式為會議、公開欄、廣播、網絡、報刊等。

篇3:村務公開制度

一、村務公開的資料:

1、有關征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發放、宅基地審xx批、救災救濟款物發放、優待撫卹等與村務公開相對應的事項。

2、有關年度財政預決算、專項經費使用、債權債務管理、工程項目招投標、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鎮政府行政管理、經濟管理活動的事項。

3、鎮政府站辦所的工作職責、辦事依據、辦事條xx件、辦事程序、辦事紀律、辦事期限、監督辦法和辦結果;有關部門的收費、罰款標準和收繳情景等需要公開的事項。

4、上級主管部門明確要求必須公開的其他事項。

(二)村務公開的主要資料

1、年度財務計劃及各項收入、支出和債權債務情景;

2、本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村民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及執行情景;

3、團體資產及其經營管理情景,包括土地、物業等生產資料的經營情景和團體企業承包經營方案、投標結果、承包費收繳、合同履行情景;

4、村團體經濟收益及使用情景;

5、興辦村團體經濟項目和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以及招投標、建設承包方案及實施情景;

6、徵用團體所有土地各項補償的收人和使用情景;

7、各類救助補助對象(低保、五保、孤兒、殘疾、老齡、救災救濟、扶貧助殘、擁軍優屬、社會捐贈等)款物的發放、使用進行公示情景;

8、人民政府下撥的補助經費、專項經費的收支情景;

9、農牧民負擔各種費用的情景;

10、村合作醫療費的收繳和開支情景;

11、村組幹部工資、獎金、補貼及其他福利,公務活動方面的開支情景:

12、當年宅基地的申報、批准和使用情景;

13、安排計劃生育指標、落實計劃生育節育措施和計劃生育費的收繳、管理、使用情景;

14、協助蘇木鎮政府開展工作情景;

15、嘎查村十分之一以上農牧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農牧民代表要求公開的其他事項;

16、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情景,監督嘠查村“兩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情景。凡是上級規定和農民羣眾要求公開的村務、黨務事項,村“兩委”應當全面、真實、及時公開,村務監督委員會要認真審查公開的資料、時間和程序,如公開情景不能滿足村民要求,應督促村“兩委”及時重新公佈;

17、村級便民服務中心建設使用情景。

二、村務公開的形式:在便於村民觀看的地方設立村務公開欄,經過公開欄向村民公開村務,還能夠利用廣播、電視、張榜公告、村民民主聽證會等形式公開村務。努力創造更科學,更便於村民監督的新的公開形式。

三、村務公開的時間:屬於村民委員會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目標、指標要年初公佈;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和村民關心的問題要隨時發生隨時公開;團體財務往來較多的村,村財務收支情景要每月公佈一次;財務往來不多的和除上述幾種情景之外的其他村務每季度要公佈一次;年終要公佈計劃執行情景,財務收入和支出方面的情景,各項指標完成情景,各項制度落實情景等。另外,要對村務事項辦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後情景進行全程公開。

四、村務公開的程序:村務公開按照“一清二審三報四公佈五存檔”的程序進行。“一清”,即由村民委員會負責列出應公佈資料的清單;“二審”,即由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審查、補充、完善;“三報”,即報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確定,村委會主任簽名;“四公佈”,即把公佈資料逐條逐項固定公開欄公佈;“五存檔”,即對每次公開的資料,都要存檔備查,由專人負責管理。

五、設立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小組成員由5-7人組成,設組長1名,小組成員要熱愛團體,公道正派,有必須的議事本事,應有必須文化水平和財務知識,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代表中推選產生,任期與村民委員會相同,任務是負責監督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村幹部及其法定親屬不得擔任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

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對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負責。職責是:認真審查村務公開各項資料是否全面、真實,公開時間是否及時;公開形式是否科學,公開程序是否規範;徵求並反映村民對村務公開的意見和提議;督促村民委員會對村民提出的意見和提議及時進行整改並作出答覆;及時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監督情景。對不履行職責的成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要罷免其資格。

六、聽取和處理村民意見:對村務不公開或者公開不及時、弄虛作假等行為,村民有權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和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反映、舉報、投訴。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對村民反映的問題應當及時進行調查,確有資料遺漏或者不真實的,應督促村民委員會重新公佈;也能夠直接向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詢問,村民委員會應在l0日內予以解釋和答覆。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不得對投訴人、上訪人進行打擊報

篇4:村務公開制度

一、公開資料:

1、團體收益使用情景。

2、財務收支情景。

3、宅基地審批情景。

4、團體土地、草場、山林承包經營情景,團體企業以及財產承包、租賃、出售情景。

5、村民享受低保、“五保”情景。

6、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景。

7、政府撥付和理解社會捐贈的救災救助、補貼補助等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景。

8、農牧業開發、以工代賑等資金使用情景。

9、村公益事業建設資料、籌資籌勞數量、標準和資金使用情景。

10、公共基建項目的投資和招標情景。

11、村民委員會協助人民政府開展工作的情景。

12、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的其它事項。

二、公開程序:

首先由村黨支部、村委會按規定提出公開的項目,然後由有關人員整理好公開材料,提交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後,採取不一樣的方式予以公佈。對部分公開項目,如農民負擔情景,必須提交鄉鎮黨委、政府核准備案後,再進行公佈。

篇5:村務公開制度

為了切實加強民主監督工作,加大工作的透明度,保證村務公開的正常化、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務公開堅持“羣眾提、自我定、上級點”的原則,做到定題公開和點題公開相結合。

二、農村村務定題公開實行“九公開一公佈”。即:公開村社財務收支和村社招待費;婚姻和計劃生育;土地徵用、宅基地審批和林木採伐審批;各業承包;水票購買、水方使用及水電費價及收繳;扶貧、優撫、救濟、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及租費減免;治安案件和民主糾紛處理結果情景;玉米制種等技術操作規程及處罰情景;涉農價格收費標準。公佈村幹部職責目標及廉政承諾資料。

三、公開時間:土地徵用和宅基地審批、林木採伐審批、各種減免、婚姻登記、計劃生育批覆下達後及時公佈一次或半年公佈一次;電費按電力部門要求及時公佈;農村財務及招待費、治安案件及民調情景每半年公佈一次,其中招待費應單項詳細公開;水費每輪水灌完後公佈一次,各業承包應在承包程序完成後和承包額兑現後各公佈一次;村幹部職責目標和廉政承諾第一季度公佈一次,完成情景年底公佈一次;涉農價格及收費標準第一季度公佈一次,其它項目根據羣眾意見隨時點題公開。

四、公開程序:公佈項目必須由村黨支部、村委會討論經過;在村民代表議事會和村務公開監督小組的參與和監督下進行。財務開支由理財小組成員簽字並加蓋公章,所有公開資料必須先由村支部、村委會負責人簽字上報鎮紀委審核後方可公開。水電價、水電費由水電部門計價,經村委會核定逐户公佈用水電量及水電費。

五、公開形式:在各村建立固定的公開欄公開。包括村務社務公開欄。其次要設立公開意見箱,意見箱要註明開啟人和開啟時間。在公開欄公開的基礎上,應在村民代表會和社羣眾會上進行公開。

六、對村務公開欄內各個項目,資料填寫要清楚、公正、具體、真實。公開後將公開資料資料存欄,會議公開必須有會議記錄。

七、村務公開參照以上條款進行。

篇6:村務公開制度

一、公開的資料: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及實施情景;財務收支詳細情景;投入的扶貧、農業綜合開發、以工代賑等資金使用情景;村土地、團體企業和財產的承包、租賃情景;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情景情景;宅基地審批情景;計劃生育指標安排及計劃外生育的處罰情景;優撫、救災救濟、移民補償、農業税減免、徵地補助、退耕還林補助等款物的發放情景;村幹部年度工作計劃和年終考評情景;涉及本村村民利益和村民的其它。

二、公開的間:在村務公開欄公佈;在村組幹部會、村民代表會、村民大會上公佈。每季度個月日為上季度村務公開日。

三、公開的程序:村務公開資料由村支兩委會整理,經監督審查和村民代表會審議後公開,每次公開的資料要存檔一份和上報一份。

四、與監督,村委會村務公開的組織實施。每季度個月日為村務公開接待日,村黨支部收集、徵求黨員和村民的意見。公開、不按時公開、不按程序公開監督等情景,將《重慶市實施〈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等法律法規查處。

五、村黨支部和監督要督促村民組務(農業社社務)公開、村小校務公開、村廠務公開。

篇7:村務公開制度

為了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制度,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農村基層黨務、政務、村務公開工作,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深入開展,依據有關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資料

除涉及黨和國家祕密資料外,農村基層黨務、政務、村務公開工作應最大限度地向社會和羣眾公開。要以人民羣眾普遍關心和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入手,對羣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和容易出現不公平、不公正甚至產生腐敗的環節以及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都應當公開。公開的主要資料要按照固定公開、定期公開、即時公開的方式分項公開,固定公開的資料應一年更換一次,定期公開的資料至少每季度一次,即時公開的資料應在公開事項發生之日起七日內公開。公開的資料應做好書面記錄並存檔。

對於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每次公開後,都要認真聽取羣眾的意見。對羣眾提出的合理提議,要進取採納;羣眾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加以解決,暫時無法解決的,要做好説明解釋工作。

1、黨務公開的主要資料

鎮黨委黨務公開的主要資料:

(1)固定公開的資料:組織設置、黨員分佈和領導班子分工、主要職責和聯繫方式;年度黨務工作計劃和目標任務;黨委上一年度工作實績和廉政情景。

(2)定期公開的資料:組織生活開展情景;領導班子成員履行職責和分管工作進展或完成情景;黨組織民主生活會及整改情景;發展黨員和黨費收繳、管理情景;黨組織選舉情景;黨員幹部考核、調動、任免情景。

(3)即時公開的資料:對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事關全局的重大事項決策情景;涉及羣眾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情景;黨內各類爭先創優、競賽評比情景;困難黨員幫扶和救助情景;黨員幹部違紀查處及對黨員和幹部羣眾提出的提議、意見整改落實情景等;上級黨組織認為需要公開的其他資料。

村黨支部黨務公開的主要資料:

(1)固定公開的資料:組織設置和人員分工情景;黨員基本情景;村黨組織年度工作計劃和上一年度目標完成情景;上一年度黨員民主評議情景;村黨委班子成員廉政建設情景。

(2)定期公開的資料:村黨組織工作進展及完成情景;黨費收繳及黨員違反黨紀受處理的情景;擬被確定為入黨進取分子、發展對象,吸收預備黨員及其轉正情景;後備幹部初步人選的基本情景。

(3)即時公開的資料:鄉鎮黨委、村黨支部及黨員大會的重大決策、決定、決議及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承諾為羣眾辦實事情景;黨員民主評議及評議處置結果等情景;參加上級黨組織榮譽評比的類別、條件、方法、初定名單及黨員受到表彰獎勵等情景;困難黨員享受補助的情景;黨員結對幫扶情景;上級黨組織認為需要公開的其他資料。

2、政務公開的主要資料

鎮政務公開的主要資料:

(1)固定公開的資料:政府的職責權限、辦事依據、辦事程序、辦事條件、辦事時限、辦事紀律、辦事結果等事項;鄉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的姓名、職務和工作分工情景;當地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事項以及政府任期目標和年度工作目標及執行情景;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景,鄉鎮的債權、債務情景。

(2)定期公開的資料:貫徹落實中央及省有關農村工作政策情景;財政、財務收支、上級下撥的各類專項資金、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情景;鎮經濟實體的承包、租賃、拍賣情景;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及其補償、宅基地使用的審核、籌資籌勞等情景;政府人事任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人員考核、獎懲任免(職稱晉升)、工資調整情景;政府採購的決策、執行和費用支出以及工程項目招投標等情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公開的政務事項。

(3)即時公開的資料:為民辦實事項目及執行情景、興辦的社會公益事業建設、人民羣眾普遍關心、涉及切身利益的其它事項;計劃生育、救災救濟、低保發放、農民負擔、徵兵、退伍軍人安置等情景。

鎮各基層站所要公開的主要資料:機構設置、職責權限、辦事資料、辦事依據、辦事程序、辦事紀律、辦事時限、服務承諾、監督辦法和辦事結果;規章、規範性文件及其他政策規定;行政許可事項的設定、調整、取消以及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執收執罰部門的收費依據及標準;上級主管部門明確要求必須公開的其他事項。

3、村務公開的主要資料

(1)固定公開的資料:村年度財務計劃及執行情景;各項收入和支出;各項財產、債權債務和收益分配以及團體經濟組織、村民小組、農(畜)產品行業協會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所有的資產等;村年度工作計劃、村幹部分工、村民(代表)會議構成的決定決議及實施情景;村(組)幹部管理情景;村(組)幹部報酬、民主評議、任期和離任審計及獎勵情景等。

(2)定期公開的資料:村團體企業的經營、承包、租賃、出售、轉讓及費用的收繳、管理、使用情景;村團體土地、水面、山地開發、徵用、租賃、承包情景;團體土地徵用補償安置費用分配方案等;上級的支農惠農政策和到村到户的資金、新農村建設的各項資金及其使用情景、“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新型合作醫療、糧食直接補貼、退耕還林還草款物兑現以及國家其它涉農補貼、資助村團體政策落實情景;當年生育證發放、人口出生、節育措施落實,社會撫養費徵收,國家獎勵扶助及計生困難家庭救助情景等。

(3)即時公開的資料:村級道路、水利、文化教育、衞生事業的規劃、立項、經費籌集、工程招標、承包方案及實施情景;農村優扶對象的撫卹補助和“五保户”的供養,農村低保户名單,政府救災救濟扶貧等款物的分配、發放;國家扶貧、移民、以工代賑資金的使用情景;其他需要即時公開的資料。

(二)形式和程序

黨務、政務、村務公開形式要因地制宜,靈活多樣,要有利於羣眾知情、羣眾辦事、羣眾監督,為人民羣眾供給快捷方便的服務。

1、黨務公開的形式和程序

黨務公開應設置在便於黨員羣眾觀看的醒目地方,按資料逐條逐項予以公開。村黨務公開欄可與村務公開欄合二為一。對只限於在黨內公開的資料,能夠經過召開黨委會、黨政聯席會、支部黨員大會、下發黨內文件、在黨員活動室公佈等形式進行。可向社會公開的,可採取黨務公開欄、廣播電視、報刊、公報、電子網絡、公佈電話號碼等形式進行。

黨務公開的程序可採用法定公開、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三種。凡屬黨內規定要求公開的資料,都要在適當範圍內以適當的方式予以公開;對本黨組織制定的,不涉及黨和國家祕密的事項,應主動予以公開;對黨員羣眾要求公開的事項,經黨組織研究認為能夠公開的,在必須範圍內以適當的方式予以公開。黨務公開按照提出、審核、公開和反饋的程序辦理。公開的資料、範圍、形式由公開職責部門提出,黨委指定的機構審核,重要事項由黨委團體研究決定,需報請上級黨組織審核的事項,要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有關重要事項在公開前,能夠經過預先公開徵求黨內外意見,提高決策水平。

2、政務公開的形式和程序

鄉鎮和基層站所要設立固定的便於羣眾觀看的政務公開欄,及時將應公開的資料張榜公佈。還能夠根據實際情景,經過會議、廣播、電視、辦事(服務)指南、便民手冊、明白卡、電子觸摸屏、公佈監督熱線電話、設置羣眾意見箱以及其他便於羣眾及時準確獲得公開資料等有效形式,予以公開。

政務公開的程序可分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對應當讓社會羣眾廣泛知曉的事項,應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做到日常性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暫時不宜公開或不能公開的,要上報主管機關備案。公開事項如變更、撤銷或終止,要及時公佈並作出説明。對於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項,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根據自身需要向政府申請公開,政府要按照規定程序,向申請人公開,依法不能公開的要及時做好解釋工作。

3、村務公開的形式和程序

村務公開應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在便於羣眾觀看的公共場所設置固定的村務公開欄進行公開,還能夠經過廣播、電視、網絡、召開羣眾會議、民主聽證會、通報等其它有效形式進行公開。

村務公開的程序應由村民委員會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景,根據法規、政策有關要求提出公開的具體方案,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對方案進行審查、補充和完善後,提交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聯席會議討論確認,村民委員會經過村務公開欄等形式及時公佈。

(三)相關要求

各級黨組織都要成立領導機構,要根據職能職責將各項公開的職責主體進行明確分工,明確職責單位,職責人、職責目標,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檢查,確保公開資料真實有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加強督查力度,嚴格落實每季度督查與不定期抽查、半年測評與年終考評相結合的督查考核制度,並對督查考評情景進行通報。嚴格執行三務公開職責追究制度,對不按政策公開,不按規定要求執行的單位或個人實行職責追究。

篇8:村務公開制度

一、村務公開是指按照規定程序、時間、形式,將涉及村民權益的重要事項如實公佈於眾。

二、村民委員會負責村務公開制度的實施,理解村民監督。

三、村務公開的基本資料

1、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及目標執行情景。

2、年度財務計劃及各項收入和支出。

3、村團體經濟收益分配和債權、債務情景。

4、團體資產的管理和經營情景、土地等生產資料和農業生產經營承包方案及其承包費的收繳情景。

5、興辦團體經濟項目和公益事業的“一事一議”情景。

6、救災救濟的發放情景。

7、被徵用土地及其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收支情景。

8、宅基地的申報、批准和使用情景。

9、結婚登記和計劃生育的落實情景。

10、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及人員分工情景。

四、村級財務在理解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後一個季度公佈一次,每季度首月的10日為村務公開日,其它事項能夠根據需要和村民要求及時公佈。

五、村務公開的形式

1、召開村民代表會公佈。

2、在公開欄內張榜公佈。

3、經過村廣播公佈。

篇9:村務公開制度

一、凡是村民普遍關心、與村民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黨務、村務及處理情景實行公開。

二、在固定的黨務村務公開欄,將公開事項逐條予以公佈,並設置意見箱;經過廣播、召開黨員(村民)大會或黨員(村民)代表會議,發放公開簿或明白卡等形式進行公佈,但不得代替公開欄。

三、村幹部任期目標、年度工作目標年初公佈,完成結果在年底公佈;村財務常規性收支每季度公佈一次,專項收支在項目完成後半月內公佈;計劃生育相關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開,生育審批結果和實際生育結果及計劃外生育情景每半年公佈一次;宅基地審批,上報審批前和審批結果各公佈一次;義務工、勞動積累工年初、年底各公佈一次。對於經濟項目承包;優撫費、救災款物;或需要公開的其它事項等要隨時公開。

四、黨務村務公開前應經村支委會、村委會討論經過,經公開監督小組認可,由監督小組長簽字後向羣眾公開;村財務公開相關資料由鄉“三資”管理中心供給;每次公開後,應聽取村民反映和意見,及時予以解釋和答覆。絕大多數羣眾不贊成的事,應堅決予以糾正;建立黨務村務公開檔案,逐次登記備查。

五、黨務村務公開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黨員大會推選組成一個(3—7人)黨務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在村黨支部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黨務村務公開全程監督;理解全體村民和村民代表會議的監督;理解上級黨務村務公開領導小組指導、檢查和監督。

六、對採取不一樣方式搞假公開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主要職責人給予紀律處分;對不按規定進行公開,造成羣眾團體上方,產生惡劣影響的,對主要職責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篇10:村務公開制度

為加強農村基層民主建設,保障村民對村務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推進村民自治,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提高,各村民委員會應當實行村務公開制度。

一、村務公開的資料

1、本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村民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及執行情景;

2、年度財務計劃及各項收入、支出和債權債務情景;

3、團體資產及其經營管理情景,包括土地、物業等生產資料的經營情景和團體企業承包經營方案、投標結果、承包費收繳、合同履行情景;

4、村團體經濟收益及使用情景;

5、興辦村團體經濟項目和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以及招投標、建設承包方案及實施情景;

6、徵用團體所有土地各項補償的收入和使用情景;

7、救災救濟、扶貧助殘、擁軍優屬、社會捐贈等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情景;

8、人民政府下撥的補助經費、專項經費的收支情景;

9、農民負擔各種費用的情景;

10、村合作醫療費的收繳和開支情景;

11、村幹部工資、獎金、補貼及其他福利,公務活動方面的開支情景;

12、當年宅基地的申報、批准和使用情景;

13、安排計劃生育指標、落實計劃生育節育措施和計劃生育費的收繳、管理、使用情景;

14、協助鄉人民政府開展工作情景;

15、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開的其他事項。

二、村務公開的時間

村務至少每半年全面公開一次,涉及財務的事項應當每月公開一次,具體公開時間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代表決定;應當及時公開的事項隨時公開。

三、村務公開的形式

村委會應當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設立固定的公開欄公佈村務,必要時召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予以公佈。有條件的地方可發同時利用廣播等形式公佈。

四、村務公開的監督

村設立由三至七人組成的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其成員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村務公開監督小組的任期與村民委員會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員會成員有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對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負責。

村委會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時間和資料,及時、全面、如實編制村務公開資料的草案,並經村務公開監督小組逐項審核簽章後方可公佈。村務公開後,村民委員會應當利用會議、村民議政日、專題座談、意見箱、電話等形式徵求村民意見。對村民提出的詢問和意見,村民委員會能夠當場答覆的,要當場給予答覆,應當於15日內作出答覆。半數以上的村民對村務公開的事項不一樣意的,應當依法予以糾正,並重新公佈。對村務不公開或者公開不及時、弄虛作假等行為,村民有權向鄉政府或者縣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反映、舉報,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負責調查核實並作出答覆。

村委會應當建立村務公開檔案。村務公開檔案資料應當真實、完整、規範,保存期限與村財務帳簿相同。

篇11:村務公開制度

一、公開的資料:

財務收支、財產及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民負擔、計劃生育指標安排與處罰、徵地土地和宅基地審批、各種費用收繳管理、各業承包和其他需要公開的資料。

二、公開的時間:

堅持每月公佈一次,每次公開時未涉及到的資料能夠不公佈,涉及到應及時公佈的資料必須及時公佈。

三、公開的形式:

以公開欄張榜及農廉網村級網頁公佈為主,適時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公佈。

四、公開的程度:

在村居黨支部領導下,村委會擬出公開的資料,聽取村民代表意見後公佈。

五、公開工作的監督與管理:

村民代表對村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負責開啟意見箱,吸取羣眾意見,宣傳解釋公開的有關資料,對羣眾反映的問題及時向村黨支部反映,由村居“兩委”會負責處理。

凡涉及村裏的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都要按照以下民主決策程序進行:

“四議”程序

1、提議

凡是党支書記或村委主任認為需要開會討論決定的事情,首先應在村兩個主幹之間相互提出來,兩主幹之間達成共識後,再向支村兩委會上提議,其他兩委班子成員認為自我分管範圍內的某一項工作需要上會研究的,應直接向書記或村委主任提議,由兩個主幹碰頭商定後再向支村兩委會上提議,未經兩主幹碰頭商定的事情,書記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準單獨向兩委會上提議。

2、商議

由党支書記組織並主持兩委班子成員商議事情的聯席會議,並由會前提議上會討論的班子成員向會議作出議題説明,然後安排足夠的時間讓與會人員對議題進行討論。討化時,實行“一把手”末位表態法,即總支書記在聽取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的意見後再證明自我的態度,最終總支書記綜合各方面情景,採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團體決定。

3、審議

經過支村兩委討論決定的事情,屬於重大事項的,首先要經過黨總支會議進行審議。審議形式為:(1)支部書記向會議提出支村兩委討論的事項;(2)參會黨員以黨小組分開討論;(3)以黨小組彙報討論結果;(4)全體參會人員進行表決。

4、決議

經過支部會議表決經過的事情,再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決議,決議的程序為:(1)支部或村委主要領導向村民代表彙報支部所審議經過的事情;(2)村民代表充分發表各自的觀點;(3)就支部審議經過的事情進行表決。

5、要求

(1)召開支村兩委會議、黨員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實參會人員必須到達應參會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開會;

(2)討論表決經過的事情必須經實到會人員半數以上人員經過方可有效;

(3)表決形式可選擇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三種形式中的任何一種。

(4)討論確定某個分管領導所提議的問題無特殊情景必須有其分管領導參會,否則,本次會議暫不確定。

兩“公開”要求

1、決策過程公開:經過“四議”所決定的工作在實施過程中,要將實施的每一個環節進行公開,公開的資料包括:工作進展情景、資金使用情景、存在哪些問題,下階段如何發展,讓廣大羣眾對該項工作有充分了解。

2、實施結果公開:每項工作結束後,要將該項工作的完成情景和資金使用情景以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情景全方位向公眾公開。

3、公開的形式為會議、公開欄、廣播、網絡、報刊等。

篇12:村務公開制度

為加強村社組織建設和廉政建設,樹立幹部勤政愛民、求真務實、廉潔自律的公僕形象,各項村務自覺理解村民監督,給村民一個明白,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村務公開採取設立固定公開欄、利用會議公開、文字張貼公開、發放明白卡、召開聽證會等多種形式進行。

二、村務公開由村委會指定專人負責,每季度進行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問題以及羣眾關心的熱點事項隨時公開。

三、村務公開的資料包括:村社財務、税費負擔、救災扶貧款發放、計劃生育指標安排、宅基地申報審批、退耕還林補貼款發放等村民明白的事項都要公開。

四、村務公開的程序是:由村委會根據本村實際,一招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具體方案——村民監督小組對方案進行審查、補充、完善——提交村黨支部和村委會聯席會議討論透過後在公開欄或會議上公開。

五、收集反饋村民意見,解答村民不明白的事項和提出的疑問,建立村務公開工作檔案。

篇13:村務公開制度

村務公開工作制度

為加強農村基層民主建設,保障村民對村務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推進村民自治,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各村民委員會應當實行村務公開制度。

一、村務公開的資料

1、本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村民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及執行狀況;

2、年度財務計劃及各項收入、支出和債權債務狀況;

3、羣眾資產及其經營管理狀況,包括土地、物業等生產資料的經營狀況和羣眾企業承包經營方案、投標結果、承包費收繳、合同履行狀況;

4、村羣眾經濟收益及使用狀況;

5、興辦村羣眾經濟項目和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以及招投標、建設承包方案及實施狀況;

6、徵用羣眾所有土地各項補償的收入和使用狀況;

7、救災救濟、扶貧助殘、擁軍優屬、社會捐贈等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狀況;

8、人民政府下撥的補助經費、專項經費的收支狀況;

9、農民負擔各種費用的狀況;

10、村合作醫療費的收繳和開支狀況;

11、村幹部工資、獎金、補貼及其他福利,公務活動方面的開支狀況;

12、當年宅基地的申報、批准和使用狀況;

13、安排計劃生育指標、落實計劃生育節育措施和計劃生育費的收繳、管理、使用狀況;

14、協助鄉人民政府開展工作狀況;

15、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開的其他事項。

二、村務公開的時間

村務至少每半年全面公開一次,涉及財務的事項應當每月公開一次,具體公開時間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代表決定;應當及時公開的事項隨時公開。

三、村務公開的形式

村委會應當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設立固定的公開欄公佈村務,必要時召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予以公佈。有條件的地方可發同時利用廣播等形式公佈。

四、村務公開的監督

村設立由三至七人組成的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其成員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村務公開監督小組的任期與村民委員會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員會成員有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對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負責。

村委會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時間和資料,及時、全面、如實編制村務公開資料的草案,並經村務公開監督小組逐項審核簽章後方可公佈。村務公開後,村民委員會應當利用會議、村民議政日、專題座談、意見箱、電話等形式徵求村民意見。對村民提出的詢問和意見,村民委員會能夠當場答覆的,要當場給予答覆,應當於15日內作出答覆。半數以上的村民對村務公開的事項不同意的,應當依法予以糾正,並重新公佈。對村務不公開或者公開不及時、弄虛作假等行為,村民有權向鄉政府或者縣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反映、舉報,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負責調查核實並作出答覆。

村委會應當建立村務公開檔案。村務公開檔案資料應當真實、完整、規範,保存期限與村財務帳簿相同。

篇14:村務公開制度

村務公開制度

一、公開的資料:

財務收支、財產及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民負擔、計劃生育指標安排與處罰、徵地土地和宅基地審批、各種費用收繳管理、各業承包和其他需要公開的資料。

二、公開的時間:

堅持每月公佈一次,每次公開時未涉及到的資料能夠不公佈,涉及到應及時公佈的資料務必及時公佈。

三、公開的形式:

以公開欄張榜及農廉網村級網頁公佈為主,適時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公佈。

四、公開的程度:

在村居黨支部領導下,村委會擬出公開的資料,聽取村民代表意見後公佈。村務公開制度。

五、公開工作的監督與管理:

村民代表對村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負責開啟意見箱,吸取羣眾意見,宣傳解釋公開的有關資料,對羣眾反映的問題及時向村黨支部反映,由村居“兩委”會負責處理。

凡涉及村裏的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都要按照以下民主決策程序進行:

“四議”程序

1、提議

凡是党支書記或村委主任認為需要開會討論決定的事情,首先應在村兩個主幹之間相互提出來,兩主幹之間達成共識後,再向支村兩委會上提議,其他兩委班子成員認為自己分管範圍內的某一項工作需要上會研究的,應直接向書記或村委主任提議,由兩個主幹碰頭商定後再向支村兩委會上提議,未經兩主幹碰頭商定的事情,書記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準單獨向兩委會上提議。

2、商議

由党支書記組織並主持兩委班子成員商議事情的聯席會議,並由會前提議上會討論的班子成員向會議作出議題説明,然後安排足夠的時間讓與會人員對議題進行討論。討化時,實行“一把手”末位表態法,即總支書記在聽取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的意見後再證明自己的態度,最後總支書記綜合各方面狀況,採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羣眾決定。

3、審議

透過支村兩委討論決定的事情,屬於重大事項的,首先要經過黨總支會議進行審議。審議形式為:(1)支部書記向會議提出支村兩委討論的事項;(2)參會黨員以黨小組分開討論;(3)以黨小組彙報討論結果;(4)全體參會人員進行表決。

4、決議

透過支部會議表決透過的事情,再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決議,決議的程序為:(1)支部或村委主要領導向村民代表彙報支部所審議透過的事情;(2)村民代表充分發表各自的觀點;(3)就支部審議透過的事情進行表決。村務公開制度。

5、要求

(1)召開支村兩委會議、黨員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實參會人員務必到達應參會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開會;

(2)討論表決透過的事情務必經實到會人員半數以上人員透過方可有效;

(3)表決形式可選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三種形式中的任何一種。

(4)討論確定某個分管領導所提議的問題無特殊狀況務必有其分管領導參會,否則,本次會議暫不確定。

兩“公開”要求

1、決策過程公開:經過“四議”所決定的工作在實施過程中,要將實施的每一個環節進行公開,公開的資料包括:工作進展狀況、資金使用狀況、存在哪些問題,下階段如何發展,讓廣大羣眾對該項工作有充分了解。

2、實施結果公開:每項工作結束後,要將該項工作的完成狀況和資金使用狀況以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狀況全方位向公眾公開。

3、公開的形式為會議、公開欄、廣播、網絡、報刊等。

篇15:村務公開制度

村務公開制度

為加強村社組織建設和廉政建設,樹立幹部勤政愛民、求真務實、廉潔自律的'公僕形象,各項村務自覺理解村民監督,給村民一個明白,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村務公開採取設立固定公開欄、利用會議公開、文字張貼公開、發放明白卡、召開聽證會等多種形式進行。

二、村務公開由村委會指定專人負責,每季度進行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問題以及羣眾關心的熱點事項隨時公開。

三、村務公開的資料包括:村社財務、税費負擔、救災扶貧款發放、計劃生育指標安排、宅基地申報審批、退耕還林補貼款發放等村民明白的事項都要公開。

四、村務公開的程序是:由村委會根據本村實際,一招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具體方案——村民監督小組對方案進行審查、補充、完善——提交村黨支部和村委會聯席會議討論透過後在公開欄或會議上公開。

五、收集反饋村民意見,解答村民不明白的事項和提出的疑問,建立村務公開工作檔案。

篇16:村務公開制度

社區村務公開制度

一、村務公開是指按照規定程序、時間、形式,將涉及村民權益的重要事項如實公佈於眾。

二、村民委員會負責村務公開制度的實施,理解村民監督。

三、村務公開的基本資料

1、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及目標執行狀況。

2、年度財務計劃及各項收入和支出。

3、村羣眾經濟收益分配和債權、債務狀況。

4、羣眾資產的管理和經營狀況、土地等生產資料和農業生產經營承包方案及其承包費的收繳狀況。

5、興辦羣眾經濟項目和公益事業的“一事一議”狀況。

6、救災救濟的發放狀況。

7、被徵用土地及其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收支狀況。

8、宅基地的申報、批准和使用狀況。

9、結婚登記和計劃生育的落實狀況。

10、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及人員分工狀況。

四、村級財務在理解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後一個季度公佈一次,每季度首月的10日為村務公開日,其它事項能夠根據需要和村民要求及時公佈。

五、村務公開的形式

1、召開村民代表會公佈。

2、在公開欄內張榜公佈。

3、透過村廣播公佈。

篇17:村務公開制度

村務公開制度

一、公開的資料: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及實施狀況;財務收支詳細狀況;投入的扶貧、農業綜合開發、以工代賑等資金使用狀況;村土地、羣眾企業和財產的承包、租賃狀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狀況狀況;宅基地審批狀況;計劃生育指標安排及計劃外生育的處罰狀況;優撫、救災救濟、移民補償、農業税減免、徵地補助、退耕還林補助等款物的發放狀況;村幹部年度工作計劃和年終考評狀況;涉及本村村民利益和村民的其它。

二、公開的間:在村務公開欄公佈;在村組幹部會、村民代表會、村民大會上公佈。每季度個月日為上季度村務公開日。

三、公開的程序:村務公開資料由村支兩委會整理,經監督審查和村民代表會審議後公開,每次公開的資料要存檔一份和上報一份。

四、與監督,村委會村務公開的組織實施。每季度個月日為村務公開接待日,村黨支部收集、徵求黨員和村民的意見。公開、不按時公開、不按程序公開監督等狀況,將《重慶市實施〈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等法律法規查處。

五、村黨支部和監督要督促村民組務(農業社社務)公開、村小校務公開、村廠務公開。

篇18:村務公開制度

村務公開制度

第一條:村務公開資料包括政務公開、財務公開、資產資源公開和村民自治公開四大資料。

(一)政務公開包括:計劃生育、宅基地審批、土地徵用補償、救災救濟款物發放、招工徵兵、優撫五保、水電費代收代繳、糧食補貼、教育補貼、興修水利、人畜飲水補助等。

(二)財務公開包括:村民委員會(含村辦企業)的年度財務計劃、各項收入、各項支出、各項財產、債權債務和收益分配等,財務公開項目中不允許出現“其他支出”等含糊語句,所有收支狀況都要逐筆逐項明確説明。

(三)資產資源公開包括:村羣眾擁有或以投資、貸款和勞動積累構成的建築物、農業機械、機電設備、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林木、果園、農田水利設施、鄉村道路和教育、文化、衞生、體育設施,村羣眾投資興辦的企業及其收益構成的資產狀況;村羣眾擁有的土地、林場、荒田水面、灘塗等資源狀況。

(四)村民自治公開包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及補貼標準、村羣眾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村公益福利事業建設、村幹部年度工作目標和工作安排以及民主評議方案、村土地承包經營方案及土地流轉狀況、村幹部及村民的社會保險等。

第二條:公開形式。村務公開主要採取公開欄的形式,各村公開欄要實現“三固定”,即固定的公開欄、固定的防雨設施和固定的意見箱,公開欄要有專人管理、時時維護。公開的格式要嚴格按照有關部門統一規定格式進行欄目設計。公開的形式要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既按標準嚴要求,又因地、因村、因事制宜,既要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不斷創新村務公開的有效形式,又要採取羣眾喜聞樂見的方式,使公開既“見欄”又“見面”。

第三條:公開時間。一般的村務事項每季度公開一次,每季度首月15日前公開上季度狀況;財務收支、水電費代收代繳等狀況每月公佈一次,每月15日前公佈;徵用土地和宅基地審批、救災救濟款物發放、招商引資、公益事業建設、資產資源變動等涉及農民利益的重大問題以及羣眾關心的事項要及時公開。

第四條:公開程序。按照以下五個步驟進行:

(一)由村委會提出公開資料;

(二)由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把關,對公開資料進行補充完善;

(三)提交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確定;

(四)向村民公開;

(五)村民委員會應在10日內對村民提出的意見與推薦給予解釋和答覆。

第五條:認真聽取和處理羣眾意見。村民對公佈的資料有疑問的,能夠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投訴,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對村民反映的問題應當及時進行調查,確有資料遺漏或者不真實的,應督促村委會重新公佈;也能夠直接向村黨總支、村委會詢問,村委會應在10日內予以解釋和答覆。村委會要對村務公開資料進行整理歸檔並妥善保管。

村民對村務不公開或者公開不及時、弄虛作假等問題,有權向上級黨組織、上級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有關部門接到反映後要及時進行調查核實,經查證屬實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